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试行)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范本(4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
二、目标管理1.全员安全意识(1)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2)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确保每个员工对安全工作负有责任。
(3)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
2.安全设施设备管理(1)建立健全设备台账,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修理或更换存在问题的设备。
(2)制定严格的设备维护计划,确保设备运行安全稳定。
(3)加强对安全设施保护的管理,做好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3.隐患排查治理(1)建立隐患管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的要求和责任。
(2)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3)强化隐患整改的跟踪、落实和督促工作,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4.事故应急准备(1)制定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处置流程和责任部门。
(2)定期组织事故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3)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考核制度1.目标考核对各项安全目标进行定期考核,包括全员安全意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准备等内容。
考核结果将纳入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相应的处罚或奖惩。
2.责任考核(1)各岗位设立安全责任考核指标,考核内容包括岗位安全责任的履行情况、安全操作的规范性、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2)对安全责任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要进行及时的纠正和培训,确保其安全职责的履行。
3.隐患整改考核(1)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要求按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并按时完成整改工作。
(2)对隐患整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要进行严肃的问责和处罚。
4.事故应急演练考核(1)对事故应急演练进行定期考核,评估演练的组织性、应急响应能力等。
(2)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要进行事故应急管理的培训和整改,确保应急演练的有效性。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3.06.16•【字号】鲁应急发〔2023〕6号•【施行日期】2023.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鲁应急发〔2023〕6号各市应急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工作,省应急厅制定了《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6月1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第三章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第四章网络培训管理第五章安全生产考试管理第六章三项岗位人员考核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提升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质量,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金属冶炼等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从事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试机构(考试点)管理运行工作,以及对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试机构(考试点)的指导监督工作适用本规定。
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约束机制,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和零容忍要求,落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按照市国资系统薪酬绩效考评相关内容,结合市属监管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和方法(一)依法依规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依法依规的原则,通过考核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能落到实处。
(二)从严处罚的原则。
进一步加大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力度,督促市属国有企业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三)奖惩逗硬的原则。
围绕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将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与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挂钩,充分发挥考评的激励、导向和监督保障作用。
考核结果按照薪酬考核相关规定给予奖惩。
年度考核评定为先进的企业,可依据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奖励办法,自行奖励本企业相关部门和人员(组织任命高管按照市国资委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关于考核对象。
各市属国有企业,包括五粮液集团、天原集团、丝丽雅集团、宜发展集团、三江集团、市建投集团、科教集团、蜀南文旅集团、新兴产业、酒茶集团、市商业银行、港荣集团、凯翼汽车、机场集团、公服集团(共计15户)(五)考核时间与方式。
年终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年底,全面了解被考核单位在一年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1.企业自评。
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考核自评结果及对下属子公司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市国资委,需辅以相关佐证资料。
2.统一考评。
市国资委按照本办法所列明的细则,依据企业自评结果,结合现场核查、重点抽查、查看资料等方式,以及平时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工作状况,对各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一)考核计分。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办法(试行)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激发员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实行逐级签订和落实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与奖惩工作。
并将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结果与其年度工作岗位业绩考核挂钩。
