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旭东《税收管理》笔记和课后习题(含真题)详解(税收法制管理)
吴旭东《税收管理》笔记和课后习题(含真题)详解(反避税管理)

第13章反避税管理13.1 复习笔记第一节反避税管理概述一、对避税的认识1.避税的定义避税,即税收规避,是纳税人利用税法的漏洞和未曾考量的事项而进行的涉税事务安排,以降低或规避税负的一种活动。
2.避税的形式(1)转让定价转让定价,是指关联企业之间在进行交易时,通过人为地压低或抬高交易价格的方式,实现税收的规避或者降低税收负担的一种交易估价行为。
转让定价是关联方之间进行避税交易的主要形式之一。
典型做法包括:①高税国企业向其低税国关联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时制定低价;②低税国企业向其高税国关联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时制定高价。
这样,利润就从高税国转移到低税国,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减轻其税负的目的。
(2)资本弱化1987年的《OECD报告》将资本弱化界定为:一般是用来指通过超额贷款来隐匿资本的行为。
资本弱化是一种人为方式,在资本弱化中,纳税人通过不合常理的借款数量和支付超额利息获取税收方面的好处。
这样,超额利息就构成隐匿股息分配,因为它本来应该作为股息处理的。
(3)其他形式除上述两种形式外,避税还存在着一些其他形式,如关联企业之间分摊成本、故意不分配利润等。
3.避税的法律性质避税问题既涉及政府的税收管理,也涉及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避税的泛滥会影响到国家税制的正常运转,为政府的税收管理和纳税人依法纳税带来混乱。
(1)从法学的角度看,它属于一种脱法行为。
脱法是指行为虽抵触法律的目的,但在法律上却无法加以适用的情形,既非合法也非违法。
这种脱法行为的特征是形式的合法性与实质的违法性,它在本质上违背了税收的立法精神。
(2)从税收管理的角度看,避税行为挑战了税法的权威。
①避税者通过各种非正常的方式利用国家税法的漏洞来减轻其自身的税收负担,直接损害了税收的财政职能,挑战了税法的严肃性,尤其是国际避税,更是直接对主权国家的税收管辖权构成了侵害。
②避税行为相对“加重”了诚实守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间接造成了税负分配的不公,破坏了税收的法定主义原则和量能课税原则。
吴旭东《税收管理》笔记和课后习题(含真题)详解(税收文化)

第15章税收文化15.1 复习笔记第一节税收文化的定义一、文化的一般概念1.文化的定义文化是一种意识形态、思想观念,是通过人们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所体现出来的一种理念、倾向和价值追求,是一个非常宽泛的范畴。
从社会历史范畴来说,它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
2.文化的分类(1)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和精神文化;(2)主文化和亚文化。
3.文化的特征(1)地域性或区域性文化是在一定的地域内发生和存在的,文化的地域性是指受地域的影响而表现出来的地方特性。
它意味着在特定的地域内呈现着较为相近、相似或相同的文化特征,使其与另一地区文化形成鲜明的对照或差别。
(2)历史性或时代性文化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并随着历史条件的改变而改变的。
它既表现着一个历史的连续过程,又反映着一个历史的发展阶段。
(3)继承性任何文化都是继承前人的成果,进行文化积累,在前人创造的文化基础上向前发展的。
没有对前人所创造的文化的继承,文化创新就失去了前提。
(4)实践性任何一种文化,都不是凭空产生和建立起来的,它只有在实践中产生,通过培养而形成。
离开了实践,就没有文化生存和发展的土壤。
二、税收文化1.税收文化的定义税收文化是围绕税收的征收与管理活动而形成或体现出来的精神理念,包括征税人文化和纳税人文化。
另外,税收文化又分为显性税收文化和隐性税收文化。
2.税收文化的功能(1)导向功能;(2)约束功能;(3)凝聚功能;(4)激励功能;(5)辐射功能。
第二节我国税收文化的主要内容一、征税文化征税文化又称为税务文化,是税务管理活动中涉及税务组织内部活动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等的总称。
具体包括依法征税理念、为纳税人服务理念、征税人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等。
1.依法征税理念在税收管理中,不仅要强调赋予征收机关必要的行政执法权,而且要重视规范征收机关的执法行为,要求征税机关和人员要依法征税。
2.为纳税人服务理念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道德的显著标志。
吴旭东《税收管理》笔记和课后习题(含真题)详解(税务检查)

第8章税务检查8.1 复习笔记第一节增值税检查一、增值税检查要点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收检查是整个增值税检查的关键。
因此,本部分仅述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检查。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工业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进口货物的单位及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商品税。
增值税的计税公式如下: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显然,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是增值税纳税检查的关键内容。
1.销项税额的检查要点一般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按税法的规定可以分为正常销售行为和特殊销售行为两种。
对于正常的销售行为,税务检查的重点是核实纳税人的销售收入是否真实、可靠,也就是检查纳税人的销项税额计税依据是否准确。
纳税人的销项税额=销项收入×销项税率其中,对于销项税率税法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的检查重点是检查纳税人的销项收入。
(1)销项收入的检查要点①正常销售行为销项收入的检查。
主营业务收入账、银行存款账、经营性往来账和非经营性往来账是检查此类问题的重要财务资料。
②特殊销售方式销项收入的检查。
