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立项指南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07.08.29•【字号】•【施行日期】2007.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浙江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加快培育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2007〕5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主导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7〕17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乡)是指区域内农业主导产业集聚度高,产业规模所占比重较大,产业链较健全,近年来发展较快,经济效益较好,在省内外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县(市、区)、镇(乡)。
具体分三类:(一)综合强县。
是指县域内农业主导产业集聚度高、产业规模所占比重较大、综合竞争力较强的县(市、区)。
首批认定20个左右。
(二)单项强县。
是指单个主导产业集聚度较高,在省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县(市、区)。
每个产业首批认定10个左右。
(三)强镇(乡)。
是指1个主导产业突出,相对于其他农业产业有绝对优势,在省内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镇(乡)。
首批认定200个左右。
二、认定标准(一)基本要求。
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乡)须符合下列要求。
欠发达地区可适当降低标准。
1.参加打分的产业应是省政府确定的蔬菜、茶叶、果品、畜牧、水产养殖、竹木、花卉苗木、蚕桑、食用菌、中药材等十大农业主导产业;2.已制定该产业的发展规划;3.每个重点乡镇有1个农业科技示范区(片),每个重点村有1户科技示范户;4.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90%以上;5.”浙江农民信箱“实现村村通。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8.23•【字号】浙农综办[2013]51号•【施行日期】2013.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浙农综办〔2013〕51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宁波不发):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3年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农办〔2013〕92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助推浙江现代农业发展31066行动计划的通知》(浙财农发〔2013〕2号)文件精神,我办制定了《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2014年全省计划立项建设4个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每个设区市农发办可向省农发办推荐1个项目,省农发办将组织竞争立项,择优选项。
各地在申报指南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3年8月23日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积极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对于助推我省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助推浙江现代农业发展31066行动计划的通知》(浙财农发〔2013〕2号),为更好地择优选项,制定本指南。
一、目标任务按照农业综合开发目标向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转变、开发理念向发展高效生态农业转变、开发布局向突出优势特色农业转变,同步推进农业合作化经营、同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同步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这一中心,按照扶优、扶特、扶大、扶强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扶持创建一批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专业化、集约化、社会化服务水平高的农业产业园,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一批运作规范、组织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特色产业。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考评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考评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考评的通知各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局: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实施强龙兴农示范工程的意见》(浙农计发[2007]22号)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决定对2005-2006年实施的29个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开展考核评价。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局对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考核评价标准(试行)》,组织做好本县(市、区)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自评工作,将自评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见附件2)装订成册后,务必于12月5日前报厅产业信息处。
二、省厅将于12月10日起对自评基本分达85分及以上或总分95分及以上的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进行复评。
对省级考核评价达到标准的,将授予“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称号;对未能达到标准的,所在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向省厅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联系人:袁益钧;联系电话:*************。
附件:1.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考核评价标准(试行)2.自评报告的相关附件目录3.2007年度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考核名单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附件1: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考核评价标准(试行)单位名称(盖章)自评得分:项目指标及赋分序数标准满分自评分得分备注一、园区规划(15分)1选址合理。
园区交通方便,土地平整,连片集中无纠纷。
选址科学,生态环境好。
32总体规划。
有总体规划,功能定位准确,区块布局科学,投资估算合理,资金筹措方式可行。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供销经联字[2010]3号【发布部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发布日期】2010.05.27【实施日期】2010.05.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供销经联字[20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除外)供销合作社,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规范部门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国农办[2010]4号)要求,为做好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明确项目的扶持范围和重点、扶持对象、立项条件、扶持政策、申报程序和相关要求等,鼓励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单位积极申报项目,更好地实现公开、公正、公平、科学选项,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供销总社)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联合组织编写了《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请各有关单位据此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及财政部门(农发办设在财政部门的,为农发办),请根据供销总社随后下达的分省分类项目申报通知中有关分省预算指标、申报数量和申报时间等要求,将项目申报联合行文及项目相关资料上报至供销总社及国家农发办。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附件: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申报指南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立足供销合作社系统优势,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