第三条公司从年终奖金总额中预留2%(特殊情况下酌情预留2%~5%),作为安全生产专用奖金,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直接控制使用。
第四条安全生产实行明确的奖励制度。
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年终给予一次性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救援或突发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者,随时给予特别奖励。
第五条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惩罚制度,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
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失职、渎职、违反规章制度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给予批评和绩效,甚至追究其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所属各职能部门、物业分部及全体从业人员(含新员工)。
第二章安全生产考核与评定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依据逐级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条款,对年度内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与评定。
第八条安全生产考评采取班组、部门自评打分与公司考评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以事故控制指标、基础管理与生产现场检查为主,重在落实。
第九条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半年小结一次,年终进行总考核与评定。
可与工作岗位考核同步进行。
第十条考核与评定方式:1.公司总经理、平安生产负责人的考核,由公司平安生产委员会成员根据《主要负责人平安生产考核与奖惩评定表》进行打分(见附件一)。
2.部门/班组负责人及以上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分别进行打分(见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
3.员工的考核,由部门安全生产小组进行打分(见附件五),然后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评定。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核评定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核评定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核评定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评定和考核,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考核范围1.全体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的安全生产表现。
2.生产设备、工艺和操作流程的安全性。
3.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4.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开展情况。
6.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7.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考核指标。
三、考核方法1.绩效考核评分:根据考核指标的重要性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最终得出绩效考核评分。
2.现场检查:通过对生产现场进行巡查,查看设备运行情况和操作流程,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
3.个人面谈:与员工进行面对面沟通,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四、考核周期和频次1.考核周期:一般为一年,按年度进行考核评定。
2.考核频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年度内进行多次小规模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考核结果处理1.优秀:根据评定分数,对表现出色的个人、团队或部门给予奖励和表彰。
2.达标:对达到考核标准的个人、团队或部门给予肯定和鼓励,同时提出改进意见。
3.未达标:对未能达到考核标准的个人、团队或部门进行批评与教育,并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跟踪整改情况,直到达到考核标准。
4.严重不达标:对严重不达标的个人、团队或部门进行严肃处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纪律处分等措施。
六、制度宣导和培训为了让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和理解本制度,企业应组织宣传和培训活动,让员工掌握考核标准和方法,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七、监督和评估企业应建立健全考核监督机制,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核评定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考核评定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5篇)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保障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文明、高效和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企业对员工违章、违纪、违规行为管理考核的基本制度,与此相关的制度应在本制度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量化、说明和补充。
三、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达到教育员工、规范管理和杜绝各类违章违纪违规的目的。
第二章劳动纪律管理一、迟到、早退每次罚款____元,迟到早退超过____分钟罚款____元、超过____小时罚款____元,超过____小时罚款____元,超过____小时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____小时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睡岗、脱岗、串岗行为每次罚款____元。
在岗员工吃饭时间不得超过____分钟,同岗位或互相照看的岗位不得同时吃饭,否则均按脱岗处理。
三、上班期间看小说、杂志、手机、上网游戏、干私活的按脱岗处理。
四、旷工半天罚款____元,旷工____天及____天以上的按每天罚款____元。
五、旷工年累计达____天或连续达____天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无故不参加各种培训、学习、会议的每次罚款____元。
七、工作中有消极怠工行为的每次罚款____元。
八、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度的给予停工教育半天处理,停工期间不享受任何薪资待遇;停工教育仍没有正确认识的可作继续停工教育处理或作待岗处理,期间不享受任何薪资待遇,并处每停工半天罚款____元;经停工教育后作重新安排仍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可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九、当班时间离岗不请假、不登记,按脱岗处理处罚____元。
十、不服从工作安排,无理取闹处罚责任人____元,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的加重处罚。
第三章安全管理一、在厂区内吸烟的处以____元罚款,有第二次吸烟行为的,一律处以____元罚款并解除劳动合同。
二、无证动火、超范围动火的处相关责任人____元罚款。
三、未经批准,无防范措施入罐、登高作业的,相关责任人处以500罚款。
