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WS213-2008)
WS 213—2018丙型肝炎诊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WS213G 2018HIJ(8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03-06发布,2018-08-01实施)关键词:肝炎,丙型;肝炎病毒属;诊断中图分类号:R512.63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1-5256(2018)08-1619-03WS213-2018DiagnosisforhepatitisCNationalHealthandFamilyPlanningCommission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Keywords:hepatitisC;hepacivirus;diagnosisdoi:10.3969/j.issn.1001-5256.2018.08.006收稿日期:2018-06-25;修回日期:2018-06-25。
前言本标准第6章、第8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WS213—2008《丙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
本标准与WS213—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改为《丙型肝炎诊断》;———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修改了流行病学史(见4.1,2008版的3.1);———修改了临床表现(见4.2,2008版的3.2);———修改了病理学检查(见4.4和附录B,2008版的3.4);———修改了诊断原则(见第5章,2008版的第4章);———删除了疑似丙型肝炎病例(见2008版的5.1);———修改了婴幼儿丙型肝炎鉴别诊断(见7.3,2008年版的6.4);———增加了肝脏弹性测定内容(见附录C);———增加了病例报告部分(见第8章和附录D)。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控制所、北京地坛医院、北京大学医学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二医院。
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二O一0年四月目录鼠疫(WS279-2008) (4)霍乱(WS289-2008) (5)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WS286-2008) (6)脊髓灰质炎(WS294-2008) (9)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WS284-2008) (10)甲型H1N1流感(2009年第三版) (12)炭疽(WS283-2008) (12)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WS293-2008) (14)甲型病毒性肝炎(WS298-2008) (19)乙型病毒性肝炎(WS299-2008) (20)丙型病毒性肝炎(WS213-2008) (22)丁型病毒性肝炎(WS300-2008) (24)戊型病毒性肝炎(WS301-2008) (25)麻疹(WS296-2008) (26)流行性出血热(WS278-2008) (27)狂犬病(WS281-2008) (28)流行性乙型脑炎(WS214-2008) (29)登革热(WS216-2008) (30)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WS287-2008) (31)肺结核(WS288-2008) (33)伤寒和副伤寒(WS280-2008) (36)流行性脑脊髓膜炎(WS295-2008) (37)百日咳(WS274-2008) (39)白喉(WS275-2008) (39)新生儿破伤风(WS272-2008) (40)猩红热(WS282-2008) (41)布鲁氏菌病(WS269-2007) (42)淋病(WS268-2007) (43)梅毒(WS273-2007) (45)钩端螺旋体病(WS290-2008) (47)血吸虫病(WS261-2006) (48)疟疾(WS259-2006) (49)流行性感冒 (WS285-2008) (50)流行性腮腺炎 (WS270-2007) (51)风疹 (WS297-2008) (52)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WS217-2008) (53)麻风病 (WS291-2008) (54)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 (WS215-2008) (56)黑热病 (WS258-2006) (58)包虫病(WS257-2006) (58)丝虫病(WS260-2006) (59)感染性腹泻(WS271-2007) (60)手足口病(2009版) (61)鼠疫(WS 279-2008)1 诊断依据1.1 临床表现1.1.1突然发病,高热,白细胞剧增,在未用抗菌药物或仅使用青霉素族抗菌药物情况下,病情迅速恶化,在48h内进入休克或更严重状态。
