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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海绵城市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充分利用自然生态系统的功能,通过合理的规划和设计来降低城市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城市的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作为一种新型的城市规划理念,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制定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目标是通过改善城市下水道和改善城市绿化体系,降低城市的洪涝风险,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首先,需要合理规划城市下水道系统,包括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

合理规划城市下水道系统可以有效地降低城市的洪涝风险,并且能够将雨水有效地利用起来,减少城市的用水量。

此外,海绵城市还需要改善城市的绿化体系,增加绿地和植被覆盖面积,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实施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需要进行城市的整体规划,制定合理的城市布局和用地规划,合理分布城市下水道系统、绿化体系和建筑设施。

其次,需要加强城市的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城市的洪涝风险,确保城市的安全运行。

此外,还需要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多部门合作、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海绵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实施还需要解决一些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首先,需要解决城市土地和资源的有限性问题,合理利用城市的土地和资源,减少浪费和污染。

其次,需要解决政府和市民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认知和意识问题,提高市民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认知和参与度,并充分发挥市民的主体作用。

最后,还需要解决资金和技术支持的问题,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投入和支持,引入先进的技术和理念,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

总之,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是一项新的城市规划理念,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合理规划城市下水道系统和改善城市绿化体系,可以降低城市的洪涝风险,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实施需要从城市规划、监测和预警、部门协作等多个方面入手,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模板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模板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说明书1 总则1.1 规划目的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目的。

1.2 规划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

自然空间格局保护为城市规划区范围,其他内容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

1.3 规划期限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

1.4 规划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政策文件、规划等。

1.4.1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1.4.2 规范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4 年版))《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0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DGJ32/TJ 113-2011)其他相关规范标准1.4.3 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16]50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的通知》(建城函[2014]275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办城函[2015]635 号)《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39 号)《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建城[2015]331 号)1.4.4 相关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水系、防洪、绿地系统、道路交通、排水防涝、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供水、节水等专项规划。

1.5 规划原则1.5.1 应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小城市开发建设对自然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

XX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方案公示1 、海绵城市解读所谓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雨水来调节城市微气候,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

海绵城市建设两个最明显的作用:通过调蓄,缓解城市洪涝灾害,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实现雨水的综合利用。

2、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包括: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中心城区范围+十大新城拓展范围。

总规划面积约460平方公里,研究范围886平方公里。

3 、规划目标实现“四水三自”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四水”即:实现水生态健康、水安全保障、水环境良好、水资源节约;“三自”即:建立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

4、规划原则(1)统筹兼顾、系统协调“安全、资源、环保”目标三位一体,兼顾经济、环境、社会效益,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环境、恢复水生态、利用水资源、营造水文化,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2)多规融合、全面统一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各有关专项规划相协调,并全面协调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与海绵城市建设,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与协调。

(3)生态优先、保障安全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等地形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发挥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发挥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

强化生态廊道的生态隔离、水源涵养作用,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

(4)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以“一江两岸、六港入湘、湖泊多姿、山谷相间”的生态空间格局为骨架,创建具有株洲特色宜居山水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5)以人为本,适度开发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理念,在确保生态廊道连续及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生态廊道生态服务功能开发,将游憩体闲、文化展示、娱乐健身、科普教育等多种功能注入生态廊道,建设优质人居环境。

海绵城市总体规划范文

海绵城市总体规划范文

海绵城市总体规划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气候变化的不断加剧,城市面临着日益严重的城市水logging、水质污染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海绵城市概念应运而生。

海绵城市利用自然系统的原理,通过以自然为师的方式来改变城市的规划与开发模式,以达到雨水的、污水的、洪水的以及其他水资源的循环与延缓释放,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就海绵城市的总体规划进行详细阐述。

二、总体规划目标1. 建设具有高效的雨水利用系统,减少城市的水logging风险;2.构建全面的污水处理系统,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的能力;3.建立完善的城市绿地系统和生态网络,增加城市的生态功能;4.推动城市灾害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提高城市的抗灾能力;5.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品质。

三、总体规划内容1.雨水利用系统建设通过规划不同类型和规模的雨水收集设施,将城市表层径流纳入系统进行收集、过滤和储存,以供灌溉、降低地下水位、补给城市水体等多种用途。

同时,建立雨水渗透系统,将雨水引导到地下水层,提高城市的地下水储存容量。

2.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建设各类污水处理设施,包括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和雨水等的共同处理系统。

