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基准制度(精)
劳动法自考题-10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劳动法自考题-10(总分100, 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我国《劳动法》适用于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以下适用于《劳动法》的是______ • A.国家机关公务员• B.宾馆大堂经理• C.现役军人• D.医院院长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B[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劳动法以劳动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
A项国家机关公务员适用公务员法;B项宾馆大堂经理与雇主宾馆所有者之间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劳动关系;C项现役军人适用军事法规;D项医院院长属于国家工作人员适用相关法规。
答案为B。
2.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劳动者所应承担的义务,也就是______• A.国家依法享有的权利• B.其他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C.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的权利• D.社会依法享有的权利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C[解析]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一方的权利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也是另一方的权利,具体表现为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就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尽的义务;而劳动者应当承担的义务,也就是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
答案为C。
3.失业一般包括自愿失业和非自愿失业,且______是失业的绝对主流。
• A.自愿失业• B.自然失业• C.非自愿失业• D.摩擦失业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C[解析] 非自愿失业是失业的绝对主流。
如果是自愿失业,那么就不存在就业促进的问题。
答案为C。
4.______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就业促进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 A.县级• B.市级• C.乡级• D.省级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A[解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就业促进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企业规章制度中劳动标准

企业规章制度中劳动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是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约定,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企业应当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也应当恪守职业道德,维护企业形象。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标准,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激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履行工作职责,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
第八条员工应当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企业的利益。
第二章劳动时间和休息第九条员工应当按照企业规定的上班时间准时到岗,并严格执行工作安排。
第十条企业应当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保障员工的休息权利。
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要专心工作,不得擅离岗位。
第十二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休息,不得擅自放弃休息时间。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设置合理的加班制度,对于需要加班的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加班补助。
第十五条员工在加班期间要严格按照企业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休息时间休息,不得在休息期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合理安排员工的年假和节假日,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
第三章劳动报酬和福利第十八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员工的工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工资制度,对于员工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二十条员工应当按时领取工资,不得私分或挪用工资款项。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晋升机会,提高员工的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福利制度,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四条员工应当珍惜企业提供的福利待遇,不得私自挪用或滥用。
劳动基准法——精选推荐

工资基准制度第一节:工资基准概述一、工资概述(一)工资概念用人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动法》工资包括法定最低工资和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范围包括:①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②奖金以及与业绩挂钩的分成、提成、效益报酬;③津贴和补贴;④加班工资;⑤其他形式的工资。
不包括①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人祸困难补助费;②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③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创造奖;④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工资基本职能①分配职能;②保障职能;③激励职能(三)工资的特征①工资产生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②工资数额的确定依据若干法律规定③工资的形式及支付方式是法定的④工资体现了国家与劳动关系主体之间、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双重属性(四)工资法律分配原则①按劳分配原则②同工同酬原则(按劳分配的具体体现)③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水平的原则④宏观调控原则⑤用人单位自主分配与劳动者协商相结合原则(五)工资形式及构成1.工资形式(1)计时工资,按照单位时间工资率(即及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劳动者个人工资的一种形式;月工资制;日工资制;小时工资制(2)计件工资,按照劳动者完成的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计算工资的形式(有利有弊)(3)年薪制,以年度为实现确定和支付职工薪金的工资制度。
(企业和政府和其他部门实行,企业经理,企业经理对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工资构成《劳动法》47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水平和工资水平”(1)基本工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约定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相对固定的工资单位①固定性②主要性③等级性(2)奖金辅助工资构成内容①超产奖②质量奖③节约奖④安全生产奖(3)津贴特殊劳动条件下超常劳动消耗给予补偿①补偿作用②调解作用③激励作用(4)补贴临时性工资辅助具有基准性特征(六)工资指导线制度有关地区将本地区当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报劳动保障部审核后,经地方政府审批,由地方政府(或其委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劳动基准法律制度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某制造企业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生产,拥有员工2000余人。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开始采取一系列不规范的用工手段。
2019年,该企业因违反劳动基准法律制度,被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二、事件经过1. 超时加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然而,该制造企业却长期要求员工加班,且未支付加班费。
据调查,该企业员工每日工作时间平均超过10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超过60小时,严重违反了国家关于工时制度的规定。
此外,企业也未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员工加班工资仅为正常工资的1.5倍。
2.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然而,该制造企业存在大量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调查发现,该企业员工中有60%以上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
这些员工在离职时,往往无法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
3.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然而,该制造企业在社会保险缴纳方面也存在严重问题。
调查发现,该企业未为员工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导致员工在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时面临困难。
4. 未支付最低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最低工资。
然而,该制造企业未按照规定支付最低工资。
调查发现,该企业员工的月均工资仅为2000元,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最低工资,严重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处理结果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对该制造企业进行了查处,依法作出了以下处理:1. 责令企业支付员工加班费,共计1000万元。
2. 责令企业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并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进行赔偿。
第三章 劳动基准法

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 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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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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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违反了《劳动法》第41条 的规定。即,一般情况下,加班不超过1小时,特 殊情况下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2)加班、加点程序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用 人单位需要加班、加点,应当“与工会或劳动者 协商”,在本案件中,用人单位不但不与劳动者 协商,而且以解除劳动关系相胁,强迫劳动者加 班、加点劳动。其行为是严重错误的。应当给予 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延长工作时 间每小时罚款1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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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 10天 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 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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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年休假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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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单位除正常 支付工资收入外,还要支付相应的补偿。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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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定时工作时间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不定时工作时间,是指无固 定工作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 如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 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 班人员,从事交通运输的工作 人员以及其他因生产特点、工 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 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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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LOGO (1)本案中,丁某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因为丁某的情况完全符合探亲假的条件规定,依法应享 有探望配偶30天的待遇。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 遇的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 业、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在一起的, 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 遇……”;“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30 天”。 (2)根据国务院的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 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职工探望 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因此,本案中设计院对于丁某未获批准擅自离岗休假行为 可以给予一定的批评,但不应扣发其工资和不予报销路费。
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