丙肝诊断标准

丙型病毒性肝炎(WS 213-2008)1 诊断标准1.1 流行病学史1.1.1 曾接受过血液、血液制品或其他人体组织、细胞成分治疗,或器官移植。
1.1.2 有血液透析史、不洁注射史,或其他消毒不严格的有创检查、治疗史,有静脉注射史。
1.1.3 职业供血者,特别是接受过成分血单采回输者。
1.1.4 与HCV 感染者有性接触史,或HCV 感染者(母亲)所生的婴儿。
1.2 临床表现1.2.1 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1.2.1.1 病程在6 个月以内,全身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和右季肋部疼痛或不适等。
1.2.1.2 可有轻度肝肿大、部分患者出现脾肿大;少数患者可伴低热或出现黄疸。
1.2.1.3 部分患者可有关节疼痛等肝外表现发。
1.2.1.4 部分患者可无明显症状和体征。
1.2.2 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1.2.2.1 病程超过6 个月,全身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和右季肋部疼痛或不适等。
1.2.2.2 部分患者可有肝病面容、肝掌、蛛痣及轻度肝、脾肿大。
1.2.2.3 部分患者可无明显症状和体征。
1.2.3 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1.2.3.1 可有全身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和右季肋区疼痛或不适等。
1.2.3.2 可有肝病面容、肝掌、蜘蛛痣及腹壁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及脾脏肿大和脾功能亢进。
1.2.3.3 失代偿期患者可有腹水、肝性脑病及消化道出血史。
1.3 实验室检查1.3.1 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有血清ALT、 AST 升高,部分病例可有血清胆红素升高。
部分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和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患者亦可有ALT、AST 升高。
1.3.2 血清抗-HCV 阳性。
1.3.3 血清HCV RNA 阳性。
1.4组织病理学检查1.4.1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可有小叶内及汇管区炎症等多种病变,其组织学特征包括;a)单核细胞增多症样变,即单个核细胞浸瑞于肝窦中,形成串珠状;b)肝细胞大泡性脂肪变性;c)胆管损伤伴汇管区大量淋巴细胞浸润,甚至淋巴滤泡形成;d)常见界面性炎症。
丙肝诊断及报告标准

44.86 34.34 17.34 17.98 16.84 22.75 22.74
10 0.0107
12 0.0128
12 0.0128
22 0.0233
12 0.0126
9
0.0096
7
0.0074
性别分布:2012年报告的丙肝病例中,男女性别比是 分年龄分布:
2012年各省辖市丙肝报告情况
2006年以来, 丙肝报告发病率一直在全省法定传 染病的前5位;
HCV血清学试验
EIA检测抗HCV、 Immunoblot assay
HCV-RNA定性试验 PCR、TMA
HCV-RNA定量试验PCR、 bDNA
诊断、监测 方法
基因分型
ALT
肝活检
肝纤维化非损伤试验
Nat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 Consensus Development Conference Statement: Management of Hepatitis C:2002-June 10-12,2002
我国HCV流行特点
既往有偿卖血人群的HCV感染率处于较高水平, HIV阳性者中合并较高的HCV感染率。
性传播疾病高危人群的HCV感染率相对不高,但 尚需进一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证实,尤其是经男 男性接触传播HCV的风险尚需深入研究。
HIV阳性者中合并HCV感染比例较高,尤其是经 静脉吸毒和既往有偿采供血感染HIV者,在抗病 毒治疗中应引起重视。
基因1-3型呈全球性分布,其中1a和1b占所有HCV感染 的60%以上。
欧洲、美洲和亚洲的流行株以1型和2型为主;3型主要 流行于东南亚地区;4型主要流行于中东地区;南非以5 型和6型为主。
丙肝诊断及报告标准

丙肝诊断及报告标准一、概述丙肝是一种由丙型肝炎病毒引起的肝炎,其诊断及报告标准对于临床诊断和治疗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涉及诊断标准、病理学诊断标准、病毒学检测标准、血清学检测标准、生化指标检测标准、影像学诊断标准和治疗标准等方面。
二、诊断标准1.病史:有输血史、静脉药瘾史、亲密接触史等;2.症状:包括乏力、纳差、肝区疼痛等;3.体征:包括肝肿大、脾肿大、黄疸等;4.实验室检查:包括肝功能异常、血清丙肝抗体阳性等。
