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宪政史
英国君主立宪制

贵族 其他阶层
保守党 20世纪初 保守党
自由党
工商业资 产阶级
工党
• 探究:两党制能否形成一个受到有效监督 的政府?结合P46知识链接《影子内阁》
可以形成,执政党可以受到在野党的监督
因为在野党的存在,不仅为国家提供了后备 政府(影子内阁),以便一旦选民要求改变 政府时,在野党便可接过政府的责任,而且, 更重要的是,使政府受到了有效的监督。
责任内阁制的确立
完善民主
议会改革
两党制
知识巩固
1、电影《鸦片战争》中有这样的镜头,英国议会 上,外交大臣巴麦尊提出出兵进攻中国,议会以 271票对262票的微弱多数通过了侵华战争的拨款。 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最终同意对华宣战。对上述材 料理解不正确的是( )
A英王是虚位元首,议会掌握国家权力
B英王形式上有对外宣战的权力 C英王是国家元首,议会对英王负责 D议会主权至上,英王要遵从议会通过的决议
(1)内阁成员大体上是赞成还是反对?为什么?
赞同。集体负责,共同进退。
(2)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如果反对,布莱尔会不会撤兵? 为什么?
不会。首相掌握行政大权,不对国王负责。
(3)议会中大多数极力反对,结果又会如何?
议会可以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要求内阁下台;
内阁要么下台,要么宣布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 1.下列关于英国居民取得选择权的先后顺序,正确的是
18世纪,内阁慢慢疏离国王,逐步依附于议 会,从国王乔治一世起,国王退出了内阁, 首相产生,成为内阁领袖。
沃波尔—英国第一任首相
唐宁街10号--首相官邸
1.沃波尔时期 开创了内阁得不到议会信任即应辞职的先例
2.小皮特时期 ◆开创了内阁失去议会多数信任时,可以解散 议会,重新选举,直接诉诸选民的裁决;
英国政体的演变过程

英国政体的演变过程英国的现行政体被认为是当今世界上最完备的政体――议会代议制和责任内阁制。
从最初建国的绝对君主制,英国政体经历了长达7 个多世纪的演变与改革。
从而使英国以一个强国的身份,在风云变幻的世界大舞台上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1. 英国政体的初步奠定――绝对君主制公元827 年,西塞克斯王爱格伯特(Egbert )统一了七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英格兰这一名称。
这时的英格兰,政治上有耆老会议(全国最有势力的贵族会议),国王的一切重大政务,都要经过耆老会议的批准,由此而形成了英国贵族制约国王的传统。
1066年诺曼人征服,在英国建立了诺曼王朝(征服者威廉一世建立,1066-1154 ),随着征服分封了众多的追随者,并由国王的直接附庸组成大议会,负责决定重大事务,提出法令建议,确定赋税征收。
大议会每年召开三次,因过于庞大,开会有困难,于是又有一个较小的库里亚(御前会议),由宫廷大臣参加,也邀请贵族、骑士参加。
库里亚具有财政机关和最高法院职能。
同时,诺曼王朝开始在英国推行诺曼法。
诺曼法本质上是一种契约法:它不是建立在国王的单方支配和臣民的单方服从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国王和受封者之间相对的权力义务上。
不管国王和受封哪一方,只要是单方面拒绝行使自己的义务,或者是寻求契约以外的权利,权益受害的一方都可以投诉于法庭获得救济。
如果法律解决不了,则受害者有权解除封建契约,国王可收回领地,附庸可放弃效忠义务。
显然,独立的司法,在这时已经有了苗头。
2•限制王权的里程碑一一《大宪章》这一时期,随着王权的强大,王权和法律的关系就成了英国人注目的重大问题。
1199 年登基的约翰王,仗着手中的权力,践踏封建契约,横征暴敛,残害民众,破坏了以往的封建传统,导致了国内封建领主的普遍不满。
