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物流案例八篇及答案
案例10:国际物流案例

案例10:国际物流案例一.案例类别国际物流运作二.目的通过此案例,要求学生对国际物流的环节及运营基本思路有一个简要的了解。
三.背景索尼集团公司是日本一家跨国经营和生产电子产品的厂商,在全球拥有75家工厂和200多个销售网点。
据国际物流专家估计,仅仅在电子产品方面,索尼集团公司每年的全球集装箱货运量已经超过16万标准箱,是世界上规模比较大的发货人之一。
为了充分发挥跨国经营的杠杆作用,扩大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该集团公司每年都会与承运人及其代理展开全球性商谈,以便进一步改善物流供应链,提高索尼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
1.每年一度的全球物流洽谈索尼集团公司每年都会举行一次与承运人的全球物流洽谈会,通过认真谈判把计划中的集装箱货运量配送给选中的承运服务提供人。
在一年中,如果索尼提供的箱量低于许诺,索尼向承运人赔款,如果箱量超过许诺,索尼不要求承运人提供回扣。
在合同中,索尼只要求承运人提供半年至一年的运价成本。
索尼集团公司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与同样艰苦奋斗、拼搏不止的承运人的合作和联系,建立和提高质量上乘、价位低廉的物流链服务网络。
负责与承运人展开全球性物流谈判的一般是索尼物流采购公司总经理。
他的任务非常艰巨复杂,但是可以用两句话概括:落实成交条件,扩大物流成本节约范围。
在全球性谈判中究竟要选用哪一家承运人,这不仅要看承运人开出的运价,更要看承运人实质性的东西,即全面评估有关承运人过去三年中的经营业绩、信誉程度、交货速度、船舶规范和性能,还有一些对公司命运至关重要的因素,如客户服务、售后服务、经营管理作风、经营风险意识、公司高级职员自身素质等等。
这体现了索尼运营物流的务实态度。
2.务实的经营理念与立足长远的物流理念索尼的经营理念是:“竭尽全力,接近客户,要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凡是客户想到的,索尼争取先想到,凡是客户还没有想到的,索尼必须抢先想到。
”这种理念也已经渗透到公司的物流活动中来。
几年以前,索尼曾经遇到这么一件事情,欧洲市场客户急需当地市场已经断档多时的索尼牌超高速凸轮缓冲器,这种用于电视接收设备的产品当时只在日本本土生产,在欧洲和世界各地的索尼公司均不生产,这种产品以往都是通过集装箱海运发往世界各地。
物流实务案例分析题(附答案)

1.物流实务案例分析题(附答案)网友常用标签(共0个):案例1:某新成立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拥有3吨普通卡车50辆,10吨普通卡车30辆,高级无梁仓库20000平方米,层高14米,企业地外上海市闵行地区,闵行地区是上海最早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多,邻近有沪闵路和莘松公路,交通便利。
请比较以下四种市场定位中哪一种最适合于该企业,为什么?上海西部地区的国际贷运代理;企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车辆外包,仓库出租;省际运输仓储企业。
案例1答案(供参考)答;最适合的市场定位应当是;(2)闵行地区外商投资企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
要成为国际贷运代理企业,需要外经贸部批准,手续繁琐。
更重要的是国际贷运代理企业主要处理集装箱业务,车辆最好是集装箱卡车,而本企业只有普通卡车,不具备条件,因而不予考虑。
闵行地区是上海最早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较多,并且具有较长的历史,更往西部的松江经济开发区也有许多外商投资企业。
这些贷主企业,对于采购第三方物流早有需求。
只要掌握他们的物流需求,并充分结合自己的能力,就有可能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
车辆外名、仓库出租尽管可以极大程度地调动司机和仓库地工作积极性,但是不能发挥企业的规模优势,与物流的整合资源的理念也是截然对立的。
省际运输仓储业的定位是基于传统方式,面向公众的服务方式,并没有凸现物流企业的特点。
案例2:甲公司要从位于S市的工厂直接装运500台电视机送往位于T市的一个批发中心。
这票货物价值为150万元。
T市的批发中心确定这批货物的标准运输时间为2。
5天,如果超出标准时间,每台电视机的每天的机会成本是30元。
甲公司的物流经理设计了下述三个物流方案,请从成本角度评价这些运输方案的优劣。
A公司是一家长途货物运输企业,可以按照优惠费率每公里0。
05元/台来运送这批电视机,装卸费用为每台0。
