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耗、工艺损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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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面料单耗

服装面料单耗

服装面料单耗服装单耗计算中损耗是如何定义的?单耗有统一公式:单耗=出口成品*(1-损耗率)/出口成品这里你只需要知道单耗率就可算出损耗率。

如果你既不知道损耗也不知道单耗,那就只能根据生产工艺来决定了,损耗指的是制作一个单位的出口成品所产生的边角料及废料。

单耗指的是制作一个单位出口成品所占用的进口料件。

赞同0| 评论首先“单耗”“净耜”“损耗”的概念要搞清楚。

服装上面含布的量就是“净耗”,在裁剪布时产生的边料,那里边料就是“损耗”。

如果你不小心裁错了,那不好意思,那不能算损耗,要向海关征税的。

参考海关总署155 号令。

这个是要你把你的纸板放在你的面料上计算出来的,因为每个类型的面料幅宽和吃料,还有款式要求不同,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计算方式就是这样的。

服装用料计算一、服装面料单耗的计算方法:在实际加工生产中,分为针织和梭织服装用料计算。

1、梭织物常用到服装面料单耗量的计算方法:⑴、经验性判定。

主要用于个体经营业户,根据经验给出服装单件的大体需用量。

⑵、公式计算。

服装单件加工,用长度公式加上一个调节量获得,例如:90cm门幅的面料,衬衣的单耗量为:身长+袖长+调节系数。

⑶、根据成衣尺寸计算。

又称“面积计算法”,在外贸服装加工企业或公司,客户提供成品样衣给生产商,让您计算出服装的面料单耗量,我们可以估算出中间规格服装毛片的面积,把每片相加后得出一件服装总的平方厘米数,除以面料门幅宽度,得出服装的单耗量,注意追加一定数量的额外损耗。

⑷、规格计算法顾名思义,根据成品规格表中的中间号或大小号均码的规格尺寸,加上成品需用缝份量,计算出单件服装的面积,再除以门幅得出单耗量,同样追加一定数量的额外损耗。

服装单耗的规格计算法可以归总出一个常用公式:(上衣的身+缝份或握边)乘以(胸围+缝份)+(袖长+缝份或袖口握边)乘以袖肥乘以4+服装部件面积。

⑸、样板计算法选出中间号样板或大小号样板各一套,在案板上划定面料幅宽,把毛份样板按照排版的规则合理套排,最终,把尾端取齐,测量出版长两端标线总的长度间距,除以参与排版服装的件数得出服装的单耗量,注意追加一定数量的额外损耗。

单耗、工艺损耗问题

单耗、工艺损耗问题

单耗、工艺损耗问题2011-04-13(一)常见知识点积累1.单耗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加工条件下加工单位成品所耗用的料件量,单耗包括净耗和工艺损耗。

2.净耗是指在加工后,料件通过物理变化或者化学反应存在或者转化到单位成品中的量。

3.工艺损耗是指因加工工艺原因,料件在正常加工过程中除净耗外所必需耗用、但不能存在或者转化到成品中的量,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工艺损耗率,是指工艺损耗占所耗用料件的百分比。

4.单耗=净耗/(1-工艺损耗率)。

5.单耗标准是指供通用或者重复使用的加工贸易单位成品耗料量的准则。

单耗标准以海关公告形式对外发布,已经审定通过的单耗标准由海关总署通过公告形式对外发布。

因此已公布单耗标准的要严格按照公告标准执行;没有公布单耗标准的,企业应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并根据海关要求,说明加工工艺过程及耗料等情况,再由海关审核确认。

6.单耗申报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报告单耗的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155号令中第十四条规定:“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前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

加工贸易企业确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期申报单耗的,应当留存成品样品以及相关单证,并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前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海关批准的,加工贸易企业可以在报核前申报单耗。

7.海关目前共有单耗标准及单耗风险参数两大类标准数据,根据海关总署155号令规定“申报的单耗超出单耗标准的,海关按照单耗标准的最高上限值或者最低下限值对保税料件进行核销”,“尚未公布单耗标准的,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海关按照加工贸易企业的实际单耗对保税料件进行核销”。