在坎特伯利大主教的支持下,封建领主领导了反约翰王的起义。
值得庆幸的是,约翰王因为刚刚在对法作战中失利,没有力量同国内的封建领主抗衡,而是以契约的方式达成了与封建贵族的“和解”,并由此而产生了等级代表机构-- 国会。
人教版高中历史必修一课件:第7课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建立

——程汉大《英国政治制度史》
1832年第一次议会改革
第十一页,共30页。
二 有限君主的演进
英国选举权扩大示意图
大资产阶级和新贵族 (1689
年)
工业资产阶级(1832年) 小资产阶级和上层工人(1867年)
成年男性公民(1885年) 年满30岁的妇女(1918年) 年满21岁的妇女(1928年) 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男女(1969年)
第十二页,共30页。
二 有限君主的演进
材料 6
“妥协”的维多利亚
1841年保守党第一任领袖罗伯特·皮尔 率领保守党获得大选胜利,迫使维多利亚女 王让其组阁……从此,下院在大选中获胜的 多数党直接组织内阁,内阁首相和阁员在一 般情况下须从多数当中挑选。
——曹婉莉《从责任内阁的特点看英国议 会与内阁的关系》
开始逐渐形成。
4 .19世纪前半期,随着 的发展,英国工业资产阶级力量逐步增强,积
极谋取参政权; 1832年, 方案获得通过。
在议会中获得了更多的参
政权和选举权 ,英国的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进一步完善。
5. 现代英国君主立宪制度是 、贵族制与 三者融为一体的混合物。它的
主要特点是虽然保留了君主,但由议会掌权,以 为核心。
B.大庄园主
C.工业资产阶级
D.新贵族
第二十七页,共30页。
5.1841年,英国辉格党政府首相墨尔本在一次内阁会议上就阁员之 间的意见分歧表态说:“我实际上不在乎哪一个好,我在乎的 是,不管我们对外说什么,我们要说同样的话。”后因托利党 在议会选举中获得多数,墨尔本内阁辞职。这反映出当时英国 A.内部意见一致是内阁制主要原则 B.首相与普通阁员享有平等权力 C.内阁集体责任制基本成形成 D.政党之间的斗争决定内阁政策
英国政治制度分析

1701年《王位继承法》
共4条。 第1、2条规定了王位继承的顺序和条件,排除了天主教徒继承王 位的可能。 第3条确立了法官的独立地位。 第4条规定国王应依据英国法律的规定管理政务。 实际上是把王权置于法律和议会之下,肯定了议会至上的宪法原则, 使英国的君主立宪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它的出台, 延伸了国会的立法权, 使国会有权决定国王的继承 人问题, 基本上确立了分权和司法独立的原则。
首 相 ( Prime Minister )
英国首相的权力:
掌握重大的人事权 对内阁拥有较大的控制权
代表内阁回答下院的质询
掌握政府的领导权 掌握政府的财政权
英国现任首相布朗
提请英王解散议会权
执行部门与文官
英国中央政府部门大致包括以下三大类组织: 内阁部门(政务官、文官) 非内阁部门(文官)
内阁会议:内阁定期召开内阁会议,通常是每星期的星期四 早上,象征性地讨论政府重要政策以及做出决定。会议时间 的长短是取决与首相的风格以及政治气候,如今内阁会议只 开30分钟就结束。 内阁的组织机构: 内阁委员会:常设委员会;临时委员会 内阁办公厅:内阁秘书处;中央统计局;档案馆;人事管理 局;政府技术处 内阁实行集体负责制
第二节
英国的宪政史
英国宪法的产生
1.1215年:《大宪章》(Magna Charta) 2.1628年:《权利请愿书》 3.1679年:《人身保护令》 4.1689年:《权利法案》 5.1701年:《王位继承法》
《大宪章》(Magna Charta)
又称《自由大宪章》,是 1215年6月15日英国贵族胁 迫英王约翰签署的法律文 件。共63条,表现了两个 方面的政治要求:第一, 限制国王的权力,确立了 国王必须受法律约束的原 则;第二,承认城市市民 的人身与财产权利。其基 本精神是限制王权。
英国民主和议会制度的起源和演变

