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中学学生会管理制度
学生组织的规章制度模板

学生组织的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生自律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组织效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校学生组织,组织成员应遵守遵循。
第三条学生组织应依法合规,维护学校声誉,服务广大学生。
第四条学生组织应加强与学校的联系,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第五条学生组织应保护组织成员的权益,做好安全工作。
第六条学生组织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组织运行有序。
第七条学生组织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社会责任意识。
第八条学生组织应积极开展志愿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九条学生组织应加强与其他校内外组织的联系,推动文化交流。
第十条学生组织应保护环境,倡导节约资源,传承绿色理念。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一条学生组织由主席团、部门负责人、普通成员等组成。
第十二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
第十三条部门负责人负责相关工作,向主席团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四条普通成员参与组织活动,执行组织工作。
第十五条学生组织应定期选举产生主席团、部门负责人,严格执行制度。
第十六条学生组织应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制度,激励表现优秀成员。
第十七条学生组织应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提升组织凝聚力和影响力。
第三章组织宗旨第十八条本组织宗旨为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第十九条本组织宗旨为加强学生学习能力,提高实践水平。
第二十条本组织宗旨为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十一条本组织宗旨为促进同学之间的团结友爱,建立和谐校园。
第二十二条本组织宗旨为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四章组织活动第二十三条学生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的和内容。
第二十四条学生组织应做好活动筹备工作,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二十五条学生组织应做好活动宣传工作,提高活动知名度和参与度。
第二十六条学生组织应加强活动后期总结,提高组织管理水平。
第二十七条学生组织应积极开展文化交流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第五章组织纪律第二十八条学生组织成员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校级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本

校级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为规范学校学生会的管理和活动,促进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校园内具有法定学生身份的同学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联系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服务学生、团结学生、代表学生、关心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学生社团和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宗旨是以服务学生为中心,团结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和组织各类校园活动,开展学术、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第五条学生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广大学生的利益,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团结学生,服务学生,协助学校管理,推动学校发展。
第六条学生会成立以学生大会、学生代表、学生干部会等机构为基础,设立主席团、常务副主席、学生会办公室等具体职能部门。
第七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有限责任、服务立学,服从学校领导和教育教学工作的统一安排。
第八条学生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服务学生为宗旨,以团结学生为根本,以发展学生为任务,以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为目标。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结构第九条学生会由学生大会、学生代表、学生干部会、主席团、常务副主席、学生会办公室等部门组成。
第十条学生大会是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通过学生会工作计划、活动预算、干部任免、重大事项等议题。
第十一条学生代表由各校学生所选出的代表组成,代表学生的意愿,参与学生会各项决策。
第十二条学生干部会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
第十四条常务副主席是学生会的副职,分工协作,协助主席团工作。
第十五条学生会办公室是学生会的行政机构,负责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拟定工作方案和策划方案。
第十六条学生会设立相关委员会、部门、学术团体、文化团体、体育团体等机构,负责特定领域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范本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的组织效能,加强学生会成员间的协作和沟通,保障学生会工作的开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会是高校学生自治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照学校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相应的职权。
第三条学生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人民群众的利益至上。
第四条学生会秉承团结、民主、公正、服务的原则,尊重每一位学生的权益和意愿。
第五条学生会会长是学生会的核心领导,负责对学生会工作的全面管理和领导。
第六条学生会的职能和权责由学生会章程规定,各职能部门具体实施。
第七条学生会的领导机构包括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和各职能部门。
第二章主席团的职责第八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方向和发展战略。
第九条主席团成员应当全面掌握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情况,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第十条主席团根据学生会的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十一条主席团有权发表学生会的立场和意见,并代表学生会与学校和其他组织进行交流与协作。
第十二条主席团对学生会工作的执行情况负有监督的责任,有权对不履行职责的成员进行纪律处分。
第三章常务理事会的职责第十三条常务理事会是学生会的日常行政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常务理事会负责学生会的会务管理,组织学生会会议的召开和记录。
第十五条常务理事会负责学生会的财务管理,监督资金的使用和核算,确保财务的透明和规范。
第十六条常务理事会负责学生会的人员管理,包括招募、培训、考核和奖惩。
第十七条常务理事会负责学生会的活动组织和外联工作,提供各类活动的支持和协助。
