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领海基线中直线基线的适用
南海争端详解领海基线

南海争端详解——领海基线近来看到诸多媒体关于南海争端报道,说服力均不强。
今看到贵州大学赵少群教授的文章,对领海基线划分有比较全面的论述,对广大网友评判谁是谁非,可做为有价值的参考。
限于篇幅下面对核心内容进行了压缩编辑。
一、正常基线和基点(一)沿岸低潮线。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测算领海宽度的正常基线是沿海国官方承认的大比例尺海图所标明的沿岸低潮线,即退潮时海水离岸最远的那条线。
对于大比例尺海图,公约没有另行规定,一般是指八万分之一以上的海图。
什么是低潮线,公约未下定义,因而对低潮线有不同的解释,从而为各国在其官方承认的海图上绘制低潮线时采用不同的标准提供了事实上的便利。
在实践中,正常基线多适用于那些海岸比较平直,陆海界限明显的情况。
(二)低潮高地的低潮线。
低潮高地是“在低潮时四面环水并高于水面,但在高潮时没入水中的自然形成的陆地。
”低潮高地是否可作为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取决于它与大陆或岛屿的距离.。
如果低潮高地全部或一部与大陆或岛屿的距离不超过领海的宽度,该高地的低潮线可作为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如果低潮高地全部或一部与大陆或岛屿的距离超过领海的宽度,则该高地没有自己的领海。
(三)礁石的低潮线。
公约第6条规定,“在位于环礁上的岛屿或有岸礁环列的岛屿的情形下,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是沿海国官方承认的海图上以适当标记显示的礁石的向海低潮线。
”这条规定说明,如果海岸平直的大陆在其沿海地带有环礁上的岛屿,或岸礁上的岛屿,由于这些珊瑚岛屿通常是贴近大陆海岸和海岛周围生长的边缘地带,因此,有这类地理情况的沿海国家的领海基线应该是礁石向海一面的低潮线。
(四)正常基线的例外。
适用正常基线的国家虽说海岸平缓,但毕竟有河口、海湾等不能适用正常基线的例外情况。
1、河口的领海基线。
对这个问题没有多大分岐。
如果河流直接流入海洋,基线应是一条两岸低潮线上两点之间横越河口的直线。
如果河流流入海湾,出现河口湾则根据海湾的规则来确定基线,如果在湾口还有其它沙洲、岩石、冲积岛时,则可以在它们的外缘选定一些定点,并用直线连接起来形成直线基线。
论直线基线的适用

论直线基线的适用
直线基线是地磁测量、地形测量以及计算机视觉等领域中常用的一种技术。
直线基线适用于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地磁测量:直线基线可以用来测量地球表面的磁场变化。
通过在地面上设置直线基线,可以测量地球表面不同位置的磁场强度,从而研究地球磁场的分布规律、测量地磁异常等。
2.地形测量:直线基线也可以用于地形测量。
通过在地面上设置直线基线,然后利用测距仪等设备测量不同位置的高程差,可以绘制出精确的地形图。
3.计算机视觉:在计算机视觉领域,直线基线可以用来解决图像的三维重建问题。
通过在不同位置设置直线基线,然后在每个位置上拍摄图像,可以利用三角测量的原理计算出物体的三维坐标。
直线基线的优点在于测量简单,只需要在地面上设置直线基线,并使用测量仪器进行实时测量即可。
而且直线基线可以通过无线传输数据的方式将测量结果传输到计算机进行处理,大大提高了测量的效率和准确性。
直线基线的测量结果具有较高的精度和稳定性。
通过在不同时间和不同环境条件下进行多次测量,可以得到稳定的测量结果,从而保证测量的可靠性。
直线基线也存在一些局限性。
直线基线的测量范围受到地球曲率的影响,一般来说,测量范围不宜过长,否则会影响测量的精度。
直线基线的布设需要考虑测量点的选择和布设方式,合理的布设可以提高测量的效果和准确性。
直线基线是一种常用的测量和计算技术,适用于地磁测量、地形测量以及计算机视觉等领域。
通过合理的布设和测量方法,可以得到准确、稳定的测量结果。
但在应用过程中也需要注意测量范围和布设方式等因素的影响,以提高测量效果。
领海基线(baseline)——陈

3. 特殊海岸地理的基线
❒河口
❒ 海湾
❒ 低潮高地
4. 我国领海基线
直 线 基 线
1958年 关于领海的声明》 1958年《关于领海的声明》 1992《领海与毗连区法》 1992《领海与毗连区法》
