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1. 引言房地产管理是指对房地产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以及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房地产法是指对房地产管理进行规范和监督的法律体系。
本文将对房地产法进行复习资料的归纳,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房地产法的核心要点。
2. 房地产法的基本概念2.1 房地产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不动产的总称。
2.2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管理是指对房地产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包括房屋租赁、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等。
2.3 房地产法房地产法是以法律形式对房地产管理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的法律体系。
3. 房地产的权利与义务3.1 权利房地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权利。
所有权:指产权人对房地产拥有完全的支配权。
使用权:指产权人对房地产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其他权利:指产权人对房地产的除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权利。
3.2 义务房地产的义务包括维护房地产的完整、保护房地产的环境以及遵守相关规定和契约等。
4. 房地产的转让与租赁4.1 转让房地产的转让是指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转移。
转让合同:包括买卖合同和赠与合同等。
转让手续:包括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等。
转让费用:包括契税、工本费等。
4.2 租赁房地产的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地产的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支付租金。
租赁合同:包括租赁的期限、租金的金额、租赁的房屋状况等。
租金支付:包括按月支付租金、支付押金等。
租赁违约:包括租赁期限的违约、支付租金的违约等。
5. 房地产的开发与管理5.1 开发房地产的开发是指对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进行合理开发,包括土地开发和房屋开发。
土地开发:包括对土地进行规划、分割和配套建设等活动。
房屋开发:包括对房屋进行设计、施工和销售等活动。
5.2 管理房地产的管理是指对房地产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和监督等工作。
维护保养:包括对房地产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和更新等活动。
房地产法复习资料

1.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建设用地项目不能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A.刘家村乡政府办公楼建设用地B.红门镇水库建设用地C.南山市军事基地通往市区的道路建设用地D.南湖市某私立贵族学校校区用地答案:D2.下列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说法正确的是A.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得直接用于房地产开发B.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转让、出让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可以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C.只要经过村委会的一致同意,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改变土地用途D.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须经人民政府审批答案:AD3.甲企业以出让方式从国家手中获得了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期限为50年,甲企业使用20年后,现在想转让其房地产给乙企业,请问应当符合哪些条件A.按照出让合同,已经全部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且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B.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投资开发总额的15%以上C.乙企业受让这块土地后,使用年限为30年D.乙企业可以和甲企业协商改变这块土地的用途答案:AC4.假设甲企业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在这一土地上建设了一栋办公楼,现将这座大楼抵押给银行,同时出租给乙企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甲企业应当先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的租金予以没收B.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已取得的租金归甲企业,但甲企业应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C.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设立抵押,土地上有房产的,可以抵押房产,房产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一同抵押D.抵押合同有效,银行拍卖房产时,应从拍卖的价款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价款答案:BCD5.2000年1月,甲公司投标取得一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用途为房地产开发,已经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但是甲公司取得土地后,由于业务缩减,该公司希望转让该土地使用权,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A.不可以转让,必须由国家收回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他用地单位再通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B.可以转让,但是甲公司必须完成25%以上的开发投资C.不可以转让,允许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转让国有土地可能造成变相土地买卖,损害国家利益D.可以转让,因为甲公司已经缴纳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作为所有者已经取得了收益,受让者只需再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即可答案:ACD7.