a.折扣销售方式销售货物销项收入的检查。
检查时首先要区分销售折扣和折扣销售两种不同的方式。
销售折扣是一种融资理财行为,不能从销项收入中减除折扣额。
折扣销售也不等同于销售折让。
折扣销售的折扣额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但是必须严格依照税法的要求,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而且,折扣额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
检查中还要注意纳税人销货退回问题的处理,注意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红字发票问题,防止增值税专用发票链条中断,影响购货人准确计算进项税额。
纳税人的各类销售明细账、各类实物账和销货合同是检查此类问题的重要财务资料。
b.以旧换新销售方式销售货物销项收入的检查。
税收检查时要注意产品销售额和旧货收购额相抵减的问题。
“主营业务收入”、“库存商品”等相关账簿和凭证是核实此类问题的关键会计资料。
吴旭东《税收管理》笔记和课后习题(含真题)详解(纳税服务)

第10章纳税服务10.1 复习笔记第一节纳税服务的理论基础一、纳税服务的定义纳税服务是征税机关及其人员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相关人员提供的有关纳税方面的服务,是政府行政部门提供的服务,因此属于公共服务范畴。
1.纳税服务主体(即纳税服务的供应者)是税务机关和税务工作人员。
由于税收是一种具有广泛社会性的法律行为,其主体还应包括政府综合部门、司法机关、其他社会组织及中介服务机构。
2.纳税服务的客体(又称纳税服务的对象、服务的接受者)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纳税服务贯穿于纳税的整个过程。
二、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根本职能1.作为公共部门的税务机关具有两大职能: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根本职能。
2.规范的纳税服务是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使纳税人依法自觉纳税的基础性工作,是税务机关的基本职责和义务之一。
三、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的组成部分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基本职责和义务,是税务执法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节纳税服务的基本内容一、税收信息服务税收信息服务是税务机关及其人员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相关信息,使其自觉、及时、完整地纳税的活动。
税收信息包括税收法律信息、税收决策信息、税收业务信息和税务行政信息等。
二、纳税程序服务纳税程序服务是税务机关及其人员在税收管理流程的各个环节上提供的服务。
纳税程序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纳税信誉等级鉴定、税务检查、减税免税等。
三、纳税权益服务纳税权益服务是税务机关为保护纳税人权益提供的服务。
纳税人享有税法的知悉权、纳税情况保密权、申请减税免税权、陈述申辩权、复议诉讼权、请求赔偿权、控告检举权、申请延期纳税权、取得代扣代缴手续费权、索取完税凭证权、拒绝税务检查权和委托代理权等。
第三节我国纳税服务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一、我国纳税服务的现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尤其是确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检查”的税收征管模式以来,各级税务部门在加强税收征管、加大税务检查力度的同时,在纳税服务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不仅促进了纳税人税收遵从度的提高,而且树立了良好的税务形象。
吴旭东《税收管理》笔记和课后习题(含真题)详解(税收管理概述)

第1章税收管理概述1.1 复习笔记第一节税收管理的客观必然性一、原生性纳税人行为原生性纳税人行为是指在不存在税收管理的条件下,纳税人面对业已确定的税收制度所作出的各种纳税行为选择。
1.原生性税收遵从原生性税收遵从是指在不存在税收管理的条件下,纳税人面对业已确定的税收制度所作出的依法纳税行为。
(1)原生性税收遵从包含了以下基本假设:①纳税人能够知道税法;②纳税人能够认同税收的作用;③纳税人愿意并且能够依法纳税。
(2)原生性税收遵从具体表现为:①纳税人能够完整、准确地理解税收法律与法规;②能够正确认识税收的性质与作用;③能够自觉、准确、及时地履行纳税义务。
2.原生性税收不遵从原生性税收不遵从是指在不存在税收管理的条件下,纳税人面对业已确定的税收制度所作出的各种不依法纳税行为。
(1)原生性税收不遵从的种类:①无知性税收不遵从。
纳税人主观上没有逃避纳税的企图,但对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不了解,对履行纳税义务的程序不了解,往往不能全面、准确、及时地履行纳税义务。
②故意性税收不遵从。
纳税人正是由于主观上有逃避纳税的企图,因而采取种种措施,故意不履行纳税义务。
故意性税收不遵从又分为:a.自私性税收不遵从,表现为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不愿意为实现公共利益而承受税收负担;b.对抗性税收不遵从,表现为对政府行为不满意,明目张胆的拒绝纳税,甚至出现暴力抗税。
(2)原生性税收不遵从的具体表现表现:①纳税人不能完整、准确地理解税收法律与法规;②不能正确认识税收的性质与作用;③不能自觉、准确、及时地履行纳税义务。
二、税收管理的必要性税收管理的目的就是促使纳税人依法纳税。
税收管理究竟是否有存在的必要,主要取决于在不存在税收管理的条件下,纳税人的行为是原生性税收遵从,还是原生性税收不遵从。
(1)如果所有纳税人在面对业已存在的税收制度时都会确定性地选择依法纳税,那么,在这样的社会中进行税收管理是毫无必要的;如果纳税人在面对业已存在的税收制度时都会确定性地选择不依法纳税,那么,在这样的社会中就必须进行税收管理。
《税收管理》试题及答案

《税收管理》试题及答案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1. 税收立法答:税收立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或废止税法的活动,它是税收管理的基础,确保税收政策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2. 税收执法答:税收执法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实施税法,确保税法得到有效执行的过程,包括税务登记、申报、征收、检查和处罚等环节。
