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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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水资源税制度的探讨》

《完善水资源税制度的探讨》

《完善水资源税制度的探讨》一、引言随着人口增长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的问题成为我国面临的重大挑战。

在此背景下,水资源税制度作为调控水资源利用、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工具,其作用日益凸显。

然而,当前我国的水资源税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本文将就此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二、我国水资源税制度现状及问题1. 水资源税制度发展概况我国自2016年开始全面实施水资源税制度,通过对地表水和地下水征收水资源税,实现以“税”控“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保护水平。

这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利用。

2. 当前水资源税制度存在的问题(1)税率设置不够科学。

现行水资源税制度在税率设置上缺乏科学、合理的依据,导致税率不能真实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和生态环境保护成本。

(2)征收范围有限。

目前水资源税征收主要集中在城市和部分发达地区,农村地区的水资源仍未能有效纳入征税范围,存在地区差异和不公。

(3)政策配套不足。

水资源税制度的实施需要配套的法律法规、管理体制等支持,但目前这些配套政策尚不完善,影响了水资源税制度的执行效果。

三、完善水资源税制度的必要性完善水资源税制度对于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通过科学设置税率,可以反映水资源的稀缺性和生态环境保护成本,引导企业和个人节约用水。

其次,扩大征收范围,使更多地区的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

最后,完善政策配套,提高水资源税制度的执行效果和公信力。

四、完善水资源税制度的建议1. 科学设置税率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水资源,制定科学、合理的税率。

考虑水资源的稀缺程度、生态环境保护成本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因素,确保税率既能反映水资源的价值,又能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利用。

2. 扩大征收范围将更多地区的水资源纳入征税范围,包括农村地区、边远地区等,实现全国范围内的水资源税征收。

同时,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用水量制定差异化的税率政策,引导行业合理用水。

浅谈资源税的改革和完善

浅谈资源税的改革和完善

浅谈资源税的改革和完善背景资源税是对自然资源利用所产生的经济价值进行征税的一种税种。

在资源型国家中,它是非常重要的税种,不仅可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还可以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

我国已经建立了资源税制度多年,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

问题税率不合理现行的资源税税率较低,与当前国内外市场价格脱节。

以煤炭资源为例,目前煤炭资源税率为3%~10%,实际上在市场价值上,这个税率并不高。

由于税率过低,导致了资源的大量浪费和环境的恶化。

征收难度大由于资源税的征收方式复杂,导致了征收难度大。

一些企业通过虚报数据、合理避税等方式,从而逃避资源税的征收和缴纳。

这种情况不仅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同时也损害了国家利益。

分配机制不合理目前的资源税分配机制并不合理。

资源税的大部分收入都归属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只能获得很少的收入。

由于地方政府并未从资源的开发中获得足够收益,因此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了一些资源没有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

改革和完善调整税率应当提高资源税税率,尤其是对于一些大力开采的资源,如煤炭、沙石等,应当逐步提高其资源税税率,以引导资源的有效利用。

同时,税率的调整应当以市场价格为标准,以实现税收与资源价值的匹配。

改善征收方式在征收资源税时,应当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同时建立完善的征收机制,确保资源税能够得到有效的征收和缴纳。

对于违反税收制度、拒不缴纳资源税的企业,应当采取强制措施。

完善分配机制应当修改现行的资源税分配机制,加强地方政府对资源的利用和开发,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同时,应当加强地方政府的环保工作,加大环保投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结论资源税的改革和完善是必要的,它不仅可以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还可以改善环境,提高政府财政收入。

当前,我国正处于资源优势型国家转向资源转型型国家的重要阶段,加强资源税的改革和完善,已成为当前的重要工作。

资源税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资源税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资源税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摘要】本文对我国当前资源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包括: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不广;资源税所占总税收的比例不高,没有很高的资源税单位税额;没有合理的计税依据;具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加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收入分配与支出使用的管理应规范、转变资源税分配方式、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四项建议,旨在为提高我国资源税改革提供借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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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源税改革建议自然税的征收不仅可以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利于企业公平市场竞争,而且通过税收可以提高国家对资源的管理,约束企业合理开发。

我国当前的资源税是建立在1994年税改的基础上的,实施资源税的初衷是为了有偿使用我国的国有资源,同时还可以通过资源税来调节资源因为地域而导致的级差收入问题。

改革开发以来,我国经济呈现高速发展的态势,但是这种发展是以资源的过度消耗为代价的,资源短缺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对于资源的需求日趋增加,资源税不足问题日趋明显,需要对资源税制进行改革。

