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意外伤害处理办法

员工意外伤害处理办法
员工意外伤害处理办法

制定版本:A1版共5页制定负责人:唐娟、向往

总经理签字生效日期:制定日期:

1 总则

为规范公司员工意外伤害事故管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意外事故风险,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 定义

本办法中“意外伤害事故”包含以下情况: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受到暴力等意外事故伤害;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的;

(5)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备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不在本办法管理范围内。

4 职责

(1)公司后勤部、人力资源部、医保科、各院行政办组成员工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小组;

(2)公司后勤部主管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事故的调查和事故责任的鉴定,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3)人力资源部为事故处理的协调管理机构,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等相关事宜的办理;负责受伤员工慰问金的发放;

(4)医保科负责员工工伤保险金的办理;

(5)各院行政办负责员工意外伤害事故的第一时间处理,收集事故档案资料,做好受伤员工本人和家属的安抚工作。

5 处理程序

(1)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采取救治措施,第一时间报行政办公室,并送伤者前往医院治疗;

(2)涉及治安或交通事故,现场人员须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3)员工就医费用暂由院行政办垫付,待后勤部对事故责任鉴定后,属于公司承担的部分凭有关医药费单据/证明交公司医保科审核后办理报销事宜;属于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在员工工资中扣除;

(4)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员工意外伤害事件的调查工作,于一周之内填写《员

工意外伤害事故报告表》交至院行政办,由院行政办签署意见后转交公司后勤部。

(5)公司后勤部接到《员工意外伤害事故报告表》,需进行登记、调查、形成初步处理意见。涉及工伤事故的,报公司医保科按照工伤事故处理规定执行;不属于工伤事故的,应协助员工所在部门、受伤员工本人及其家属做好善后工作,保障员工权益。

6 事故类别

(1)轻度伤害事故:伤情甚微,造成病休未满一周(含一周),且医疗费用在800 元以下、无需住院治疗的事故。

(2)一般伤害事故:负伤后需要住院治疗,或虽未住院治疗,但病休时间在一周以上一个月内的(含一个月),医疗费用一般在800 元-3000 元。

(3)严重伤害事故:引起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病休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医疗费用在3000 元以上的。

7 慰问金规定

(1)员工受到轻度伤害,给予200-500元慰问金;

(2)员工受到一般伤害,给予500-1000元慰问金;

(3)员工受到严重伤害,给予1000-2000元慰问金。

(4)员工受到意外伤害,同时造成个人财产损失的,另给予300元补贴。

8 处罚规定

(1)造成轻度伤害事故的,视情节对责任人处50-100 元的罚款;

(2)造成一般伤害事故的,视情节对责任人处200-400 元的罚款;

(3)造成严重伤害事故的,视情节对责任人给予停岗学习 3-7 天,并处500-1000 元的罚款;

(4)相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处100-1000 元的罚款,作警告处分,直至开除处理:①对已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未及时上报,或存在隐瞒不报、谎报;②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事故调查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证据和资料的;③对批评、制止违章行为,如实反映事故情况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④发生事故后,未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的;⑤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且情节较为严重的。

员工意外伤害事故报告表

关于《幼儿园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关于《xx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的建议 一、问题: 据有关部门对全国11个城市4.3万名幼儿及中、小学生进行的意外伤害调查显示,每年我国有20%-40%的儿童因意外伤害需要给予医学关注。儿童意外伤害,已被视为当今最严重的社会、 经济、医疗问题之一。 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使更多的孩子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幼儿园不仅接收3-6岁入园儿童,还把受教育者范围扩展到3岁以下。目前在北京2-6岁幼儿入托率已达90%以上,幼儿园承担了全社会大部分孩子的教育和看护责任。服务对象的增加,幼儿活动范围的扩大和活动形式的多样,使幼儿意外伤害的机率也自然上升。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幸事故发生后,许多幼儿园在处理过程中,因为没有专门的处理在园幼儿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某些纠纷无法可依,从而一拖再拖,给幼儿身心和幼儿园的正常工作,都带来不良影响;另外,幼儿在园发生意外事故,因为缺乏明确的处理办法,给教师工作带来一定压力,使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谨小甚微,有些幼儿园不敢组织园外社会活动,不敢开展大运动量的体育活动,对孩子过度保护和照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代幼儿的成长和健康发展。 二、分析: 幼儿园的事故处理,一直是我国法律的薄弱环节。目前,我市还没有关于幼儿在园伤害如何处理的规范性规定。从宏观上来看,这与幼教事业的蓬勃发展极不相称,不利于幼教改革的深入发展、不利于幼教事业健康发展。从微观上看,幼儿园出现事故后就如何合理地解决,缺乏一些法律依据,不能很好地保护园方、幼儿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由于没有合理的法律保护,给教师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影响了师资队伍的稳定,影响了幼儿园日常工作质量的提高。同时,也很难保证保护幼儿、幼儿园和家长各自的合法权益。三、建议:

最新员工意外伤害事故本人描述范本

篇一:《员工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员工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意外事故管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意外事故风险,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类别和定义 第三条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第四条工伤事故工伤事故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下列情形,均属于工伤事故范畴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事故伤害;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范畴内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而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五)其它意外伤害情形。 第三章意外伤害事故申报 第六条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第一时间向安全主管部门汇报 (一)涉及治安或交通事故须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二)发生人身伤害情况,须报“120”急救或送至附近医院及时治疗。第七条受伤害员工需在事发一周内填写《员工意外伤 害事故报告表》按流程报备审核,因个人原因迟报所致的相应责任由本人承担。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意外伤害事件的调查工作,于一周之内形成文字报告与《员工意外伤害事故报告表》一并交至公司工程管理部。调查报告由以下内容组成当事人姓名,具体岗位和到岗时间、意外伤害事件的具体经过、原因分析、事故责任的初步认定及理由、事后的整改与预防措施。 第九条工程管理部接到《员工意外伤害事故报告表》,需进行登记、调查、形成初步处理意见,依据相关法规条例及公司规定分类报送。 (一)涉及工伤的,应按照公司工伤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二)不属于工伤事故的,应协助员工所在部门、受伤员工本人及其家属做好善后工作,保障员工权益。 第四章工伤事故处理 第十条工伤分类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可分为五类 (一)轻度伤害事故指造成员工受伤,但伤情甚微,造成病休未满一周(含一周),且医疗费用在800 元以下、无需住院治疗的事故。 (二)一般伤害事故指造成员工肢体伤残,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一般指员工负伤后需要住院治疗,或虽未住院治疗,但病休时间在一周以上,一个月内的(含一个月),医疗费用一般在800 元-3000 元,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通常是指手指骨折或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一节;轻微脑振荡,轻度灼伤、烫伤等。经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或未到等级的。 (三)严重伤害事故指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无死亡的

员工意外险保障计划清单书

员工意外险保障计划书 目录 第一部分保障需求分析 现有保障状况概述 企业需要应对的风险问题 风险问题可能造成的影响(人事、财务、老总) 第二部分团体综合保障计划 方案介绍(责任列表) 第三部分理赔事项 第一部分保障需求分析 现有保障状况概述 “天有不测风云,月有阴晴圆缺”,意外事故随时都会发生。根据国际劳工组织最新统计表明,全球每年致命和非致命意外事故达2.7亿起,因工死亡人数高达110万,意外死亡人数达350万。据统计,我国每年至少有10万人在意外事故中丧生。特别是中国高居世界第一的交通事故率和事故死亡率,对我们的安全与健康构成较大威胁。 目前,大部分企业单位针对员工意外风险都为员工办理了社会工伤保险。但是工伤保险实际能够提供的保障容与企业员工的实际需 求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现有社会保险保障程度有限 (1)保险金额低

工伤保险赔付标准是以社会平均工资为依据,因工伤导致身故最高可获得54个月社会平均工资赔偿金。但目前远远低于员工对赔付的要求,例如本地一般员工死亡,员工家属会要求赔付30万元。(2)保额设定未体现生命价值 意外事故保障应与员工实际月收入水平挂钩,才能真正体现员工的生命价值,弥补由意外事故带给家属的经济和心理损失。而目前工伤保险的标准仅参照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相对效益较好企业的实际收入有很大差距。 2、现有社会工伤保险涵盖围有限 (1)保障团体围有限 目前工伤保险保障仅限于企业投保,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无法通过工伤保险获得意外风险保障。 (2)保障时间和场所有限 工伤保险仅保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发生的意外,参保人员在工作时间之外、工作场所之外无法获得意外风险保障。 (3)保障责任有限 工伤保险涵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经抢救无效死亡”责任。限制性条件使得许多风险事故以及 工作场所之外的疾病身故最终无法获得保障金。 (4)参加工伤保险后企业仍有负担 企业一方面缴交工伤保险的保险费,另一方面却仍需要负担部分费用(如工伤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转外地治疗交通食宿费等)。

公司员工人身意外险管理制度

XX集团有限公司 员工人身意外险/工伤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最大限度的规避员工工伤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集团下设各分公司及相关部门. 三、管理权责 1、集团人力资源部 (一)负责以上适用范围内所有职工人身意外险/工伤保险的增减员及保险理赔跟进工作。 (二)对未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要求或流程办理员工入/离职手续造成入保、退保不及时的情况有权出具考核意见。 (三)对未按照相关规定流程或制度办理的部门以及因工伤事故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有权对相关责任人出具考核或处罚意见。 2、各分公司 (一)协助集团人力资源部办理职工的人身意外险增减员及出险信息的及时反馈。 (二)分公司职工出险后,做好及时逐级上报领导、职工就医、报备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等事宜。 (三)根据集团要求,收集、整理出险员工所需理赔资料,规定期限

