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精选3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精选3篇)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篇一劳动合同制度——专门规范劳动合同的制度,称为劳动合同制度。
中国的劳动合同制度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试点,在九十年代得到大力推行,至今已在城镇各类企业中广泛实施。
中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应该书面订立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动关系双方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明确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劳动者择业自主权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
充分认识劳动合同制度的作用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是通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是通过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制度。
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劳动合同制度是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的基础工作。
通过劳动合同制度,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调整好劳动关系,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事实越来越被人们肯定。
为此,各级政府要重视劳动合同工作,把它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工作议程。
劳动保障部门更应对劳动合同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劳动合同制度在整个劳动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统一思想,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地实施劳动合同制度。
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劳动合同管理体制随着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制度的确立,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用工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迅速发展,劳动用工管理的面和量都有明显的增多。
为此,要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必须加强、完善劳动合同管理体制。
首先,要建立劳动管理的专门部门或科室。
随着企业用工自主权的扩大,一些地方在机构改革中将劳动保障部门中劳动管理的科室撤销或合并,致使劳动管理的功能削弱。
笔者认为企业自主用工,不等于劳动保障部门不需要劳动管理,而是要求劳动保障部门按照企业自主用工来进行劳动管理,也就是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一、总则1.1 为规范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1.2 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管理。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2.1 企业应当与拟聘用的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关键信息。
2.2 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劳动招聘人员及法务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生效。
三、劳动合同的执行3.1 劳动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保证劳动关系的稳定和有序进行。
3.2 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动者应当按时上岗工作,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4.1 劳动合同在生效期内如需变更,须经劳动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程序进行书面变更。
4.2 劳动合同解除应当遵守法律程序,双方解除合同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
五、劳动合同的管理5.1 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管理档案制度,确保劳动合同存档有序,内容真实可靠。
5.2 企业应当定期对劳动合同进行审查,及时更新劳动合同内容,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与良好。
六、违约责任6.1 若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责令整改、解除劳动合同等。
6.2 对于严重违约行为,企业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解除劳动合同。
七、补充条款7.1 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如需修改或补充,须经企业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报经企业法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7.2 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本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如有涉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咨询企业人力资源部门。
以上内容为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的文本格式输出,总字数为134字。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篇1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员工权益,规范用工操作,特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二、合同签订1. 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工单位名称、用工单位地址、劳动者姓名、劳动者身份证号码、劳动开始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等内容。
3. 劳动合同有变更应当经劳动者同意。
4. 劳动合同应当保留工资奖金发放凭证。
三、合同履行1.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履行职责,提供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用具和劳动保护措施。
2. 用工单位应当定期向劳动者核发工资,并在工资支付时提供工资单。
3. 劳动合同实行双方共同解除,解除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4. 用工单位应当如实录入和保存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补助等有关信息,并建立完善的工资管理系统。
四、合同解除1.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续订,当事人协商解除或解除合同。
2. 劳动者自愿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工单位,用工单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3. 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另一方解除合同。
4. 劳动合同到期,合同约定的条件终止,解除合同。
五、合同处理1. 劳动者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应按法律规定支付经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中方退费、补偿金等。
2. 用工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支付解除补偿金,并结算经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中方退费等。
3. 强制解除劳动合同者,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并结算经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中方退费等。
4. 用工单位将给予劳动者一个月以上的解除通知,支付解除补偿金,经劳动者同意后,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5篇)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第三条释义本制度中所称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书是处理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律依据。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本制度中所称的劳动合同书包括主件及附件二部分。
主件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颁布的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因培训学习而签订的服务期协议及竞业协议及其它基于岗位不同而签订的各类协议或承诺书、责任书等。
第四条劳动合同管理主管部门及职责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1、拟订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2、制订与劳动合同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3、办理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和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4、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5、检查指导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协助子公司处理劳动合同争议;6、遇重大劳动争议,向上级领导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7、保管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及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文本及与签订(含续签)、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
二、子公司办公室:1、办理本公司员工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2、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3、负责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处理劳动合同争议;4、遇重大劳动争议,及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5、保管本公司员工(公司负责人除外)劳动合同文本及与签订(含续签)、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基本规范第五条《劳动合同书》文本管理一、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统一使用集团公司正式颁布的《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9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9篇第1篇示例: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员工之间就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管理等方面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约束双方行为的法律文书。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在企业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规范员工行为,维护企业秩序,保护员工权益,降低用工风险。
一、制度目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行为,明确员工待遇及权责,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利益,加强劳动关系管理,促进企业和员工双赢。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合同等各种形式的劳动合同。
三、合同签订1.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双方应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双方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劳动报酬等内容。
3.劳动合同一式多份,双方各持一份,以备查证。
四、劳动报酬1.劳动合同应明确员工的工资支付方式、计算标准、时间、地点等内容。
2.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3.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待遇。
五、工作时间及休息1.公司应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严格执行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时间制度。
2.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工作,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旷工缺勤。
3.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保障员工的休息时间,合理安排员工的休息休假。
六、劳动关系协调1.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劳动纠纷。
2.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培养员工的敬业精神,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
3.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的管理,服从公司的安排,维护公司的利益,做到忠诚、守信。
七、合同解除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可以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协商终止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解除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经济补偿。
3.公司应保证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恢复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权益。
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

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制度的设立,有利于管理着员工的行为举止与做事态度等,无论什么职业,都需要制度的设立。
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