下列有关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A.只有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才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B.只有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蔬菜生产基地才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C.农业科研、教学实验田一律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D.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70%以上答案:AC案例1.2002年1月,税务机关对某研究所专家张某2001年度个人收入进行调查,经检查核实张某2002年1~12月份个人所得情况如下:(1)每月取得工资收入1500元,1~12月份共计18000元;(2)5月份向某地矿局提供一项专有技术,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50000元;(3)7月份出版一本专著,取得稿酬12000元;(4)9月份取得省政府颁发的科技发明奖20000元。
[房地产管理]年春房地产法期末复习应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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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年春房地产法期末复习应考指南(4)、《房地产法》期末复习应考指南上的综合练习题该课程是选修课程,没有期末复习指导小册子。
所以,《房地产法》期末复习应考指南上的综合练习题,是重点复习内容。
该课程在期末辅导课上完成后,《房地产法》期末复习应考指南要挂在巴南电大主页上的。
这套综合练习题一个是对平时练习的补充,同时也是对考试内容的补充和强调,一定要引起注意。
并且综合练习习题和答案在后面,大家复习很方便。
5.考试注意事项(1)、一定要每题都答,不能留空白,首先要回答正确、尽量多答,因文字学科即使一时没搞得准确,答了总比不答好一些。
(2)、案例分析的题,一定要联系实际认真分析说明,要尽量多答,千万不能答一点或者一点都不写,否则扣分是比较多的。
(3)、案例题有几个小问的,一定要注意不要答掉,每个问题均要回答。
(4)判断正确与错误题,一定要回答错在什么地方。
(5)、《房地产法》考试试题答题较多,一定要注意把握时间,先易后难,把好得的分先拿到手。
(6)、考试时资料一定要带齐,对教材复习资料一定要熟悉,到时翻查资料可以速度快一些,以节省考试的时间。
第二部分期末复习重点第一章房地产法概述一、重点名词房地产P1房地产法P7房地产法律关系P19二、重点掌握1.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
P9—P142.房地产法的特征。
P7三、一般掌握1.房地产法的体系。
P152.房地产法律关系的特征。
P19第二章房地产权属法律制度一、重点名词房地产权属P31土地使用权P39建筑物区分所有权P45房地产相邻关系P51二、重点掌握1.土地所有权的归属。
P342.房屋共有制度。
P433.房地产相邻关系的处理。
P52三、一般掌握1.房地产权属的特征。
P31____P33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P45___P46第三章房地产开发用地法律制度一、重点名词农用地P73房地产开发用地P73建设用地P73土地使用权划拨P80土地使用权出让P8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P94 二、重点掌握1.农村土地的城市化。
《房地产经营管理》期末复习提纲

《房地产经营管理》期末复习大纲一、考试题型及分数比例1、选择题(20分)2、名词解释(20分)3、判断题(10分)4、简答题(28分)5、问答题(12分)6、计算题(10分)二、主要内容第一章房地产和房地产业1,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是土地、建筑物和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不可分离的部分以及附带的各种权益。
2,物质形态的房地产的构成主要有土地和建成后的物业。
3,建成后的物业指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和相关的场地。
主要分为居住物业、商业物业、工业物业和特殊用途的物业。
4,我国目前的房产所有制主要有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个人所有制三种基本形式,此外还有涉外房产。
5,房地产的特性:房地产位置固定性;房地产的异质性;地产的不可毁灭性;保值增值性;经济寿命的可延续性6,房地产产权是房地产所有制关系在法律上得到确认而形成的权利关系7,在我国地上权就是土地使用权8,房地产业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行业,并由从事以上活动的单位组成。
房地产业包括土地开发、房屋建设、维修和管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房屋所有权的买卖、租赁、产权产籍管理、物业管理、售后服务等。
9,房地产业的特征:房地产业的基础性;房地产业的先导性;房地产业的灵敏性;房地产业是支柱产业;房地产业的风险性。
10,房地产业是支柱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房地产业站有相当的比重,一般为6%~12%。
11,房地产开发用地一般采用两种供应方式:划拨方式和出让方式12,我国新的土地使用制度的内容是:在不改变土地国有的条件下,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有期限的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土地使用权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者,经批准并补交地价款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1,房地产开发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按照使用性质和要求对土地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将农村用地变为城市用地,并在土地上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一种生产性活动。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开发期末复习

一、名词解说1、房地产投资是指人们为实现某种预约的目标,直接或间接地对房地产的开发、经营、管理、服务和花费所进行的投资活动。
2、房地产置业投资是购买物业以知足自己生活居住或出租经营需要,并在不肯意拥有该物业时能够获取转售利润的一种投资活动。
3、居住建筑面积密度:容积率=居住建筑面积/ 居住建筑用地面积。
4、居住建筑密度:指居住建筑对居住用地的覆盖率,即:居住建筑密度=居住建筑基底面积/居住建筑用地面积。
5、偿债保障比率有时也叫偿债能力比率、还本付息比率。
6、房地产开发销售花费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销售房地产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花费,以及专设销售机构或拜托销售代理的各项花费。
7、敏感性剖析是研究和展望项目的主要变量发生变化时,致使项目投资效益的主要经济评价指标发生改动的敏感程度的一种剖析方法。
