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管理条例

合集下载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篇1一、组织条例1、材料工程系学生会设主席,副主席,文宣部,生活部,学习部,纪检部,宿管部。

2、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干事若干名(根据工作需要而定);3、主席、副主席组成常务主席团,领导学生会工作,并分管学生会各部、处的工作。

4、每学期开始,各部须对人员进行统计,并交由学习部部长进行统一备案。

二、例会条例1、学生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例会,主要总结上一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由学习部部长对会议进行记录;2、学生会各部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主要总结上两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安排人员进行监督并对会议进行记录;并及时将会议情况反映到系主席,由系主席汇总,交由主席团审阅;3、各委员不得缺席每周的委员例会,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主席请假。

无故缺席一次的给予扣除职务分五分的处罚,无故缺席两次的,取消其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资格;无故缺席三次的;经主席团批准,有权利将其开除出学生会;4、各部开例会时,学习部必须认真做好会议的考勤工作。

对于无故缺席者,将给予扣除1-3分的处罚,如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三、工作条例1、学生会在工作上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学生会成员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2、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工作中不得无故离开,有事需向上级请假,否则扣月末考评分1-5分。

3、各部在工作结束后必须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交由学习部审阅,否则不列入本月工作考核范围之内;4、每学期结束前,各部部长必须对本学期的工作作一份总结,并统一交学习部汇总;5、每学期开学前,各部必须交一份学期工作计划并交学习部审核通过6、各部活动前,必须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并交学习部审核,数额较大者经由主席团讨论,并交学生科审批后,方可进行;7、各部活动结束后,由部长填写一份详细的记录表,及时上交学习部;要将经费使用情况及时上报学习部,由主席团确认后,方可报销;8、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在每学年的学生干部、干事评优中,将优先考虑;9、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不负责任,经常迟到、早退、缺席,受部内处分的以及工作不积极的学生会干部、干事,取消其每学年的评优资格;四、办公条例1、进入学生会的工作人员不得穿拖鞋,剃光头,不得穿奇装异服,男生不得留长发;2、在学生会办公室内不得吵闹、喧哗,嬉戏玩耍。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范本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范本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的组织效能,加强学生会成员间的协作和沟通,保障学生会工作的开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会是高校学生自治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照学校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相应的职权。

第三条学生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人民群众的利益至上。

第四条学生会秉承团结、民主、公正、服务的原则,尊重每一位学生的权益和意愿。

第五条学生会会长是学生会的核心领导,负责对学生会工作的全面管理和领导。

第六条学生会的职能和权责由学生会章程规定,各职能部门具体实施。

第七条学生会的领导机构包括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和各职能部门。

第二章主席团的职责第八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方向和发展战略。

第九条主席团成员应当全面掌握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情况,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第十条主席团根据学生会的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十一条主席团有权发表学生会的立场和意见,并代表学生会与学校和其他组织进行交流与协作。

第十二条主席团对学生会工作的执行情况负有监督的责任,有权对不履行职责的成员进行纪律处分。

第三章常务理事会的职责第十三条常务理事会是学生会的日常行政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常务理事会负责学生会的会务管理,组织学生会会议的召开和记录。

第十五条常务理事会负责学生会的财务管理,监督资金的使用和核算,确保财务的透明和规范。

第十六条常务理事会负责学生会的人员管理,包括招募、培训、考核和奖惩。

第十七条常务理事会负责学生会的活动组织和外联工作,提供各类活动的支持和协助。

第四章职能部门的职责第十八条职能部门按照学生会章程规定的职责,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九条职能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十条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向主席团和常务理事会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接受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学生会是学校中组织学生自治和服务的重要机构,为了保证学生会的正常运行和提高其管理水平,制定了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

一、学生会的组织形式和职责学生会由学生自主选举产生,分为主席团、部门和班级代表。

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学生会的工作。

部门负责学生会各项具体工作的执行,并向主席团汇报工作进展。

班级代表负责传达学生会的意见和建议,与班级沟通协调。

学生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1. 组织和开展各类校园活动,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和互动;2. 关心同学的需求,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诉求,并向学校提出建议;3. 维护学生的权益,解决同学之间的矛盾和纠纷;4. 协助学校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学生会的成员权利和义务1. 学生会的成员享有参与学生会活动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决策、组织活动和发表意见等;2. 学生会的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尽职尽责,为同学们提供有效的服务和帮助;3. 学生会的成员应当遵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保持团结友爱的态度,言行举止要符合校风校纪;4. 学生会的成员应当保护同学的正当权益,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

