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损坏管理办法
物品损坏管理办法

物品损坏管理办法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物品损坏的情况。
无论是公共场所还是个人财产,物品的损坏都会给我们带来不便和经济损失。
为了减少物品损坏带来的不良影响,许多机构和个人都制定了相应的物品损坏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物品损坏管理办法,以期能够提高物品的保护和维护意识。
一、公共场所公共场所是指供公众使用的场所,如图书馆、博物馆、学校等。
这些场所通常会提供各种贵重物品供大家使用,因此物品损坏的管理尤为重要。
以下是一些公共场所物品损坏管理的常见办法:1. 提供使用指南:在公共场所配备的物品旁边放置使用指南,详细介绍物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这样可以帮助用户正确使用和保护物品,减少损坏的发生。
2. 设置警示标识:在公共场所的物品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用户应该如何正确使用和保护。
比如,对于易碎品或贵重物品,可以在旁边贴上“谨慎操作”、“小心轻放”等标识。
3. 加强监督与巡查:对于一些容易受到破坏的公共物品,可以增加监督力度和巡查频次,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物品损坏行为。
4. 建立损坏登记制度:当公共物品损坏时,需要及时登记记录,并对损坏责任进行调查。
这种制度可以追溯到物品损坏的原因和责任人,为后续的维权工作提供依据。
二、个人财产个人财产的物品损坏主要涉及到家庭、私人车辆等个人所有的财物。
以下是一些个人财产物品损坏管理的常见办法:1. 定期维护保养:对于一些易损坏的个人物品,如家具、电器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是非常重要的。
这样可以延长物品的使用寿命,减少损坏的可能性。
2. 建立保养清单:对于一些复杂的个人物品,可以建立保养清单,详细记录物品的使用、保养和维修情况。
这样可以帮助个人及时发现物品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或更换。
3. 增加保险保障:对于一些高价值的个人物品,可以购买相应的保险进行保障。
这样,在物品损坏时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减轻经济负担。
4. 培养良好使用习惯:个人应该培养良好的使用习惯,避免因不当使用造成物品损坏。
公司损坏公物管理制度

公司损坏公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对公物的管理和使用,减少公物损坏造成的损失,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的办公设备、工具、设施等均属于公物,所有员工都应当爱护和保护公司的公物资源。
第三条公司将对员工损坏公物的行为进行管理,建立相应的处罚制度,对于损坏公物的员工将依据该制度进行处理。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四条公司的管理层应对公司的公物负有保护和管理责任,对公司公物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及时维护和维修公司的公物。
第五条具体部门的主管应监督和管理本部门员工对公物的管理和使用,定期检查公物的状态,及时发现损坏情况。
第六条普通员工应当爱护公司的公物,合理使用,不得私自挪用或私自毁坏公司的公物。
第七条公司设立公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的公物资源进行综合管理和监督,对损坏公物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
第三章使用权限第八条公司的公物只能由经过培训和授权的员工使用,未经授权的员工不得擅自使用公司的公物。
第九条公司公物的使用应当符合公司规定的使用范围和用途,不得违规使用公物。
第十条对于使用不当导致公物损坏的员工,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并按相应制度进行处理。
第四章损坏处理第十一条如果员工发现公司的公物出现损坏情况,应当及时报告所属部门主管或公物管理委员会,协助查明损坏原因。
第十二条如果员工在使用公物过程中造成公物损坏,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经公物管理委员会确认后,按照相应制度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公司对于公物损坏的原因进行调查后,应当建立事故记录,对损坏情况进行分类和统计,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四条对于损坏公司公物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制定的处罚制度进行处理,依据损坏情节轻重决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一般情况下的公物损坏,公司将对员工进行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对于恶意破坏公司公物的员工,公司将依据公司规定的处罚制度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停职、降职、解职等处理。