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浙江省作为我国的经济强省和农业大省,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优越的地理位置,为特色优势农产品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为了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本区域布局规划。
一、规划背景浙江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地形多样,土壤肥沃,具备发展多种特色优势农产品的自然条件。
同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的品质、安全和多样化需求不断增加,为特色优势农产品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近年来,浙江省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不够合理,产业集中度不高,品牌建设相对滞后,市场竞争力有待提升等。
因此,科学规划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对于推动浙江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特色优势农产品的选择(一)茶叶浙江是我国的茶叶主产区之一,茶叶品种丰富,品质优良,如西湖龙井、安吉白茶、开化龙顶等。
茶叶产业在浙江省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是浙江省的传统优势产业。
(二)水果浙江省水果种类繁多,其中柑橘、杨梅、葡萄、草莓等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水果产业已成为浙江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三)蔬菜浙江省蔬菜产业发展迅速,形成了一批特色蔬菜产区,如慈溪的西兰花、嘉善的番茄、临海的西兰花等。
蔬菜产业在保障市场供应、丰富居民菜篮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中药材浙江省中药材资源丰富,如铁皮石斛、浙贝母、杭白菊等。
中药材产业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和发展潜力,是浙江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向。
(五)水产浙江省是我国的水产大省,拥有丰富的海洋和淡水渔业资源,如舟山的带鱼、黄鱼、梭子蟹,湖州的淡水鱼等。
水产产业在浙江省农业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三、区域布局规划(一)浙北平原区1、重点发展蔬菜、水果、花卉等产业。
利用平原地区土地肥沃、交通便利的优势,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的生产基地,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6.03.21•【字号】浙财农发字[2006]6号•【施行日期】2006.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农发字〔2006〕6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宁波不发),省监狱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9号令)的规定,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农业综合开发是指政府为保护、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活动。
第三条农业综合开发的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第四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
土地治理项目,包括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山区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项目,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第五条农业综合开发应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和投资政策。
第六条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投入机制。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各市、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宁波不发):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我省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根据省“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在全省指导建立一批不同模式的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现就实施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建设原则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绿色消费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核心,充分运用生态学、系统学的基本原理和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立足我省的科技、人才、资源优势和经济社会的先发优势,因地制宜、突出产业特色、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使农业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利用,农产品质量更加安全优质,走出一条新型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路子,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建设原则。
一是坚持协调发展原则。
园区的选址、定位应紧密结合区域性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地方特色产业。
园区规划应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并与新农村发展规划等相协调。
二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在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同时,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以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推进主导产业向纵深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是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化运作、多元化投入原则。
因地制宜采用灵活多样的投资运作方式、产权和运行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以业主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投入机制。
四是坚持突出创新,效率优先原则。
