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腐败的原因
如何解决腐败问题

如何解决腐败问题?中国现在的腐败问题很严峻,但大家思考过腐败的原因和根源吗?思考过根治的方法吗?我想你也能出一点力的,只要你敢于直面问题,思考问题。
下面是我的一点见解,不知道能否起到求抛砖引玉的作用。
腐败问题自从有了私有制之后就有了,至今任然是各国的通病。
中国是重灾区。
为什么?我想有这几个原因:1、经济发展水平,中国阶段腐败高发阶段。
计划经济搞平均主义,官员都很廉洁,一方面是那时的思想教育抓的好,但我认为最重要的是人们对于财富的渴望已经被平均主义消磨得差不多了,人们追求财富的动力不足。
[现在这种动力被激发了,追求财富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社会各个阶层都在追求财富,官员们也是人也和大家一样,他们中很多小时候经历过忍饥挨饿的生活,对贫穷深有体会,面对垂手可得的而又没有看管的金山,你要是他,你能不心动?不伸手?恐怕没几个能做到。
]2、中国在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有许多无法预想的和能够预想但来不及修补的漏洞让腐败有机可乘,包括制度和法律上的。
[ 这也难怪,中国人民对于财富太急切了。
]3、只顾经济建设,人们思想上的一些变化没有过多关注。
[ 计划经济时代腐败少,一是本来就没什么钱可贪,二是违法的成本较高,所以不敢三是那时候的官员不像现在这么嚣张,不敢肆无忌惮的贪污! ]所以你那什么人民对财富的渴望被平均主义消磨的差不多了,记住,不是人民,是官员,不要偷换概念,人民可没有贪污的机会,只有官员才有!不能说每个人都有可能贪污,就认可贪污吧! 关键要从制度上解决腐败的源头,那具体怎么操作呢? 要加强反腐败的力度,然后建立强的监督机制(民众参与监督的权力,敢于质问官员并能受到法律有效的保护),所以民众不能对官员太宽容了,应该苛刻一点,要知道中国的老百姓对官员太宽容了!既然要说贪污腐败,这对象就是官员,不是人民,广大的人民腐败的机会几乎为零.所以不要偷换概念!大家都知道从制度监督机制上解决腐败,话都会说,可如果真要有人这么做了,我估计你又要跳出来反对了1、没钱可贪,我认为不是什么好事,就像穷到强盗都不理你了,是什么好事吗?人民生活需要财富。
当代中国反腐倡廉现状

当代中国反腐倡廉现状一、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腐败是一种历史现象。
它的主要表现是贪赃枉法、行贿受贿、敲诈勒索、权钱交易、挥霍人民财富、腐化堕落等现象。
腐败问题的表现形形色色:有明目张胆的腐败,有比较隐蔽的腐败,也有钻空子、打着合法旗号的腐败。
但其要害和实质,都是一些贪婪分子利用手中掌握的一定权力,搞权钱交易、中饱私囊、通过各种手段,把国家的、人民的、不该得的钱物装入自己的腰包,据为己有。
瞎指挥、不负责任、随意决策。
直至在拨投资、上项目、险合同过程中见利忘义、索贿受贿。
使国家和人民蒙受巨大损失的行为,则是官僚主义和以权谋私的混合体。
这种现象从本质上说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
我国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仍然存在腐败现象,有种种复杂的原因。
我国是一个封建社会历史很长的国家,封建主义和其他剥削阶级影响将长期存在,总要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
我们实行对外开放,借鉴和利用世界各国包括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一切现代文明成果,资本主义腐朽的东西也会趁机钻出来。
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历一个艰难的新旧体制转换过程。
这个过程中,由于制度和机制的不健全、不完善,工作中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也会给腐败现象滋生以可乘之机。
这些年来,我们有些地方、有些单位,对党员和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抓得不紧,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在一部分党员和干部中滋长,也是腐败现象得以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当代的中国社会生活也同样面临着腐败的严重问题,从不同角度和不同方面加剧地导致了腐败问题的愈演愈烈、滋生蔓延。
第一、从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格局多样化的角度看,在公有制的经济成分外,社会出现了大量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
这种多样化的格局出现,多经济成分、多种分配形式和多种利益群体的存在,在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格局多样化的情况下,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很容易被少数人应用到社会其他领域,甚至引入党内政治生活,由此诱发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
中国当今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一当前中国反腐背景近年来,腐败现象迅速滋生和蔓延,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