一、资源税介绍资源税是为调节国家资源级差收入和对国有资源补偿的一种征收课税。

目前,我国所征收的资源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对在我国境内开展矿产开展和生产盐的企业和个人所征收的课税。

现在我国所依据的资源税规定征收范围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非金属矿、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矿、盐,七种资源税。

并且仅是以原矿、原油开采为征收对象,例如:石油仅局限于天然原油,不包括油母炼制的石油;煤炭只征收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等产品。

目前我国现行的资源税税目细目主要依据调节资源级差收入进行设置。

原油、天然气税按开采企业设置细目;煤炭税目分为统配矿和非统配矿细目或子目;其他矿产品按品种划分子目;盐的税按盐的形态及产区划分子目。

就目前我国资源税的税目细目来讲,制定的细目较为粗犷,诸多细则问题定义模糊,税收征收过程中人为操作性强,不利于规范、科学、公平的进行征税。

资源税改革趋势下如何做好铅锌行业资源税改革

资源税改革趋势下如何做好铅锌行业资源税改革

目 前正在实行的矿产资源税制 ,其铅锌矿资源税 的税收偏低 ,矿产 开采的企业获得 的利 润与所缴 纳的资源 税相 比,税 收所 在 比例 微乎其 微,且这种现象长期存在 ,因而导致企业忽视税收的作用 ,在 巨大 的经 济利益 面前 ,多采用掠夺式的开采 ,资源 大量利用率和 浪费普遍存在 , 矿区的土壤结构和地下水受到污染 ,居民生活受到影 响,低税收也让 当 地政府无钱来见 习相应的生态补偿机制 ,造成矿区生态环境恶化 。 偏低的税 收也无法反映出资源 的级差收人 ,无法反映各类铅锌 矿开 采企业因为 自 然环境 、开采条件、投入技术和人力成 本等的差异 ,无法 真实反映企业利润水平 ,导致 利润 的分配出现失衡 。
2 .3 、 全 民缺 乏 资 源 和 环 境保 护 观 念
长久以来 ,我国矿产资源丰富已根植在国人心中,所 以不论是政府官 员 ,还是企业和当地的居民,对资源和环境保护的观念都比较淡薄 ,对生态 和资源缺乏保护的意识 ,所 以在政府各类制定的资源税机制中,忽视了对 生态 的监控 ,只关 注资 源的利用 ,甚至干预环保部门的执法 活动 。 三 、铅锌行业资源税改革的方向和建议 3 .1 、 铅 锌 行 业 资 源税 改 革 的 方 向 目前本次资源税 改革 的方 向主要有四个方 向,即扩大整体 的资源征 收范围、改革资源税征收计量方式 、提高资源税 的税收水平 、协调各类 资源税 费的关 系。 3 .2 、铅 锌 行 业 资 源税 改革 的 建 议 ( 1 )更改铅锌矿 的资源税制度 ,将现行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目前计征方式分为从量和从价 ,要改变传统铅能够实际代表铅锌行业资源的价格走 向,从政策上限制开采企业的浪费资源的现象,最大限度的调动起税收的调 节作用 , 也能给税务机关的征收和管理铅锌矿资源税带来方便 , 从而实现资 源的可持续利用 , 也避免了人为的一些不确定因素参与计税依据的计算中。 ( 2 )适 当提高铅锌矿 资源税税率 根据资源税 中调节级差利润收入 的税收法宗 旨,对 于铅锌 矿资源开 采单位 的税率大小应进行深入的调查 ,重点是调出不同资源相互间的税 收负担率 ,还有不同行业之 间的税收负担率 ,以及不同品质等级 的铅锌 矿石 的税收负担率。 ( 3 )提高全 民的可持续发展观念 对 国民进行资源和生态方面的教育 ,让每位国民意识到资源的不可再 生性 , 意识到可持续发展的 必要性。同时, 要创新铅锌矿资源税的类型,发 展环境税作为对其有效的补充, 能够在资源税该课 税基础上实现对资源的更 加持续合理 开采 ,对建设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产生积极的作用 。

资源税改革对企业的财务影响分析

资源税改革对企业的财务影响分析

资源税改革对企业的财务影响分析——以某某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例摘要本文选择与企业息息相关的资源税改革对财务的影响。