内提交人力资源部。 四、实施细则 1、严肃入职/离职纪律 入职/离职员工应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流程办理相应手续,便于集团人力资源部及时办理员工保险的增/减员。 2、职工出险处理流程 (1)职工在上班期间受伤,应送受伤职工到保险公司或人社局要求的指定医院就医,如:新区人民医院,xx市区xx医院、附属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不清楚可咨询集团人力资源部。 (2)分公司专人将职工就诊病历和发票、发票明细、DR报告单、诊断证明书等材料保管完好。 (3)各分公司专人在事故发生4小时之内及时通知集团人力资源部,并说明公司、出险人姓名、身份证号、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出险原因、受伤部位和受伤程度等信息。 3、分公司专人务必在员工受伤20天以内按照材料清单整理好材料,附上材料清单明细表,汇总后一并交予集团人力资源部。 4、为建立动态管控,分公司专人做好本公司的工伤出险汇总,按季度提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提报模板见附件《工伤台账》。 五、违规处理 1、对分公司员工入/离职贻误上报的行为,一经查实,若职工未出险,对分公司负责人处≥100元罚款;若职工出险,除对分公司负责人处100元以上罚款外,同时视情况由分公司负责人承担医药费总额的30%以上。 2、分公司出现职工出险后因漏报、瞒报或超过4小时未上报集团人力

意外伤害处理方法

意外伤害的现场处理 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无论是自然因素,或是人为的因素,都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伤害,受伤害的人需要别人的帮助,甚至需要基本生命支持的帮助。,即不使用特殊器材和药物的徒手操作,使现场和院前抢救水平明显提高,急诊的死亡和残疾率明显下降。普及急救常识,使人群之间相互服务,是提高民族素质的一个重要内容,其意义深远。 第一节急救现场的处理原则 现场抢救即第一线抢救,这是整个急救工作成败的关键,是伤病员能否获救的基本保证。 一、目的:抢救生命,减少伤病员痛苦,减轻和预防并发症,正确迅速地转运伤病员。 二、步骤: 1、现场评估①现场的安全、伤病原因、受伤人数等,②自身及伤病人、旁观者是否身处险境,伤病人生命状况,③现场可以运用的资源,需要何种支持、可以采取的救护行动。④分清轻重缓急,先救命,后治伤、镇静有序的组织现场人员打120急救电话。 2、进行现场救护时,造成意外的原因可能会对施救者产生危险,所以,应首先确保自身安全。需排除致命致伤因素,如触电者先要切断电源。 3、基本生命支持实地感受,判断病情危重程度,通过眼观手摸耳听鼻闻(有无异味)检查伤者的神志、生命体征,休克,昏迷的伤

病员应平卧或头低位躺在硬的地板上,心跳,呼吸停止的尽快施行心肺复苏术。大出血的伤病员,要迅速采取止血措施。 4、止血、包扎、固定局部处理――伤病员出血、骨折、内脏器官脱出等,分别给予初步的止血、包扎、固定、保护、清洁等措施。注意保持伤病员的呼吸道通畅。 5、正确转运伤员不同的伤病员根据轻重缓急选择适当的转运工具,派人密切留意转运途中伤病员的病情变化,心肺停止的伤病员在运送途中,心肺复苏术不要停止。伤病员交给医院后,必须简单说明或填写处理经过。 三、方法: 1、出血:成人血液占自身体重的8%,是维持生命的重要物质,因此,现场及时有效地止血,是挽救生命、为病人羸得进一步治疗时间的重要技术。 按出血的血管分——有动脉、静脉、毛细血管出血,各有不同的特点。 按出血的部位分——内出血:表面看不见出血部位,但伤者出现面色苍白,冷汗淋漓,呼吸急迫等症状时,应考虑腹腔内出血的可能,如伤者受伤部位为头部,要初步判断是否颅内出血,可检察瞳孔变化及是否有头痛、喷射性呕吐等表现,此类伤者要火速送医院。 这里主要讲述外出血的止血方法: (1)直接压迫止血法:——以干净软布或直接将手指压迫伤口出血点以临时止血;

员工意外伤害处理流程

员工意外伤害处理流程 摘要 ◆此流程详细说明了公司员工在发生意外伤害时的操作方法、管控重点和注意事项。 ◆此流程旨在规范和指导公司员工在发生意外伤害时相关人员的具体操作。 适用及涉及人员 此流程适用于成都运营中心,涉及到成都运营中心物流部、仓储部、人事行政部和资产安全部相关人员 目的: 规范公司员工在发生意外伤害时的操作流程,各部门有章可循,确保事故能够及时、正确的处理。 定义: 员工意外伤害:员工在工作中或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时发生突发事件所遭受的人身伤害。 安全事故处理原则:按照关于安全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未收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来处理安全事故。 员工意外伤害汇报制度: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和资产安全部门负责人报告,资产安全部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上级领导报告。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以便于相关职能部门跟进处理事宜。 实施细则: 现场人员相关操作:

1.仓储现场有员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现场其它人员需立即停下手中工作,照顾、安抚伤者,并第一时间通知部门负责人和资产安全部门人员到场; 2.照顾、安抚伤者时应避免围观和拥挤,保持空气流通和减少对伤者可能引起不适的因素; 3.现场人员需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避免事故现场受到破坏; 4.现场最高管理人员视实际情况,按事故伤害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送医。 资产安全部相关操作: 1.资产安全部在接到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报告后,需立即赶到现场取证; 2.第一时间上报仓储经理,特别重大事件需直接上报总部; 3.关注各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情况,及时开展相关后续工作,随时与各部门负责人沟通; 4.关注确认事故最终处理结果,结合事故制订相关防范措施。

各种意外伤害的急救方法

各种意外伤害的急救方法 我们生活中时常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意外”,但是出现“意外”了我们又应该如何应对呢?现收集了一些出现意外情况“救命”的知识,你一定要慢慢看完。 晒伤 夏天外出时,应做好防护工作,比如搽防晒霜、撑遮阳伞等。当皮肤被烈日晒红并出现红肿、疼痛时,可用冷毛巾敷于患处,并适当涂一些滋润霜。若皮肤上已有水疱,千万不要挑破,应请医生处理,以免继发感染。

蜂蜇伤 外出郊游一旦被蜜蜂蜇伤,应小心地将残留的毒刺拔出,轻轻挤捏伤口,挤出毒液,涂一点氨水或苏打水。若是被黄蜂蜇伤,应涂醋酸水,以中和毒液。局部冷敷可减轻肿痛。若出现恶心、头晕等异常反应,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游泳时,小腿抽筋

在水中发生小腿抽筋时,应立即上岸,伸直腿坐下,用手抓住大足趾向后拉,并按摩小腿肌肉。若不能立即上岸,应保持冷静,屏住气,在水中做上述动作。 不慎咬碎体温表并吞服了水银 体温表内的水银不慎被吞服后,汞会与体内含巯基的酶和蛋白质结合,影响其活性,导致重金属中毒。尽管体温表内的汞含量不多,但服用后也会引起口腔炎、急性胃肠炎,表现为口腔糜烂、溃疡,腹痛、恶心、呕吐、腹泻等。漱口后喝点蛋清或牛奶,不仅能清除口腔中的残留汞,还能使蛋清或牛奶中的蛋白质与吞服的汞结合,起到保护胃黏膜、减少汞吸 收的作用。

外伤出血 ①较小或较表浅的伤口,应先用冷开水或洁净的 自来水冲洗,但不要去除已凝结的血块。 ②伤口处有玻璃片、小刀等异物插入时,千万不要去触动、压迫和拔出,可将两侧创缘挤拢,用消毒纱布、绷 带包扎后,立即去医院处理。 ③碰撞、击打的损伤,有皮下出血、肿痛,可在伤处覆盖消毒纱布或干净毛巾,用冰袋冷敷半小时,再加压包扎,以减轻疼痛和肿胀。伤势严重者,应去医院。 ④伤口有出血,可用干净毛巾或消毒纱布覆盖伤处,压迫10~20分钟止血,然后用绷带加压包扎,以不再出 血为度,视情况去医院处理。

公司员工人身意外险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人身意外险管 理规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XX集团有限公司 员工人身意外险/工伤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最大限度的规避员工工伤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集团下设各分公司及相关部门. 三、管理权责 1、集团人力资源部 (一)负责以上适用范围内所有职工人身意外险/工伤保险的增减员及保险理赔跟进工作。 (二)对未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要求或流程办理员工入/离职手续造成入保、退保不及时的情况有权出具考核意见。 (三)对未按照相关规定流程或制度办理的部门以及因工伤事故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有权对相关责任人出具考核或处罚意见。 2、各分公司 (一)协助集团人力资源部办理职工的人身意外险增减员及出险信息的及时反馈。 (二)分公司职工出险后,做好及时逐级上报领导、职工就医、报备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等事宜。

(三)根据集团要求,收集、整理出险员工所需理赔资料,规定期限内提交人力资源部。 四、实施细则 1、严肃入职/离职纪律 入职/离职员工应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流程办理相应手续,便于集团人力资源部及时办理员工保险的增/减员。 2、职工出险处理流程 (1)职工在上班期间受伤,应送受伤职工到保险公司或人社局要求的指定医院就医,如:新区人民医院,xx市区xx医院、附属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不清楚可咨询集团人力资源部。 (2)分公司专人将职工就诊病历和发票、发票明细、DR报告单、诊断证明书等材料保管完好。 (3)各分公司专人在事故发生4小时之内及时通知集团人力资源部,并说明公司、出险人姓名、身份证号、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出险原因、受伤部位和受伤程度等信息。 3、分公司专人务必在员工受伤20天以内按照材料清单整理好材料,附上材料清单明细表,汇总后一并交予集团人力资源部。 4、为建立动态管控,分公司专人做好本公司的工伤出险汇总,按季度提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提报模板见附件《工伤台账》。 五、违规处理 1、对分公司员工入/离职贻误上报的行为,一经查实,若职工未出险,对分公司负责人处≥100元罚款;若职工出险,除对分公司负责人处100元以上罚款外,同时视情况由分公司负责人承担医药费总额的30%以上。