四、违章带电作业、违章停送电、违章起重、违章动土作业的相关责任人处以____元罚款。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19•【字号】成办发[2007]50号•【施行日期】2007.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办发[2007]50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成都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四川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川办发〔2007〕11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制度。
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施范围: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第二章目标管理体系第三条目标管理责任体系。
(一)成都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为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人,副市长按分工组织全市相关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
(二)各区(市)县政府区(市)县长为本地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人,对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向市长负责;副区(市)县长按分工对本地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地相关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
(三)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
其他领导按职责分工对责任人负责。
第四条目标管理组织体系。
(一)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组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具体负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评、奖惩等重大问题的组织协调。
(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监委)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分解、目标执行情况考评等工作。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一、概述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础。
为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二、考核目的1. 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预防生产事故的发生。
2.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促进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
3.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4. 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科学、客观、有效的评价标准。
三、考核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要明确责任主体,明确职责分工,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培训计划等。
3. 安全设施设备:企业要定期维护和检修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转。
4.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企业要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企业要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企业要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故发生时能够有效处置。
7.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追究责任。
四、考核方法1. 考核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 考核周期:安全生产考核周期为一年一次,分为日常考核和专项考核。
3. 考核标准: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包括事故率、隐患整改率、员工安全培训率等指标。
4. 考核方法:安全生产考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定量指标主要通过统计数据进行评估,定性指标主要通过实地检查、访谈等方式进行评估。
五、考核结果1. 考核结果反馈:安全生产考核结果要及时向企业领导和相关部门反馈,明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 整改落实:企业要对考核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并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安全生产问题已经成为各行各业必须重视的事项之一。
为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许多企业都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通过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为其提供可持续改进的指导和支持,同时也能有效地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和指标。
这些标准和指标需要充分考虑到企业实际情况,并结合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以确保考核的客观公正性。
其次是建立考核组织和程序。
企业需要明确责任部门,建立考核组织和程序,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
同时,给予考核人员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考核能力。
再者是实施考核工作。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和整改。
最后是考核结果的运用。
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为企业提供改进管理工作的依据和方向。
通过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地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提升。
同时,也能帮助企业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加以改进和整改。
在当前社会,安全生产问题已成为各行业的热点和难点,而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则是企业应对挑战、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手段之一。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5篇)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一、制度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旨在监督和推动组织全面、合规、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制度内容:1. 考核指标确定:(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情况(2)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3)安全培训的开展情况(4)安全工作措施的执行情况(5)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6)应急预案和演练情况(7)安全生产记录的填写和报送情况2. 考核程序:(1)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和隐患排查,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2)组织安全生产督导员对各部门进行评估。