三、病理学诊断标准1.肝组织炎症分级:根据炎症程度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级;2.肝组织纤维化分级:根据纤维化程度分为轻、中、重三级。
四、病毒学检测标准1.丙肝病毒RNA检测:采用聚合酶链反应(PCR)方法检测血清中丙肝病毒RNA;2.丙肝病毒抗体检测:采用免疫荧光法(IF)检测血清中丙肝病毒抗体。
五、血清学检测标准1.肝功能检查:包括血清总蛋白、白蛋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等;2.血脂检查:包括血清胆固醇、三酰甘油等。
六、生化指标检测标准1.血糖:正常范围在3.9-5.5mmol/L;2.尿素氮:正常范围在1.7-7.1mmol/L;3.肌酐:正常范围在44-133μmol/L;4.尿酸:正常范围在150-440μmol/L;5.电解质:包括钾、钠、氯、钙等。
七、影像学诊断标准1.B超:显示肝脏、胆囊和脾脏的病变情况;2.CT:显示肝脏、胆囊和脾脏的病变情况,特别适合于肝占位性病变的诊断;3.MRI:对肝脏、胆囊和脾脏的病变诊断准确性更高,特别适合于肝脏肿瘤的诊断。
八、治疗标准1.药物治疗:使用抗病毒药物如干扰素、利巴韦林等;2.手术治疗:对于严重的肝损伤或肝肿瘤,考虑手术治疗;3. 营养支持: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等营养素;3.避免诱发因素:如戒除烟酒、避免肝毒性药物等。
九、预防措施1.避免接触感染源;2.注意个人卫生,避免血液传播;3.接种丙肝疫苗。
十、建议进一步检查或随访1.对于未确定诊断的患者,建议进一步检查;2.对于已治疗的患者,建议定期随访和检查,以确保疾病的治疗效果。
丙肝临床诊断诊断标准

丙肝临床诊断诊断标准
丙肝临床诊断的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丙肝病毒感染的证据:通过检测丙肝病毒核酸或特异性抗体来确认丙肝病毒感染。
2. 血清标志物:检测血清中的丙肝病毒相关标志物,如丙肝病毒抗体、丙肝病毒核心抗原(HCV核心抗原)、丙肝病毒相关免疫球蛋白M(HCV IgM)等。
3. 肝功能检查:通过检测肝功能指标,如肝酶、胆红素、血清谷丙转氨酶等,来评估肝脏受损程度。
4. 肝脏影像学检查:通过超声、CT、MRI等影像学检查方法来评估肝脏病理改变,如肝脏纤维化、肝硬化等。
根据以上的临床表现和检查结果,医生可以综合判断丙肝的诊断。
需要注意的是,丙肝的确诊还需要排除其他可能引起肝功能异常的病因,如酒精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病等。
因此,在实际临床工作中,医生通常会综合考虑患者的病史、体征、实验室和肝脏影像学检查结果等多方面的信息进行诊断。
丙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

丙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丙型病毒性肝炎(HCV)是一种由丙型肝炎病毒引起的肝炎,它是一种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
丙型病毒性肝炎的诊断对于患者的治疗和预后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丙型病毒性肝炎的诊断标准,希望能够为临床医生提供一些参考。
一、临床表现。
丙型病毒性肝炎的临床表现多样,包括乏力、食欲不振、黄疸、腹胀、腹痛等。
部分患者可能没有明显的症状,因此容易被忽视。
对于有临床症状的患者,应该高度怀疑丙型病毒性肝炎的可能性。
二、实验室检查。
1. 血清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测。
对于疑似丙型病毒性肝炎的患者,首先应该进行血清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测。
阳性结果提示曾经感染过丙型肝炎病毒,但并不能确定是否为慢性感染。
2. 血清丙型肝炎病毒RNA检测。
若抗体检测结果阳性,还需要进行血清丙型肝炎病毒RNA检测,以确定是否存在病毒慢性感染。
若RNA检测结果阳性,表明患者存在丙型病毒性肝炎的慢性感染。
3. 肝功能检查。
肝功能检查是诊断丙型病毒性肝炎的重要指标之一,包括血清谷丙转氨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总胆红素等指标。
肝功能异常提示肝脏受损,结合临床表现和病毒学检测结果,有助于诊断丙型病毒性肝炎。
4. 肝脏影像学检查。
肝脏影像学检查如B超、CT、MRI等有助于评估肝脏的形态结构和病变情况,对于判断肝脏病变的性质和范围有一定的帮助。
5. 肝组织病理学检查。
对于确诊有困难的患者,可考虑行肝穿刺活检,通过病理学检查确定肝脏组织的病变情况,对于明确诊断有一定的帮助。
三、诊断标准。
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和肝脏影像学检查等综合情况,结合以下诊断标准可对丙型病毒性肝炎进行诊断:1. 血清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测阳性;2. 血清丙型肝炎病毒RNA检测阳性;3. 肝功能异常,如ALT、AST升高,总胆红素升高;4. 肝脏影像学检查提示肝脏病变;5. 肝组织病理学检查显示肝脏组织病变。
