签订合同应当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讲课稿(建设)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ppt课件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四)合同标的风险防范要点
1、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审查合同标的是否合 法,是否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 的标的物。 2、审查合同标的相关条款,查明合同标的名称 是否确定。 3、根据不断变动的现实条件,审查合同标的是 否可能给付,明确合同的效力。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2、合同标的确定性
『案例二』合同标的物不清,形成争议 甲、乙两单位签订一设备租赁协议,甲方将真空
离子镀膜机出租给乙方,双方约定了租期、租金等事 项。租期届满时,乙方交付设备时,甲方发现不是其 出租的设备。由于时间较长,原办事人员都已离职, 从双方的协议中,找不到租赁物的型号或是明显特征, 因此引发纠纷。经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甲方拉回 一台不属于自己的设备,约损失15万元。
(二)合同主体法律风险点
1、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 2、合同相对人为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 分支机构或直属机构,缺乏履约能力。 3、合同相对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过期。 4、我方代理人未经授权或授权终止后仍进行签约。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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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找准交易对象(国际贸易中尤其重要)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详解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详解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是最为常见和重要的合同之一。
然而,由于合同条款的不清晰、法律规定的不熟悉等原因,买卖合同往往隐藏着各种法律风险。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防范这些风险,本次讲座将对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进行详细的讲解。
一、买卖合同的基本概念和要素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其要素包括:买卖双方的主体信息、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方式、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
主体信息要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如果一方主体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
标的物的描述要清晰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比如,对于货物的规格、型号、产地、材质等要有详细的约定。
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也要明确,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支付的时间节点是什么,都需要在合同中清楚写明。
二、买卖合同常见的法律风险1、合同主体风险如果与不具备合法资质或者信誉不良的主体签订合同,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对方违约后难以追究责任。
因此,在签订合同前,要对对方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信誉状况等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
2、质量条款风险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中的关键条款之一。
如果质量标准不明确,或者对于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没有约定,一旦出现质量纠纷,将难以确定责任和解决争议。
3、交付风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约定不明确,可能导致货物延误交付、交付地点错误等问题,从而影响合同的履行和双方的利益。
4、价款支付风险如未约定清楚支付方式、支付时间、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等,可能会出现买方拖延支付价款或者拒绝支付价款的情况。
5、违约责任风险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或者不合理,可能导致一方违约后,另一方无法获得有效的赔偿或者救济。
6、争议解决风险如果没有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仲裁或者诉讼)和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一旦发生争议,可能会增加解决争议的成本和时间。
三、买卖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1、审查合同主体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核实其主体资格和经营范围。
签订及履行合同应注意问题PPT课件

• 合同签订前的注意事项 •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 合同签订及履行中的法律责任 • 签订及履行合同的典型案例分析
目录
Part
01
合同签订前的注意事项
合同相对方的资格审查
主体资格
信誉度
确认对方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合法资格,如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是否齐全,是 否存在异常情况,如吊销、注销等。
STEP 03
书面确认
合同变更后,双方应书面 确认,确保变更内容得到 有效执行。
合同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 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 更合同内容。
合同解除的情形与处理
法定解除
当出现法定解除情形时,一方可 以解除合同。
解除后果处理
合同解除后,应根据合同约定处 理相关事宜,如违约责任、赔偿 等。
约定解除
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 一旦满足条件,可以解除合同。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存在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和 过错。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
其他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 反刑法规定而依法应承担 的法律责任,具有惩罚性。
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 反行政法规定而依法应承 担的法律责任,具有惩罚 性和制裁性。
案例三:合同解除条件不成就引发的纠纷
总结词
在合同解除的问题上,如果解除条件不成就,一方强行解除合同,可能会引发纠纷。
详细描述