1元。
已知S市到T市的公路运输里程为1100公里,估计需要3天的时间才可以运到(因为货物装卸也需要时间)B公司是一家水运企业,可以提供水陆联运服务,即先用汽车从甲公司的代仓库将货物运至S市的码头(20公里),再用船运至T市的码头(1200公里),然后再用汽车从码头至批发中心(17公里)。
国际物流案例

国际物流案例
嘿,朋友们!今天来给大家讲讲一个超厉害的国际物流案例。
你能想象吗,有一批急需的医疗物资要从中国运往遥远的非洲!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啊!当时负责这批物资运输的团队压力山大。
就好像你要赶着去参加一个超级重要的聚会,可路上到处都是障碍。
他们得协调好多环节呢,从货物的包装、搬运,到运输工具的选择,再到各种手续的办理。
团队里的小李就着急地说:“哎呀,这可咋办呀,时间这么紧!”老张却很淡定地回应:“别急别急,办法总比困难多嘛!”他们就像在战场上的战友一样,互相鼓励,互相支持。
在选择运输方式的时候,他们可纠结了。
空运快但成本高,海运成本低但时间长。
这就好比是在选跑步去目的地还是坐慢悠悠的牛车,各有各的好处和坏处呀!最后经过一番讨论,他们决定结合使用,一部分走空运,一部分走海运。
接着就是各种手续办理,那真叫一个繁琐呀!各种文件要准备,各种盖章要跑。
就跟跑一场漫长的马拉松似的,让人精疲力竭。
但他们咬着牙坚持下来了。
最后这批物资成功抵达了目的地,解了当地的燃眉之急。
这难道不牛吗?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国际物流可不只是运运东西那么简单,这里面的学问大着呢!需要智慧、勇气和坚持,才能把事情办好。
我觉得呀,不管干啥事儿,都得有这种精神,才能在困难面前不低头,最终取得成功!你们说是不是呀?。
海尔集团案例分析——国际物流

具体改革与创新
B、组织结构创新 结构扁平化——过去海尔是一种金字
塔式的组织结构,员工应对的是层层的上 级。现在改造成了一种扁平化的组织结构 。这种扁平化的管理,使得每个部门每个 员工直接对市场负责。组织结构的创新最 终的目的是把企业组织内部每一个员工的 积极性调动起来,或者说为员工创造一个 创新的空间,这个组织结构的改变不是为 了改变而改变,而是为了最快的速度适应 市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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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改革与创新
张瑞敏曾说:国内企业走出国门的优 势到底在哪呢?“ 我们的劣势,就是我们 的基础不如人家,包括我们在技术上,资 金上的。我们现在最大的优势就是我们的 速度,第二我们有一种为了满足用户的需 求创新的这种精神。”满足客户需求的产 品才是真正的好产品,海尔与欧美老牌家 电商相比的优势就是专注于用户的需求而 产生的创新精神和开发速度。海尔还调整 和改造管理模式和组织结构
3.提出了“名牌没有国界”的观点(先后在102 个 国家抢先注册了海尔商标、先后拿下了美国UL , 德国VDE 等8 个国家和地区的质量认证、海尔冰箱、冷柜、空调器 相继通过IS09001 国际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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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战略:海尔文化激活“休克鱼”
以“海尔文化激活休克鱼”思路先后兼并了国内十八家企业,使企 业在多元化经营与规模扩张方面,进入了一个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2、技术领先:1992年海尔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成为中国家电 行业第一个通过此项认证的企业,在技术上具有其他家电企业不具备 的优势,为实现国际化打下基础。
3、品牌效应: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海尔坚持高标准的质量管理,得 到了消费者的认同,成为“高质量”的代名词。
4、国内竞争日渐激烈,虽然海尔处于领先地位,但想要进一步扩大市 场份额难度很大,所以转向国际市场,走出中国,创立世界品牌。
中外物流运作案例精选

中外物流运作案例精选目录一、物流案例之一——连邦的两种“连锁”和物流配送二、物流案例之二——中外运为摩托罗拉提供的物流服务三、物流案例之三——第三方物流的仿真服务四、物流案例之四——武汉触摸物流时代五、物流案例之五——第四方物流:供应链服务的创新六、物流案例之六——中国物流网的现状与发展七、物流案例之七——IT与宝供物流八、物流案例之八——RYDER的第三方物流一、连邦的两种“连锁”和物流配送●连邦软件“赢在连锁”在软件盗版的丛林中,首创正版软件连锁经营的连邦,经过短短5年的经营,已在全国145个城市建有近300家专卖店,销售额平均年增长率超过100%,从1994年不到500万元到1998年超过3.5亿元,成为国内软件流通的主渠道。
