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管理条例

学生会管理条例
学生会管理条例

第七届学生会管理条例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形成对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常规化、制度化;调动学生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各学生会干部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学生会干部素质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学生会的地位和作用:

学生会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部门,是联系学校管理和学生的一个桥梁,是实施学生自我管理的主要机构,是培养学生骨干,提高学干素质的有效阵地。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作为校级的学生干部,应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在以下几方面作好:

(一)思想进步。积极参加各种思想政治学习活动,关心国家、关心学校,宣传正确的舆论倾向,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二)纪律严明。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市发《十个好习惯》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其他同学遵守纪律。

(三)成绩优异。刻苦学习各门科学文化知识,基本功

扎实,争做学习上的“排头兵”。

(四)能力过硬。大胆开展工作,有较强的活动计划、组织能力,各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

(五)作风正派。待人热诚大方,妥善处理各种人际关系,勤奋工作,塌实做人。

第三条学生干部的职责及分工:

主席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副主席向主席负责,分管学生会工作。

主任及部长(办公室、纪律部、学习部、生卫部、文艺部、体育部、心委会)向主席和副主席负责,积极配合,认真组织本部日常工作并作好详细记录,提供各部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干事向部长负责,执行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下列情况学干自动退出学生会:

(一)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

(二)工作散漫不能与各部门协调好工作者。

(三)不遵守纪律与不虚心接受批评者。

第五条学干工作的原则和方法: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乐于奉献,自觉成才。

(二)深入了解,积极反映学生意见,及时发现问题,作学生和学校管理之间的桥梁。

(三)工作热情,敢于和歪风邪气斗争。

(四)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先经办公室审查,再上报主席团。

(五)逐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六)学生会各部门内部之间不得出现恋爱现象。

(七)每月办公室定时对各部门干部及工作进行考核。

(八)学生会各成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第六条学生会常规工作:

1、每学期开始各部门拟定工作计划一份(包括工作现状分析、工作思路、措施等),期末拟定工作总结(部长交部门总结,其他人员交个人总结)一份。交予办公室。

2、学干自觉参加学干例会,不得无故缺勤,并作好会议记录和传达工作。

3、各学干按时参与学校的各项值勤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

4.各部长每月末及时向主席团汇报一个月的工作情况及问题,并及时解决。

附: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

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进一步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学生会工作的协调统一,对学生会干部、干事在学生会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而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原则:

(一)考核对象为我系学生会所有干部、干事;干事在一学期内被安排到的工作,三次以上无故无法参加的,取消考核资格;

(二)学生会干部、成员考核制度实行"百分制"考核;

(三)干部、成员品德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70分,奖罚分为30分,按学期累计总分计分;

(四)品德操行分高于90分者给予表彰;

(五)考核制度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学生会考核制度工作受指导老师、主席团监督;各部部长、干事考核由办公室负责执行。

(六)考核时间为每月末考核一次,每学期学期末总结并公布考核情况;

(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规定解释权归主席团。

二、考核内容:

考核制度由三个部分组成:“例会考核”、“值勤考核”、“活动出勤考核”、“工作考核”、“其它综合考核”。具体如下:

(一)例会考核:

1、例会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扣1分;

2、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迟到10分钟以上者视为无故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提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二)值勤考核:

1、无故不值勤者,一次1分;

2、值勤人员迟到、早退扣0.5分。

(三)活动出勤考核:

1、每次活动迟到累计两次或无故缺席一次者,提出批评;

2、迟到累计三次或无故缺席二次者,该成员本学期不具备评选优秀学干资格。

(四)工作考核:

1、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无故不参加者扣5分,被安排到而无故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两次以上者扣5分;

2、凡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按规定时间上交的扣2分;

3、没有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包括明显地超越权限或丢掉权利的酌情扣2-5分;

4、对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部门内部按照以上同等情况处理;

5、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3分;

6、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4分。

(五)其他综合考核:

1、凡违反学院规章制度者,一律开除会籍;

2、例会或工作凡有需请假者必须事先向部长或者主席团请假,经部长或主席团批准后方可离开;违者扣2分。

三、嘉奖方面

1、整学期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视其表现情况加1—5分;

2、部门自行组织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的干部加4分,干事加2分;

3、一学期都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加5分;学期例会、值班全勤者加5分;

4、主席、副主席安排的任务能够顺利完成者,一次加一分;

5、为学生会制订好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对其作出较大贡献者每次加5—10分;

6、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月的工作实际,各部门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每月评出前3名。前3名依名次在基础分加4分。

注:各部门把每次评比的结果交予办公室,再由办公室整理,接受主席团和各部长的监督。

考核结果:

将各项考核成绩累积之后便得出个人学期考核总分,若总分低于50分者给予批评处分,高分者给予表扬,形成公平对比。同时本考核对评优评先、升降职等一切奖惩都具有参考价值,即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学生会优秀学干的主要依据,作为考核和评优评奖的参考依据。

