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外出会诊及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制度(完整资料).doc
邀请外院医生来我院会诊及邀请我院医生外出会诊相关制度

邀请外院医生来我院会诊及邀请我院医生外出会诊相关制度一、一、流程规则1、邀请科室必须在住院医生医疗系统中填写《院外会诊邀请单》,内容包括患者住院的基本信息、病历摘要、拟邀请医院、科室、专家姓名、会诊目的、患者或家属签字、带组医生或主任签字、邀请日期、我院医生联系方式等。
打印一式两份,并交到医务处审核、盖章。
2、外院医生来我院会诊时,必须由我院带组医生和经治医师陪同,并提供相关资料、介绍病情、记录会诊情况。
3、邀请外院医生来我院会诊费用,如果没有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的,可以参考以下标准:主治医师500-1000元,副主任医师1000~2000元;主任医师,2000~3000元;市级著名专家、全国著名专家,3000元以上。
4、如果邀请其他省、市、自治区或者国外医疗机构专家的,邀请科室必须将被邀请医生所在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的复印件和该医生的两证(即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传真至我院医务处,或发送到医务处邮箱备案,或专家本人带来纸质版,并转交医务处备案。
二、其他规则1、工作时间段(每周一~周五上午8:00---17:00)的邀请外院医生来我院会诊,如需行政管理部门协调的,由医院医务处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非工作时间段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邀请外院医生来我院会诊,如需行政管理部门协调的,由医院行政总值班室负责。
二、一、流程规则1、我院医生接到外院会诊邀请的或者外院医务处主动联系我院医务处请求会诊的,应提前联系我院医务处,并将外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和《院外会诊邀请单》通过传真或邮箱发至医务处。
被外院邀请的我院医生外出会诊之前,需要经过科室主任和医务处同意,并提前用自己的工号登录医院OA系统--医务处---医务人员院外会诊审批表提交申请,否则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2、《院外会诊邀请单》内容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摘要、拟邀请科室、邀请医师姓名、会诊目的、会诊时间、医院资质等。
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1、凡遇疑难危重病例、涉及多专业学科的跨科疾病等在诊断、抢救、治疗或开展高新技术、高难度手术过程中需要上级医师或他科指导或协助时,应及时申请会诊。
应邀参加会诊的医师应本着对病人负责的严肃态度全力配合,认真检诊,积极提供有助于诊断和救治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会诊单上做详细记录。
2、申请会诊的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认真填写会诊单,盖本科室公章后送往应邀科室。
申请医师应在会诊医师到达前做好充分准备(如病历,各种检查、化验报告单,X光片,CT片,MRI片等以及会诊中可能需要的特殊器械如骨穿包、气切包、胸腔闭式引流瓶等)。
3、会诊医师应由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或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的高年资医师(如总住院医师)担任。
进修、轮转、实习医师不得独自承担会诊任务。
如遇会诊医师仍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应进一步向上汇报,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妥善处理,保证诊疗质量。
4、会诊种类与实施办法4.1普通会诊4.1.1科间会诊:经经管主任(副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名后,由经管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送应邀科室。
要求特殊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自行携带会诊单到有关专科检查。
少数确需携带病历前往检查者,必须由科室医务人员护送,不得将病历交给病员及其家属。
4.1.2全院会诊:病情复杂或特殊,涉及科室、专业较多时可申请。
由科主任提出应邀科室、应邀医师名单和时间并在会诊单上签字后送有关科室,同时报医务部。
医务部应及时报告分管院领导并视情况派人参加。
4.1.3干部病房会诊:由经管主任(副主任)医师提出,如为危重疑难病例应报医务部备案,必要时报分管院领导。
应邀科室应派副主任以上医师前往会诊。
4.1.4门诊会诊:由首诊科室医师在门诊病历上写明本科情况和处理意见,提出申请会诊的科室。
病员到相应门诊科室就诊时,排号护士应予以优先安排。
如病情特殊或危重,病员无法行动时,首诊科室可用电话通知,应邀科室应立即派人前往会诊,不得推诿。
4.2院外会诊4.2.1请外院会诊:经院内会诊后确实无法解决的疑难、危重或特殊病例及必须请专科医院会诊的病例可申请外院会诊。
医院外请外出会诊制度

1.医院应建立外部专家库,对外请专家的资质、专业能力进行审核和评估。
2.定期对外请专家的会诊质量进行评价,对评价良好的专家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于会诊质量不佳或不符合医院要求的专家,应及时调整,确保患者利益。
十四、外出会诊的跨区域协作
1.医院应积极与其他医疗机构建立跨区域协作关系,共享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3.医院应加强对外出会诊的宣传和普及,提高患者及家属对会诊工作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十二、外出会诊的风险管理
1.医院应制定外出会诊风险评估和管理措施,确保会诊过程中患者安全。
2.对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进行预判,制定应急预案,降低风险发生概率。
3.会诊前,申请科室应与患者及家属充分沟通,告知会诊风险,取得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3.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外出会诊资料的数字化存储和远程共享,便于医务人员查阅和分析。
十九、外出会诊的内部协调
1.医院内部各部门应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外出会诊工作的顺利进行。
2.申请科室与其他相关科室之间建立协调机制,共同解决会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医务部门应定期组织召开外出会诊协调会议,听取各方意见,优化会诊流程。
3.申请科室需在会诊结束后一个月内,将会诊费用结算情况报医务部门备案。