综上所述,丙型病毒性肝炎的诊断需要综合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等多方面的信息,通过严谨的诊断标准进行判断。
常见传染病诊断标准

戊肝流行 区出差、 旅行史
WS
4
1.2 临 床 表 现
戊肝 WS 301-2008
1.2.1 无其他原因可解释的持续乏力、食欲减退或其他消化道症 状和(或)肝肿大伴有触痛或叩击痛。 1.2.2 尿黄、皮肤巩膜黄疸,并排除其他疾病所致的黄疸。
1.2.3 肝衰竭患者表现为乏力、消化道症状、黄疸等临床表现进
1.1.4 与HCV 感染者有性接触史,或HCV 感染者(母亲)所生的婴儿。
WS
3
1.2 临 床 表 现
丙肝 WS 213-2008 1.2.1 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 1.2.1.1 病程<6个月,全身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和右季肋部疼痛或 不适等。 1.2.1.2 可有轻度肝肿大、部分患者出现脾肿大;少数患者可伴低热 或出现黄疸。 1.2.1.3 部分患者可有关节疼痛等肝外表现。 1.2.1.4 部分患者可无明显症状和体征。 1.2.2 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 1.2.2.1 病程>6个月,全身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和右季肋部疼痛或 不适等。 1.2.2.2 部分患者可有肝病面容、肝掌、蜘蛛痣及轻度肝、脾肿大。 1.2.2.3 部分患者可无明显症状和体征。
传染期:潜伏期后半段最高--黄疸后几天(不超过1W,无
黄疸病人转氨酶活性达高峰时)
多数病例为无症状或轻型病例,无慢性感染者。
HAV IgM抗体阳性或双份血清IgG抗体4倍以上升高可诊断。
WS
1
1.1 流 行 病 学 史
甲肝 WS 298-2008
发病前2 周~7周内有不洁饮食史或不洁饮水史; 与甲型肝炎急性患者有密切接触史;或当地出现
戊肝 WS 301-2008
临床诊 断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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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WS213-2008)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丙型病毒性肝炎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和鉴别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丙型病毒性肝炎的诊断、报告。
2缩略语HCV:丙型病毒性肝炎病毒抗-HCV:抗丙型病毒性肝炎病毒抗体HCV RNA:丙型病毒性肝炎病毒核糖核酸RT-PCR:逆转录聚合酶链反应EI.ISA: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IA:酶免疫检测AL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S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B超:腹部超声显像CT:计算机断层扫描MRI:磁共振成像3诊断依据3.1流行病学史3.1.1曾接受过血液、血液制品或其他人体组织、细胞成分治疗,或器官移植。
3.1.2有血液透析史、不洁注射史,或其他消毒不严格的有创检查、治疗史,有静脉注射毒品史。
3.1.3职业供血者,特别是接受过成分血单采回输者。
3.1.4与HCV感染者有性接触史,或HCV感染者(母亲)所生的婴儿。
3.2临床表现3.2.1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3.2.1.1病程在6个月以内,全身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和右季肋部疼痛或不适等。
3.2.1.2可有轻度肝肿大、部分患者可出现脾肿大;少数患者可伴低热或出现黄疽。
3.2.1.3部分患者可有关节疼痛等肝外表现。
3.2.1.4部分患者可无明显症状和体征。
3.2.2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3.2.2.1病程超过6个月,全身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和右季肋部疼痛或不适等。
3.2.2.2部分患者可有肝病面容、肝掌、蜘蛛痣及轻度肝、脾肿大。
3.2.2.3部分患者可无明显症状和体征。
3.2.3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3.2.3.1可有全身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和右季肋部疼痛或不适等。
3.2.3.2可有肝病面容、肝掌、蜘蛛痣及腹壁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及脾脏肿大和脾功能亢进。
3.2.3.3失代偿期患者可有腹水、肝性脑病及消化道出血史。
