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6年十大典型案例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6年十大典型案例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6年十大典型案例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6年十大典型案例

2017年1月10日,合肥市中院从全市两级法院去年审理的案件中选取十大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福建副省长徐钢受贿案、“胜利广场”开发商非法集资案、“优步”打车资费纠纷案均入选。

一、福建“首虎”徐钢受贿案

【关键词】

凡腐必反取信于民法治

【案情简介】

2002年至2013年,福建省原副省长徐钢利用职务上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福建新恒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范艳玲、泉州市国税局原局长蔡俊伟、中信银行泉州分行等16个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银行揽储、干部职务晋升和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5年10月至2014年,徐钢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77余万元。徐钢到案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案发后,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追缴。

合肥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钢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徐钢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徐钢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徐钢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二、“胜利广场”开发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关键词】

胜利广场返租回购张瑛

【案情简介】

2010年6月17日,张震(另案处理)、张瑛成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的合肥帝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开发胜利广场项目。张震、张瑛通过媒体向社会虚假宣传公司资金实力,虚构该公司曾成功开发多个地下商业中心。张震、张瑛在没有办理项目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采取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的销售方式,诺以高额回报,诱骗社会公众投资胜利广场项目及未开发建设的其它项目。合肥帝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购房户签订认购、认租协议,收取购房款共计552200202.34元,上述款项绝大部分未按规定进入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而是被合肥帝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移到其他个人或公司账户,其中部分款项被张震、张瑛用于购买奢侈品、归还高利贷及个人捐赠等。案发时,合肥帝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了部分购房款,尚欠汪文等843户购房款309,875,541元未归还,另欠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101,372,176.84元、安徽华星智能停车设备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40万元。

合肥中院审理认为,合肥帝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张瑛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采用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的销售方式,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属数额巨大。遂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合肥帝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判处张瑛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三、网上购买个人信息敲诈勒索案

【关键词】

个人信息汇款敲诈勒索

【案情简介】

2015年9月,被告人王彦忠通过网络购买了一批安徽医科大学学生信息。王彦忠依据上述信息,分别给多名学生家长拨打电话,自称是黑社会人员,以学生家长得罪他人,其受人之托欲殴打学生家长及在合

肥上学的孩子为由,要求30余名学生家长将钱款打到其指定的账户,以此解决此事。9月12日上午,被害人王某接到王彦忠的敲诈电话,并于当日向王彦忠指定的账户汇款5000元,该汇款被王彦忠在承德市支取。王彦忠将非法获取的安徽医科大学学生信息拷贝在被告人时震的电脑上打印,时震获取该信息后伙同杨占清以同样方法拨打学生家长电话,意图敲诈钱财未果。此外,被告人时震、杨占清在案发前还通过网络购买他人信息,意欲采用上述手段勒索钱财。

蜀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彦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手段勒索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判处王彦忠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被告人时震、杨占清购买公民个人信息19000余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遂以判处时震、杨占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被告人王彦忠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期间,被告人王彦忠自愿撤回上诉。

四、“高级红娘”婚恋网站诈骗案

【关键词】

婚恋网会员诈骗

【案情简介】

2012年8月,张启建、刘佳佳夫妇投资经营婚恋网站“寻爱网”,对外宣称为单身人士介绍伴侣,后因采取诈骗手段骗取会费,“寻爱网”被举报关闭。2015年初,两人又利用自己投资注册的安徽东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启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牵手网”,继续以“寻爱网”来运作。网站经营期间,张启建大量招聘相关技术、财务、网页编辑和推广、培训、售前和售后等部门工作人员,通过制作虚拟会员、编辑虚假牵手故事、教授“话术”、假扮会员和“高级红娘”骗取会费的模式,利用婚恋网站实施诈骗犯罪活动。刘佳佳协助张启建对财务工作进行管理,核查财务人员上报的账目、工资表等,保管公司纸质账目,与财务人员一起向员工发放工资。截至案发,该团伙共计骗取全国各地438名被害人交纳会费共计人民币978843.39元,涉案43名被告人参与诈骗数额从2万余元至90余万元不等。

庐阳法院审理认为,张启建等4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婚恋网站为平台,采取以员工冒充异性会员与注册会员联系,进而使用“话术”欺骗注册会员交纳会费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遂对43名被告分别判处六个月拘役到十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刑罚。

五、“老赖”逃避执行被限制出境案

【关键词】

炒股出入境履行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安徽兴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伍某、丰威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东湖科技园有限公司、江苏凯威化工有限公司等典当纠纷系列案,经合肥中院一审、安徽省高院二审终结,判令各被执行人合计支付本息7000余万元。因各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安徽兴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向合肥中院申请执行。

合肥中院在梳理财产线索时发现,被执行人伍某在上年股市大涨之时,曾动用上亿元资金用于炒股,伍某经常往来上海、香港等地。由此推断,被执行人伍某在内地股市低迷之际,可能经常出境炒股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遂决定将伍某登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出入境。十余日后,伍某又一次到机场准备出境,被机场出入境管理处工作人员截留,其护照被扣压。出境受限后,伍某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把欠款陆续履行完毕,该系列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六、最高法院指定审理跨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