三、学生会的活动管理学生会的活动管理是保证学生会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学生会的活动管理条例:1. 活动组织:学生会应提前制定活动计划和方案,合理安排时间、场地和人员,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2. 资金管理:学生会应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活动经费的使用透明、合理和效益最大化。

3. 安全管理:学生会在活动策划中应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制定安全预案,并配备专业的救护人员,确保同学们的人身安全。

4. 宣传推广:学生会应利用校园媒体宣传和推广活动,提高活动的知名度和参与度。

四、学生会的纪律和奖惩为了规范学生会成员和学生会活动的行为,制定如下纪律和奖惩措施:1. 纪律要求:学生会成员在参与学生会活动时,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组织管理学生会事务,维护学生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学生会的章程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是学生会的基本法规,具有普遍适用性,适用于学生会内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学生会是全体会员的自我管理组织,会员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履行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学生会的管理原则是民主、公平、公正、透明和效率。

第五条学生会内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理、团结协作、负责任和服务会员。

第六条学生会内部管理涉及的工作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会务活动、财务管理、会员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一节学生会主席团第七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领导学生会全体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部长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

第九条学生会主席团的职责包括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决策重大事项、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会议等。

第二节学生会部门第十条学生会部门是学生会的具体工作单位,各部门应当按照学生会的总体工作方针和工作计划,开展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会部门包括秘书部、组织部、宣传部、文化部、体育部、社团部等。

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组织本部门的例会和活动,并逐步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第三章会务活动第一节学生会会议第十三条学生会会议是学生会最基本的决策和沟通工具。

第十四条学生会会议的召开应当符合学生会章程和本规定的规定,会议决议应当依法执行。

第十五条学生会会议应当及时发布会议议程和会议纪要,确保会员对学生会工作的了解和参与。

第二节学生会活动第十六条学生会活动是学生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丰富多样的活动形式,增强会员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七条学生会应当根据会员的需求和兴趣爱好,有针对性地策划和开展各项活动,如主题讲座、志愿者服务、文艺晚会等。

第十八条学生会活动应当注重宣传和合作,积极与校内外组织合作,提高活动的影响力和参与度。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一节财务制度第十九条学生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的安全、规范和透明。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三篇)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三篇)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会的组织与运行,加强学会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学生会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二条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学生会办公室、专项委员会和分会等组织机构。

第三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学生会全局工作的统筹、协调与决策。

第四条学生会办公室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学生会的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和执行决策。

第五条专项委员会是学生会的分工组织,负责学生会特定工作领域的策划、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分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负责学生会在各个院系的代表与服务工作。

第三章会员组成与权益第七条学生会的会员由全体学生会成员组成,学生会成员根据自身履职成绩与贡献程度,分为会长、副会长、部长、副部长和普通成员等不同层级。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享有参与学生会决策、参与学生会活动、参与学生会讨论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第九条学生会成员应遵守学生会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自身职责,保障学生会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决策与实施第十条学生会的决策采取民主集中制,经过集体研究、讨论,通过表决或共识形成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会长是学生会的主要决策者,负责学生会的工作领导与决策。

第十二条学生会的工作计划、项目申报、预算审核等事项需经过学生会主席团审议并报学校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学生会的方针政策、活动计划等需经过学生会主席团讨论通过方可执行。

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应按照学生会的决策与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决策的顺利实施。

第五章组织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制定招聘、培训与考核办法,确保学生会成员的履职能力和素质。

第十六条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管理、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确保学生会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专项委员会和分会负责学生会特定工作领域和院系的工作,应按照学生会的要求和指导,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章纪律与处分第十八条学生会成员应严守学生会纪律,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泄露学生会的机密和内部事宜。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学生会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组织纪律性,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一、学生会成员的基本要求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成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6、学习成绩优良,能够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二、学生会组织机构及职责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下设学习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纪检部等部门。

主席职责:1、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组织召开学生会例会。

3、代表学生会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工作,争取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学生会工作的支持。

4、处理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副主席职责: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任务。

