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会计准则下商业银行主要业务核算-贷款业务的核算
《贷款业务的核算》课件

贷款业务核算的流程
1
贷款审批
2
银行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资金状况等进
行审批,审核贷款申请的可行性。
3
贷款管理和监管
4
银行对贷款进行管理和监管,包括还款 管理、风险管理等。
贷款申请
客户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填写相关申 请表格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贷款发放
银行根据审批结果向客户发放贷款,并 签订相关合同。
贷款业务核算的挑战与应对措施
利率风险
利率波动可能导致资 产负债管理失衡,银 行需要采取有效的利 率风险管理措施,例 如利率互换、期货等。
信用风险
贷款违约可能对银行 造成损失,银行需要 加强风险管理,例如 建立风险管理模型, 实行分散化风险管理 等。
法律风险
贷款业务涉及法律规 定,银行需要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例 如要求保证人提供足 够的担保等。
• 何红丽.商业银行贷款模式与风险管理.商业研究,2009(09):16-18. • 曹倩.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江苏金融,2016(08):61-62. • 蒋崇禄.贷款业务的流程设计及风险控制.企业技术创新,2020,16(04):191-192.
定义
贷款业务核算是对银行贷款业务进行的核算和 管理。
目的
确保贷款业务的合规和安全,优化业务流程, 提高效率。
贷款业务核算的内容
贷款的计息方式
包括简单利息、复利、等额本金 还款等方式。
贷款的还款方式
包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一次 性还本付息等方式。
贷款的风险管理
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市场 风险和法律风险管理。
其他风险
贷款业务还有其他风 险,如经营风险、流 动性风险等等,银行 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应 对风险。
银行会计之贷款业务的核算

银行会计之贷款业务的核算一、引言贷款是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贷款是重要的资产项目之一。
因此,正确的核算贷款业务对于银行的财务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银行会计中贷款业务的核算问题,包括贷款的分类、计提利息、考核准备金和坏账准备金等。
二、贷款的分类根据贷款的性质和形式,贷款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个人贷款: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
2.企业贷款:向企业提供的贷款,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投资性贷款等。
3.房地产贷款:用于购房或房地产开发的贷款。
4.农村信用贷款:向农村居民或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的贷款。
不同类型的贷款在核算上可能有一些差异,银行会计人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区分。
三、计提贷款利息贷款的核算中,计提贷款利息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计提贷款利息的公式为:计提贷款利息 = 贷款余额 × 年利率银行每月或每季度需要根据贷款余额和贷款利率计算出应计提的贷款利息,并在贷款利息收入项目下进行登记。
这样能够准确记录已经形成的贷款利息,为后续的收入核算提供依据。
四、考核准备金考核准备金是银行在贷款业务中设置的一个账户,用于应对贷款可能出现的损失。
银行需要根据贷款的风险程度和拖欠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计提考核准备金。
考核准备金的计提公式为:考核准备金 = 贷款余额 × 考核准备金率贷款余额指的是银行的贷款总额,考核准备金率是银行根据经验和风险评估确定的一个比例。
通过计提考核准备金,银行能够更好地应对可能的坏账风险,保障贷款业务的稳健发展。
五、坏账准备金坏账准备金是银行在贷款业务中设立的一个准备金账户,用于弥补可能存在的坏账损失。
银行每年需要根据贷款的风险程度和拖欠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金。
坏账准备金的计提公式为:坏账准备金 = 贷款余额 × 坏账准备金率贷款余额是指银行未偿还贷款的总额,坏账准备金率是银行根据经验和风险评估确定的一个比例。
通过计提坏账准备金,银行能够更好地应对可能的损失,保障贷款业务的安全性。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核算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核算1. 引言商业银行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业务之一是贷款业务。
贷款业务核算是商业银行运营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对于银行的有效风险管理、信贷决策和财务分析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核算的相关内容,包括贷款分类、计提法则、坏账准备金计提和贷款利息收入核算等。
2. 贷款分类商业银行根据贷款对象的不同和风险度的大小,将贷款划分为不同的分类。
目前,商业银行常用的贷款分类方法包括五级分类法和三级分类法。
2.1 五级分类法五级分类法是指商业银行根据贷款偿债能力情况将贷款划分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五个等级。
根据我国银行监管要求,商业银行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提取坏账准备金。
2.2 三级分类法三级分类法是指商业银行根据贷款的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优质类、正常类和次级类三个等级。
与五级分类法相比,三级分类法对贷款质量的要求更为严格。
3. 计提法则商业银行在进行贷款业务核算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则进行计提。
常用的计提法则包括按月计提、按季度计提和按年计提。
3.1 按月计提按月计提是指商业银行每个月按照贷款余额和计提比例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金。
计提比例通常根据贷款风险分类确定,贷款风险越高,计提比例越高。