英国民主和议会制度的起源和演变民主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基石,它是人类历史的产物,也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英国作为西方最早开展宪政民主的国家之一,其民主和议会制度的起源和演变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起源:大宪章的签署和议会的诞生12世纪末至13世纪初期,英国国内迫切需要一种统一的、强有力的政治权力,作为管理国家和人民事务的手段。
1215年,英格兰国王约翰·伯克选(John Lackland)签署了《大宪章》,这标志着英国政治史上一次重要的事件:贵族成功地将国王纳入有限的宪制中,并确立了英国议会不可或缺的地位。
随着时间的推移,议会制度开始演变。
1295年,爱德华一世(Edward I)召开了英国历史上第一次议会,并吸引了很多受过良好教育的知识分子参与。
这不仅有助于国家的发展,也促进了英国民主的形成。
在接下来的几百年里,议会总是占有相对权力地位,显示了英国民主发展历程的重要性和宪政制度的优越性。
二、演变:民主权利的争取和扩展在英国议会制度的基础上,其民主制度的演变历程也是不断争取民主权利和扩展民主范围的过程。
在17世纪,自由思想在欧洲盛行,英国议会成为一个重要的舞台。
议会内部划分成了两个主要派系:王权派和平权派。
这些派系之间的分歧导致了内战和王室的结束。
此时,英国各阶层的简单民主权益已开始形成。
18世纪,英国的工业革命彻底改变了传统的社会结构,大量新兴商业阶层进入了英国议会,在其议员的带领下,逐渐扩展了英国的民主制度。
19世纪,由于工业革命的发展,英国在经济和技术方面占据了领先地位,这成为英国民主制度发展的推动力。
议会改革在此时得到了提升,改革通过了带有民主色彩的普选议案,拓展了民主和选民的范围。
20世纪初,英国社会经济发展毫无疑问地推动了民主制度的进一步扩展。
自二战以来,民主制度的发展越来越加速,议会制度也发生了变化和进一步地完善。
三、现状:议会制度的现代化现代英国议会制度由成千上万的议员组成,其中包括国会下议院和国会上议院两个机构。
西方政治制度_第四讲_英国政治制度及运作

➢ 下院院会的开会时间:星期一、二、三、四的下午,星期五上午; 全年开会175-200天
立法程序
➢ 法案的提出:议员个人和政府有提案权,议员提的法案称议员法案,政 府提的法案称政府法案。议员提案通常要经委员会的挑选,再经抽签方 式抽中者才可列入议程。通常,财政案必须在下院先提出,而有关贵族 的议案必须在上院先提出,其他法案可先在任何一院提出。
的主要承担者,英国下院的权力逐步向政府和内阁转移。
内阁的变化:内阁的地位不断提高并最终成为国家权力的主要承担者。
➢ 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国后,把亲信、顾问组成一个中央管理机 关——御前会议,后发展成枢密院。英王常与举足轻重的枢密院外交委员会 少数亲信大臣秘密开会,处理内政、外交等事宜。威廉三世时,该委员会被 称为“内阁”。
英王亨利八世
坎特伯雷大教堂 自16世纪英国圣 公会与罗马分裂 以来,一直是英 国国教精神中心
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1603-1714)
➢ 1603年,都铎王朝的伊丽莎白女王逝世,没有直系继承人,由旁系亲属 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继英格兰王位,在英格兰称詹姆士一世,开始了斯 图亚特王朝在英国的统治。
都铎王朝的有限君主专制(1485-1603年)
➢ 都铎王朝由于不具有继承王位的血统合法性,不得不寻求议会的支持,以 民意作为权力的基础。
➢ 都铎王朝统治英国期间,虽建立了有限专制君主统治,但仍受到中产阶 级和下层贵族的欢迎。原因:国王比较尊重议会和民意;遏制了大贵族割据 势力;推行宗教改革(亨利八世),建立起受英国国王支配的英国国教—— 英国圣公会,分配了原属天主教机构的土地和财产……
中世纪英国宪政史研究的回顾——访问M.普里斯维奇教授

12 3
史学 理论 研究
20 第 4 06 S菲利普的《 ① . .. 艾耶梅尔・ ・ 德 瓦伦斯 : 彭布洛克伯爵》 相继出版。这 ②
