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气窒息或窒息事故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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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氮气窒息(4)

急性氮气窒息(4)

急性氮气窒息(4)
(一)事故经过
某年10月8日某公司4名工人在预安装的下水管线阀门井内动火焊割管线。

在该阀门井内有直径为80cm的两条管线,分东西排列,先切割靠西侧的一条管线,管线切断后无任何反应,又切割靠东侧的一条管线,当切口延长到15~60cm时,发现管内有较高压力的气体滋出,大量溢出的气体将4名工人熏倒。

地面上的人发现此景后,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先后5人进阀门井内抢救,随即倒下。

后来气防站人员赶到现场,将9名氮气窒息者救出,经奋力抢救,死亡2人,救活7人。

(二)分析
①东侧一条管线,为了防止管内氧化,充填了高压氮气,切开管线后高压氮外泄,造成阀门井内氮气浓度过高,以致9人窒息。

其关键是切割前,应对管线做充分了解。

盲目施工,就造成如此惨痛的局面;反之,如能在施工前充分掌握情况,本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②抢救人员既不明情况,又不采取自身防护,盲目进人有毒环境。

(三)防范措施
①绝不能盲目施工,不明情况,操作者有权拒绝作业。

②不明情况,不采取自身防护措施,不得进人有毒环境。

③一些易发生中毒事故的工厂,可单独或联合建立气防站,平时应加强训练。

氮气窒息死亡事故

氮气窒息死亡事故

氮气窒息死亡事故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氮气窒息死亡事故【事故概况、经过】某车间油气化炉主要以重油为原料,生产纯度>98%的氢气,2002年9月12日停炉降温置换检修,人孔全开,工艺管线与系统完全断开,底部管线因清堵也被割开,此炉与系统完全隔绝。

9月23日厂总工办组织有关人员入炉检查,9月24日入炉清理,均按规定办理了作业许可证,未出现异常情况。

9月25日15:00左右车间副主任到此炉旁进行措施确认和监护,无意中发现此炉内有灯光,炉内有人,立即组织人员抢救。

17:00左右正副两工段长被先后救出送医院全力抢救,终因抢救无效于18:00左右2人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专家组对事故的发生做了如下推理和推断:正、副工段长事先知道炉底出口烟道砖已砌完,2人商定准备于9月25日下午进炉检查,他们误认为氮气阀门已完全关死(氮气管线25日用于动火前吹扫置换),而且23日、24日均有多人进炉清理和作业,一切正常,炉内工艺条件和24日相同,此炉处于安全状态,因此从思想上放松了对进设备作业的安全警惕,在没有取样分析、没有安全确认及未按规定办理进设备作业许可证的情况下,2人先后直接通过铁梯进入此炉。

此时炉内漏有氮气,造成严重缺氧,2人先后在入炉的过程中因氮气窒息,从梯上坠落。

1直接原因由于氮气总管出口阀内漏,泄漏的氮气通过临时管线进入此炉,并在炉内积聚,致使炉内氧含量大幅度降低,2人进入炉内缺氧死亡。

事故发生后做模拟试验,1h后取样分析炉内氧含量从20.6%降至0.6%~1.8%。

2间接原因①没有办理进设备作业许可证,违章进入炉内,缺氧窒息死亡,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②与此炉系统连通的氮气管线没有及时断开,蒸汽吸引未开,泄漏的氮气通过临时管线进入此炉内,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③安全教育不到位,对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和制度执行不严,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氮气窒息事故