1996年公布领海基线 1996年公布领海基线
2010年 2010年确定东海领海基点
群岛基线( baseline) 二、群岛基线(archipelagic baseline) → 群岛国可划定连接群岛最外缘各岛 和各干礁的最外缘各点 最外缘各点的直线群岛基线 和各干礁的最外缘各点的直线群岛基线
领海基线
baseline
量算领海的宽度要有一条起点线。 量算领海的宽度要有一条起点线。 这条起点线在海洋法中被称为“领海基线” 这条起点线在海洋法中被称为“领海基线”。 海洋区域示意图
分类
按照《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 的规定, 一般有3 一般有3种确定沿海国领海基线的方法:一 种是正常基线法 种是正常基线法,一种是直线基线法,还 正常基线法,一种是直线基线法 直线基线法,还 有一种是混合基线法 有一种是混合基线法。 混合基线法。
中国应该如何应对?目前已有不少相关方面的专家 中国应该如何应对? 提出了建议,现综合如下: 提出了建议,现综合如下:
首先,应当进一步加强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宣示。菲律宾违 首先,应当进一步加强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宣示。 反了中国与东盟各国关于南海问题达成的“搁置争议、 反了中国与东盟各国关于南海问题达成的“搁置争议、共 同开发”的政府间协议, 同开发”的政府间协议,中方首先应通过外交途径来进行 交涉,谴责这种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 交涉,谴责这种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除了外交上的宣示 以外,还要在军事巡航、海洋渔业、 以外,还要在军事巡航、海洋渔业、石油勘探等方面加强 我们的主权意识,积极进行宣示。 我们的主权意识,积极进行宣示。 其次,进一步加快海洋立法, 其次,进一步加快海洋立法,为南海争议岛礁确立法律地 长期以来,中国的海洋权益保护存在大量空白。 位。长期以来,中国的海洋权益保护存在大量空白。我们 虽然有足够的历史依据和法理依据, 虽然有足够的历史依据和法理依据,但在国内立法方面却 一直有所欠缺。 一直有所欠缺。这导致了我们不能有效遏制侵犯中国海洋 权益的各类行为,对许多突发事件难以应对。因此, 权益的各类行为,对许多突发事件难以应对。因此,加强 和完善海岛保护, 和完善海岛保护,通过法律程序向国际社会充分表明立场 已经刻不容缓。 已经刻不容缓。 除此之外,我国应加快领海基线的确定, 除此之外,我国应加快领海基线的确定,尽快研究并向联 合国提交自己的领海基线主张, 合国提交自己的领海基线主张,加强对南海岛屿的管辖管 理等,都是应对南海岛屿争端的有效措施。 理等,都是应对南海岛屿争端的有效措施。
论直线基线的适用

论直线基线的适用
直线基线是地图学中常用的测绘技术,本文着重探讨直线基线的适用范围。
直线基线是指用等距离物体作为测距标志物,在基线上标出准确距离,根据距离倒推出目标物体的位置的方法。
直线基线适用范围较宽,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海洋地图制图
直线基线在航海制图中应用非常广泛。
船只通常使用雷达和卫星追踪设备进行定位和实时监控,但在一些情况下,它们可能会失灵或目标物体不在接收范围内,这时就需要利用直线基线解决问题。
例如,当在海上遇到紧急情况时,通过直线基线进行地图测量可以更加准确地定位船只所处位置并提供有效的救援指导。
2. 岩石勘察
3. 军事应用
直线基线在军事应用中应用十分广泛。
例如,在军事侦查中,直线基线可以用于测量机动部队到敌方部队之间的距离,进而确定敌方部队的位置和规模。
在电子战争中,直线基线经常用于对敌方雷达位置和指向进行测量。
4. 工程测量
直线基线在工程测量中也有广泛的应用。
例如,在建筑测量中,可以使用直线基线测出建筑物的长度和宽度,并计算出建筑物的面积和体积。
在道路和桥梁建设中,直线基线可以用于测量土地的坡度,并帮助设计人员选择合适的修建方案。
5. 地质勘探
在地质勘探中,直线基线可以用于测量岩石或矿物的位置和规模。
通过设置基线,利用测角仪和望远镜,在地面上确定目标物体的位置。
准确的测量可以帮助地质勘探人员更好地分析地质状况并做出更好的决策。
总之,直线基线在地图学和测绘学中具有广泛的应用。