2、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分管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

3、及时向主席汇报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学习部职责:1、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协助学校教学部门做好教学管理工作,收集同学们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组织开展学习竞赛、学术讲座等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

宣传部职责:1、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制作和发布学生会的各类宣传材料。

2、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宣传学校的方针政策和学生会的工作成果。

3、负责学校宣传栏的管理和更新工作。

文艺部职责:1、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

2、选拔和培养文艺骨干,为学校的文艺活动提供人才支持。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条例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学校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校园秩序,规范学生会的组织和活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学生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学校领导和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履行学生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学生会依法吸收全体学生自愿加入,组织广大学生建议,监督,参与学校重大事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争取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参与学习和教育管理的权利。

第四条学生会保卫校园和师生共同的荣誉感以及创造实现学术自由的环境,十分重视学生参与学校各项管理工作和重要事务,不得损害学生基本合法权利。

第五条学生会依照本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并定期根据工作需要对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六条规章制度依据学校有关法规和要求制定,具有一定的公共性和否定性,学生会委员会必须遵守规范执行。

第二章学生会的组织架构第七条学生会的领导机构为学生会委员会,学生会委员会成员由学校组织选举产生。

第八条学生会委员会设主席团,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若干名部长和委员组成。

第九条学生会委员会设立各种部门,根据具体工作情况设立文体、思想政治、社会实践、宣传等部门。

第十条学生会委员会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主席团成员对学生会委员会全体负责,学生会全体委员必须服从组织和领导。

第三章学生会的职责和权利第十一条学生会委员会有权组织讨论、制定和修改学生会的章程,规章制度,管理学生会的财务。

第十二条学生会委员会有权接受学校校长的委托,依法对学生、学员进行工作指导,接收学校的各级领导和有关负责人的工作指导。

第十三条学生会委员会有权获得校长办公室的支持和协助,并向校长办公室保证学生会的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四条学生会委员会有权直接对对外公共管理机构负责,与所属团体合作,与国家教育、文化体育等环境文化管理机构、民办职业类学校等保持联络,组织合作并与外融机构处理有关征文、展览等文化项目。

第十五条学生会委员会对外联系必须遵守学校公布的有关要求,学生会委员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校规校纪。

学生会管理的规章制度(17篇)

学生会管理的规章制度(17篇)学生会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17篇)学生会管理的规章制度篇1学生会是代表广大学生利益的组织,是联系老师和同学的纽带,在第二课堂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巩固学生会内部管理。

现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请所有学生会干部以此为准则约束自身言行,树立学生会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一条学生会简介(一)、学生会全称:京山中学学生会(二)、学生会宗旨及要求:1、敬业、敬职、敬责、服务学生;2、树立尽责意识;3、树立服务意识,敢于吃苦;4、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5、探索工作方法,大胆心细;6、工作、学习两不误,全方面发展;(三)、学生会指导思想: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实现目标;(四)、学生会管理模式:学生会学生会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第二条各部门职能及权利(一)、学生会团:学生会学生会团(简称学生会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会团由学生会学生会、副学生会及各部部长组成,学生会团工作中实行以学工处为核心的集体领导,任务下达后实行个人责任制,若未完成必追究其个人责任。

1、学生会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学工处汇报工作,提交述职报告;2、副学生会协助学生会搞好全面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和解释事务、主管监督部门工作。

学生会不在时,由秘书代理学生会职责;3、学生会团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部门执行工作计划的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

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4、深入到同学中去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5、对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有提名权。

6、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7、组织学生会干部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二)各部职责监察部:1、监督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行为规范;2、负责学生会会议考勤工作,并予以记录;3、负责宣传栏的“监察事务”栏目的更新,并定期公布学员每周的违纪情况,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4、部长定期向学生会团提交述职报告;学习部:1、了解学员对学校管理制度、设施、学习条件及教学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2、定期组织学员参与文化与艺术比赛;3、配合宣传部搞好宣传工作;4、了解学员对学校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5、负责记录学生会干部会议记录;6、负责定期收集学员感言,学术问题并予以张贴,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7、部长定期向学生会团提交述职报告;学工处批准后生效。

初中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初中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一、权力和责任学生会是学校中代表学生利益的组织,旨在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组织能力和领导力。

学生会拥有权力和责任来代表学生表达意见,组织校内活动以及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