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的同时,结合当地实际加大科技与管理创新力度,把创新的理念贯穿于园区的建设发展。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的通知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布日期】2023.11.07•【字号】湖农发〔2023〕102号•【施行日期】2023.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局(社发局):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24年度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储备项目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项目类别主要有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包括渔业产业、蔬菜产业、水果产业、蚕桑产业)、农产品加工和产地仓储保鲜设备购置项目、现代种业项目、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项目等四类项目。
二、补助标准和建设内容1.特色优势产业--渔业产业项目。
补助标准为按实际投资额的50%补助,最高200万元;重点支持渔业连片养殖100亩以上,或设施化养殖投入50万元以上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完善道路、水渠、电力、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支持应用智慧渔业、设施渔业等先进技术和模式,新建类项目鱼塘改造、尾水治理设施建设等。
2.特色优势产业--蔬菜产业项目。
补助标准为按实际投资额的50%补助,最高100万元;重点支持连片种植100亩以上(标准大棚50亩以上)的蔬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施大棚及其附属设施,喷滴灌系统,水肥一体化设施,环境控制系统,数字化农业系统,集约化育苗设施,智能化植保系统等。
3.特色优势产业--水果产业项目。
补助标准为按实际投资额的50%补助,最高100万元;重点支持连片种植100亩以上(标准大棚50亩以上)的水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施大棚及其附属设施,喷滴灌设施,果园专用施肥、打药、开沟、湿度温控、弥雾装置、修剪、枝干粉碎等机械设备,监控、防虫等数字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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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立项指南一、建设原则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是一项起点高、涉及面广、示范作用大、带动性强的重点农业工程,各地要切实把握以下建设原则:一是根据《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确定的产品发展重点,从各地区域优势和资源特点出发,按照标准化、规模化、商品化生产的要求,以产品生产区域为单位投资建设;二是基地建设要面向特色优势农产品整个产业的发展,构建优势产业群体,延伸产业链条,打造名牌产品,推进产业升级,各地要积极鼓励当地相关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建设主体承担基地项目建设任务,坚持产业化开发,实现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三是要重视现有先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示范,着力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和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四是要注重机制的创新,大力推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多元化投入机制,扩大基地建设规模,提高基地建设标准,着力把核心基地和畜牧示范小区建设成为现代农业园区;五是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处理好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大力推行绿色技术,发展农业清洁化生产,推进生态省建设,实现农业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同步提高。
二、建设重点和主要建设内容根据《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省将重点扶持蔬菜瓜类、茶叶、柑桔和特色小水果、蚕茧、花卉苗木、双低油菜、食用菌、中药材、畜产品等优势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建设,具体项目主要包括种植业生产基地、畜牧示范小区和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
基地建设内容重点是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的商品化生产,加强生产性基础设施(不含加工设施)的配套完善,改善生产环境,推广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优化产品品质,按照标准化技术规程进行规模化生产,推进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努力扩大产品出口。
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种植业生产基地1.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要突出对生产条件和生产环境的治理,推进基地“标准化、设施化、产业化”建设,完善配套产品质量控制、产销信息服务等产后服务功能设施。
2.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农产品开发。
实施农业标准化,按标准化技术规程组织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并通过产品分级包装、保鲜、贮存、加工和注册商标等措施,增加产品附加值,促进品牌农产品的开发和生产。
3.产品优质化建设和高效成套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
要通过品种改良和技术改造,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生产水平。
重点是加强成片基地品种和技术的优化改造,大面积推广优良品种,应用无公害生产技术、高山和海岛“微蓄微灌”高效节水技术、设施农业栽培技术等高效种植技术以及规模化、商品化的生产管理模式,提高基地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畜牧示范小区1.小区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浙江省畜牧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畜牧示范小区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畜牧字[2004]28号,以下简称《建设标准》)的要求,建设畜禽栏舍、放养场地,或对现有规模养殖场的基础设施进行规范化改造、扩建,重点突出防疫和粪污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吸引规模农户进小区(基地)集中饲养,建成现代化、集约化、生态化的畜牧示范小区。
2.标准化饲养和高效无污染养殖技术的推广应用。
重点是推广应用良种和先进饲养管理技术、无公害生产技术、畜禽养殖业粪污综合利用、处理技术、疫病防治技术等,配套完善畜产品安全检测设施和设备,实行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
(三)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支持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的发展,突出优势产品、重点区域,采用企业连结基地带动农户的形式,把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绿色食品基地、有机农产品基地作为建设的重点,使其成为发展外向型农业的窗口,示范推广优良品种、先进科技的场所,为加工龙头企业提供优质安全农产品原料的产地。
以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茶叶、花卉苗木等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名优出口农产品新技术的示范推广为主要建设内容。
三、项目申报和投资方式(一)项目申报1.申报条件。
各地要根据《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选择体现当地优势,在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占有较大比重的主导产业,突出一个主导产品,以当地相关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科研院所或农业局相关事业单位为建设主体,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项目申报,每个县(市、区)原则上只能申报1--2个项目(申报2个项目的必须是不同类型的项目,如1个种植业基地和1个畜牧小区或出口基地),2003年下达且尚未完成(未通过县级验收)的项目2004年不得申报续建。