3.2 按季度计提按季度计提是指商业银行每个季度按照贷款余额和计提比例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金。
与按月计提相比,按季度计提的周期更长,计提比例可能有所调整。
3.3 按年计提按年计提是指商业银行每年按照贷款余额和计提比例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金。
按年计提的周期最长,计提比例也可能有所调整。
4. 坏账准备金计提坏账准备金是商业银行为了应对贷款违约和损失而提前计提的一种准备金。
商业银行在进行贷款业务核算时,需要根据贷款风险分类和计提法则进行坏账准备金的计提。
贷款风险分类越高,计提比例也越高。
通常情况下,商业银行需要按照银行监管机构的要求提取一定比例的坏账准备金,以防止风险的发生并保护银行的财务稳定。
《银行会计》第三章贷款业务的核算

《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 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
• 提出以下“七不准”规定: • 不得以贷转存 • 不得存贷挂钩 • 不得以贷收费 • 不得浮利分费 • 不得借贷搭售 • 不得一浮到顶 • 不得转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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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会计》第三章贷款业务的核算
解释
• 1.不准以贷转பைடு நூலகம்(不得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 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
• (2)商业性贷款与政策性贷款分别核算。
• (3)自营贷款与委托贷款分别核算。
• (4)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当贷款的本金或 利息逾期90天时,应单独核算。
•3.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应当在期末按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 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五、贷款账户的开立手续
•1.贷款账户开立的主要依据是贷款合同和管理行核定的 贷款指标。开销户经办员收到贷款业务部门的“贷款合同 副本”和“核定贷款指标通知”后,认真审查贷款合同与 贷款指标有关内容是否相符,审查贷款种类、级别、主管 部门、累计指标、核定指标等填写是否准确,“核定贷款 指标通知”上是否有信贷部门签章,是否经有关人员签字。
•三、贷款的发放、偿还方式
•1.银行贷款的发放方式
• (1)单位贷款可以分为贷款转存和逐笔核实支付两种。
•①贷款转存,是指借款单位在核定的贷款指标额度内,按合 同规定填制借款转存凭证,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存入在本行开 立的有关存款户;银行按实际转存的贷款和占用时间计收贷 款利息。贷款转存是商业银行支付各项贷款的基本方式。
•2.审查无误后发给借款单位空白印鉴卡一式三联,登记 表外单证登记簿,由借款单位经办人签收。同时,填写表 外科目付出凭证,销记表外科目账。
•3.开户单位按规定填写印鉴卡(账号一栏不填),正面 加盖预留银行印章,背面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后交回开销户 经办员。
贷款业务的核算

贷款业务的核算贷款业务是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也是银行盈利的重要来源之一。
贷款核算是指对贷款业务进行的会计核算工作,其目的是准确记录和反映贷款业务的发生、变动和结果,为银行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贷款业务的核算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贷款准备金核算:贷款准备金核算是指对贷款发放过程中形成的风险进行计量和核算,从而合理评估银行贷款业务的风险水平。
贷款准备金是银行为因贷款业务而可能造成的信用损失而提取的一笔资金,它是一种预防措施,以减少信用风险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贷款准备金核算需要计算每笔贷款的风险权重,并根据相应的风险水平计提相应的准备金。
2. 贷款利息核算:贷款利息是银行通过贷款业务获取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贷款利息核算主要包括对贷款利息的计算、应收贷款利息的确认、贷款利息的支付和税金的核算等。
贷款利息的计算一般是根据贷款金额、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等因素来确定的,通过利息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应收贷款利息确认是指根据贷款利息计算的结果,将应收贷款利息记录到贷款业务的借方账户上。
贷款利息的支付是指银行按照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税金核算则是指根据贷款利息支付的金额,计算相应的税金并进行记账。
3. 贷款风险核算:贷款风险是指在贷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贷款风险核算主要包括对贷款风险的计量和评估、对贷款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对贷款风险的监测和报告等。
贷款风险的计量和评估一般是通过风险测量模型来进行的,如价值-at-risk(VaR)模型、概率模型和模拟模型等。
贷款风险的控制和管理是指银行通过各种措施来减少、避免或转移贷款风险,包括风险分散、风险保险和风险转移等。
贷款风险的监测和报告是指定期对贷款风险进行跟踪和监测,并向管理层提供相应的报告,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贷款业务的核算工作对银行来说至关重要,它能帮助银行全面了解和掌握贷款业务的运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为银行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新会计准则体系下银行贷款核算有关问题的研究

新会计准则体系下银行贷款核算有关问题的研究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中,银行贷款的核算与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目前很多银行业金融机构仍在执行)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
执行新准则,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利润和财务状况将会产生重大影响。