它可以减少误差,提高测量精度和效率,从而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管理地球资源。
论直线基线的适用

论直线基线的适用直线基线是几何测量领域中一种常见的测量方法,其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工程、航空、测绘等各个领域。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介绍直线基线的适用。
一、大地测量领域在大地测量领域中,直线基线广泛应用于三角测量、中心点测量和高程测量等方面,是测量精度高、测量范围大、适用性强的一种测量方法。
对于三角测量来说,测量基线的长度是衡量测量误差大小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选择合适的直线基线对于提高测量精度至关重要。
另外,在测量过程中,还需要进行角度观测、方位观测等,以获得更准确的测量结果。
在中心点测量中,直线基线被广泛用于测量地球形状以及地球上各个点之间的距离。
通过使用全球定位系统(GPS)、激光测量、电波测量等技术手段按照直线测量基线进行测量,可以得到高精度、高分辨率的地球形状数据。
在工程测量领域中,直线测量基线被广泛应用于道路、桥梁、隧道等工程建设中的测量,以及地质勘探、石油勘探等领域中的测量。
在道路、桥梁、隧道等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测量各个节点之间的距离、高度差等参数,以确定工程建设的合理位置和方位。
直线基线可以提高工程建设测量的精度和效率,保证工程建设的可持续、高效、节约能源等要求。
在地质勘探、石油勘探等领域中,直线基线被广泛用于进行地质勘探、资源勘探等工作。
通过对地质构造进行测量,可以获得更加准确和详细的地质信息,为资源勘探、工程建设等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三、航空航天领域在航空航天领域中,直线基线也被广泛应用于导航和定位、飞行器控制等方面。
通过使用全球定位系统等技术手段测量直线基线,可以实现高精度、高信噪比的导航和定位。
在飞行器控制方面,可以通过对航空器构造进行测量,以实现更加精准的控制和操作,提高飞行器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总结直线基线作为测量领域中的一种常见方法,其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大地测量、工程测量、航空航天等领域。
通过使用全球定位系统等技术手段,按照直线测量基线进行测量,能够大大提高测量精度和效率,为各个领域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领海基线内容

领海基线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领海基线是测量沿海国领海的起点,通常是沿海国大潮低潮线,但是在一些海岸线曲折的地方,或者在海岸附近有一系列岛屿时,便使用直线基线划分的方式,即各海岸或岛屿确定各自的适当点,以直线连接这些点,划定基点,这些点就被称为领海基点,这些直线就是这一海域的领海基线。
1种类介绍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一般有3种确定沿海国领海基线的方法:一种是正常基线法,一种是直线基线法,还有一种是混合基线法。
正常基线是指沿海国官方承认的大比例尺海图所标明的沿岸低潮线。
直线基线是指在海岸线极为曲折,或者近岸海域中有一系列岛屿情况下,可在海岸或近岸岛屿上选择一些适当点,采用连接各适当点的办法,形成直线基线。
混合基线则是交替采用正常基线和直线基线来确定本国的领海基线。
延伸信息我国漫长的海岸线曲折复杂,近岸又有一系列岛屿。
这种自然地理条件适于采用直线基线法。
这在我国1958年的领海声明中和199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都有明确表述,即:“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的领海以连接大陆岸上和沿海岸外缘岛屿上各基点之间的各直线为基线。
”从这条基线垂直向海外延伸12海里,这一段海域就是我国的领海。
