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目标、思路和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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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思路

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思路

⼗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思路敖汉旗环境保护“⼗三五”(2016-2020年)规划编制思路“⼗三五”(2016-2020年)期间处于⼗⼋⼤提出的在建党⼀百周年时全⾯建成⼩康社会,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民主不断扩⼤、⽂化软实⼒显著增强、⼈民⽣活⽔平显著提⾼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进展等五⼤⽬标的历史坐标下,要求必须科学谋划“⼗三五”⽬标指标,既要满⾜全⾯建成⼩康社会⽬标的新要求,还要脚踏实地、能够达成。

⼈民群众是否满意,⽣态环境是否安全两个检验标准是编制“⼗三五”规划的⽴⾜点和着⼒点。

规划编制要以建⽴⽣态⽂明制度体系,新环境保护法和新常态的为政治、法律和经济基础。

以⼤⽓、⽔和⼟壤三⼤⾏动计划为⼯作基础,与三⼤⾏动计划有机衔接,确保⼯作安排、任务落实和技术环节⽆缝对接。

“⼗三五”环保规划就“⼗⼆五”规划对⽐,⼯作思路由以管控污染物总量控制为主向改善环境质量为主转变,⼯作重点⼯作重点从主要控制污染物增量向优先削减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协同转变,管理途径从主要依靠环境容量向依靠环境流量、环境容量的动静协调、统筹⽀撑转变。

现就“⼗三五”环保规划编制基本思路陈述如下。

⼀、当前全旗环境形势(“⼗⼆五”规划执⾏情况)(⼀) “⼗⼆五”环境保护规划⽬标完成情况“⼗⼆五”环保规划指标设⽴包括总体⽬标和主要规划指标两⽅⾯。

主要规划指标⼜细分为总量控制指标,环境质量⽬标(⽔、⽓、⽣态、辐射),环境管理能⼒指标,污染防治指标四个⽅⾯。

结合“⼗⼆五”环保规划执⾏情况,分析⾄“⼗⼆五”末,环境现状与⼗⼆五规划⽬标对⽐完成情况。

(⼆) “⼗⼆五”期间环保⼯作的主要进展:“⼗⼆五”时期是内蒙古加快转变发展⽅式,积极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提⾼⽣态⽂明⽔平的关键期。

在整体评估“⼗⼆五”环保规划指标执⾏情况后,对于“⼗⼆五”期间的突出环保⼯作予以展⽰,主要⼯作体现在以下⼏个⽅⾯。

1、污染物减排情况①减排政策,减排措施和减排⽬标完成情况。

十三五环保规划

十三五环保规划

十三五环保规划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

为了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中国政府制定了“十三五环保规划”。

十三五环保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

规划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和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系统,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首先,规划提出了加强环境治理的目标。

通过推进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防治,全面推进环境保护,提高环境质量。

重点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改善空气质量。

同时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推动水资源保护和治理,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

另外,加强土壤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提高农田土壤肥力,保障粮食安全。

其次,规划提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建设自然保护区体系,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

推动环境友好型城镇化进程,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推进节能减排与资源循环利用,加强环境保护科技创新。

此外,规划还提出了加强环保法规制度建设的目标。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最后,规划还明确了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环保工作。

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共建绿色丝绸之路,促进环保技术交流与合作。

总体来说,十三五环保规划为我国环保工作制定了明确的目标和路径,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奠定了基础。

但是要达到这些目标,还需要广大政府部门、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

各级政府要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监督与执法,企业要加强环保意识,实施绿色生产,公众要提高环保意识,积极参与环保行动。

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相信一定能够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

“十三五”时期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目标、思路和若干建议

“十三五”时期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目标、思路和若干建议

“十三五”时期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目标、思路和若干建议摘要: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我国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按照独立性、合法性、透明性、可问责性、专业性和执法能力、高效性和可信性等原则建立和完善现代环境监管体制,为此必须从专门立法、组织结构、权力分配、问责机制、监管程序与工具、监管能力建设等各方面推进改革。

本报告提出了“十三五”时期环境监管体制改革思路,以及若干建议,包括:加快修订环保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推进环境司法常态化、规范化和专门化,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法治化水平;从纵向、横向上优化环境监管组织结构,强化区域层级的监管与督查功能,强化中央层级环境监管机构对环境信息的获取能力等。