酒店物品被客人损坏或遗失处理办法(最新实用酒店管理资料)

客人损坏或遗失酒店物品的处理程序
2、常规处理程序:
1、接到酒店设备或用品被损坏的报告后,大堂副理应立即赶到现场,请相关人员保留现场原状并拍照,安排行李生及保安维持公共秩序及做好预防措施
等工作。
2、经查并确认为客人所为或负有责任后,根据损坏的轻重程度,并分辨此客人是恶意破坏还是无意破坏,参照酒店的赔偿金额,向客人提出索赔。
3、索赔时大堂副理必须由相关部门人员陪同,礼貌指引客人查看现场,陈述物品原本状态,尽可能向客人展示有关记录和材料。
如果客人外出,必须将
现场物品保留,并做好房间留言,将事情发生详情记录于工作日志中由下一班跟进。
4、如果客人对索赔有异议,无法说服客人,赔偿价格可按权限酌情减免。
若赔偿价格超出权限,应向上级汇报,并将结果回复客人。
5、如果赔偿涉及到贵宾,必须先报请上级管理人员,而后将结果转告随行人员或具体接待单位,向他们提出索赔。
6、如果客人同意赔偿,应请前台收银开具收据。
7、将处理结果记录于工作日志中。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为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的公共物资是必不可少的。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爱护公物,共同维护学校的财产。
为了加强公物管理,避免损失和延长使用年限,我们制订了公物损坏赔偿制度,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一、公物损坏责任1、自然损坏属于正常损坏,由总务处处理。
2、责任损坏按损坏公物原价或实际维修费赔偿。
3、蓄意损坏初次损坏且能认错的,按损坏公物原价或实际维修费赔偿。
屡教不改或态度不好的,除按规定赔偿外,要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二、责任包干范围1、个人公物损坏,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使用责任人负责。
2、办公室、班级或部室公物损坏,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本办公室(组长)、班主任或部室负责人负责。
3、本层楼共同管理或使用的公物损坏,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本层楼所有人负责。
4、公共场所公物损坏,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卫生公物包干的班级负责。
三、损坏赔偿方式及纪律处分:赔偿分为修复和现金赔偿两种方式,由责任人决定。
学生损坏的由政教处处理,《文明班》评选细节和相关制度处理;教职工损坏的由校长室处理。
我们师生必须自觉爱护公物,不得在墙壁、门窗、讲台、桌椅、地面上乱刻乱画,不得损坏门窗、玻璃、桌椅、旗杆、体育、电教设施等公物,不得进入花坛、攀摘花草。
同时,我们要节约用电、用水,有专人负责开关日光灯、电风扇和各种电教设备等,不需要时应立即关掉;负责厕所公区的班级派专人负责检查水龙头,确保无人使用时处于关闭状态。
否则将扣除有关负责人、负责班级的考核分。
凡购物必须先请示分管领导,由校长审批,购买后由保管员验收登记,需使用公物者写领物手续。
每期末清理公物,该还则还,如有非正常损坏和遗失则照价赔偿,最后凭《公物保管清单》领取期末津贴。
四、借用学校的体育、器材、书籍等公物时,必须向保管员写借条,并经过校长审批。
在使用过程中,要爱护,用完后及时归还。
医院物资丢失、损坏赔偿的管理办法

医院物资丢失、损坏赔偿的管理办法(1)基本原则1.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医院财产蒙受损失,根据情节轻重、造成损失的程度,结合本人的一贯表现,给予赔偿、批评教育,直至处分的处罚。
2.凡属使用年久或抢救病人不慎损坏的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组织核实,确认非责任性事件的,可免于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大批量器材遗失或霉烂、损坏,应检查原因,申报科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医院审查处理。
(2)具体管理办法1.各科管理的器材、材料、家具、药品等,均定责到人,专管专用,丢失后由保管人百分之百赔偿。
2.玻璃器皿或金属器械自然老化时的破损,玻璃制品煮沸情况下的破损,不追查责任;已破损尚能继续使用的器材,在最后使用中损坏时,不追究责任,按报废处理。
3.消耗性器材,1~2元内的如试管、载玻片、针头、刀片、手套等,因工作损坏不予赔偿。
4.因患者责任而损坏的器材,按百分百赔偿,由保管者负责办理。
若因未及时追究赔偿而漏收者,由保管责任人赔偿。
5.因责任心不强致使器材破损,按市价计算,超过100元者,经科室报请院长裁处;100元以下者,由科室领导处理并报院办备案。