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种植业生产基地(A)生产基地集中连片,现有基础条件较为完备。
原则上核心基地集中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并具备相应的设施条件(如已完成标准农田建设,路渠配套等)和一定的种植基础;(B)产品特色鲜明,发展潜力较大,符合浙江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基地建设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利于促进农业区域化布局和产业带的形成,并提高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C)当地政府重视,积极性较高,投资主体明确,项目建设资金落实。
(2)畜牧示范小区(A)符合浙江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发展潜力较大,小区建设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B)项目选址、养殖规模符合小区《建设标准》。
(3)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A)当地重视出口农业的发展,优高农业和效益农业发展基础较好,有工作计划和支持鼓励政策;(B)所选品种具有当地区域特色,竞争力强,出口优势或潜力明显,有较强的示范带动能力,需要重点培育的产业;(C)精深加工和产业化经营基础较好,有一定的出口规模,农产品国际贸易有一定的基础;(D)现有出口农畜产品已有一定规模,要求花卉苗木年出口产值在100万元以上;水果、茶叶、蔬菜、食用菌等基地产品供加工出口的占60%以上;畜禽养殖达到中等出口养殖场水平,生猪年出口5000头以上、禽类年出口5万只以上、蜂和兔产品出口额在50万美元以上。
2.申报方法各县(市、区)要按照上述申报条件,认真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并就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进行全面的评估论证,重点要突出对产品销售体系(渠道)和其市场前景的分析论证。
申报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评估论证意见)由各县(市、区)农财两局联合行文,于2004年6月30日前报省农业厅一式5份,抄报省财政厅1份。
(二)投资要求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坚持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以工商业主和农民投入为主。
每个项目省补助资金控制在100万元(畜牧小区60万元)以内,省补资金主要用于种植业核心生产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品牌农产品开发、畜牧示范小区的防疫和粪污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其它各类资金来源必须逐一明确。
各地要加大对核心基地、小区建设的投入,按照现代农业园区的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切实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争取在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四、项目和资金管理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省批准下达的建设计划和投资规模组织编制项目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项目管理和项目实施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项目实施详细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实施进度计划等,于省计划下达后1个月内报省农业厅相关业务处局审核备案,并严格按照经过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各项目主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省对各地的项目建设和资金筹集、使用情况将定期进行检查、审计,确保项目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各级财政和农业部门要加强对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项目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基地建设规定的内容,不得挪作他用。
省补资金和地方财政投入资金按照《浙江省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浙财农[1999]5号)的要求,建立专账,实行统一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省级种子种苗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为加快我省种子种苗工程建设,着力构建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育繁推一体的新型种业体系,做大做强种业龙头企业,推动和引导我省农业加速向优质高效的方向发展,促进粮食生产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化布局,根据浙委[2004]1号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浙江省新型种业体系建设规划》,特编制《2004年省级种子种苗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下称项目指南)。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做好2004年省级种子种苗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建设重点实施省级种子种苗工程,旨在组织和引导全省农作物(畜禽)种业企(事)业的优势力量,加强农业科研、技术推广部门和种业企业的合作,加大优良农畜产品品种的选育与引进,以提高种子种苗质量和集约化供种为目标,健全良种引进、培育和推广体系,加快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种业开发,大力培育种业龙头骨干企业,促进种子种苗产业的现代化,提高我省优势农畜产品的良种率。
2004年省级种子种苗工程重点是加强以下项目建设:一是区域性优势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建设。
主要是围绕我省优势农作物品种,重点在优势产区建设提升一批具有一定基础的区域性粮油和瓜果菜桑茶、中药材、花卉等园艺作物良种繁育和引繁中心,提高优势作物集约化供种水平,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是农作物品种区试站项目建设。
按照区域布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重点开展以粮油、名特产品为主的农作物品种区试站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对新品种的开发繁育能力。
三是具有种业特色、科技含量高,辐射能力强且发展后劲足的优势种业企业生产性良种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四是畜禽良种工程项目建设,主要是以种猪、种羊、种禽等为重点的种畜禽场、品种资源场和优势品种种畜禽项目建设。
二、选项原则在项目选择与安排上,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符合全省种子种苗、畜禽良种产业育繁推销一体化发展方向,优先考虑已纳入国家或省各类项目建设计划、准备启动建设的项目;二是集中资金,突出重点,主要选择对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势产品发展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和重大影响的区域性、骨干性良种项目;三是向优势农产品重点区域倾斜,项目建设能带动本地区种子种苗、畜禽良种产业的发展,对浙江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和新型种业体系建设具有推动作用;四是选择技术力量较强、配套条件较好、具备一定基础(具有项目使用的自有土地以及明显的品种优势)的项目进行完善和改扩建。
三、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1.区域性优势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以优势品种的推广应用为重点,建立引繁种(果茶等良种繁育基地为母本园、采穗圃、苗圃)、组培快繁设施以及检验仪器设备、农机具购置等生产性建设。
2.农作物品种区试站项目主要是试验场田间设施、考种室、挂藏室、储藏室以及考种仪器设备配套等建设。
3.畜禽良种工程。
种畜禽场主要建设内容为:改扩建标准化种畜禽舍,适量引进优良种畜禽,购置仪器设备等生产性设施建设。
地方良种及品种资源场以开发促保护,重点支持开发势头良好及列入资源保护的畜禽品种,优先考虑对已有的种畜禽场畜舍改扩建、仪器设备购置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