公司员工保险管理办法

OMEX/MS102-2006 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A-0 第九部分:公司员工保险管理办法 1 目的 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含住房公积金)体系,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各类型保险(含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3 职责 3.1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为公司员工购买各类型保险,审核保险费用预算,并对员工保险进行办理、管理、转移等提供指导和服务; 3.2 分公司人事部和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分别负责分公司和总公司各自的各类型保险的具体业务操作; 3.3 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负责审核员工保险费用,行政副总裁负责批准。 4 工作内容 4.1 社会保险险种分类及购买条件 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a)养老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b)医疗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c)失业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d)工伤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e)生育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f)住房公积金: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g)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为危险工作岗位的员工,向当地商业保险机构办理办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公司自行 确定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范围; (h)其他保险:为公司某些特殊或重要人员购买。 4.2 社会保险(含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和报销 4.2.1 各类员工社会保险由分公司人事部和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在确定保险购买对象后,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其他保险机构后统一为员工购买,编制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一览表,经总公司人力资

源部经理审核,报行政副总裁审批。 4.2.2 根据审批后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一览表,分公司人事部和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预算保险费用,编制购买社会保险费用表,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报行政副总裁批准后交财务部支付保险费用。 4.2.3 员工社会保险的办理一般按员工所在分公司或总公司属地的原则执行。 4.2.3.1 如果分公司属地办理社保需当地户口的,如员工没有当地户口的,集中到湖州办理; 4.2.3.2 如果分公司员工调整后因个人原因,不准备将社保调离原分公司,应由其本人提出申请报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审核,行政副总批准。 4.2.4 员工社会保险如确实因客观原因不能转移到公司,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行政副总裁批准后,可以凭原先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出具缴纳凭证到公司报销。报销原则是如原单位缴纳总金额低于按公司标准计算的总金额,按原单位缴纳总金额报销;如原单位缴纳总金额高于按公司标准计算的总金额,按公司标准计算的总金额报销。 4.2.5 报销时间的确定:在下一年度的6月30日前报销上一年度的社会保险。 OMEX/MS102-2006 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A-0 4.3 养老保险的办理规定 4.3.1 公司所有员工按国家规定,均应办理强制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4.3.2 实行公司缴费与个人缴费相结合,具体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文件规定。 4.3.3 养老保险购买满15年后,养老金的计发根据当地政府社会保险部门文件规定。 4.3.4 总公司或分公司新入职员工应在转正后将养老保险转移单由原单位转入公司,并将转移单分别交至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人事部(同时需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总公司或分公司员工离职时,分别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人事部办理养老金转移手续。 4.3.5 公司从员工人事档案转入公司指定存档单位之月起,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的缴纳。每月15日之后(不含15日)入职的员工,公司不予补缴当月的养老保险。 4.3.6 员工达到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时,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4.4 医疗保险的办理规定

常见意外伤害的防护与急救处理

常见意外伤害的防护与急救处理 摘要:意外伤害是指突然发生和意料不到的对人体的伤害。意外伤害有多种,例如:急性损伤、溺水、中暑、擦伤创伤等。面对意外伤害的发生,我们要保持镇静,进行简单处理,减少伤员痛苦,减少和预防加重病情和并发症。面对现场无人的情况时,要向周围大声呼救,请求来人帮助或设法联系有关部门,不要单独留下伤病人员无人照顾。 关键词:意外伤害急性损伤溺水中暑 引言:在生活中,我们不可避免的遇到各种意外伤害,我们在平时应该了解必要的安全防护急救的基本概念、安全防护与急救的基本内容,能够对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进行紧急和临时的处理,有效做到降低死亡率、减少伤者的并发症。 意外伤害是指突然发生和意料不到的对人体的伤害。意外伤害有多种,例如:急性损伤、溺水、中暑、触电车祸等。面对意外伤害的发生,我们要遵循急救现场处理的几条原则:做到保持镇静,进行简单处理,减少伤员痛苦,减少和预防加重病情和并发症等。 一旦灾祸突然降临,不要惊慌失措,如果现场人员较多,要一面马上分派人员迅速呼叫医务人员前来现场,一面对伤员进行必要的处理,迅速排除致命和致伤因素,检查伤员的生命体征,如有呼吸心跳停止,应就地立刻进行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神智昏迷者,未明了病因前,注意心跳、呼吸、两侧瞳孔大小。迅速而正确的转运。总之,就地抢救就是保证维持伤员生命的前提下,应抓主要事件,有条不紊的进行,以免延误时间丧失有利时机。 急性损伤是常见的一种意外伤害,一般是因遭受一次较大外力作用所致。发病急,病程短,临床症状和体征都较明显。若处理不当,可转变为陈旧性损伤。面对急性损伤的发生,在早期应伤后立即冷敷、加压包扎并抬高伤肢,局部休息。24~48h后,拆除包扎固定,根据伤情再做进一步处理。若损伤较轻,也可外敷新伤药,能收到止痛减轻炎症的效果。此外,疼痛较重者,可内服镇静、止痛剂;局部红肿显著,可服跌打丸、七厘散、云南白药等。中期的处理原则是改善伤部的血液和淋巴循环,提高组织的新陈代谢,加速瘀血和渗出液的吸收以及坏死组织的清除,促进再生修复,防止或减少粘连形成。可进行理疗、按摩、针灸、药物痛点注射、外贴活血膏或外敷活血、生新的中草药等都可选用。最好能采用几种方法进行综合治疗,其中热疗、按摩在此期治疗中极为重要。此外,随着伤情好转,在不引起或加重疼痛的原则下,尽早进行伤肢的功能锻炼,以促进愈合和功能恢复。3周后一般疼痛肿胀消失,则是恢复和增强肌肉、关节功能,若有粘连,应尽量设法分离或软化。处理方法以按摩、理疗和功能锻炼为主,并配合中药熏洗和保护支持带的应用等。 意外伤害中,溺水是指患者在水中,因吸入水分,或因喉头痉挛;使呼吸道阻塞,而产生的一种窒息现象。溺水致死大致有一下几条原因:1、大量水、藻草类、泥沙进入口鼻、气管和肺,阻塞呼吸道,而引起窒息。2、惊恐、寒冷使喉头痉挛,呼吸道梗阻而窒息。3、淡水淹溺,大量水分入血,血被稀释,出现溶血,血钾升高导致心室颤动——心跳停止。4、海水淹溺,高钠引起血渗透压升高,造成严重肺水肿,导致心力竭而死亡。5、淹溺发生在水中,寻找伤员费时间,被救上岸已丧失抢救时机。 面对溺水情况的发生,我们要先学会自救,保持镇静,不可乱动;脱掉外衣、鞋等;呼救;腿抽筋的自救,注意依附实际情况。水中他救可采用徒手救

