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意见

合集下载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自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召开第一次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以来,全国高校后勤发生了深刻变化,市场机制在后勤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逐步增强,高校后勤保障能力、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为我国近年来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是,应该看到,由于受多方面制度的制约,这项改革远未完成,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消除,后勤服务社会化、市场化的广度和深度都还不够,部分地区和部分高校后勤服务模式落后、后勤保障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未来十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

以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为核心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已经启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克服体制机制障碍,不仅是健全新型后勤服务保障体系的需要,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需要,对全面完成“十二五”时期高等教育各项改革任务,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现就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和要求,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的“推动由内部自我服务为主向主要由社会提供服务转变”为导向,克服机制体制障碍,深化改革,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与国家整体改革发展相适应、与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化大学制度要求相符合、与社会第三产业相融通的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

2、基本原则:坚持政策支持、政府投入与市场化运营、企业化管理相结合。

坚持校企分开、管办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

坚持以提高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为核心。

坚持政府主导、高校主责、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10.16•【字号】苏政办发[2001]118号•【施行日期】2001.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01]11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十月十六日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2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一、深化高校后勤管理体制改革。

2001年年底前,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后勤服务机构都必须从高校行政管理系统中分离出来,组建实体,转制为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可以由高校出资组建非公司制企业法人,有条件的可由高校联合其他社会法人或自然人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转制后的实体按企业财务制度设置独立财务机构,业务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明确后勤实体经营服务范围。

凡属校内后勤服务性质的项目及相应资源与高校分离,列入后勤经营服务范围,主要包括:高校的餐饮业、学生公寓建设与管理、教学科研设施的物业管理、卫生保洁、校园绿化、教育商贸、接待服务、交通运输、托幼园所、校舍维修、通讯和水、电、气、暖运行,以及后勤实体自筹资金创办的其他服务项目。

各高校后勤实体规范分离后,校内其他部门不得开办生活后勤服务项目。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自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召开第一次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以来,全国高校后勤发生了深刻变化,市场机制在后勤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逐步增强,高校后勤保障能力、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为我国近年来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是,应该看到,由于受多方面制度的制约,这项改革远未完成,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消除,后勤服务社会化、市场化的广度和深度都还不够,部分地区和部分高校后勤服务模式落后、后勤保障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未来十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

以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为核心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已经启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克服体制机制障碍,不仅是健全新型后勤服务保障体系的需要,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需要,对全面完成“十二五”时期高等教育各项改革任务,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现就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和要求,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的“推动由内部自我服务为主向主要由社会提供服务转变”为导向,克服机制体制障碍,深化改革,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与国家整体改革发展相适应、与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化大学制度要求相符合、与社会第三产业相融通的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

2、基本原则:坚持政策支持、政府投入与市场化运营、企业化管理相结合。

坚持校企分开、管办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

坚持以提高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为核心。

坚持政府主导、高校主责、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7.11•【字号】川办发[2000]78号•【施行日期】2000.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通知(二000年七月十一日川办发〔2000〕78号)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0〕1号),对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步骤、重点、扶持政策等作了明确规定,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为切实推进我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省政府将成立四川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

高校所在地的地方政府要把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纳入工作议事日程,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为改革营造宽松环境。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要结合学校内部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等改革协调推进。

各高校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领导和部门参加的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本校的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

要切实加强对广大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要纳入有关部门和学校的目标管理,每年由省教育厅与各学校签订后勤社会化改革目标责任书,通过目标责任制推动改革措施的落实。

二、改革的范围和重点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学生、教职工的生活服务,以及为学校管理、教学、科研等服务的后勤保障服务。

二是学生的医疗保险服务,教职工的医疗和养老保险服务。

三是教职工住房供应、管理服务的社会化与物业化。

四是学校的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等公用设施逐步实行对外开放,有偿服务。

大学进一步深化后勤管理改革工作方案

大学进一步深化后勤管理改革工作方案

大学进一步深化后勤管理改革工作方案为解决制约后勤发展的体制机制难题,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保障能力,建立与学校事业发展和“双一流”建设相适应的后勤服务保障体系,根据《高校后勤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在总结历年后勤管理改革工作经验、借鉴兄弟院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目标以深化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后勤治理结构,破解制约提升后勤服务效率、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的突出问题为导向,进一步理顺后勤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推动重点岗位同岗同薪,切实提高管理效能,提升服务水平,构建保障有力、运行高效、满足“双一流”建设需求的新型后勤保障体系。