腐败至少导致三方面问题:首先是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的下降,腐败问题将严重阻碍政策、法律的执行;其次是社会投资环境的恶化;,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再次是影响社会公正,激化社会矛盾。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
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
”二中国前腐败现象的成因首先,人们的道德观念淡薄是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当前,在社会转型期,道德行为的失序反映在政治生活方面便是权力的腐败,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现象相当严重。
其次,对权力的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大是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能乘隙而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大,从而致使某些党员干部视党纪为“摆设”,视政令为“白条”。
再次,未能形成一套系统的、有效的法律规范机制对腐败现象进行预防、抑制和惩治。
由于我们缺少执法守法的传统,致使法制建设严重滞后,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的、有效的法律规范机制对腐败现象进行预防、抑制和惩治。
三中国腐败问题对策(一)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首次完整提出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
提出“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等。
这些重要论述表明了我党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决心,为我们进一步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
而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是要抓住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手段的监督。
中国历代腐败背后的权利与财政读后感

中国历代腐败背后的权利与财政读后感摘要:一、引言二、权利与财政的关系1.权利导致腐败2.财政体制助长腐败3.权利与财政的相互作用三、历代腐败现象分析1.封建时期的腐败2.近现代以来的腐败3.腐败类型的变化四、腐败背后的制度原因1.权力过于集中2.监管不力3.制度漏洞五、反腐败对策1.权力制衡2.完善财政体制3.加强监管和法治建设六、结论正文:随着我国历史的演进,腐败问题一直如影随形。
从封建社会到近现代社会,腐败现象在各个时期都有所体现。
本文试图从权利与财政的角度,分析中国历代腐败背后的原因,并探讨相应的反腐败对策。
权利与财政的关系紧密相连。
首先,权利导致腐败。
在封建社会,官员掌握着大量权力,这使得他们有机会以权谋私。
封建时期的腐败主要表现为贪污、受贿等现象。
其次,财政体制助长腐败。
我国古代的财政制度不够完善,官员的薪俸较低,这使得他们更加倾向于通过腐败手段来谋求财富。
权利与财政的相互作用,导致腐败现象屡禁不止。
历代腐败现象有其特点。
封建时期的腐败主要体现在官员阶层,近现代以来,腐败现象逐渐蔓延至企业、事业单位等各个领域。
同时,腐败类型也发生了变化,从单纯的贪污受贿发展到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等多种形式。
腐败背后的制度原因值得深思。
首先,权力过于集中。
在一些部门和地区,一把手权力过大,导致监管缺失。
其次,监管不力。
虽然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但仍存在监管盲区和漏洞。
最后,制度漏洞。
一些政策和法规的不完善,为腐败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针对历代腐败现象及其背后的制度原因,我们需要采取有效对策。
首先,加强权力制衡。
通过完善立法、加强司法独立等方式,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
其次,完善财政体制。
提高官员的薪俸水平,减少腐败的诱因。
同时,加强对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的落实,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
最后,加强监管和法治建设。
完善监管体系,堵塞制度漏洞,让腐败分子无处可逃。
总之,历代腐败现象背后的权利与财政问题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反思的。
浅谈中国腐败问题

浅谈中国腐败问题浅谈中国腐败问题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也出现了许多严重的问题,其中就包括近年来频繁出现的官员腐败现象,本文就将对腐败问题的现状进行分析,并结合中国实际给出符合中国实际的反腐策略!一、腐败现象由来已久中国自古以来就存在腐败问题,作为一个有着两千年封建史的古老国家,封建官僚体系已经发展得十分完备,官员们互相帮助,欺上瞒下,中饱私囊的现象十分普遍。
清朝时期,中国出现了历史上最大的贪官和珅,贪污数额按现时折算高达875亿元。
而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便出现了第一贪官羊舌鲋,而羊舌鲋生活的时代刚好和中国儒家创始人孔子的时代相同,这足以说明中华文明从一开始就出现了贪污这种现象!当然,我们相信中华文明源远流长,是光辉灿烂的,腐败问题只不过是跳梁小丑,涵盖不了祖国五千年的文明史。