氮气窒息事故

事故案例/案例分析
氮气窒息事故
事故经过
4月9日,兰炼化重整装置在检修高压分离器人孔打开后,一个操作工对其他几位同志说:我先下去看,有没有瓦斯。

说完就从梯子下入罐内,因存有氮气而窒息晕倒,在场的几位同志先后下去抢救,其中一名先进去,晕倒后即被拖出。

这时抽提岗位的一名职工闻讯赶到,戴上过滤式防毒面具进罐抢救也晕倒;第三个人下去又晕倒在罐内。

此时被救出来的第一个进罐窒息的人慢慢清醒过来,又将腰部系上安全绳再次进罐抢救,但还是晕倒被拉出来。

最后老师付和班长赶到,戴上长管式防毒面具进入罐内将几名同志先后抢救出来。

经医院抢救,其中三名同志脱险,有两名同志抢救无效而死亡。

事故教训
这次事故教训是很深刻的,今后一定要坚持进容器前先要气体分析,合格后方可进罐工作;容器经惰性气体置换后,打开人孔及能打开的通风孔,进行空气对流置换24小时以上,方可进入,加强对各类防毒面具性能及使用范围的教育,增加防毒知识。

集团——炼化企业中毒窒息事故汇编

集团——炼化企业中毒窒息事故汇编

炼化企业中毒窒息事故汇编目录一、硫化氢中毒事故 (1)(一)2002年某石化分公司“8.27”硫化氢中毒事故 (1)(二)2002年某石化分公司“9.2”硫化氢中毒事故 (8)(三)2007年某石化公司“5.11”硫化氢中毒事故 (11)(四)2010年某油田分公司“2.12”硫化氢中毒事故 (19)(五)2011年某石化某炼油厂“9.2”中毒事故 (22)二、丙烯腈、氢氰酸中毒事故 (25)(一)2000年某石化公司“12.22”氢氰酸中毒事故 (25)(二)2008年某炼化在某石化“11.6”丙烯腈中毒事故 (29)三、氮气窒息或窒息事故 (32)(一)2005年某石化公司“2.16”氮气窒息事故 (32)(二)2006年某石油管理局“2.20”氮气窒息事故 (34)(三)2007年某石化分公司“10.7”窒息事故 (37)(四)2010年某石化公司“4.25”氮气窒息事故 (42)四、其它中毒事故 (52)(一)2000年某石化公司“7.4”中毒事故 (52)(二)2001年某石化公司“6.27”中毒事故 (54)(三)2001年某石化公司“9.5”氨中毒事故 (56)(四)2008年某石化公司“1.19”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60)(五)2009年某石化公司“8.9”苯中毒事故 (64)五、公司近年中毒事故 (67)(一)1988年某厂“11.21”丙烯腈中毒事故 (67)(二)2002年炼油厂“11.27”丙烯腈中毒事故 (68)(三)2003年某厂“5.16”MTBE中毒事故 (72)(四)2004年某厂“2.6”芳烃类物质中毒事故 (74)(五)2004年某厂“2.19”石脑油中毒事故 (77)(六)2011年某厂“1.12”氢氰酸中毒事故 (82)1一、硫化氢中毒事故(一)2002年某石化分公司“8.27”硫化氢中毒事故1、事故经过2002年8月27日17时10分许,在某石化分公司北围墙外西固区环行东路,位于某石化分公司动力厂污水处理车间大门处东西长约400米的范围,有行人和司机出现中毒,共导致沿线过往的15辆机动车的驾乘人员和行人共50人相继中毒。

事故案例汇编(中毒事故)

事故案例汇编(中毒事故)

本部各部门事故案例汇编(中毒事故)安全环保部2014年2月序2013年,公司系统所属克旗煤制天然气、多伦煤化工和呼伦贝尔化肥公司等单位相继投入生产,公司实现安全生产“七杜绝”目标任务更加艰巨。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公司安环部收集整理编制了《事故案例汇编》(中毒事故),希望广大干部员工以典型事故案例警示为戒,认真汲取事故教训。

坚持“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理念。

强化“三讲一落实”风险管控,严格作业票证管理;按照“五懂五会五能”要求,强化安全培训,做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到位做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实现“安稳长满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安。

公司总经理二〇一四年二月目录第一部分硫化氢中毒事故----------------------------------4 第二部分一氧化碳中毒事故----------------------------------------------18 第三部分氮气窒息事故-----------------------------------23 第四部分氨气中毒事故-----------------------------------31 第五部分其它中毒事故-----------------------------------34 第六部分中毒事故预防措施-------------------------------42第一部分硫化氢中毒事故案例1:2014年1月9日,安徽省亳州市康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公司)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轻伤。