中国的领海面积约为37万平方公里。
领海是沿海国家领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陆和内水以外的一定宽度的带状水域。
我国的领海宽度是12海里(1海里=1.852公里)。
这早在1958年我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中,就有明确的规定。
199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又一次明确了我国的领海宽度是12海里。
毗连区,顾名思义是连接领海的一部分海域。
它的出现可追溯到200多年之前,但作为一项公认的国际法制度载入国际公约只是近几十年的事。
1958年的《联合国领海及毗连区公约》中规定:“沿海国的毗连区不得延伸到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起12海里以外。
”在1982年产生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关于毗连区的范围有所扩大,即“毗连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得超过24海里”。
领海基线(baseline)_陈

南海争端
中国南沙群岛,
共有约40多个岛礁 被其他国所侵占, 32个主要岛礁,31 个在外国控制下。 这些岛礁,位于
“九段线”的国
界线内,此割据形 势,“九段 线” 已近名存实亡。
中国应该如何应对?目前已有不少相关方面的专家 提出了建议,现综合如下:
首先,应当进一步加强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宣示。菲律宾违 反了中国与东盟各国关于南海问题达成的“搁置争议、共 同开发”的政府间协议,中方首先应通过外交途径来进行 交涉,谴责这种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除了外交上的宣示 以外,还要在军事巡航、海洋渔业、石油勘探等方面加强 我们的主权意识,积极进行宣示。
领海基线
baseline
量算领海的宽度要有一条起点线。 这条起点线在海洋法中被称为“领海基线”。
海洋区域示意图
分类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 一般有3种确定沿海国领海基线的方法:一 种是正常基线法,一种是直线基线法,还 有一种是混合基线法。
一、一般基线
1. 正常基线(normal baseline)
2,正常基线可能会随着时间的线
(straight baseline)
❒ 1951年英挪渔业案 ❒ 在海岸线极为曲折的地方,或者如果紧接海岸有一
系列岛屿,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的划定可采用连接各适 当点的直接基线法 ❒ 限制
(1)不偏离海岸的一般走向(general direction) (2)基线内的海域须充分接近陆地领土 (3)不得使另一国的领海同公海或EEZ隔断
其次,进一步加快海洋立法,为南海争议岛礁确立法律地 位。长期以来,中国的海洋权益保护存在大量空白。我们 虽然有足够的历史依据和法理依据,但在国内立法方面却 一直有所欠缺。这导致了我们不能有效遏制侵犯中国海洋 权益的各类行为,对许多突发事件难以应对。因此,加强 和完善海岛保护,通过法律程序向国际社会充分表明立场 已经刻不容缓。
划定领海基线的方法(一)

划定领海基线的方法1. 直线基线- 直线基线是指沿海国家沿着海岸线依次连接各个海岸点,形成一条直线作为领海的基线。
- 这种方法简单直接,易于测量和标志,适用于海岸线较为规则、平坦的地区。
- 但是直线基线忽略了海岸线的曲折变化,可能导致领海范围不合理或存在争议。
2. 中间线基线- 中间线基线是指通过沿海国家与邻近国家之间的中间线作为领海的基线。
- 这种方法考虑了邻近国家的利益,有利于维护地区的稳定和和平。
- 但是中间线基线可能存在争议,特别是在有争议的地区,如岛屿、港口等地方。
3. 基于法律依据的基线- 基于法律依据的基线是指根据国际法、国内法或双边协议确定领海基线。
- 这种方法依法确定领海范围,有法律依据可循,可以有效维护国家的主权。
- 但是基于法律依据的基线需要各国之间达成一致,可能存在谈判和协商的困难。
4. 混合基线- 混合基线是指采用以上方法的组合形式来确定领海的基线。
