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轮运费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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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轮运费的计算公式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班轮运费的计算公式:总运费=运费吨×基本运费×(1+附加费率):

某商品500箱,每箱体积为0 .25立方米,毛重为30公斤,计收标准为W/M,每吨运费为450元,另收燃油附加费20%,港口附加费10%,求总运费。

解:运费吨 W=30公斤=吨 M=运费吨由于w>m,所以采用w计算。

运费=运费吨×基本运费×(1+附加费率)=×500×450×(1+20%+10%)=8775(元)答:该批商品的总运费为8775元

公量 = 干量 + 标准水分量=[实际重量×(1+ 标准回潮率)]÷[1 + 实际回潮率];重量TW、法定重量LW和净净重NNW。

(1)《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分批支款及/或装运均被允许”。按此惯例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除非信用证明示不准分批装运,卖方即有权分批装运。

(2)《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如信用证规定在指定时间内分期支款及/或装运,而任何一期未按期支款及/或装运,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信用证对该期及以后各期均告失效。”

(3)《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同一船只、同一航次的多次装运,即使注明已装船的运输单据上载有不同的装运日期或不同装船港口,只要是同一目的地,按照国际惯例,将不视为分批装运。

)实际全损:是指保险标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完全灭失或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被保险人拥有。如整批货物沉入海底无法打捞、船被海盗劫去、货物被敌方扣押、船舱进水、舱内水泥经海水浸泡无法使用、船舶失踪半年仍无音讯等。

2)推定全损:是指货物发生事故后,被保险货物的实际损失已不可避免,或货物受损后,经修复的费用,以及运送货物到目的地费用总和要超过保险价值的损失。

(2)部分损失:是指货物的损失没有达到全部损失或损坏的程度,在保险业务中,部分损失有以下两种:

1)共同海损:是指在海洋运输途中,当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遇到意外而又实际存在的危险,船方为了解除这些危险或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而有意识采取的合理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

如载货轮船搁浅,为了使它浮起来,将船上一些笨重而价值较低的货物抛入海中,以减轻船舶的负荷,从而转危为安,这些货物损失即为共同海损,为了使船舶脱险,雇佣驳船拖曳,这些费用即为共同海损费用。

共同海损成立的条件:一是必须确实遭遇到危险,真实存在的、紧迫和不可避免。二是必须是为了货船共同安全而采取的措施。三是必须是主动地采取合理措施所作出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四是共同海损的行为必须是最终有效的。

共同海损的分摊:由共同海损的受益方,即船舶、货物和运费三方依据获救价值多少,按照比例分摊。

2)单独海损:是指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仅由受损方单独承担的损失。保险标的在运输途中遭遇海上风险直接造成船舶或货物的部分损失,属于这种特定利益方的部分损失,即为单独海损。这种损失是由于承保范围内的风险直接导致的,不是船方有意识地采取措施的结果,因此属于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单独海损是承担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共同海损则是为了解除船货共同危险有意识采取合理措施而造成的损失;单独海损由受损方自行承担,共同海损则是各受益方按受益大小的比例共同分摊。

例:1、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至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其中的损失与费用有:(1)1000箱货被火烧毁;(2)600箱货由于灌水受到损失;(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船长及船员工资。请指出这些损失中哪些是单独海损,哪些是共同海损答:(1)1000箱货被火烧毁,属单独海损;(2)600箱货由于灌水造损失属共同海损;(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属单独海损;(4)拖轮费用以及(5)额外增加的燃料、船长及船员工资都属共同海损。

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一)保险金额:即保险标的价额,保险公司赔偿的最高限额,也是计算保险费的基础。

1、出口保险:一般以CIF或CIP为基础计算。

保险金额=CIF(CIP)×(1+保险加成率)

CIF/CIP=CFR(CPT)÷[1-保险费率×(1+保险加成率)]

例:诸暨某公司出口袜子到欧洲某港,原定价欧洲某港每打CFR105美元,保险费率为%,按加成10%投保,改报CIF价格后的保险金额是多少

计算:CIF=105÷[1-%×(1+10%)]=(美元)

保险金额=×(1+10%)=116(美元)

(二)进口保险:

如果以FOB、CFR条件成交,买方自己投保,保险金额同样以CIF价为基础。但是CIF的计算方法与出口不同,目前有二种计算方法:

(1)保险金额累加法:FOB价+运费+保险费

(2)在与保险公司有预约保险合同、享有优惠保险费率的前提下,平均运费率代替实际运费率,特约保险费率代替保险费率。即:

CIF=FOB×(1+平均运费率+特约保险费率)

CIF=CFR×(1+特约保险费率)

特别注意:进口货物为避免漏保,应进行预约保险,以国外装船通知代替投保单。(三)保险费:计算保险费:

A、出口保险费:保险费=保险金额×出口保险费率

(费率表含:一般货物费率,指明货物加费费率;战争、罢工险费率;其它规定)

B、进口保险费:保险费=保险金额×进口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可按《进口货物费率》和《特约费率》查出)

例:某公司按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了投保手续,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该货物以CIF 成交的总价值为万美元,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费率分别为%和%。问:该公司应缴保险费多少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多少

解: 保险费= CIF总值×110%×保险费率=万元×110%×%=美元保险金额=CIF总值×110%=×11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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