员工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员工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意外事故管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意外事故风险,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类别和定义 第三条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第四条工伤事故工伤事故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下列情形,均属于工伤事故范畴: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事故伤害;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范畴内: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而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五)其它意外伤害情形。

第三章意外伤害事故申报 第六条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第一时间向安全主管部门汇报: (一)涉及治安或交通事故须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二)发生人身伤害情况,须报“120”急救或送至附近医院及时治疗。第七条受伤害员工需在事发一周内填写《员工意外伤害事故报告表》按流程报备审核,因个人原因迟报所致的相应责任由本人承担。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意外伤害事件的调查工作,于一周之内形成文字报告与《员工意外伤害事故报告表》一并交至公司工程管理部。调查报告由以下内容组成:当事人姓名,具体岗位和到岗时间、意外伤害事件的具体经过、原因分析、事故责任的初步认定及理由、事后的整改与预防措施。

员工意外伤害保障方案

员工意外伤害保障方案 一、参考保障计划 人民币:元 注: 1.以上方案均保障全天24小时(包含工作期间、上下班途中和休假期间); 2.以上方案可变更人员(变更后人员不得低于项目最低被保险人数) 3.具体保额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定制 二、保险责任详细解释: 1)意外医疗: 被保险人在本保险有效期间内,每次因遭受意外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保险人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约定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遭受意外事故而造成合理医疗费用的,保险人均按上述约定分别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保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意外身故:

被保险人在本保险有效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其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3)综合残疾: 被保险人在本保险有效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条款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其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两项以上的,保险人给付各对应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 4)意外住院日额津贴: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保险人根据合理住院天数乘以每天50元意外住院日额津贴给付住院日额津贴保险金。 意外住院日额津贴保险金累计给付天数最多为180天。累计意外给付住院日额津贴保险金的天数达到180天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注意事项: 1)请在公立医院就医; 2)就医时请用社保用药,自费药不在赔付范围内。 三、服务承诺 ◆为贵公司提供增加或被保险人的处理,可以根据员工的变换,即使更换参保 员工; ◆接到被保险人员意外医疗理赔申请后,在确认手续齐全并核定理赔额后,三 十个工作日内将理赔款给付至申请人; ◆接到被保险人员意外身故理赔申请后,在确认手续齐全并核定理赔额后,二 十个工作日内将理赔款给付至申请人; ◆实时的网络理赔查询; ◆及时的短信理赔通知(注:需要投保时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 ◆便利的邮件理赔通知(注:需要投保时提供有效的邮箱地址)

关于职工因工受伤处理的管理规定

关于职工因工受伤处理的管理规定 各部门、各项目部: 根据国家《劳动法》、《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工伤保险条例》及南通市《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行业特点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关于职工因工受伤处理的管理规定》,望认真贯彻执行。 该规定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适用对象为公司工作的已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员工。 一、工伤的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1)、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2)、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3)、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4.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因犯罪、违反治安管理、违反企业管理、醉酒、自残或者自杀等原因导致的伤亡,以及在工作时间和原因之外所发生的伤亡均不认定为或视为工伤。 三、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四、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公司安全生产小组与人事部、安全科,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 请工伤裁决。 五、工伤的申报程序 1、申报责任 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有董事长特批的,按董事长批示执行。 2、申报范围: 1)、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2)、对公司已投保的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员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伤害。 3、申报内容如下:

幼儿园常见意外伤害的简单处理方法

幼儿园常见意外伤害的简单处理方法 1、跌倒蹭破皮肤的处理 幼儿奔跑、跳跃时不慎跌倒,很容易蹭破膝盖、胳膊肘,尤其是穿衣较少的夏季,更为常见。蹭破皮肤后应先观察幼儿伤口的深浅,若伤口较浅仅仅蹭破了表皮,只需将伤口处的泥沙清理干净即可。如果表皮擦伤,首先用双氧水或生理盐水冲洗伤口,清除污物和沙土后,涂红汞或龙胆紫。如伤口较深且出血多,立即止血,可用消毒纱布将局部包扎压迫止血后,送医院进一步处理。 2、扎刺的处理 幼儿周围的物品并非十分光滑,如带刺的花草、木棍、竹棍等。竹刺、木刺扎人皮肤后,有时有一部分露出皮肤,有刺痛感,应立即取出。具体处理办法是:先将伤口用自来水或生理盐水清洗,然后,用消毒过的针或镊子顺着刺的方向把刺全部挑、拔出来,不应有残留,并挤出淤血,随后再用酒精消毒伤口。如果刺扎在了指甲里或难以拔除,应送医院处理。3、剪刀、小刀等文具的划伤与切伤的处理 幼儿在使用剪刀、小刀等文具或触摸纸边、草叶和打碎的玻璃器具、陶器时,都可能会发生手被划破的事故。具体处理办法是:用干净的纱布按压伤口止血,止血后,在伤口周围用75%的酒精由里向外消毒,敷上消毒纱布,用绷带包扎。如果是玻璃器皿扎伤,应先用清水清理伤口,用镊子清除碎玻璃片,消毒后进行包扎。 4、挤伤的处理 幼儿的手指被门、抽屉挤伤时,给幼儿造成痛苦,严重时,可出现指甲脱落的现象,应及时发现并处理。具体办法是:若无破损,可用水冲洗,进行冷敷,以便减轻痛苦。疼痛难忍时,可将受伤的手指高举过心脏,缓解痛苦。若有出血,应消毒、包扎、冷敷。若指甲掀开或脱落,应立即去医院。 5、碰伤 碰伤多数都是头部,幼儿由于身体发育特点,2—4岁幼儿头颅占整个身体比重的四分之一,跌倒后头先着地,平地上一般只擦破皮,淤血,如果没有破皮,可迅速采用冷敷的方法,防止皮下继续出血,以达到止血、消肿、止痛的目的。具体操作方法为:用毛巾包上冰块、冰棒,或蘸冷水冷敷5—10分钟,然后将清油(生)涂在患处。破皮先清创并检查伤口深度,一般浅表性破皮处理用生理盐水清创,然后敷创可贴,这样,没有刺激感,幼儿不会因为跌倒后惊慌、疼痛再加上药物刺激而大哭不止。 6、跌伤 注意幼儿创伤部位和幼儿跌倒损伤后的反应,如果发现幼儿跌倒后,有一段时间意识丧失,几秒十几秒后才有反应,应该注意观察,有无呕吐、嗜睡等。幼儿园遇到这种情况应该立刻将幼儿平抱着送医院检查处理,观察数小时,严重跌伤昏迷醒来后,观察护理时应每隔一小时叫醒幼儿一次或遵从医嘱。 7、骨折 幼儿跌倒后,身体某部位着地,并且不能立刻爬起来,老师要了解着地部位及当时详情,不要牵拉或强行抱起幼儿,让他自己试着起来,并注意观察受伤部位。如腿部、脚等部位发生骨折,幼儿不能站立行走,这时教师应将其他幼儿迅速组织好,请保健医生或寻找硬板将孩子托起来送到医院救治,否则,孩子骨折移位将影响医生治疗。 8、头部摔伤 (1)出血时,马上用一块清洁的纱布轻轻按压伤口,以达止血的目的,并及时送医院。 (2)摔伤后未见出血,要对幼儿进行24小时的密切观察,如果出现以下症状应及时送往医院急救:

员工意外伤害处理办法

员 工 意 外 伤 害 事 故 处 理 办 法 制定版本:A1版共5页制定负责人:唐娟、向往 总经理签字生效日期:制定日期: 1 总则 为规范公司员工意外伤害事故管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意外事故风险,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 定义 本办法中“意外伤害事故”包含以下情况: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受到暴力等意外事故伤害;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的;

