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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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是指高等学校内部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的体系,包括会计核算、内部控制、预算管理、财务报告等方面的制度。

具体来说,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应该包括以下方面:一、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财务管理的基础。

为了保证准确记录学校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高等学校应该建立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应该包括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产清查等内容。

要求显著标明会计期间,任何单证不得涂改、重用及追加,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必须实现科学、合理、准确、及时的编制和披露。

二、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旨在保护学校财务纪律和用人单位的利益,防止财务管理漏洞和失误。

高等学校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对财务管理程序、人事机构和资金的监管、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对于财务管理不善、违反规定的人员,应该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三、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是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旨在规范资金预算、执行、控制、监督的全过程。

高等学校应该建立起预算编制、报批、执行、实施、监督和审计等相关程序。

应该要求健全的预算细则和财务监督程序,同时需确保预算计划与其他管理规定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加强资金统筹和监督,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合规。

四、财务报告制度高等学校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财务管理法规和规定编制财务报告,进一步公开校内的经济活动,保证事实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在财务报告核算过程中,应保证真实性、可靠性、合法性及独立性,遵循基本会计原则。

在向内外部用户、利益相关者提供财务报告信息时,必须事先经过审计、核实过的财务报告,报告内容使用详细易懂的语言,需要满足用户不同的信息需求,保障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益。

综上所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是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必要和基础。

高校应该建立和健全以上四个方面的制度,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并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格惩处。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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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是指规范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决策和监督活动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以确保高等学校财务活动的合理、透明和高效进行。

一个优秀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不仅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还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进行细化和完善。

以下是一个优秀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基本内容。

1.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建立财务管理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和权责,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分工化和协作化。

2.预算编制和控制:制定年度预算,包括经费分配、项目投入、收入计划等,实现财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监督控制。

3.资产管理和核算: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登记、入库出库、盘点验收等,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准确核算。

4.收入管理和核算:制定收入管理办法,包括学费、科研经费、捐赠款等,确保收入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5.支出管理和核算:建立支出管理制度,包括经费报销、财务审批、合同管理等,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6.财务报告和审计: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接受内、外部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和及时性。

7.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包括财务流程、权限责任、审计监督等,实施风险管理和防控措施。

8.财务人员培训和考核:对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会计和财务管理能力,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其主动性和创造性。

9.监督和问责机制:建立内外部监督机制,包括学校领导、校董会、监察部门等,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10.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包括财务系统、电子发票、数据备份等,提高信息处理效率和安全性。

一个优秀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应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透明和高效进行。

同时,制度的执行也需要学校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共同努力,确保制度的落地和执行效果。

只有健全的会计制度才能为高等学校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简介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是指高等学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财务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编制的财务管理规程和程序的总体框架,包括高等学校的财务预算、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财务分析、内部控制等各个方面。

本文将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的几个关键方面进行介绍和解析。

财务预算高等学校财务预算是指在财务管理部门的统筹下,对高等学校在未来某一段时间内的经济活动进行预测和规划,并对相应的收入、支出、财务状况、资产负债表等进行编制的一种财务管理工具。

财务预算的编制是高等学校实现财务管理目标和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高等学校的财务预算应当全面、准确、科学、合理。

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投资预算、现金流量预算、总预算等方面。

另外,财务预算应当紧密结合高等学校的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坚持量化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合理、可行的预算目标,增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会计核算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是指对高等学校经济活动的全部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等进行记账、分类、汇总、核算、调整和监督的过程。

会计核算是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反映高等学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风险。

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会计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实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应当建立和完善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严格实行会计审核、会计监督等措施。

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正确性,提供科学、及时、有效的财务信息支持高等学校的决策过程。

财务报告高等学校财务报告是高等学校会计核算的结果,反映高等学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风险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

高等学校财务报告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会计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实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保证财务信息的科学和可靠。

高等学校的财务报告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基本财务报表,同时应当拓展内容,增加补充报表和分析报告,确保财务报告能够满足高等学校多元化的信息需求。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_试行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_试行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等学校的财务管理日益重要。

为规范高等学校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规,结合我国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试行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独立学院以及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

二、会计核算原则1. 坚持真实性原则:会计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高等学校的经济业务活动。

2. 坚持合法性原则:会计工作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性。

3. 坚持一致性原则: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4. 坚持可比性原则:会计信息应当便于不同单位、不同时期之间的比较。

5. 坚持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应当予以充分估计。

6. 坚持重要性原则:会计信息应当突出反映高等学校经济业务活动的重点。

三、会计科目及核算方法1. 会计科目设置:按照财政部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置,并根据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核算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

四、会计凭证及账簿管理1. 会计凭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经济业务进行凭证管理。