3.3实验室检查3.3.1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有血清ALT、AST升高,部分病例可有血清胆红素升高。
部分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和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患者亦可有ALT、AST升高。
3.3.2血清抗-HCV阳性。
3.3.3血清HCV RNA阳性。
3.4组织病理学检查3.4.1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可有小叶内及汇管区炎症等多种病变,其组织学特征包括:a)单核细胞增多症样病变,即单个核细胞浸润于肝窦中,形成串珠状;b)肝细胞大泡性脂肪变性;c)胆管损伤伴汇管区大量淋巴细胞浸润,甚至有淋巴滤泡形成;d)常见界面性炎症。
3.4.2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组织中常可观察到不同程度的界面炎、汇管区淋巴浸润甚至淋巴滤泡形成、胆管损伤及不同程度的纤维化,小叶内肝细胞脂肪变性、库普弗细胞或淋巴细胞聚集。
3.4.3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在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病理改变的基础上出现肝纤维化及小叶结构的改变,即假小叶形成。
3.5影像学检查3.5.1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B超、CT或MRI可显示肝脾轻度肿大。
3.5.2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B超、CT或MRI显示肝实质不均匀.可见肝脏或脾脏轻度增大。
3.5.3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B超、CT或MRI可显示肝脏边缘不光滑甚至呈锯齿状、肝实质不均匀甚至呈结节状,门静脉增宽,脾脏增大。
4诊断原则依据流行病学资料、症状、体征和肝功能试验结果进行初步诊断,确诊丙型病毒性肝炎须依据HCV RNA检测。
区分急性、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及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须根据明确的暴露时间、影像学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
5诊断5.1疑似丙肝病例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5.1.1符合3.1和3.2。
5.1.2符合3.1和3.3.1。
5.2临床诊断丙肝病例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5.2.1符合3.3.2和3.1。
5.2.2符合3.3.2和3.2。
5.2.3符合3.3.2和3.3.1。
5.3确诊丙肝病例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和3.3.3。
5.3.1急性丙肝诊断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5.3.1.1符合3.3.3和3.2.1。
5.3.1.2符合3.3.3和3.4.1。
5.3.2慢性丙肝诊断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5.3.2.1符合3.3.3和3.2.2。
5.3.2.2符合3.3.3和3.4.2。
5.3.2.3符合3.3.3和3.5.2。
5.3.3丙肝肝硬化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5.3.3.1符合3.3.3和3.2.3。
5.3.3.2符合3.3.3和3.4. 3。
5.3.3.3符合3.3.3和3.5.3。
6鉴别诊断6.1其他病毒性肝炎其他病毒性肝炎临床表现和肝功能检查结果可以和丙型病毒性肝炎相似,鉴别诊断主要依靠相应的血清学和(或)病毒学检查阳性,而抗- HCV阴性、特别是HCV RNA阴性。
6.2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后已被清除HCV感染后自行恢复或经治疗后病毒已清除者,抗-HCV可以长时间阳性,但反复检测HCV RNA均应为阴性。
6.3自身免疫性疾病伴抗-HCV阳性一些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也可出现抗-HCV阳性,但通常有多种自身抗体阳性,而HCV RNA始终阴性,可以与丙型病毒性肝炎鉴别。
6.4母婴抗-HCV被动传输母体的IgG型抗-HCV可以通过胎盘进入到胎儿体内,因此6个月以内的婴儿抗HCV阳性并不一定代表HCV感染。
应以婴儿HCV RNA阳性(出生2个月以后)作为其HCV感染的依据。
WS 213——2008附录A(规范性附录)丙型病毒性肝炎病毒抗体(抗-HCV)的检测目前常用的抗—HCV检测试剂盒为第三代,含有NS4抗原(c100-3)、核心抗原(c22)、NS3抗原(c33)和NS5抗原,其灵敏度和特异度均更高。