- 这种方法可以综合考虑海岸线的形状、邻近国家的利益以及法律依据,使得领海基线更加合理和稳定。
- 但是混合基线需要综合多方因素,可能导致争议和复杂的处理过程。
5. 根据国际惯例的基线- 根据国际惯例的基线是指根据国际海洋法和国际社会的惯例来确定领海的基线。
- 这种方法可以使确定的领海基线更加符合国际法和国际社会的共识,有利于维护国家的国际形象和地位。
- 但是根据国际惯例的基线需要各国共同遵守,可能存在实际操作的困难和挑战。
总结划定领海基线是海洋国家的重要问题,不同的方法有各自的优缺点。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运用多种方法,通过谈判协商和法律依据来确定领海的基线,以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和地区的稳定与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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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领海基线中直线基线的适用福大amy摘要:本文通过英挪渔业案引出直线基线,介绍了直线基线的划法以及各国对其的适用,指出了直线基线在适用中的不足,并对其的适用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
关键词:领海基线、直线基线、划定、限制领海基线是沿海国用于测量外部界限和沿海国管辖区域某些其他外部界限的起始线。
或者说,它是指测算领海宽度及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某些情况下的大陆架外部界限的起始线[1]。
在《公约》中,也称为“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
测定领海宽度的基线的确定毫无疑问是很重要的,它隔开内水和领海,还直接影响了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的划界。
直线基线是确定领海基线的方法之一,也是争议性比较大的一种方法。
争议的焦点不是直线基线本身的合理性问题,而是各沿海国对直线基线的滥用问题。
一、英挪渔业案与直线基线的确认1604年,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最早用“陆地突出点至陆地突出点相连接的原则”划定马恩岛之间的直线基线。
虽然1854年在英国和美国之间的“华盛顿仲裁案”中被否决,但这种划定基线的方法却被延用了下来。
挪威1812年“皇室公告”中就确认了这种基线的划法。
1935年挪威国王赦令划定挪威捕鱼区范围,也采用直线基线法,把北纬66°28′08″以北的沿海水域划为挪威的渔业区。
从俄罗斯边境到韦斯特峡湾之间,用直线基线把挪威本土和岛屿或岩礁上选定的48个基点,用47 条线段连接起来。
其中39 条线段的长度在24海里以内,有8条超过24海里,最长的达44海里。
挪威将该连线的内侧水域作为内水,并把此基线以外的4海里海域划为领海[2]。
挪威这种渔区的划定,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对英国人完全付诸实施。
由于基线围入的水域是英国过去的捕鱼区,因此英国反对挪威这种基线划法。
英国于1949年就此争端向国际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1935年挪威敕令划定渔区的方法,以及敕令按照这一方法所规定的领海基线是否违反国际法的问题作出判决。
1951年12月18日,国际法院以30票对2票对英国和挪威的争议判决做出如下裁定:挪威1935年法令所采取的划定渔区的方法是不违反国际法的,法院还以8票对4票裁定:该法令所划定的直线基线是不违反国际法的。
因为法院认为:挪威的海岸线异常曲折,不适合“平行线”方法,而且沿海岛屿、岩礁星罗棋布已与大陆构成一个整体,在这种情况下,领海的界限可以循着海岸的一般方向,而不一定循着海岸的所有曲折。
对英国和挪威渔业案的判决是国际上首例有关领海基线问题的判决,也是确认基线方法合法性的一个最重要的案例。
这个案例的判决虽然是根据挪威的“地理现实”所决定的一种解决办法,但其体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基本原则:如果一国的海岸线极为曲折或者靠近海岸有一系列的岛屿,该国得采用直线法划定基线。