某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但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出租人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承租人认为出租 人无权提前解除合同,双方在合同解除问题上产生了纠纷。经法院审理后认定,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 件不成就,其解除行为无效,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签订合同是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呢?签订合同时应该怎么预防和控制风险呢?针对这些问题,⼩编整理了与签订合同要注意的相关的内容,请阅读下⾯的⽂章进⾏了解。
⼀、合同的主体甲⽅在签合同时⼀般应有甲⽅公司的全称(公章和营业执照上⾯的名称相⼀致)及法定代表⼈的签名;⼆、合同主体的考察1、签约对⽅的主体资格2、要核实对⽅资信情况三、合同的订⽴依据规定,当事⼈订⽴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式,⽽要约是指希望和他⼈订⽴合同的意思表⽰,⼀个有效的要约包括(1)内容具体明确;(2)表明经受要约⼈承诺,要约⼈既受该意思表⽰的约束⼒;(3)要约应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做为销售⼈员,如果有和他⼈订⽴合同的愿望,则应当会向他⼈发出合格的要约,这样⼀旦对⽅对要约做出承诺,则双⽅间的合同就宣告成⽴。
如果发现要约有问题应以书⾯的⽅式及时撤回要约,有效的要约撤回应在要约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对⽅,才会产⽣相应的法律效果。
在合同签定的要约阶段存在以下的风险(1)把要约误认为要约邀请;(2)要约内容不当;(3)要约撤回不当;由于要约⼀经对⽅承诺,合同就宣告成⽴,这样的合同如果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会在双⽅间产⽣约束⼒。
做为销售⼈员在给他⼈发要约时,⼀定应注意以上的三个问题,⼀旦对要约的内容考虑不清楚,或为想和他⼈签订合同把⾃⼰接受不了或⽆法接受的内容写⼊要约,这样⼀旦对⽅给予了承诺可能就会给企业造成风险。
2、承诺承诺是受要约⼈同意要约的意思表⽰,承诺应以通知的⽅式做出,如果在要约明确了承诺的时间,则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承诺通知到达要约⼈时⽣效,承诺⽣效时合同成⽴。
应特别注意的是,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致,不能作出实质性变更的。
做为销售⼈员如果接到对⽅的要约,应在对⽅要求的承诺期限进⾏承诺,并不要对要约做出实质性的变更。
在承诺阶段的法律风险主要有(1)承诺⽅式不当;承诺⼀定要以书⾯的形式做出,不要未经书⾯承诺直接以⾏为的⽅式给予承诺,以免给⾃⼰造成风险;(2)把新要约当承诺;产⽣这种原因主要是在承诺的过程对对⽅的要约进⾏了实质性变更,以⾄把新要约当成承诺,误以为合同已经成⽴,最后给⾃⼰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知识讲座

合同期限1年。至2010年8月31日合同报批解除时已付款10万元作为首批 服务费,就这份合同本身来看,对方工作能力及效率未能符合要求,我 方申请单方解除不存在什么风险,但是解除合同后重新与第三家广告策 划有限公司签订的1年期的合作合同,合同总金额48万元;间接相当于 这个项目的策划合同金额高达58万元(加上原来合同已付款10万元), 大大增加了这一服务项目的成本。
防范措施:在合同签署前审查对方签约代表的 委托权限期限,避免发生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
2、合同先履行后签署的法律风险:合同先履行 后签署的法律风险,导致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 引发合同争议。 防范措施:坚持先签署书面合同,确定双方权 利义务后再履行合同,为合同的履行提供书面依 据与保障。
3、合同条款有空白内容的法律风险: 空白部分的填入内容可能与我方的真实意愿不 符,存在加重我方义务的法律风险。 防范措施: 在合同签章前,确保合同内空白部分已全部填写 完毕并核对无误,符合我方真实意愿 。
四、合同履行条款的法律风险
1、合同标的约定不明的法律风险:对合同标 的约定不明确,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法律风险。 防范措施:准确约定合同标的,标的未能确定 数额的,应约定标的计算方式,便于合同的履行 。 2、标的物数量、质量、产地、标准约定不明 的法律风险:标的物的数量、质量、产地、标准 约定不明,导致合同争议的法律风险。 防范措施:明确约定合同标的物的数量、质量 、产地、标准,必要时用大小写表述。
民法典后 签订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民法典后签订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民法典的实施对签订合同有着重要的影响和指导作用。
在签订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 合同的成立要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成立需要满足合同当事人的完全行为能力、相对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具备合同目的和内容是合法、真实、可能的等要素。
签订合同时要确保合同成立要素的具备。
2. 合同的格式和形式:民法典对于合同的格式和形式作出了一定的规定,例如规定了书面形式合同的要件、口头合同的认定标准等。
合同的格式和形式要根据法律要求进行选择和确认。
3. 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的条款应当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确保各方权益的明确和保护。
4. 合同的履行:民法典对合同的履行义务做出了规定,合同各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并尽诚信义务。
合同履行时要注意各方义务和责任的明确,避免对方违约或违法行为给自己造成损失。
5. 合同的效力和解除:民法典规定了合同的效力和解除的规则,根据合同的性质和法律规定,合同的效力和解除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签订合同时要清楚了解合同的效力和解除的规定,避免因合同无效或解除造成纠纷。
在签订合同时,应当综合考虑上述问题,并遵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从而维护各方的权益。
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
关于合同篇的讲座(3篇)
第1篇尊敬的各位听众,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为大家带来一场关于合同的讲座。
合同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法律工具,它规范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了交易的顺利进行。
以下我将从合同的基本概念、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一、合同的基本概念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简单来说,合同就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二、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前提。
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基于真实意愿达成协议。
2. 公平原则:合同内容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显失公平。
3.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合同的订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要约: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
2. 承诺:另一方对要约表示同意。
3. 合同成立:要约和承诺达成一致,合同成立。
三、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
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履行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等全面履行义务。
