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规章制度完整
(完整版)矿山规章制度完整

(完整版)矿⼭规章制度完整《矿⼭规章制度》⽬录矿长责任制 (1)安全矿长责任制 (2)⽣产矿长责任制 (3)⼯程师责任制 (4)爆破员责任制 (5)民爆物品管理员责任制 (6)安全员责任制 (7)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8)安全⽣产检查制度 (9)联保互保职责 (10)交接班制度 (11)重⼤隐患整改制度 (12)矿长责任制⼀、矿长是矿⼭安全⽣产第⼀责任⼈,对矿⼭安全⽣产负全⾯责任。
⼆、认真贯彻执⾏国家有关安全⽣产的⽅针、政策、法律、法规。
三、按规定配备安全⽣产管理⼈员。
四、全⾯抓好矿⼭安全、技术⽣产,确保⽆重⼤事故发⽣。
五、检查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及时掌握全矿安全、⽣产动态和⽇⽉产量。
六、对矿⼭⽣产中出现的重⼤安全隐患进⾏检查和采取整改措施,并做好跟踪、检查、督促⼯作。
七、对发⽣重伤以上事故要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督促上报。
⼋、负责落实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
经常深⼊第⼀线组织安全⽣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作场所,⽣产设备和安全卫⽣设施处于安全良好状态。
九、全⾯推⾏安全⽣产⽬标管理,督促检查各职能岗位安全⽣产⼯作。
⼗、切实抓好员⼯安全教育培训。
确保特种作业⼈员持证上岗,及时严肃查处“三违”。
安全矿长责任制⼀、积极主动配合抓好全矿安全⼯作。
⼆、主管全矿⽣产、⼈事、安全保卫⼯作(包括炸药库房的安全保卫)。
三、经常性地开展安全⽣产的宣传、教育、培训⼯作。
四、负责安排⽣产管理⼈员、安全管理⼈员跟班下井,并排表公布。
五、对跟班下井⼈员的差勤、制度落实情况进⾏跟踪检查、记录、考核。
六、发⽣事故,应第⼀个赶到现场及时报告,协助查处。
⽣产矿长责任制⼀、协助总经理,配合矿长抓好全矿⽣产⼯作。
⼆、主管全矿⽣产纪律、质检、安全、设备、后勤⼯作。
三、加强对设备、后勤⼯作管理,做好采掘所需物品如民爆物品供应⼯作,确保⽣产、⽣活正常运转。
四、协调⽣产、安全管理⼈员与⼀线⽣产⼈员(外包⼯)之间的关系和当地的⼯农关系,创造良好的⼯作氛围和外部环境。
矿山规章制度

矿山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维护矿工健康,提高矿山生产效率,
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规定。
1. 矿山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
2. 矿山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3. 严禁在未经安全检查的区域进行作业,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二、环保规定。
1. 矿山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废水、
废气、废渣的排放。
2. 矿山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对矿石资源的合理开采,减少对
环境的影响。
3. 矿山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做到资源化利用,减少环境污染。
三、生产管理规定。
1. 矿山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生产计划,确保生产进度。
2. 矿山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流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
3. 矿山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四、员工管理规定。
1. 矿山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操作知识。
2. 矿山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
3. 矿山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岗位职责,不得私自调换工作岗位。
以上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希望全体矿山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矿山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矿山规章制度

矿山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保护员工健康,维护环境卫生,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矿山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矿
山安全生产标准,严禁违章操作和违规行为。
第三条矿山所有员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矿山生产区域。
第四条矿山所有员工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装备,包括
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严禁在生产作业中不戴安全防护装备。
第五条矿山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作业程序,不得擅自更改或
违反作业规定,严禁违章操作。
第六条矿山所有员工必须加强安全意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演练。
第七条矿山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环保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严禁乱倾倒废弃物和污染环境。
第八条矿山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不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矿山所有员工必须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条矿山所有员工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保障矿山生产安全,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生产环境。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矿山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全集

矿山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全集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个人。
2、安全培训制度新员工入职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包括矿山的安全风险、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老员工也要定期接受安全再培训,以强化安全意识和技能。
3、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矿山的设备、设施、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
4、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确保企业在安全设施、设备、培训、防护用品等方面有足够的资金投入,以保障安全生产的需要。
二、生产管理制度1、生产计划制定与执行根据市场需求和矿山资源情况,合理制定生产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组织生产,确保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2、生产过程控制对采矿、选矿等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的监控,保证生产工艺的稳定和产品质量的合格。
3、设备管理制度建立设备台账,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
4、物资管理制度加强对原材料、备品备件等物资的采购、存储和使用管理,降低物资消耗,减少浪费。
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矿山建设和生产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的建设和生产符合环保要求。
2、污染防治制度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的排放,对已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妥善处理和达标排放。
3、生态恢复制度在矿山开采过程中,要同步进行生态恢复工作,对破坏的土地、植被进行复垦和绿化,保护生态环境。
4、环境监测制度定期对矿山的环境质量进行监测,掌握环境状况的变化,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四、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招聘与录用制度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制定招聘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优秀人才。
矿山规章制度