第四章职能部门的职责第十八条职能部门按照学生会章程规定的职责,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九条职能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十条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向主席团和常务理事会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接受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中职学校学生会规章制度

中职学校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学生管理,促进学生素质教育,规范学生干部选拔和管理工作,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中职学校学生会组织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会是学校的群众组织,是促进学生自治和管理的重要根据,是学校和学生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学生会应当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学生为中心,为促进和谐校园环境和学生全面发展服务。
第五条学生会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学生会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来行使。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架构第六条学生会由主席团、常委会、部门组成。
第七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第八条常委会是主席团的行政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常务副主席、监察委员、部长、副部长等组成。
第九条学生会部门包括宣传部、组织部、文体部、生活部、外联部等。
第十条学生会部门由部长、副部长和干事组成,负责学生会各项工作。
第三章学生会职责和权利第十一条学生会负责组织开展学生活动,发挥群众组织作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十二条学生会有权利参与学校管理,向学校反映学生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学生会有权利设立各种形式的活动,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学生会有义务维护学生利益,维护和谐校园环境。
第四章学生会选举和管理第十五条学生会选举实行民主选举,选举制度公开透明。
第十六条学生会选举应当遵守选举规则,公正公平。
第十七条学生会组织管理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团结互助,密切联系学生。
第五章学生会活动第十八条学生会应当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
第十九条学生会活动应当围绕学生学习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十条学生会活动应当有利于增强学生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
第六章学生会奖惩和考核第二十一条学生会奖惩制度应当合理,公正公平。
第二十二条学生会干事应当遵守学生干部管理制度和学校纪律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应当定期对学生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干事及时表扬奖励,对不合格干事进行处理。
中学学生会管理制度范文(3篇)

中学学生会管理制度范文是指学生会组织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发展学校的学生事务而建立的一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中学学生会管理制度的内容:1. 学生会成立与组织:规定学生会的组成、设置及职责,包括主席团、各职能部门的设置和负责人的选举等。
2. 学生会选举制度:规定学生会的选举程序和规则,包括提名、投票、候选人资格和选举结果公示等。
3. 学生会工作职责: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如组织部门负责活动策划与组织,宣传部门负责宣传推广等。
4. 学生会活动管理:规定学生会开展各类活动的程序和要求,包括活动策划、预算申请、宣传推广、活动安全保障等。
5. 经费管理:明确学生会经费的来源、使用和报销流程,确保财务公开透明,并规定经费使用范围和限制。
6. 学生会会议制度:规定学生会的会议形式、召开程序和决策流程,包括常规例会、紧急会议和决策方式等。
7. 学生会干部管理:规定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与任期,以及干部考核与奖惩机制,保证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和能力。
8. 学生会监督制度:设立监督机构或委员会,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学生会的公信力和工作效果。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中学学生会管理制度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具体设计。
中学学生会管理制度范文(2)1、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管理,充分发挥学生会的作用,结合我校情况,制定本制度。
2、学生会必须严格遵守《中学生条例》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有关规定,并在学生中起带头作用。
3、配合值日教师管理好各班纪律、卫生及学校的有关活动的组织安排。
4、学生会要关心同学,爱护同学,团结互助,帮助学习、生活有困难的同学。
5、监督各班卫生情况,并督促各班值日生搞好班级卫生,配合值日教师、班主任搞好卫生大扫除。
6、监督教师的言行、教学情况,组织教师评价工作。
7、作好同学中的表率,组织及带领同学参加各种公益活动,不参加有损社会、学校、集体利益的事。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学生会规章制度是为了加强学生自治,规范学生会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团结合作、自律自信的品质而制定的。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的学生组织,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的工作宗旨是:服务全体学生,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维护学生的权益,营造和谐、民主、文明的校园环境。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广泛民主、科学决策、团结合作、勤俭廉洁。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职责是:代表学生群体维护学生权益、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促进学风建设和活跃课堂氛围、宣传校内外形象等。
第六条学生会的主要活动范围是学校内部,不得从事任何损害学校声誉、学生权益和社会利益的活动。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架构第七条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包括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各部门。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
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每学年召开一次,由各班级代表组成。
第十条学生会各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等,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学生会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有权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享受学生会提供的服务。