目前,新准则已在上市银行执行,但是由于理解不同、信息技术支持不够、考核和盈余管理的趋动、从业人员素质等各方面因素影响,上市银行在执行上可谓各行其是、各不相同。
本文拟从新旧制度在贷款核算方面的主要差异、执行新准则应考虑的问题、科目设计、主要会计事项处理等方面对新准则体系下银行贷款核算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以期能给大家以借鉴。
一、新旧制度在贷款核算上的主要差异(一)初始计量采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采用摊余成本1.初始计量。
新准则规定:“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而原制度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未作出明确规定,一般而言,原制度下贷款按贷出的实际金额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贷款成本。
2.后续计量。
新准则规定,贷款和应收款项后续应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而原制度规定贷款按实际成本计量。
摊余成本与实际成本并不一样,两者有所区别。
摊余成本是指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以下调整后的结果:(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3)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按新准则规定,“已偿还的本金”是现金流的概念,既包括本金的归还,也包括借款人支付的利息。
“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主要是因为发生的交易费用、溢折价等因素影响,导致两者之间产生差额,此差额应按实际利率法在贷款存续期内予以转销。
《银行会计》第三章贷款业务的核算

贷: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同时,经办行会计部门收到业务部门出具的“担保物、待处理 抵债资产收妥通知书”,在对抵(质)押协议、抵押物权证以 及权利质押的权利凭证审核无误后,登记“质物、抵押物及权 证登记簿”。填制表外科目收入凭证,登记表外科目明细账:
收入:代保管抵押品——××户
2.审查无误后发给借款单位空白印鉴卡一式三联,登记表 外单证登记簿,由借款单位经办人签收。同时,填写表外 科目付出凭证,销记表外科目账。
3.开户单位按规定填写印鉴卡(账号一栏不填),正面 加盖预留银行印章,背面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后交回开销户 经办员。
4.根据贷款合同和指标,确定贷款科目名称,在计算机 开户子系统中将科目号、账号、顺序号、借款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计息标志、利率、逾期利率、核批指标行、贷 款起止日期、扣息户账号等内容输入计算机。如果是单位 分期还款的,应分别开立贷款账户,登记贷款日期及金额。 将计算机生成的贷款户账号填写到印鉴卡各联。
3. 贷款的展期
贷款到期,借款单位如因正当原因不能按期归还 贷款本息,可以申请办理展期手续。贷款展期不办 理转帐手续,只需在原分户账批注展期的起止时间。
每笔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期限,短期贷款不 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 的一半;长期贷款不得超过3年。
三、不良贷款的核算 1. 逾期贷款的核算
借:应收利息——甲工厂户 1 260元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户 1 260元
② 9月10日贷款到期日结计利息时,该笔贷款应计利息为: (200 000元 + 1 260元)×81天×4.5‰÷30 = 2 445.31元 会计部门计算出应计利息后,应编制传票,进行转帐处理。 会计分录: 借:应收利息——应收甲工厂利息户 2 445.31元
贷款业务的核算

贷款业务的核算贷款业务的核算是指对银行或金融机构在贷款发放和贷款管理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和收入进行核算和分析,以确保贷款业务的健康运营和风险控制。
本文将介绍贷款业务的核算流程、核算要素以及核算的重要性和挑战。
一、贷款业务的核算流程贷款业务的核算流程包括贷前核算和贷后核算。
贷前核算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 客户信用评估:通过评估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和担保条件等,确定贷款的可行性和风险等级。
2. 贷款审批:对客户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并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条件。
3. 贷款发放:将贷款金额划入客户的账户,同时记录贷款发放相关的手续费和利息等费用。
贷后核算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 贷款管理:对贷款的账务进行管理,包括还款记录、逾期追踪和催收等工作。
2. 利息计提: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利息计算公式,计提贷款利息,并记录利息收入。
3. 不良资产处理:对出现逾期或不良的贷款进行核销、抵押品处置或起诉等处理。
以上是贷款业务核算的基本流程,不同银行或金融机构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但整体核算流程大致相同。
二、贷款业务的核算要素贷款业务的核算主要涉及以下要素:1. 贷款金额:核算贷款的发放金额,包括本金和手续费等。
2. 利率:核算贷款的利息率,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 期限:核算贷款的期限,包括还款的时间段和还款次数等。
4. 还款记录:核算客户的还款情况,包括准时还款、逾期还款和欠款等。
5. 不良贷款:核算出现逾期或不良的贷款金额,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以上要素是贷款业务核算的重要内容,通过对这些要素的准确核算和分析,可以对贷款业务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
三、贷款业务核算的重要性贷款业务核算在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运营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风险控制:通过对贷款业务的核算,可以及时了解贷款的风险状况,对不良贷款进行处理,减少风险损失。