(二)常见固定回答模式1.我司是做染色印花全棉、亚麻、亚麻棉、牛仔胚布的。

现在新签进料加工合同中,遇到2009年78号公告单耗标准。

主管海关拒绝批,但我司无法理解第31项中的工艺损耗1是怎么来的,网上查询及我们的客户链群中都知道,1个点的损耗是不可能做到染色印花布出来的。

聚丙烯工艺丙烯单耗偏高的原因分析及应对措施

聚丙烯工艺丙烯单耗偏高的原因分析及应对措施

聚丙烯工艺丙烯单耗偏高的原因分析及应对措施摘要:丙烯单消耗是聚丙烯生产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经济技术指标.结合生产实践,从工艺和设备两个方面对造成丙烯消耗较大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解决措施,使丙烯消耗大幅度下降。

关键词:聚丙烯;丙烯单耗;消除措施丙烯单耗是一吨聚丙烯在工业中的消耗量,它是聚丙烯装置的一个主要经济指标。

丙烯单耗的多少,将对聚丙烯装置的生产成本及经济效益有直接的影响;并能精确地反应出该设备的驾驶水准。

结合生产实践,找出造成丙烯消耗偏高的原因,提出了解决措施,使丙烯消耗大幅度下降。

1丙烯压缩机1.1丙烯压缩机停止运行的影响聚丙烯装置中,丙烯压缩机的功能是,将通过安全过滤器,并通过低压丙烯洗涤器洗涤,压缩成1.9 MPaG的丙烯气,并将其输送给高压丙烯洗涤器。

当丙烯压气机停止运转时,在2.0吨/小时的较低压力下,丙烯气不能再被回收,仅由袋口滤清器上的排出口到排出系统中。

它不仅影响了设备的正常运转,而且使丙烯消耗增大,从而影响了经济效益。

1.2丙烯压缩机故障的分析经分析,压缩机的停机原因多为一、二次出口温度过高,或气门发生故障。

产生此现象的最基本的原因是,在丙烯压缩机所压缩的丙烯气体中,以聚丙烯细粉末为主,并以激活剂 TEAL为主。

1.3解决丙烯压缩机故障的措施针对丙烯压缩机的压缩丙烯气中存在的聚丙烯微粒及激发剂 TEAL的问题,采取了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1)用不锈钢材料制成的滤筒替换袋式过滤器,以延长其使用寿命并防止其破碎。

(2)增加滤清器,并对滤清器进行定时清洗。

优势在于可以做到一次打开一次关闭,当压力差超过0.02 kPa时,可以在滤筒清洗时进行开关动作;这就防止了清洗过程中走弯路,导致粉末进入丙烯压气机组,从而导致高温高联锁停机。

(3)当聚丙烯用量变化时,由于激活剂是自动调节的,所以要相应地变化激活剂的用量。

为了使压缩机气体不含有激活剂,应适当减小激活剂FIC111的用量,防止过多,并应尽量减少在低压丙烯洗涤器塔中的激活剂用量,使气体不含有激活剂。

××××单耗标准

××××单耗标准

HDB/[此处为标准号] 一次性木筷子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商品编号4421902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以原木(商品编号44032020、44039980、44039990)为原料生产一次性木筷(商品编号44219021)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海关和商务主管部门对以一次性木筷子的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加工贸易单耗审批、备案和核销管理。

2定义本标准采用以下定义:单耗: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生产单位(m3)一次性木筷子成品所耗用的原木材积量(m3)。

单耗包括净耗和工艺损耗。

净耗:指加工生产过程中物化在单位(m3)一次性木筷子中的加工贸易进口原木的材积数量(m3)。

工艺损耗:指因加工生产要求,在生产过程中所必须耗用,且不能物化在一次性木筷子中的原木木材(进口保税料件)的数量(m3)。

损耗率(%):指工艺损耗占进口保税料件投入量的百分比。

3单耗标准3.1原料品质规格本单耗标准中的杨木、桦木、云杉、冷杉原木应符合出口国的原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 143-2006(锯切用原木)、GB/T4812-1995(特级原木)、GB/T144(原木检验)、GB/T 15779-2006(旋切单板用原木)的要求。

一次性木筷子生产的原木规格一般为直径14-22cm、长度2-6米。

3.2成品品质规格本单耗标准中的一次性木筷子应符合进口国的一次性木筷子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19790.1-2005标准规定的要求及合同对品质的认定。

3.3单耗标准一次性木筷子加工贸易单耗标准2HDB/[此处为标准号] 一次性木筷子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编制说明1任务来源为加强加工贸易单耗管理,规范和完善海关和商务主管部门对加工贸易单耗的审批、备案、核销,促进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根据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制定工作联络小组规划,特制定一次性木筷子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本标准由海关总署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委托国家林业局计资司、全国木材行业管理办公室和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负责起草制定。

