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贸易短期信用险银行保理合作
国内贸易信用保险

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近年来,我国国际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企业之间的交易活动日益频繁。
然而,随之而来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也在增加。
在这种背景下,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贸易金融工具,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进行探讨,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其作用和重要性。
一、什么是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是指通过保险公司对国内贸易中的信用风险进行保障的一种保险形式。
它主要针对企业在国内贸易活动中的应收账款风险,以确保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后能够按时收到应收账款。
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作用1. 降低企业信用风险在国内贸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企业可能面临买方无力支付货款的风险。
国内贸易信用保险通过向企业提供保险保障,有效降低了企业的信用风险,使其能够更加安全地进行交易。
2. 促进贸易发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存在,为企业提供了一种可行的融资方式。
企业可以将应收账款作为抵押,从而获得融资的支持,进一步促进贸易的发展。
3. 维护经济稳定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可以保护企业免受买方未能按时支付货款的风险,避免企业因此而陷入经济困境。
这有助于维护经济的稳定,促进国内贸易的有序进行。
三、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类型国内贸易信用保险通常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单一买方保险和整体保险。
1. 单一买方保险单一买方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对某个具体买方的信用保障。
当企业与某个买方达成交易时,可以购买该买方的信用保险,以保证在交易完成后能够按时收到货款。
2. 整体保险整体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对多个买方的信用保障。
企业可以将其所有买方的信用风险一并纳入整体保险,以降低企业整体贸易风险。
四、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申请条件1. 符合保险公司的要求不同保险公司对企业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企业需要满足保险公司的相关条件方可申请国内贸易信用保险。
2. 与购买方建立交易合作关系企业必须与购买方建立正式的交易合作关系,并具备相应的交易合同和付款条件。
五、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申请流程1. 选择信用保险公司企业首先需要选择一家信用保险公司,并了解其信用保险产品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介绍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介绍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简介中国信保是我国唯一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于2001年12月成立,由中国政府全资拥有,注册资本金40亿人民币。
中国信保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投资保险、担保、商帐追收、资信评估、保单融资等。
2005年开始,为服务于出口产业链条、提升重点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国务院批准中国信保向国内企业试行提供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服务。
二、什么是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是中国信保作为政策性保险机构,为服务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针对中国企业国内贸易信用风险而提供的风险管理服务。
中国信保的国内贸易险保险单的主要功能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风险保障:保障企业应收账款的回收安全,是保险单的基本功能;寻求信用销售的风险保障,也是企业的最基本保险需求。
在此基础上,只要企业履行了保险单的相关义务,企业的应收账款风险就会得到全面的保障。
(二)融资推动:由于企业在应收账款上可能的损失都会得到中国信保的保险保障,因此通过借助中国信保提供的保险服务,企业的资质可以更容易取得银行融资的认可,获得贸易融资。
如果企业的供应商也获得了中国信保的保险服务,企业也可以借助中国信保的信用审核,提升供应商对企业的资信评价,使供应商容易接受企业提出的信用采购方式,间接满足企业的供货商融资需要。
(三)财务规划:通过“信用保险+贸易融资”模式,保险单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实现收入的提前确认、改善DSO等目的,从而改善报表结构,提高企业价值。
