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海堤开塘破缺批复

合集下载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2022年度黄浦江(徐汇区)堤防专项维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2022年度黄浦江(徐汇区)堤防专项维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2022年度黄浦江(徐汇区)堤防专项维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3.04.17•【字号】沪水务〔2023〕223号•【施行日期】2023.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2022年度黄浦江(徐汇区)堤防专项维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23〕223号徐汇区建管委:你局《关于转报〈2022年度黄浦江(徐汇区)堤防专项维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徐建〔2023〕4号)及相关设计报告收悉。

经研究,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一、工程任务通过改造加固防汛墙、防汛通道,布置信息管线,布置绿化等工程措施,消除黄浦江干流及支流春申塘、淀浦河局部防汛墙的安全隐患,确保区域防汛安全。

二、工程内容和规模本工程整治范围共涉及黄浦江、淀浦河及春申塘沿岸等8个单位段,即秀水苑及虹梅南路桥下段、原长桥物流有限公司段、原上粮六库淀浦河段、上海和黄白猫有限公司段、徐汇区绿化局春深塘右岸段、龙吴路桥春申塘左岸公用段、原上海良友海狮油脂有限公司段和后勤部航运大队段。

主要工程内容为:拆除重建、加固改造防汛墙1523米,拆除重建二级防汛墙637米;拆除重建防汛通道5115平方米;现状防汛闸门维修接高2座;花槽绿化941米(805.15平方米);堤防安全监测系统1项等。

三、建设标准本工程为Ⅰ等工程,防汛墙及支流口门控制建筑物为1级水工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3级水工建筑物。

防洪标准:黄浦江千年一遇高潮位。

地震烈度按7度设防。

通航标准为黄浦江Ⅰ级、淀浦河Ⅴ级、春申塘Ⅵ级。

墙顶高程设置:秀水苑及虹梅南路桥下段、原长桥物流有限公司段和龙吴路桥春申塘左岸公用段5.80米、原上粮六库淀浦河段、上海和黄白猫有限公司段、徐汇区绿化局春申塘右岸段和原上海良友海狮油脂有限公司段6.30米、后勤部航运大队段6.40米。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奉贤海水塘海塘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初步设计)的批复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奉贤海水塘海塘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初步设计)的批复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奉贤海水塘海塘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3.05.26•【字号】沪水务〔2023〕343号•【施行日期】2023.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奉贤海水塘海塘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初步设计)的批复沪水务〔2023〕343号市堤防泵闸建设运行中心:你中心《关于上报〈奉贤海水塘海塘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沪堤防〔2022〕10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为提高该段海塘防御能力,完善区域防洪潮体系,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原则同意你中心上报的奉贤海水塘海塘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

二、工程建设标准。

本工程堤防等级为1级,防洪(潮)标准为200年一遇高潮位+12级风下限(32.7米/秒),抗震烈度按7度设防。

三、主要建设内容。

对奉贤海水塘(桩号30+083~32+653.6)海塘外坡进行提标改造,改造堤线总长2570.6米。

外坡采用单坡斜波堤+翼型块体护坡,堤顶防浪墙外露面进行防碳化处理,路面、内坡维持现状。

废弃涵闸封堵一座,穿堤涵管加固两座。

四、项目总投资4222.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89.95万元,独立费用531.89万元,预备费201.09万元。

所需资金由市财政专项资金安排。

五、项目法人为上海市堤防泵闸建设运行中心。

六、请你中心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关手续,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水务局2023年5月26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务局关于三甲港水闸重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务局关于三甲港水闸重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务局关于三甲港水闸重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务局•【公布日期】2024.09.18•【字号】•【施行日期】2024.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务局关于三甲港水闸重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基建项目和资产管理事务中心:你单位上报的《关于上报三甲港水闸重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浦生态基建(2024)114号)及由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工程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位于浦东新区川杨河入长江口处,浦东机场1#库区和2#库区之间,工程范围西起现状水闸,东至长江口。

工程内容包括:移位重建三甲港水闸,水闸净宽50米;新建内引河道长约821米;新建一线堤防长约797米;还建内、外河水文测亭各1座,以及生产生活辅助管理用房等相关附属设施。

二、设计标准工程等别为I等。

站身闸首、外河消力池、外河翼墙、外河堤防、北侧内河翼墙和内引河北侧护岸等主要建筑物为1级水工建筑物;内河消力池、南侧内河翼墙和内引河南侧护岸等次要建筑物为3级水工建筑物;外河临时围堰为4级水工建筑物。

工程合理使用年限,闸首、外河消力池、外河翼墙、外河堤防、北侧内河翼墙和内引河北侧护岸等1级水工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100年;南侧内河翼墙、内河消力池和内引河南侧护岸等3级水工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防洪(潮)标准同两侧一线海塘,采用200年一遇高潮位(6.29米)+12级风正面袭击标准,根据规划,水闸南侧(含水闸)新建堤防采用12 级风上限(风速36.9米每秒),水闸北侧新建堤防采用12 级风下限(风速32.7米每秒)。