海关总署第155号令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第155号令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第155号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更新时间:2019-2-7 16:51:00 点击:1279次海关总署第15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12月21日经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2002年3月11日海关总署令第96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署长二○○七年一月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加工贸易单耗(以下简称单耗)管理,促进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关对单耗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单耗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加工条件下加工单位成品所耗用的料件量,单耗包括净耗和工艺损耗。

第四条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在加工贸易备案环节向海关进行单耗备案。

第五条单耗管理应当遵循如实申报、据实核销的原则。

第六条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提供的资料涉及商业秘密,要求海关保密并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的,海关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加工贸易企业不得以保密为由,拒绝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章单耗标准第七条单耗标准是指供通用或者重复使用的加工贸易单位成品耗料量的准则。

单耗标准设定最高上限值,其中出口应税成品单耗标准增设最低下限值。

第八条单耗标准由海关根据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第九条单耗标准应当以海关公告形式对外发布。

第十条单耗标准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外的加工贸易企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内的加工贸易企业不适用单耗标准。

第十一条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外的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在单耗标准内向海关进行单耗备案或者单耗申报。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外的加工贸易企业申报的单耗在单耗标准内的,海关按照申报的单耗对保税料件进行核销;申报的单耗超出单耗标准的,海关按照单耗标准的最高上限值或者最低下限值对保税料件进行核销。

油田注水站注水单耗的影响因素及对策分析

油田注水站注水单耗的影响因素及对策分析

油田注水站注水单耗的影响因素及对策分析油田注水是一种常见的增产技术,通过向油田中注入水来增加地层压力,降低油层粘度,提高原油采收率。

油田注水站作为注水的关键设施之一,其注水单耗的影响因素及对策分析对于油田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一、注水单耗的影响因素1. 地质条件地质条件是影响注水单耗的主要因素之一。

地质构造、储层性质、孔隙结构等的不同都会影响注水的渗透率和分布,地层渗透性差的地区注水效果较差,注水单耗较高。

2. 油藏特征油藏特征也是影响注水单耗的重要因素。

油藏渗透率、孔隙度、含油饱和度等都会直接影响注水效果,进而影响注水单耗。

3. 注水工艺注水工艺包括注水方式、注水压力、注水量等,不同的注水工艺会直接影响注水单耗。

合理的注水工艺能够有效提高注水效果,减少注水单耗。

4. 管道输送注水站与油田之间的输水管道也是注水单耗的重要影响因素。

管道的输送效率、压力损失等都会影响到实际的注水量,进而影响注水单耗。

5. 设备状态注水站设备的运行状态会直接影响注水效率和注水单耗。

设备的老化、损坏等都会导致注水质量下降,注水效果不佳,从而增加注水单耗。

二、对策分析1. 地质勘探与研究通过加强对油田地质条件的勘探和研究,能够更精确地了解油田的地质情况,制定更科学的注水方案,降低注水单耗。

2. 技术改进通过技术改进,优化注水工艺,提高注水站的注水效率,降低注水单耗。

采用先进的注水设备和技术,能够有效提高注水效果,降低注水单耗。

3. 管道维护与优化加强对注水管道的管理和维护,减少管道的损耗和压力损失,提高输水效率,降低注水单耗。

4. 设备管理与维护加强对注水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更换,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提高注水效率,降低注水单耗。

5. 管理控制建立科学的注水管理制度和流程,加强对注水工艺的监控和控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降低注水单耗。

注水站注水单耗的影响因素众多,需要从地质条件、油藏特征、注水工艺、管道输送、设备状态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制定合理的对策措施,从而提高注水效率,降低注水单耗,实现油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单耗、工艺损耗问题

单耗、工艺损耗问题

单耗、工艺损耗问题2011-04-13(一)常见知识点积累1.单耗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加工条件下加工单位成品所耗用的料件量,单耗包括净耗和工艺损耗。

2.净耗是指在加工后,料件通过物理变化或者化学反应存在或者转化到单位成品中的量。

3.工艺损耗是指因加工工艺原因,料件在正常加工过程中除净耗外所必需耗用、但不能存在或者转化到成品中的量,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工艺损耗率,是指工艺损耗占所耗用料件的百分比。