矿山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
矿山生产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矿山职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生产规定,严禁违章操作、超负荷作业和擅自改变作业方式。
第三条矿山职工应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
和技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条矿山职工应严格执行作业程序,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备,不得擅自解除安全设施和设备。
第五条矿山职工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报
告安全隐患,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第六条矿山职工应遵守作业纪律,不得饮酒、吸烟、赌博等影
响安全生产的行为,严禁私自带火源进入作业场所。
第七条矿山职工应严格遵守装卸作业规定,保证货物装卸安全,
不得发生货物损坏或人员伤亡事故。
第八条矿山职工应严格执行矿山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安
全隐患,确保矿山生产安全。
第九条矿山职工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遵守奖惩规定,自觉维护矿山安全生产秩序。
第十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矿山职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者,将依法处理。
矿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矿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山安全工作的管理,保障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依法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
第三条矿山安全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都应当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四条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
第五条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要求,并进行适时修订。
第六条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体系,通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七条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第八条矿山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他应当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矿山安全生产标准。
第九条矿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他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矿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一条矿山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确保安全生产各环节的有效管理。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保障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第十三条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者处罚。
第三章安全设施和设备第十四条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矿山规章制度管理完整

矿山规章制度管理完整一、总则为规范矿山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制订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矿山内所有员工,外来施工单位以及访客。
二、管理体系1. 矿山应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的管理制度,配备完整的管理团队。
2. 矿山应编制《矿山规章制度管理手册》,明确各项管理制度的内容、依据、责任部门及执行流程。
3. 矿山应根据生产特点、工艺流程等情况,制订相应的管理细则,确保各项规定得以贯彻执行。
4. 矿山应定期进行规章制度的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和修改不适用的规定。
三、安全管理1. 矿山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 矿山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3. 矿山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4. 矿山应建立事故报告和应急预案制度,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5. 矿山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生产管理1. 矿山应建立健全的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秩序井然。
2. 矿山应建立生产过程监控和质量检验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3. 矿山应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管理,确保设备良好运转。
4. 矿山应建立原料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确保生产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
五、环境保护1. 矿山应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2. 矿山应建立环境风险评估和监测制度,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3. 矿山应定期进行环境治理和修复工作,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 矿山应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六、日常管理1. 矿山应建立考勤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时间。
2. 矿山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3. 矿山应建立纪律管理制度,严肃处理违纪行为。
4. 矿山应建立奖惩管理制度,对表现突出和失职失误的员工进行奖励或处罚。
七、附则1. 矿山应根据需要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更新。
矿山管理规章制度最新版