关键词:环境监管体制,环境治理,国家治理,转折期,十三五一、“十三五”时期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指明了我国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大方向。

按照“国家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我国环境监管体制,现阶段核心目标是要提高我国环境监管体制的有效性①。

依法监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监管体制必须遵从的基本规则。

本报告认为,“十三五”期间,我国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推进建立和完善法治社会条件下的现代环境监管体制,具体而言,政府的环境监管机构按照职能法定、规则公正、过程透明、运行专业、决策独立、行为可问责等现代监管的基本原则,依法实施监管,政府鼓励公众或其他政府部门依法对监管机构实施严格问责②(表1)。

原则现状目标合法性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包括各级环境执法机构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权范围,通过职权法定提高监管机构的法律权威专业性和执法能力人员方面,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大多数监管机构业务经费保障不足;环境监管标准、执法程序科学性差从人、财、物多方面加强监管机构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机构专业监管的能力透明性监管政策或规则指制定规章的过程公开,实施监管的过程和结果公开,提高监管透明度表1中国环境监管体制现状与改革目标资料来源:本研究整理。

十三五环境保护综合规划要点

十三五环境保护综合规划要点

十三五环境保护综合规划要点十三五环境保护综合规划是中国政府针对环境保护事业制定的五年计划。

该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建设美丽中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的整体水平。

以下是该规划的要点。

一、加强环境监测和信息化建设。

提升环境监测技术水平和能力建设,建设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

二、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加强大气污染源监管,推进工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调整,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提高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机动车尾气治理,加强城市扬尘治理,减少非道路移动源的污染排放。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

推进水污染排放和治理行动,加快建设市区污水管网,推进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饮用水源地水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

四、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监测和评价体系,开展农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推进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加强危险废物、化学品和农药等的管理。

五、推进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

推动固体废物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和处理,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加强化学品管理。

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建设,推进生态红线划定,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和恢复,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七、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补偿工作。

建立健全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制定,推进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建设。

八、加强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

修订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立环境标准体系,加强环境执法监督。

九、推进环境保护国际合作。

加强国际环境合作,借鉴国际经验和技术,推进环境治理和环境科技创新。

十、加强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建设。

培养和引进环境保护人才,加强环境监管队伍建设,推进环境与发展的思想教育。

以上是十三五环境保护综合规划的主要要点。

这项规划的实施将为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提供指导和保障,推动中国迈向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十三五环境整治工作规划

十三五环境整治工作规划

十三五环境整治工作规划根据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十三五”规划,环境整治工作将成为重要的任务之一。

以下是一份700字的十三五环境整治工作规划。

一、整治大气污染1. 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工业企业和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执行,严厉打击各类污染行为。

2. 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替代,提高大气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3. 加大环保设施的投资建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4. 完善监测体系,加强大气污染监测和预警能力。

二、整治水污染1. 加强水环境监测和排污设施建设,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 制定严格的水质标准,加强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并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

3. 消除饮用水安全风险,提高农村供水设施的质量和可靠性。

4. 鼓励循环经济发展,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三、整治土壤污染1. 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建立土壤环境监测体系。

2. 加强农用地污染治理,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3. 支持土壤修复技术研究和推广,提高土壤修复能力。

4. 加强工业和土地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预防土壤污染。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1. 积极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河湖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2. 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

3. 推进生态补偿机制,促进企业和农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4. 加强环境监测和应急响应能力,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五、加大环境执法力度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环境执法机构和队伍。

2. 加强环境监管,落实企业环保责任,依法惩治环境违法行为。

3. 提高环保执法效能,加大对监管漏洞的整治力度。

4. 加强环保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环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十三五”期间,环境整治工作将成为我国的重要任务。