八、外出会诊的资料归档
1.会诊结束后,申请科室需将外出会诊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包括会诊申请表、会诊记录、患者病历等。
2.整理归档的资料需保证真实、完整、准确,以便于后续查询和评估。
3.医务部门应定期对归档资料进行检查,确保资料管理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3.结合会诊实践,开展病例讨论和经验分享,促进医务人员之间的学习与成长。
二十六、外出会诊的法律法规完善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范本(4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范本(二)会诊制度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
申请会诊医师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如化验、____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
一、科内会诊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好处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
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状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1、门诊会诊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或专业会诊者,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或专业会诊。
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科被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病房会诊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务必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____小时内前往会诊。
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务必带给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状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会诊时,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
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
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
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3、急诊会诊急诊科值班医师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
或者直接电话通知和邀请。
会诊医师务必在____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
医生会诊制度

医生会诊制度一、外出会诊暂行规定(一)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医院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
医师未经医院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二)凡具备邀请会诊资质的医院邀请我院医师会诊时,邀请医院需向我院发书面会诊邀请函,说明患者病情,拟邀请的医师、会诊目的、时间、费用等情况。
(三)我院外出会诊医师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四)所有医师外出会诊必须医务处登记备案。
市内医院邀请我院医师会诊,由医务处审批并协调安排。
(五)医师去外地医院会诊原则上不得利用正常工作日时间,如患者病情危重确需占用工作日会诊时,必须由院长审批。
外地医院邀请我院医师会诊必须经所在科室主任和医务处审批同意,副高职称以上医师和科主任外出会诊必须由院长审批。
(六)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诊疗常规、规范。
(七)医师在市内会诊结束后要在1个工作日内,到外地医院会诊结束后要在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医务处。
(八)医师外出会诊时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方医院提供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九)会诊费用:邀请会诊的医院支付会诊费用,统一以银行转帐的方式输入我院帐号。
医师外出会诊所得收入,应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核算。
会诊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费用由邀请会诊医院承担。
(十)医师擅自外出从事执业活动,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二、会诊制度(一)科间会诊凡住院患者病情复杂,有涉及他科情况,而非本科所能解决时,可邀请相关科会诊。
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准备好相关临床检诊资料。
应邀医师一般要在48小时内完成,并书写会诊记录。
会诊时申请医师应尽可能在场。
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症患者,可自行到专科检查。
(二)院内会诊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时,由副高职称以上医师或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处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后,通知有关科室人员。
医师外出会诊及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制度

医师外出会诊及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制度在医疗领域中,医师外出会诊以及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制度被广泛应用,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以及更好地满足患者需求。
本文将介绍医师外出会诊和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制度的定义、目的和运作流程,讨论其优势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定义与目的医师外出会诊是指为了确诊、治疗或术后病情跟踪而需要医师亲自到患者所在的医疗机构进行诊疗活动。