【关键词】

跨省指定管辖重复起诉

【案情简介】

2009年9月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经贸学院”)与南京金科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公司”)就共建江苏商学院溧水校区订立了合作框架协议。2010年12月21日,经贸学院和金科公司作为共同发包人,与承包人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矿东华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金科公司、经贸学院将拟开办的江苏商学院溧水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发包给兖矿东华公司承包施工,并约定兖矿东华公司需支付工期保证金2000万元。兖矿东华公司陆续支付了大额工期保证金,但因江苏商学院开办未获批准,经贸学院在约定期限届满后终止了合作,溧水校区一期工程项目未能开工。2013年2月,兖矿东华公司将案涉债权转让给兖州东方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机电公司”),东方机电公司遂于2013年3月向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经贸学院、金科公司和兖矿东华公司,要求经贸学院、金科公司返还已付工期保证金等。在该案审理过程中,经贸学院另案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经贸学院与金科公司、兖矿东华公司2010年12月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在两地法院各自审理两案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将两案一并指定由合肥中院管辖。

合肥中院审理认为,两案处理的基础性问题之一是案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因债权受让人东方机电公司已在前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经贸学院、金科公司等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经贸学院其后另行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请,在法律上完全可被前案吸收,故依法裁定驳回经贸学院的起诉。对此裁定,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现已生效。此外,针对东方机电公司起诉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一案,合肥中院判决南京金科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返还兖州东方机电有限公司保证金2000万元,目前该案正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中。

七、“优步”打车资费纠纷案

【关键词】

行程收费优惠

【案情简介】

2016年3月5日,吴某使用优步打车软件在线预约了一辆出租车,当日17点18分吴某在合肥市包河区南淝河支路上车,并于17点46分到达目的地庐阳区濉溪路,用时28分钟,行程11.91公里。按照优步的消费金额计算方式:总费用+起步价(0元)+0.35元/分钟+1.80元/公里,计算金额应为31.24元。吴某根据优步对于用户给出三折的优惠待遇,计算出本次打车费用应为9.37元。但是优步软件计算出的车费结果却是51.08元,扣除25元的优惠,优步直接从吴某绑定的支付宝账户中扣款26.08元。吴某向优步约车平台投诉,优步回复称乘车使用优惠券三折,最高抵减25元,因此该次行程收费正确,吴某的优步账户也被优步单方删除。吴某遂以优步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财产权、公平交易权为由,将优步网约车平台经营商上海雾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雾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吾步(上海)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诉至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共同退还打车费用26.08元,并赔损失500元。

案经庐阳法院调解,吴某与上海雾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雾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吾步(上海)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和解,三被告同意按照吴某的诉请支付相关款项。

八、“吴山贡鹅”商标权纠纷案

【关键词】

商标混淆不正当竞争

【案情简介】

合肥市吴山贡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山贡鹅公司”)认为其于1999年9月27日注册商标,商标现为其所有。该公司在经营中现发现郑某未经授权在经营场所使用了与相近似的商标,同时该公司认为郑某在经营的字号名称上冒用“吴山贡鹅”。吴山贡鹅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郑某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吴山贡鹅商标为“吴山贡”文字和印有“吴”文字的鹅图形的组合商标,两者只有结合一起使用才能达到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郑某在其经营场所门头使用的“吴山贡鹅”字样,与吴山贡鹅公司商标的图文组合明显不同。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上述行为引起了消费者对市场主体的混淆。据此,驳回吴山贡鹅公司诉讼请求。吴山贡鹅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合肥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九、安徽中粮生化燃料酒精有限公司“排污”行政处罚案

【关键词】

水污染行政处罚举证责任

【案情简介】

2015年6月4日,蚌埠市环保局对安徽中粮生化燃料酒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生化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公司排污超标。蚌埠市环保局两次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后,仍检测出该公司排污超标。蚌埠市环保局遂对该公司超标排污的行为处以268461元罚款,该公司未履行该处罚决定。2015年8月27日,蚌埠市环保局又对该公司作出蚌环按日罚字(2015)1号处罚决定书,决定处罚2147688元。接到按日连续处罚决定后,中粮生化公司向安徽省环保厅申请行政复议,安徽省环保厅作出维持原按日连续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此后,中粮生化公司以蚌埠市环保局现场监测采样违反操作规程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按日连续处罚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

蜀山法院审理认为,蚌埠市环保局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认定的处罚事实,该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中粮生化公司的诉讼请求。中粮生化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合肥中院二审审理认为,蚌埠市环保局未提供证据证明其采样容器符合技术规范,亦无法证明被检测的样品是否符合要求,蚌埠市环保局提交的检测报告,不能达到证明中粮生化公司超标排污的证明目的,其作出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主要证据不足,遂判决撤销蚌埠市环保局按日连续处罚决定及省环保厅行政复议决定。