二、基本原则(一)稳定连续。

遵循教育部“巩固、推进、创新、规范、优化、提高”的高校后勤管理改革方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二)精简增效。

调整完善机构设置,坚持人随事走、编随事转;以节约、增效为本,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三)统筹兼顾。

改革创新运行机制,增强后勤工作的统筹性、协调性和联动性,着力解决多部门、分段式和碎片化管理问题。

(四)坚持社会化改革方向。

积极引入社会力量为学校提供优质后勤服务,突破传统观念束缚,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三、改革内容(一)优化后勤管理体制继续实行后勤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的“小机关多实体”的后勤管理模式;原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后勤保障处,在后勤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调整学校与后勤实体原有的“校内甲乙方”合同关系,由后勤保障处直接管理后勤实体;后勤保障处以目标责任制为抓手,与后勤实体签订《工作任务书》,督促后勤实体为学校中心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后勤实体继续按照“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机制运行。

后勤保障处处级领导岗位职数现为一正两副。

为进一步加强后勤实体的管理和工作,拟适当增加处级领导职数。

处内拟设五个科室:综合科、质量监督科、工程技术科(节能办)、人力资源科和结算科。

后勤保障处主要职责为:统一协调、规范、管理学校后勤各项事务工作;组织制定学校后勤管理的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和经济核算、服务收费办法等;负责后勤实体各项经费的预算初步审核工作;负责后勤实体人力资源统筹管理工作,组织后勤实体负责人聘任、考核工作;同后勤实体签订《工作任务书》,确定其服务范围、标准和要求,对后勤实体的服务价格、质量进行管理监督,提出对后勤服务实体的奖罚意见;对后勤资产使用、保值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使用;组织学校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学校能源宏观管理、节能环保工作;其他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意见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二000年一月十四日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意见(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四日)新中国成立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在21世纪,高等教育肩负着伟大而又光荣的历史使命,应该也必须有更大更快的发展。

但是,当前高等学校后勤服务模式落后、后勤社会化改革滞后、后勤负担沉重的状况,已经成为制约高等教育发展的“瓶颈”因素。

因此,进一步推进并尽快完成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关系到今后我国高等教育工作的全局,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任务艰巨,时间紧迫。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正在加紧进行;科技体制改革、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等社会保障方面的改革正在逐步推进;高等教育领域的各项相关改革不断深化;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已形成全社会的广泛共识;人们对教育改革的认识和心理预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对教育的需求日益强烈;各级政府和高等学校的领导,对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的改革高度重视;不少地方和高等学校,近几年来在后勤改革方面已迈出了可喜的步伐,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意见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意见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0.21•【字号】哈政办发[2004]14号•【施行日期】2004.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意见的通知(哈政办发[2004]1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十月二十一日关于推进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为加快事业单位改革进程,推进事业单位“主辅“分离,现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提出如下意见:一、实施范围市、区、县(市)、乡(镇)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二、基本原则按照积极稳妥、先易后难的原则,分类、分部门推进。

三、主要内容(一)新设立的事业单位不再核定工勤编制。

(二)原为机关及事业单位提供后勤保障的机构原则上确定为经营类事业单位。

其中具备条件的要整建制退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范围或转企,收回其包括工勤编制在内的全部事业编制。

(三)“九定“后确定为行政支持类、纯公益类和准公益类并由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取消工勤编制;暂不具备条件或因现有人员已占,用工勤编制的,应按照空一收一、走一减一的原则,逐步取消工勤编制。

(四)非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全部取消工勤编制。

(五)乡(镇)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与乡(镇)机构改革结合进行,乡(镇)事业单位一律不再核定工勤编制。