由于老祖宗留下来的一些糟粕,以及现代人受西方不良思想的引导,更重要的是由于自己的欲望,最终抵制不住诱惑,走向了贪污腐败的罪恶深渊!二、新中国建立后的腐败现象(一)建国初期的腐败问题1949年10月1日,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了,此前国民党政权由于各种问题,其中也包括严重的腐败问题而走向没落,最终退居台湾。
所以新中国建立后有了前车之鉴,便很注重反腐,再说,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腐败问题更是不能容忍!值得一提的是,新中国第一例腐败案发生在天津,由毛主席亲自处理。
早在1949年3月,毛泽东预言:有些共产党人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
果不其然,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身为天津地委书记的刘青山、天津行署专员的张子善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贪污、挪用公款171****0000元(旧币,约折合今人民币1716272元)。
最终两人被判处死刑。
可笑的是两人太不值了,因为他们的贪污数字与现在的官员比起来简直九牛一毛!然而在当时却是震惊全国。
这从反面说明中国现在变富了,所以官员也更有东西可贪了。
(二)改革开放后的腐败问题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腐败问题也严重了许多。
中国的反腐败问题

中国的反腐败问题腐败是一种伴随着私有制、阶级、国家、公共权力产生而产生的复杂社会历史现象,任何国家、任何朝代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腐败现象。
早在19世纪,英国的阿克顿勋爵就说过一句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而且它也是一个世界性的焦点,各国都普遍存在这一问题。
腐败问题原因(一)制度不完善是腐败产生的根本原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旧体制的某些做法还在起作用的情况下,经济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容易受到权力的左右,这样就给权钱交易打开了方便之门。
在制度建设方面,当前我国正处于初级阶段,在传统的政体中,人治的色彩很浓,家长制的作风占主导地位。
(二)权力缺乏监督是腐败产生的直接原因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里说的:“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从我国这些年的反腐败实践看,腐败现象的产生存在这样的“三个基本”现象:事前基本没有监督,事中基本缺乏监督,事后基本不是监督。
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流于形式,特别是对主要的领导干部,同级党委不敢监督,同级纪委也不敢监督。
人民群众形象地描述对“一把手”的监督现状: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媒体监督太险,下级监督不敢。
(三)社会转型期的思想教育缺失改革开放以后,对外交流不断加深,社会文化环境得到了发展,但也也使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有所滋长,使一些意志薄弱的党员干部权力观发生了变化,经受不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跌入了腐败的泥潭。
此外,我国经历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官僚主义、等级观念、特权意识、官本位思想等封建社会的固有思想仍然根深蒂固,成为滋生腐败的主要土壤。
腐败解决措施(一)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依法反腐是国际反腐败经验的重要总结,我国的反腐倡廉也要多加完善具有较强执行力的法律制度,避免假、大、空的政策性规定。
同时,还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证已有反腐败法律的执行力,促使国家各项廉政措施真正得以贯彻落实。
中国腐败问题的原因及反腐败的对策研究

中国腐败问题的原因及反腐败的对策研究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腐败问题也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痼疾。
腐败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人民的利益,还妨碍了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转。
本文将探讨中国腐败问题的根源,并提出一些反腐败的对策措施。
一、中国腐败问题的原因分析1. 权力过于集中中国的权力过于集中,给了腐败分子可乘之机。
一些官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形成了权力寻租的局面。
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关系也存在问题,部分地方政府对中央监管不力,导致腐败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2. 缺乏监督与透明度中国的监督机制有待完善,监察部门的权力受到限制,难以有效发现和打击腐败行为。