先写了资源税制度的变革历程。

然后,重点分析对煤炭企业的财务影响,从中得出资源税的重要性以及企业存在的问题。

最后,应对煤炭企业的问题,给予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包括充分利用税收优惠、利用从价计征契机筹划资源税、完善煤炭定价机制、完善煤炭价格传导机制以及提高资源的回采率等。

关键词:资源税改革;煤炭企业;财务影响一、资源税制度的变革历程和从价计征改革(一)资源税制度的变革历程1.第一阶段:起步阶段从建国以来一直到1983年,煤炭资源税的征收制度仍未开始,实行的是无偿开采制度。

到1984年,我国才开始对煤炭采取超率累进税率的方式征收资源税。

1986年,当时进行的是从量计征的煤炭资源税改革,同时,规定要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需要缴纳的为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的单位和个人。

2.第二阶段:初创阶段1984年,资源税的征收开始,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单位和个人,同时是在我国境内进行开采的,依照应税产品销售的数量定额征收,即从量定额。

我国当时拥有的矿产资源有原油、天然气和煤炭等。

1994年,我国进行财税体制改革,资源税的征税范围被扩大了,由改革前的三大类变为改革后的七大类。

2007年,焦炭被规定为采取从量计征的方式,以8元/吨作为征收标准,直到2011年,标准被提高为8-20元/吨。

2010年,新疆被选为改革试点,仅对原油以及天然气,采取从价计征的方式,后续改革的范围不断扩大,2011年更是全国范围内普及了油气的资源税改革。

3.第三阶段:发展阶段从价计征的煤炭资源税改革在2014年12月1日开始,与此一并进行的是清理各项收费基金。

2%-10%被确定为资源税税率的变动幅度,不同的省份可以在变动幅度内根据本省份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所以每个省份的税率并不一样。

2016年,全面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大部分应税产品采取从价计征的方式,而从量计征的方式则被用于经营管理分散、不易控制的黏土和砂石以及大部分为现金交易之中。

推动资源税改革与创新

推动资源税改革与创新

推动资源税改革与创新资源税作为国家税收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对于保障资源合理利用、推动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我国现行资源税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税率设置不合理、征收方式滞后等,亟待进行改革与创新。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推动资源税改革与创新的路径和方法。

首先,资源税改革应注重优化税率设置。

目前我国资源税税率结构相对复杂、税率较低,导致资源过度开发和浪费的问题。

因此,政府应当对资源税税率进行优化,根据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影响程度来制定不同的税率。

例如,对于稀缺资源和高污染行业,可以适当提高税率,以鼓励其减少开采量和环境污染。

对于绿色、低耗、高效的资源开发项目,可以降低税率,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其次,资源税征收方式应与时俱进。

当前的资源税征收多以明确的物理量作为依据,这种征收方式在资源消耗模式和经济发展方式发生转变的背景下已经显得滞后。

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可以尝试引入价值链和创新链征税的方式。

即按照资源的加工价值和创造价值来确定资源税的征收标准。

这种方式不仅可以激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降低资源消耗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还可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同时,推动资源税改革和创新还需要加强税收监管和执法力度。

目前,资源税征收中存在征收主体不规范、执法力度不强等问题,导致违法行为频发、税收逃漏现象普遍。

因此,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资源税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征管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资源税收的有效征收率和实施效果。

此外,要推动资源税改革与创新,还需要注重与其他税种的协调配合。

资源税作为特殊的税种,往往与其他税种交叉影响,因此需要与其他税种进行协调配合,避免重复征税和税负过重。

例如,可以与环境税、碳排放税等相结合,形成统一的绿色税收体系,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目标实现。

最后,推动资源税改革与创新还需要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资源税改革涉及的利益主体众多,面临着各方面的考虑和利益冲突。