2. 资金利用效率:核算贷款的利息收入,可以评估资金的利用效益,指导资金的配置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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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会计准则下商业银行主要业务核算-贷款业务的核算“ “ “ “ “第三节贷款业务的核算本节主要介绍新会计准则下贷款业务核算的要求、信用贷款的核算、担保贷款的计算、贷款减值的计算。
一、贷款业务会计核算相关规定(一)新会计准则下会计科目的设置的相关内容,如表1-3 所示。
表 1-3科目名称科目设置具体内容该科目为资产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
商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具有贷款性质的银团贷款、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以及垫款等,在该科目核算;也可单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科目核算。
商业银行接受企业委托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应设置“委托贷款”科目核算。
本科目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该科目为损益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贴现和转贴现融出资金、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利息收入与其他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
期末,应将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该科目为资产类科目,同时也是“贷款”科目的备抵科目,核算商业银行贷款的减值准备。
该科目可按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各项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予以转销,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贷贷款损失准备款”、“贴现资产”等科目。
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该科目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商业银行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贷款损失准备。
该科目为资产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出的资贴现资产金。
本科目可按贴现类别和贴现申请人,分别“面值”、“利息调整”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商业银行办理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融出的资金。
特别关注:“贷款”科目①科目名称有所变化,原金融企业制度主要是按贷款类别设置科目,如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等科目;②“贷款”科目可按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二)新会计准则下贷款业务核算的主要规定1.贷款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贷款初始确认的时点为依据合同要求发放贷款之时,贷款应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且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构成实际利息组成部分。
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贷款新增的外部费用,如办理贷款发生的评估费、咨询费、公证费等。
2.贷款的后续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贷款的后续计量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贷款的后续计量主要包括利息收入的计量和贷款减值的计量。
实际利率,是指将贷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贷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贷款的摊余成本,是指该贷款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3)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3.利息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商业银行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实际利率、摊余成本确认贷款利息收入。
因贷款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相差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4.贷款减值损失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商业银行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贷款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贷款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贷款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主要包括: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其他表明贷款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等。
贷款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贷款的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预计贷款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确定在预计贷款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应当按照该贷款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应当予以扣除)。