(一)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我国《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法的宗旨就是要保障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以来,我国劳动法律制度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对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在一些企业里,劳动者权益被侵害的现象时常发生,影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因此,健全和完善劳动法律制度,是国家需要采取的紧迫之策,也是长远之策。
一、劳动法律制度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一)什么是劳动法律制度简单地说,劳动法律制度是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
在市场经济中,劳动、资本和技术是市场的三大基本要素,因而,调整劳动关系的劳动法律也就成为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法律制度。
具体而言,劳动法律制度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
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制度调整的核心内容.所谓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其基本内容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使用该劳动并支付工资。
从该意义上说,它是一种合同关系,具有合同之债的财产要素。
但与民法上债的关系不同的是,它还具有身份和社会公益的要素.劳动者必须亲自提供劳动而不能由他人代理;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会形成从属关系,劳动者需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因此,劳动者在提供劳动的同时,与用人单位也建立了身份关系。
由于劳动者是社会的大众,劳工问题也就成为基本的社会问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与社会大众的生活是否安定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劳动关系不应当仅仅看作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还应当着眼于整个社会的公益来看待.此外,劳动法律制度也调整一些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这些关系是附随于劳动关系发生的。
劳动基准篇

理解“最低工资”这一概念,关键 是要搞清三个问题,即“法定工作时 间内”,“正常履行劳动义务”和 “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法定工作时间内”明确了最低工资只 包括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履 行劳动义务而获得的劳动报酬。而加班加 点工资不属于最低工资范围。
“劳动报酬最低标准”的概念明确
了最低工资必须反映的是劳动者每月 实际获得的劳动报酬的最小值,而国 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 福利待遇因不能作为每月正常发放到 劳动者手中的货币性报酬而不能作为 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上海目前规定 个人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住房公 积金、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费 用不得列入最低工资。
三、休息休假制度
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 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 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 安排周休息日。
(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制度
目前我国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有: 1、新年,放假一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
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一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一天(5月1日)
在标准工时制中,超过法定的工作 时间工作称为加班。根据我国《劳动 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 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 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 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 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 但是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的支付
工资是我国劳动者各项经济权利中 最基本的一项权利,同时又是劳动者 及其家庭成员生活的主要来源,因此, 按时足额的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最 重要的义务之一。
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主要法律义务 包括:按时支付和足额支付。按时支 付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 次工资。
劳动基准法概述

响,不利于企业提高竞争力和发展壮大。
劳动基准法与其他法规的协调问题
03
与其他法规相比,劳动基准法在某些方面存在重叠或冲突,需
要进一步协调和完善。
未来劳动基准法的修订与完善方向
制定实施细则
加强监管力度
为了使劳动基准法更好地落地实施,需要制 定具体的操作细则和实施办法。
建立健全劳动基准法的监管机制和制度,加 强执法力度,确保企业遵守劳动基准法。
社会保险与福利
社会保险
劳动者应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 保险。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
福利
用人单位应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包括住房、膳食、交通、文化娱乐等, 以保证劳动者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劳动安全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对 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防止 职业病的发生。
工会作为劳动者权益的代表,应当积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企
业违反劳动基准法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维权。
02
参与制定与修改劳动基准法规
工会应参与劳动基准法规的制定和修改,代表劳动者提出建设性意见
和建议,为完善劳动基准法规体系贡献力量。
03
协调企业与劳动者关系
工会应当发挥协调作用,帮助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和谐稳定的关系
集体合同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 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 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03
劳动基准法的实施与监管
政府部门在劳动基准法实施中的监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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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的内容 P64
1、工作时间的规定 2、休息时间的规定 3、限制延长工时的规定
(三)、工时制度
1、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和特殊工时 2、特殊工时: 1、缩短工时制度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3、不定时工时制度 4、计件工时制度
P65
(四)、休假制度
上)、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的特征
1、工作时间的特征 P64 1、工作时间是劳动的外在形式; 2、工作时间是报酬的计发依据; 3、工作时间是守纪的责任程度; 2、休息休假的特征: 1、休假是由国家法规规定,合同约定或用人单位劳动规则规 定的休息时间; 2、劳动者在休假期间,可依据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取得相 应的报酬; 3、劳动者在休假时仍与用人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休息一段 时间后,仍进行工作;
1、公休假日制度 2、法定节假日制度 3、年休假制度 4、探亲假制度
P68
二、工资制度
1、工资特征:
P71
1、工资是基于劳动关系所取得的劳动报酬; 2、工资权是劳动者让渡劳动者支配权而取得的一项权利; 3、工资量的确定应当以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等事前约定为依据; 4、工资额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
1、工资支付方式; 2、工资支付周期; 3、工资支付程序; 4、工资的合法扣除 5、加班工资的支付 6、工资的优先规定
P75
四、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的保护
1、女职工保护的法规 P78 《劳动合同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二)、保护的主要内容
(三)、工资总额
1、计时工资 P71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三、最低工资
1、最低工资的特点 P73 1、法定工作时间内; 2、提供了正常劳动‘ 3、最低劳动报酬; 2、最低工资适用范围
四、工资支付
P78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有害妇女健康的劳动; 2、对女职工四期的保护 3、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其他措施
二、未成年人的保护 1、未成年人禁忌劳动范围 2、为成年人定期健康检查制度 3、为成年人使用和特殊保护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