资源税改革背景下降低煤炭企业税费问题的思考

资源税改革背景下降低煤炭企业税费问题的思考

资源税改革背景下降低煤炭企业税费问题的思考【摘要】本文围绕资源税改革背景下降低煤炭企业税费问题展开讨论。

在介绍了资源税改革背景以及当前煤炭企业税费问题的现状。

在正文中分析了资源税改革对煤炭企业的影响,提出了降低煤炭企业税费的必要性并探讨了可能面临的挑战。

还探讨了如何有效降低煤炭企业税费以及应对可能带来的影响。

结论部分强调了合理降低煤炭企业税费的重要性,提出了未来煤炭企业税费政策的建议,并探讨了煤炭企业发展的方向与目标。

通过深入分析和讨论,本文旨在为煤炭企业税费政策的调整提供建议,促进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资源税改革、煤炭企业、税费、影响、必要性、挑战、降低、有效、应对、影响、重要性、建议、发展方向、目标1. 引言1.1 资源税改革的背景资源税改革是指对各类资源征收的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和改革。

在我国,资源税主要是针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而征收的一种税收制度。

资源税改革的背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随着煤炭市场供需矛盾的日益加剧,传统的资源税制度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需要,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完善;我国煤炭等资源的开采对环境和生态造成的影响日益凸显,资源税改革可以通过调整税费的方式,引导煤炭企业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资源税改革可以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推动资源型经济向创新驱动型经济转变。

资源税改革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必然选择,对于煤炭企业来说,资源税改革将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讨如何有效应对。

1.2 煤炭企业税费问题的现状目前,我国煤炭企业税费问题较为突出。

一方面,煤炭企业面临着高额税费负担。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煤炭企业税收占比较高,部分企业税负甚至超过利润的50%,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空间。

煤炭企业税费缴纳方式不合理。

当前税收主要通过资源税、所得税、增值税等方式征收,存在税负过重、难以承受等问题。

在资源税改革的大背景下,煤炭企业税费问题亟待解决。

煤炭企业税费问题还反映在税负差距较大、税制不完善等方面。

新疆资源税试点改革论文

新疆资源税试点改革论文

浅析新疆资源税试点改革【摘要】随着自然资源消耗的日益严重,资源税日益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税种,改革现行资源税费制度是一个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我国资源税改革将从新疆率先试点,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新疆是油气资源非常丰富的地区,产量较大,在新疆试点资源税改革意义深远。

本文主要对我国资源税存在的问题以及资源税改革在新疆试点的意义进行了分析,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谈几点建议。

【关键词】资源税;改革;建议1.绪论新疆是一个资源大省,是中国能源资源的主要输出地,但是在能源价格不断上涨的当下,新疆并没有从能源开发中得到很好的回报。

目前,新疆资源税的比重仅占税收收入的1.6%,这与新疆资源开采规模的迅猛增长很不适应。

中央选择在新疆试点资源税改革,采用“从价”征收,可以遏制资源的过度开发,使资源产品的成本和价格能反映出稀缺性,实现跨越式发展新疆经济的战略性目标,使地方政府能够获得更多的财政支配能力,这与“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经济发展思路一致。

2.我国现行资源税的不足2.1 征收范围太窄目前世界各国都相继对土地、水、森林、草原、矿产等资源征税。

而我国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仅包括矿产品和盐类,具体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7个税目,且仅限于初级矿产品或者原矿,而加工后的资源产品不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相比之下我国资源税征收范围过窄,不仅难以遏制对自然资源的开采,而且还会刺激对非税资源的掠夺性开采和使用。

2.2 计税依据不合理,单位税额过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或者自用的,以“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原油按每吨最高30元,天然气每千立方米最高15元计征资源税。

当应税资源价格上涨时,开采企业的资源税税额不增,资源价格下降,资源税税额不减,国家不能从价格上涨中取得更多级差收入,相应增加资源税收入。

因此,级差调节功能很弱,损害国家资源使用者权益的同时,也造就了许多一夜暴富的开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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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研究论文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一份通知成为资源税自1994年开征以来涨幅最大的一次调整,业界将其视作我国资源税改革大幕开启的标志。

“除了税额调整以外,有关资源税计征方式乃至分配方式的一系列改革将迅速推进,一场旨在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以及改善经济增长方式的深层次改革已箭在弦上。

”一位行业观察家如此表示。

最高上涨15倍成本增加上千万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铅锌矿石等税目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自8月1日起,调整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产品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后的具体资源税标准为:铅锌矿石一等矿山每吨20元,二等矿山每吨18元,三等矿山每吨16元,四等矿山每吨13元,五等矿山每吨10元;铜矿石一等矿山每吨7元,二等矿山每吨6.5元,三等矿山每吨6元,四等矿山每吨5.5元,五等矿山每吨5元;钨矿石三等矿山每吨9元,四等矿山每吨8元,五等矿山每吨7元。