其独创的“连邦软件销售排行榜”被誉为中国软件市场的“晴雨表”。
短短一年半内连获三次风险投资:中保信、香港联邦和综艺股份接踵而来。
从1999年开始,连邦开始大规模进军电子商务领域,现已建成以“珠穆朗玛”网站为核心的电子商务体系,目前首页访问人次已超过200万人次,每月的销售额已接近100万元人民币。
经过国内外众多专家的考察,商业潜力极大,成为目前国内最大、最成熟的电子商务体系。
2000年连邦提出了“一个中心,两件大事”的口号:一个中心是指继续发展“加盟连锁店”;两件大事,一件是建立“网上连邦”,开展BtoB业务。
另一件是力争在香港二板市场上市,同时向加盟者转让部分股权。
研究连邦,会发现最具特色的是其独特的“连锁经营”模式。
连邦的“连锁经营”既有“直营连锁”又有“特许加盟连锁”。
为什么连邦同时采用两种“连锁经营”模式运作?其“物流配送”如何解决?请看连邦“赢在连锁”案例。
●连锁方式连锁经营中,正规连锁(也称直营连锁)需要大量资金,发展往往受到限制,而特许连锁的优势恰恰在于总部无须增加资金投入,就可以控制众多独立店铺扩大经营,占据市场,获得利益。
在连邦现有的256家连锁专卖店中,有206个特许经营店,占总数的五分之四。
国际物流案例分析

国际物流案例分析国际物流是指跨越国界,通过多种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国运输到另一国的物流活动。
它涉及国际贸易、运输、保险、报关、仓储等多个环节,是全球供应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以下是对一个国际物流案例的分析。
案例背景:某中国制造企业计划将一批机械设备出口到巴西。
这批设备包括大型机械部件和精密仪器,总重量约50吨,体积庞大,对运输条件有较高要求。
企业选择与一家国际物流公司合作,以确保货物安全、准时到达目的地。
物流方案设计:1. 货物准备:首先,企业对机械设备进行了严格的质量检查和包装,确保在长途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同时,根据巴西的进口规定,准备了相应的商业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明等文件。
2. 运输方式选择:考虑到货物的重量和体积,以及运输成本和时间效率,物流公司建议采用海运结合陆运的方式。
货物将通过集装箱海运至巴西的港口,然后通过陆路运输至最终目的地。
3. 报关与清关:物流公司协助企业完成了货物的出口报关手续,并提前与巴西的合作伙伴沟通,确保进口清关流程的顺利进行。
4. 货物跟踪:为了确保货物的安全,物流公司提供了实时的货物跟踪服务,企业可以通过物流公司的系统随时查看货物的位置和状态。
5. 风险管理:物流公司为货物投保了运输保险,以应对可能发生的货物损失或损坏的风险。
物流执行:1. 货物装箱:在工厂内,机械设备被仔细地装入集装箱,并进行了加固处理,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的移动或碰撞。
2. 货物运输:货物通过卡车运输至中国港口,并在港口完成装船。
海运过程中,物流公司定期检查货物状态,确保集装箱的密封性和安全性。
3. 货物到达:货物抵达巴西港口后,物流公司协助完成清关手续,并安排陆路运输至最终目的地。
4. 货物交付:在目的地,物流公司与收货方协调,确保货物的顺利交付,并在交付后进行货物状态的最终确认。
案例分析:1. 成功因素:本案例中,物流方案的设计充分考虑了货物的特性和运输需求,选择了最合适的运输方式。
同时,物流公司的专业服务和风险管理措施,确保了货物的安全和准时交付。
国际物流案例分析资料
案例一某年3月,A(卖方)与B(买方)签订了以FOB术语成交的2000吨甜菜籽销售合同,装运期不迟于8月20日。
A方于15日将货物运到港口。
码头工人16日下午开始作业装船(当天未装完),17日上午由于第九号台风影响,装卸工人作业时,突降阵雨,持续5分钟左右。
由于来不及关闭舱盖和采取其它防雨措施,使得108吨货物全部淋湿。
当时A、B都在现场,考虑到运输途中淋湿部分可能霉变。
在没有考虑由谁承担风险情况下,将淋湿部分全部扒舱,19日全部装船完毕。
A方认为此108吨货在下雨时,已越过船舷,风险已经转移给买方,货损由买方承担。
但买方和船方均认为只收到1892吨货物,拒不签发2000吨货物的提单。
A方几经交涉,毫无结果。
此时船已抵达目的港,无法提货,且货轮滞港费用极大。
考虑此种情况B公司电告船方签发2000吨货物提单。
问:此案例中采用何术语比FOB更优?术语FOB是以越过船舷为界来区分风险分界点的,因为,在本案例中A方提出的理由有一定依据,但是船舷是一个不确定的空间概念,因为我们认为在FOB术语下应以装船完毕为风险转移点更适合,所以B和船方的理由也是成立的。