备注:请学生会各成员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

电力工程系学生会办公室

2011/12/14

学生会纪律管理条例

学生会纪律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学生干部的监督检查,改善学生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生会发展,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全体学生干部。凡是学生会干部违反本条例,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对违反纪律的学生会干部的纪律处分分以下四种: 1、在团委、学生会内部批评教育 2、警告 3、留会查看 4、除名 <第二条>本条例对学生会干部执行纪律处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定性准确,处理适当,惩前毖后的原则。 <第三条>根据本条例,凡属警告以下处分者由纪检部调查并草拟处分决定,报主席签发。凡属警告及以上处分者,由纪检部提交主席团讨论并草拟处分,送院团委、学生会有关领导审阅、签发。 <第四条> 团委、学生会各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学院校规、校纪,模范遵守《大学生文明语言》。纪检部负责组织人员对学生会干部违纪违规现象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本条例的实施以一学期为一个时间段。 第二章纪律检查 <第一条>各类考勤记录内容为缺席、迟到、早退、请假等。上述记录统一折算为缺席次数。 <第二条>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干事实行部门监察制,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其成员考勤记录。其记录统一折算,达到处分条件应及时向纪检部反映。

<第三条>纪检部将每周将不定期对团委、学生会各部门记录进行抽查核对,如有包庇行为,经核实将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警告处分。 <第四条>对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实行首席责任制。其考勤记录由纪检部负责并监督。 <第五条>团委、学生会各级干部不得无故缺席应参加的会议、活动。由纪检部负责团委、学生会各级会议(活动)考勤。 <第六条>对团委、学生会各级会议(活动)中各类违纪现象,将由纪检部负责和监督管理,并对其行为加以制止。如两次以上不听者,将登记其信息并及时上报。 <第七条>参与办公室值班人员应自觉值班。由办公室负责其值班人员考勤。有事应及时请假,并请人代替保证正常值班,否则按缺席计算。 <第八条>出席会议和参加活动必须佩带工作证。对没有佩带工作证的成员给予通报批评,三次(含三次)以上没有佩带工作证者给予警告处分。 第三章处分 <第一条>考勤折算: 1、缺席:不列席应当参加的会议(活动)且在会议(活动)前无有效的假条;会议(活动)进行十分钟后未到者,均视为缺席。 2、迟到:未准时列席会议(活动)且在会议(活动)进行十分钟内到会者,视为迟到。迟到两次按一次无故缺席计算,迟到三次按两次无故缺席计,以此类推。 3、早退:会议(活动)结束前未经负责人同意自行离开者视为早退,早退折算方法同于迟到。 4、请假:有事确不能参加会议(活动),必须请假。三次请假按一次无故缺席计,五次请假按两次无故缺席计,以此类推。

学生会管理办法

第十七章学生会管理办法 学生会是在学生处具体领导管理下的先进学生的团体组织,因此,学校的学生会活动无疑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以解决学生中普遍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的又一重要阵地。 学生会的任务是: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带领全 校同学刻苦学习、积极实践、奋发成才。 2、结合青年学生的特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 引导全校同学走健康成才的道路。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维护 学校稳定,促进校风、班风和学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4、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广大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 与学校有关民主事务的管理,配合学校解决同学学习、 生活上的困难,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利,努力为广大 同学服务。 5、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生会章程 一、学生会在学生处领导下,自主地围绕学校工作结合学生特点,开展工作。 二、学生会设主席一名,秘书长一名,宣传部长一名,文体部正副部长各一名,生活部长一名,卫生部长一名,报刊发行员一名。

三、学生会工作必须配合学校工作开展活动,如:报告会、演讲会、辩论会、学习经验交流会、校际交谊活动、文体活动等。 四、协助学校和教师,教育学生增强组织纪律性,遵守校规校纪,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五、关心同学的学习、生活和健康,深入了解情况,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意见和正当合理的要求,传达学校对学生的要求和希望。 六、每天检查“劳动服务情况”,检查各班遵规守纪、卫生保洁等情况,并定期开展评比。 七、协助值日教师搞好学校治安保卫工作。 八、学生会活动经费由学校补助和学生会费构成,用于开展活动,并每学期张榜公布。 九、学生会每学年进行一次改选。 学生干部职责 1、学生会主席:组织、策划和协调学生会及其附属机构的总体工作,在思想、学习和工作上关心帮助其他各学生干部,并应起到模范作用,处理各种重大事件,对学生会负责。 2、学生会秘书长:协助学生会主席的各项工作,并指导一至二个部门的具体工作。 3、宣传部长:负责学生会各项宣传工作,组织、策划和协调各附属部门的日常工作,如校园广播、校报、板报工作等。通过这些途径向全体同学宣传各类知识,为学校活动进行宣传等。 4、文艺部长:负责学生会文艺工作,组织、策划各项文艺活动,