3. 税收筹划答:税收筹划是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安排经济活动,以减轻税负、优化税后收益的行为。
4. 税务稽查答: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的审查和核实,目的是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5. 纳税服务答: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为方便纳税人依法纳税而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咨询、辅导、申报便利化措施等。
二、填空题(每空2分,共10分)1. 税收的三个基本要素是纳税人、征税对象和__税率__。
2.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通常采用__从价定率__和从量定额两种方式。
3. 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中应遵循__公平__、公正、公开的原则。
4. 出口退税是对出口商品已在国内缴纳的__增值税__和消费税予以退还的政策。
5.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低于规定标准的纳税人,其适用__简易计税__方法。
三、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税收立法的主体通常是:A. 国家税务总局B. 地方税务局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 财政部答: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 下列哪项不属于税收执法的内容?A. 税务登记B. 税务审计C. 税收减免审批D. 税法宣传答:D. 税法宣传3. 税务稽查的主要目标是:A. 提供纳税服务B. 税收筹划C. 税收立法D. 查处偷逃税行为答:D. 查处偷逃税行为4. 纳税服务的核心在于:A. 加重纳税人负担B. 保障税收收入C. 方便纳税人D. 增加税务机关权力答:C. 方便纳税人5. 在税收管理中,下列哪项不属于税收筹划的原则?A. 合法性B. 风险性C. 效益性D. 强制性答:D. 强制性四、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税收管理包括以下哪些方面?A. 税收立法B. 税收执法C. 税收筹划D. 税务稽查E. 纳税服务答:A, B, D, E2. 下列哪些是税收筹划的目标?A. 减轻税负B. 规避税收C. 合理避税D. 优化税后利润E. 遵守税法答:A, C, D, E3. 税务稽查可能采取的手段包括:A. 文书检查B. 实地检查C. 查询存款账户D. 扣押财产E. 税务审计答:A, B, C, E4. 税收筹划需考虑的因素有:A. 法律风险B. 经济效益C. 社会责任D. 政策导向E. 个人喜好答:A, B, C, D5. 纳税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A. 税法咨询B. 纳税辅导C. 电子申报D. 税务代理E. 争议解决答:A, B, C, E五、判断题(每题1分,共5分)1. 税收立法权只属于中央政府。
吴旭东《税收管理》(第4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税务行政管理)【圣才出品】

第11章 税务行政管理11.1 复习笔记第一节 税收管理机构一、税收管理机构设置的原则1.单独设置原则2.职责分明原则3.协调一致原则4.弹性精简原则二、税收管理机构的设置税收管理机构应按照国家行政管理机构、财政管理机构、税制体系和税收收入归属来设置。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按照税收管理体制、税制体系和税收收入的归属,分为税务机构、海关和财政部门三大税收管理机构。
关税、船舶吨税和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来履行管理职责;其他税收,均由税务机关来履行管理职责;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参与起草税法草案。
从机构的设置看,海关的机构设置与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置不一致,而财政部门、税务机关的设置与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置就基本一致。
三、税收管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1.拟定和提出税收法规草案2.遵守和执行税收法规3.征收和计量税收款项4.监督和保卫国家及公民权益四、我国税收管理机构的完善我国现行税收管理机构是由原来的单一结构的模式转变而来的。
原来的单一结构,即海关、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三个管理机构是各自独立的。
1994年税收管理机构改革后,海关没有什么变化,财政部门开始向税务机关转移,税务机关实行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分开。
这种机构的变化,对加强税收管理无疑是一种进步,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改革税收管理机构,一方面要完善现有的管理机构;另一方面,要完善税收管理机构内部的机构设置。
从征收上看,要建立税收征收中心,负责税款的征收工作;从执法方面来说,要相应建立和健全税务治安派出所、税务检查室和税务法庭等机构。
从管理制度上看,要取消专管员制度,相应建立管、查分离的制度,机构上就要设置管理和检查两个职能部门。
第二节 税务人员管理一、税务人员的素质税务人员的素质是其完成税收管理活动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般包括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税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是税收行政管理中的一项管理制度,是实现对税务人员日常管理的有效手段,它是对税务人员按其不同的工作岗位、不同的职责要求,提出完成任务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执行原则等方面行为规范的一种制度。