同时,政府的决策过程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缺乏透明度,容易引发腐败问题的滋生。
公众对政府的监督力度也较弱,缺乏有效的舆论监督。
3. 薪酬体系不合理现行的薪酬体系存在一定的问题,对于一些公职人员来说,薪酬并不高,而他们却有着巨大的权力。
这种不合理的薪酬体系容易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一些官员可能通过滥用职权来获取非法的收益。
4. 社会道德观念淡薄中国的社会道德观念普遍较为淡薄,一些人缺乏对道德底线的约束,容易被腐败所诱惑。
同时,一些人对腐败的态度较为宽容,甚至存在“能捞则捞”的心态,为腐败行为提供了滋生土壤。
二、反腐败的对策措施1. 改革权力分配机制为了减少腐败问题,中国需要改革权力分配机制,实现权力制衡和监督的有效运行。
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关系应当更加明确,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监督力度。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监察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力,提高打击腐败的能力。
2.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中国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力度。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监察机构的权威性和效率,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打击力度。
同时,还要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媒体和社会组织的力量,推动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对政府的监督能力。
3. 改革薪酬体系对于公职人员的薪酬体系需要进行合理调整,确保他们的薪酬与权力相匹配,避免因薪酬不高而滥用职权。
中国当今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中国当今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腐败问题是中国社会面临的严重挑战之一。
这一问题的产生有着多方面的原因,然而,通过制定一系列的对策,可以帮助中国解决这一长期存在的问题。
从根本上来说,腐败问题的原因可以追溯到中国的政治和经济体制。
首先,政府官员的权力过大,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从而滋生了腐败。
由于权力过分集中在少数官员手中,他们往往能够滥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
其次,中国的经济飞速增长也为腐败问题提供了土壤。
高速的经济发展使得政府资源配置变得庞大而复杂,容易产生腐败现象。
再者,道德观念的淡漠和法律意识的薄弱也是腐败问题的重要原因。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关系”文化一直占据主导地位,人们更注重个人和集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而忽略了道德和法律的约束。
要解决腐败问题,首要的一步是进行政治体制改革。
政府应当建立更加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务员的培训和教育,以提高他们的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
另外,政府官员的权力应当进行有效的分散,避免权力过度集中。
此外,建立独立的反腐败机构也是解决腐败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这样的机构应当具有独立的调查权力,并公正地处理腐败案件。
除了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是解决腐败问题的关键。
政府应当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改革,减少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干预,降低行政审批的难度以及涉及的不透明度。
这样可以减少政府官员谋取私利的机会。
同时,政府应当加强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体系,减少市场上的不公正交易,提高企业和公民对法律的遵守意识。
另外,加强对公众舆论监督也是解决腐败问题的重要途径。
政府官员的行为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的监督。
政府应当建立更加开放和透明的信息发布机制,向公众提供更多的信息,让公众成为监督的主体。