6.由于交接不清造成丢失、损坏,由接班人负责赔偿。
7.药房因责任心不强、计划不妥、保管不当而造成药物霉烂、失效变质等,应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3)报废与赔偿程序1.破损或报废:由责任人填写破损单或书面报告,详细记录器材名称、规格、破损原因及程度,本人签字,证明人签字,属于固定资产的,经分管固定资产领导批准后,确定继续使用或报废。
2.赔偿:由责任人填写赔偿清单或书面报告,不属于固定资产的送药房按市价核定,经领导审批到院收费室交款后领补。
属于固定资产的,由分管领导上报院领导,决定赔偿金额。
公物损坏赔偿管理办法

公物损坏赔偿管理办法公物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公共组织拥有并供公众使用的财物,例如政府办公用品、学校设备、公共交通工具等。
公物的损坏会给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公物损坏赔偿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公物损坏的责任原则在公物损坏赔偿管理中,我们首先需要明确责任原则。
公物损坏责任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 直接责任:指明确损坏公物的人,如以故意、疏忽等方式对公物造成损坏的个体或群体。
2. 间接责任:指对公物在监管、使用、维护等方面存在瑕疵,未能尽到合理义务,导致公物受损的个体或组织。
根据责任原则,应当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民事责任,同时要求间接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赔偿金额的确定原则公物损坏赔偿管理办法中,确定赔偿金额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根据公物价值、损坏程度以及修复费用等因素,可以采用以下原则确定赔偿金额:1. 全额赔偿原则:即损坏公物的人需要承担完全的赔偿责任,按照公物的市场价值或维修费用进行赔偿。
这是公物损坏赔偿的最基本原则。
2. 损失承担原则:损坏公物的责任人,若能证明损失与其过错程度相关,则根据相关法规和判例进行赔偿责任分担。
例如,对于意外事故造成的公物损坏,责任人可以辩解自己没有过错,从而减轻赔偿金额。
三、赔偿责任的追溯原则在公物损坏赔偿管理中,有时候公物的损坏可能不会立即被发现,因此需要确立赔偿责任的追溯原则。
追溯原则的制定应基于公物的性质和损坏的影响程度,一般可分为如下几种:1. 损坏时即时赔偿原则:即损坏公物的责任人应当在损坏发生后及时赔偿。
这一原则适用于损坏后产生明显危害或无法使用的情况。
2. 定期检查原则:对于一些难以立即发现损坏的公物,可以采取定期检查的方式,如每年或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在发现损坏时要求当事人赔偿。
3. 主张权利限制原则:对于一些长时间不使用的公物,如某些文物、历史建筑等,若长期不清楚损坏责任人,可根据规定将赔偿责任主张的权利限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
公司租房物品损坏管理制度

公司租房物品损坏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租赁房屋期间物品损坏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归属,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维护公司与房东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同时保障员工的正当权益。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租赁的房屋及其内部设施、家具和其他相关物品的损坏处理。
三、责任主体
1. 公司负责对租赁房屋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物品完好无损。
2. 员工应爱护公司提供的房屋及内部物品,对因个人原因导致的物品损坏承担相应责任。
3. 房东应保证出租时房屋物品的完好性,并对自然损耗负责。
四、损坏分类
1. 正常损耗:指因正常使用而造成的物品老化、磨损等。
2. 非正常损坏:指因人为因素导致的物品损坏,如意外破坏、不当使用等。
五、报修流程
1. 员工发现物品损坏应及时向公司行政部门报告,并说明损坏情况。
2. 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核实情况,判断损坏类型。
3. 对于正常损耗,行政部门将协调房东进行维修或更换。
4. 对于非正常损坏,责任人应按规定承担维修或赔偿费用。
六、赔偿标准
根据物品的实际损坏程度和修复成本,制定合理的赔偿标准。
具体金额由行政部门评估后,与责任人协商确定。
七、记录与归档
所有的损坏情况及处理结果应由行政部门详细记录,并保存相关证据材料,以备查阅和核实。
八、违规处理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员工,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九、其他事项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解释和补充。