吴旭东《税收管理》笔记和课后习题(含真题)详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

第9章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9.1 复习笔记第一节税收计划一、税收计划概述1.税收计划的定义税收计划是税务机关在现行的税收制度条件下,根据国民经济计划及其发展变化的趋势,结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财政税收政策的调整变化情况,对未来一定时期内的税收收入进行测算而编制的收入计划。
税收计划是国家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收计划管理是税务机关根据一定时期的经济政策和国民经济发展状况,确定税收分配目标并为实现这一目标而进行筹划的管理活动。
它贯穿于税收管理的全过程,不仅包括税收计划的编制、分配落实、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分析和考核,而且包括税收预测以及经济税源调查、税源监控等。
2.税收计划的分类税收计划的分类是指对税收计划的各种形式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系统的归类,它对于正确地把握税收计划具有重要作用。
一般而言,按照不同的标准和方法,可以对税收计划作出如下几种归类:(1)按照税收计划期限的不同,可以将税收计划分为长期税收计划、中期税收计划和短期税收计划;①长期税收计划是指计划期在10年以上的税收计划;②中期税收计划是指计划期在5年左右的税收计划;③短期税收计划是指计划期在1年之内(包括1年)的税收计划。
(2)按照预算管理范围的不同,可以将税收计划分为中央税收计划和地方税收计划;①中央税收计划是指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列入中央财政预算范围的税收收入计划。
中央税收计划的编制主体是国家税务总局;②地方税收计划是指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范围的税收收入计划。
地方税收计划的编制主体是各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3)按照目的和作用的不同,可以将税收计划分为收入计划与工作计划。
①收入计划是指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主要目标的税收计划;②工作计划是指为了实现组织税收收入之外的其他目标而制定的税收计划。
3.税收计划管理的作用税收计划对整个管理活动的成效影响很大。
税收计划为征收机关的行动提供了方向,同时又是协调征收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行动的重要手段,还是控制和衡量税收管理效果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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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税收法制管理
2.1 复习笔记
第一节税收法制的作用
一、税收法制的定义
税收法制即税收法律制度的简称,是指国家税收法律原则,规范意识和制度的总称,它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诸方面的法律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收法制具体体现在一国的税收制度上,并以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是对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行为权利义务的一种规范。
二、税收法治的作用
1.税收法制是税收管理的前提和法律依据
国家或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就要通过立法程序建立税收制度,取得税收收入。
而税收制度能否得到贯彻执行,税款能否足额及时交入国库,必须通过税收管理来实现。
税收管理并不是杂乱无章的,必须依据有关的法律,按照法律办事,依法进行管理。
因此,税收法制不仅是税收管理的前提,而且是税收管理的依据。
2.税收法制是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的保障
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是否顺利,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处理不好就会引起矛盾。
为了解决可能会遇到的矛盾,使国家的税收政策得到正确的贯彻执行,就必须严
格执行税法。
任何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都是税收法制所不允许的,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3.税收法制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现代社会,国际交往越来越多。
在国际交往中,运用税收法制手段,参与国际经济权益的分配与管理,维护我国的主权和经济利益,加速国民经济的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通过税收立法,对外籍人员和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行使课税权进行征税,不仅维护了国家主权,而且也维护了国家的经济利益。
4.税收法制是征收机关依法行政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
税收法制既可以有效地促进征收机关依法行政,保障征收机关依法行政的权力,又可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对征收机关来说,一方面要使自己作出的行政行为符合税法的规定,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另一方面,征收机关作出的正确的行政行为要受到法律的保护,否则征收机关将无法工作。
对纳税人来说,一方面可以依法来判断征收机关的征税行为是否正确,若不正确可以通过法律形式进行申诉;另一方面,纳税人可以依法衡量自己的纳税义务行为的是与非,只要依法履行了纳税行为,就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第二节税收立法管理
一、税收立法的作用
税收立法也称为税法的制定,即国家立法机关依照一定的程序,制定、修改、废止税法的一种专门管理活动。