十、私家车涉水保险赔偿案

【关键词】

暴雨发动机保险

【案情简介】

周某在平安财险安徽分公司为其所有的皖A39055号奔驰牌轿车购买了保险金额为895000元的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1000000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并投保了不计免赔率。2015年3月17日22时40分左右,周某驾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肥东县燎原路段时,因暴雨产生道路积水导致车辆涉水损坏。经估算车辆发动机、起动机等损坏,需支付维修费用510481.52元。周某要求平安财险安徽分公司理赔,平安财险安徽分公司予以拒绝,周某遂起诉至肥东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平安财险安徽分公司赔偿维修费480816元、评估费24000元。

肥东法院审理认为,平安财险安徽分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能认定其已对车辆损失险内容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遂判决平安财险安徽分公司赔偿周某车辆损失480816元。平安财险安徽分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合肥中院二审审理认为,涉案车辆发生事故时虽涉水行驶,但当时属于暴雨天气所致的路面积水,并非单一涉水所致的车辆损坏,故应属于合同约定因暴雨所致损害的赔偿范围,投保的涉案车辆损坏应当予以理赔,遂判决维持原判。

来源:http: https://www.360docs.net/doc/429083575.html, kx1993.html

南京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 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业统计 【发文字号】宁统办字[2016]137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16.11.21 【实施日期】2016.11.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京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宁统办字〔2016〕137号) 各区统计局、市局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江苏省统计条例》,扎实落实好国家、省、市统计局统计年定报工作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统计年定报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对做好2016年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年定报工作职责 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一年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确保统计调查制度贯彻实施,各区统计局要切实加强对统计年定报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好统计年定

报工作和其他日常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把集中精力组织实施好统计年定报工作,作为目前统计部门的重点工作来抓。 (一)各区统计局要成立年定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好内部的人力和物力等各项资源,协调解决好年定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做好纳入“一套表”范围的年定报统计任务与未纳入“一套表”范围的其他年定报统计任务。加强对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评估,确保年定报工作任务高质量地完成。 (二)切实落实年定报工作责任制。各区统计局、市局各处室要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归口管理、通力协作”的原则,细化并落实“一套表”及年定报工作责任制,按表种、按项目分解到人,明确到位,通过不定期地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公司法案例

案例一 案例名称:沙港公司诉开天公司执行分配方案异议案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3月31日发布典型案例 【入选理由】 本案当事人对执行分配方案的主要争议在于,出资不实股东因向公司外部债权人承担出资不实的股东责任并被扣划款项后,能否以其对于公司的债权与外部债权人就上述款项进行分配。对此,我国法律尚未明确规定,而美国历史上“深石案”所确立的“衡平居次原则”对本案的处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在该类案件的审判实践中,若允许出资不实的问题股东就其对公司的债权与外部债权人处于同等受偿顺位,既会导致对公司外部债权人不公平的结果,也与公司法对于出资不实股东课以的法律责任相悖。故本案最终否定了出资不实股东进行同等顺位受偿的主张,社会效果较好,对同类案件的处理也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裁判要旨】 最高法院接受了美国判例法中的“深石原则”,首次确认出资不实的股东对公司的债权劣后于公司外部债权人的受偿顺位,也就是说公司资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非股东债权,剩余部分才能用于清偿股东借款。 案例二

案例名称:宋余祥诉上海万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 案例索引:最高院获奖案例 (2014)黄浦民二(商)初字第589号 (2014)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1261号 【入选理由】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中规定的股东除名权是公司为消除不履行义务的股东对公司和其他股东所产生不利影响而享有的一种法定权能,是不以征求被除名股东的意思为前提和基础的。在特定情形下,股东除名决议作出时,会涉及被除名股东可能操纵表决权的情形。故当某一股东与股东会讨论的决议事项有特别利害关系时,该股东不得就其持有的股权行使表决权。本案中,豪旭公司是持有万禹公司99%股权的大股东,万禹公司召开系争股东会会议前通知了豪旭公司参加会议,并由其委托的代理人在会议上进行了申辩和提出反对意见,已尽到了对拟被除名股东权利的保护。但如前所述,豪旭公司在系争决议表决时,其所持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应被排除在外。本院认为,本案系争除名决议已获除豪旭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一致表决同意系争决议内容,即以100%表决权同意并通过,故万禹公司2014年3月25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应属有效。本院对原审判决予以改判。此外需要说明的是,豪旭公司股东资格被解除后,万禹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有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

2019年1月时事政治

2016年1月时事政治 高中政治教学中时事政治是比较重要的一个部分,今天本人就与大家分享:2019年1月时事政治,希望大家喜欢! 2019年1月时事政治 2019年1月时事政治之国内部分: 1月4日,元旦刚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新华社全文播发。新版《条例》在突出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健全地方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制度基础、规范地方党委组织架构和成员配备、强化全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地方党委运行机制等五方面,均有新提法和修改。 4日考察太原钢铁集团。太钢集团是全球最大的不锈钢企业,目前遇到很大下行压力。鼓励在场职工:“太钢以不锈钢闻名,相信你们能把困难扛过去!好钢要千锤百炼,好产能要优胜劣汰。希望你们用‘不锈’精神和智慧,浴火重生,重振雄风!” 4日下午来到重庆果园港考察,听取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铁路公路水路联运等情况介绍,察看正在作业的集装箱船。听说渝新欧国际铁路沿线国家实现一次报关查验、全线放行,他赞赏“挺好”。看到港口设施齐备,已初具规模,他说:“这里大有希望。”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