通过加强大气、水和土壤污染的整治以及生态保护工作,我们将能够提高环境质量,保护人民健康,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同时,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推动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确保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时间节点
十三五期间,以2016年为基期, 2020年为近期目标年,展望2030年 远期目标年。
03
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作
强化环境法治保障
完善法律法规
推动制定修订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重点区域和行 业环境标准,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加强司法保障
严格执法监管,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落实生 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测、执 法、应急等能力,推动环保工作有效开展。
实施路径和时间节点
坚持创新引领
加快技术创新和环保产业发展,推 动绿色低碳技术和循环经济发展。
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加强政策 引导和支持,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 实。
加强国际合作
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推动国际 环境合作与交流。
建立环境保护规划实施领导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职责,确保规划目标顺利推进。
将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绩效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和奖惩制度。
强化法制保障和宣传教育
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标准, 为规划实施提供法制保障。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度,营 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推进绿色税收
加大对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的税收力度,完善资源税、消费 税等税收政策,发挥税收对环境保护的调节作用。
创新投融资政策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环保领域,推动绿色金融和环境污染第三 方治理,建立多元化环保投入机制。
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提高生态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加强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全国生态环 境监测网络。

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要点

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要点
空间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但可能存在一定的地域差异。
02
总体目标和控制指标
总体目标
1 2
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经济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提升环境质量
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保障 生态安全。
3
优化能源结构
降低能源消耗、碳排放和环境污染排放,实现 能源结构清洁化。
为保障国家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相应 的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的意义
促进可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规划引导,可促进经济社会可 持续发展。
保障民生福祉
环境保护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规划的实施将有效改善环境 质量,提高民生福祉水平。
规划范围
时间范围
本规划的时间跨度为2016-2020年。
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深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强化总量控制
深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的环境 容量管理,推进跨区域、跨流域环境容量研究,实施区域、 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实施重点减排工程
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特点,研究制定减排方案,着力推进工 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实施一批重点减排工程。
03
土壤环境质量逐步改 善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土壤修复工 程,提升土壤环境质量。
提高生态保护成效
自然保护区建设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提高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保护重要生态系统和珍 稀濒危物种。
生态修复工程
实施退化草地、荒山荒地、水土流失等生态修复工程,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生态补偿机制
着力推进环境治理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三五”时期,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一规划的实施对于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过去的发展中,经济增长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

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日益严重,给人们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威胁。

生态系统的破坏也导致了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平衡面临严峻挑战。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应运而生。

这一规划明确了一系列的目标和任务。

在大气环境治理方面,加大了对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扬尘等污染源的治理力度。

通过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减少煤炭的使用,增加清洁能源的比重,有效降低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同时,加强了对重点区域的联防联控,提高了空气质量监测和预警能力。

水环境保护也是规划中的重点。

严格控制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对江河湖泊等水体进行了全面的治理和保护,开展了水生态修复工作,逐步恢复水体的生态功能。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了对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和监测,建立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针对受污染的土壤,采取了一系列的修复措施,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

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

加大了对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实施了一系列的生态工程,如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

加强了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监督,有效保护了生物多样性。

在推进“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过程中,科技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的监测技术和治理手段不断涌现,为环境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同时,环保产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为环境保护提供了更多的技术和设备支持。

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也为规划的实施提供了保障。

出台了一系列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建立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了企业的环境责任。

公众参与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通过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了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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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目标、思路和若干建议摘要: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我国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按照独立性、合法性、透明性、可问责性、专业性和执法能力、高效性和可信性等原则建立和完善现代环境监管体制,为此必须从专门立法、组织结构、权力分配、问责机制、监管程序与工具、监管能力建设等各方面推进改革。

本报告提出了“十三五”时期环境监管体制改革思路,以及若干建议,包括:加快修订环保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推进环境司法常态化、规范化和专门化,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法治化水平;从纵向、横向上优化环境监管组织结构,强化区域层级的监管与督查功能,强化中央层级环境监管机构对环境信息的获取能力等。

关键词:环境监管体制,环境治理,国家治理,转折期,十三五一、“十三五”时期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指明了我国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大方向。

按照“国家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我国环境监管体制,现阶段核心目标是要提高我国环境监管体制的有效性①。

依法监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监管体制必须遵从的基本规则。

本报告认为,“十三五”期间,我国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推进建立和完善法治社会条件下的现代环境监管体制,具体而言,政府的环境监管机构按照职能法定、规则公正、过程透明、运行专业、决策独立、行为可问责等现代监管的基本原则,依法实施监管,政府鼓励公众或其他政府部门依法对监管机构实施严格问责②(表1)。