十、生效与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
原材料损坏管理办法

原材料损坏管理办法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制定一套原材料损坏管理办法,以确保原材料在仓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完整性和质量。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原材料的部门和人员。
定义1. 原材料:指公司采购和使用的各种供应链中的初级物质。
2. 损坏:指原材料在仓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损失、破损、污染或降解。
职责和义务仓储部门1. 确保仓库设施符合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原材料存储规范和操作流程。
2. 定期检查仓库环境,包括温度、湿度和防潮措施,确保原材料不受损害。
3. 对存放的原材料进行分类和标记,确保易损坏的材料得到特殊处理。
4. 制定原材料出入库管理规定,确保所有出入库操作都有记录。
采购部门1. 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交货条件达到要求。
2. 对收货的原材料进行验收,及时发现和报告任何损坏或质量问题。
3. 确保采购订单中包含关于原材料保护和运输的条款和要求。
生产部门1. 严格按照操作标准使用原材料,防止损坏和浪费。
2. 及时报告任何发生的原材料损坏情况,协助采取补救措施。
运输部门1. 确保原材料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包括适当的包装和防护措施。
2. 定期检查和维护运输工具,确保其适用于原材料的运输。
处理原材料损坏的程序1. 一旦发现原材料损坏,立即通知上级主管和相关部门。
2. 对损坏原材料进行记录,并采取合理措施进行处理。
3. 对于有质量问题的原材料,根据公司的质量管理程序进行处理,包括退货和索赔等措施。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员工,将根据公司的纪律和惩罚政策进行相应处理。
生效和修订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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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品管理及损坏赔偿办法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强化物品管理责任制,现特制定以下条例:1. 公司对物品的管理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的宗旨,要求各部门做好本部门物品的保管和维护。
2. 对于放在公共部位的办公用具、用品等,需要各部门共同做好维护工作。
3. 对在工作中使用或保管不当,疏忽大意等主观因素造成公司物件的损坏,公司按物品价值和损坏情况酌情予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者予以赔偿及罚款。
4. 以下物品如有损坏,处以50-500元罚款:办公行政桌、椅、储物柜、展示柜、告示板、报夹、电话机、碎纸机、吸尘器、饮水机、厨房设备及厨具用品、餐具、茶具及可固定物品等;损坏物品可以维修的,维修费用当事人自行承担,无法维修的,根据物品价值比例进行赔偿。
5. 以下物品如有损坏,处以500-1000元罚款: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商务设备、投影机、点钞机、考勤机、电视机、空调、风扇、微波炉、电冰箱、装饰画、鱼缸、落地钟等;损坏物品可以维修的,维修费用当事人自行承担,无法维修的,根据物品价值比例进行赔偿。
6. 对于员工在工作中确实出于无意损坏物品的,物品价值轻微的,公司对当事人作出口头警告的处罚;对物品价值较高、贵重,且存在疏忽大意的,公司给予书面警告的处罚;并按照公司《员工奖罚制度》标准执行。
7. 如故意损坏公司贵重物品,公司将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与赔偿外,公司保留对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8. 公司制订本条例的宗旨是加强所有员工的责任心,提高员工自身素养,做到爱护公司财物。
9. 本条例范围适于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员工。
10.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必要时由公司进行修改。
博源中专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全体师生必须遵照勤俭办学的方针,对所使用设备、物品严格管理,损坏公物必须赔偿。