康达公司成立于1994年,位于亳州市谯城区亳魏路2号,现有职工88人,是国家批准的农药定点生产企业,主要产品甲拌磷、辛硫酸、氧乐果、三唑磷均属于危险化学品。

2013年8月,因农药生产处于淡季,该企业停产。

2013年9月1日,康达公司将部分空闲厂房和场地以300万元/年租给山东籍人员王某。

有限空间作业窒息事故案例汇编

有限空间作业窒息事故案例汇编

有限空间作业窒息事故案例汇编一、事故案例一:2021年8月28日10时左右,中国某冶金建设集团公司机电公司检修分公司某钢铁公司一钢轧检修项目部在该公司一钢轧厂1#转炉西侧称量料斗内补焊衬板作业时,发生氮气中毒窒息事故,造成三人死亡。

二、事故原因1.该公司检修维保工作由保驾公司承担,保驾公司更换较为频繁,且此类保驾公司员工较不稳定,员工流动性大,作业职工不了解设备状况,不了解作业现场危险源点。

无法做到安全确认和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2.首次进入称重料斗的两名员工窒息后,在料斗上进行监控的员工误以为发生触电事故,盲目进入料斗进行抢救,导致死亡人数增加。

三、预防措施1.加强对员工岗位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使员工掌握工作范围内的危险源点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配备必须的气体检测设备用以进行安全确认;配备空气呼吸器用于紧急救护。

3.现场应安装安全标志作为警告。

4.保持劳动力的相对稳定是安全生产的基础之一。

四、事故案例二:2021年3月21日8时30分,中国某冶金建设公司在中国北方某特大钢铁联合企业工程项目部闻某带领2名民工到该钢铁公司连铸车间水泵房除盐水池(长20米、宽4.6米、高3.65米)进行池壁渗漏修复作业。

事先业主已将水池水位降至溢流最低点(池内剩余水深0,5米左右)。

13时45分左右,温和其他两人先后下到池底(池中剩余的水在当天中午前已被清除),并相继晕倒。

电工张和其他两人前往泳池救人,并在泳池中晕倒。

电工顺着梯子走到泳池一半高的地方,发现有四个人掉到了泳池里的地上。

他觉得情况不正常,就沿着梯子回到游泳池。

管道安装科科长郭带领人们来到事故现场。

他误以为是电击导致池下的人昏倒。

停电后,他让水管工杨下池救人,导致杨缺氧窒息,坠入池中。

到目前为止,共有5人在软化水箱中窒息晕倒,被送往医院治疗后死亡。

五、事故原因:由于稳压罐内氮气随回水管道反串到除盐水池内,造成池内氮气含量超标、严重缺氧,导致作业人员下池后窒息死亡。

氮气窒息事故案例分析(共38张PPT)

氮气窒息事故案例分析(共38张PPT)
进入缺氧环境,动脉内的血液会在5-7秒内降到过低 水平
接下来10-12秒人将晕厥
2-4分钟内得不到氧气及时补给将会造成死亡
吸入一口高浓度氮气(氮气浓度大于 90% )就会发 生惨剧(可迅速导致人员出现昏迷、呼吸心跳停止 而致死亡。 )
管理要求
氧气 (%体积)
23.5 21 19.5 15-19
六、防范措施
一是要认真查找基 层单位安全管理上存在 的问题,加大对车间危 险区域的安全管理力度, 强化对生产检修过程的 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各 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确保化工装置安全运行。
六、防范措施
二是要按照HSE管理
体系要求,编制临时检修 项目任务书,明确临时检 修项目负责人,认真进行 检修安全技术交底,编制
又查看卧式阻火器水封罐内是否有泄漏。10时20分左右,拆卸开
水封罐人孔盖后,球罐公司项目副经理余×在既不知道罐内有何
介质,又没有检测分析的情况下,违章进入罐中,当即晕倒在罐内。
在人孔处的技术员赵×发现余×晕倒后,立即下到罐内救人, 随即晕倒在罐内。此时在罐上的马×大喊快救人,并拿起绳子又
进入罐内救人,也晕倒在罐内。电焊工史×见状立即跑去找人,
入昏睡或昏迷状态。
“进入容器、地沟等有限空间内进行施工作业,作业 6、必须严格落实各类作业票审批制度,加强各项作业的安全管理。
消防队员和120救护人员将马×等3人从罐内救出,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3人均为氮气窒息死亡。
前应对易燃、易爆、有害气体进行分析并办理作业许 消防队员和120救护人员将马×等3人从罐内救出,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3人均为氮气窒息死亡日 , 由
于天然气原料供应不足,合 成氨装置停车,系统进行吹
扫、置换,并充氮保护。2 月19日,合成氨车间在对装