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贷款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
对于浮动利率贷款,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利率。
6.贷款减值测试的方法在对贷款减值测试时,应当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贷款,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也可以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在实务中,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单项金额重大的标准。
该项标准一经确定,应当一致运用,不得随意变更。
【特别提示】1.贷款应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且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准则强调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实际利率、摊余成本确认贷款利息收入。
二、信用贷款的核算信用贷款是商业银行仅凭借款人的信誉而发放的,不需要提供担保的贷款。
其会计核算方式有逐笔核贷、存贷合一、定期调整和下贷上转四种。
这里只介绍逐笔核贷核算方式。
逐笔核贷是指借款单位根据借款合同逐笔填写借据,经银行信贷部门逐笔审核,一次发放,约定期限,一次或分次归还的一种贷款核算方式。
1.信用贷款发放的核算审查无误后,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贷款——××贷款——××户(本金)贷:吸收存款一一活期存款——××户”甲银行 5 月 10 日接到开户单位上好公司借款申请,经信贷部门核定,同意贷给该客户期限 6 个月、利率 7.5%的短期贷款 300 000 元,会计部门于 5 月 20 日根据借款凭证编制贷款发放的转账分录。
银行应该如何做账务处理?【解析】5 月 20 日贷款发放的会计分录为:借:贷款一一短期贷款一一上好公司户(本金)300 000贷:吸收存款一一上好公司户3000002.信用贷款利息的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商业银行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与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与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 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科目。
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应收利息——××户借或贷:贷款——××贷款——××户(本金)贷:利息收入——发放贷款【特别提示】如贷款的合同本金与实际支付的金额存在差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科目。
如贷款利息按季计收,则银行在收取贷款利息时,应按计算确定的利息金额,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户贷:应收利息——××户3.信用贷款收回的核算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或提前,以其存款户资金主动归还到期或将要到期的贷款时,应签发转账支票并填写一式四联的还款凭证。
会计部门收到借款人的还款凭证,经审核无误后,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传票各一联,办理转账,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吸收存款贷:应收利息——××户贷款——××贷款——××户(本金)利息收入——发放贷款及垫款户接上例【案例1-7】,上好公司于11月20日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银行应该如何做账务处理?【解析】假设甲银行采取定期收息的方式核算贷款利息,则应于当年6月20日、9月20日和11月20日分别作以下计息分录6月20目利息=300000×7.5%÷12=1875(元)会计分录为:借:应收利息1875贷:利息收入1875借:吸收存款--上好公司户1875贷:应收利息1875 9月20日利息=1875×3=5625(元)会计分录为:借:应收利息5625贷:利息收入5625借:吸收存款--上好公司户5625贷:应收利息5625 11月20日,由于客户当日按期还款,因此可将最后2个月的利息与本金一并收回。
会计分录为:借:应收利息3750贷:利息收入3750借:吸收存款--上好公司户303750贷:贷款--短期贷款--上好公司户(本金)300000应收利息3750【特别提示】1.如借款人分次归还贷款,则应在借据上登记本次还款金额,并结计未归还余额,借据继续保管,待最后一次还清余款时,再将借据注销,退给借款人。
2.若贷款到期,借款人未主动还款,银行应按有关规定主动从借款人存款账户中扣收,并填制两借一贷特种转账传票办理转账。
三、贷款减值的核算1.贷款发生减值的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商业银行确定贷款发生减值的,应当将该贷款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资产减值损失——贷款损失准备金户贷:贷款损失准备——客户贷款户借:贷款——××贷款——××户(已减值)借或贷:贷款——××贷款——××户(利息调整)贷:贷款——××贷款——××户(本金)【特别提示】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贷款的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贷款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实例1-9】甲银行1月1日发放的3年期贷款中,有一客户W公司的贷款本金为2000000元,年利率6.4%。
2010年12月31目,经测试确认该笔贷款已发生减值50000元。
银行应该如何做账务处理?【解析】2010年12月31目,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资产减值损失50000贷:贷款损失准备50000同时,借:贷款——××贷款——W公司(已减值)2000000贷:贷款——××贷款——W公司(本金)2000000【特别提示】已计提减值的贷款,应从“贷款——××贷款(本金)”科目转入“贷款——××贷款(已减值)”科目。
2.计提减值贷款利息的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减值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