8、房地产项目的市场剖析是在投资决议确立以前,检查市场状况、认识项目背景资料、辨识投资风险、选择投资时机的过程。
9、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简称REITs)是由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公司负责对外刊行利润凭据,向投资大众筹集资本,而后将资本拜托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投资的开发、管理及将来的销售,所赢利润在扣除一般房地产管理花费及佣金后,由得益凭据拥有人分享。
10、损益均衡比率:它是项目的经营支出与还本付息额之和占潜伏总收入的百分比(也能够当作是物业的盈亏均衡比率)。
11、土地投资折价: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能够来自房地产项目的一个或多个投资者的直接投资。
在这类状况下,不需要筹集现金用于支付土地使用权的获取花费,但一般需要对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
12、所谓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就是把金融机构将其创建的房地产抵押贷款作为担保、自行组归并包装后刊行证券,或直接转售给其余金融机构后再刊行证券的过程及其体制。
二、简答题1、房地产投资剖析要达成的基本任务:1) 为投资者供给投资方向2) 为投资者供给运作方式3) 为投资者展望投资效益4) 为投资者描述风险及供给避险方法。
房地产法期末复习

房地产法期末复习一:名词解释房地产权属:房地产权利的归属,是指房地产权利在主体上的归属状态。
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给其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全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
房地产开发: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的需要,在一定的区域内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土地开发和建筑物建设的活动。
(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预售商品房转让:也称楼花转让、期房转让。
它是指商品房预售法律关系中的购房人将所购买的尚未竣工的商品房在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之间之间、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公民和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及他们与房地产管理机关之间有关土地和房屋权利、义务的争议。
单选: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需满5年。
征收基本农田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开发权期满未开发,无法定情节,收回。
多选二、商品房预售的条件:1、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根据我国《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相应证件及资料。
二:业主的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期末复习资料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第一章房地产经营管理概述1.1 房地产业一、房地产业的概念1、房地产的概念房地产(real estate)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和附着于其上的各种权益(权利)的总和。
土地:是指地球外壳的陆地表面及其地上空间和地下空间,包括土壤、植被、岩石、矿藏、湖泊等。
土地的开发受三大因素的制约:建筑技术土地使用管制土地权利设置及相邻关系建筑物:是指人工建筑而成的物体,包括房屋和构筑物两大类。
房屋:是指能够遮风避雨并供人居住、工作、娱乐、储藏物品、纪念或进行其他活动的工程建筑物,一般由基础、墙、门窗、柱和屋顶等重要构件组成。
构筑物:是指除房屋以外的工程建筑物,人们一般不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如桥梁、水井、隧道等。
房地产权益:包括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
一般地:所有权包括四种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综上所述,我国房地产的整体概念可为:土地建筑物:房屋、构筑物房地产房地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2、房地产业的概念房地产业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行业,它包括土地的开发房屋的建设、维修、管理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划拨、转让房屋所有权的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市场二、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1、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基础性先导性2、房地产是国家的一笔宝贵财富目前我国每年开工面积约4亿平方米,竣工面积约1亿平方米,深圳:开工面积约3千万平方米竣工面积约1.2千万平方米美国:不动产价值占总财富的比例:73.2%土地:占23.2%建筑物:占50%3、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房地产经营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发达国家和地区:10-40%香港40-50%深圳: 约25%提问:什么是支柱性产业?三、房地产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1、承载经济与社会生活;2、提供财政积累;3、充分利用土地资源;4、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5、优化产业结构与消费结构;6、提供大量就业;7、改善居住与生活条件。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期末复习资料

房地产经营及管理(选择,填空20,判断,名解,简答,计算7,论述25)第一章:1.房地产概念:(1)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房地产是指房产及地产的统称,即房屋和土地两种财产的合称,包括建筑在土地上的各种房屋、土地以及及房屋土地有关的权益。
(2)法律权利:寓含于房地产实体中的各种经济利益以及由此形成的各种权利,如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典权、租赁权等。
2.房产和地产之间的联系:从实物形态上看,房产及地产联为一体;从价格构成上看,房产价格、地产价格;从权属关系上看,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是联系在一起的。
区别:地产可以单独存在,房产则不能离开地产而独立存在;地产则没有折旧(使用权摊销),房产有折旧(比较复杂,价值不一定下降);地产价格受地租规律支配,房产价格则决定于建筑价格和土地价格;3.房地产的特性:(1)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2)房地产商品的单一性(3)房地产使用价值的耐久性(4)房地产资源供给的有限性(5)房地产商品的投资大量性(6)房地产整体价值的增值性4.房地产的分类(了解):1、土地的分类☐按开发程度:生地、毛地和熟地。