安全警示2009年第21期----人员氮气窒息受伤事故

安全警示2009年第21期----人员氮气窒息受伤事故

人员氮气窒息受伤事故2009年11月15日,某化工装置吸附塔内发生了1起施工人员氮气窒息受伤事故,致承包商1人重度中毒、1人轻度中毒。

总公司其他单位也曾经发生过类似的事故,并造成了人员死亡和残疾;本次事故若非救援及时,也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应引起各单位的重视。

发生了什么:2009年11月14日,某化工装置吸附塔停产检修,进行塔内件打磨和焊接作业。

吸附塔为立式塔,塔顶距离地面16米,塔内装有催化剂,工作面距离顶部人孔1.4米。

由于催化剂向外释放氢气,施工过程中塔内充氮气进行保护。

参见附图1:吸附塔顶部示意图。

11月15日早晨,有2家承包商在现场作业。

6:44,工人谢某戴上空气呼吸器面罩进入吸附塔,面罩由移动式气瓶组供气。

参见附图2:四瓶组移动式空气呼吸器。

6:47,现场监控人员李某发现谢某昏迷在塔内;李某立即戴上呼吸面罩进塔施救;进塔过程中,李某的面罩挂在塔内件上并脱落,李某随即昏倒。

参见附图3:事故现场照片。

另一家承包商的施工人员见状,戴上自己的供风面罩,进入塔内将两人救出,供风面罩由空气压缩机供气;在现场对中毒人员进行了心肺复苏急救。

7:00,公司气防站救护车和消防队云梯车到达现场,医护人员在现场对伤者进行了紧急处理;7:30,医院救护车赶到,伤者被送往医院抢救;中午,李某出高压氧舱,基本恢复;17:30,谢某出高压氧舱,神智基本清醒,并能行走、讲话;其后,两人继续在医院进行恢复治疗。

事故原因:经过事故调查、分析,初步确定的事故原因如下:1、 作业人员没有充分掌握空气呼吸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一方面,使用前没有对气瓶压力进行确认。

据伤者事后回忆,在佩戴面罩的情况下,就已经感到呼吸困难,证明存在气瓶压力不足或供气不畅的可能。

另一方面,抢救人员的面罩在进塔过程中脱落。

2、 作业现场监护不足。

业主单位现场监护人员监护至晚12时,午夜之后由承包商自行负责监护。

对作业现场的监护程度,应由作业的内容和风险决定,不应由作业时间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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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气窒息或窒息事故汇编(一)2005年某石化公司“2.16”氮气窒息事故1、事故经过2005年2月16日,某炼油厂液化气车间1500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尾气烟道烧穿,紧急停工处理。

停工后,为防止与制硫炉(F-101)相连的一、二级转化反应器(R—101、R—102)内的催化剂进入空气发生自燃,对一、二级转化反应器通入氮气,进行保护。

期间又发现制硫炉F-101之后的一级冷凝器E-101堵塞,流通不畅,需要处理。

车间于当日对炉F-101开人孔、通汽、通风降温处理。

2月19日,车间主任、公司安全处值班人员与副处长等人员对炉F-101的通汽、降温情况进行检查、检测并办理作业票证。

下午6时20分左右,车间相关人员到炉F-101平台实施进炉检查的作业活动,施工单位一名民工先进入炉内,将位于炉中部通往一级冷凝器E-101方向的挡墙拆除。

随后车间技术员穿上连体服,带上照明手电,配戴了过滤式(防硫化氢)防毒面具,深入炉内检查。

大约5分钟后,监护人员发现炉内没动静,立即进入炉中将技术员救出,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由于制硫炉顶与二级转化反应器入口管线相连的二级掺合阀处于半开启状态,氮气从二级转化反应器入口处经二级掺合阀倒串入制硫炉内顶部,在当事人进入炉内深处检查时,因氮气窒息而死亡。