(四)市场拓展:通过保险单的风险保障功能,企业的应收账款风险得以转移,企业将腾出更多的精力开拓市场,同时通过采取更宽松的交易方式,增加老买方对企业的采购量,更好的巩固企业和买方的贸易关系。
三、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流程(一)企业与中国信保洽谈合作方案企业首先可以梳理一下自身的贸易流程、信用政策和买家结构,然后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与中国信保洽谈并商定具体的合作方案。
出口贸易保险的种类

出口贸易保险的种类
出口贸易保险的主要种类包括:
1. 进口商信用保险:保障进口商对外支付进口货款和履行贸易合同的能力,包括先进货后付款的情况。
2. 出口商信用保险:保障出口商在买方违约或无法支付货款的情况下,能够获得货款和补偿损失。
3. 买方信用保险:保障买方对外支付货款的信用风险,确保买方能够履行贸易合同。
4. 短期信用保险:保障短期贸易交易中的信用风险,通常适用于60天以下的交易。
5. 中长期信用保险:保障中长期贸易交易中的信用风险,通常适用于60天以上的交易。
6. 赞助信用保险:为外贸合作项目提供融资保障,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7. 投资信用保险:保障投资者在对外投资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包括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
8. 非支付风险保险:保障因政府行为、战争或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无法正常完成贸易交易的风险。
9. 银行信用保险:保障银行在出口融资等业务中的信用风险,确保获得偿付。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出口贸易保险机构和保险产品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种类和政策要根据当地的法规和市场情况而定。
最新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

汇报人: 日期:
目 录
•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概述 •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类型与运作模式 •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的风险与防范 •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的创新与发展趋势 •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案例分析
01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 概述
保理业务定义与特点
定义:保理业务是指 供应商将其应收账款 转让给商业银行,由 商业银行为其提供贸 易融资、应收账款管 理和催收等综合性金 融服务。
风险控制工具与技术
利用担保措施降低风险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措施,降低保理业 务的风险。
运用保险工具分散风险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合作,为保理业务购买保险,如信用保险、财产 保险等,以分散部分风险。
04
商业银行国内保理业务 的创新与发展趋势
创新方向与重点
产品创新
要点二
特点
回购型保理业务中,保理商与债权人建立业务关系, 债权人通过保理商的审核后,双方签订保理合同,保 理商向债权人支付受让应收账款所需的资金,待应收 账款到期时,债务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义务时, 债权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保理商承担回购义务。
代理型保理业务
定义
代理型保理业务是债权人将其现在或未来的基于与债务人订立的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法律合同所产生的应 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安 排。在代理型保理业务中,债务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义务时,债权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展趋势与展望
专业化发展
01
商业银行将逐渐深化对特定行业、领域的保理业务专业化服务
,提供更精准的解决方案。
国内双保理业务合作协议范本

国内双保理业务合作协议范本甲方(卖方保理银行):乙方(买方保理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理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双方开展国内双保理业务合作,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与解释1.1 国内双保理业务:指由甲方和乙方其中一方作为卖方保理银行与另一方作为买方保理银行合作为国内贸易客户提供保理服务的业务。
1.2 甲方:指与国内贸易的卖方签订保理合同的保理银行。
1.3 乙方:指与国内贸易的买方签订保理合同的保理银行。
1.4 保理合同:指甲方与卖方、乙方与买方之间签订的,约定卖方将其对买方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银行,并由保理银行提供融资、催收、风险控制等服务的合同。
二、合作范围与内容2.1 合作范围:甲乙双方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国内双保理业务,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催收、风险控制等服务。