在这种情况下,A、B方如果要更好的规避风险,应选用术语FAS更优。
因为FAS可以更早、更明确的转移风险。
案例二某年H公司与英国D公司签订一份出口轻工产品的CIF合同。
合同中订立两项特殊条款:(1)当年10月由中国上海港运至英国某港口,D公司须于当年8月底前将有关信用证开到H公司,H公司则保证运载船只不迟于12月1日前抵达目的港。
(2)如果载运船只迟于12月1日前抵达目的港,D公司可以撤销合同,如届时货款已收妥,则须将所收货款如是退回D公司。
合同签订后,H公司在清理合同过程中对该合同CIF性质发生异议。
一种意见认为该合同虽然订有两项特殊条件,但仍属CIF合同;另一种意见相反。
请问:你支持哪一种意见,原因是为什么?案例2应支持后一种意见,即该合同已不是CIF合同。
国际物流案例分析
1.1997年,我国WK外贸公司向香港出口罐头一批共500箱,按照CIF HONGKONG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
但是因为海运提单上只写明进口商的名称,没有详细注明其地址,货物抵达香港后,船公司无法通知进口商来货场提货,又未与WK公司的货运代理联系,自行决定将该批货物运回起运港天津新港。
在运回途中因为轮船渗水,有229箱罐头受到海水浸泡。
货物运回新港后,WHHK公司没有将货物卸下,只是在海运提单上补写进口商详细地址后,又运回香港。
进口商提货后发现罐头已经生锈,所以只提取了未生锈的271箱罐头,其余的罐头又运回新港。
WK外贸公司发现货物有锈蚀后,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起索赔,要求赔偿229箱货物的锈损。
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发现,生锈发生在第二航次,而不是第一航次。
投保人未对第二航次投保,不属于承保范围,于是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请问: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拒绝赔偿,为什么?保险公司拒绝理陪是正当的。
原因如下:(1)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单的承保范围,本案中被保险人只对货物运输的第一航次投了保险,但是货物是在由香港至新港的第二航次中发生了风险损失的,即使该项损失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保险人对此也不予负责。
(2)被保险人在提出保险索赔时明显违反了"诚信原则"。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明知是不属于投保范围的航次造成的损失,其目的是想利用保险人的疏忽将货物损失转嫁给保险人,这违反了"诚实信义"的原则,保险人有权拒绝陪付。
2.我出口公司A向新加坡公司B以CIF新加坡条件出口一批土特产品,B公司又将该批货物转卖给马来西亚公司C。
货到新加坡后,B公司发现货物的质量有问题,但B公司仍将原货转销至马来西亚。
其后,B公司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凭马来西亚商检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向A公司提出退货要求。
请问:(1)A公司应如何处理?为什么?(2)如果马来西亚公司发现货物有严重问题,转向B公司要求索赔,B应如何处理?A公司应拒绝退货要求。
2021年国际货运代理案例第九周学生版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案例一:选取承运人有误,货运代理承担责任某货运代理作为进口商代理人,负责从A 港接受一批艺术作品,在120 海里外B 港交货。
该批作品用于国际展览,规定货运代理在规定日期之前于B 港交付所有货品。
货运代理在A 港接受货品后,通过定期货运卡车将大某些货品陆运到B 港。
由于定期货运卡车浮现季节性短缺,一小某些货品无法及时运抵。
于是货运代理在卡车市场雇佣了一辆货运车,规定于指定日期之前到达B 港。
而后,该承载货品货车连同货品一起下落不明。
案例二:承运人施诈,货运代理受牵连承担责任某香港出口商发运一批半成品礼服到孟买,交易价格为CFR 。
她委托一货运代理代为履行发运事宜。
按照信用证规定,必要在1 月31 日前发货。
该货运代理向一关系较好班轮公司订舱,该船期为1 月26 日到达香港,28 日启航。
但由于不可避免因素,该船延误,于2 月2 日到达香港,船舶代理决定接受托运,但不批准货运代理规定倒签提单以符合信用证规定。
然而,一种非班轮公司船舶正好在泊,批准接受该批运至孟买货品,运费率很低,且批准倒签提单。
这种承诺使货运代理不久接受,并且出口商也懂得此状况,于是货品由该船装运。
然而此船舶并未到达孟买,且用任何办法也无法查到其去向。