同时,加强媒体的监管,确保媒体的独立性,使媒体能够对腐败问题进行公正、客观的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最后,教育也是解决腐败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培养公民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可以有效地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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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腐败的原因当下中国的腐败犯罪是相当严重的,而生成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我觉得何家弘.中国腐败犯罪的原因分析这篇文章就可以告诉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一、人性本能中生成腐败的原因何为人性?中国古代思想家荀子说:“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
”(《荀子·性恶篇》)这就是说,人性是天赋的,是与生俱来的原始质朴的自然属性,不是后天修学而成的习性。
那么,人性中是否包含腐败犯罪的成分?或者说,腐败犯罪是否属于人类的本性?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首先说明人性的本质是善还是恶。
(一)人性善恶人性本善抑或本恶,这是个跨越时空而且众说纷纭的问题。
在中国,以儒家思想为主流的传统文化主张人性本善,正如广为流传的《三字经》所言,“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其实,儒家学者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也不尽同。
例如,同为战国时期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孟子和荀子对待人性善恶问题的观点就截然不同。
孟子认为,人的本性是从善的,这就如同水向低处流一样自然。
而人性之所以从善,是因为人天生就有仁义礼智的善端。
他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孟子·告子上》)然而,荀子却认为,人的本性是向恶的,而这基于人的生存本能和食色本欲;人可以有道德善行,但这是后天养成的。
他还把人需要道德礼法的约束作为人性恶的证据。
他认为,人之所以追求善,就是因为人的本性缺乏善;如果人的本性是善的,那么道德礼法也就没有存在之必要了。
(《荀子·性恶篇》)探讨人性善恶,我们首先要明确善恶这两个概念。
在汉语中,“善”的基本含义是好;“恶”的基本含义是坏。
然而,好与坏是相对而言的,善与恶也是相对而言的。
有好才有坏,有善才有恶。
对你是好,对我可能就是坏。
在此为善,在彼可能就为恶。
因此,衡量善恶的标准应该是群体标准,不是个体标准。
人类是群居的动物,群居就会产生个体之间的关系,而善恶也正是在个体之间的关系中才能表现出来。
由于个体利益是不同的,甚至是相互冲突的,所以不能以个体利益作为衡量善恶的标准,只能以群体利益作为衡量善恶的标准。
符合群体利益的行为是善,损害群体利益的行为是恶。
对个体而言,群体利益往往要求其行为不能利己而利他。
因此我们也可以说:利己向恶,利人向善;损人利己是典型的恶,舍己为人是典型的善。
明确了善恶的行为标准,我们再来考察人类的本性对行为的影响。
人类的生命具有个体性;人类的生活具有群体性。
一方面,为了个体生命的存续,人就要努力满足自己的需要,甚至不惜损害他人乃至群体的利益。
另一方面,要在群体中生活,人又必须遵从群体的需要,必须顾及他人的利益,特别是那些与自己有特殊关系的他人。
例如,父母可以为子女牺牲个人利益;爱人可以为对方牺牲自己利益。
由此可见,利己是人的本性,利他也是人的本性。
生命的个体性乃人性恶之源;生活的群体性乃人性善之端。
这是自然界的生存规律在人性中的体现。
因此,人性本善亦本恶,而且人们对于善恶的感觉会追随世态而变化。
清平盛世,民风纯朴,性本善的主张就容易被人接受。
物欲横流,邪恶当道,性本恶的观点就容易成为主流。
孟子生活于战国前期,社会环境比较安宁,政治状况相对稳定,于是人心向善。
荀子生活于战国末年,社会险恶,政治凶残,人人争权夺利,君子小人同欲,于是人心向恶。
从这个意义上讲,孟子与荀子的人性思想都是当时社会状况的反映。
承认人性中存在恶的一面,也就在人性中找到了腐败犯罪的根源。
(二)食色本能告子在与孟子讨论人性问题时说:“食、色,性也。
”(《孟子·告子上》)其意为:吃食和性交是人的本能。
如前所述,荀子也认为,人性本恶的原因就在于人的生存本能和食色本欲。
与所有动物一样,人要生存,就需要从食物中获取营养,因此吃食是人的第一本能,是天生就具有的能力。
性交本来是物种繁衍的需要和方式,与个体生命的延续无关紧要。
大自然为了使个体甘愿为物种延续而劳累并受难,便经过千万年的进化而把性交的功能扩张至爱情并附以快感。
于是,人类的性就与情相合,而且要遵循社会规范,否则就会转化为罪。
与人类社会中许多种类的犯罪一样,腐败犯罪大多与人的“食色本能”有关。
腐败犯罪的基本形式是利用手中的权力去违法谋取钱财,而钱财就是吃食本能的延伸。
另外,许多腐败的官员不仅贪财而且贪色,不仅进行权钱交易,而且进行权色交易。
这些犯罪发自人类的本能,却又颠覆了人类的本性。
客观地说,贪官并非都是十恶不赦的妖魔坏蛋。
有些贪官本来不坏或者说不太坏,但在物欲横流人心向恶的社会环境中,因未能拘束自己的食色本能而陷入腐败的泥潭。
(三)辞让争夺孟子主张人性本善,理由之一是辞让之心人皆有之。
荀子主张人性本恶,理由之一是争夺之心人皆有之。
从表面上看,孟子和荀子对人性的看法是截然相反的,但是二者的目标却是一致的。
他们都倡导善的行为,都重视道德教化的作用。
只不过,孟子在人性善的基础上提出“存心养性”的主张,强调自我修养的重要;荀子在人性恶的基础上提出“化性起伪”的主张,强调外在教化的作用。
诚然,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是需要争夺或曰竞争的,但是过度的竞争就会演变成人类之间的拼杀,就会导致人性的恶化。
在那些过度强调竞争的国家和地区,许多人就会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去争夺,恃强凌弱,尔虞我诈,甚至是武力搏斗,你死我活。
