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利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等3个文件的通知沪水务[2017]7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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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发布本市水利建设工程概算和预算相关费率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发布本市水利建设工程概算和预算相关费率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发布本市水利建设工程概算和预算相关费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4.02.05•【字号】沪水务〔2024〕80号•【施行日期】2024.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发布本市水利建设工程概算和预算相关费率的通知沪水务〔2024〕80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本市建设工程造价改革,根据《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规费项目设置等相关事项的通知》(沪建标定联〔2023〕120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对水利建设工程概算和预算相关费率进行了测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概预算费率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水利建设工程。

二、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概算以“定额人工费(人工费、机械费)、零星项目人工费之和”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预算以“定额人工费(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

(概算和预算费率详见附件)三、安全文明施工费,概算以“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零星项目费之和)”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预算以“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沪水务〔2021〕534号文执行。

四、其他投资项目可以参考执行。

五、本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本市现行管理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表上海市水务局2024年2月5日附件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表注:预算配套费率区间费率取值,工程投资大、施工条件好的取小值,工程投资小、施工条件差的取高值。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14.10.29•【字号】沪水务〔2014〕1052号•【施行日期】2014.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水务〔2014〕1052号各有关单位:2014年10月22日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水务局2014年10月29日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本市水利建设工程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完善市场管理和惩戒机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水利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水利建设工程中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不良行为的记录管理。

第三条(含义)本办法所称不良行为包括安全不良行为、质量不良行为和合同失信行为三类。

安全不良行为、质量不良行为主要指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行为;合同失信行为主要指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第四条(管理部门)上海市水务局是不良行为记录的管理部门,负责不良行为的申诉调查及记录。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市安质监中心站)负责受监工程安全不良行为、质量不良行为的收集、核实、报送工作;市属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合同失信行为的收集、核实、报送工作。

沪建交[2006]445号

沪建交[2006]445号

沪建交[2006]445号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建设交通委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六年七月五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有关法律、规章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土木建筑工程、管线工程及其相关的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所称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用于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第四条对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有特殊措施要求,未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的,可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依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另行立项,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当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规定的分项内容,根据经专家论证审核通过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来确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内容。

第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照本暂行规定所确定的费率,以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人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依照本暂行规定所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结合工程特点,按照常规的施工技术方案,单独开列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等项目的详细清单内容,并参照附件2指定控制措施项目总报价的费率;对于基坑围护和沿街安全防护设施等有特殊措施要求的,未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的,应另行标明项目内容。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一、费用管理的基本原则本规定明确了费用管理的原则,包括合理性、公平性、透明性和责任性。

施工单位应当合理使用费用,并确保费用的使用透明公开,能够对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和追溯。

同时,施工单位也应当对费用的使用负有相应的责任。

二、费用的使用范围本规定规定了费用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设施的购买、维护和更换费用、安全培训费用、现场巡查费用、文明施工宣传费用等。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费用使用范围,并在费用报销时提供相关明细和凭证。

三、费用管理的程序本规定明确了费用管理的程序,包括费用计划、费用报销和费用监督等环节。

施工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制定费用计划,并在施工过程中按照计划进行费用支出。

施工单位在费用报销时应当提供相关的凭证,如购买发票、培训报名表等。

另外,施工单位还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费用的监督和检查。

四、费用的管理责任本规定明确了费用管理的责任,包括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部门。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费用管理的监督责任,并负责对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汇报和解释。

相关责任部门应当配合施工单位进行费用管理,并对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和检查。

五、违规处罚本规定规定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等。

对于违反费用管理规定的情况,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进行公示。

同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整改,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后续的监督。

六、附则本规定明确了规定的适用范围、效力和解释权等问题。

同时,本规定还强调了建设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对施工单位提出了要求,如建立安全防护责任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等。

总之,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是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的安全和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费用管理,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

同时,相关部门将加大对费用管理的监管力度,确保规定的实施效果。

安全文明费率-沪建交[2022]445号

安全文明费率-沪建交[2022]445号

安全文明费率-沪建交[2022]445号沪建交[2022]445号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建设交通委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六年七月五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有关法律、规章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土木建筑工程、管线工程及其相关的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所称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用于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第四条对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有特殊措施要求,未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的,可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依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另行立项,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当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规定的分项内容,根据经专家论证审核通过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来确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内容。