四、工勤编制、工勤岗位及工勤人员管理(一)对事业单位现在编的工勤人员愿身份、待遇和经费渠道不变。

(二)对已取消工勤编制的单位及工勤岗位,按照控制编制、定额经费、协商工资、参加社会保险的原则,实行“老人新机制、新人新办法“,取消工勤人员“终身制”。

关于后勤改革具体意见

关于后勤改革具体意见

关于后勤改革具体意见一、改变后勤供给制度:1、采购配送款项发放给各基层项目2、各基层项目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做以报表,并所需款项报财务和后勤。

3、后勤根据实际情况,报于采购和配送。

4、各基层项目,对自产物资,也要按当地市场价格报以现款。

5、各基层做到专款专用,每周做到后勤财务清楚明了。

二、前方采购透明制度:1、前方配送物资,做到明码标价,并以列表形式报到财务,所有物资做到不加价,不谎报。

采购物资要配以市场当月的报价表。

2、财务以当地的汇率核算后,下放到基层各项目部。

3、及时清算各基层项目和后勤财务。

4、各基层对价格不合理的,要及时反馈后勤行政。

三、后勤的统一管理制度:1、关于后勤库房管理(1)后勤库房管理人员,对所管物资,做到无积压、无霉变、无损坏。

(2)后勤库房管理人员,对所管物资,做到及时上报,及时调整,及时调发。

(3)后勤库房管理人员,对所管物资,有损坏、过期、积压过多的有权拒收。

(4)不能拿公司财产,换取个人福利。

2、后勤采购管理(1)采购人员要多跑腿、多问价、多对比。

(2)采购人员要当场验货,当场调换。

(3)采购人员不收回扣,不加价,不谎报,不缺金。

(4)采购人员对采购物资不合理的,及时上报、沟通。

(5)每星期做到两次或两次以上蔬菜配送。

3、后勤厨房管理(1)厨师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条例。

(2)厨师不能私自开始小灶和聚餐。

(3)不能拿公司的财产换取个人福利。

(4)厨师要及时合理的调还所配物资和食品。

对配送物资做到省钱,多出菜,好吃,新鲜。

(5)厨师不得开小卖部。

4、物业管理(1)种植人员要熟识安哥拉的气候种植条件,合理的种植。

(2)抓好管理及后续管理,保证蔬菜及时新鲜,不断菜,无闲置土地。

(3)对过剩蔬菜要及时配送或变卖,和配送人员多沟通。

(4)物业从业安工要减员,做到多出活,少用人。

(5)对所用设备要及时保养和维修。

要聘用技术人员。

(6)制定好蔬菜和肉食的当地市场价格。

四、建立和完善后勤的产供销一体化1、建立豆制品加工产业(豆片、豆腐、豆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进一步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淮工委发〔2005〕97 号2001年7月,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后勤社会化改革全面启动。

通过四年多的努力,取得了积极成效,初步建立起新的运行模式,2002年底通过了省教育厅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规范分离达标验收,后勤管理和后勤服务为我院的教学、科研、人才培养以及并校和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同时必须看到,我院后勤改革社会化程度还不高,新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自我约束还必须进一步强化,后勤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我院“两个确保,一个力争”发展战略的需要。

党委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后勤改革的基础上,根据我院后勤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任务,积极借鉴兄弟高校改革的成功经验,结合学校实际,就进一步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明确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的方向不动摇我院进一步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总要求,坚持市场推动和企业化运作的改革方向,紧紧围绕我院“两个确保,一个力争”的奋斗目标,在学校第一轮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基础上,按照“立足校情、服务为本;明确职责、合约管理;健全机制、强化监管;积极扶持,适度竞争”的总要求,积极稳步推进我院后勤社会化改革。

具体操作要把握以下原则:——立足校情,服务为本。

始终贯彻为教学、科研、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始终把立足点放在有利于提高学校后勤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减轻学校负担,有利于学校提高办学效益,有利于保证学校的发展与稳定。

——明确职责,合约管理。

后勤管理处代表学校与后勤服务实体签订分类服务协议,通过协议和合约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履行权利义务,承担违约责任。