熔断机制正式实施的首个交易日,A股市场就遭遇了“下马威”。4日,沪深300指数先后触发5%和7%的阈值, 于13时12分触及5%的第一档熔断,于13时33分“二次熔断”,股票现货和期货市场提前结束全天交易。 1月1日,《反恐怖主义法》正式施行的当天,西北 政法大学在其官网上宣布将组建反恐学院,培养熟悉反恐的专门人才。北京青年报记者从该校宣传部获悉,目前校内学生已开始报名,反恐学院的教材也将在近期出版。 2019年的首个交易日,人民币汇率在在岸市场和离 岸市场双双大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数据显示,1月4日, 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报6.5032,较前一交易日贬值96个基点。这是人民币中间价连续第5个交易日贬值,并创下2011年5 月以来新低,在岸人民币收于6.5172,日内下跌约150个基点。而在离岸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也曾一度下跌0.85%至 6.6231。 2015年快递业务量完成206亿件,同比增长48%;快 递业务收入完成2760亿元,同比增长35%。其中农村地区收 投快件量超过50亿件,带动农副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超过3000亿元,国际小包和国际E邮宝出口近7亿件,同比增长70%。全国农村地区直接通邮率达到94%,乡镇快递服务营业 网点覆盖率提升至70%,主要城市安装智能快件箱逾6万组。 这是记者在4日召开的2019年全国邮政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4日公布的2015年12月财新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人 指数(PMI)为48.2,较11月回落0.4个百分点,连续十个月 低于50的荣枯分界线。据了解,这一走势与国家统计局公布 的制造业PMI有所不同。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12月

2000年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0年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国·合肥"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29083575.html, 2005年08月08日 【字号:大中小】 2000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以结构调整、扩大内需、科技创新为重点,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各项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经济建设取得可喜成就。全市整体经济呈现稳步发展的良好势头,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各项改革继续深化,人民生活进一步提高,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一、综述 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全市经济总量在1996年跨上200亿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突破300亿。据初步统计,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2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3%,分别高于全国、全省2.3、2.0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6亿元,增长1%,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55亿元,增长10.7%,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34亿元,增长12.6%,国内生产总值中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11.1:47.7:41.2,第三产业上升0.9个百分点,产业结构逐步升级。各项改革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加大,资产重组进展顺利,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城区财政分税制改革顺利实施,社会保障体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开始实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继续深化,货币化分房全面启动。 2000年是”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世纪之交的重要一年。”九五”期间,我市人民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四大、十五大精神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开放开发,再造新合肥,建设现代化的大城市”的工作大局,面对国内需求不足、经济转型、体制转轨等多重压力,励精图治,发奋图强,使我市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健康的发展势头,各项改革推向纵深,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九五”计划提出的”人民生活达小康,初步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基本建成大城市框架”的三大任务基本完成。五年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3.5%,其中第一产业年均增长6.9%,第二产业年均增长14.2%,其中工业年均增长14.3%。第三产业年均增长14.8%。财政收入连续跨越20亿、30亿、40亿元大关,2000年全市实现财政收入比1995年增长1.3倍,年均增长18.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迅速,五年间累计完成投资488亿元,经过基建和技改,我市能源、交通、邮电和基础原材料工业得到加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供水、供电、煤气、邮政、电信、公交等公用事业有新的发展。消费品市场稳中有升,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九五”期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6亿元,年均增长13.6%。对外贸易发展迅速,对外开放成效显著。2000年全市实现进出口总额19.09亿美元,开发区在对

2016年广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6年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广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 (2017年3月19日)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带领下,广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实现“十三五”时期良好开局。 一、综合 2016年,广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9610.9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下同)增长8.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0.04亿元,下降0.2%;第二产业增加值5925.87亿元,增长6.0%;第三产业增加值13445.03亿元,增长9.4%。第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的比例为1.22:30.22:68.56。第二、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3.0%和77.0%。 —1 —

全年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2.7%,其中,消费品价格上升2.7%,服务项目价格上升2.8%。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1.2%,其中,能源类下降6.6%,高技术类下降0.5%;轻工业上升0.3%,重工业下降2.0%;生产资料下降2.4%,生活资料上升0.3%。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1.5%,其中,燃料、动力类下降4.7%,黑色金属材料类下降3.6%,有色金属材料及电线类上升2.7%,化工原料类下降0.8%。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下降0.6%。 —

表12016年广州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1.2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0.97万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3.6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1%,同比下降0.21个百分点。全年帮助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6.8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 —3 —

全国法院名录

1.北京市(京)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天津市(津)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天津海事法院 3.河北省(冀)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4.山西省(晋)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5.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 6.辽宁省(辽)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肥元一希尔顿酒店的内外部环境分析