冰岛率先适用这个原则,在1952年3月19日颁布的关于保护沿海捕鱼区规则中,就采用直线法划定基线。
在后来的20年间至少有60个国家在全部或部分海岸采用了这种基线划法。
虽然法院赞成直线基线在国际法中的合法性,但是它指出,就怎样划出直线基线,沿海国没有自由处理的能力,并且它规定了许多划出这种基线的限制条件。
第一,划出这样的线必须使它们“不应在任何明显的程度上偏离海岸的一般方向”。
第二,划出的“基线内的海域必须充分接近陆地领土,使其受内水制度的支配”。
第三,在这里法院似乎一直在考虑用单条线划出的方式而不是整个系统——即考虑“有关地区所特有的并经长期惯例清楚地证明其为实在而重要的经济利益。
”划出直线基线是合法的。
二、直线基线的划法及各国实践直线基线是连接低潮线上通常被称为直线基线转折点的特定点或者分立点的直线体系[3]。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在海岸线极为曲折的地方,或者如果紧接海岸有一系列岛屿,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的划定可采用连接各适当点的直线基线法。
”对于海岸比较曲折,沿岸多岛屿、礁滩或岩石的情况,国家一般会采取这种方法。
相比于正常基线,直线基线可以使有关国家获得更大的海域面积,权利边界相对能划的更广,所获的利益也相对较多。
但沿海国家采用直线基线的条件必须是海岸极为曲折,或海岸有一系列岛屿,在这种情况下,沿海国可以在大陆沿岸向海突出处及沿海最外缘岛屿和干礁的最外缘选定一系列的点,并采用各相邻点之间的直线连线划定基线。
《公约》第七条还规定:“在因有三角洲和其他自然条件以致海岸线非常不稳定之处,可沿低潮线向海最远处选择各适当点,而且,尽管以后低潮线发生后退现象,该直线基线在沿海国按照本公约加以改变以前仍然有效”也就是说在海岸线不稳定之处得在最远的低潮线上选定基点;“直线基线的划定不应在任何明显的程度上偏离海岸的一般方向,而且基线内的海域必须充分接近陆地领土,使其受内水制度的支配”;低潮高地不得选为基点,但“除在低潮高地上筑有永久高于海平面的灯塔或类似设施,或以这种高地作为划定基线的起讫点已获得国际一般承认者外”;“确定特定基线时,对于有关地区所特有的并经长期惯例清楚地证明其为实在而重要的经济利益,可予以考虑”;“一国不得采用直线基线制度,致使另一国的领海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隔断”,也就是说基点的选择不得造成隔断第三国领海的结果。
在国家实践中有很多国家采用了直线基线,根据哈德逊统计,至少有60个沿海国使用了直线基线法划定基线,或通过立法使其有可能使用直线基线法。
早在1934年,厄瓜多尔就声明将加拉帕格斯群岛视为一个整体,群岛之内的所有水域为内水。
1951年又宣布了围绕群岛只要岛屿的直线基线。
1971年发布的直线基线最长为136海里。
1959年丹麦宣布在法罗群岛采用直线基线制度。
1963年丹麦政府宣告修正法罗群岛的直线基线系统,最长的基线为60.8海里,基线所封闭的水域成为“专属渔业区”。
1970年挪威宣告为远离本土的斯瓦尔巴群岛建立直线基线系统,所划基线紧靠海岸,最长基线为18.5海里。
我国是个临海大国,1.8万多公里的海岸线曲折复杂,近岸又有一系列岛屿。
这种自然地理条件适于采用直线基线法。
我国1958年的《关于领海问题的声明》和1992年《领海与毗连区法》都明确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为邻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领土和内水的一带海域,其中陆地领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海群岛以及其他一切属于我国的岛屿。
我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领海基线采用直线基线法划定,由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划定基线以同的水域都是中国的内海,基线以内的岛屿都是中国的内海岛屿。