而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制度是指医疗机构邀请外院专家到本机构进行会诊,以提供专业意见与决策支持。
这两个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医疗协作与资源共享,为患者提供更全面、精准的诊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和效果,同时促进医学科研和学术交流。
二、运作流程医师外出会诊与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在运作流程上存在一些差异,下文将分别进行介绍。
1.医师外出会诊医师外出会诊的具体流程如下:(1)确定会诊需求:医疗机构内的医师在面对病情复杂、确诊困难或手术风险较高等情况时,可以决定进行外出会诊。
(2)会诊协调:医疗机构内的医务人员负责与外出医师所在机构进行会诊协调,确定时间、地点和会诊方式。
(3)出差审批:外出医师需要向所在医疗机构提交出差申请并获得批准。
(4)前期准备:外出医师在会诊前进行必要的病历查阅、检查准备等工作。
(5)会诊活动:外出医师前往患者所在机构或指定地点进行会诊,与当地医师进行交流与讨论,确诊或提供治疗建议。
(6)会诊报告:外出医师需要及时撰写会诊报告,记录会诊过程、结论和建议,并提交给会诊机构。
(7)后续跟踪:外出医师与会诊机构保持沟通,跟进患者的后续治疗进展情况,为进一步的诊疗工作提供支持。
2.邀请院外专家会诊邀请院外专家会诊的具体流程如下:(1)需求确定:医疗机构内的医师确定会诊需求,并明确所需的专业领域和专家级别。
(2)专家邀请:通过医疗机构内部渠道或者与外部专家团队建立的合作联系,邀请合适的专家参与会诊。
(3)会诊时间和地点确定:根据专家的日程安排和会诊机构的具体情况,确定会诊时间和地点。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标准版本(4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会诊制度1、当临床医生在诊断、治疗过程中,遇到以下状况时应请会诊:(1)病人病情不属自己职权允许的;(2)病人病情危重、复杂,不是自己潜力能够解决的;(3)受各种原因限制,本科、本院不能解决的状况时。
2、会诊批准权限:请院内会诊,主管医生报科室主任批准;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报医务科、分管院长批准。
院内会诊要求在____小时内完成。
3、会诊医生资格:例行会诊、急会诊应请相应科室主任,或相应专业医生;在科主任不在时,能够请值班医生。
会诊医生在会诊过程中,技术潜力不足时,应请所在科室上级医生、科主任会诊。
4、例行会诊:病人病情不属急、危、重症的,属例行会诊。
例行会诊由主管医生填写会诊单准备会诊资料,汇报病史,记录会诊意见,执行上级医师指示。
5、急会诊:病人病情危急,需要本科和他科立即会诊时(不允许按例行会诊手续进行会诊时),应当紧急会诊。
请急会诊科室科主任在班,由科主任决定。
科主任不在时,由上级医生或值班医生决定。
可用会诊通知单通知,也可用电话通知,会诊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立即应诊。
因特殊状况不能前往时,也要派相应医师前往。
会诊时,申请医师务必在场,配合会诊和抢救。
手术中出现意外状况,需请会诊,属急会诊,术中会诊包括术中变更术式或变更手术范围,术中状况不能处理,低年资医师请高年资医师或科主任、院长、院外会诊。
6、急会诊病人的会诊须坚持边抢救,边会诊的原则。
7、会诊医生在会诊完毕后,务必填写会诊意见。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二)一、医疗会诊包括: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院内会诊分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大会诊、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等。
二、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申请会诊。
普通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____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医师外出会诊及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制度

医师外出会诊及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制度一、背景介绍:在临床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令人疑难的病例,需要多学科的专家共同参与诊断和治疗。
为了实现最佳的医疗效果,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医师外出会诊及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制度,允许医师外出会诊和邀请院外专家参与会诊,以满足患者的需求。
二、医师外出会诊制度:1.外出会诊的条件:医师外出会诊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如病例临床疑难,需要进一步确诊或治疗的情况,需要特殊治疗设备或技术的情况等。
2.外出会诊的程序:医师外出会诊必须经过医院相关部门的审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安排。
3.外出会诊后的报告:医师外出会诊后,必须向所在医院汇报会诊情况和结果,以便记录和跟进治疗。
三、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制度:1.院外专家邀请的条件:邀请外部专家会诊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如病例临床疑难,需要专门的学科知识或技术支持的情况等。
2.院外专家邀请的程序: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必须经过医院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邀请和安排。
四、医师外出会诊和邀请院外专家会诊的管理:1.严格的审批制度:医院应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确保医师外出会诊和邀请院外专家会诊符合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2.健全的协作机制:医院应与外部的诊断中心、专科医院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会诊过程中的信息传递和协作顺畅。
3.专业的跟踪调查:医院应建立医师外出会诊和邀请院外专家会诊的记录和跟踪调查系统,监督和评估会诊的效果和质量。