合肥元一希尔顿酒店的内外部环境分析 合肥元一希尔顿酒店座落于合肥新火车站开发区中心,地处合肥 市内环地带,距市中心商业繁华地段仅3分钟车程。酒店邻近合肥最大的购物场所——元一时代广场。酒店拥有超大客房,3间标志性餐 厅,2个别具风格的酒吧,占地6000平方米的兰蕙轩水疗中心及绿萝轩桑拿中心;全市规模最大的宴服务;行政TM会厅,提供设备先进的希尔顿会议楼层、餐厅及所有公共区域均设有无线宽带网络接入,能满足宾客在商务、休闲、会议和娱乐等的各方面需求。平方米以上,格调高雅,视野41合肥元一希尔顿酒店客房均在部分客房有独立的办开阔,备有等离子纯平彩电及高速互联网接入。公和用餐区域。来宾礼遇包括每日报纸、浴袍、奉送矿泉水和免费使用兰蕙轩水疗中心的健身设施和游泳池。 外部环境分析模型宏观环境因素分析——pest 一政治因素(一))合肥市是安徽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信息、金融和商贸中心,1(国家级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核心城市,具有承东启西、在中部六省崛起中扮演着贯通南北的重要区位优势同时,接连中原、管理有序的政策环境为合肥希省会的优势和竞争有序、重要的角色, 尔顿酒店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政治环境。 (2)合肥市推行的产业政策和税收政策对于服务业的发展有着积极地推动作用,《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

对酒店餐饮企业实行税收奖励,为希尔顿酒店的发展提供了法律法规和政策上的支持。 (二)经济因素 (1)加入WTO 之后,合肥地区的经贸洽谈、展览、会议等商务活动交流愈加频繁,远距离的客人增多,境外高消费水平地公务、商务客人和旅游客人增多,加大了对酒店客房的需求量,刺激了酒店行业的发展。 (2)安徽居民收入增加,消费水平提高,对旅游、餐饮、娱乐等更高层次的需求增加,促进了安徽旅游业及酒店餐饮业的发展。 (3)合肥商会经济带动了酒店业的发展,每年商会都有重大会议在省会合肥举办,而与会人员对价格并不敏感,他们追求的是高质量的服务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以国际五星级为标准,旨在提供高档服务的希尔顿酒店的发展。 (4)人民币币值低估,世纪购买力大于汇换价格,人民币现行的汇率制度,吸引了大量的外来游客,促进了整个酒店业的发展。(三)技术因素 希尔顿酒店提供先进的“希尔顿会议”TM 服务,行政楼层、餐厅、所有的公共区域均有无限宽带网络接入。 (四)社会文化因素 (1)人口分布及流动性 合肥市户籍人口708万人(含巢湖市和庐江县),其中市区户籍

安徽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doc破产案件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有关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案号为(××××)×清字第×号,不计审限。 第三条债权人或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清算申请书。清算申请书应列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请求事项、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三)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债权或股东资格的证据。申请人为债权人的,应当提供其享有到期债权的生效法律文书; (五)被申请人自行解散或依法被强制解散的证据。被申请人自行解散的,应提交被申请人的公司章程或决定解散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被申请人被依法强制解散的,应提交公司登记主

管机关吊销公司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公司的决定或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民事判决; (六)被申请人解散后已自行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申请人还应提交该清算组故意拖延清算的证据或该清算组存在违法清算行为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的证据; (七)被申请人的住所、办公地址、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财产线索; (八)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四条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符合第三条规定的,应预交下列清算费用: (一)案件受理费 以被申请人注册资金为基数,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计算。 (二)其他费用 1、管理、变价和分配被申请人财产的费用; 2、清算组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清算费用暂按被申请人注册资金的10%预交,最低不少于3万元。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预交清算费用的,视为撤回申请。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的,应将申请人预交的清算费用退还。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申请人预交的清算费用在清算财产中优先偿付,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的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在

2015年公司法十大典范案例丨经典案例

2015年公司法十大典型案例 法务部查阅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度对外公开发布的公报案例、指导案例及典型案例,从中筛选出公司法领域较具典型实践指导意义的十个案例,并附上每个案件的“裁判要旨”,以飨读者。 案例一 案例名称:沙港公司诉开天公司执行分配方案异议案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3月31日发布典型案例 【入选理由】 本案当事人对执行分配方案的主要争议在于,出资不实股东因向公司外部债权人承担出资不实的股东责任并被扣划款项后,能否以其对于公司的债权与外部债权人就上述款项进行分配。对此,我国法律尚未明确规定,而美国历史上“深石案”所确立的“衡平居次原则”对本案的处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在该类案件的审判实践中,若允许出资不实的问题股东就其对公司的债权与外部债权人处于同等受偿顺位,既会导致对公司外部债权人不公平的结果,也与公司法对于出资不实股东课以的法律责任相悖。故本案最终否定了出资不实股东进行同等顺位受偿的主张,社会效果较好,对同类案件的处理也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裁判要旨】 最高法院接受了美国判例法中的“深石原则”,首次确认出资不实的股东对公司的债权劣后于公司外部债权人的受偿顺位,也就是说公司资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非股东债权,剩余部分才能用于清偿股东借款。 案例二 案例名称:宋余祥诉上海万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案例索引:最高院获奖案例 (2014)黄浦民二(商)初字第589号 (2014)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1261号 【入选理由】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中规定的股东除名权是公司为消除不履行义务的股东对公司和其他股东所产生不利影响而享有的一种法定权能,是不以征求被除名股东的意思为前提和基础的。在特定情形下,股东除名决议作出时,会涉及被除名股东可能操纵表决权的情形。故当某一股东与股东会讨论的决议事项有特别利害关系时,该股东不得就其持有的股权行使表决权。本案中,豪旭公