2. 会计账簿:按照会计科目设置账簿,实行复式记账。

五、财务报表编制及分析1. 财务报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2. 财务分析:对财务报表进行综合分析,为高等学校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六、内部审计及监督检查1. 内部审计: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监督检查: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高等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财政部所有。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试行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高等学校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高等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

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

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1. 引言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是指在高等学校内部规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制度,旨在确保高等学校的财务活动合规、透明和高效。

高等学校作为一种特殊的机构,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对于保障高等教育质量、提高学校绩效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和解读。

2. 财务管理高等学校的财务管理面临诸多挑战,包括高校经费不足、资金分配不均等问题。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高等学校来说至关重要。

2.1 财务管理目标对于高等学校而言,财务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和利用,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活动;•提高学校的财务效益和绩效;•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和风险控制。

2.2 财务管理流程高等学校的财务管理流程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申请、审批和执行、财务报告等环节。

每个环节都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进行操作。

•预算编制:高等学校每年都需要进行预算编制,包括预计的收入和支出。

编制过程中需要参考前期财务报告和相关指标,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

•资金申请:各个部门或单位需要根据实际需要,提交资金申请。

申请内容需要详细说明资金用途、金额和计划时间等。

•审批和执行:各级财务部门对资金申请进行审批,并在批准后实施。

审批时需要参考预算和相关指标,确保资金分配合理。

•财务报告:高等学校每年都需要编制财务报告,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开披露财务状况。

报告中需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内容。

3. 会计核算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是指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登记、分类、汇总、报告和分析的过程。

会计核算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准确地了解学校的财务状况,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1 会计核算主体高等学校的会计主体包括财务部门、各个部门或单位。

财务部门负责全校的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各部门或单位负责提供相关的会计数据和凭证。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高校的规模越来越大,财务管理变得更加复杂,因此高校会计制度的建设非常重要。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是指为适应高校的管理需要,规范高校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相关制度。

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重要性1. 规范财务管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能够规范高校的财务管理,明确会计核算的流程和方法,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 保障财务安全: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可以提高高校财务管理的安全性,防止财务风险的产生,保障校园资金的安全稳定。

3. 加强内部控制: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可以加强财务内部控制,防止财务失控和财务违纪行为的发生,维护高校财务的健康运行。

4. 提高财务效率:制定科学的会计制度可以提高高校财务管理的效率,减少重复劳动,提高财务决策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内容1. 会计核算制度:明确高等学校会计核算的对象、科目和程序,规定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核流程,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 财务预算制度:建立高等学校财务预算制度,明确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流程和方法,确保财务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 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收支管理、会计报告等方面的制度,规范高校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

4. 财务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监督机制,明确财务监督的责任和权限,加强对高校财务运行的监督和检查。

5. 财务制度执行和监督:明确高校财务制度执行的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财务制度的有效执行和监督。

四、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建设与管理1. 制度建设:高等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身的会计制度,参考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政策,确保会计制度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2. 培训与宣传:高校应加强对会计制度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工作人员的会计专业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确保会计制度的正确执行。

3. 监督与评估:高校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高等学校会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高等学校的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障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会计组织机构与职责1. 会计组织机构学校设立会计部门,负责全校的会计核算、财务分析和监督工作。

2. 会计岗位职责(1)会计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会计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及时。

(2)会计人员负责具体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工作。

三、会计核算与监督1. 会计核算(1)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2)会计核算应按照财政部颁发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进行,采用借贷记账法。

(3)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应按规定保存,不得随意销毁。

2. 财务监督(1)会计部门对全校经济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

(2)加强对预算执行、资金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督。

(3)对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四、财务报表与分析1. 财务报表(1)会计部门按照规定编制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

(2)财务报表应真实、全面地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财务分析(1)会计部门定期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2)对重大经济事项进行专项分析,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五、预算管理1. 预算编制(1)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发展需要,编制年度预算。

(2)预算编制应遵循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

2. 预算执行(1)学校各部门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2)会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六、资产管理1. 固定资产管理(1)学校对固定资产实行分类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2)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应按规定程序进行。