三、各国适用直线基线的长度没有得到限制在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为了防止直线基线遭到各国的滥用,英国、美国、联邦德国、希娜、意大利、日本、瑞典等国主张对任一段直线基线的长度加以限制,也有一些国家主张对从基线到海岸的垂直距离加以限制,规定长度不超过10海里或15海里,距离不大于5海里,但在会议上未获通过。
虽然后来在《领海及毗连区公约》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对直线基线的划定又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就如上文中所提到的,但并没有对直线基线的长度做出明确的规定,对最大可允许长度也没有作出说明。
1958 年日内瓦《领海与毗连区公约》、《大陆架公约》和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倡导的精神都没有阻止许多沿海国采用过长基线的趋势,而国际法院和仲裁法庭直至在卡塔尔/巴林案例审判的2000 年以后才开始重视沿海国直线基线准确运用的问题。
虽然海洋法专家认为直线基线的长度不应超过24海里,但很多国家的实践都超出了这个数字。
在一些划有较长基线的国家中,最长的为缅甸,基线的某一线段长达222.3海里。
几内亚比绍最长基线为79海里。
下面是一些国家宣布的最长直线基线一览表[4]由上表可以很容易发现,很多国家划定的直线基线长度都超出了专家欲想的24海里。
直线基线适用时的模糊性和不统一性带来一系列的国家抗议。
例如:法国、新加坡和泰国向越南提出了抗议,伊朗抗议了阿曼的直线基线,欧盟成员国抗议了加拿大在北冰洋的直线基线,法国、德国、挪威和西班牙抗议了利比亚的直线基线,英国和荷兰抗议了乌拉圭和阿根廷的直线基线,印度和缅甸抗议了孟加拉国国的直线基线,日本抗议了马达加斯加、毛里塔尼亚、希腊和土耳其的直线基线,英国抗议了法国的直线基线,圭亚那抗议了委内瑞拉的基线。
上世纪90 年代后期,日本与韩国在渔业协议谈判中就双方新公布的领海基点存在的问题相互指责。
我国长度过长的直线基线和西沙群岛基线同样受到邻国的批评[5]。
四、直线基线应有统一的规定虽然现今《领海及毗连区公约》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直线基线的划定做出了明文的规定,但仍然具有很大的模糊性。
比如:1、极为曲折的海岸。
从海岸确定领海基线的基点,必须是海岸线极为曲折的地方方可适用直线基线法,但何为曲折,海岸曲折的标准是什么?公约没有规定;2、紧接海岸的一系列岛屿。
何为紧接海岸,什么是一系列岛屿?多少岛屿才能成为系列、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及与大陆的关系又应该为何?由于公约的规定含糊不清且缺乏具体标准,因而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看法。
等等这些模糊的地方都需要进一步的加以确定。
随着国际海洋法的不断发展,近年来划界技术专家依据大量的国际实践认为,世界上每一个沿海国建立国家的领海基点和基线的具体技术初步要求应当是:1、在海岸平坦的地方必须运用正常基线;2、每条直线基线的长度不超过24海里,河口与海湾封口线在低潮时同样不超过24海里。
“紧接海岸”的距离意指12海里以内,远离大陆或大的岛屿的小岛上不应当建立基点;3、直线基线走向偏离海岸一般方向范围不应大于15°;4、等于或小于1″(秒) 的基点或转折点地理坐标。
5、注明直线线段的性质,如恒向线、测地线、方位角、大圆线、小圆线和低潮线等。
6、注明基点和直线基线参考的大地基准面(坐标系) 。
7、一般来说,海洋中无法维持人类居住的“小型地物”不能够确定为基点。
大陆国家不应当划出群岛基线。
参考文献[1] 华敬炘《海洋法学教程》,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9.2第一版,P73;[2] 李令华,《英挪渔业案与领海基线的确定》,现代渔业信息,2005.2,第二期;[3] 华敬炘《海洋法学教程》,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9.2第一版,P80;[4] 陈德恭《现代国际海洋法》,海洋出版社,2009.1第一版,P58;[5] 曹英志、范晓婷《论领海基点和基线问题的发展趋势》,《太平洋学报》200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