2.2 合作内容:2.2.1 甲方作为卖方保理银行,负责与卖方签订保理合同,提供融资、催收、风险控制等服务。
2.2.2 乙方作为买方保理银行,负责与买方签订保理合同,提供融资、催收、风险控制等服务。
2.2.3 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确保保理业务的顺利进行,共同维护保理合同的履行。
三、权利与义务3.1 甲方权利与义务:3.1.1 甲方应按照保理合同的约定,向卖方提供融资、催收、风险控制等服务。
3.1.2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比例向乙方支付保理款项。
3.1.3 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风险控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文件。
3.2 乙方权利与义务:3.2.1 乙方应按照保理合同的约定,向买方提供融资、催收、风险控制等服务。
3.2.2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比例向甲方支付保理款项。
3.2.3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风险控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文件。
四、费用与结算4.1 甲乙双方应按照保理合同的约定,收取和支付相应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费、服务费、催收费等。
4.2 甲乙双方应按照保理合同的约定,定期进行结算,确保保理业务的顺利进行。
中银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产品推介

02
CATALOGUE
中银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产品保障范围
保障货物范围
保障货物范围广泛
中银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产品保障 的货物范围涵盖了各类商品,包括但 不限于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等, 满足不同企业的多样化需求。
高价值货物保障
对于价值较高的货物,如贵金属、珠 宝玉石等,中银保险提供专门的保障 方案,确保企业在贸易过程中得到充 分的保障。
风险调整费率
根据被保险人的信用状况 、历史表现和其他风险因 素,对费率进行适当调整 。
附加服务费率
对于一些额外的附加服务 ,如催收、追偿等,会额 外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报价流程
提交申请
被保险人向中银保险提 交投保申请,包括企业 基本信息、贸易背景和
风险状况等。
风险评估
中银保险对申请进行风 险评估,确定被保险人 的风险等级和费率水平
VS
详细描述
中银保险为某进口企业提供了全面的国内 贸易信用保险方案。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 和情况,中银保险量身定制了保障方案, 有效提升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为企业的 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06
CATALOGUE
中银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产品的合作渠 道与联系方式
合作渠道介绍
银行渠道
直接销售渠道
中银保险与多家银行合作,通过银行 渠道向企业提供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产 品,满足企业在贸易过程中的风险保 障需求。
产品目标客户
国内贸易中的各类企 业,尤其是涉及大宗 商品交易、长期合作 的企业。
对国内贸易信用风险 有较高关注,希望通 过保险手段降低风险 的客户。
需要规避买方或卖方 违约风险,提高贸易 安全性的客户。
产品优势与卖点
专业性强
国内贸易短期信用险银行保理合作

1、注意销售合同的签订的甲乙双方,与发票开发方及抬头,及保险 单中投保人及承保买家名称的一致性。
2、注意货出30天内要开出对账单或发票的保单要求。留意运输单据 上发货的日期及开出发票或对账单的日期是否在30天内。
3、注意报案的时限:开出发票或对账单之日起150天内,报案以向 保险公司提交逾期账款通知书为准。
一旦出现坏账代表投保人对坏帐进行积极的追讨,并按合同约定赔偿被保险人损失,节约客 户的时间、人力成本。同时,降低坏帐损失,保持企业财务稳健。
“放大银行融资额度”:
帮助投保人在规避商业风险的同时,利用银行提供的资金“融”通便利,提前将应收账款转 换为流动资金,将赊销转为现销,并有效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报表。 作为银行授信资金的第二还款来源,利用信用保险对买家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进行实时监 控,达到对应收账款质量的风险把控及转移,降低市场开发成本的目的。同时,银行基于 与保险公司紧密的业务合作,为实现交叉营销, 扩大客户范围提供可能。
10.主体评级:明保理--- BBB级以上(含)暗保理---AA级以上(含)
其中,无追索权暗保理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资产负债率小于 60%(生产型企业)或资产负债率小于65%(商贸型企业),且符合信 用贷款条件。
国内贸易短期信用险准入条件:
投保人年赊销营业额 (开发票) 3000万以上
商 银 险 合 作 全 流 程
平安国内贸易短期信用险产品介绍-风控客户

p 对国内市场的理赔追偿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迄今为止,平安累计受 理索赔案超过100笔,通过有效的追偿工作,70%以上的案件成功避 免了损失。