2. 流动资产管理(1)学校加强对流动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流动性。

(2)加强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的管理,降低坏账损失。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开展教育活动
除了培训,还可以通过开展教育活动,如组织研讨会、讲座等,促进相关人员之间的交流和经验分享 ,加深对新制度的理解和掌握。
实施技术支持和指导
提供技术支持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实施需要相应的 技术支持,如信息系统升级、会计软件 更新等,确保新制度的顺利运行。
VS
加强指导
在实施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过程中,需 要加强指导和管理,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 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新制度的顺利实 施和有效运行。
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强化会计科目设置
新会计制度要求高校对会计科目 进行更加详细和科学的设置,确 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完善财务报表体系
新会计制度要求高校编制更为完 整的财务报表体系,包括资产负 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 等,以满足各方面信息使用者的
需求。
对高校财务报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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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在开展新旧制度衔接工作时,该高校 总结了以下经验教训:首先,要充分 认识到新旧制度之间的差异和联系, 做好科目的转换和衔接工作;其次, 要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确保新制度的顺利实施;最后,要加 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 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该高校的新旧制度衔接经验教训总结 为其他高校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同时,该高校的做法也体现了财务 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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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类科目变化
增加了“累计盈余”科目,用于核算高 等学校历年实现的盈余扣除盈余分配后 滚存的金额,以及因无偿调入调出资产 产生的净资产变动额。
增加了“专用基金”科目,用于核算高等学 校按比例提取或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 产,包括学生奖助学金、学科建设基金等。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 )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1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结合《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

三、高等学校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高等学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六、高等学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高等学校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因没有相关业务不需要使用的会计科目可以不设;在不影响账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本制度规定以外的明细科目、减少或合并本制度规定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高等学校不得打乱重编。

(三)高等学校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七、高等学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一)高等学校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二)高等学校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

高等学校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高等学校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篇一: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通知】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高等学校经济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结合新修订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我部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财预字〔1998〕105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篇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高等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

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五条高等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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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财务报表格式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高等学校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依照执行。

三、高等学校会计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基础。

四、高等学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五、高等学校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以及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高等学校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高等学校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六、高等学校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格式和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高等学校财务报表是反映高等学校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及预算执行结果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预算收支表、基建投资表以及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分为年度财务报表和中期财务报表。

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编制的财务报表称为中期财务报表。

年度财务报表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要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财务报表必须经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七、高等学校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档案管理、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以及相关会计基础工作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八、本制度自2010年×月×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主要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1001 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的库存现金。

二、高等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从银行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按照实际存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三)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照支出凭证所记载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的现金,借记本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四)因开展业务等其他事项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因购买服务或商品等其他事项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高等学校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收据副联编制“现金收入日报表”,送会计部门的出纳员核收;或者将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收据副联、“现金收入日报表”和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一并交会计部门的会计员核收记账。

五、有外币现金的高等学校,应分别按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外币现金业务的处理,具体参见“银行存款”科目的相关规定。

六、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一)尚未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缺的,按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现金溢余,按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二)上述现金短缺或溢余查明原因后,作如下账务处理:1.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负责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2.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高等学校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二、高等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进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核算,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财政拨款”、“基建拨款”、“财政调剂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财政返还教育收入”、“科研业务收入”等有关科目。

(二)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库存现金”、“应付账款”、“教学支出”、“科研支出”、“行政支出”、“财务费用”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高等学校发生外币业务的,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

会计期末,各种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应当按照期末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

调整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一)以外币购入物品、设备、服务等,按照购入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支付的外币或应支付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固定资产”、“存货”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

(二)以外币收取相关款项等,按照收入确认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收取的外币或应收取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贷记“应缴非税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三)发生外币兑换业务时,如为购入外币,按照购入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购入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的外币账户,按照实际支付的人民币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的人民币账户,两者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等科目;如为卖出外币,按照实际收到的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的人民币账户,按照卖出当日的汇率将卖出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的外币账户,两者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等科目。

(四)会计期末,根据各外币账户按期末汇率调整后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货币资金或应收应付科目,贷记或借记“财务费用”科目。

五、银行存款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日期和依据分别如下:(一)采用支票方式。

收款单位对于收到的支票,应填制进账单,并连同支票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给收款单位的收款凭证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或根据由签发人送交银行支票后,经银行审查盖章转来的收款凭证联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付出的支票,应根据支票存根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

(二)采用汇兑结算方式。

收款单位对于汇入的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汇出的款项,应在向银行办理汇款后,根据汇款回单编制付款凭证。

(三)采用银行汇票方式。

收款单位应当将汇票、解讫通知和进账单送交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应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

如有多余款项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款时,应根据银行的多余款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四)采用银行本票方式。

收款单位按规定受理银行本票后,应将本票连同进账单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给收款单位的收款凭证联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填送“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后,根据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

收款单位因银行本票超过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交回本票和填制的进账单,经银行审核盖章后,根据银行退回收款单位的收款凭证联编制收款凭证。

(五)以现金存入银行,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交款回单及时编制现金付款凭证,据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向银行提取现金,根据支票存根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据以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

(六)收到存款利息,根据银行通知及时编制收款凭证。

六、高等学校应当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及币种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度终了,高等学校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高等学校实际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高等学校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的、尚未动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等科目。

(二)购买物品、固定资产、服务等支用额度时,借记“存货”、“固定资产”、“教育支出”、“科研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向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年度终了,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高等学校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拨款”等科目。

高等学校依据下年度年初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相关恢复额度的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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