4.单耗=净耗/(1-工艺损耗率)。

5.单耗标准是指供通用或者重复使用的加工贸易单位成品耗料量的准则。

单耗标准以海关公告形式对外发布,已经审定通过的单耗标准由海关总署通过公告形式对外发布。

因此已公布单耗标准的要严格按照公告标准执行;没有公布单耗标准的,企业应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并根据海关要求,说明加工工艺过程及耗料等情况,再由海关审核确认。

6.单耗申报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报告单耗的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155号令中第十四条规定:“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前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

加工贸易企业确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期申报单耗的,应当留存成品样品以及相关单证,并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前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海关批准的,加工贸易企业可以在报核前申报单耗。

7.海关目前共有单耗标准及单耗风险参数两大类标准数据,根据海关总署155号令规定“申报的单耗超出单耗标准的,海关按照单耗标准的最高上限值或者最低下限值对保税料件进行核销”,“尚未公布单耗标准的,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海关按照加工贸易企业的实际单耗对保税料件进行核销”。

(二)常见固定回答模式1.我司是做染色印花全棉、亚麻、亚麻棉、牛仔胚布的。

现在新签进料加工合同中,遇到2009年78号公告单耗标准。

主管海关拒绝批,但我司无法理解第31项中的工艺损耗1是怎么来的,网上查询及我们的客户链群中都知道,1个点的损耗是不可能做到染色印花布出来的。

加工贸易单耗管理规定

加工贸易单耗管理规定

加工贸易单耗管理规定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加工贸易单耗管理规定二、单耗(一)单耗、净耗与工艺损耗单耗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生产单位出口产品(包括深加工结转的成品和半成品)所耗用的进口保税料件的数量。

单耗包括净耗和工艺损耗。

净耗是指加工生产中物化在单位出口产品(包括深加工结转的成品和半成品)中的进口保税料件的数量。

工艺损耗是指因加工生产工艺要求,在生产过程中除净耗外所必需耗用,且不能完全物化在成品(包括结转深加工的成品和半成品)中的加工贸易进口保税料件的数量。

工艺性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有形损耗是指直观可看见的原材料工艺损耗部分,如无法直接回收的边角料;无形损耗是指直观上看不见的原材料工艺损耗部分如原材料在加工中因挥发、溶解等部分。

(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下列消耗不属工艺损耗:1.因生产过程中突发停电、停水、停汽或人为原因等造成保税料件、半成品、成品的损耗。

2.因失窃、丢失、破损等原因造成的保税料件、半成品、成品的损耗。

以上1及2情况,按有关规定作补税处理。

3.对加工贸易企业未经加工或组装的保税料件、半成品、成品在运输移动和仓储放置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损耗(遗洒、蒸发、挥发、沾罐、沾管、挂壁、挂仓等)。

4.因进口保税料件或出口成品(包括深加工结转)的品质、数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约定,以至造成加工用料增加或成品短少的损耗。