【免费下载】2016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有关说明

2013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有关说明 一、年报填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1、2013年各办事处财务人员变动较大,对于本年第一次参加年报工作的同志,应主动向前任请教和学习,请教如何分解年报任务,如何搜集原始数据,如何防止和纠正发生的错误等。 2、注意与上年数据对接。一是学生数,包括其中女生、 少数民族;二是专任老师数,包括其中女姓专任教师。上年年报中学生数、专任教师数通过QQ群共享,供各单位下载。 3、注意检查,防止漏填及常识性错误。连续几年都有统计人员因漏填住宿生、随迁子女等数据给学校造成损失的情况,请填报时一定要注意检查。同时要加强常识性错误检查,如小学六年级学生数与预计毕业生数是否一致,寄宿生、随迁子女、少数民族、留守儿童等六年级和九年级学生人数都应与预计毕业生人数一致;还有幼儿园托班有班无学生;初 高中有在校生无共青团员;初高中无寄宿生;有寄宿生无食堂;安保人员为零;幼儿园有在园人数而离园人数0;无绿化面积;无运动场;图书数为0;学校占地面积小于500平米、固定资产小于100万元;有微机室无计算机;建立了校园网但 出口带宽为0;上年学生体检数为0;有体育馆;中职无实验 室以及各类奇异数据等。对年报中涉及均衡发展的相关数据,

都要符合迎检要求,如有变动不能超过10%。 4、注意分析各项教育统计指标。各乡镇、各学校要根据年报汇总表计算教育指标数。如掇学率、小学五年巩固率、初中三年巩固率、学前一年完成率、学前三年完成率、生师比。如达不到国标要求,需查找原因。 二、2013年年报基表主要变化情况 1、班额情况表。由以前的10年一分段,改为5年一分段。 2、增加了随迁子女指标。相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外延更大。包含高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有镇区、城区填报,特指户口在农村,只填报义务教育。 3、专任教师分年龄段表。由以前的10年一分段,改为5年一分段。 4、中小学占地面积及其他办学条件表。“增加教室(间)与教室中:普通教室(间)。”教室(间)指学校里进行教学的房间,含各类功能室。而普通教室仅指每班一间,相对固定的教室。如一年级5个班,普通教室就是5间。 三、软件下载及使用 在百度搜索“中国教育统计网”,在教育统计网中下载。同时,对大数安装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教育统计网中都有明确解决办法。各单位在安装、使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也可以在计财QQ群中提出,共同交流,找出解决办法。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十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例子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十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2016年4月22日,省高级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公布2015年度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并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和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 案例一: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桐城市中粮福润肉业有限公司、安徽海一郎食品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 【案情简介】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系“中粮”注册商标所有人。2005年12月30日,中粮集团公司在其第35类进出口代理服务上的“中粮”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在第29类商品中申请注册了第1185323号、5669057号“中粮”商标。 桐城市中粮福润肉业有限公司(简称福润公司)于2009年8月20日在安徽省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设立,经营范围为禽类屠宰初加工等;安徽海一郎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海一郎公司)于2009年5月4日注册设立,经营范围为禽类屠宰初加工,冷鲜肉分割初加工等。福润公司与海一郎公司系关联公司,先后在其产品手册及官方网站宣称:海一郎公司是中粮福润肉业投资控股企业之一,也是中粮肉业在中部布局的最大的禽畜类屠宰加工厂,公司经过五年的品质管理和不懈的努力,得到了当地政府以及相关权威部门的认可和肯定。海一郎公司借助中粮肉业雄厚的资金实力、专业的营销人才和成熟的品牌运作管理经验等资源优势,全新着力打造从田间到餐桌的健康食品。 中粮集团公司认为福润公司未经其许可,在公司名称中使用其享有注册商标权且知名度极高的“中粮”字样,使消费者和公众对福润公司、海一郎公司的市场主体及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一、福润公司和海一郎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二、福润公司变更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中粮”字号;三、两公司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6万元。 【裁判结果】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福润公司现有企业名称是依法定程序申请登记并得到核准注册,其字号为“中粮福润”,中粮仅为其字号中的一部分。两家公司企业名称的行政区划、经营特点均不相同。因此,福润公司使用依法经核准注册的企业名称的行为,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所称的“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的行为,未对中粮集团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 中粮集团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二审审理认为:对于注册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之间以及企业名称权与企业名称权之间的纠纷,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维护公平竞争和保护在先权利等原则,依法处理。本案中,由于中粮集团公司享有在先权利,且“中粮”系列注册商标和“中粮”字号具有很高知名度,福润公司在选择企业名称时,应当主动避让上述注册商标和企业字号,但其仍然将含有“中粮”字样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予以注册并进行实际商业使用,且无任何正当、合理的理由,不论其是否突出使用均难以避免产生市场混淆,具有攀附中粮集团公司商誉的主观意图,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据此判决:福润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中粮”文字;海一郎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在其网站、产品宣传手册中使用“中粮”文字进行宣传;福润公司、海一郎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连带赔偿中粮集团公司经济损失及其因制止不正当竞争而支出的合理费用4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涉及对中粮集团公司“中粮”注册商标及“中粮”字号的保护。被控侵权人的企业名称权系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所产生的合法性权利,但行政登记并不当然赋予企业无边界使用的权利。这是因为注册企业名称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他人在先权利如注册商标、企业名称等予以避让;企业名称权的权利主体在使用过程中也应当注意边界,正确区分企业名称与商标的不同功能。本案对于正确处理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企业名称权与企业名称权之间的冲突具有典型意义,也体现了我省法院对知名企业具有较强显著