税收立法是税法实施的前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税收立法与税法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税收立法对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利用税法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以及中央政府
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促使征收机关依法征税和依法行政,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税收立法的原则
1.客观原则
税收立法虽然是以国家或政府的名义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活动,但是国家或政府也并不是随便立法的,必须符合一定时期的客观政治经济情况。
这就是税收立法的客观原则。
2.民主原则
税法本来就应该是建立在广大人民群众广泛拥护基础上的法律,因此税收立法必须走人民拥护并参与的道路。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他们不仅应该懂法遵法,而且应该参与税收立法活动。
这就为立法者在税收立法活动时必须遵循民主原则提供了客观依据。
3.借鉴原则
不同社会、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税法是有一定的连续性的,也不是完全互不联系的。
为了提高税收立法的工作质量,少走一些弯路,避免失误,在税收立法过程中,不仅要吸取我国历史上的税收立法经验教训,而且要借鉴国外税收立法上适合我国情况的精华部分。
我国与其他国家在其历史发展中积累的税收立法的经验和技术,是人类共同的遗产和财富,借鉴和吸收这些立法经验和技术,有助于提高我国税收立法工作的质量。
4.灵活性与原则性相结合原则
灵活性与原则性相结合,是辩证唯物主义思想在税收立法中的体现。
特别是我国幅员辽阔,地域广大,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税收立法必须坚持原则性,实行全国统一,否则税收立法就会迷失方向。
但是,在坚持原则性的同时,也必须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允许地方采取灵
活的处理措施,留有余地。
在这方面,我国的税收立法是做得比较好的,但是个别时候也出现过注意了原则性、忽略了灵活性和注意了灵活性、忽略了原则性的情况。
5.效率原则
在制定税法时,并不是增加税种就能实现增加税收收入的目的,并不是税率越低或者越高就越能实现税收调节功能。
税收立法要讲究效率。
税收立法的现实可行性越高,立法的效率就越高。
效率越高的税收立法,才是好的税法。
三、税收立法程序
税收立法主要包括税收立法体制和税收立法程序两大方面,其中,税收立法体制主要是指立法机关和立法权限的划分;而税收立法程序是国家有关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税法所经过的步骤或履行的手续。
从一项税收政策的提出,到税法草案的制定,到税法通过,再到具体实施,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
但就税收立法而言,它一般要经过税法草案的提出、税法草案的审查、税法草案的讨论、税法的通过、税法的颁布等程序。
按照立法程序进行税收立法,对保证税法质量,做到有法可依,实现依法治税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一般立法程序
(1)税法草案的提出;
(2)税法草案的审查;
(3)税法草案的讨论;
(4)税法的通过;
(5)税法的颁布。
2.我国税收立法程序
(1)提议阶段;
(2)审议阶段;
(3)通过阶段;
(4)颁布阶段。
四、税收立法的要求
1.要按照立法程序办事;
2.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3.要提高税收立法级次;
4.要注意立法的科学性。
第三节税收执法管理
一、税收执法的地位
税收执法是国家规定的税收管理机关及其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法律制度的一项管理活动。
税收执法主要是由税务机关执行的。
《税收征管法》第5条规定:“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税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这就从法律上确立了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地位。
二、税收执法监督
加强税收执法管理,除了明确税务机关的执法地位外,应对税务机关及其人员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在税收执法过程中,不能严格执法、执法不当或者违反税收法律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这种行为是由税收立法不完善而造成的。
另一方面是由税务机关及其人员本身的思想素质决定的,也就是知法犯法,不严格执行法律。
三、税收执法的责任
1.税务机关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2.税务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况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税务机关、税务人员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的,责令退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税务人员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勾结,唆使或者协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偷税、欠税、骗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5.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6.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7.税务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调离税收工作岗位,并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