除涝标准采用20-3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对应1963雨型及相应潮型,24 小时排除不受涝。

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航塘港南延伸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航塘港南延伸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航塘港南延伸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19.01.07•【字号】沪水务〔2019〕13号•【施行日期】2019.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航塘港南延伸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沪水务〔2019〕13号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你处《关于报送〈航塘港南延伸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沪堤防〔2018〕219号)收悉。

经研究,有关批复如下:一、工程任务满足防洪除涝等基本功能的基础上提升河网水质,改善水环境及规划通航。

二、工程内容工程位于奉贤区海湾镇,北起海湾中心河,南至杭州湾,是浦东片南排重要的口门之一。

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开挖河道长约3.29km,新建泵闸一座(60m3/s+24m),新建桥梁4座。

三、建设标准工程等别为I等。

泵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水工建筑物;内河消力池、进水池为2级水工建筑物;内河海漫段翼墙、护岸等为3级水工建筑物;施工围堰为4级水工建筑物。

河道堤防等别为3级,护岸为3级水工建筑物。

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主要建筑物为100年,闸门为50年。

随塘河路桥与团结塘路桥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中排水河桥与南排水河桥设计使用年限为30年。

防洪标准采用200年一遇高潮位(6.24m[许朴1])+12级风下限(32.7m/s)正面袭击标准。

除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201.1mm)。

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

桥梁设计标准为随塘河路桥和团结塘路桥汽车荷载均取城-A级;中排水河桥、南排水河桥按公路-Ⅱ级设计。

四、主要建筑物设计同意河道总体布局方案及泵闸选址。

(一)河道工程设计河口宽55m。

航道段底宽40m、底高程-1.50m;非航道段底宽28m、底高程-0.5m。

新建堤防护岸6648m,岸顶高程4.20m。

上海市水务局转发《关于淀山湖堤防达标及岸线生态修复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转发《关于淀山湖堤防达标及岸线生态修复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转发《关于淀山湖堤防达标及岸线生态修复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
•【公布日期】2023.07.12
•【字号】沪水务〔2023〕465号
•【施行日期】2023.07.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
正文
上海市水务局转发《关于淀山湖堤防达标及岸线生态修复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通知
沪水务〔2023〕465号
市堤防泵闸建设运行中心:
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淀山湖堤防达标及岸线生态修复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沪发改投〔2023〕108号)转发给你单位,请遵照执行。

请抓紧开展相关前期工作,早日开工建设。

本工程建成后由青浦区水务局负责接管。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3年7月12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上海市西部地区流域泄洪通道防洪堤防达标工程(金山区蒲泽塘等)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上海市西部地区流域泄洪通道防洪堤防达标工程(金山区蒲泽塘等)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上海市西部地区流域泄洪通道防洪堤防达标工程(金山区蒲泽塘等)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16.02.03•【字号】沪水务〔2016〕181号•【施行日期】2016.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上海市西部地区流域泄洪通道防洪堤防达标工程(金山区蒲泽塘等)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16〕181号金山区水务局:你局《关于报送上海市西部地区流域泄洪通道防洪堤防达标工程(金山区蒲泽塘等)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金水务〔2015〕167号)收悉,2016年1月收到有关设计补充材料。

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一、工程任务同意本工程任务为:满足流域防洪总体要求,保证安全排放流域洪水,提高上海西部地区防洪减灾能力,消除河道护岸安全隐患,保障区域防汛安全。

二、工程内容同意本次工程实施范围为金山区蒲泽塘、黄良甫港、后沙港、范塘、张文荡、潮里泾、施家堰港、三里塘、响水港等九条河道。

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堤防、防汛道路、绿化、沿线支河口引排水建筑物改造加固和穿堤涵闸。

堤防加固工程总长度22928.05m(蒲泽塘6047.92m、黄良甫港2423.24m、后沙港2593.94m、范塘2800.34m、张文荡865.10m、潮里泾1425.49m、施家堰港3451.92m、三里塘1671.32m、响水港1648.78m);新建防汛通道61536.32㎡;绿化工程100279.97m2(水生植物4276.51m2、斜坡绿化46482.48m2、地面绿化49520.98m2、花槽绿化1235.26m);拆除重建或新建穿堤涵闸12座、支河口引排水建筑物24座(改造加固泵闸3座,拆除重建泵闸15座,拆除重建水闸5座,拆除重建泵站1座)等。

三、建设标准同意本工程等别确定为Ⅱ等,堤防级别为2级,支河口水闸(泵闸)为2级水工建筑物,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4级水工建筑物。

在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审批初审

在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审批初审

在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审批(初审)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本区在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审批(初审)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在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审批(初审)代码:5306分项:新办、依申请变更、延续三、办理依据(一)《上海市防汛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排(取)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汛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妨碍行洪畅通;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汛要求审查同意,涉及航道的,按照《上海市内河航道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三十三条修筑穿越沿江沿海堤防的道路,应填筑坡道。