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

黄石二十中学生干部任免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更好地实现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严俊学生会干部的纪律,促使学生干部更好地开展工作,保证学生会、学生团委的工作效率,我校德体卫艺处、团委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学生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第一条学生干部在个人思想政治方面,应做到成熟沉稳,作风正派,原则坚强,组织纪律性强,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 第二条学生干部应能够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学校从不鼓励学生干部为学生工作而忽视、放弃自己的学习。 第三条学生干部应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在工作中能积极主动、有计划性、有针对性、高效率地完成本职工作。 第四条学生干部应具有积极投身于学生会工作的热情,有广博的群众基础,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与吃苦耐劳的精神。 第三章学生干部的职责及纪律 第五条学生干部的职责 (一)学生干部应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善始善终,不计较个人得失,将为同学服务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和指导思想; (二)学生干部对组织安排的任务应坚决完成,每位学生干部应对本职工作的完成情况负责; (三)学生干部应与德体卫艺处、团委老师经常沟通,交流汇报本部门的工作现状及工作计划,并寻求上级领导的帮助。

(四)学生干部应经常与本部门成员交流,了解他们在工作中的困难与障碍,并耐烦指导他们完成本职工作,建立优良的上下级关系;同时,学生干部应注重培养本部门骨干干事,使其在实践中增长学生工作的能力。 (五)学生干部应当关注学生会、学生团委的整体工作及运行情况,至诚地指出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积极向学生会主席和学生团委书记提出合适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使得学生会、学生团委能够真正做到为广漠同学服务,不断向前发展。 第六条学生干部的纪律 (一)学生干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以及本部门的章程、制度等; (二)学生干部应服从学生会、学生团委的整体安排,能够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开展工作,坚决执行校德体卫艺处、团委做出的一切决定; (三)学生会干部应维护黄石二十中的优良形象,不得做出任何有损于学校形象的行为。 第四章干部任免的权限 第七条学生会、学生团委在德体卫艺处、团委指导下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学生团委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校德体卫艺处、团委。其具有任用、调配、罢免学生会各部门部长级干部的权力。 第五章干部任用 第九条学生会主席、学生团委书记等各职能部门、专业队的部长级干部实行聘任制。每一学年初,校德体卫艺处、团委会以公开招聘的方式,面向我校全体学生,公平公正公开地招聘学生会、学生团委的部长级干部。学生会部长级干部的任期均为一年。 第十条学生会、学生团委干部的任用决定正式生效以后,应及时向全校师生公示,自觉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学生会新媒体管理条例及小组职责

学生会新媒体管理条例 及小组职责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咸阳师范学院 学生会新媒体中心 管理条例与小组职责 (试行) 目录 运营组职责 (8) 秘书组职责 (9)

17 附录二:附录三:

咸阳师范学院学生会新媒体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校学生会各项工作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微博、QQ、微信、贴吧等新媒体在宣传和信息交流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学生会新媒体工作的建设和管理,规范舆情信息传播和服务工作,确保校内信息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全校各院系团学联(学生会)、各学生社团组织开设的经官方认证的各种新媒体的建设、使用、运行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细则。全校各院系团学联(学生会)、各社团组织官方新媒体都受学生会新媒体中心监督。各单位官方新媒体需各自承担独立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开设微博、微信、QQ、贴吧互动是探索运用新媒体的重要形式和引导青年、组织青年、服务青年的重要路径。全校各院系团学联(学生会)、各学生社团组织要及时准确、鲜明生动地传播党的思想主张,宣传国家大政方针,反映学生的愿望诉求,努力发挥对学生的思想引领作用和服务功能。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为加强对我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领导和管理,学生会成立咸阳师范学院新媒体中心,由校学生会直接进行管理并委任指导老师一名进行监督。新媒体中心设主任一名,组长三名,下设采编组、运营组、技术组。新媒体中心主要负责学生会官方新媒体的日常管理、技术指导和各下级新媒体的督查工作。各院系团学联(学生会)、社团组织运营的新媒体应指定一名责任人,配合学生会新媒体中心的工作。 第五条学校各院系团学联(学生会)、社团的新媒体都应积极响应学生会的新媒体发布的资讯,并为学生会新媒体中心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第六条各院系团学联(学生会)、社团经认证的微博、微信,应主动在新媒体中心处进行报备,由其登记在册方便统一的关注和管理。当认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告知学生会新媒体中心对已登记信息进行修改。 第三章信息发布 第七条所有学生会管理的新媒体微博、微信、QQ发布、转载信息必须严格遵循政治性、真实性、引导性原则,严禁发布与本细则规定内容无关的、未经查证的信息。 第八条所有学生会管理的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文字、图片、视频三类。文字内容应精练准确,语言逻辑风格要符合