为了培养广大师生员工“公物人人爱,人人爱公物”得习惯,教育并防止发生损坏公物现象,特制定本制度:一、本着谁使用(管理)、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现对学校公物和设备管理责任划分如下:(1)办公室的电脑桌、椅、沙发、衣架、柜子、玻璃、门等,由使用的部门(个人)负责管理。
教职工因工作调出应及时和后勤保管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否则学校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2)给教职工宿舍配备的物品由使用者负责管理。
(3)学生宿舍的床(包括床板)、柜子、桌橙、灯、玻璃、墙壁、地面、窗帘、门、窗等设施,由后勤处负责。
(4)教室的桌凳、灯、开关、玻璃、门窗以及墙壁、黑板由使用该教室的班级负责。
(5)计算机房和实训室技能训练设备和设施由使用专业部门负责管理。
(6)食堂中的餐桌、炊具和机械设备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
二、学校公共财产受到非自然损坏,都必须分别不同情况给予赔偿。
(1)公物损坏由损坏者负责赔偿。
如果无法确定责任人得,教室内、宿舍内及各班级负责得责任区(包干区)得公物损坏,由班级先负责赔偿,查清后再由损坏者承担。
并视实情,从重处罚。
(2)赔偿分为现金和实物两种形式。
现金赔偿款由管理者开具赔偿缴款单,到学校会计室交纳赔偿款;实物赔偿由损坏者在限期内负责修好,以实物抵偿或负责修理得,原则上在两天内办好,不得拖延。
(3)赔偿款应在三天内交清,逾期不交者从重处理。
外来人员损坏公物得,应当天缴清赔偿款,当天确有困难得,应有适当物品作抵押(或找本校师生担保)。
逾期不缴者担保人承担赔偿。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从重赔偿处罚:①故意破坏或唆使他人者。
②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③有人证物证而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④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三、公物确属自然损坏,原则上不列入赔偿范围。
四、损坏公物要主动向班主任或责任部门报告,要勇于承担责任。
五、学期结束后,没有公物损坏或损坏极少得班级、办公室,学校将给予一定得奖励。
六、后勤处要对各班损坏公物得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公物损坏严重得班级,该学期不能被评为先进班级。
七、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项设施的非自然损坏。
博源中专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全体师生必须遵照勤俭办学的方针,对所使用设备、物品严格管理,损坏公物必须赔偿。
为了培养广大师生员工“公物人人爱,人人爱公物”得习惯,教育并防止发生损坏公物现象,特制定本制度:一、本着谁使用(管理)、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现对学校公物和设备管理责任划分如下:(1)办公室的电脑桌、椅、沙发、衣架、柜子、玻璃、门等,由使用的部门(个人)负责管理。
教职工因工作调出应及时和后勤保管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否则学校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2)给教职工宿舍配备的物品由使用者负责管理。
(3)学生宿舍的床(包括床板)、柜子、桌橙、灯、玻璃、墙壁、地面、窗帘、门、窗等设施,由后勤处负责。
(4)教室的桌凳、灯、开关、玻璃、门窗以及墙壁、黑板由使用该教室的班级负责。
(5)计算机房和实训室技能训练设备和设施由使用专业部门负责管理。
(6)食堂中的餐桌、炊具和机械设备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
二、学校公共财产受到非自然损坏,都必须分别不同情况给予赔偿。
(1)公物损坏由损坏者负责赔偿。
如果无法确定责任人得,教室内、宿舍内及各班级负责得责任区(包干区)得公物损坏,由班级先负责赔偿,查清后再由损坏者承担。
并视实情,从重处罚。
(2)赔偿分为现金和实物两种形式。
现金赔偿款由管理者开具赔偿缴款单,到学校会计室交纳赔偿款;实物赔偿由损坏者在限期内负责修好,以实物抵偿或负责修理得,原则上在两天内办好,不得拖延。
(3)赔偿款应在三天内交清,逾期不交者从重处理。
外来人员损坏公物得,应当天缴清赔偿款,当天确有困难得,应有适当物品作抵押(或找本校师生担保)。
逾期不缴者担保人承担赔偿。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从重赔偿处罚:①故意破坏或唆使他人者。
②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③有人证物证而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④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三、公物确属自然损坏,原则上不列入赔偿范围。
四、损坏公物要主动向班主任或责任部门报告,要勇于承担责任。
五、学期结束后,没有公物损坏或损坏极少得班级、办公室,学校将给予一定得奖励。