2. 适当履行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等适当履行义务。
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1. 实物履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等直接交付实物。
2. 货币履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货币。
3. 其他履行方式:如提供服务、转移权利等。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者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1. 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包括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等。
2. 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二)202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二)在建设工程领域,施工合同案件审理是法院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法律问题繁杂,审理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本文将继续探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以便更好地指导法官的审判工作。
1. 合同解释问题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时,首先需要对合同进行解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约定,但有时候在合同中可能存在模糊不清或者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
在这种情况下,法官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证据对合同进行解释。
同时,法官还应该考虑到当事人之间的实际意图和合理预期,以便做出公正合理的判断。
2. 证据调查问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中,证据调查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法官需要充分发挥调查职能,确保能够收集到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加以审查。
在调查证据的过程中,法官应当注重对证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以避免因证据不足而导致判决错误。
3. 验收标准问题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工程验收标准对于判决案件的结果具有重要影响。
法官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时,应当仔细研究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如果验收标准过于苛刻或存在歧义,法官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实际行为和合同精神进行合理解释,并依法作出判断。
4. 合同履行问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中,合同的履行问题是常见的争议点。
法官需要仔细审查当事人的履行行为,并综合考虑合同约定、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来判断合同是否得到有效履行。
如果发现合同的履行存在问题,法官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 违约责任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中,违约责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法官需要仔细审查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并判断其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如果发现一方当事人存在违约行为,法官应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确定违约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予以解决。
同时,法官还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判断违约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并综合考虑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原则,作出判决。
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
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
在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审查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的每一条款,特别要关注合同的目的、权利义务、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如果有不理解或不满意的地方,应当及时与对方商讨并进行协商。
2. 核实对方身份:在签订合同时,要确保与合同对方的身份以及授权范围。
可以向对方索取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等证据来核实对方的身份。
3. 注意保密条款:在合同中,特别是涉及到商业秘密、技术专利、客户资料等敏感信息时,要注意保密条款的约定,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
4. 约定解决争议方式:合同中可以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仲裁、诉讼、调解等。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解决方式,并明确约定相关条款。
5. 签字或盖章:合同签订时,双方应亲自签字或盖章,并在合同上注明签订日期。
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6. 保留所有合同副本:签订合同后,应当保留所有合同的副本,以备日后需要参考或证明之用。
7. 具备法律常识:最好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对合同相关的法
律法规和常见条款有所了解,以便在签订合同时能够明确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8. 寻求法律意见:如果合同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合同额较大或涉及到重要利益时,建议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自身权益的最大保障。
总之,合同签订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需要谨慎对待,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与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商议,并在需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合同签订问题及注意事项ppt
合同签订问题及注意事项ppt
哎呀呀,合同签订可真是个大事啊!这里面的问题和注意事项,您可得仔仔细细听好了呀!
首先呢,合同条款必须清晰明确呀,就像指明灯一样不能含糊!比如说,权利义务的划分,那得明明白白的,不然不就像在黑暗中摸索,容易摔跤嘛!
嘿,违约责任可不能轻描淡写呀!这可是保障合同履行的关键呢。
定得太宽松,对方可能不当回事;定得太苛刻,又可能吓跑合作方。
这就好比走钢丝,得把握好那个度啊!
哇塞,合同的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也至关重要呀!选择合适的法律和有效的争议解决方式,才能在出现纠纷时有法可依、有处说理呢!