采取先进的处理技术,实现二次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少水污染对环境的影响。

3.城市绿地系统和生态网络建设4.灾害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通过规划防洪设施、调蓄水容量等措施,提高城市的抗灾能力。

通过建设绿色基础设施,提高城市的适应性和恢复力,减少灾难对城市的影响。

5.人居环境质量提升通过规划和落实城市绿化、气候调节、空气净化等手段,改善城市的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塑造绿色发展的城市形象。

四、实施策略1.加强政策支持,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推动海绵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

2.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海绵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3.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海绵城市的技术含量和科学性。

4.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意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合力。

海绵城市方案范文

海绵城市方案范文

海绵城市方案范文一、方案背景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面临着日益严重的水资源短缺和水灾风险的挑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海绵城市被提出并逐渐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应用。

海绵城市是指以生态学概念为基础,以自然和人工工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本地化处理、渗透、滞留、净化、再利用雨水等手段,将城市建设过程中产生的雨水资源捕获、储存和利用起来,达到节水、防洪、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目的。

二、方案设计内容1.雨水收集系统: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充分考虑雨水的收集和利用,设置合理的雨水收集设施,如雨水花园、蓄水池等,将雨水转化为可供冲洗、灌溉、消防等用途的水资源。

2.绿色屋顶:通过提倡绿色屋顶建设,在建筑物顶部设置植被覆盖层,能够吸收雨水并减缓雨水径流速度,起到防止城市内涝和减缓城市洪水的作用。

3.雨水渗透系统:在城市建设中合理设置雨水渗透设施,如透水砖、透水沥青等,能够让雨水直接渗透到地下,补给地下水资源,并减少地面积水。

4.滞洪设施建设:合理设置雨水滞洪设施,如城市公园、湖泊等,能够承载暴雨期间的雨水,并减少城市洪涝的发生。

5.污水处理系统:配备科学、高效的污水处理设施,对城市污水进行净化处理,将处理后的水资源再利用于浇灌、景观水景等用途。

6.河道整治和水体修复:对城市内的河道和水体进行整治和修复,恢复水体的生态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7.湿地建设:合理利用城市空地,建设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区等,增加城市的湿地面积,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8.宣传教育与社会参与:通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海绵城市概念的认知度和认同感,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到海绵城市建设中来,共同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海绵城市。

三、方案实施步骤1.制定海绵城市发展规划:开展城市面积、人口、雨水资源等方面的调查与分析,制定相应的海绵城市发展目标和规划原则。

2.建立相关政策法规:针对海绵城市的建设和管理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为海绵城市的推广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提纲0122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提纲0122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提纲摘要简要阐述该规划关键内容, 包括: 规划背景, 城市现状分析的结论, 海绵城市建设的有利条件, 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的现状问题与海绵城市建设需求;海绵城市的建设现状;海绵城市的建设标准、建设策略;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与重点指标;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布局与分期建设时序;近期海绵城市建设区的目标、标准, 近期建设的重要项目及投资估算。

海绵城市规划管控体系;海绵城市组织、制度、资金和能力等保障体系。

第一部分规划概述与现状分析1概述1.1城市概况1.1.1区位条件描述城市位置与区位情况。

1.1.2自然地理条件描述区域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河湖水系等基本情况。

1.1.3经济社会概况描述城市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

1.2上位规划概要1.3描述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相关内容, 包括城市性质、职能、结构、规模;城市发展战略和用地布局;城市总体规划中与海绵城市规划相关的绿地系统、道路交通、水系、供水、城市、防洪等规划内容。

1.4相关专项规划概要重点分析城市供水、排水防涝、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节水、防洪、水系、绿地系统、竖向、道路交通等与海绵城市规划密切相关的专项规划内容。

2现状分析2.1基础分析2.1.1降雨分析城市多年平均降雨总量、降雨天数、降雨的年内分布情况等基本降雨特征。

2.1.2采用不小于30年的降雨进行分析, 分析论证本市不同降雨总量控制率对应的降雨量,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场次分析, 分别分析不同降雨场次频率和不同降雨量总量控制率对应的降雨量。

2.1.3城市下垫面2.1.4对城市下垫面类型进行解析, 按照水体、草地、林地、裸土、道路、广场、屋顶和小区内铺装等类型进行分类。

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 选择分类类型。

2.1.5对城市不透水地面进行分析, 确定城市建成区现状不透水地面分布情况与比例。

2.1.6城市面源污染2.1.7对城市初期雨水污染物的类型、含量、来源等进行分析, 分析城市面源污染对河道污染物的贡献率。

规划 海绵城市 专篇设计

规划 海绵城市 专篇设计

规划海绵城市专篇设计规划-海绵城市-专篇设计1、建筑工程和社区的海绵工程措施应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功能性、景观性和安全性,采取保护措施,确保公共安全。