大学学生会文化部管理条例

团委文化部管理条例 1、总则 为适应新时期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部门各成员综合素质,严肃组织纪律,充分调动各成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 2、部长职责 1、策划组织各种积极向上、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丰富同学们的文化生活,如迎新晚会、素质拓展晚会、科技文化节、游园晚会等。 2、积极组队代表学院参加各种校级文艺比赛。 3、积极组建、管理学院艺术团,做好后备人员的选拔、日常训练。 4、密切与校艺术团联系,积极配合其工作,向其推荐优秀演员。 5、积极配合团委学生会其他部门搞好院内外各项活动及日常工作。 6、各种活动之后的总结及部门工作总结。 7、加强与各兄弟学院之间的文化交流。 3、副部长职责 1、协助部长开展各项工作。 2、做好与本部门干事之间的沟通交流,负责对干事进行培训及考 核。 3、定期开部门会,总结一段时期的部门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 评活动。 4、负责对艺术团日常事务的管理。 5、积极协助团委学生会其他部门工作。 4、干事职责 1、严格遵守校纪院规,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2、积极投身于部门工作中,配合部长副部长按质按量完成各项部 门工作。 3、做好同学们与团委学生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将同学的信息及时 反馈学生会。 4、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及工作总结。 5、积极配合团委学生会其他部门工作。 5、奖惩制度 1、无故不参加部门会议或迟到者,须上交书面检讨一份。 2、因主观因素(如粗心大意,责任心不强等)造成工作重大失误 者除上交书面检讨外,还应在部门例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自动辞职: (1)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受到院级及以上通报批评者。 (2)一学期内重修两门以上(含两门)者。 4、工作期间,各方面表现优秀者,向学院推荐参加各种先进评 比。 6、实施 本条例适用于团委文化部全体成员,由部长配合院团委贯彻实施,学工处对各成员进行严格考察、量化管理。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团委文化部 2007年10月30日

大学学生会部门管理制度

《学生会部门管理制度》 一、会议制度 1、实行每周一次例会的制度,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2、请假实行“两小时请假制”,即在会议开始的前两个小时内突然请假无效, 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 3、会议期间,任何人不得干扰会议进程,应认真听取会议、积极参与讨论 并作好会议记录。 二、工作制度 1、部门采取“一周负责制”,即每周轮班安排一名部门成员担任本周负 责人主要负责这周的工作,其他部门成员协助部长及周负责人完成各 项工作。 2、部门成员应该主动担当部门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3、部门成员在工作中应当互相配合、团结合作,不断学习、高效率地完 成工作。 4、部门成员应当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5、部门成员应当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注意自身言行, 塑造权益部良好形象。 6、部门成员应当积极主动地协助学生会其他各部门举办的活动,主动为 同学们服务。 三、其他常规制度 1、在各项相关权益活动结束后,各部门成员应当积极总结活动举办优点 和不足之处,写好总结(电子档),在活动结束后的三天之内发于部 长邮箱。 2、每学期期末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写好学期工作总结,按时发于部长邮 箱。 3、各部门成员应当积极思考部门工作,不断探索总结,及时提出个人建 议。 4、部门成员应当团结友爱、为把权益部打造成一个优秀部门、为同学提 供优质服务而共同努力。 四、奖励 1、部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表现优秀的优先考虑。 2、对每周负责人实行考评,考评分高者在例会上进行表扬,并择优推荐 参加“五四评优”。 3、在各类活动中积极承担工作者颁发“优秀工作人员”奖状,适当奖励。 4、学期末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个人进行表扬,并适当推荐参加学生会“权 益工作先进个人”评优。 五、惩罚 1、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达三次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会议上作公 开检讨,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2、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达五次者则作自动退部处理。 3、经常无故推脱工作者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学生会管理条例

第七届学生会管理条例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形成对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常规化、制度化;调动学生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各学生会干部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学生会干部素质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学生会的地位和作用: 学生会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部门,是联系学校管理和学生的一个桥梁,是实施学生自我管理的主要机构,是培养学生骨干,提高学干素质的有效阵地。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作为校级的学生干部,应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在以下几方面作好: (一)思想进步。积极参加各种思想政治学习活动,关心国家、关心学校,宣传正确的舆论倾向,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二)纪律严明。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市发《十个好习惯》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其他同学遵守纪律。 (三)成绩优异。刻苦学习各门科学文化知识,基本功

扎实,争做学习上的“排头兵”。 (四)能力过硬。大胆开展工作,有较强的活动计划、组织能力,各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 (五)作风正派。待人热诚大方,妥善处理各种人际关系,勤奋工作,塌实做人。 第三条学生干部的职责及分工: 主席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副主席向主席负责,分管学生会工作。 主任及部长(办公室、纪律部、学习部、生卫部、文艺部、体育部、心委会)向主席和副主席负责,积极配合,认真组织本部日常工作并作好详细记录,提供各部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干事向部长负责,执行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下列情况学干自动退出学生会: (一)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 (二)工作散漫不能与各部门协调好工作者。 (三)不遵守纪律与不虚心接受批评者。