案例三: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送负责香港某出口商委托一多式联运经营人作为货运代理,将一批半成品服装经孟买转运至印度新德里。
货品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在其货运站装入 2 个集装箱,且签发了清洁提单,表白货品处在良好状态下接受。
集装箱经海路从香港运至孟买,再由铁路运至新德里。
在孟买卸船时发现其中1个集装箱外表损坏。
多式联运经营人在该地代理将此状况于铁路运送前告知了铁路承运人。
当集装箱在新德里启动后发现,外表损坏集装箱所装货品严重受损;另一集装箱虽然外表完好、铅封也无损,但内装货品已受损。
香港出口商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补偿其损失。
问题:多式联运经营人对2 箱货损与否负责,如负责,其补偿责任如何,可否享有责任限制?案例四:收取全程运费货运代理须对全程负责印度孟买某电视机进口商与日本东京一厂家订立了货品买卖合同。
国际货运案例
国际货运案例最近,一起国际货运案例引发了广泛关注。
这起案例涉及一家国际航空公司和一家国际物流公司。
国际航空公司负责运输货物,而国际物流公司负责处理运输中的货物。
这次运输任务涉及将一批重要的电子设备从中国运往澳大利亚。
国际航空公司在接到任务后,立即开始了货物的筹备工作,并与国际物流公司联系,讨论如何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及时到达。
为了确保货物的安全,国际航空公司采取了各种措施。
首先,他们检查了货物的包装和标记,确保每个包裹都符合国际货运的标准。
其次,他们使用了专业的物流设备,包括起重机和叉车,以便安全地将货物装车。
最后,他们在货物上加密标记,并与国际物流公司共享相关信息,以确保货物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得到妥善的处理。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国际航空公司和国际物流公司密切合作,以确保货物的及时到达。
他们根据货物的紧急程度和目的地的距离,选择了最佳的航班路线,并及时调整计划,以尽量减少可能的延误。
此外,他们与相关当局保持紧密联系,以确保货物能够顺利通过边境和海关。
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国际物流公司负责将货物转运至客户指定的地点。
他们根据客户的要求,使用最合适的运输方式,包括陆运和海运,以确保货物安全送达。
同时,他们还协助客户办理相关的清关手续,并提供跟踪和查询服务,以确保客户对货物的运输过程了解得足够清楚。
这起国际货运案例的成功之处在于各方之间的紧密合作和高效沟通。
国际航空公司和国际物流公司通过共享信息和制定详细的计划,确保货物能够安全、及时地到达目的地。
他们还根据客户的特定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以满足客户的要求和期望。
这起案例不仅展示了现代国际货运的高效运作,也突显了良好的物流管理和组织能力的重要性。
只有通过各方的合作和努力,才能实现货物的顺利运输和交付。
在今后的国际货运中,我们应该继续加强合作,提高整体服务水平,以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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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际物流案例八则 (一)某轮船从天津新港驶向美国纽约,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下令向船舱内灌水,火很快被扑灭。船长发现造成如下损失: (1)500箱货物被烧毁; (2)800箱货物被水浇湿; (3)部分甲板被烧坏; 问:从损失的性质来看,上述三项损失属何种海损?为什么? 答: (1)属于单独海损。因为是火灾造成的,并不是为了解决全体货物造成的损失。 (2)属于共同海损,由于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采取的措施。 (3)属于单独海损。因为是火灾造成的,并不是为了解决全体货物造成的损失。
(二)某公司以CIF术语出口一批化肥,装运前按照合同的规定投保水渍险,货物装妥后开船。船舶起航后不久在海上遭受暴风雨,海水涌入舱内,致使部分化肥遭受水渍,损失价值达800美元。数日后,又发现部分化肥包装袋破裂,估计损失达1000美元。问损失应谁来承担?为什么? 答: 2
