窜货处理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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窜货处理流程

1、收货

要求:票据整洁、字迹、印章清晰,如无印章,必须在票上注明收货店名、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交部门领导签字后上交内勤处。票据体现价格要与实际收货价格相符。

2、通知窜货方

在区域市场维护结束后,收货负责人须电话通知窜货方相应的销售中心负责人,告之收货地点、数量,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3、交接票据、账务

交接前在收据背面需注明窜货的喷码日期、收货地点及窜货方名称。收货负责人及时核报出差费用,退还借款,由内勤当面直接扣除(个人在部门的借款不得超过500元)。如在外借用经销商货款,入库登记前应及时告知内勤,并由内勤在收货登记表上备注。

4、入库

入库时,由收货负责人负责入库,填写入库登记(并拍相应照片发给内勤),同时填写窜货情况登记单牢固粘贴于箱体正面右上角。(入库登记需两人以上进行签字)

5、处罚

内勤在接受窜货及相关手续后,应根据《市场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立即出具窜货处罚单和相关通报上交领导审批。

6、出库

内勤每月抽出1-2天时间,在部门人员的协助下对已处理完的窜货进行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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