2)间接原因(1)车间没有指定专人负责盲板封堵工作,未建立盲板抽堵登记表,没有隔断制硫炉顶与二级转化反应器入口管线相连的二级掺合阀。

车间领导、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在随后的检测、检查中都未发现此隐患。

这是导致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

(2)现场人员使用便携式检测仪在炉内人孔口附近进行监测,在挡墙未拆除的情况下,检测结果不能代表炉内整体状况。

另外,炼油厂使用旧版本有限空间作业票,作业票的作业内容、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与实际作业情况不符。

这也是引发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

(3)按规定该场合作业必须配备使用空气呼吸器或长管呼吸器具,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而当事人违反规定,佩戴了过滤式防毒面具进入炉内深处检查。

这也是导致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2006年某石油管理局“2.20”氮气窒息事故2006年2月20 日10 时30分,某石油管理局发生一起重大工业生产员工伤亡事故,造成3人死亡。

1、事故经过2月20 日10 时30分左右,某石油管理局建设集团化建公司球罐分公司经理马xx(男,50岁),副经理余xx(男,44岁)、技术员赵xx(男,25岁)及工人史xx按照某石油管理局化工集团甲醇分公司的安排,到合成氨装置火炬系统检查蒸汽伴热系统冻堵情况。

当检查卧式阻火器水封罐(Ф2.4m×8.9m)罐内是否有漏点时,余xx与赵xx将罐顶人孔盖(Ф480mm)卸开,余xx先下到罐内进行检查,因罐内充满氮气(合成氨装置已于2006 年1月2日全线停车抢修,并用氮气对全系统保护,未投入生产),晕倒在罐内。

赵xx发现后钻进罐救人又晕倒在罐内,马xx随后拴上绳进到罐内再次救人,也晕倒在罐内。

随同在场的工人史xx立即呼救,施工现场附近的两名司机赶到施工现场将马xx拖出,同时报警。

龙南医院和消防十一中队先后到达现场,将余xx和赵xx抬出,经现场抢救无效,马xx三人均因氮气窒息死亡。

2、事故原因事故发生后,黑龙江省、某市安监、公安、监察、工会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立即开展事故调查。

经事故调查组初步认定,这是一起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化工集团甲醇分公司合成氨车间作为发生事故的火炬系统的直接管理部门,又作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的车间,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极为淡薄,未按规定在危险危害部位设置明显标识;对火炬系统区域失控漏管,发现有人进入装置区作业,既没有向领导汇报,也没有进行认真审查核实,造成外来施工人员进厂作业无人监管,导致事故的发生。

化建公司所属球罐公司在进入阻火器水封罐内进行检修作业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未作有毒有害气体采样分析,也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盲目进入罐内,违章作业。

3、事故教训某石油管理局全力配合事故调查,认真处理善后工作,并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先行免去化工集团甲醇分公司厂长、建设集团化建公司经理的职务,接受事故调查。

这起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一是基层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基础工作薄弱,现场管理混乱;二是不按规定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手续,分析检测、防护措施、现场监护等规章制度形同虚设;三是个别干部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能力极差。

这是一起典型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导致的恶性事故。

4、工作要求为认真汲取事故的沉痛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一、立即将事故通报到基层单位,通报到所有员工。

要结合 "安全环保基础年"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开展讨论和自查,联系实际,举一反三,查摆本岗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增强全员安全、责任和法制意识,真正提高自我保护和应急反应能力。