第十二条学生会成员有义务遵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服从学生会的安排和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建设,发挥模范作用。
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应当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第四章学生会活动规范第十五条学生会应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开展各项活动。
第十六条学生会活动应当注重科学性、系统性和综合性,不得偏离学校教育教学目标。
第十七条学生会应当注重实效性,要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成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学生会活动应当坚持民主决策,尊重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公开、透明、民主。
第十九条学生会应当注重宣传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学校形象、学生风采和学术成果。
第五章学生会纪律管理第二十条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活动中应当遵守纪律,严格执行学生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学生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学生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会组织工作条例》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会规章制度,是指学生会组织内部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调整学生会内部关系、保障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学生会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当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学生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学生会规章制度的制定第四条学生会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依据学生会工作的实际需要,结合学生会组织的性质、任务和目标,确定制度的内容和范围。
第五条学生会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经过以下程序:(一)提出草案:学生会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制度草案;(二)征求意见:将草案提交给学生代表大会或者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征求意见;(三)审议通过:学生代表大会或者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对草案进行审议,获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的,予以通过;(四)公布实施:将通过的规章制度公布实施。
第六条学生会规章制度应当明确制度名称、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具体内容、执行主体、监督机制等要素。
第七条学生会规章制度应当具有可操作性,明确具体的行为规范和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三章学生会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第八条学生会规章制度的修改,应当依据学生会工作的发展需要,对原有制度进行补充、调整或者废止。
第九条学生会规章制度的修改,应当经过以下程序:(一)提出修改意见:学生会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修改意见;(二)征求意见:将修改意见提交给学生代表大会或者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征求意见;(三)审议通过:学生代表大会或者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对修改意见进行审议,获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的,予以通过;(四)公布实施:将通过的修改意见公布实施。
第十条学生会规章制度废止,应当经过以下程序:(一)提出废止意见:学生会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废止意见;(二)征求意见:将废止意见提交给学生代表大会或者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征求意见;(三)审议通过:学生代表大会或者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对废止意见进行审议,获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的,予以通过;(四)公布实施:将通过的废止意见公布实施。
深悟政治性 提升贡献度 做党好助手——依托新华中学共青团工作实践浅谈中学共青团“贡献度”提升

EXPLORATION探索“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作为学校共青团对标全面育人开展工作是提升“贡献度”的重要切入点。
编辑:郑迪方 微信号:zdf450060131AUTHOR文 |徐春晖天津市新华中学团委书记深悟政治性 提升贡献度 做党好助手——依托新华中学共青团工作实践浅谈中学共青团“贡献度”提升CAPTION图 |校团委、少工委组织『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主题重新时期共青团的工作布局为“三力一度”,其中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是工作重点、核心能力,而“三力”的最终成效体现为团的“贡献度”。
学校共青团要关注自身建设,更应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标党委和学校需要开展实效工作,提升“贡献度”。
新华中学团委一方面严格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另一方面积极围绕党委和学校中心工作用心站位,全力以赴。
思政育人,团课得力思政育人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目标的关键的主要力量之一。
手与途径,是师生、家校与社会相互沟通的重要方式,更是育人实效的深化与提升。
新华中学团委组建了全媒体宣传路径,有报纸、杂志和广播等传统媒体,也有微信公众号、哔哩哔哩和抖音等新媒体。
同时,校团委还与主流媒体保持积极沟通,活动设计与开展都与媒体进行深入互动。
广泛且有影响的宣传使得育人工作进入良性循环,有利于工作形成影响,广泛反向助推工作开展。
所以做好宣传实现引领是共青团工作闭环中的重要一环,更是助力学校育人务实之举。
共青团工作要去“四化”,重“三力”,强“三性”,凸显“政治性”是核心。
而作为学校共青团凸显“政治性”不应止于党委和学校号召,而应是即使不擅长,即使不好干,也应竭尽所能,勇往直前。
因为只有这样共青团才能切实提升自身“贡献度”,才能切实做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通过党史学习,我们深刻认知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是从“白手起家”实现中华民族“站起来”“富起来”,再到今天的“强起来”,其最核心、最关键的是信念与信仰的坚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华中学学生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新华中学学生会受新华中学德育处、团委的领导,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全校学生活动。
第二条为了加强对新华中学学生的自律管理,促进学生会队伍建设,提高自身形象和工作能力,以便更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在新华中学学生会。
第二章:学生会干部职责条例