2新建建筑与小区中高度在30m以下、坡度小于10°的屋顶宜采用屋顶绿化,且屋顶绿化面积宜占该类建筑屋顶面积的30%-85%。

改造建筑与小区可根据建筑条件考虑采用屋顶绿化。

--根据气候特点和屋顶形式,选择适合当地种植的植物种类。

不应选择根系穿孔强烈的植物种类,也不应选择生长迅速的树木和灌木。

屋顶绿化应根据建筑荷载适当选择树木,并在建筑柱上种植。

如果土壤深度不够,可以选择箱式种植树。

种植屋顶应设置雨水收集系统,防水层上应铺设水管、电缆等设施,屋顶周围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滴灌,灌溉应采用喷灌和渗灌设施。

3屋面雨水宜采取雨落管断接或设置集水井等方式将屋面雨水断接并引入周边绿地或雨水沟中的小型分散式低影响开发设施用于将雨水引入场地内的集中储存设施。

4屋面及硬化地面雨水回用系统均应设置弃流设施。

初期径流弃流量应按根据实测下垫面收集雨水中SS、COD等污染物浓度,无数据时,屋面弃土可采用径流厚度5~7mm,地面弃土可采用径流厚度5~10mm。

雨水可用于建筑和住宅区的杂用水、绿地洒水、道路冲洗和景观供水。

5建筑与小区内无大容量汽车通过的路面、停车场、步行及自行车道、休休闲广场、室外庭院采用透水路面。

新区透水铺面率不低于50%,改建区透水铺面率不低于40%。

6建筑与小区道路最大道路纵坡为8%,最小道路纵坡为0.3%。

对于下沉式绿地段道路,竖向高程应高出绿地标高不小于50mm。

7建筑物及社区道路、广场两侧采用植被浅沟、渗水沟等地表排水形式输送、消纳、滞留雨水径流,减少小区内雨水管道的使用。

若必须设置雨水管道,设施规模原则上应该按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101-2021,2021年版)中相应标准进行设计。

8建筑物和社区的雨水口应设置在集水面最低处,顶部标高应低于排水面10mm~20mm,并应高于周边绿地种植面40~50mm;雨水口应截污挂篮、环保雨水口等措施。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文本.doc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文本.doc

兰考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文本·图集兰考县规划管理局第1条编制目的为落实国家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方针,推动兰考县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稳步有序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特编制《兰考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 [2016]6 号)、《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8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 号)精神,以“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为指导,推进实施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切实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第3条规划范围中心城区:《兰考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年)》确定的中心城区,包括兰考县老城区、规划新城区、产业聚集区,总用地面积约 65.24 平方公里。

近期建设重点区:兰考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6.41 平方公里。

第4条规划目标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兰考县城市发展,促进生态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以生态、安全、活力的海绵建设塑造兰考县新形象,实现“水生态良好、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改善、水景观优美”的发展战略,建设河畅岸绿、生态宜居的海绵兰考。

第5条规划期限近期为 2020 年,远期为 2030 年。

第6条海绵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分区结合中心城区地形图、水系规划、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以及路网结构等资料,将中心城区划分为 7 个海绵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分区,包括兰阳河流域片区、饮泉河流域片区、清涧河流域片区、四干渠流域片区、浚仪河流域片区、迎宾河流域片区和青阳河流域片区。

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分区信息一览表水资源方面,雨水利用量替代城市自来水比例不低于 5%,污水再生回用率大于 60%。

水生态方面,规划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 75.5%;对河道岸线进行生态整治,改造长度为 4.9 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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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文本·图集兰考县规划管理局第1条编制目的为落实国家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方针,推动兰考县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稳步有序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特编制《兰考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 [2016]6 号)、《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8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 号)精神,以“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为指导,推进实施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切实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第3条规划范围中心城区:《兰考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年)》确定的中心城区,包括兰考县老城区、规划新城区、产业聚集区,总用地面积约 65.24 平方公里。

近期建设重点区:兰考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6.41 平方公里。

第4条规划目标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兰考县城市发展,促进生态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以生态、安全、活力的海绵建设塑造兰考县新形象,实现“水生态良好、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改善、水景观优美”的发展战略,建设河畅岸绿、生态宜居的海绵兰考。