确因工程建设、战备施工和生产活动的需要,在沿江沿海第一线堤防或者市区防汛墙破堤施工或者开缺、凿洞的,除应当报请堤防或者防汛墙主管机关同意外,还须报经市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三)《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在海塘范围内从事下列行为,应当经区(县)水利(务)局审核同意:(一)钻探,建设水闸等堤防构筑物,或者进行穿堤管道、缆线铺设等活动;……前款第(一)项行为涉及在堤防上破堤、开缺或者凿洞施工的,还应当经市水利(务)局审核同意,并报市防汛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负责在本区范围内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初审。

(二)审批内容在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审批(初审)(三)法律效力获得初审批准的,可以报市水务局审核,市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行政许可的范围内开展破堤、开缺、凿洞的施工作业。

(四)审批对象需在本区海塘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单位或个人。

五、审批条件(一)新办1.准予批准的条件:1)符合本区防汛和海塘专业规划要求;2)有防汛及安全措施(符合《上海市防汛条例》《防洪标准》(GB50201)、《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DL5077)、《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5073)等条例、规范规定);3)不损害第三方利益。

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务局关于同意实施人民塘(炮台浜)海塘维修加固工程的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务局关于同意实施人民塘(炮台浜)海塘维修加固工程的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务局关于同意实施人民塘(炮台
浜)海塘维修加固工程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务局
•【公布日期】2024.10.28
•【字号】浦水务〔2024〕139号
•【施行日期】2024.10.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
正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务局关于同意实施人民塘(炮台浜)海塘
维修加固工程的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塘和防汛墙管理事务中心:
你中心上报的《关于实施人民塘(炮台浜)海塘维修加固工程的请示》(浦海〔2024〕25号)已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保证主海塘防汛安全,消除堤防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意实施人民塘(炮台浜)海塘维修加固工程。

二、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对人民塘(炮台浜)海塘堤顶道路、防浪墙、外坡栅栏板、灌砌块石平台进行维修加固,安全警示管理设施提升等。

三、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进行多方案比选,有效控制工程投资,节约工程造价。

四、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为211.15万元。

五、接文后,请你中心抓紧推进设计、勘察招标等前期工作。

特此批复。

浦东新区水务局
2024年10月28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SHSX20142135
龙源电力集团(上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提出崇明北堡风电项目建设要求在崇明岛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申请收悉。

本工程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沪建管〔2014〕1006号)初步设计。

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组织实施崇明北堡风电项目施工期间在崇明岛海塘堤防进行风机基础开挖和电缆穿堤敷设施工,工程主要内容为:在海塘大堤内外青坎新建19台风电机组,其中1#、2#风机布置在大堤外青坎,里程桩号分别为08海塘桩号0806.5+220和0806.4+850,3#—19#风机布置在大堤内青坎,里程桩号分别为08海塘桩号0806.4+295、0806.3+908、0806.3+517、0806.3+110、0806.2+700和98海塘桩号146+020、145+600、145+150、144+690、144+350、143+950、143+500、143+050、142+650、142+250、141+800、140+930;采用低桩承台式结构设置风机基础,桩基础采用Φ800钻孔灌注桩,桩长44米,每台风机分别沿半径9.2米的圆周布置16根,沿半径5.7米的圆周布置4根,沿半径2.25米的圆周布置4根,共计24根,基础承台高度3.3米,分为上、中、下三节,上节为直径8.1米、高0.75米的圆柱体,下节为直径20.1米、高1.8米的圆柱体,中节为上表面直径8.1米,下表面直径20.1米,高0.75米的圆台;主要采用直埋的形式敷设风电机组间电力电缆及通信光缆,电缆沟距大堤坡角线1米至2米之间,断面为宽0.5米、深0.8米;采用非开挖的工艺敷设7处电缆(光缆)穿越海塘大堤,穿越0806.4+375~0806.4+295处长度80米、深度-5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以下,穿越0806.5+250处长度50米、深度-1米以下,穿越98里程桩号156+350处长度80米、深度-3米以下,穿越0806.5+250处长度50米、深度-1
米以下,穿越147+260~147+320处长度60米、深度-1米以下,穿越147+800处长度60米、深度-1米以下,穿越150+600处长度120米、深度-1米以下,穿越141+314~141+404处长度90米、深度-3米以下,电力电缆套管外径200毫米,通信光缆套管外径80毫米;在电缆(光缆)穿越海塘大堤处两侧设置检修井共13个,检修井规格为长2米×宽1.2米×深1.8米,检修井均应距离大堤坡脚线2米以外。

二、本工程施工时间自许可之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止。

三、你公司作为该项目施工期间的防汛责任单位,应按设计要求落实好施工影响范围内海塘及相关设施的保护及监测工作,并做好监测记录;同时应落实好施工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如因施工造成海塘设施损坏,应及时组织修复。

四、工程完成后,你公司应及时组织市、县有关海塘管理部门进行验收。

通过验收后,你公司应将竣工资料报送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崇明县海塘管理所备案,同时落实海塘设施的养护责任。

五、本项目施工完成生产投入运行后,如遇海塘设施工程建设,你司应按照承诺无条件搬迁本工程在海塘范围内的风机、电缆(光缆)、检修井等设施。

上海市水务局
2014年11月25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