第一条学生会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离不开广大学生会干部的努力,为了进一步严格要求学生会干部,规范学生会干部的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职责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自律、自立、自主、自信。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的工作目标:学会做人、学会思考、学会合作、学会管理。
第四条机构设置
1、新华中学学生会设学生会常务委员会,由年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副部长组成,由三个年级学生会主席轮值值周主席。
2、年级学生会设秘书处、自律管理部、学习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各部设正、副部长。
各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工作组,自律管理部设晨检组、课间操检查组、午间检查组、课间巡视组等,学习宣传部设广播站、记者站等,文体部设文娱活动组、艺术团、体育运动队,生活部设报刊组、卫生监督组等。
职责分工
年级学生会主席
1、负责制定年级学生会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
2、全面管理、协调各部门工作,对各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要及时了解,勇于指出成员在工作中的不足,每学年末对成员进行考核。
3、组织、协调、统筹各项大型活动。
4、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5、为各部工作的开展提供后勤服务,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分工。
6、招募、选拔学生会新成员。
学生会秘书长
1、每学期末负责整理校学生会工作文字、图片资料。
2、注意收集校、系学生会工作动态信息报道。
3、协助主席统筹安排学生会新成员的培训内容。
各部部长
1、负责完成本部门学期各单项活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按照学校布置的工作内容,结合本部门特点,开展主题鲜明,健康向上的活动。
3、负责本部门干部的招聘、安排。
4、及时了解本部门干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完成情况,勇于指出干事在工作中的不足,并能协调干事间的关系。
5、部长应熟悉学生会工作程序,能够协调本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尊重其他部门工作的独立性和工作成绩,在其他部门需要帮助时,应及时给予支持。
6、按时完成正、副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各部干事
1、干事应通过严格招聘程序进入学生会。
2、积极主动并认真完成所在部门部长(组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3、与其他部门干事团结互助。
第三章学生会例会制度
第一条开会时间:各年级学生会例会每周一次,如接到临时工作任务主席应及时通知召开临时会议,相关人员必须全部到齐。
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由广播通知
第二条常规例会安排,地点:学生会办公室(初一教学楼二楼)。
1、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周一中午1:30—1:55
2、初一年级学生会:周二中午1:30—1:55
3、初二年级学生会:周三中午1:30—1:55
4、初三年级学生会:周四中午1:30—1:55
第三条参加人员:
学生会常务委员会例会:各年级学生会分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副部长组成,由三个年级分会主席轮值值周主席,由值周主席负责召开每周常务委员会。
年级学生会例会:各年级学生会分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
除此之外,根据例会主题,可安排相关部门干事参加。
第四条每次例会由学生会秘书处考勤并作详细会议记录。
第五条例会内容
1、由主席(值周主席)宣布会议议题,严格控制时间。
2、已结束活动的部门由部长(或组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详细通报活动结果和经验总结。
3、即将开展活动的部门由部长(或组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
4、会上各学生干部要及时、全面的将活动过程中同学们反映的信息和问题及时反馈,充分交流,坚持学生干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5、会上,主席在听取各部活动通报后要做相关总结,汲取经验,指出不足,以便今后活动的开展,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6、对于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主席(值周主席)进行汇总并向团委咨询,三天内给各部部长(或组长)答复
第六条例会纪律
1、凡参会人员均要求记录会议内容,要做到心中有数。
2、会上有问题需举手向主席(值周主席)请示,经允许后方可发言;他人发言时要给予尊重。
3、开会期间,各参会人员须把各类媒体播放器(如:MP3)等关闭。
4、开会期间,参会人员不得在下面交头接耳,讲话。
5、违反以上四条中任意一条者,主席(值周主席)有权对其提出口头警告,并由秘书长记录;被警告三次者取消全年任何评优资格,严重者给予除名。
第四章学生会招聘制度
第一条每学年开学伊始,初一年级每班班主任向学生会推荐三名具备条件的学生参加学生会干部的选拔。
每学期开学伊始,学生会成立招聘委员会,准备召开新一届的干部招聘会。
第二条招聘干部的基本标准: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第三条招聘步骤:参加现场招聘——工作考察——学习成绩、思想道德考察——正式录用
第四条在应聘过程中,学生会应坚持“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原则,应聘同学如发现舞弊行为,可以匿名方式向招聘委员会检举,若检举属实,招聘委员会将公开处理。
第五条学习成绩合格,在工作表现出色的干部,通过年级学生会的民主评比,列出相应的工作成绩,由新华中学学生会授予“优秀干部”称号。
第五章学生会干部自律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在思想上应积极要求进步,直觉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不计得失。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应努力协调好与老师、同学的关系,遇事多征求老师的意见,广泛团结同学,多与同学沟通。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不应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义占用上课时间,如果在工作中与相关人员发生矛盾,应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处理。
第五条学生会干部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要端正,学习成绩要优良。
第六条学生会干部言行如果背离上述自律制度,应自觉检讨反省。
如果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学生会应对其做出除名处理。
第七条学生会干部在进行工作时必须挂牌。
第六章奖惩制度
第一条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会干部,由年级学生会统一评定,于每学期期末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
如: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等称号。
(加分)
第二条每次例会,被通知人应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向主席(值周主席)递交假条,经核实、批准后,方可请假。
但同时须请部门里一位相关同学前来作详细记录,会后传达。
第三条如学生会干部无故不参加会议,或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便不出席会议者予以点名批评并实施一定的惩罚。
如累计达三次或给学生会工作造成损失,则解除其职,并不再聘用。
新华中学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