原则现状目标合法性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包括各级环境执法机构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权范围,通过职权法定提高监管机构的法律权威专业性和执法能力人员方面,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大多数监管机构业务经费保障不足;环境监管标准、执法程序科学性差从人、财、物多方面加强监管机构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机构专业监管的能力透明性监管政策或规则指制定规章的过程公开,实施监管的过程和结果公开,提高监管透明度表1中国环境监管体制现状与改革目标资料来源:本研究整理。

二、“十三五”时期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思路完善的环境监管体制,应包括科学的专门立法、完善的组织体系、合理的监管权配置、完备的监管工具、规范的监管程序、严格的问责机制等内容。

按此分析框架,推进我国环境监管改革、提高环境监管有效性的实施途径,就是建立完整的监管法律体系、健全监管组织体系、优化监管权力配置、规范监管程序、加强监管问责、提高监管能力等(高世楫、李佐军、陈健鹏,2013),见表2。

第一,建立完整的监管法律体系。

环境监管机构依法行使监管职能,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出于保护公共利益的目的,明确不同主体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利益相关方的正当诉求。

无论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污染源排污达标、企业违规处罚等方面的规则必须清楚,法律依据必须明确,监管程序合法、公正,监管机构确保规则得到执行,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不能随意干预。

这是现代监管机构不同于传统行政管理部门的最重要特征之一。

第二,健全监管组织体系。

在纵向上,地方层级环境监管机构改革是我国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重点,其核心是提高监管功能的独立性和监管能力。

要实现这一目标,可以通过探索“省以下环境监测监察垂直管理”的方式从一定程度上增强基层环境监管机构的独立性。

但是,在这一过程中,要稳妥处理“垂直管理”与“监管属地化原则”和“分权化趋势”之间的关系。

在横向上,我国环境监管统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存在职能交叉,同时又缺乏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有约束力的沟通协调机制,使得环境监管实际工作中常出现互相推诿或扯皮现象,难以实现有效监管。

从国际经验来看,跨部门的沟通协作是一个普遍的难题,而所谓的定的公开性和公众参与度低;监管执法过程、结果透明度不高 独立性 监管机构的人员、经费过度依赖地方政府,监管执法受政府干预较多 通过在一定层级实施监管机构的垂直管理,提高监管功能的独立性可问责性 环境监管中内部行政问责机制、法律问责、公众监督等不同程度缺失 加大内部监督监察力度,强化纵向问责;鼓励公众和媒体参与,强化横向问责。

使问责制法制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可信性 公众对环境信息信任度不高,监管行为和执法结果可信度不高 通过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专业实施监管、及时公布监管结果,提高监管可信度“大部制”仍有一定的职能边界,无法实现将所有相关职能统一到一个部门。

应通过构建制度化的跨部门协调机制,进一步明晰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进而解决跨部门的协调问题。

在环境监管机构内部,环境监管机构内设(直属)部门的监管程序与环境要素管理之间始终呈“矩阵式”的结构。

加之,各内设(直属)部门行使的监管权力不断膨胀,不仅信息难以共享,甚至“各自为政”,加剧了环境监管程序与工具之间的不匹配、不协调。

应通过优化内部机构设置和建立协调机制,解决监管机构内部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有效沟通与协作的问题。

第三,优化监管权力配置。

进一步明晰与环境监管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进一步明晰各级环境监管机构的事权,将环境监管的流程和工具在不同层级监管机构之间进行合理配置。

第四,规范监管程序。

环境监管机构应按照明确的监管规则,透明、独立、专业化地行使监管职能,不受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外部干预。

要确保环境监管的有效性,环境标准和规范必须得到有效执行,违背相关监管规则的企业必须受到惩罚。

第五,加强监管问责。

要有对环境监管机构进行有效问责的机制,使环境监管者对政府负责、对受监管决策影响的利益相关者负责。

长期以来,我国环境监管体制中缺乏对监管者的监管,这是监管失灵的重要原因(吕忠梅,2009)。

要提高环境监管有效性,最为核心的问题之一是要使整个环境监管体系实现“可问责”,这也是现代政府监管机构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