常用方法为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法或其他酶免疫分析法(EIA)。
应采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诊断试剂盒。
A.1基本原理本方法采用基因工程重组或人工合成的丙型病毒性肝炎病毒抗原肽片段包被聚苯乙烯珠或板,以辣根过氧化物酶、碱性磷酸酶或化学发光物标记的羊或鼠抗人IgG抗体为示踪物,EIA方法检测人血清中的IgG型丙肝病毒抗体。
A. 2试剂由试剂盒提供。
A.3步骤具体操作步骤和结果判定应严格依据各试剂盒的说明书进行,尤其是应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设置阴性和阳性对照,并按说明书提供的方法判断结果。
最好有质控血清。
WS 213——2008附录B(规范性附录)丙型病毒性肝炎病毒核糖核酸(HCVRNA)的检测方法B.1丙型病毒性肝炎病毒核糖核酸(HCVRNA)定性检测:逆转录—多聚酶链反应(RT-PCR)B.1.1原理纯化的HCVRNA在逆转录酶催化下合成cDNA;再以此DNA为模板,加上引物和dNTP,在耐热DNA聚合酶(Taq酶)催化下合成与原DNA链完全互补的DNA链,从而实现DNA倍增。
定性分析的最低检测限较低(即灵敏度相对较高),主要用于确定丙型病毒性肝炎的诊断。
B.1.2试剂B.1.2.1引物:引物通常由HCV基因保守区5’非编码区(5'NCR)的15~26个碱基组成,注意引物中核苷酸不要自身产生互补。
B.1.2.2dNTP:包括dATP、dGTP、dCTP、dTTP,使用pH为8.3。
B.1.2.3逆转录酶和耐热的DNA聚合酶(Taq酶)。
B.1.2.4阴性和阳性对照品B.1.3操作步骤各厂家生产的PCR药盒均有详细的使用方法介绍,应严格按说明书的操作程序进行,不可随意。
B.2丙型病毒性肝炎病毒核糖核酸(1tCVRNA)定量检测:实时荧光定量多聚酶链反应(FQ—PCR)实时荧光定量PCR技术,是指在PCR反应体系中加入荧光基团,利用荧光信号积累实时监测整个PCR进程,最后通过标准曲线对未知模板进行定量分析的方法。
定量分析的最低检测限一般高于定性分析(即灵敏度相对较低),主要用于决定是否开始治疗及考察治疗效果。
B.2.1原理(以TagUan法为例)PCR扩增时,在加入一对引物的同时加人一个特异性的荧光探针,该探针为一寡核苷酸,两端分别标记一个报告荧光基团和一个淬灭荧光基团。
探针完整时,报告基团发射的荧光信号被淬灭基团吸收;PCR扩增时,Taq酶的5,—3,外切酶活性将探针酶切降解,使报告荧光基团和淬灭荧光基团分离,从而荧光监测系统可接收到荧光信号,即每扩增一条DNA链,就有一个荧光分子形成,实现了荧光信号的累积与PCR产物形成完全同步。
,扩增长度一般为50bp一100bp。
两端的引物必须与cDNA链相同或互补,探针靠近一端引物。
反应时(一般为42~C,30min)RNA先在反转录酶作用下逆转录为cDNA,然后在Taq聚合酶的作用下进行指数扩增。
其操作过程包括95~C变性,使双链DNA分离,然后60~C迅速退火和延伸。
B.2.2荧光实时定量PCR仪B.2.3试剂B.2.3.1引物和探针:引物和探针通常由HCV基因保守区5’非编码区(5'NCR)的15~25个碱基组成,注意引物中核苷酸不要自身产生互补和引物二聚体。
B.2.3.2dNTPs包括dATP、dGTP、dCTP、dTTP,pH8.3。
B.2.3.3反转录酶和耐热DNA聚合酶。
B.2.3.4阳性参比晶(一般为10‘拷贝/mL~10’拷贝/mL)。
B.2.4操作步骤各厂家生产的荧光定量PCR药盒均有详细的使用方法介绍,应严格按说明书的操作程序进行,不可随意改动。
WS 213—2008附录C(资料性附录)抗-HCV和HCV RNA检测的临床意义及HCV RNA PCR测定注意事项C.1抗-HCV和HCV RNA检测的临床意义C.1.1抗-HCV阳性,但反复检测HCV和RNA均为阴性:可能既往HCV感染已自行恢复,或经治疗病毒已清除;一些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偶可出现抗-HCV阳性,但HCV RNA始终为阴性。
C.1.2HCV RNA阳性,但抗-HCV阴性:可能为HCV感染早期,抗-HCV 尚未产生;处于严重免疫抑制状态或免疫受损(如HIV感染),或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亦可在HCV RNA阳性的情况下呈抗-HCV 阴性。
C.1.3母体的IgG型抗-HCV可以通过胎盘进入到胎儿体内,因此6个月以内的婴儿抗-HCV阳性并不一代表HCV感染。
应以HCV RNA阳性作为HCV感染的依据。
C.2HCV RNA PCR测定注意事项C.2.1严格按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基因扩增实验室管理规范进行工作。
C.2.2实验室应严格分为PCR前准备区,样本处理区和检测区。
C.2.3各区物品应当专用,以防交叉污染。
C.2.4使用的器皿和加样器均应专用,离心管、吸头等均应高压灭茵。
C.2.5定期对实验台及各种实验室用品进行消毒。
C.2.6由于HCV为RNA病毒,在血清采集、分离、保存及RNA 提取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防止RNA酶对RNA的降解作用。
C.2.7特别要注意应在无茵条件下采血,并在4h内将血清冻存在-3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