(1)海水涌入舱内,致使部分化肥遭受水渍,损失价值达800美元。这个风险由买方承担(风险转移地点在越过船舷)。由于买了水渍险,可以承保由于自然灾害(暴风雨导致海水涌入)带来的部分损失(部分化肥遭受水渍),所以这个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 (2)数日后,又发现部分化肥包装袋破裂,因为在化肥遭受水渍当天改货物并没有遭受水渍,而是后来航行期间由于货物前期遭受水渍导致影响到没有遭受水渍货物,导致了受热受潮,最后包装破裂。而包装破裂(以及受热受潮险)不在水渍险范围内,属于一般附加险,需要加买。因此,这个损失由买方自己承担。(尽管卖方买的保险,但是货物所有权的转移的同时保险受益人同时转移)。
(三)我出口公司按CIF出口草编制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合同中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支付。我出口公司在规定的期限装船完毕后取得提单,在中国银行议付了款项。事后,出口公司收到客户来电,称:装货的轮船在海上失火,货物全部烧毁,客户要求我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索赔,否则要求我公司退回全部货款。问:对客户的要求我公司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对于客户的要求,我们可以建议客户向保险公司索赔。原因是: 虽然是CIF出口,保险由我方买。但是随着货物所有权以及风险的转移,一旦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都是买方承担。与此同时,保险也通过背书转让给了买方。(货轮在海上失火,已经越过了船舷)。所以应该是客户向保险公司索赔。 3
如果我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可能会出现:(1)自愿承担了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2)向保险公司索赔无依据,虽然是投保人,但不是货物的受益人(不具有货物的所有权)。 我司已经完成了交货的义务,顾客没有权利要求我们退回货款;风险在越过船舷已经转移,我们可以协助客户向保险公司索赔。
(四)中国A贸易出口公司与外国B公司以CFR洛杉矶、信用证付款的条件达成出口贸易合同。合同和信用证均规定不准转运。A贸易出口公司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委托C货代公司将货物装上D班轮公司直驶目的港的班轮,并以直达提单办理了议付,国外开证行也凭议付行的直达提单予以付款。在运输途中,船公司为接载其它货物,擅自将A公司托运的货物卸下,换装其它船舶运往目的港。由于中途延误,货物抵达目的港的时间比正常直达船的抵达时间晚了20天,造成货物变质损坏。为此,B公司向A公司提出索赔,理由是A公司提交的是直达提单,而实际则是转船运输,是一种欺诈行为,应当给予赔偿。A公司为此咨询C货代公司。假如你是C货代公司,请回答A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理由何在?B公司可否向船公司索赔? 答: (1)A公司对此货损不承担责任。 (2)A公司已按信用证的规定将货物如期装上直达班轮并提供了直达班轮提单,卖方义务已经履行。 4
(3)按CFR条件成交,货物在装运港装上驶往目的港的船舷时风险即转移。货物何时到达目的港,是否到达目的港,包括船公司中途擅自转船的风险概由买方承担,而与卖方无关。 (4)B公司可凭直达提单向承运人索赔。 但若无直达提单或标注直达的承运合同,则只能向保险公司索赔。
(五)我国货主A公司委托B货运代理公司办理一批服装货物海运出口,从青岛港到日本神户港。B公司接受委托后,出具自己的House B/L(由于一些同学对此概念不熟,特此补充:此为货运代理提供的提单。本例B为货运代理或者可称之为无船承运人。)给货主。A公司凭此到银行结汇,提单转让给日本D贸易公司。B公司又以自己的名义向C海运公司订舱。货物装船后,C公司签发海运提单给B公司,B/L上注明运费预付,收发货人均为B公司。实际上C公司并没有收到运费。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船员积载不当,造成服装沾污受损。C公司向B公司索取运费,遭拒绝,理由是运费应当由A公司支付,B仅是A公司的代理人,且A公司并没有支付运费给B公司。A公司向B公司索赔货物损失,遭拒绝,理由是其没有诉权。D公司向B公司索赔货物损失,同样遭到拒绝,理由是货物的损失是由C公司过失造成的,理应由C公司承担责任。根据题意,请回答:
1.本案中B公司相对于A公司而言是何种身份? 2.B公司是否应负支付C公司运费的义务,理由何在。 5