第5条规划期限近期为 2020 年,远期为 2030 年。

第6条海绵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分区结合中心城区地形图、水系规划、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以及路网结构等资料,将中心城区划分为 7 个海绵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分区,包括兰阳河流域片区、饮泉河流域片区、清涧河流域片区、四干渠流域片区、浚仪河流域片区、迎宾河流域片区和青阳河流域片区。

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分区信息一览表水资源方面,雨水利用量替代城市自来水比例不低于 5%,污水再生回用率大于 60%。

水生态方面,规划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 75.5%;对河道岸线进行生态整治,改造长度为 4.9 公里。

水环境方面,河道水质达到 IV 类水体要求,区域内 SS 削减率大于 55%,污水处理率大于 85%。

水安全方面,雨水干管 3 年一遇,支管 2 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 10%,峰现时间推后 10 分钟。

新建雨水管渠长度为 28.02 公里,改建雨水管渠长度为 2.93 公里。

第8条饮泉河流域片区水资源方面,雨水利用量替代城市自来水比例不低于 5%,污水再生回用率大于 60%。

水生态方面,规划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 80.7%;对河道岸线进行生态整治,改造长度为 6.6公里。

水环境方面,河道水质达到 IV 类水体要求,区域内 SS 削减率大于 55%,污水处理率大于 85%。

水安全方面,雨水干管 3 年一遇,支管 2 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 10%,峰现时间推后 10 分钟。

新建雨水管渠长度为 23.70 公里,改建雨水管渠长度为 0.49 公里。

第9条清涧河流域片区水资源方面,雨水利用量替代城市自来水比例不低于 5%,污水再生回用率大于 60%。

水生态方面,规划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 71.9%;对河道岸线进行生态整治,改造长度为 7.5 公里。

水环境方面,河道水质达到 IV 类水体要求,区域内 SS 削减率大于 55%,污水处理率大于 85%。

水安全方面,雨水干管 3 年一遇,支管 2 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 10%,峰现时间推后 10 分钟。

新建雨水管渠长度为 23.70 公里,改建雨水管渠长度为 3.46 公里。

第10条四干渠流域片区水资源方面,雨水利用量替代城市自来水比例不低于 5%,污水再生回用率大于 60%。

水生态方面,规划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 77.8%;对河道岸线进行生态整治,改造长度为 6.8 公里。

水环境方面,河道水质达到 IV 类水体要求,区域内 SS 削减率大于 55%,污水处理率大于 85%。

水安全方面,雨水干管 3 年一遇,支管 2 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 10%,峰现时间推后 10 分钟。

新建雨水管渠长度为 39.30 公里,改建雨水管渠长度为 0.79 公里。

第11条浚仪河流域片区水资源方面,雨水利用量替代城市自来水比例不低于 5%,污水再生回用率大于 60%。

水生态方面,规划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 77.0%;对河道岸线进行生态整治,改造长度为 3.4 公里。

水环境方面,河道水质达到 IV 类水体要求,区域内 SS 削减率大于 55%,污水处理率大于 85%。

水安全方面,雨水干管 3 年一遇,支管 2 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 10%,峰现时间推后 10 分钟。

新建雨水管渠长度为 16.61 公里,改建雨水管渠长度为 7.65 公里。

第12条迎宾河流域片区水资源方面,雨水利用量替代城市自来水比例不低于 5%,污水再生回用率大于 60%。

水生态方面,规划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 70.2%;对河道岸线进行生态整治,改造长度为 4.6公里。

水环境方面,河道水质达到 IV 类水体要求,区域内 SS 削减率大于 55%,污水处理率大于 85%。

水安全方面,雨水干管 3 年一遇,支管 2 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 10%,峰现时间推后 10 分钟。

新建雨水管渠长度为 13.00 公里,改建雨水管渠长度为 5.66 公里。

第13条青阳河流域片区水资源方面,雨水利用量替代城市自来水比例不低于 5%,污水再生回用率大于 60%。

水生态方面,规划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 70.4%;对河道岸线进行生态整治,改造长度为 5.5 公里。

水环境方面,河道水质达到 IV 类水体要求,区域内 SS 削减率大于 55%,污水处理率大于 85%。

水安全方面,雨水干管 3 年一遇,支管 2 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 10%,峰现时间推后 10 分钟。

新建雨水管渠长度为 11.69 公里,改建雨水管渠长度为 0.45 公里。

第14条近期建设重点兰考县近期海绵城市建设以试点区域为重点,在 2017-2020 年之间,于试点区域内开展水生态修复工程、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与水资源利用工程。