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经济与管理学院团总支与学生会是在院领导下的在籍大学生的学生组织,以下简称“团学联会”。 第二条本章程旨在规范联会内部管理,增强干部责任感和集体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更好地执行团总支和学生会的职能,为广大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为全院优良学风服务,为传承和发扬经管人奋斗不息的精神服务! 第三条本联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四条本联会精神:团结、奉献、博学、砺行 第五条本联会的基本任务: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广大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帮助同学进步和成长; (三)负责院团委各项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各团支部的基础建设工作; (四)沟通我院党政和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通道,反映同学意见、建议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五)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树立优良的经管学院形象,协助经管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优化育人环境; (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文体、社会实践等活动,为同学成才铺路。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六条本联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七条本联会内,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第八条原则上各部门受学校学院及联会主席团领导,受其监督。 第九条各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门拥有批评权、监督权。 第十条学生干部均由选举产生,表现突出者或有特殊情况时,可直接任命。 第十一条机构设置: (一)主席团:该团设团委秘书长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 (二)团总支:设有组织部,宣传部,实践部,秘书部,编辑部五部门,各部设有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可增设委员若干名。 (三)学生会:设有学习部,心理健康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女生部,毕业生工作小组,贫困生资助小组,治保部九部门,各部设有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可增设委员若干名。 (四)联会机构经院领导同意可增设、删减,各部门人员数依实际情况而定。 第三章学生干部 第十二条凡属我院在籍大学生承认本章程,愿意成为一名系干,都可申请加入本联会,通过公平竞选,择优入取。 第十三条学生干部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按照本章程及各部门具体规定行事。(二)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三)服从指挥,认真负责地完成自己部门交待的任务。 (四)团结互助、尊敬师长、诚实守信,维护学校、学院荣誉。 (五)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第十四条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部门和联会会议,参加本部及联会组织的活动,接受学生干部各类教育与培训。

大学学生会管理制度

大学学生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会。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工作制度

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财务制度 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 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本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

高中学生会规章制度

篇一:高中学生会管理制度 碧莲中学学生委员会部门条例 (2012年3月5日修改通过)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组织的部门设置,明确其职权划分和干部配置,特根据《碧莲中学学委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由学生委员会修改,报学代会或团委批准生效。 一、学生委员会及其主席团 第三条学生委员会由学代会选举产生,简称学委会,委员人数应为奇数,一般为十三人,委员提前离职时由学委会决定替补人选,替补委员不得超过本届当选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参照学代会一年召开一次,故每届学委会的任期一年。学委会及主席团组成必须公开,并有效宣传使广大师生了解。 第四条学委会从委员中推选产生主席一名和副主席两名,组成学委会主席团,主席负责全面工作,两位副主席进行分工,主席团与当届学委会任期相同。 第五条学委会在学代会闭幕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一)解释《学生委员会章程》,并监督其实施; (二)制定、修改学委会内部的一般性规章; (三)根据主席团的任免意见,做出调整下属各部门的干部职务的决定; (四)讨论、决定学委会的工作方针、活动计划和重要工作事项,并监督其执行实施; (五)监督、指导下属各部门的工作或活动,组织各班委适当参与学委会的工作或活动; (六)分配工作任务给下属部门,并授权下属部门; (七)学委会对学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学代会闭幕期间对校团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其他受学校或学代会委托的工作职权。 第六条学委会通过会议的形式行使职能,学委会应每月召开一次正式会议,一般为每月的第一周的适当时间,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后召开。学委会正式会议由主席团负责召集并主持,主席团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临时会议。非学委会委员的其他学生干部可列席会议。 第七条学委会主

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JIEK MA on December 15th, 2012.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管理条例(拟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使学生干部能够正确行使职责,接受学院管理和广大学生的监督,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干部应在思想上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向党组织靠扰,自觉遵守法律以及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文明风尚,干部素质。 第三条学生干部是联系学院和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我院开展学生工作的得力助手。 第四条江西师范大学学生会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学生会必须重视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完善学生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素质。 第二章学生干部选拔、任用 第五条学生干部的选拔必须在公平、公开的前提下,经笔试、面试、推荐等不同形式,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产生。 特殊情况下,学生干部也可由组织任命产生。 第六条学生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 2、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 3、勤奋学习,有较强进取精神,学习成绩良好,能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4、工作踏实,富有工作热情,有较强的责任感,勇于承担各项工作; 5、有奉献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6、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积极组织有益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各种活动; 7、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创新精神、积极为集体建设出谋划策,能把学生组织建设成为学院和同学服务的集体; 第七条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再担任学生干部,应自动辞职:1、违反国家法令、法规和校规校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篇1 学生会是代表广大学生利益的组织,是联系老师和同学的纽带,在第二课堂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巩固学生会内部管理。现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请所有学生会干部以此为准则约束自身言行,树立学生会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一条学生会简介 (一)、学生会全称: 京山中学学生会 (二)、学生会宗旨及要求: 1.敬业、敬职、敬责、服务学生; 2.树立尽责意识; 3.树立服务意识,敢于吃苦; 4.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 5.探索工作方法,大胆心细; 6.工作、学习两不误,全方面发展; (三)、学生会指导思想: 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实现目标;