(5)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备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不在本办法管理范围内。 4 职责 (1)公司后勤部、人力资源部、医保科、各院行政办组成员工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小组; (2)公司后勤部主管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事故的调查和事故责任的鉴定,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3)人力资源部为事故处理的协调管理机构,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等相关事宜的办理;负责受伤员工慰问金的发放; (4)医保科负责员工工伤保险金的办理; (5)各院行政办负责员工意外伤害事故的第一时间处理,收集事故档案资料,做好受伤员工本人和家属的安抚工作。 5 处理程序 (1)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采取救治措施,第一时间报行政办公室,并送伤者前往医院治疗; (2)涉及治安或交通事故,现场人员须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3)员工就医费用暂由院行政办垫付,待后勤部对事故责任鉴定后,属于公司承担的部分凭有关医药费单据/证明交公司医保科审核后办理报销事宜;属于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在员工工资中扣除; (4)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员工意外伤害事件的调查工作,于一周之内填写《员

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 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2003年5月23日公布了《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3]107号),从九个方面对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提出了较详尽的规定,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同时,还对保险期限、金额、保费、投保方式、索赔、安全服务及行业自保等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其内容如下: 1.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规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险要求。 2.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

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3.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最低保险金额。最低保险金额要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施工企业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时,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此标准。 4.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 保险费应当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保险费应当由施工企业支付,施工企业不得向职工摊派。 施工企业和保险公司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各类风险因素商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提倡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差别费率可与工程规模、类型、工程项目风险程度和施工现场环境等因素挂钩。浮动费率可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等因素挂钩。对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业绩好的企业可采用下浮费率;对安全生产业绩差、安全管理不善的企业可采用上浮费率。通过浮动费率机制,激励投保企业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5.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 施工企业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投保手续。鉴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中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动性大,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工程项目中有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施工企业统一办理,分包单位合理承担投保费用。业主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由承包企业直接办理。 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把在建工程项目开工前是否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以下情形认定或视同工伤: 1、在本厂进行正常生产和工作,或从事公司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临时指定、同意的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2、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公司领导指定而从事对单位有益的工作(如抢救财物)。 3、在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从事专业性工作引起职业病的。 6、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的。 7、上下班时间按正常所经路线在上下班途中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因工作环境存在有害有毒物质或者在我厂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11、员工在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我厂旧伤复发的。 1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其他法律规定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 工伤申报 1 、各部门员工发生工伤时,其部门应立即通知(口头或书面)保安、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

2、各部门必须4小时内写好意外报告交人力资源部。 3、各部门在工伤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写工伤事故分析报告及对策交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在24小时内通知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部门填写工伤登记表: 1、工伤经过: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工伤者受伤原因、程度、治疗康复情况及何时上班等内容并签名。 2、鉴定结果:由部门经理对事故发生经过及后续处理的确认查实并签名。 3、人力资源部处理意见:由人力资源部主管/经理填写是否按工伤处理,工伤假天数,医药费用的准报金额等处理意见并签名。 4、审定意见:总经理对上述工伤的认定及审批意见并签名。 5、人力资源部在工伤者治愈后,带工伤者本人到社保局办理相关工伤待遇支付手续。工伤者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病历本、住院清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 工伤医疗 1、工伤者必须送往工伤指定医院,就诊时挂社保规定门诊或住院部,使用社保专用处方。 2、工伤者如被医院认定不需住院治疗,治愈后需备齐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交人力资源部。 3、如被医院认定需住院治疗,办理完住院登记手续后,应即到社保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入院登记手续,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人入院信息申报表》。 4、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定点医院外医院治疗的,须经本地定点医院或当地社保机构书面,建议方可转院;伤情危急的,应在转院后3天内凭医院的转院建议到当地社保机构补办转院手续。 5、在医院治疗时,除国家规定基本医疗药品外,其他为治疗所需的自费用药需证得厂方同意。 6、治愈后需备齐病历本、住院清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交人力资源部。伤残等级评定 1、因公伤残员工在医疗终结后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人力资资源部负责跟进社保部门对伤残等级的评定结果。

员工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员工意外伤害事故处理 办法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员工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意外事故管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意外事故风险,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类别和定义 第三条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第四条工伤事故工伤事故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下列情形,均属于工伤事故范畴: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事故伤害;(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范畴内: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而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五)其它意外伤害情形。 第三章意外伤害事故申报 第六条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第一时间向安全主管部门汇报: (一)涉及治安或交通事故须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二)发生人身伤害情况,须报“120”急救或送至附近医院及时治疗。第七条受伤害员工需在事发一周内填写《员工意外伤害事故报告表》按流程报备审核,因个人原因迟报所致的相应责任由本人承担。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意外伤害事件的调查工作,于一周之内形成文字报告与《员工意外伤害事故报告表》一并交至公司工程管理部。调查报告由以下内容组成:当事人姓名,具体岗位和到岗时间、意外伤害事件的具体经过、原因分析、事故责任的初步认定及理由、事后的整改与预防措施。 第九条工程管理部接到《员工意外伤害事故报告表》,需进行登记、调查、形成初步处理意见,依据相关法规条例及公司规定分类报送。 (一)涉及工伤的,应按照公司工伤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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