实际上,从1994年开始征收资源税以来,铅锌、铜、钨这三大矿石产品资源税标准还没有进行过大幅上调,其中一段时间还实行过税收优惠。

根据1993年12月发布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上述几种金属矿产产品的资源税标准每吨分别是:铅锌一等4元、二等3.5元、三等3元;铜一等1.6元、二等1.5元、三等1.4元;钨三等0.6元、四等0.5元、五等0.5元。

“本次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调整使这三种矿石产品资源税上涨了3倍到15倍不等,是我国自1994年开征资源税以来最大幅度的调整,其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相关上市公司和企业的经营成本和利润增长。

”一位行业分析师表示,资源税税额的上涨必然会导致资源性产品价格的上涨,并通过能源资源产品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进而对全社会商品价格造成一定的上涨压力。

从相关上市公司目前发布的公告来看,资源税上调确实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了影响。

江西铜业初步估算公司2007年度因此次调整将比原标准增加税款7125万元,云南铜业预计2007年将因此而新增矿山成本1000万元,驰宏锌锗则预计
公司今年利润减少约500万元。

资源产品“高价”“低税”矛盾凸显
资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

目前我国资源税征税品目有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

“这次资源税税率上调,是国家适应经济发展客观要求采取的必然举措。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说,目前我国资源税税制有不尽合理之处,主要体现在税率过低,计征方式不合理。

税率过低将导致资源价格进入市场的成本过低,不利于企业和国家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从量计征的征收方式,则不能凸显资源的稀缺性特征。

据介绍,我国目前经济增长方式依然属粗放型增长,经济发展过于依赖资源和能源的消耗,其带来的结果是不但增长的实际效率低下,而且污染了环境,还带来盲目投资的高增长。

据粗略统计,自2002年到现在为止,伦敦期货锌的价格上涨了将近5倍,铅价上涨6倍多,铜价上涨了5倍多。

而相关产品资源税标准却长期在低位徘徊,没有发挥税收调节资源的作用。

“此次上调几种矿产产品的资源税,其中一个目的应该是减缓部分资源产品高价格与资源税低税额之间的矛盾。

”一位行业分析师表示,通过调高资源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上述行业产能的过度扩张,促进整个行业的有序发展。

实际上,去年以来,我国矿产品资源税已经作过多次调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取消了对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税减征30%的优惠政策,恢复全额征收;调整了对铁矿石资源税的减征政策,暂按规定税额标准的60%征收;调高了岩金矿资源税税额标准;统一了全国钒矿石资源税的适用税额标准。

今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调高了焦煤资源税税额,并对盐资源税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

以煤炭行业为例,国家税务总局在今年1月底发布了《关于调整焦煤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其中规定:自今年2月1日起,将焦煤的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确定为每吨8元。

据悉,这是国家2004年后第六次上调煤炭资源税,并首次按煤种区分进行上调,上调额度为历史最高。

业界就此认为,随着煤炭市场的价格波动,资源税税额也应随行就市。

“此前的煤炭资源税是在多年前煤炭市
价每吨90元左右时定的,而现在煤炭市价几乎达到了每吨300元,每吨2元到8元的税额显然太低。


税额上涨乃大势所趋
上调税额无疑是资源税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但真正触及到这项改革根本的实际上是征税方式的改变以及税收分成体制的改革。

据内部人士透露,资源税改革的趋势有两种:一种是征税方式将考虑由目前定额征收改为定率征收,即由从量征税改为从价征税。

由于目前国际市场资源价格普遍上涨,而以往实行的从量征收不受价格变动影响,只与数量有直接关系,无法体现有效利用和保护资源的效果,改为从价计征后,税收将与资源市场价格直接挂钩,既有助于通过税收调节产品利润和产品结构,影响价格水平,最终调节产业结构,同时也有助于政府税收的增加。

资源税改革的另一个趋势就是计征税额将有所提高。

这位人士告诉记者,逐步提高资源税已成为共识,但由于在政府与市民之间对资源价格的判断标准不一致,使得资源税的调整不可能一夜之间到位,必须经历一个过程。

“提高资源税是一种必然趋势。

”刘尚希表示:“中国的资源价格便宜众所周知,也导致资源的浪费和过度开采,提高资源税符合中国构建资源型节约型社会的目标。

且资源税属于地方性税种,这也有助于地方政府增加财政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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