p 与中、外资多家银行就贸易融资建立了成熟的运作模式及良好的合作 关系,为客户的贸易融资提供便利。
平安的产品优势
p 最长信用期限条款 被保险人可根据自己对买家的判断,自主决定在此期限内延长信用期 限或提出索赔申报。该架构能在保障被保险人索赔时效的基础上,又 给予被保险人维护好客户关系的自由度
1,350
600
2,250 300
1,950*
650 2,250 950
1,300
1,000 2,250 1,950
300
650
2,900 1,950
950
* Maximum outstanding amount 最高债务余额
保费
p 保费根据被保险的赊销营业额计算, 预估的年放账营业额是计算 最低保费的基数。
p 全面追偿服务 一旦发生索赔,只要在等待期内,保险人协助收回的任何款项都是先 还给被保险人,冲减损失金额,然后按照债款余额(即净损失)理 赔,即使被保险人超出信用额度交易也是如此。 这样能最大程度地利 用保险的催收工作,降低损失。
p 保单管理简便 被保险人只需每季度末申报营业总额,无需申报买家明细营业额。
信用保险的通常洽商程序
客户填写投保单及买家明细表
保险人拟定费率及核定信用额度
签定保险合同 客户提交所有买家的资料,保险人逐一批复 信用额度 客户可随时为新的买家申请信用额度或变更 原有买家的信用额度
保单的管理
• 保单管理简单易行
Ø 每季度末申报营业额 Ø 年末汇总申报 Ø 提供网上保单管理系统 Ø 保单一年一签,如果没有事先告知,将在到期后自动续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信用险主要除外责任
超过批复的信用额度的损失 与关联企业的交易 已拒绝或取消信用额度 后仍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 导致的损失
虚假贸易
主要除 外责任
商业纠纷
与公共买家的交易
已经或应该发出某买家的 负面信息或逾期账款通知的 ,仍对其交付货物或提供服 务导致的损失
重要时间点
根据单 交付货物 Jan.03 发票到期日 May.03 追偿期 Dec 03
获得银行授信:
买方额度:银行直接采用保险公司核定的买方信用额度。 卖方额度:保理总额度为以下三者孰低执行 <=所有买方额度之和
<=信用险的有效累积赔偿总限额(即保单中的最高限额-该保单已赔付金额)
<=卖方净资产
由于银行贷款风险会控制在保险最高赔偿额内,
因此,在银行获得的最高授信额度=保费*40倍或50倍,银行的融资比例一般控制在应收账 款净额80%以内发放预支价金,利率不低于同期PBOC贷款基准利率。 保理费率: 按金额逐笔收:0.1%-5%(有追索权>=0.1%,无追索权>=0.3%) 按年费收:有追索权>=1%的额度金额,无追索权>=2%的额度金额)
商 银 险 合 作 全 流 程
贸易融资方式下保费与获得授信额度关系
承保范围:
买家未付款造成的损失(含买家恶意拖欠及丧失清偿能力) 赔偿比例:90% 保险期限:一年,且应覆盖保理额度有效期。 最高赔偿限额: 总保费的40-50倍 保费计算: 预估年赊销营业额×费率=保费。保单生效后半年内退保,可退回保费的50%。 信用险费率:0.3%~0.8%
下游 买家
银行
发放融资款
客户
赔偿转让协议
进行资信调查 和额度批复
平安
签订信保合同
我行保理业务主要产品
单笔融资 按业务模式
池融资
明保理 按是否通知买方 暗保理 有追索 按是否买断业务 无追索
银行作为信用险保单赔偿受益人的形式,与 保险公司的合作具体步骤如下:
步骤1:卖方将其国内销售在相关保险公司投保国 内信用保险,保险公司为买方核定信用额度并签发保 单,银行直接采用此额度作为保理业务买方额度。 步骤2:卖方与保险公司、银行达成协议,将保 单项下的赔偿受益权转让给银行,保险公司出具《赔 款接受人条款》(LPA),银行向保险公司指定有 关赔款应支付的账户细节,并由保险公司予以确认。 步骤3:在此基础上,卖方与银行签订信用险项 下应收帐款融资协议。 步骤4:卖方在保单范围内发货出单,银行为其 提供融资支持。
货出30天内开出发票或对账单
赊销账期在120天内
应收账款,一定要真实性贸易且对方验收的, 即能提供发票且有买家签收的单据且应收能用对账单明确的。
银行对投保人情况调查后,结合过往贸易真实性和结算记录,对 卖方的应收账款质量作基本判断并给出初始的授信额度,同时根 据平安批复的买家信用额度来审批,一般给予买家信用额度在平 安批复的基础上*0.8;
逾期欠款通知 Jul.03
恶意拖欠
开票 Feb.03 延长 Jun.03 理赔:从逾期欠 款通知及申请 理赔介入之日5 个月后且收到 欠款书面文件 后的30天内
最长开 票日期: 30天
发票原始信用期: 90 天
延长期: 30 天
最长信用期限(保单) 120 天
逾期欠款通知期 : 30 天 从延长申请期之 日
保险公司赔款支付(全面追偿服务)
根据追不回来的应收账款余额在批复的信用额度范围内赔付: 举例说明如下:
如在一信用期限内,投保人向A买家发了3次货,第一次赊销额是50万,第 二次赊销额是100万,第三次赊销额是100万,应收账款此时余额是250万,此时 第一次发货的发票50万到期了,但是买家不付款,投保人要停止再向客户发货 ,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假设A买家在保险公司批复的信用额度是100万,投保人 在银行批复的额度是80万。 情形一:在5个月全面追偿期内保险公司部分追回了200万,则会把这80万还给 银行,剩余120万还给客户。并按此时应收账款余额50万,在我保险公司批复的 信用额度内理赔,即赔付50*90%=45万;45万还给客户。银行共收回80万,客 户共收回165万。 情形二:在5个月全面追偿期内保险公司部分追回了70万,会把这70万还给银行 。并按此时应收账款余额180万,在保险公司批复的信用额度内理赔,即赔付 100*90%=90万;其中10万还给银行,80万还给客户。银行共收回80万,客户共 收回80万。
或
丧失清 偿能力 理赔: 从收到 破产 清算的 书面证明后 的30天内
150
天
企业理赔温馨提示:
1、注意销售合同的签订的甲乙双方,与发票开发方及抬头,及保险 单中投保人及承保买家名称的一致性。
2、注意货出30天内要开出对账单或发票的保单要求。留意运输单据 上发货的日期及开出发票或对账单的日期是否在30天内。
深圳发 展银行
信用险下国内保理业务
2012年6月
目录:
1. 产品定义及合作模式
2. 信用保险的优势和作用
3. 平安强大的数据库后台-科法斯介绍