(四)、学生会管理模式: 主席负责制、责任追究制; 第二条各部门职能及权利 (一)、主席团: 学生会主席团(简称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组成,主席团工作中实行以学工处为核心的集体领导,任务下达后实行个人责任制,若未完成必追究其个人责任。 1.主席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学工处汇报工作,提交述职报告; 2.副主席协助主席搞好全面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和解释事务、主管监督部门工作。主席不在时,由秘书代理主席职责; 3.主席团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部门执行工作计划的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 4.深入到同学中去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 5.对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有提名权。; 6.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7.组织学生会干部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最新学校学生会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督促学生干部树立“自律”及“服务同学的意识”,激发全体干部的团队意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实干、高效的学生会团体,根据源思学校团委学生会组织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实施奖惩,是学生会加强内部建设和提升自我形象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提高学生干部及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的有效途径。为学生会各项工作的有效展开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第二条考核办法的制定本着“公开、公平、客观、合理”的原则,为各部门、各干部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以便于发现学生会工作中存在的某些不足之处,具体的考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坚持独立执行公平客观。 第三条考核目的: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整体素质,做到全面了解、掌握学生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会干部正确认识自己,发扬优点,改进不足,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奖罚分明,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第二章对学生会干部的要求 第一条思想政治素质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思想素质良好。 2、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自我教育意识。 3、严格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学生会形象。 4、自觉接受其他成员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用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总结经验教训。 第二条学生工作 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敢于开拓新思路,开展工作新局面。 3、当工作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应调整时间,合理分配。对于实在不能解决的冲突,应向上级请示。原则上不能因为工作影响学习,力求做到工作出色。 4、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原则,将工作建立在全体同学基础上。 5、在工作上认真仔细,对上级的错漏地方应予以指出并提出更正建议,以求更好地完成学生会工作。 6、全体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7、各部门成员在开展活动时,必须积极主动,服从调配,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或逃避工作。若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工作者,必须提前向上级说明情况并书面向校团委提交事由,并由学习部写进学生干部考核记录表,以便考核。 8、学生会干部之间应团结合作,以诚相待,广泛交流,共同进步。 第三章考核细则 一、干部加分、扣分项: 每位干部有100分基础分,总分数由以下考核累计而成。 1、思想作风 采用逐减法,每位干部满分为5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学习状况 (1)考试作弊者(-5分) (2)期末考试不及格(-3分/门) (3)学期末成绩在班级前20%者(3分);在班级后20%者,(-3分) 3、工作状况 (1)工作成绩 1)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与其他学生干部积极配合。工作效率高,效果突出,提交的工作策划作为重要的考察方面(2分)

学生会办公室管理条例

xx大学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公物管理制度 1.学生会成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办公室公物转借他人作私用。 2.借用任何公物须向校会副秘书长xx说明情况并在获得同意后,在公物本上登记注明借用人、公物名称、用途及借用时间等。借用人经副秘书长xx签字许可后,方能领用。 3.公物一旦借出,借用人将对公物全权负责。 4.使用完毕后,借用人应及时将公物归还办公室,不得拖延或长期占用不予归还。 5.借用人归还公物时,须将公物清洗、整理如初后归还。同时,应联系副秘书长xx,在公物本上注明归还时间及归还人姓名。 会议制度 1.各部门应按照会议室安排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联系副秘书长xx,以便安排和协调好各部门的开会时间和地点。 2.各部门召开完部门会议或班级委员会议后,须将办公室整理、打扫干净。 3.各部门应做好相关会议的记录并存档。 值班制度 一、学生会办公室值班时间为中午12:30——13:30,晚上19:00——21:00。 二、秘书处副秘书长将对每天的考勤情况进行记录,不得包庇无故缺勤的人员。 三、值班人员应遵守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办公室清洁。 四、值班人员须热情接待来访的领导、老师和同学,虚心接受来访人员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五、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缺勤,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须提前亲自向各部部长请假或以书面形式请人代假。并由当天负责值班记录的副秘书长在考勤表上注明请假原因。否则,做缺席处理。 六、值班记录将作为年终评优时的相关依据。