(3)根据考核结果,对各部门进行奖惩。
(4)按照一定周期,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结果反馈。
3. 考核奖励与惩罚:(1)考核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个人,按照规定进行惩罚,包括扣减工资、工作记录等。
4. 考核结果反馈:(1)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各部门,特别是不合格部门,要求整改并设立整改期限。
(2)通过定期公示,将考核结果向内外部透明化。
三、制度执行:1. 落实考核指标到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责任人。
2. 进行考核需要的收集、整理和记录相关数据和信息。
3. 根据考核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和行动计划,并跟进执行情况。
4. 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考核执行情况,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四、制度审查与修订: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适合组织的实际情况和变化。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二)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也是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保障。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安全,制定了以下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一、考核目标1.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2. 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措施得到有效执行;3. 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4. 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内容1. 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1)公司是否制定了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其公开,以确保所有员工都了解和遵守该制度;(2)员工是否对安全管理制度有充分的理解,并能够正确执行;(3)公司是否定期检查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以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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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T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DT-AH-BS-001-2020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试行)2020-3-1 发布2020-3-1 实施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0 年 3 月 1 日多铜安环〔2020〕16 号发布实施)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日常安全监察考核 (1)第三章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及考评 (2)第四章安全生产奖励 (3)第五章奖惩考核细则 (5)第六章事故调查处理及经济考核 (6)第七章经济处罚程序 (7)第八章附则 (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以及贯彻“五落实、五到位”的基本原则,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安全目标责任和安全监督制度的落实、考核及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保障公司和安全生产及其他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公司和为公司服务企业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3 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监总局令…2015‟第 77 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作出的一系列关于安全工作的决议和规定等制定,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是安全生产考核最终决定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日常安全监察考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及考评、安全生产奖励、奖惩考核细则、事故调查处理及经济考核等考核标准。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含外协单位)。
第五条为加大安全生产奖惩力度,要求全员参与,按一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奖励金,表彰对安全工作有贡献的员工,并鼓励各厂、处、室(以下简称“各部门”)及各工程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先进安全生产激励机制。
第二章日常安全监察考核第六条为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公司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处(以下简称“安环处”)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工作,公司领导和安委会成员及安全管理机构对公司各部门、各外协单位实施日常安全监督监察。
第七条对监察中发现的“三违”行为、对公司有关安全方面制度及要求不落实等,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停岗学习或辞退处理。
第八条各部门应按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未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或私自拆除、改造、破坏安全设备设施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九条各部门应按照“7S”管理规范作业现场环境,未达到标准要求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十条各部门应按“五同时”的要求做好安全工作,未按照“一岗双责”履行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职责,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做好公司相关安全文件、会议的贯彻落实工作,未按要求执行、开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或到期未反馈、反馈弄虚作假、隐患重复出现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为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奖惩力度,出现“三违”行为按照《日常安全监察考核细则》(详见附表 1)进行考核。
第三章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及考评第十四条公司每年与各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未达到责任目标的部门考评不得在B 级以上,相关责任人当年考评不得在B 级以上,取消年度评先进资格,一年内取消晋升晋级资格。