3.A公司是否有权向B公司索赔货物损失,理由何在。 4.D公司是否有权向B公司索赔货物损失,理由何在。 5.D公司是否有权向C公司索赔货物损失,理由何在。 答: 1. B公司为无船承运人 2. B公司应负支付运费的义务,因为对C公司而言,它是托运人 3. A公司无权向B公司索赔货物损失,因为提单已转让给D公司 4. D公司可向B公司索赔货物损失(无船承运人也是承运人的一种,起一个二传手的作用),但因为B公司是(无船)承运人,没有直接承运,采用不完全过失责任制,往往这种索赔的结果还是B公司免责而由C公司承担。 5. D公司有权向C公司索赔货物损失,因为C公司是实际承运人 (六)2001年10月,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200台电子计算机的合同,每台CIF上海1000美元,已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2001年12月马赛港交货。2001年11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根据买方指示向买方开出了金额为2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委托马赛的一家法国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2001年12月20日,卖方将200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据后,即到该法国议付行议付。经审查,单证相符,银行即将20万美元支付给卖方。载货船离开马赛港10天后在航行途中由于船员航行操作过失,船舶触礁,救助无效。货船及货物全部沉入大海。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买方也已得知 6
所购货物全部灭失的消息。因此,卖方举借支付货款,理由是其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根据中国海商法和国际贸易惯例,请回答: (1)这批货物的风险自何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买方能够因这批货物全部灭失而免除其所承担的付款义务? (3)如投保PICC货物一切险条款,保险公司是否承担保险责任,为什么? (4)作为承运人的船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为什么? 答: (1)自2001年12月20日装船货物越过船舷时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买方不能免除其所承担的付款义务。信用证方式的交易是单证的买卖,只要所有单证符合信用证的要求,买方就要承担付款的义务。 (3)保险公司要承担保险责任的。货物一切险包括运输工具触礁、沉没造成的货损和货物灭失。 (4)承运人不须承担责任。中国海商法中规定承运人对“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不负责任。
(七)我国A贸易公司委托同一城市的B货运代理公司办理一批从我国C港运至韩国D港、的危险品货物。A贸易公司向B货运代理公司提供了正确的货物名称和危险品货物的性质,B货运代理公司为此前发起公司的HOUSE B/L给A公司。随后,B货运代理公司以托运人的身份向船公司办理该批货物的订舱和出运手续。为了节省运费,同时因为B货运代理公司已投保责任险。因此B货运代 7
理公司向船公司谎报货物的名称,亦未告知船公司该批货物为危险品货物。船公司按通常货物处理并装载于船舱内,结果在海上运输中,因为货物的危险性质导致火灾,造成船舶受损,该批货物全部灭失并给其他货主造成巨大损失。请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贸易公司、B货运代理公司、船公司在这次事故中的责任如何? (2)承运人是否应对其他货主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3)责任保险人是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答: (1)A贸易公司和船公司无责任。B货运代理公司负全责。 (2)承运人无须对其他货主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由于B货运代理公司未向船公司告知该批货物为危险品货物,因此由此产生的货物灭失和对其他货物及船舶的损失均由B货代公司负责。我国海商法规定,运输危险品时“托运人未通知或者通知有误的,承运人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根据情况需要将货物卸下、销毁或者使之不能为害,而不负赔偿责任。托运人对承运人因运输此类货物所受到的损害,应当负赔偿责任”。 (3)责任保险人不承担责任。因为投保人隐瞒了货物的真相,属于欺骗性质,保险公司免责。
(八)A货运代理公司空运部接收货主的委托,将一台重12千克的红外线测距仪从沈阳空运至香港。该批货物价值6万余元人民币,但货物“声明价值”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