两部著作都强调王权统治中的个人因素, 而对其宪政制度的方面涉及较少。在这些新解释中, 基 本上排除了斯塔布斯的观点。特别是菲利普摈弃了斯氏的观点, 即认为在爱德华二世统治时期 存在—个具有宪政主义进步理想的“ 中间派别” 。当然, 在近来一段时间里 , 宪政史的兴趣在研究 1 世纪的史学家那里又开始增长, 5 比较有名的是 C 卡彭特③ J华慈④, . 和 . 他们更多地将重点放在
1 8 Th teEdwar s , a “, 5a e i gan 9 0: e Th e d W , ; t n En l d,1 2一 j 27, n o t 27 3 Lo d n, 1 8 Edwa d L d n,1 8 9 0; r 1, on o 9 8;
Ar  ̄ ad Waf r i h M ide e: h E gi x ei c , l,9 6; n lhP l i i eT it nhC n mi n rae nte d lAgs T e n l hE p r ne Ya 19 E gi oic nt hr e t e — s e e s ts h e
的“ 牛津 学派 ” 。从 那 时 起 ,宪 政 史 ” 直 覆 盖 了整 个 英 国政 治 史 , 为 史 学 界 研 究 的 “ “ 一 成 显
江苏专用高考历史一轮复习专题四近代西方政治的发展第讲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课件新人教版

【链接统编】 英国的文官制度 1870 年 6 月,以枢密院名义颁布了关于文官制度改革的命令,规定以
公开竞争考试来录用文官,从此建立了公开竞争考试的原则。后来经过不 断的补充修正,使文官任用制度逐渐完备起来。文官制度的改革,提高了 政府官员的素质,保证了一定的效率。文官不随内阁更迭而更换,有利于 政策的连续性和政局的稳定,也有利于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
【重要概念】 责任内阁制 责任内阁制是资本主义国家由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向议会负责的
一种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由于内阁制政府具有对议会全权负责的特征,故 又称议会内阁制。责任内阁制以议会(国会)为权力核心,行政系统受议会 的节制,行政权与立法权合一,政府(内阁)则对议会负责。
主题一 英国资产阶级代议制的演变 “光荣革命”的历史地位
——钱乘旦《从历史学视角透视世界现代化进程》
[解读] 主旨
细读
英国制度创新的影响 ①说明制度创新在英国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②说明英国的制度创新顺应了时代潮流 ③指经济和政治两个方面
[运用] 根据史料及所学知识,概括英国制度创新的表现。
提示:①政治制度的创新:率先建立起现代政治体制——君主立宪制以及 现代意义上的政党政治,从而实现了政治现代化,为工业革命的发生创造 了一个自由、宽松的政治环境。 ②经济领域内的制度创新:首创了一种全新的工业生产力,通过工业革命 而率先进入工业化社会,并引领世界各国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
(2)英国近代以来的政治发展常常是借助政治妥协得以实现的。斗争与妥协 使英国专制君主制演变为君主立宪制,使议会从一个权力较小的封建等级 会议,转变为国家的权力中心,使英国的政治文明缓慢但稳定而有序地向 前发展。 (3)妥协是现代民主制度内生的一种常见现象,现代民主社会需要的是一颗 对待妥协的平常心,中国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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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宪政史
、英国宪法概况
英国是没有成文宪法的民主政治的杰出范例,是世界宪法的母国。
英国的宪法不但在其表现形式方面极其独特,更重要的是英国悠久的宪政传统,数百年来英国的宪政更是呈现出一种超稳定的发展态势,从未有过中断。