二、学生会的组成1. 学生会主席团:主席、副主席、秘书、财务部长等。

2. 学生代表大会:由各班级选举产生代表组成,拥有决策权力。

3. 学生会顾问:学校教职员工中的一名老师,负责指导学生会的发展。

三、学生会的职责1. 组织校内活动:负责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如运动会、文化节等,以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2. 维护学生权益:代表学生与学校管理部门沟通与协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3. 提供服务:为学生提供服务和支持,如咨询、导向、志愿活动等。

4. 反映问题:及时了解学生的需求和意见,并向学校管理部门反映和解决问题。

四、学生会的管理条例1. 换届选举:学生会主席团每年以民主、公平的方式进行换届选举。

2. 会议制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并决策各项事务。

3. 决策程序:学生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通过表决确定学生会的重大决策。

4. 课余活动:学生会成员应合理安排自身学习与学生会工作的时间,不得因学生会活动影响学业。

5. 信任与问责: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应始终保持诚信、责任心和公正,任期内如有失职行为,应接受问责。

6. 合作与沟通:学生会与学校管理部门、教师团队、家长委员会等建立有效的沟通合作机制。

五、违规处理办法1. 违反学生会纪律,出现轻微失职行为者,可以口头警告并提醒其改正错误。

2. 对于严重失职、违规行为者,学生会主席团可以通过表决决定给予警告、罚款或申诉等处理措施。

3. 如涉及违法行为,学生会主席团将向学校纪律委员会报告并配合相关处理。

六、补充规定1. 学生会成员应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提升组织管理能力和表达沟通能力。

2. 学生会成员应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不得恶意诋毁他人或学校形象。

3. 如需修改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应由学生代表大会提出并表决通过。

初中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初中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一、总则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会的活动开展,维护初中校园秩序,加强学生会成员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感,制定本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二、组织结构1. 学生会干事:学校每年通过竞选选拔一定数量的学生成为学生会干事,包括主席团成员、部长和副部长等职位。

2. 班级代表:每个班级选出学生代表参与学生会工作,负责传达班级事务和意见。

三、学生会职责1. 组织开展各类学生活动,如课外活动、文体比赛和社会实践等。

2. 听取全体学生意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代表学生维护权益。

3. 加强学校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促进学校的良好环境和家校合作。

4. 开展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推动社会责任意识养成。

四、学生会成员权责1.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做出表率,保持良好的品德和行为。

2. 积极参与学生会活动,履行好职责,不得缺席会议或活动。

3. 维护学校秩序和校风,共同创建和谐校园。

4. 遵守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服从主席团和部门的安排和指导。

五、学生会管理条例1. 学生会会议:学生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会议主席由主席团成员担任,出席人员应事先告知所有成员。

2. 决策程序:学生会成员可以提出建议,但决策需要经过全体成员讨论,形成多数意见。

若有重要事件或问题,可进行投票表决。

3. 活动策划:学生会部门应在各自范围内制定活动计划,并及时向主席团汇报。

所有活动计划须提前向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4. 经费管理:学生会应定期向学校申请活动所需的经费,并按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使用和报账,不得私自使用或挪作他用。

5. 纪律处分:学生会成员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主席团有权对其进行警告、记过、降职、罢免等处分。

六、学生会改进机制1. 定期评估:学生会应每学期对学生会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完善管理制度。

2. 学生代表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学生代表会议,听取学生意见,并将重要建议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

3. 学生会培训:学生会定期组织成员进行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成员的执行力和组织能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七届学生会管理条例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形成对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常规化、制度化;调动学生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各学生会干部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学生会干部素质的全面提高。

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学生会的地位和作用:
学生会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部门,是联系学校管理和学生的一个桥梁,是实施学生自我管理的主要机构,是培养学生骨干,提高学干素质的有效阵地。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作为校级的学生干部,应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在以下几方面作好:
(一)思想进步。

积极参加各种思想政治学习活动,关心国家、关心学校,宣传正确的舆论倾向,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二)纪律严明。

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市发《十个好习惯》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其他同学遵守纪律。