以贿赂犯罪为例,受贿者是在利用手中的权力去夺取财富,行贿者则是在用手中的财富去夺取更大的财富。
无论在官场上还是商场上,行贿者都是在以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竞争,花钱买官是要在晋升的竞争中获得先机,而“花钱买市场”则清楚地表明了这种竞争行为的性质。
从这个意义上讲,争夺之心就是腐败犯罪的人性根源。
(四)基因差异主张人性本善的学者认为,犯罪是后天因素造成的,犯罪的产生原因是社会制度、文化、道德、环境等方面的缺陷,如社会分配制度不公、贫富差异巨大等。
不过,这种犯罪社会学派的观点并不能完全解释社会中存在的犯罪现象。
为什么在同样的社会环境中,有些人犯罪,有些人就不犯罪?即使生长在同一社会阶层或者家庭环境中的人,为什么也有犯罪者与不犯罪者之分?于是,一些学者就从人类先天的生理和心理差异方面去探寻犯罪的原因。
如前所述,笔者主张“人性本恶亦本善”。
这包括两层含义:其一,每个人的本性中都同时存在着恶源与善端;其二,有些人天生性较恶,有些人天生性较善。
诚然,天生性较恶的人不一定都去犯罪,天生性较善的人也不一定都不会犯罪,但是这种先天差异可能影响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取向。
意大利著名犯罪学家龙勃罗梭(Cesare Lombroso,1835-1909)早在一百多年前就提出了“生来犯罪人”和“犯罪遗传”等观点。
如果说人类的遗传基因中同时存在着恶源与善端,而在某些人的遗传基因中,恶源大于善端,那么这种人比其他人就更具有潜在的社会危害性。
如果他们是普通百姓,他们有可能成为杀人犯或者抢劫犯;如果他们是政府官员,他们有可能成为恶官或者贪官。
虽然人们无法查明那些贪官的遗传基因,但是可以从其贪腐行为中略见端倪,譬如令国人唾骂的军队巨贪谷俊山。
龙勃罗梭曾经断言:“同一切疾病一样,人们也可以为犯罪找到病因,而且或许能够更容易地加以诊断。
”假如有朝一日,人类的科学技术能够识别遗传基因中的恶源并且可以“修剪”那些恶性DNA片断,那么人类就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中存在的犯罪问题,就有可能实现“让世界充满爱”乃至“世界大同”的梦想。
这就像人类试图通过遗传基因手术来根治癌症的理想。
当然,犯罪不同于癌症。
人类即使掌握了这种技术,也未必就能普遍使用,因为那不仅会侵犯人权,而且会有使人类整体弱智的风险。
二、社会习俗中生成腐败的原因在当下中国,人们经常感叹好人太少。
为什么?因为当下中国的社会环境不养好人!在一个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都鼓动人们为成为强者而进行恶性竞争的社会中,人们很难“与人为善”。
在官场上,在商场上,在各行各业的职场上,人们都竭力发扬体内之恶,以便对抗并战胜他人之恶。
有些贪官在为自己的腐败行为辩解时声称“别无选择”;一些外国商人到中国行贿却说是“入乡随俗”。
这些说辞可能有些虚伪,但是也促使我们思索中国社会习俗中生成腐败的原因。
(一)重人轻规在中国,重视“人的关系”已然成为一种习俗。
诚然,人们生活在社会中,就会面临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而且这关系就会有好坏亲疏之分。
其实,法律并不否认关系,因为法律就是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但是,本文所说的“关系”是那种开“后门”走“小道”的关系,而这是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的。
大约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人就开始流行“办事找关系”了。
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大潮中,一些有关系的家庭把子女通过“后门”送去参军或返回城市。
后来,那些没有关系的家庭也开始找关系让下乡的子女“返城”或安排较好的工作。
后来,这种做法不断蔓延。
上学要找关系,看病也要找关系;去商店购物要有关系,去饭馆吃饭也要有关系;找工作要靠关系,做生意也要靠关系;开车违章了要去交管部门疏通关系,遇到纠纷了要到法院去建立关系。
在官场上,关系更是至关重要的,成事靠人脉,晋升靠关系,于是,选边站队,拉帮结派,就成为官场上司空见惯的怪现象。
在重视关系的社会中,规则往往是被人轻视的,因为在关系面前,规则的作用可有可无———需要时即有,不需要时即无。
特别是在规则不明确或不公开的情况下,有关系和没关系的待遇就会大相径庭。
即使是完全正当的需求,没关系的人也会饱受刁难。
即使是不太正当的请求,有关系的人也会一路畅通。
于是,人们就千方百计去寻找关系,建立关系。
而且这关系的用途也不断升级,从抢购鸡鸭鱼肉等紧俏商品到争拿黄金地块等开发项目,从中获益的金额也从几十元攀升至数亿元。
于是就有人专门对“关系”进行理论研究,著书立说,多种“关系学”类的图书都跻身于畅销书之列。
相形见绌,本来就先天不足的法律规则在中国社会中的作用更为弱化,在国人心目中的地位也继续下滑。
那些敢于无视规则的人被视为有魄力,那些善于规避规则的人被视为有能力。
当规则在关系面前大举溃败之时,腐败就必然在社会中暗流涌动。
(二)送礼成风不知从何时起,请客送礼在华夏大地上悄然成风,而且愈来愈盛。
请客送礼与“找关系”和“走后门”往往是紧密相连的。
中国人本来就有逢年过节给亲友送礼和请亲友聚餐的习俗,后来这请客送礼的对象就演化为有权有势或有用之人。
20世纪70-80年代,由于经济公有制和生产力低下,许多社会资源都处于短缺状态,于是那些能够掌握或支配这些资源的人就成为有用之人。
当时的社会中就流传着关于好职业的说法:第一是听诊器(医生),第二是方向盘(司机),第三是商店的售货员。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往往需要这三种人的关照,于是在逢年过节时就要送礼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