卫生制度 一、办公室值日工作由当天值班的干部承担。 二、值班干部应在周一至周五每晚九点值班结束之前将办公室进行整理清洁。 三、校会纪检委负责监督和考核各部门的值日工作情况。 四、学生会值日要求: 1.学生会成员应自觉维护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如发现纸屑、果皮等垃圾应及时清扫。 2.各部门使用办公室召开会议或举行活动后,应及时进行打扫,保持办公室的整洁卫生。 3.清洁范围:办公室2#217物品摆放、卫生。 4.纪检委将对每天值日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各值班干部值日情况将作为年终“优秀学生干部”的评优依据之一。 五、惩罚条例 凡屡次违反办公室值日制度,并屡劝不改者,主席团和纪检委有权视其情况责令其打扫卫生1——2周。 档案制度 一、各部部长应定期安排本部门人员对档案进行整理。 二、、各部门应及时将每次活动计划和总结以书面形式上交秘书处统一整理。 三、主席团将不定期的对各部门档案进行检查。 四、各部门应将本部门的电子版文件及时放入办公室电脑桌面的各部文件夹中,保持电脑桌面的整洁。 xx大学学生会 2012年12月21日

大学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章程

大学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章程 1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 第二条本会是一个群众性的组织, 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 在保持最广泛的群众性和组织系统的独立性的同时, 本着坚持自我教 育, 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原则, 依靠全体学生开展有利于学院建 设和学生发展的各项工作, 充分发挥学生和学院乃至学校之间的桥 梁和纽带作用。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从同学中来, 到同学中去, 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以”自主创新, 高效透明”为工作理念, 积极开展文艺、体育、日 常生活等方面的活动, 促进我校的建设。 第一章任务 第四条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 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 第五条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 布置工作任务, 确保各项学生日常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六条协助学校搞好各项常规工作, 建立良好的校园秩序。 第七条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信息交流, 促进团结。 第八条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成员 第九条凡我院学生, 承认本学生会章程, 均可申请入会。 第十条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实行应聘制, 应聘期为半年。由团委根据相应的考核情况予以续聘或解聘。 第十一条会员须遵守会章, 执行本会决议, 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第十二条会员如受过一定的学校处罚, 经本会经过, 则退出本会。 2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与义务: (一)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的权利; (二)有对学生工作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有向上级充分阐明自己意见, 建议, 观点, 看法, 并保留意见的权利。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有以下义务: (一)有遵守本章程, 维护学院学生会的团结、荣誉和形象的义务; (二)有积极参与支持学生会的工作, 认真履行职责的义务; (三)有服从上级指导的义务。 (四)有密切联系同学, 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五)有在学习、工作上作同学的表率, 接受同学的监督的义务。 第十五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勤奋学习, 作同学的学习榜样; (三)关心同学, 作同学的知心朋友; (四)以身作则, 作遵纪守法的楷模。 第十六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决策能力; (二)组织管理能力; (三)协调能力; (四)宣传能力; (五)社会交往能力。 第十七条学生会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疏导原则; (二)服务原则; (三)自治原则。 3

学生会工作制度

xxxxxx大学xxxxxx学院学生会 工 作 制 度 xxxx大学xxxx学院秘书处制 xxxx年x月

xxxxx大学xxxxx学院学生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管理”的三“自”方针,绝对服从院党总支的安排,配合团总支的工作。 第二条. 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第三条. 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纪校规。 第四条. 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及外在形象,不做任何有损学生会名誉的事情。 第五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工作积极主动,恪尽职守。第六条. 认真履行主席团的各项决议。 第七条. 各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应相互协助,发扬团结向上的合作精神。 第八条. 坚持正常的考勤制度。 第九条. 合理安排工作、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正常进行的同时,顺利完成工作安排。 第二章例会制度

第一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核心,主持学生会的常规工作,负责制定新学期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及安排等有关事宜。 第二条.主席团每周一次例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门负责人总结上周学生会工作情况,针对下周活动进行工作布置,各部门每 周一次例会。 第三条.主席团负责督促和监督学生会各部工作的实施和完成情况。第四条.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例会或活动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第五条.无故缺席者(含请假无效者),无故缺席三次,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需按规定程序退会。 第六条.例会迟到五次劝其退出学生会,退会需按规定程序,上交申请。 第七条.例会由主席主持,主席因故不能出席,由副主席主持。 第八条.例会实行签到制。 第九条.各部门须在开例会前一天通知秘书处具体时间和地点,秘书处负责会议记录整理。 第十条. 附各级会议要求: 1.主席团例会制度 (1)主席团例会每星期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地点由会主席团自行决定。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主席团工作会议。 (2)会议由主席主持,秘书处作记录。 (3)会议讨论重大工作、活动决策及审议各部门的各项活动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_某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文(详细版)word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的领导和指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广大同学健康成才而服务的学生管理机构,其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成为我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广大同学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场所。 第二条学生会全体同学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不谋私利。第三条学生会的精神是团结、务实、服务、高效。第四条自觉维护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第五条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第六条学生会机构组成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秘书处、外联部、勤工部、文体部、心理信息部、宿管部、劳保部、女生部、生活部、治安保卫部、自律部、学习部、大学生教育爱好者园地、宣传部)。 第二章细则一、各部长及部门成员职责规定 第一条对部长的职责规定各部部长负责制订本部学期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向部门成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并定期召开部门例会,听