通过建设海绵城市相关项目,包括建筑小区新建与改造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公园绿地建设项目、市政道路建设与改造项目、防洪与河道治理项目、监测与管控能力项目六大类,实现兰考县试点区域年径流量控制率达到 75%的目标。

第15条试点区域工程建设重点分析(1)缓解水资源短缺;(2)恢复天然水文循环;(3)解决水环境污染问题;(4)解决城市过度硬化,排水防涝安全问题。

第16条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功能划分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分区控制”的原则,针对兰考地区地质条件和拟重点解决的问题,综合考虑兰考县城市发展需求,设立5个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单元示范区,包括公共建筑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湖滨公园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居住小区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内涝防治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和生态修复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

兰考县海绵城市建设功能区划第17条公共建筑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公共建筑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位于中心城区商务核心区北部,规划用地总面积约 1.77 平方公里,占试点区用地总面积的 27.7%。

该示范区内的主要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商业用地等,多为公共建筑,因此,在此改造和建设示范区时,建议采用雨水下渗和收集回用并重的设施。

第18条湖滨公园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湖滨公园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位于试点区中心城区商务核心区南部,规划用地总面积约 1.49 平方公里,占试点区用地总面积的 23.3%。

在湖滨公园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所有用地中,用地类型主要为绿地与广场用地、居住用地等,示范区内含有较多公共绿地,因此,考虑综合采用雨水径流净化、下渗、滞留、调蓄、收集利用等技术,打造点、线、面相结合的海绵型公园。

第19条居住小区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居住小区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位于试点区新城区黄河路以西,规划用地总面积约 0.87 平方公里,占试点区用地总面积的 13.5%。

该示范区所有用地中,居住用地占总面积的比例最大,而且其建筑密度较高,是城市雨水径流产生的主要源头之一。

同时,考虑到居住用地公共绿地偏少,而且地质土壤条件较为复杂,为了考虑居住的安全,不推荐雨水大规模的下渗。

因此,居住用地的雨水控制主要采用以收集回用为主,下渗输送为辅的设施。

第20条内涝防治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内涝防治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位于试点区老城区北部、黄河路以东,规划用地总面积约 0.82 平方公里,占试点区用地总面积的 12.7%。

此示范区为老城区内涝高风险区,需要重点进行内涝防治设施规划及建设。

该示范区内的主要用地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等,考虑到居住以及商业用地的公共绿地偏少,地面硬化率较高。

且示范区地质条件相对复杂,因此,在此改造示范区内建议采用以雨水收集回用为主,下设输送为辅的设施。

第21条生态修复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生态修复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位于试点区老城区南部、黄河路以东,规划用地总面积约 1.46 平方公里,占试点区用地总面积的 22.8%。

该区域为兰考县中心城区老城区,用地类型主要为居住用地。

示范区内有较多湖泊水系及公共绿地,因此,考虑综合采用雨水径流净化、下渗、滞留、调蓄、收集利用等技术,打造点、线、面相结合的海绵型公园。

第22条近期建设范围海绵城市近期试点建设区域面积 6.41 平方公里,包括新城区和老城区部分区域。

其中新城区区域位于兰阳路以北,兰商街以南,济阳大道以东,黄河路以西的区域,面积为 4.13 平方公里;老城区区域位于文明路以北,商城西路以南,黄河路以东,裕禄大道以西的区域,面积约 2.28 平方公里。

第23条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居住项目总面积为 55.17ha;公共建筑项目总面积为 32.05ha。

公共建筑项目建设工程共包括透水铺装 2.77ha、下凹绿地 2.57ha、调蓄池 4320m3。

居住项目建设工程共包括透水铺装5.41ha、下凹绿地 8.41ha、调蓄池 9220m3。

第24条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新建道路工程项目包括透水铺装 3.33ha、下凹式绿地 1.54ha;改造道路工程项目包括透水铺装 38.41ha、下凹式绿地 33.25ha。

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共包括透水铺装 44.06ha、下凹绿地14.69ha。

第25条海绵型公园与绿地兰阳湖湖滨公园改造项目建设透水铺装 0.94ha,下凹式绿地 0.46ha,雨水花园 0.36ha,景观调蓄水体 8.8ha。

西湖湖滨公园改造项目建设透水铺装 1.10ha,下凹式绿地 0.53ha,雨水花园0.42ha,景观调蓄水体 6.5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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