所谓的英国宪法,是对一整套包含基本规范和政治体制的成文法、习惯法和惯例的统称。
英国宪法实际上是对英国实际的社会政治秩序的概括,是英国几百年政治流变的产物,并非一时制定的法律文件。
英国著名宪法学家布莱斯曾评论道:“英国宪法是任何作者也作不出透彻说明的智慧产物,所具备的性质于几个世纪逐渐浸染而成。
”
戴雪在其名著《英宪精义》中第一次从法律科学的意义上全面厘定了英国宪法的内涵,并从英国政治实践中提炼出英国宪法的三个主导性原则:议会主权、法治原则和宪法惯例。
为此,戴雪全面阐述了隐含在梅特兰著作中的“宪法惯例”学说,认为宪法包括了“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国家主权权力的分配或行使的所有规则(rule )” ,它由
两
套在特征上完全不同的原则 (principles )或准则(maxims)构成:其中一套规则是严格意义上的“律法”,因为这些规则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无论这些规则是成文的或不成文的,也无论这些规则是以成文法形式颁布的或源于一大堆习惯、传统或以普通法而著称的法官创造的准据)。
这些规则所构成的宪法(constitutional law )才真正符合这个概念的本来含义,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被统称为“宪法律”(the law of the constitution )。
另一套规则是由惯例(conventions )、默契(understandings )、习惯(habits )或常例(practices ) 构成的。
这些规则尽管也规制着行使主权权力的几个成员、大臣和其他官员的行为,但它们在事实上根本不是律法,因为它们无法由法院强制实施。
由于这个原因,这部分宪法可以称之为“宪法惯例”(conventions of the constitution ) 或宪法道德 (constitutional morality )。
二、英国的宪法渊源
英国宪法是“不成文的”,没有被列入一部“特别重要的”、统一的文件中,而是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习惯和实践中,它的许多部分由不记录于任何庄严文件中的“惯例”所组成。
但这并不是说宪法原则没有成文渊源,许多宪法原则来自于立法机关的法令或者法院的意见。
但是这些法定成分在法律制度中没有特殊的地位,不优越于其他法律可以如同其他法律一样以相同的方式被修改或者废除。
英国缺乏关于宪法基本原则的权威和全面的陈述,没有必须通过修改以实现宪法变革
的法律文件,英国人更典型地偏爱逐渐发展的宪法实践。
(一)宪法性法律文件
制定法,又称宪法性法律文件,是指由英国议会,即上议院和下议
院通过生效的法律。
制定法是英国宪法最重要渊源之一。
包含:
宪章、权利法案、下议院法、北爱尔兰法、苏格兰法、威尔士法、人权法、国会法等。
1.《大宪章》
般认为1215年《大宪章》作为封建专制时期宪法性文件之一,
是英国宪法最早的组成部分。
1215年6月15日,英国贵族胁迫
约翰王在兰尼米德草原签署的文件。
文件共63条,用拉丁文写
成。
多数条款维护贵族和教士的权利。
主要内容有:保障教会
选举教职人员的自由;保护贵族和骑士的领地继承权,国王不
得违例征收领地继承税;未经由贵族、教士和骑士组成的“王
国大会议”的同意,国王不得向直属附庸征派补助金和盾牌
钱;取消国王干涉封建主法庭从事司法审判的权利;未经同级
贵族的判决,国王不得任意逮捕或监禁任何自由人或没收他们
的财产。
此外,少数条款涉及城市,如确认城市已享有的权
利、保护商业自由、统一度量衡等。
自由大宪章是对王权的限
定,
- J 国王如违背之,由25名贵族组成委员会有权对国王使用武力。
《大宪章》确立了王在法下的原则、形成了人权保护的开端、奠定了权力有限的基石、促进了议会制度的确立,奠定了英国近现代宪政的基石,后来成为近代资产阶级建立法治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世界宪政和法治产生