4. 银行,保险合作流程及各自准入条件
5. 保费与银行授信额度的关系 6. 免责与赔付
7. 成功案例分享
信用险下国内保理业务
产品定义:
在中国注册从事国内贸易的卖方企业在投保信用保 险的前提下,采用赊帐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 ,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与买方的商品销售(或)服务 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保理商(即银行); 保理商为卖方提供应收账款账户管理、应收账款融资 、应收账款催收和承担应收账款坏账风险等的一系列 综合性金融服务;对到期未收回债款因买方无清偿 能力或严重拖欠所导致的应收账款的损失,由保险 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承担经济赔偿。
和保理相比,信保融资可以获取融资的买家会更多。保理要求 都是大型国企或上市公司如:中石油、美的;要求高,需要买
家给予更多的配合和确认。相比之下,信保对买家的信用评估
是独立,且对买家的要求较保理低,目标市场大。
信用保险的作用
“防范坏账风险”, 是银行保理业务的重要补充:
利用平安后台强大的数据库支持(平安与科法斯强强联合,后者在信用保险领域拥有超过60 年专业经验),对投保人的所有买家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并逐一批复信用额度,帮助投保 人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到更优质的买家身上。 利用多种渠道,监控投保人买家财务状况,必要时降低甚至取消买家信用额度,防止因财务 状况恶化而带来损失。
3、注意报案的时限:开出发票或对账单之日起150天内,报案以向 保险公司提交逾期账款通知书为准。
4、注意在日常保留以下资料: 对帐单、买方定单、出货单和有买方确认的交货单、公司发票、
债款催收的任何往来函件、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5、注意承保买家的额度变化,通知会以传真形式发送。建议每次发 货前或放贷前登陆COFANET网址上查看。
信用险保理合作模式
发货 企业(投保人) 无力支付 $$$
买家 a 买家 b 买家 c 买家 d 买家 e 买家 f
保险公司
赔偿
银行
信用保险的优势
和担保相比,信保融资不需要提供任何的反担保和保证金,只 要交付与担保费相仿的的保险费用即可。等同于无追索权的融 资方式,这个是跟担保有本质上的区别。
10.主体评级:明保理--- BBB级以上(含)暗保理---AA级以上(含)
其中,无追索权暗保理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资产负债率小于 60%(生产型企业)或资产负债率小于65%(商贸型企业),且符合信 用贷款条件。
国内贸易短期信用险准入条件:
投保人年赊销营业额 (开发票) 3000万以上
投保买家6家以上,且非公共买家及关联企业,且买家配合程度高
买家的资信调查和信用额度批复
保险公司承保风险把控
保险人对投保买家进行财务和资信调查(买家完全不知情)后,为每一 赊销买家批复一个信用额度,信用额度的数额为在任一时点投保人给予 买方的最高帐面放帐总额。此额度为本保单针对此买家的承保限额。 所有批复的信用额度在保单期限内(一年)可循环使用,被保险人在保 险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其买家信用额度的变更。
保单签定前对投保前十个买家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的调查、评估,并对 每一买家批复的信用额度,是不收取任何费用
保单签定后,会对买家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如买家情 况有变,会及时做出预警通知,避免应收账款损失;故收取每一买家 828元一年的信用额度管理费用。
合作流程
签订销售合同 开监控帐户 到期还款到指 定监控帐户 增值税发票、销售 合同、运输文件等
科法斯2012年中国企业信用风险报告
科法斯通过风险评估和行业风险分析来管理信用风险,提高风险 承保质量: .清查高风险买家:主动清查高风险买家 .月度风险审查:每月从风险角度对现有业务作审查 .季度行业风险更新:行业信号灯 .每半年更新中国企业信用风险报告 .逾期与赔付情况的日常更新 .监测和管理供应商的运营风险 科法斯对2012年的中国经济持谨慎乐观的态度: .国内消费作为一个主要的驱动因素将在维持中国国内生产总中发 挥重要作用 .信用管理流程得到了很好的应用 .多数的逾期原因是原材料价格不稳定所引起的下游买家财政困难 ,激烈的竞争以及有限的融资渠道
平安、银行与投保人三方签定《赔偿受益权转让书》 (《Loss Payee Assignment》),同意应收账款转让事项, 约定将保单赔偿受益权由被保险人转让给银行,则如果出险, 则由平安直接赔付给银行,银行不再追究投保人; 投保人与投保买家在一年内的每一笔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投 保人可以用开出的发票、销售合同、发货单和买家验货签收单 等资料到银行以预支价金的方式获得银行的保理融资,等信用 期限到期后,买家直接还款到银行账户上。这样,加快了卖方 生产和销售的周转,产生更多利润和收益,提前将应收账款转 换为流动资金,将赊销转为现销,优化财务报表。 同时,投保人不用担心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风险,如果买方到期不 付款,银行在保单的通知期内就逾期情况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停止 该买方项下融资,如果超过等待期,买方仍不付款,则平安保险会 负追偿和赔偿的责任,直接赔给银行,理赔金额优先用于偿还银行 预支价金及利息,余款退回投保人,而投保人不再负连带责任。 承保期间,买家额度的变更情况(包括新增买家、原 有买家额度增加、降低额度)会及时通知投保人及银 行,银行作相应的审批额度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