六、后勤处要对各班损坏公物得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公物损坏严重得班级,该学期不能被评为先进班级。
七、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项设施的非自然损坏。
博源中专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全体师生必须遵照勤俭办学的方针,对所使用设备、物品严格管理,损坏公物必须赔偿。
为了培养广大师生员工“公物人人爱,人人爱公物”得习惯,教育并防止发生损坏公物现象,特制定本制度:一、本着谁使用(管理)、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现对学校公物和设备管理责任划分如下:(1)办公室的电脑桌、椅、沙发、衣架、柜子、玻璃、门等,由使用的部门(个人)负责管理。
教职工因工作调出应及时和后勤保管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否则学校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2)给教职工宿舍配备的物品由使用者负责管理。
(3)学生宿舍的床(包括床板)、柜子、桌橙、灯、玻璃、墙壁、地面、窗帘、门、窗等设施,由后勤处负责。
(4)教室的桌凳、灯、开关、玻璃、门窗以及墙壁、黑板由使用该教室的班级负责。
(5)计算机房和实训室技能训练设备和设施由使用专业部门负责管理。
(6)食堂中的餐桌、炊具和机械设备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
二、学校公共财产受到非自然损坏,都必须分别不同情况给予赔偿。
(1)公物损坏由损坏者负责赔偿。
如果无法确定责任人得,教室内、宿舍内及各班级负责得责任区(包干区)得公物损坏,由班级先负责赔偿,查清后再由损坏者承担。
并视实情,从重处罚。
(2)赔偿分为现金和实物两种形式。
现金赔偿款由管理者开具赔偿缴款单,到学校会计室交纳赔偿款;实物赔偿由损坏者在限期内负责修好,以实物抵偿或负责修理得,原则上在两天内办好,不得拖延。
(3)赔偿款应在三天内交清,逾期不交者从重处理。
外来人员损坏公物得,应当天缴清赔偿款,当天确有困难得,应有适当物品作抵押(或找本校师生担保)。
逾期不缴者担保人承担赔偿。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从重赔偿处罚:①故意破坏或唆使他人者。
②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③有人证物证而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④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三、公物确属自然损坏,原则上不列入赔偿范围。
四、损坏公物要主动向班主任或责任部门报告,要勇于承担责任。
五、学期结束后,没有公物损坏或损坏极少得班级、办公室,学校将给予一定得奖励。
六、后勤处要对各班损坏公物得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公物损坏严重得班级,该学期不能被评为先进班级。
七、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项设施的非自然损坏。
一、因不遵守操作规程;未经批准擅自拆、改;不听取教师指导,玩忽职守及其它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保管不善,遗失被盗,应按器材的原值全额赔偿或以同型号同规格的实物赔偿。
二、由于粗心大意或失职、失责,设备器材被摔、碰、砸伤,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应按设备原值全额赔偿或以同型号同规格的实物赔偿。
三、人为或有意破坏,造成器材部分损坏,影响正常使用,使用人应对损坏部分折价赔偿,维修工作由维修人员进行。
同时送学校有关领导部门,做出行政处理。
四、丢失损坏项目设备除应负经济赔偿责任外,还要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进行检讨,情节严重的应予通报或行政处分,有意破坏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五、项目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事故后,当事人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及项目设备管理员汇报,并写出书面报告,如实说明事故原因、情况。
学校调查核实后要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局说明事故经过及学校的处理意见六、设备自然损坏或因连续、超期使用造成损坏,使用人不负责任,但必须做出说明,并按相应规定送检、送修各部门:定于本周四下午7:00-8:30进行PDCA戴明循环方面的知识培训,参训人员包括采购、行政、人资、财务、设备等部门的所有人员,以及生产的工序长及领班,地点为企业办公大楼23楼,其他人员可选择性参加。
请周知并按时参加!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