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10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是合法权利义务的载体,是企业与员工之间约定的合同。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和解除等各个环节,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提高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和合法性。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一、劳动合同签订1. 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双方都应当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确认。
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更有利于双方权益的保障和纠纷的解决。
2. 内容明确: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劳动保护、违约责任等内容,保证双方权益清晰明了。
3. 双方自愿: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是自愿的,不存在强迫或者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的情况。
双方权益应当得到平等保障。
二、劳动合同执行1. 诚实守信:员工应当诚实守信,恪尽职守,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条件,履行相关承诺。
2. 禁止违法违规: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3. 劳动权益保护:公司应当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
三、劳动合同解除1. 合法性:劳动合同解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能随意解除,必须有充分的合法理由。
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或依法解决劳动关系的问题。
2. 流程规范:劳动合同解除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通知、备案、结算工资等流程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能有违规行为。
3. 终止原因:劳动合同解除应当有明确的终止原因,双方要尽量保持理性和冷静,不得因为个人恩怨导致不合理的解除。
通过上述关于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规范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对于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稳定劳动关系、提高生产效率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希望企业和员工都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为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成长共同努力。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4篇)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劳动合同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提高劳动合同的执行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委托劳动者与雇佣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保障劳动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为中心,以落实劳动合同的规定为目标,以提高劳动合同的执行效力为核心。
第四条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的实施机构为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五条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劳动者代表、雇佣方代表、政府代表等相关方组成。
第六条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第七条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保障劳动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二)制定和完善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健全劳动合同监督机制;(三)统筹协调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解决劳动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四)加强对劳动合同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劳动合同履行的意识和能力;(五)制定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工作;(六)协助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劳动合同纠纷,促进纠纷的及时解决。
第八条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劳动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将会议结果及时通知相关方。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九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需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
第十条雇佣方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真实的劳动岗位,明确的工作内容,详细的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
第十一条劳动者应当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充分了解并明确劳动合同的条款和约定。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签订的程序如下:(一)双方应当亲自到场签订劳动合同,签订时应当将劳动合同的内容详细交代清楚;(二)双方应当签署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上加盖公章,并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三)劳动合同应当由双方各保留一份,留存备查。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履行,不得擅自改变合同内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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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SA8000/BSCI/ICTI/RBA6.0)
1.0目的
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等工作,保护员工与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全体员工。
3.0名词解释
本规定中所指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及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书是处理劳动关系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律依据。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4.0机构职责
人力资源部门是劳动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劳动合同纠纷处理。
5.0管理内容
5.1劳动合同的订立及履行
5.1.1凡与公司已确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公司及员工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书,公司和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或延迟签订劳动合同。
同时管理人员及技术、财务职系三级以上
人员需签订保密协议书。
5.1.2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且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5.1.3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书》及其附件组成,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书包含《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条款及公司与员工协商约定的条款;劳动合同附件包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各项专项协议。
5.1.4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5.1.5职级在三级及以下的岗位(含驾驶员)首签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职级三级以上岗位首签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职级在三级及以下的技术工种首签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待职级晋升至四级及以上的技术工种须将原合同期限变更为五年;外聘的带技术进厂的人员及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进入技术岗位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
5.1.6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填写内容须真实、有效,填写内容应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5.1.7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两份,经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公司与员工各执一份。
5.2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5.2.1员工因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外派培训等原因,须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由人力资源部依据相关制度规定,与员工履行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5.2.2员工及公司可依据《员工离职管理规定》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自离职手续办理完后,双方劳动关系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即行废止。
5.3劳动合同的续订
5.3.1劳动合同到期通知单的下达
5.3.1.1职级在五级(含)以上及财务、技术职系在四级以上的员工:人力资源部门必须提前60天下达《合同到期通知单》(详见附件1),续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员工本人及所在部门领导必须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在接到劳动合同到期通知单7日内反馈至人力资源部门,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合同续签意向,并整理、汇总报送总裁。
5.3.1.2职级在五级以下及财务、技术职系在四级(含)以下员工:人力资源部门必须提前30天下达《合同到期通知单》,员工本人及所在部门领导必须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在接到劳动合同到期通知单7日内反馈至人力资源部门。
5.3.2员工合同到期谈话
5.3.2.1各部门主管与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单位员工的合同到期前谈话,并将谈话记录表(详见附件2)反馈至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5.3.2.2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总部、财务与技术职系四级及以上员工的合同到期前谈话,并整理书面谈话记录。
5.3.2.3谈话的内容包含续签意向、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对公司管理与发展的建议等。
5.3.3合同到期续签审批
5.3.3.1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须及时整理、汇总合同到期员工续签意向及其所在部门主管意见,履行合同续签审批手续。
5.3.3.2凡职级在五级及以上的员工,由所在单位第一负责人审批后(总部以
分管总监审批为准),人力资源部门可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
5.3.3.3七级及以上(财务、技术四级及以上)员工,经集团总裁审批后,人力资源部门方可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
5.4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
5.4.1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实行分级负责制,各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门须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不得推诿。
5.4.2员工与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方面存在的分歧应通过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向工会申请调解,由工会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4.3人力资源部门、工会、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须认真做好处理劳动争议的各项应急准备,因调解不力、失职渎职未能及时化解劳资纠纷且对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者,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4.4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出现重大异常情况的,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将相关情况向上级主管汇报,确保争议得到妥善解决。
5.5劳动合同的管理
5.5.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依法为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终止、解除以及其他相关手续。
5.5.2人力资源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的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的程序、台帐。
5.5.3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同时同期保管,劳动合同的销毁参照《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5.5.4劳动合同的审核与盖章申请: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须每周六将上一周订立、变更或续订的劳动合同审核完毕,并报集团申请盖章。
5.5.5已盖章的劳动合同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归入员工档案,及时通知员工领取本人劳动合同,并要求员工在《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帐》上签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