在制度设计上,要建立完整的规则和规范的程序,特别是鼓励公众参与,监督环境监管机构有效履行职责,避免监管机构不作为和乱作为。

第六,提高监管能力。

专业性是现代监管机构不同于传统行政部门的重要特征。

监管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监管能力,包括经费、人员、技术装备等,保障监管机构具有充分履职的专业能力。

表2 环境监管体制的分析框架和改革思路范畴(维度) 改革思路专门立法完善环境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对监管机构的权责规定;推进环境司法常态化、规有效衔接环境监管的组织体系横向层面:完善各级政府的环境监管专门机构,界定监管机构权责,厘清与同级政策部纵向层面:厘清中央环境监管机构与地方监管机构之间的权责关系区域和流域层面:建立健全跨行政区、跨流域的环境监管机构(区域督查中心),明确机监管机构的权责监管机构内部:优化部门设置,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环境监管权配置横向配置:优化环境监管权在同一层级各环境监管机构间的配置纵向配置:调整中央和地方环境监管机构权力分配,实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环境监管工具与监管程序进一步做实“命令—控制类”工具发展经济与市场化减排手段完善政策体系和政策工具,增强政策工具之间的协调性提高监管工具的适用性加强监管工具的监管影响分析规范监管执法的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的处罚手段监管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对监管机构的问责机制,包括行政问责、民事追责完善环境监管的督查制度促进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监督)实施环境行政复议制度中国特色的环境目标责任与考核制度监管能力完善人员编制,确保业务经费;提高技术装备保障水平;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污染资料来源:本研究整理。

三、“十三五”时期改革环境监管体制的若干建议(一)加快修订环保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推进环境司法常态化、规范化和专门化,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配套法律法规。

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的法制建设,从提高细化程度入手增强法律法规的专业性、可操作性。

——合理分配环境监管权限,提高环境执法的权威性。

尽快修订《环境保护法》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提高《环境监察办法》的法律层级,最大限度地统一环境执法主体,进一步明确各级环境监察机构的执法地位。

——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程序。

修订配套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细则,进一步明确环境执法程序中调查、取证、处罚等过程的规范。

——推进环境司法常态化、规范化和专门化,完善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的制度安排。

对环境司法的立案条件、审判时限、取证规则和判决执行等制定统一的规则。

通过立法及相关制度安排,使环境监管执法与司法制度能够做到有效衔接。

——建议从机构设置、工作流程、技术规范上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评估与赔偿相关制度,为环境司法提供有效支撑。

通过完善法律法规、设置环保法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等方式,使环境监管执法与司法制度能够做到有效衔接。

当环境执法机构与排污者对处罚问题产生分歧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以及相关司法程序予以解决。

(二)从纵向、横向上优化环境监管组织结构,强化区域层级的监管与督查功能,强化中央层级环境监管机构对环境信息的获取能力——在横向上,改革的关键是建立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而非简单的“大部制”改革。

考虑到环境监管涉及工业、农业、国土、水利、交通、住建等诸多领域,并且环节众多,同时,参考环境监管的国际经验,本报告认为,构建“基于部门分工的统一监管模式”仍然是实现“统一监管”的现实选择。

通过细化法律法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方式逐步厘清环境保护工作统管部门和分管部门之间的权责边界,建立并完善环境保护工作统管部门对其他的协调机制和督查制度。

同时,采用副总理牵头的国家环保工作委员会或“做实”环境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设立常设协调机构,以此构建“有约束力”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环境监管中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

——在纵向上,稳妥处理“垂直管理”与监管“属地化原则”“分权化趋势”之间的关系。

要稳妥处理“垂直管理”改革中,不同层级监管机构环境监管事权上收的边界,合理划分环境监管流程。

通过制度创新以及相关配套法规,稳妥解决“环境监测监察省以下垂直管理”与现行《环境保护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之间的关系。

重点研究市、县一级政府环境监管事权,以及如何落实环境监管属地责任的体制机制。

——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权责划分等方面入手,强化区域、流域一级的环境监管机构。

理顺区域督查中心与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其督查和跨域协调的职能。

——通过《环保督察方案(试行)》,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中央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地方政府以及各级环境监管机构的督察制度。

(三)优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机构设置以及相关职能,建立并完善内部机构的协调机制——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内部,根据环境监管的要素设立相应的内设机构,负责制定该领域的规划、标准、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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