五、医师外出会诊和邀请院外专家会诊的益处:1.提高诊断和治疗水平:医师外出会诊和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可以获得其他医生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治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医师外出会诊和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可以促进医院与其他医疗机构或专业团体的学术交流和合作,提升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学术水平。
3.满足患者需求:医师外出会诊和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可以满足部分患者对于专业诊断和治疗的需求,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和医疗服务质量。
六、结语:医师外出会诊和邀请院外专家会诊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水平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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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外出会诊及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2号文件《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医师外出会诊
1.医师外出会诊,须有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书面会诊邀请函,并由医务科审批后方可外出会诊。
2.医师未经医院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否则,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其活动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个入负全部责任。
3.医师接受会诊任务后,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病情,亲自检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4.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则、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
会诊不得超出医师执业范围。
5.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的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
6.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患者,或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7.会诊结束后,医师应当在返回本单位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医务科备案。
8.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应当统一纳入医院财务,统一核算,医院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合理报酬。
9.医师在外出会诊时,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邀请院外专家会诊
1.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
因,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时,经治科室应按照患者需求或诊疗需要分别向患者说明会诊原因及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报本单位医务管理部门批准,或由科室应根据诊疗需要主动提出会诊请求;
2.拟邀请其他医疗机构(以下称会诊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需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
内容应当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或者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时间等情况,并加盖医院公章;
用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的,应当及时补办书面手续;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会诊邀请:
(1)会诊邀请超出本单位诊疗科目或者本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本单位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的;
(3)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4.会诊结束后,应当将会诊情况通报给会诊医疗机构。
5.医师在外出会诊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必要时,会诊医疗机构应当协助处理;
6.会诊中涉及的会诊费用按照《省医疗服务价格》的规定执行。
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不得重复收费。
属医疗机构根据诊疗需要邀请的,差旅费由医疗机构承担;属患者主动要求邀请的,差旅费由患者承担,收费方应向患者提供正式收费票据。
会诊中涉及的治疗、手术等收费标准可在当地规定的基础上酌情加收,加收幅度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
定;
7.医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付会诊医师合理报酬。
医师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完成会诊任务的,会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高会诊医师的报酬标准;
8.科室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9.任何科室或个人违反本制度,一经查实,按照医院相关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上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院外会诊邀请函
2.院外会诊派遣单
附件1:
院外会诊邀请函
医院:
我院科患者由于以下原因:□1.患者要求、□2.患者病情需要,特邀请贵院专家到我院会诊。
院外会诊派遣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