——健全机制,强化监管。

后勤服务实体按照集约化、规范化、企业化、专业化的要求,整合服务资源,健全运作机制,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服务功能。

后勤管理处要建立健全后勤服务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投诉制度,切实加强监管,促进后勤服务水平的提高。

——积极扶持,适度竞争。

根据发展了的情况,制定出台新的扶持政策,积极支持后勤服务实体做好、做精、做大、做强。

适度开放校内经营市场,引入社会竞争。

鼓励学校后勤服务实体在做好校内服务的同时有选择地拓展校外市场。

二、进一步明确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总体目标和近期目标,建立健全具有淮工特色的后勤服务保障体系1、总体目标2006年—2010年,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强有力的新型的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和符合我院特色的服务运行机制,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生活提供优质服务。

2、分步目标2006年—2007年,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合约管理、制度创新和加强监控,建立职责明确、关系协调、管理规范、服务优良、保障有力、经济高效、资产完好的后勤管理和后勤服务体系。

2008年—2010年,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运用企业化管理的模式,建立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相对独立的后勤服务实体。

建立不少于2个独立注册的专业公司,积极开拓校外市场。

三、进一步落实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各项措施,着力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一)整合后勤服务机构,加强后勤二级管理。

1、按照集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的要求,调整后勤服务总公司下属服务经营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服务功能。

2、成立饮食服务总公司,副处级单位建制。

饮食服务总公司主要负责全校学生食堂、教工食堂伙食服务、开水供应以及锅炉房、浴室的管理服务等。

(二)积极推行合约管理,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根据服务类型和资产性质,按年度签订后勤服务协议、资产托管协议、经费支付协议,实行合约管理。

1、以2006年1月1日为协议起始日,由后勤管理处代表学校按年度与后勤服务总公司、饮食服务总公司分别签订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体育场馆管理服务协议、水电管理服务协议、维修服务协议、商贸服务协议和饮食服务协议。

同时签订资产托管协议和经费支付协议。

2、后勤管理处与后勤服务实体通过协议形成甲乙方契约关系。

后勤管理处代表学校行使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职能。

学校后勤服务总公司、饮食服务总公司按标准和要求完成后勤服务任务。

双方按协议条款履行职责。

3、后勤管理处要根据我院后勤工作和后勤改革的实际,制定完善各类后勤管理规章,使后勤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同时要在合约管理的基础上,组织师生代表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督察考评,通过督察考评帮助后勤实体改进服务。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1、打破干部和工人界限,原有身份与岗位脱钩,后勤服务实体实行干部聘用制和劳动合同制。

2、后勤服务实体中层管理人员和一般工作人员由后勤服务实体竞聘录用。

中层管理人员实行两年一聘,一般工作人员实行一年一聘。

3、中层管理人员符合《淮海工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连任两届后,经过组织部门考察,学校确认其正科、副科级别,并进入个人档案。

4、坚持“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原学校事业编制的人员,学校保留其档案工资,凡国家调整工资,均按相应标准计入个人工资档案。

在职称评审、工人技术定级等方面均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待遇。

“新人”一律实行合同聘用制,根据国家政策和连云港市的有关规定由后勤实体办理相关保险。

5、鼓励符合政策和学校规定的人员内退,内退人员按学校规定办理。

6、后勤服务实体内部竞聘落聘的人员,由后勤服务实体组织短期培训,并根据落聘人员的能力和实际状况,帮助推荐岗位。

7、后勤服务实体要强化编制意识,坚持按需设岗,严格定岗定编定责,减少冗员,学校只核定“老人”编制,其他人员编制由后勤服务实体核定,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四)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强化岗位业绩考核。

1、后勤服务实体执行“老人老办法”的干部、职工分配政策,其收入由国家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组成。

执行“新人新办法”的员工分配政策,其收入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2、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具体考核分配办法由后勤服务实体制定,报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实施。

3、后勤服务实体“老人老办法”人员除国家工资外,其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与“新人新办法”人员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要通过对劳动态度、劳动技能、实际贡献、经济效益等的规范考核,实行同工同酬。