第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照本暂行规定所确定的费率,以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人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依照本暂行规定所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结合工程特点,按照常规的施工技术方案,单独开列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等项目的详细清单内容,并参照附件2指定控制措施项目总报价的费率;对于基坑围护和沿街安全防护设施等有特殊措施要求的,未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的,应另行标明项目内容。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19年水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19年水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19年水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19年水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上海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的指示要求,以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为目标,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推动本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向更高水平迈进,本着“文明施工全面升级、文明工地应创尽创和文明工地评审进一步深化”的精神,现将2019年水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文明工地创建有关工作明确如下:一、文明施工标准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在落实上海市现行工程建设规范《文明施工规范》(DGJ08-2102)规定的基础上,按照文明施工升级版要求,重点推进“四个提升”,即: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分类、车辆冲洗标准化处置、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中心城区和重要城镇管线施工高围挡设置,持续提升现场文明施工水平,进一步降低工程施工对周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努力做到让市民满意。

按照“施工应文明,标准应提升”的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水务建设工地都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升级达标。

在文明施工日常管理中,市区各级水务部门应加大对水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文明工地创建做到应创尽创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应当执行《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沪水务〔2017〕853号),并满足下列要求:(一)文明工地应创尽创要求创建文明工地分为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上海市文明工地和重大工程文明施工升级示范工地,其中创建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是基础。

申报上述文明工地,原则上是以一个工程项目或其中的一个或几个标段为单位的工程项目为一个文明工地。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附件2措施费率表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附件2措施费率表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附件2措施费率表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附件2:房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率表项LJ类别费率,%,备注2.8,3.2 单层厂房3.2, 3.6 多层工业建筑2.0, 2.3单层仓库3.0, 3.4 多层3.0, 3.4 低层居住3. 3, 3. 8多层民用建筑建筑3. 0, 3. 4中高层及高层3.3, 3.8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1.0, 1. 15独立设备安装工程注:1、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宿舍、公寓。

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价合讣,综合单价,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费用。

作为控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最低总费用。

3、对深基坑围护、施工排水降水、脚手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措施项U和对沿街安全防护--------------------------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设、施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垂直运输机械等措施费用等其他措施项LI〜依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仍按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规定报价。

一并计入施工措施费。

市政基础设施匸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率表费率,%,备注项LI类别2.2, 2.6道路工程1.8,2.2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工程2.6,3.0桥涵及护岸工程2.4, 2.8排水管道工程2.2, 2.6 泵站排水构筑物工程2.2, 2.6污水处理厂2.2, 2.6地铁车站轨道交通工程1.2, 1.8区间隧道1.2, 1.8越江隧道工程注: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分部分项丄程量清单价合计,综合单价,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费用。

沪建交[2006]445号

沪建交[2006]445号

沪建交[2006]445号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建设交通委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六年七月五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有关法律、规章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土木建筑工程、管线工程及其相关的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所称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用于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第四条对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有特殊措施要求,未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的,可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依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另行立项,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当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规定的分项内容,根据经专家论证审核通过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来确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内容。