第十五条公司每季度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比,对安全指标较好的部门,从安全专项奖励中提取进行奖励。
第十六条为体现安全生产考评的合理性,根据各部门作业场所风险大小、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数量,将风险级别分为3 个等级,公司将根据风险级别的不同进行安全生产考评。
第十七条公司与外协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明确施工企业发生工亡事故的承担经济责任。
对每个外协单位当年内发生工亡事故的,核减违约金并下浮工程结算单价,违约金及下浮单价按照以下原则:1.发生重伤事故、新增职业病例,承担违约金10 万元×重伤(新增职业病例)人数。
2.工亡 1 人或一次性重伤 3-5 人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承担违约金 20 万元,同时,本年度工程结算单价下浮 1;本年度第 2 次发生工亡 1 人或一次性重伤 3-5 人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承担违约金 40 万元,同时,本年度工程结算单价下浮 2。
3.当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累计工亡2 人或一次性重伤6-9 人的,业主单位终止其承包合同,且不予补偿,并责令外协单位无条件退场。
第四章安全生产奖励第十八条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坚持矿山安全生产、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各部门风险大小等级的不同进行安全生产考评。
分配原则如下:1.各部门安全生产奖励实行每月百分制,采取“月考核、季度兑现”,考核细则详见《部门日常考核细则》(附表 2)序号职务职务系数安全系数1 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环总监10 2.22 分管采厂、选厂、基建处、机电工程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8 23 分管其他部门副总经理 6 1.64 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采厂厂长、选厂厂长、安环处长、基建处洞采处长、采选安环基建洞采厂处分管安全副职(助理)、基建处处长5 1.65 采厂副厂长、选厂副厂长、机电处处长、安环处副处长、基建处副处长(井巷) 4 16 采厂主任、选厂主任、基建处副处长、机电处副处长、安环处科(副科)级、基建处安环、井巷科(副科)级 3.5 17 采厂副主任、选厂副主任、其他职能部门处(副处)级、基建处其他科(副科)级、机电处科级、车队科级、重机科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 18 采厂班长、选厂班长、水暖科班长、基建处现场管理、车队副科级、重机副科级、驾驶员、机电处处副科级、电工、设备管理、维修人员、供销处装卸工、化验室科级、测量科级2 19 采厂员工、选厂员工、职能部门科(副科)级、化验室副科级、测量科副科级、化验人员、测量人员、司炉工 1 110 职能后勤人员、其他人员0.5 13.安全奖提取及分配原则(1)根据关于印发《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试行)的通知(紫金综…2018‟33 号),B 中等风险类:以机械化为主的露天矿山和地下开采矿山、冶炼化工生产企业、运输企业,按工资预算总额的6比例提取,安全(含设备安全)、环保、治安消防奖励年度总额420万元,安全(含设备安全)、环保、治安消防分配比例 6:2:2,即安全(含设备安全)奖励 63 万元/季度,其中 58 万元作为基础安全奖,5 万元作为专项安全奖。
(2)安全奖金=奖金基数*职务系数*安全系数-部门考核金额。
(3)安环处根据员工考核系数进行总额分配,各部门根据核发总额,按《全员安全积分制考核管理办法》及员工日常安全绩效为依据,制定本部门《安全奖分配明细》,每月底报至安环处审核、汇总。
第十九条公司外协采剥单位,提取合同总金额的 1.6作为安全环保专项奖,实现“季度考核,季度兑现”,具体如下:1.奖励条件:各单位加大安全生产基础投入,保证安全技术装备等设备设施齐全、有效,且在当季度内未发生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2.公司财务处根据安环处考核结果,季度兑现外协采剥单位安全环保专项奖励。
第五章奖惩考核细则第二十条安全事故具体考核细则如下:1.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 万元以上的,取消责任部门当季度安全奖,扣除安环处当季度安全奖20,发生轻伤事故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 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的视情节扣除责任部门月度安全奖10-30。
发生轻微伤事故、未遂事故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 万元以下的扣除责任部门月度安全奖10。
2.发生设备特大事故,造成全车间或联动机组停产 5 天以上或设备修复费用 50 万元以上的取消责任部门当季度安全奖。
3.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造成联动机组或生产系统停产 48 小时以上 72 小时以下或主要设备单机停产 72 小时以上 120 小时以下或设备修复费用30 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的扣除责任部门当季度安全奖50。
4.发生较大设备事故,造成联动机组或生产系统停产 24 小时以上 48 小时以下或主要设备单机停产 48 小时以上 72 小时以下或设备修复费用 10 万元以上30 万元以下的扣除责任部门月度安全奖100。
5.发生一般设备事故,造成联动机组或生产系统停产 24 小时以下或主要设备单机停产 48 小时以下或设备修复费用 10 万元以下的扣除责任部门月度安全奖30。
6.迟报、谎报事故的按事故责任 1.5 倍处罚,瞒报事故的按按事故责任 2 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日常安全奖励细则如下:1.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或管理方案等被公司采纳或实施,效果显著的,奖励个人 500-10000 元。
2.在抢险救援中,做到迅速、果断、正确,避免事故扩大、降低经济损失的,奖励个人 500-10000 元。
3.对改善劳动环境,消除尘、毒和噪声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提出可行的技术改进措施的,奖励个人 500-10000 元。
4.安全工作突出,得到公司领导或上级单位表扬的一次奖励个人500-10000 元。
5.对检举损坏现场安全设施的人员给予个人安全设施损坏罚款金额50的奖励。
6.对日常检查中发现制止“三违”行为的人员给予个人罚款金额 50的奖励。
第六章事故调查处理及经济考核第二十二条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主管单位按“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有关人员连带”,“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伤害程度违章造成他人伤害违章造成本人伤害班组长正副科级助理级部门副职(主管)部门正职分管安全副职轻微伤未遂事故1000元1000元800元700元600元500元轻伤事故2000元2000元1600元1400元1200元1000元第二十三条公司外协采剥单位,提取合同总金额的 1.6作为安全环保专项奖,实现“季度考核,季度兑现”,具体如下:1.奖励条件:各单位加大安全生产基础投入,保证安全技术装备等设备设施齐全、有效,且在当季度内未发生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2.公司财务处根据安环处考核结果,季度兑现外协采剥单位安全环保专项奖励。
第二十四条根据管理责任大小,相关责任人(领导)应承担的责任:1.部门专职安全员按班组长的20处罚。
2.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100 万元以上安环处负连带责任,安环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责任部门正职20进行处罚,正副科长按责任部门正职40进行处罚,副处长按责任部门正职60进行处罚,处长按责任部门正职80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