2016年基层统计报表填报指南

一、单选题(10*4)40分 1. 下列关于《工资手册》的表述错误的是( D ) (4分) A. 《工资手册》是劳动人事部门对单位工资发放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计划管理手段 B. 工资手册》要求工资的发放不突破《工资手册》大的计划数 C. 银行通过《工资手册》调控消费基金的投放量 D. 可以用《工资手册》代替统计数 2. 关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表制造成本部分,下列相关指标解释哪一项是错误的( B ) (4分) A. 制造成本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费用和制造费用 B. 直接材料消耗价值量按含进项税的购进价格计算 C. 外购半成品指企业为生产产品而消耗的从外部购入的各种半成品 D. 折旧费指生产车间根据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和规定折旧率计提的资产折旧费 3. 下列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统计表中的指标,解释错误的是(A) (4分) A. 年初存货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B. 负债合计是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将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 C. 损益及分配表主要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生产经营成果 D. 全部从业人员平均数至报告期内平均拥有的人数 4. 财务状况表中,“本年折旧”是根据以下哪一项填报的?( B ) (4分) A. 会计科目“本年折旧”的期末贷方余额 B. 会计“财务状况变动表”中“固定资产折旧”项的数值 C. 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项目的期末余额 5. 下列关于财务报表中的表间逻辑关系不正确的是( B ) (4分) A. 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对资产负债表具有解释和说明作用 B. 资产负债表上各项计量方法的改变不会对利润表数字产生影响 C. 资产负债表中非现金项目的变动,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流入及流出相关项目存在对应关系 D. 利润表与现金流量表中的净利润指标存在等量关系 6. 下列关于现金流量的分类的表述错误的是( C ) (4分) A. 影响现金流量的业务活动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有关规定(试行)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有关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案号为(××××)×清字第×号,不计审限。 第三条债权人或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清算申请书。清算申请书应列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请求事项、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三)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债权或股东资格的证据。申请人为债权人的,应当提供其享有到期债权的生效法律文书; (五)被申请人自行解散或依法被强制解散的证据。被申请人自行解散的,应提交被申请人的公司章程或决定解散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被申请人被依法强制解散的,应提交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吊销公司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公司的决定或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民事判决; (六)被申请人解散后已自行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申请人还应提交该清算组故意拖延清算的证据或该清算组存在违法清算行为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的证据; (七)被申请人的住所、办公地址、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财产线索; (八)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四条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符合第三条规定的,应预交下列清算费用: (一)案件受理费 以被申请人注册资金为基数,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计算。 (二)其他费用 1、管理、变价和分配被申请人财产的费用; 2、清算组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清算费用暂按被申请人注册资金的10%预交,最低不少于3万元。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预交清算费用的,视为撤回申请。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的,应将申请人预交的清算费用退还。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申请人预交的清算费用在清算财产中优先偿付,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的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在清算过程,申请人预交的清算费用不足以完成清算程序的,人民法院应责令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及时补足。 因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当事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依法终结清算程序的,清算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第五条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由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审判庭承担。 立案庭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公司强制清算申请,编立案号后将材料移交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审判庭进行审查。 第六条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审判庭收到申请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提供的材料符合第三条规定并已交纳清算费用的,应当在三日内通过被申请人并向其送达相关申请材料,同时告知被申请人若对申请有异议,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局面提出,并提供有关证据。 异议期满,被申请人未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制作受理公司强制清算申请的裁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公司法经典案例分析全面深入的