4、按岗考核,注重绩效。

体现按劳付酬、打破平均分配,通过对干部、职工岗位工作实绩的考核,合理拉开分配档次,体现公平与效率的均衡,保护干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

5、后勤服务实体干部、职工的收入分配实行与服务经营的目标、效益与考核结果挂钩。

6、后勤服务实体未上岗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学校流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深化财务制度改革,提高经济效益。

1、后勤服务实体财务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按中心分户核算”的体制,后勤服务实体总经理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行使财务审批职权。

2、后勤服务实体的财务会计工作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为依据,财务管理办法由学校财务处与后勤服务实体根据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共同制定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3、后勤服务实体由拨款服务改为服务收费,学校服务费的结算由行政拨款改为服务付款,学校财务根据年初甲乙双方签订的年度分类服务协议、付费协议和考核情况支付服务费用。

4、健全学校“价格审核小组”,成员由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饮食服务总公司、监察室、财务处、审计处、工会、学生处、团委、学生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价格审核小组”根据市场行情,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按后勤服务实体提供的服务内容,制定服务标准,确定服务价格。

(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保证国有资产增值。

1、学校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按后勤服务实体所设机构和中心,分别签订后勤资产托管协议,后勤服务实体对学校交付托管的资产,在使用经营的同时,承担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的职责,后勤服务实体以及实体所设机构和中心,应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对于新增资产,无论是学校投入,还是后勤服务实体投入,都作为学校资产,都应按规定及时纳入学校统一管理。

3、后勤服务实体资产的报废、变动、处置等一律按学校规定办理。

4、后勤服务实体所使用的资产分为服务型资产、服务经营型资产和经营型资产,服务型资产学校实行零租赁,服务经营型资产学校收取一定比例的资产折旧费,对于经营型资产学校要收取租金。

具体标准经测算后由院长办公会确定。

5、对于完全由后勤服务实体投资的收益完全归后勤服务实体,学校在一定期限内不收取费用。

6、后勤服务实体盈利和亏损的奖惩办法另行制定。

(七)推进企业化运作,提高后勤服务效益1、后勤服务实体内部独立行使计划、管理、决策、人事、财务、分配、奖惩等各项权利。

后勤服务实体要加快企业化管理进程,建立内部竞争机制,以准企业化运作的管理形式,提高后勤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2、后勤服务实体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加强管理队伍、技术队伍和基层班组建设,加强对下属机构和各中心服务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建立公司考核体系,规范服务行为,降低成本支出,不断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3、积极开拓校内市场,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降低经营、服务成本和收费价格,以质量和价格优势立足校内市场,同时要积极尝试参与校外市场的竞争,扩大市场份额,增加积累,为今后发展积蓄力量。

4、调整充实后勤实体董事会、监事会,按章程积极开展工作。

调整充实后勤工作督导组,加强对后勤管理、服务经营的督导。

(八)继续实行扶持政策,适度开放校内市场1、凡学校后勤服务实体有能力承办的服务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由后勤服务实体经营。

鼓励后勤服务实体参与校内修建等工程竞标,同等条件优先中标。

2、鼓励后勤实体利用现有资源开发服务项目,鼓励后勤干部职工自主创业,分流人员,减轻负担,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3、大型公益性项目由学校投入,水电基础设施、发电机、锅炉、电梯等大型设备的投入和大修等费用由学校承担。

4、学生饮食服务实行独立核算,并将毛利率控制在合理的比例,学校不从中提取管理费。

5、因国家政策调整所增加的费用,学校视情况给予后勤实体适当补贴。

6、学校现有的注册后勤公司划转后勤服务实体。

学校支持后勤服务实体选择有条件的服务中心独立注册。

7、适度开放校内服务市场,引进社会优质后勤服务资源,通过内外竞争,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四、切实加强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领导,为后勤服务良性运行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1、调整充实淮海工学院后勤社会化改革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我院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组织领导。

2、定期对后勤化社会改革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布置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重要工作。

中共淮海工学院委员会2005年12月31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