(三)成绩优异。

刻苦学习各门科学文化知识,基本功
扎实,争做学习上的“排头兵”。

(四)能力过硬。

大胆开展工作,有较强的活动计划、组织能力,各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

(五)作风正派。

待人热诚大方,妥善处理各种人际关系,勤奋工作,塌实做人。

第三条学生干部的职责及分工:
主席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副主席向主席负责,分管学生会工作。

主任及部长(办公室、纪律部、学习部、生卫部、文艺部、体育部、心委会)向主席和副主席负责,积极配合,认真组织本部日常工作并作好详细记录,提供各部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干事向部长负责,执行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下列情况学干自动退出学生会:
(一)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

(二)工作散漫不能与各部门协调好工作者。

(三)不遵守纪律与不虚心接受批评者。

第五条学干工作的原则和方法: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乐于奉献,自觉成才。

(二)深入了解,积极反映学生意见,及时发现问题,作学生和学校管理之间的桥梁。

(三)工作热情,敢于和歪风邪气斗争。

(四)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先经办公室审查,再上报主席团。

(五)逐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六)学生会各部门内部之间不得出现恋爱现象。

(七)每月办公室定时对各部门干部及工作进行考核。

(八)学生会各成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第六条学生会常规工作:
1、每学期开始各部门拟定工作计划一份(包括工作现状分析、工作思路、措施等),期末拟定工作总结(部长交部门总结,其他人员交个人总结)一份。

交予办公室。

2、学干自觉参加学干例会,不得无故缺勤,并作好会议记录和传达工作。

3、各学干按时参与学校的各项值勤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

4.各部长每月末及时向主席团汇报一个月的工作情况及问题,并及时解决。

附: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
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进一步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学生会工作的协调统一,对学生会干部、干事在学生会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而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原则:
(一)考核对象为我系学生会所有干部、干事;干事在一学期内被安排到的工作,三次以上无故无法参加的,取消考核资格;
(二)学生会干部、成员考核制度实行"百分制"考核;
(三)干部、成员品德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70分,奖罚分为30分,按学期累计总分计分;
(四)品德操行分高于90分者给予表彰;
(五)考核制度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

学生会考核制度工作受指导老师、主席团监督;各部部长、干事考核由办公室负责执行。

(六)考核时间为每月末考核一次,每学期学期末总结并公布考核情况;
(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规定解释权归主席团。

二、考核内容:
考核制度由三个部分组成:“例会考核”、“值勤考核”、“活动出勤考核”、“工作考核”、“其它综合考核”。

具体如下:
(一)例会考核:
1、例会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扣1分;
2、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迟到10分钟以上者视为无故缺席。

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提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二)值勤考核:
1、无故不值勤者,一次1分;
2、值勤人员迟到、早退扣0.5分。

(三)活动出勤考核:
1、每次活动迟到累计两次或无故缺席一次者,提出批评;
2、迟到累计三次或无故缺席二次者,该成员本学期不具备评选优秀学干资格。

(四)工作考核:
1、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无故不参加者扣5分,被安排到而无故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两次以上者扣5分;
2、凡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按规定时间上交的扣2分;
3、没有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包括明显地超越权限或丢掉权利的酌情扣2-5分;
4、对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

部门内部按照以上同等情况处理;
5、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3分;
6、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4分。

(五)其他综合考核:
1、凡违反学院规章制度者,一律开除会籍;
2、例会或工作凡有需请假者必须事先向部长或者主席团请假,经部长或主席团批准后方可离开;违者扣2分。

三、嘉奖方面
1、整学期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视其表现情况加1—5分;
2、部门自行组织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的干部加4分,干事加2分;
3、一学期都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加5分;学期例会、值班全勤者加5分;
4、主席、副主席安排的任务能够顺利完成者,一次加一分;
5、为学生会制订好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对其作出较大贡献者每次加5—10分;
6、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月的工作实际,各部门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每月评出前3名。

前3名依名次在基础分加4分。

注:各部门把每次评比的结果交予办公室,再由办公室整理,接受主席团和各部长的监督。

考核结果:
将各项考核成绩累积之后便得出个人学期考核总分,若总分低于50分者给予批评处分,高分者给予表扬,形成公平对比。

同时本考核对评优评先、升降职等一切奖惩都具有参考价值,即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学生会优秀学干的主要依据,作为考核和评优评奖的参考依据。

备注:请学生会各成员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
电力工程系学生会办公室
2011/12/1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