了深远的影响,被西方学者称为“英格兰自由的奠基石”,“保障人权的宪法”等,评价甚高。
2•《人身保护法》
1679年5月26日查理二世签署批准。
全文20条,约4,000字,主要内容是:除叛国犯、重罪犯,以及战时或遇紧急状态外,非经法院签发的写明缘由的逮捕证,不得对任何人实行逮捕和羁押;已依法逮捕者应根据里程远近,定期移送法院审理;法院接到在押人后,应于两日内做出释放、逮捕或取保开释的决定;经被捕人或其代理人申请,法院可签发人身保护状,着令逮捕机关或人员说明理由;不得以同一罪名再度拘押已准予保释的人犯;英格兰的居民犯罪,不得押送到其
他地区拘禁。
3•《权利法案》
1689年10月23日威廉三世接受了国会提出的该法案,全文13条, 约800字。
其内容的核心是限制王权,确立议会至上的资产阶级宪法原则。
同时,第5条规定了请愿权;第& 9条规定了议员的权利和自由;第10条规定了免受酷刑的权利等公民权利。
4.《王位继承法》
1700年制定,1701年颁布,旨在通过规定王位继承问题,保证资产阶级的权利和自由,实现资产阶级对王权的控制。
5.英国宪法变迁时期的重要的宪法性法律:
①完善议会制度:1911年《议会法》规定“上议院与下议院关联
之职权”,而其实质是通过该法进一步削弱和限制议会上议院的权力,使上议院丧失了对下议院通过的一切决议的否决权,而只有延搁权。
而1949年《议会法》又对延搁权进行了进一步的剥削和限制。
②改革选举制度:第一,1918年《国民参政法》是第一部选举法,
全文5章47条25000字。
分别规定了选举权、登记、选举方式及费用、议员名额、通则,放宽了对选民定居期限的限制,第一次赋予部分妇女以选举权。
第二,1928年《国民参政(男女平等)法》,对上法修正,使妇女获得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
第三,1948年《人民代表法》,废除前两法的有产者和大学生的复数投票权,统一了参加全国选举和地方选举的选民资格。
③规范英国与自治领关系的法律:1931年《威斯敏斯特条例》等。
④加强人权保障:1998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人权法案》,在此之前,英国宪法不包含一个“权利和自由法案”,即一个全面列举个人权利的法律文件,也没有一个对国家施以尊重个人权利的绝对义务的宪法的普遍原理。
确定了《欧洲人权公约》中特定的条款和规约,称为“公约权利”,并将其作为原则渗透入英国的法律。
公约权利包括生
存权和不得加以酷刑或使受非人道或侮辱的待遇或惩罚;不得被蓄为奴或受到奴役;享有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权利;公正审判的权利;尊重个
人隐私和家庭权;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言论自由、结社与和平集会的自由权利;结婚和组成家庭的权利;享受公约权利,不得因性别、种族、肤色、语言、宗教、政治的或其他见解、民族或社会的出身、同少数民族的联系、财产、出生或其他地位而有所歧视;财产权;受教育的权利;以及自由选举的权利。
(二)宪法惯例
宪法惯例是指在国家长期政治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涉及有关国家
根本问题,调整相应基本社会关系,并为公民及全体社会成员普遍承认
的有一定约束力的习惯和传统,即那些未经制定法明文规定,却又被国家许可而在实践中起宪法作用的原则和制度。
英国的宪法惯例大多数是在立宪政治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经法院承认的宪法性法律规则,如关于国王的“国王统而不治”、“国王不能为非”;关于首相自行组阁等宪法的惯例。
(三)宪法判例
宪法判例是指法院就某些涉及宪法制度的案件所作的判决,特别是高等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对某些案例的判决和解释。
(四)其他宪法渊源
除了以上提到的宪法渊源之外,英国的宪法渊源还包括:
国际条约、欧盟法律、皇室命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