还有啊,签订合同前的审查工作千万不能马虎呀!对方的资质、信誉,都得好好调查一番。
这就像买东西前要挑挑拣拣,不能随便就下手呀!
您想想看,要是合同的格式不规范、表述不准确,那不就像建房子地基没打好一样,随时可能坍塌吗?所以一定要精心打磨呀!
哎呀,别老是觉得合同签订是个形式,随便签签就完了。
这可关系到您的切身利益,能掉以轻心吗?当然不能呀!
合同签订问题及注意事项,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您能随便对待自己的重大决策吗?肯定不能呀,那合同签订也一样呀!
听好了哦,签订合同要谨慎,就像走在钢丝上要小心。
给它足够
的重视,让它稳稳当当的,您能做到吗?
总之啊,合同签订问题及注意事项一定要牢记哦,别等出了问题才后悔。
要好好对待这份重要的文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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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概述。
二、第一个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企业在订立合同时,应当认真审查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合同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防范可能遭遇的合同风险和合同欺诈。
三、第二个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企业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要明确,内容要具体清晰,表述要确切无误,尽可能采用书面形式,避免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
四、第三个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企业在订立合同时,要严格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致使合同目的落空。
五、第四个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在合同生效后,要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严格、全面地履行合同。
※尽量避免倒签合同六、第五个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在出现合同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一、概述。
P2(一)合同法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必须掌握的基本法律规定之一。
1、合同法与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的关系。
现行的《合同法》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合同法》实施以前,我国针对合同这块的法律共有三部,即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合同法》正式颁布实施以后,这三部法律同时废止。
所以,我们在日常签订合同时,尤其是沿袭老版本的时候,经常会在文本的开头遇到依据经济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等等字样,就是从这来的。
请注意,我们现在订立合同的法律依据应当是合同法。
2、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对各类具体合同所涉及的共同性问题的概括与总结,更多的吸收了法学理论和国外立法的成熟经验,使法律的内容更丰富、更具体和更具可操作性。
3、合同法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
由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组成,共计23章15种合同。
其中与我们公司业务相关的是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全同、运输合同和技术合同等。
这些合同法学理论上称为“有名合同”,但并不是只有有名合同才是有效的,凡是当事主体间自愿订立的合同,只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即使《合同法》没有专门将它们列出,也是有效的,同样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P3二、第一个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
企业在订立合同时,应当认真审查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合同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防范可能遭遇的合同风险和合同欺诈。
P4(一) 可能出现的合同风险和合同欺诈1、合同对方不具备合同主体资格,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困难。
(如与法人职能部门订立合同)2、订立合同的人未获授权,又不获追认,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通过某些中间人订立合同)3、合同对方资信状况差,不能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如与濒临破产的企业订立合同)4、合同对方根本不准备履行合同,蓄意进行合同欺诈(如与一些皮包公司订立合同)P5(二)合同法关于合同的主体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二条和第九条的规定,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P6 1、关于法人的基本规定(1)、法人的概念和基本特征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⑴具备企业法人的法定条件,经核准登记依法成立。
企业法人是企业中的一种,但不是任何企业都能取得法人资格,只有具备法定条件,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2企业法人是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为内容,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所谓生产经营是指创造社会财富和提供服务的活动,包括生产、交易、服务等。
企业法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3企业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2)、法人的分类○1、企业法人○2、非企业法人(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3)、法人设立应当具备的条件○1、形式要件(工商设立登记、程序)○2、实质要件(股东投资、注册资金)(4)、法人的变更○1、非实质性变更(企业更名、股东更名、董事会人数变更、地址变更)○2、实质性变更(内资转外资、转行也就是经营范围的变更)(5)、法人的终止○1、破产终止○2、清算终止P7 2、关于其他组织的有关问题(1)其他组织的概念(分公司、办事处等)(2)其他组织与法人的基本区别○1、不能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2、设立其他组织的法人承担最终的民事责任(3)其他组织在现实生活中的存在形式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合伙型联营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如银行在各地的分支机构、总公司的分公司、公司的办事处)等(4)法人的职能部门不是其他组织P8 3、订立合同前应当注意的问题(1)注意审查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明确其真实身份,例如,是法人,还是法人的分支机构;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个体工商户;签订合同的人是否有权、获得授权等。