矿山管理规章制度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山生产经营活动,保障生产安全,保护环境,提高矿山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矿山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矿山生产经营单位的所有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矿山管理规章制度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保护劳动者权益和环境生态。
第四条矿山管理规章制度由矿山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审批,由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实施和执行。
第五条矿山管理规章制度应当定期进行评审和更新,以适应矿山生产经营的变化。
第六条矿山管理规章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矿山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第二章矿山生产安全规定第七条矿山生产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八条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第九条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加强事故应急演练。
第十条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检修检测,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发布安全生产通知和警示,及时通报事故情况,保障从业人员安全。
第三章矿山环保规定第十二条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实施环保政策,减少环境污染。
第十三条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制定环境管理方案,监控环境污染情况。
第十四条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节约能源,减少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五条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处理环境违法问题。
第四章矿山生产规定第十六条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原则,优化矿山生产结构。
第十七条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合理规划矿山产业发展。
第十八条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技术管理制度,加强技术创新,提高生产效率。
第十九条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综合效益。
第五章矿山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优化管理结构,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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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规章制度》目录矿长责任制 (1)安全矿长责任制 (2)生产矿长责任制 (3)工程师责任制 (4)爆破员责任制 (5)民爆物品管理员责任制 (6)安全员责任制 (7)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8)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9)联保互保职责 (10)交接班制度 (11)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12)矿长责任制一、矿长是矿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矿山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三、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全面抓好矿山安全、技术生产,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
五、检查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及时掌握全矿安全、生产动态和日月产量。
六、对矿山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采取整改措施,并做好跟踪、检查、督促工作。
七、对发生重伤以上事故要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督促上报。
八、负责落实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
经常深入第一线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工作场所,生产设备和安全卫生设施处于安全良好状态。
九、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督促检查各职能岗位安全生产工作。
十、切实抓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时严肃查处“三违”。
安全矿长责任制一、积极主动配合抓好全矿安全工作。
二、主管全矿生产、人事、安全保卫工作(包括炸药库房的安全保卫)。
三、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四、负责安排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下井,并排表公布。
五、对跟班下井人员的差勤、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记录、考核。
六、发生事故,应第一个赶到现场及时报告,协助查处。
生产矿长责任制一、协助总经理,配合矿长抓好全矿生产工作。
二、主管全矿生产纪律、质检、安全、设备、后勤工作。
三、加强对设备、后勤工作管理,做好采掘所需物品如民爆物品供应工作,确保生产、生活正常运转。
四、协调生产、安全管理人员与一线生产人员(外包工)之间的关系和当地的工农关系,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外部环境。
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期保质完成生产计划。
六、配合总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生产岗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认真做好设备检修记录和整改记录。
八、发现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报告协助查处。
工程师责任制一、全面负责本矿的开采技术和产品质量。
二、积极收集整理地质矿床资料,控制采场的边界,指导坑采人员采矿,确保分化率在59%以下及矿石回味采率在85%以上。
三、组织测量人员做好测量工作,严格按照技术要求放好中心线、腰线、标高线。
四、根据地质的要求搞好采场管理工作,及时提供采掘施工图,确保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并切实做好矿藏资料的保密工作。
五、认真做好监选工作,及时掌握原矿、精矿、尾矿的情况,对跑槽、跑铜现象提出监控和整改措施。
六、根据地质情况,提出安全生产措施,抓好安全生产。
安全员责任制一、服从公司领导,服从主管安排,当好助手。
二、组织全矿人员学习《矿山安全法》,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三、全面掌握全矿不安全因素,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四、坚持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杜绝盲目生产,杜绝违章作业。
对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止生产,并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五、定期开展大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当班能整改的责令当班整改,当班不能整改的,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予以监督。
爆破员责任制一、必须对领用的爆破器材负责,不得转借,转送他人或遗失,不准滥用,剩余爆破器材要如数退库,不得乱放或带回工棚、宿舍、家中、严防丢失、被盗的事故发生。