公司法经典案例分析全面深入的 我们都会接触到,公司法中的经典案例分析有什么呢?看完 ___的公司法经典案例的分析后你就会明白了! 一道司法考试中公司法关于诉讼制度经典案例,问题如下: 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内容违反、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院撤销。 第三十四条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 ___要求公司提供查阅。第七十五条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 ___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 ___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 ___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___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 ___提起诉讼。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 ___解散公司。 对于以上诉讼制度怎样列原告、被告? 【解答】《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四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 ___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国土资源部对2004年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发布,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控制指标》与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对因生产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进行充分论证,确属合理的,方可批准供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报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二、编制工业项目供地文件和签订用地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要求及相关违约责任。 三、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在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或调整本地区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并报部备案。要加强对工业用地利用状况的评价与分析,总结典型经验,加大宣传推广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部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进步、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和《控制指标》实施情况,适时修订《控制指标》。 本《控制指标》发布实施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04〕232号)停止执行。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2009.11.16 为规范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统一执法尺度,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赔偿责任主体 第一条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一般由对该机动车具有运行支配力的主体与享有运行利益的主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二条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由机动车登记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登记所有人与实际所有人不一致的,由实际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出租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车辆属于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挂靠经营的,按第四条处理。 第四条挂靠经营的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挂靠人与被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条承包经营的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承包人与发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条借用或租赁他人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借用人或租赁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或出租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出借人或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借或出租的机动车有安全缺陷,因该安全缺陷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借用人或租赁人没有驾驶资质、酒后要求驾驶或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它依当时情形借用人或租赁人明显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第七条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擅自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管理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2020年1月时事政治

2020年1月时事政治 3)1月11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 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头3年是夯基垒台、立柱 架梁的3年,今年要力争把改革的主体框架搭建起来。要牢牢扭住 全面深化改革各项目标,落实主体责任,理清责任链条,拧紧责任 螺丝,提高履责效能,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激活全盘,努力使各 项改革都能落地生根。 2)鄱阳湖流域占江西辖区面积的94%,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5条主要河流全部汇入鄱阳湖,流域具有完整的生态系统。按 照责任共担、区别对待的原则,江西将辖区内鄱阳湖流域、九江长 江段和东江流域均纳入补偿范围,涉及所有100个县(市、区)。江 西在全国率先实施了覆盖全境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2016年,江西 首期募集全省流域生态补偿资金20.91亿元,经济欠发达的江西, 资金筹集量目前全国最多。 3)商务部长高虎城在主席对沙特阿拉伯王国进行国事访问之际接受媒体联合采访。高虎城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海湾阿拉伯 国家合作委员会于2016年1月17日恢复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 作委员会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并于2016年1月19日原则上实质性 结束货物贸易谈判。中国与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将审议已取 得的进展,加快谈判节奏,并于2016年2月中下旬举行新一轮谈判,以期力争在2016年年内达成一份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 6)一年之计在于春。2016年伊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 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公开 发布。这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中央连续发出的第十三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文件围绕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实现全 面小康目标,特别是以发展新理念引领农业农村新发展,提出了一 系列新观点、新政策、新举措,对做好2016年“三农”工作具有十 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又一 个黄金期。粮食连年高位增产,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农村基础

合肥市2009年科技统计公报

合肥市2009年科技统计公报 合肥市科技局合肥市统计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

一、科技综合发展情况 指标单位2008年2009年较上年增长(%)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1664.84 2102.12 17.3 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亿元1057 1445.6 36.7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亿元317 440 38.8 #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19 21 上升两个百分点专利申请量件2838 3536 24.6 专利授权量件1307 2304 76.3 技术交易合同额亿元19.13 25.15 31.5 全社会R&D经费(预测)亿元34 46.4 36.5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亿元 4.81 8.8 82.9 #市本级财政科技拨款亿元 3.76 6.78 80.3 科技企业孵化器个15 18 20 获得国家科技奖数项 6 8 33.3 在肥工作的两院院士人数人31 41 32.2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个 3 4 33.3 国家(重点)实验室个 3 4 33.3

二、高新技术产业 (一) 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和增加值(2001-2009) 单位:亿元 年份 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 值占全市GDP 比重 2001 176 44 12.1% 2002 223 56 13.6% 2003 282 72 15% 2004 380 47 16% 2005 488 128 15% 2006 631 168 15.6% 2007 820 236 17.7% 2008 1057 317 19% 2009 1445.6 440 21% 20040060080010001200140016002001 2002 2003 200420052006200720082009 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高新技术产业 增加值

2016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6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6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计公报 河南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 2017年3月1日 2016年,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强基础、惠民生、防风险,全省经济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运行态势,结构调整持续推进,民生保障不断改善,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全省生产总值40160.01亿元,比上年增长8.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286.30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19055.44亿元,增长7.5%;第三产业增加值16818.27亿元,增长9.9%;三次产业结构为 10.7:47.4:41.9。人均生产总值42247元,比上年增长7.6%。图1:2010年以来生产总值及增速

图2:2010年以来三次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年末全省总人口10788.14万人,常住人口9532.42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623.22万人,城镇化率48.5%,比上年末提高1.65个百分点。出生人口142.61万人,出生率13.26‰;死亡人口76.47万人,死亡率7.11‰;自然变动净增人口66.14万人,自然增长率6.15‰。 表1:2016年年末人口数及构成指标 年末数(万人) 比重(%) 年末总人口 10788.14 — 常住人口 9532.42 100.0

#城镇4623.22 48.5 乡村4909.20 51.5 #男性4841.96 50.8 女性4690.46 49.2 #0—1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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