二、切实加强作业许可票证管理。

要严格执行进入有限空间、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起重吊装、抢修等作业票证的审批和确认制度,要在安全条件具备、防护措施到位、作业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进行施工作业,严禁超越程序、走捷径。

要从严从重查处干部违章指挥和员工有章不循、冒险蛮干等严重违章行为。

三、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生产单位要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加强安全生产合同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向施工方安全交底和提供安全条件的义务,督促施工单位办理作业许可票证,并对施工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施工方案,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加强自身安全管理,接受生产单位监督检查。

四、加强风险管理和应急知识的培训。

要广泛开展岗位危害识别,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危害识别能力,使每个员工掌握本岗位、本工种、本生产区域和施工作业中的危险因素、危害后果以及防范措施,真正做到没有风险识别不能干、没有操作规程不能干、出现异常情况不能干、情况不明不能干。

(三)2007年某石化分公司“10.7”窒息事故1、事故经过2007年10月7日,河南省长兴设备防护有限公司员工李战生、宋保伟、宋保勋和张庆峰(死亡)、安绍斌(死亡)到中油某石化公司油品车间东区16#罐区3#罐进行罐内喷沙除锈作业。

中午休息后,下午14时左右他们开始施工。

首先由宋保伟启动压缩机,宋保勋打开供呼吸软管的控制阀门。

张庆峰和安绍斌开始进罐进行喷沙作业,当宋保伟和宋保勋听到罐内作业人员敲打一下罐壁时(喷砂作业人员需佩戴连接供气管的头盔面罩,并在佩戴好后按内部约定敲打罐壁,一下为供气,二下为供沙),宋保伟和宋保勋就打开送气阀门,接着他们又听到敲打二下罐壁,就开始打开供沙阀门。

当供气进行7分钟左右,宋保伟发现他看守的沙罐里面的沙子不再向下流动(当时宋保勋看守的沙罐正常运转),就关闭送沙阀门(以前也出现过喷沙管头堵塞的现象,有喷砂作业人员自行用铁线通开,敲打二下罐壁发出要沙的信号,正常时间为10分钟左右可以通开),当等到20多分钟后,宋保伟就让宋保勋关闭另一沙罐的控制阀门,并到3#罐的人孔向里面查看情况,发现张庆峰和安绍斌倒在地上,宋保伟立即打电话找安全员张好学、120、货车司机李川平,当时张好学没有接电话,李川平没有联系上,120接到了电话。

这时张好学立即从厂区内的另一施工现场赶到了事故现场,2分钟后李川平开车来到现场(张好学打电话找来的),他们就将张庆峰和安绍斌抬到了车上,送往医院抢救,当他们将张庆峰和安绍斌送进抢救室抢救后,经医院确认,张庆峰和安绍斌已经死亡。

2、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河南省长兴设备防护有限公司在进行喷沙除锈作业过程中,因空气控制阀门有故障,导致供给3#罐内佩戴头盔面罩喷沙作业人员的空气中断,造成窒息,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

喷沙作业人员忽视安全,作业前未对头盔面罩的呼吸系统进行检查,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

2)间接原因:(1)河南长兴设备防护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够。

致使作业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2)河南长兴设备防护有限公司规章制度不健全,缺少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在施工期间,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缺乏检查,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3)中油某石化公司对外维修项目施工现场监督不到位,是事故的发生间接原因之一。

3、责任认定1)河南省长兴设备防护有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并没有对喷沙作业的设备和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2)中油某石化公司对河南长兴设备防护有限公司在施工作业现场的督促检查存在漏洞,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

3)张好学,安全员。

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现场设备和防护措施检查不力。

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在事故发生后逃匿现场,并有破坏事故现场的嫌疑。

4)李江生,项目负责人。

对项目施工安全负责,发行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5)李印堂,副总经理(项目经理)。

对项目施工负总责,未认真履行职责,各项规章制度未能得到有效落实,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6)刘靖西,副总经理(安全总监)。

未认真履行职责,对盘锦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督促监管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4、处理意见1)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1)河南省长兴设备防护有限公司在中油某石化公司进行喷沙除锈作业过程中,造成2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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