(2)注意了解合同对方的资信状况,例如,法人的注册资本金数量的多少,以往是否与其进行过交易,交易纪录如何等。
还要注意一点是合同签订时要求对方向我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各种资质证明材料,以供我司存档备查。
P9『案例一』认错借款人,几十万血本无归甲的朋友乙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10年3月,乙向甲借款十多万,出具了正式的借据,盖A公司公章。
事后,乙拒绝还钱。
甲把乙告上了法庭。
乙辩称是A公司借款,因为上面盖得是A公司公章,他只是以A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签的字。
法院以起诉主体错误为由驳回了甲的起诉。
甲随后起诉A公司,胜诉,可A 公司经营亏损,根本就没有偿还能力。
乙虽然有房有车,但按《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甲的借款,最终血本无归。
P10『案例二』与小商人做大生意,损失难以弥补某公司A计划引进一套设备,多家知名厂家的报价都在100万元以上,A难以接受。
某商人S得知此情况后主动向A报出50万元的价格,保证按要求的技术水平供货。
A对S虽了解不深,但因其便宜与其签订了供货合同。
到年底S只交齐了20万元的货物。
随后经过多次交涉,到期仍未交齐货物。
经过调查发现,S只是一个小商人,其下属的几家小公司早已先后倒闭,并欠缴了制造商很多货款。
A起诉并胜诉,但无实质收获,同时工期拖延,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
P11三、第二个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企业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要明确,内容要具体清晰,表述要确切无误,尽可能采用书面形式,避免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P12(一)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是绝大多数合同纠纷产生的根源1、在买卖合同中,涉及到对标的物的数量,质量,价款,交付时间、方法、费用的承担的约定等。
2、在租赁合同中,涉及到租赁物本身的品质、功能,可否进行添附,租金的交付时间、方式等3、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涉及到工程量变更,工程质量验收,竣工日期,交付时间,施工主体等。
P13(二)合同的形式和内容1、合同的形式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它形式,提倡采用书面形式。
“其他形式”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推定。
2、对合同用语的基本要求合同用语应当清晰准确,不能产生歧义。
P14(三)、合同应当具备的主要内容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法第12条的规定是一个倡导性条款,最好是按这一规定订立合同。
在实践中,最简单的合同也应当具备能够确认当事人、标的和数量等方面的内容。
P15(四)、如何认定合同已成立1、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成立。
合同就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意思表示一致是认定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
2、认定合同是否成立的一般方法和原则。
○1、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看双方是否已签字盖章○2、采用口头形式的合同,看双方是否已实际履行○3、采用其他形式的合同,根据双方的行为进行推定3、特殊情况下对合同是否成立的认定。
○1、只签字或只盖章的书面合同,应认定合同成立○2、合同未采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书面形式,只要双方已经实际按约定履行,应认定合同成立P16(五)、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对合同订立的最新规定(1)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能够确认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
(2)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与签字或盖章具有同等效力。
P17(六)、合同的生效(1)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区别:合同成立是对事实的判断,合同生效是对法律状态的认定。
(2)合同生效的几种情形○1、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批准、登记后生效的,如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转移。
○3、合同自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时生效P18(七)、合同生效后的法律责任(1)合同生效后,对合同双方即产生法律拘束力,合同双方应当严格按合同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都应当依法承担合同的责任(2)如果合同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对合同双方不产生法律拘束力,但合同双方应当互相配合,互相通知,互相照顾,如果一方违反了这一原则,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则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P19『案例三』包装费由谁负担?2008年6月,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乙向甲购买加工成品建筑材料波纹管,共计发生货款45万元,但未约定包装标准和费用等问题。
7月甲自行以木箱包装了货物并按约交付给乙,要求乙支付货款45万和包装费3万。
乙收到货物后支付了货款45万元,但不肯支付包装费。
2009年1月甲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乙索要货物包装费3万余元以及利息。
法院认为在双方未约定包装标准和费用的情况下,按合同法第150条的规定,甲应采取通用或者足以保护货物的方式包装,用木箱包装货物是甲应履行的义务。
因此,法院未支持甲的诉讼请求。
※在这个案例甲方就是因为在合同中对包装费用约定不明而造成的损失。
P20四、第三个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企业在订立合同时,要严格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致使合同目的落空。
P21违法分包的四种行为换句话说就是什么样的行为能被认定为是违法分包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这是国家法律对违约分包的四条禁令,违反这四条禁令的分包行为均是非法的无效的行为。
P22转包违法《建筑法》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其他人。
”劳务分包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