二、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三、有权拒绝违章作业,对违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四、爆破作业结束后,对现场要进行认真检查,发现盲炮要及时处理,作业现场不能留存残余的爆破器材和险情。
民爆物品管理员责任制一、协助矿长,分管矿长工作,按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要求,层层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二、组织制订矿山民爆物品使用、管理计划,不断完善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使用制度。
三、主持召开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使用会议、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的调查。
四、定期或不定期对民爆物品进行管理检查。
五、发现问题,及时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
压风工责任制一、具有高度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责任感,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二、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压风工技术操作规程,及时送风、停风,服务井下正常生产。
三、努力学习操作技术,积极参加操作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四、认真保养机械,适时加油加水。
保持机械清洁卫生。
五、交班时,严格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风钻工责任制一、风钻工必须在有关部门取得特种行业操作证的前提下。
才能上岗作业。
二、必须了解作业地点的技术要求,坚持正规作业,不违章,按工程设计施工。
三、保证作业面空气良好,照明良好。
四、保证机械正常运转。
五、作业前要检查作业面的各种情况。
发现有问题要及是处理才能开工。
六、下班后要向班长或调度员,安全员汇报作业情况。
采出矿工责任制一、上班前要做好各种准备和带好应急灯等防护物品。
二、装车前要洒水,严禁干式作业,同时要处理好浮石。
三、向矿车装碴时,要推稳,严禁伤人。
四、推车时注意来往行人,车过弯道、巷道交叉口、斜坡和过风门时,车速要慢,并要发出信号,运输巷道无照明时,车前要挂照明灯。
五、装碴时如在碴堆上发现残炸药、雷管,应捡出来放在安全的地方。
发现工作面有盲炮,在交接班时要交待清楚。
六、要服从班长和安全员的管理领导,遵守安全生产的纪律和制度。
副井井乘罐制度一、候罐人员必须在井口5米以外等待,并严禁站在井架边,严禁进入卷扬房,严禁嬉笑打闹,大声喧哗,干扰信号工操作。
二、所有乘罐人员必须听从信号工的指挥,不准自行打点信号乘罐,不准强行乘罐凡不遵守入坑规定和乘罐规定者,信号工有权监督制止。
三、罐笼每次载人限量6人,载物最大重量不得超过3吨,严禁超载。
四、出入罐笼必须待罐停稳,信号工发出停罐铃,打开罐笼和井口安全门之后,罐内外人员方可依次出入;升降信号发出后,严禁再次出入罐笼,罐笼在井筒中意外停止运行时,未经信号工与卷扬工联系好严禁从罐笼中钻出。
五、乘罐人员应手扶把手,面向罐门,身体任何部分不得伸出罐外。
六、升降爆破材料时,应避开交接班和人员集中乘罐时间,禁止将爆破材料放在井口。
七、用罐笼升降超长材料、大型设备或爆破材料前,信号工必须与卷扬工和运送目的地的信号工联系好,说明材料名称品种、数量、起止地点和用罐时间等情况,禁止用罐笼同时升降人员,材料或爆破器材。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
二、掌握矿山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定。
三、准确了解安全操作规程,消防知识。
四、熟悉安全生产设施的性能,生产工艺流程。
五、吸取其他矿山发生的事故及经验教训。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各矿井必须具有专班人员进行每周的全面检查和安全大检查工作(如卷扬工,线路,井巷等),并有记录。
二、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每天检查本矿的安全情况。
三、对安全检查出来的隐患,必须落实责任人进行整改、上报和销案。
交接班制度一、严格遵守矿纪矿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
二、坚持按时交接班,按规定标准穿戴齐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
三、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好原始记录。
做到记录不填写完不交班,设备不擦洗好不交班,物料不堆放整齐不交班,不清楚不交班,隐患不处理妥当不交班。
四、做好各项记录并向接班人说明运行工况。
五、对本班内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和不向下班接班人员说明情况而发生事故负责。
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一、当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工作负责,认真细致,对影响安全生产因素的每一细节都要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登记日志。
二、当班负责人对发现的隐患要迅速查清隐患的性质、程度,当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准确上报隐患情况。
三、发现隐患,要迅速整改到位。
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订整改方案。
指定负责人限期整改完毕,并及时上报整改结果。
四、在隐患整改的同时,要迅速查清造成隐患发生的原因,根据情节处理相关责任人。
五、隐患整改后,要认真进行总结。
记录隐患发生的原因、隐患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
联保互保职责一、互相督促: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活动和每天班前、班后会,熟记有关安全规定,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二、互相监督:严格执行《职工安全准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岗位标准,《交接班制度》等各项安全制度。
三、互相检查:正确使用并爱护机器设备、工具、安全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提醒对方安全注意事项,随时纠正对方违章、违纪现象,保证双方无违章、无事故。
劳动管理制度为维护公司形象,保障公司安全、高效、快速运转,增强全员战斗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一、所有管理员工要牢固树立为一线生产工作人员热情服务的观念,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一线管理人员实行轮流跟班制,与采选和采矿工人同步跟进。
后援管理人员作息时间为: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00,上班期间不得离岗、串岗。
二、因事因病需要请假者,须履行请假报批和销假手续。
一线管理人员请假须报总经理审批,后援管理人员请假须报董事长审批。
所有请假人员应将请假条或医院证明交董事长办公司备案,并如期履行销假手续。
三、未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到矿区、选厂。
四、工作期间一律不准饮酒,不准斗殴,不准赌博或进行棋牌娱乐活动,不准带小孩上班,不准工作时间睡觉,不准看书报。
五、违规处罚:1.凡迟到、早退者,每次扣款10元,累计达五次者予以辞退。
2.病假超过五天,扣发当月奖金。
3.事假一天,扣20元,超过三天者,扣发当月奖金。
4.无故矿工者,一天扣30元,累计达三天者,予以辞退。
5.工作期间饮酒者,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辞退。
6.在工地打架斗殴者,第一次罚款30元,累计达三次者,劝退。
7.工作期间赌博或进行棋牌娱乐活动的,第一次罚款50元,累计达三次者辞退。
8.因违规违章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9.带小孩上班或看书报者,一次扣款10元。
10.私自离岗、串岗者,一次罚款30元,超过三次者,辞退。
上岗作业“八不准”一、不准私自脱岗、离岗、串岗。
二、不准在班前、班中饮酒及现场打盹、睡觉、打闹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不准非岗位人员触动或开关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和各种阀门。
四、不准在机电设备运行中进行清扫及隔机传送工具。
五、不准私自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区,并严禁在易燃易爆区抽烟。
六、不准桶架超载(限载6人)。
七、不准赌博、打架斗殴。
八、不准在井下生产场地不带安全帽,不穿工作服、工作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