☐是否具有建筑用途:建筑用地、非建筑用地☐是否及城市经济联系:农村土地、城市土地。
城市用地分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房屋的分类☐按建筑结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和其他结构房屋。
☐按功能用途:住宅、工业厂房和仓库、商场和商业店铺用房、办公用房、宾馆饭店、文体娱乐设施、政府和公用设施用房、多功能建筑(综合楼)等。
•按价格构成:商品房;微利房、福利房、成本价房、优惠价房等•按所有权的归属:公房和私房按照层数: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5. 房地产业是指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企事业群体所组成的行业。
投资开发是基础、经营是实现的策略和过程、管理和服务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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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
(房地产管理)房地产法期末复习资料归纳
房地产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项重要的法律规范,旨在保护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的运作,维护公平、有序、稳定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购房者、卖房者、租房者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对房地产法的重点内容进行归纳,以供期末复习之用。
一、房地产的基本概念和分类
房地产按照所处的地位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和土地上的其他建筑物,如公共设施。
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则指的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包括农民自建住房以及农村集体建设的农民住房。
二、购房合同的成立和履行
房地产市场上购买房屋的常见方式是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必须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购房合同的成立标志着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确立,合同一旦成立,各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购房合同中应包括房屋的基本情况、价格、交付时间和方式、质量标准、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三、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规定和保障
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实施是为了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开发商在开发住房项目之前,应当依法办理预售许可证,并公示相关信息。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当签订预售合同,合同中应包含房屋的交付时间、交付标准、价格等重要条款。
购房者在按时付款的前提下,开发商应按照约定时间和质量交付合格的商品房,并提供有关的法律保障。
四、住房租赁合同的订立和终止
住房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住房租赁合同的订立应当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购房者和承租人应在签署合同前明确租金、租期、履行义务等重要条款。
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应遵守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租金并保持房屋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合同期满或发生变故时,双方应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进行房屋的交割。
五、房地产的行政管理和法律监督
为了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公平和有序,国家设立了相关的部门负责房地产的行政管理和法律监督。
这些部门应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依法处理涉及房地产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保障购房者和承租人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还可以行使刑事打击的职责,保障社会的正常秩序。
六、房地产纠纷的解决方式
在房地产交易中,难免会出现各种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
对于这些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
在选择解决方式时,双方当事人应考虑到时间成本、效果等因素,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适当的选择。
综上所述,房地产法是调整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的重要法律,其中规定了购房合同、商品房预售制度、住房租赁合同等重要内容。
了解并遵守房地产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因此,在日常的房地产交易中,我们应当注重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纠纷的发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房地产法是保障房地产交易公平有序的重要法律。
购房合同、商品房预售制度和住房租赁合同等内容在其中得到规范。
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助于保护个人合法权益和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在日常交易中,我们应注重了解并遵守房地产法规,以避免纠纷发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国家设立相关部门负责房地产的行政管理和法律监督,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处理违法行为,并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对于房地产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或通过仲裁、诉讼途径解决,考虑时间成本和效果等因素进行选择。
最终,遵守房地产法规有利于个人权益保护和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