第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照本暂行规定所确定的费率,以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人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依照本暂行规定所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结合工程特点,按照常规的施工技术方案,单独开列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等项目的详细清单内容,并参照附件2指定控制措施项目总报价的费率;对于基坑围护和沿街安全防护设施等有特殊措施要求的,未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的,应另行标明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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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17 年 6 月 16 日
1
附件 1:水利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具体要求
依据(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2012 年)(简 称 12 规范)、安全防护设施规范 2015-714、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分规范 2007-398
一 安全防护
1 安全警示标志
定地点处理;
(4)水上作业应配备适量的化学消油剂、
吸油剂等物资,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
措施,缩小污染范围。
(1)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
(2)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运输。
6
1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 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垃圾 3.2.3 围挡应采用彩色钢夹芯、砌体或其他 站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所用建 能满足强度要求的硬质材料。围挡材料应 筑材料应符合环保、消防要求;当采用金属 满足硬度和耐燃性要求。 夹芯板时,其芯材燃烧性能等级应为 A 级; (2)室内净高不应小于 2.7m,重点区域内 人均居住面积 5m2,一般区域人均居住面积 不应小于 4m2,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 柜; (3)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 的场地;
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 3 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 3 级,室内应配置
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适宜于扑救气类火 砂箱和适宜于扑救气类火灾的灭火器。
灾的灭火器。
(1)道路应防止扬尘;清扫路面时应先洒
水后清扫;
17.3.6 工地内留用的渣土、场地内的裸土,
应采取播撒草简易绿化、覆盖防尘纱网或
新型固封工艺等措施。开挖管线的出土、,
2015-71员配备安全防护 作业人员须配备必要的安全帽、安全带等个 用的安全帽、防尘口罩、耳塞、防护眼镜、
9
用品
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带、雨衣、雨裤、长筒胶靴和乳胶手
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二 文明施工
(1)市中心城区主要地段的建筑施工现场 应采用封闭围档,围挡高度不得低于 2.5m;3.2.1 规定是一般地区和重点地区
业防护
杆或钢丝绳,应设置 4 个经过验算的吊环;
(4)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
栏杆。
2
(1)须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 操作平台、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2)高处临边栏杆处宜有夜间示警红灯; (3)高处临边、临空作业应设置安全网, 高处作业防护 安全网距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应超过 3m,水 平投影宽度应不小于 2.0m。安全网应挂设牢 固,随工作面长高而长高;
(4)提供安全带、安全绳等个体防护用品, 挂设水平安全网或相应其他安全设施。
4 施工机械防护
设置机械防护棚
5 临水作业 6 水上作业防护 7 塘堤围涂作业防护
(1)临水作业应设置防止落水的防护设施;
(2)河道施工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上下通 道。 (1)水上施工作业区域内应按规定设置安 全警示标志(包括警示灯、警示牌等),同 时应落实专人负责; (2)水上作业平台须设置防护栏杆、安全 网等; (3)水上作业人员应配备救生衣及防护绳 等; (4)作业平台和陆地连接须设置人行通道 及防护栏杆; (5)船舶应按规定配足救生、消防设施; (6)作业船舶须悬挂该船舶“安全生产规定” 的标志牌; (7)冬季施工应有防冻防滑设施; (8)海上作业根据需要应配备工程安全巡 航船舶。 (1)项目部与海事部门、施工工区、运砂 石料船舶联络须配备通讯工具; (2)施工作业区域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禁止捕鱼、钓鱼、游泳等); (3)作业现场应搭建应急防护所,防护所 应采用硬质材料,并做好防雷等措施;
(2)工地内留用的渣土、场地内的裸土, 应日出日清。拆房工程建筑垃圾 24h 内不
应采取覆盖防尘纱网、播撒草籽、简易绿化 能清运完毕时,应采取遮盖措施。各类工
或新型固封工艺等措施;
地内留用的、无法及时清运的建筑渣土,
其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围挡或施工路栏高
度,渣土堆放的底部边沿至围挡的距离不
小于 1m.
(3)施工现场水泥土等搅拌场所应采取封
内容含在第 8 硕中
(4)水上作业人员应配备救生衣、救生圈。
8 汛期作业防护
(1)施工现场须配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 (如:草袋、铁锹、泥土、挡水板、水泵、 车辆等);