取部门成员对部门内工作建议及任务完成情况;部长有责任和义务对部门成员的活动操作能力进行培养和提供锻炼的机会,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特长,使部门成员团结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在完成本部门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应尽力协调和组织本部成员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第二条对各部部门成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门会议;各部门成员应服从部长领导,按时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设想;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汇报思想;积极协助其他各部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各部部长、部门成员应严格遵守逐级汇报、格尽职守的工作原则。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周五下午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例会(主席团、各部长),听取工作汇报,开展讨论,总结经验,指导下阶段工作(指导老师必须参加)。 第二条各部按照自己部门的实际情况每星期召开例会,部门成员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体会;各部长应认真听取汇报,对部门成员工作予以指导,并对近期工作作出明确分工;各部每次例会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主席团成员将不定期参加各部会议。 第三条学生会成员出席例会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者早退。生病或有事需提

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学生会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学生干部管理制度为做好学生会各项工作,选拔和培养出有素质、有能力的学生会干部,保证 ****学生会各个部门的正常运转,同时配合相关部门认证的实 施,特制定****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一、干部的选拔 1、干部的选拔与任用坚持以下原则: (一)优胜劣汰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能上能下;(二)民主公开的原则。贯彻群众路线,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透明度; (三)主席团面试选拔的原则。力求选拔主动的有热情、有能力、有素质、有思想的新干部,并要求熟悉工作,能尽快地开展各项工作。 (四)竞争原则。在选拔干部方面采用竞争机制,每位参选人员均要通过主席团的面试考核后,最后确定人选,并交给办公室进行存档备案。 2、学生干部的任职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精神风貌; (三)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四)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优良。 3、推行试用期制: (一)凡新提拔任用的干部均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从新的干部班子确定当日起计算,为期一个月; (二)试用期满,经审查确认,胜任工作者正式任用;不胜任者回原岗位,按原职级或另行安排工作; (三)经审查,胜任工作者的试用期时间可计入任期时间。 4、新选拔的干部必须经过分管书记审查和审批才能生效。 5、纳新完成后,各部门应该尽快把所有成员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整理,并一起交办公室存档备案。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担任(或推荐担任)校级主要学生干部,已担任学生干部的,应予以解聘或劝其辞职。 (一)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二)能力明显不足,管理不善者; (三)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严重后果者。 二、干部的任免: 1、各部门新任一级干部选拔出来后,由现任主席团进行筛选,决定最终名单,提交分管书记审批。经审批同意任用的干部,向其发放《聘书》,并纳入学生会干部管理体系。 2、各部门若需要免去学生干部,须向分管书记汇报,填写《干部任免书》并提交相关材料存档备案。 3、因干部发生职务变动,须依照任免程序免去其原任职务,重新任命新职务。 4、对于自动辞职的学生干部,须向各部门负责人递交辞职报告,并向分管书记报告,并在

学生会主席团内部管理条例

主席团工作条例 共青团南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外国语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二零一一年九月 审批意见 外国语学院团总支外国语学院学生会

年月日年月日 外国语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会主席团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行为,明确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素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领导老师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 第二章主席团机构建制 外国语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由五人组成,分别为: 学生会主席……………………………一名 团总支学生副书记……………………一名 学生会副主席…………………………三名 第三章岗位责任 第一条主席团职责 1、统筹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对重大事项做出决议; 2、负责学生会的管理工作,熟悉和了解各部的工作情况,协调各部

关系,组织协调学生会各部开展工作; 3、定期对各部进行工作评估,决定学生会的机构设置,负责人事的安排和调整; 4、主席、副主席共同履行以上职能,其中主席对日常工作负责,副主席协助主席分管各部门,抓好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当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任务。 5、加强与其他院系学生会的工作交流与合作。 第二条主席职责 1、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与主席团共同商议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某一阶段工作重点,做好每学期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工作总结。 2、指导、帮助、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并依照学生会各项制度,对学生会各部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监督、考核。 3、负责与外系学生会保持横向工作交流。 4、接受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团总支书记汇报工作情况。 5、根据工作需要,学生会主席可临时召开学生会常委或全体成员会议。 6、学生会主席对学生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7、主席原则上必须出席例会以及不定期的部长级以上会议,如确有特殊情况须会前向团总支书记请假。 8、对外代表院学生会,加强与兄弟学院间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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