5.加工生产过程中被检测出的不合格进口保税料件,以及因工艺性配料所用的非进口料件所产生的损耗。

以上3、4、5情况,应由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双方协商解决。

6.因不可抗力(台风、地震、海啸、火灾、洪灾)等客观因素引起的保税料件、半成品、成品的损毁、灭失或短少等损耗。

以上6情况,视受损情况分别作补税或免税核销处理。

7.加工生产过程中完全不物化在成品中的消耗性材料的损耗。

以上7情况,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保税或征税:(1)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直接用于加工出口产品而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掉的、数量合理的触媒剂、催化剂、磨料、燃料等,海关免征进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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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请以主管海关业务现场的实际办理结果为准。
22.我司因单耗不能确定,所以在手册备案时将单耗申报状态设为出口前,现准备出口,有一进口辅料实际单耗比备案时要小,现要进行单耗申报,但单耗更改后这一进口辅料必须作相应更改后系统模块中的进出口数量才能配平,这样是否进出口合同要变更,是否还得去商务部门审批呢?
答:
根据总署令第155号,净耗,是指在加工后,料件通过物理变化或者化学反应存在或者转化到单位成品中的量。工艺损耗,是指因加工工艺原因,料件在正常加工过程中除净耗外所必需耗用、但不能存在或者转化到成品中的量,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工艺损耗率,是指工艺损耗占所耗用料件的百分比。请确定好净耗及工艺损耗再根据公式计算。
3.电子账册向海关申报BOM时,一个进口项号下6个物料号每个净耗、损耗不同,向海关申报时,项号合并后,损耗出现负值。请问这个税号的H型钢有无单耗损耗的最高和最低标准?
答:
这个问题与单损耗值没有关系。进口报关不涉及单损耗,出口成品报关申报成品版本号时,应该按照实际的单损耗,每份出口报关单中的每项成品均需申报一次准确的成品版本号。所以说,不可能出现损耗为负数的情况。
如因配方比例等多种因素的变化,导致产品的单损耗会有所变化,根据海关要求,出口前要先变更单损耗,这样就导致企业有时每周都要做单损耗的变更,但有时企业的出口比较急,并且手册变更的时候,还会影响到手册的进出口报关动作,请问是否能每次出口前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然后定时向海关申请变更单损耗呢?或者能否在手册报核前申请变更单损耗呢?答:
2.关于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0号第27项棉及化学纤维制针织女式三角裤单耗标准,与第28项棉制及化纤制针织胸罩加工单耗标准,两项同属针织类服装,为什么原料单耗限定计算单位,前者是公斤,后者却是米?对于女式三角裤的定义问题,三紧女式三角裤与裤口拉边女式三角裤有什么区别?能否加以说明?第28项杯胸罩以及全罩杯胸罩,是按什么标准作区分?第36项机织女西服裙加工单耗标准按照商品编码书的定义,,,等的描述是女式上衣,而不是公告所指的女西服裙,那么,如果涉及这几个编码,但名称是女式上衣,而不是女西服裙,单耗是否也要按公告作申报?公告内所指的单耗,是指原料净耗,还是包含损耗+净耗?
6.单耗申报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报告单耗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பைடு நூலகம்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155号令中第十四条规定:
“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前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加工贸易企业确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期申报单耗的,应当留存成品样品以及相关单证,并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前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海关批准的,加工贸易企业可以在报核前申报单耗。
19.我司是淮安的一家电子厂,主要生产电脑上的连接器。请问国家对该类产品的单耗有没有规定?如有,我到哪里能找到该类产品的单耗标准?
答:
国家有单耗标准的以总署公告形式对外发布的,按照公告规定执行。如果没有公布单耗标准的,企业要向海关说明具体的生产工艺流程过程以及相应耗料等情况,如实向主管海关申报单耗。
7.海关目前共有单耗标准及单耗风险参数两大类标准数据,根据海关总署155号令规定“申报的单耗超出单耗标准的,海关按照单耗标准的最高上限值或者最低下限值对保税料
(二)常见固定回答模式
答:
该单耗标准由海关总署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文以2009年第78号公告形式对外发布,本标准由海关总署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委托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组织制定,由广东省纺织协会负责起草,由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司、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组织商务部、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有关生产棉、化纤及其混纺的漂白、染色、印花机织物企业的工艺技术专家和海关加工贸易保税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并通过。关于该单耗标准的全文及编制说明(内容包括范围、定义、技术要求和工艺等)将以《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实务手册》印发。
4.单耗=净耗/(1-工艺损耗率)。
5.单耗标准是指供通用或者重复使用的加工贸易单位成品耗料量的准则。单耗标准以海关公告形式对外发布,已经审定通过的单耗标准由海关总署通过公告形式对外发布。因此已公布单耗标准的要严格按照公告标准执行;没有公布单耗标准的,企业应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并根据海关要求,说明加工工艺过程及耗料等情况,再由海关审核确认。
单耗标准制定是一项程序规范、专业性强的复杂工作,每一项单耗标准的制定都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对于目前海关已经通过公告形式对外公布的单耗标准按照现行公告要求执行,没有公布单耗标准的,企业应如实向海关说明加工工艺过程及耗料情况,如实向主管海关申报单耗,再由主管海关审核确认。