3
(2)根据防汛防台相关文件要求,应落实
人员、机械(船舶)防汛防台措施。
(3)海上作业船舶须落实避风港口;通讯
设备须配置齐全并保持联系畅通。
尺寸高度宜为 1.2m
(1)施工现场或项目部应设企业标识;
3 企业标志
(2)生活区有黑板报或阅报栏;
(3)宣传横幅应醒目。
4
4 场容场貌 5 材料堆放 6 现场防火
(1)场区道路应平整畅通,不得堆放建筑 材料等;
(2)办公及生活区域、加工区地面应硬化 12.0.2 施工现场、加工区和生活区的道路
处理;
并应及时检查、维护、更换,保证其始终处 并应及时检查、维护、更换,保证其始终
在良好的待用状态。
处在良好的待用状态。
(1)作业船舶须备有船舶油污水、生活垃
圾及粪便储存容器,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
好日常收集、分类储存;
(2)定期回收作业船舶的各类固态和液态
废弃物,运送至指定部门集中处理;
(3)及时回收工程各类废弃物,运送至指
(排)一隔离,隔离步(排)必须采用阻燃 (排)一隔离,隔离步(排)必须采用阻
或金属材料制成的通道底板;
燃或金属材料制成的通道底板。
5
三 环境保护
1 粉尘控制
2 噪音控制 3 有毒有害气体控制
4 污染物控制 5 垃圾清运 四 临时设施
2015-714 中 3.7.12 施工变电所(配电室) (6)施工变电所(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
(3)危险区域设门禁或远程监控设施。
2 基坑防护
(1)防护栏杆由上、中、下三道横杆及栏 2015-71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
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不低于 1.2m;栏杆 施技术规范”3.2.2~3.2.42007-398“水利水
立柱间距不宜大于 2m;栏杆底部应设置不 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5.1.3
持平齐;
2 各类图板
6..0.8 出入门内侧应规范设置工程概况牌、 出入口应规范设置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
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 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
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 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施工现场平面图等“五牌一图”。各图牌内径 等“五牌一图”。
及场地应作硬化处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3)主干道应适时洒水防止扬尘,路面应 保持整洁; (4)食堂宜设置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5)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责卫生清 扫和保洁; (6)现场进出口处宜设置车辆冲洗设备; (7)施工现场或项目部大门处应设置警卫 室,出入人员应当进行登记。施工人员应当 按劳动保护要求着装整齐,佩戴安全帽和表 明身份的胸卡。 (1)材料、构件、料具等应做到有序堆放, 保证安全,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 牌;
(2)在建工程内设置办公场所的,应当与 13.0.10 办公(生活)区应按照下列要求设
施工作业区之间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离,并设 置灭火器,并放置在便于取用的地方。
置安全疏散通道,配备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
13.0.7 实施焊接、切割作业应执行动火审
(3)实施焊接、切割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批制度。作业时应事先清除周边的可燃物,
其他地区围档高度不得低于 2m;
(2)围挡应与周边环境、风貌相适应,保
持整洁、美观;
(3)建筑工程应根据工程地点、规模、施
工周期和区域文化,设置与周边建筑艺术风
格相协调的实体围挡;
3.2.3 围挡应采用彩色钢夹芯、砌体或其他
能满足强度要求的硬质材料。围挡材料应
满足硬度和耐燃性要求。拆房工程围挡宜
1 现场围挡
施技术规范”3.2.2。
业防护 口防护,楼梯
边防护
垂直方向交叉 应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作业防护
(1)操作平台面积不应超过 10m2、高度不 应超过 5m;
临边洞
(2)操作平台必须牢固固定,设置防护栏,
口交叉 操作平台交叉 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3
高处作 作业防护 (3)悬挑式钢平台两边各设前后两道斜拉
区等,上述区域均应配备相应的、有效的 办公(生活)区每层、每 100m2 配备两具
消防器材。13.0.10 办公(生活)区应按照 灭火器;生活区厨房、办公资料室每 50m2
下列要求设置灭火器,并放置在便于取用 应配备两具灭火器;
的地方。
(5)脚手架施工通道底板必须实施三步 4.0.4 脚手架施工通道底板必须实施三步
12.01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和设置应合理 有序。现场区域内应包括临时设施区、场 内道路区、现场作业区、施工设备及机具 (1)主要进出口设置明显的施工警示标志 定点放置区、材料(成品、半成品、原材 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禁令; 料)和建筑垃圾堆放区或仓库、总电源和 主要消防设施位置等。各区域庆设明显的 标牌,以及相关警示标志。 (2)管理区域或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 处设置明显的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及危险源告 知牌;
(4)围挡应采用彩色钢夹芯板、砌体或其 采用彩钢板等轻型硬质材料。3.2.11 公路 他能满足强度要求的硬质材料或定型化路 工程,非重点区域的水利工程、管线工程
栏;
和城市道路工程,以及其他施工工期不大
于 30d 的占用道路工程,其施工边界应采 用定型化施工咱栏设置。3.3.3 不大于 30d
的水利工程……。
闭、降尘措施;
(4)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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