9.请问T/C针织胚布单耗关区标准,我司正在办理加贸平台的数据申报,该T/C针织胚准是多少?
答:
15.我司办手册申报的成品数量67200(件),在生产过程中,A+B原料生产成品刚好67200件,但根据申报的单耗进口的A原料正好,但B原料如果按进料数只能生产66330件,但实际我们有67200件,这样是否需要修改B原料单耗,除了修改原料单耗成品数量是否需要修改,还是修改进口面料数量?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常,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前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也应当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前向海关办理单耗变更手续。请你司根据生产实际,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单耗申报手续。如B原料进口不足,采用同规格非保税料件替代生产其余出口成品的,还
答:
加工贸易手册内容变更原则上都需要先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批,获取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请以所在地主管海关实际办理结果为准。
23.因我司有生产塑料产品,请问我司统计POM塑料从2-7月的生产情况,若这半年数据如下:
手册进口总数量为:600千克,加上1月份库存数:3000千克。到7月底时POM库存为5000千克,在这6个月内共处理废料9300千克,请问损耗可以按以下计算方式向海关申请备案吗?海关会接受吗?损耗=9300/[(600+3000)-5000]=16%,说明:
根据单耗管理相关规定,企业应在合同备案时,应明确单耗申报的环节,经海关批准后,可以在相应环节申报单耗,在规定的单耗申报环节前,企业可以申请变更单耗。
6.归入同一项号的不同料号的单耗都相同吗?加工贸易的每个料号都应该在海关备案吗?
答:
单耗是否相同应该是由商品编码、商品名称、商品规格型号、加工工艺决定的,即使归入同一项号,也有可能在实际生产中BOM不同,最终导致单耗不同。如果你公司是采用联网监管E帐册管理的,那么所有料号都应当备案。
16.我司是一外资企业,主要从事生产ABS,PP,PC等塑料粒。在生产过程中,根据生产工艺,在初级形状的ABS,PP,PC中,添加一定的色母,分散剂等辅料,制成具有一定特性的塑料粒。请问海关对该类成品的生产是否有单损耗标准?如有,具体又是多少?答:
17.对于加工贸易电子手册的单损耗问题,根据规定:
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前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但企业存在一些问题:
2011-04-13
(一)常见知识点积累
1.单耗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加工条件下加工单位成品所耗用的料件量,单耗包括净耗和工艺损耗。
2.净耗是指在加工后,料件通过物理变化或者化学反应存在或者转化到单位成品中的量。
3.工艺损耗是指因加工工艺原因,料件在正常加工过程中除净耗外所必需耗用、但不能存在或者转化到成品中的量,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工艺损耗率,是指工艺损耗占所耗用料件的百分比。
12.进口料件数量=出口成品数量X单耗/(1-损耗率)这个计算公式是否正确?答:
根据现有的文件规定,未找到你司所属公式,请直接与所在地主管海关加工贸易部门联系确认。
13.我司拟对电脑显示屏框架进行表面喷涂处理,进口料件为未涂色的显示屏框架,天那水,涂料,料件单重为0.0245,成品单重是0.0305,每做一个产品用天那水0.015,涂料0.02,请问如何来备净耗和损耗率?产品的合格率能达到95%,?地海关加工贸易审批备案部门。根据总署规章,具体商品单耗的确定等相关事宜由主管海关加工贸易部门审核。
14.我厂是主要生产打印机用的轴及弹簧,备案的弹簧由不锈钢丝制成,损耗率是3%,在手册核销时当地海关说比行业标准的1%要高,要求我厂把多报的损耗补征税。根据车间生产人员的解释,如果所生产的弹簧比较细小的话损耗有可能大于3%,而如果生产比较大的弹簧损耗比较小。为了使备案更符合海关的监管要求,请问由钢铁棒制成轴的行业标准损耗率是多少?
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前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加工贸易企业确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期申报单耗的,应当留存成品样品以及相关单证,并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前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海关批准的,加工贸易企业可以在报核前申报单耗。请与所在地主管海关联系。
18.我司是第一次办手册,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是一一对应关系,请问办手册的时候单损耗没确定下来,那么单损耗是不是可以在第一次成品出口之前再向海关申报?假如最后实际出口的时候损耗率小于最后备案的损耗率,有什么问题吗?另外,余料、废料和边角料到底怎么确定?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期申报单耗的,应当留存成品样品以及相关单证,并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前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海关批准的,加工贸易企业可以在报核前申报单耗。保税成品已经申报出口的,加工贸易企业不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单耗变更或者撤销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规定,边角料,是指加工贸易企业从事加工复出口业务,在海关核定的单位耗料量内(以下简称单耗)、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再用于加工该合同项下出口制成品的数量合理的废、碎料及下脚料。剩余料件,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从事加工复出口业务过程中剩余的、可以继续用于加工制成品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残次品,是指加工贸易企业从事加工复出口业务,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严重缺陷或者达不到出口合同标准,无法复出口的制品(包括完成品和未完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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