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统一纳税标准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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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取得收入超500万元不等于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财税实务:取得收入超500万元不等于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取得收入超500万元不等于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近日,遇到一个问题,问的是公司购买的理财保本产品取得的收入快500万元了,但是公司没有其他任何业务,仅仅这样的业务,想知道如果超过500万元,是否会需要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中的规定
 1.哪些小规模纳税人应当登记?
 国家税务总局第43号令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按
照政策规定可以并正式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纳税人(一叶税舟提醒注意: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和年应税销售额虽然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一叶税舟提醒注意:指自然人)两类纳税人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2.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年应税销售额包括哪些?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注意: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注意: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

5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调至500万元

5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调至500万元

龙源期刊网
5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调至500万元作者:
来源:《财会信报》2018年第14期
本报讯(记者任思源)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
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以下简称财税[2018]33号),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财税[2018]33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据了解,我国现行增值税政策体系中,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3个:工业企业为50万元,商业企业为80万元,服务企业为500万元。

物业服务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核定标准

物业服务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核定标准

物业服务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核定标准
一、定量标准,经营规模
(1)从事⽣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适⽣50%的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一般纳税⽣
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规模纳税⽣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
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一般纳税⽣
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规模纳税⽣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在连续不超过12个⽣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那如果是纳税⽣同时兼有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以及应税服务销售额的这种情况,⽣该如何判定呢?
假设某批发企业兼营应税服务项⽣,有以下⽣种情形:
批发零售年销售额85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400万元,由于应税货物达到85万,认定为一般纳税⽣;
批发零售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505万元,由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达到505万,认定为一般纳税⽣;
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450万元,
合计520万元,虽然合计⽣额超过80万及500万标准,但由于应税货物及劳务年销售额未超过80万,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不应认定为一般纳税⽣。

二、定性标准,纳税⽣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模纳税⽣标准的其他个⽣(⽣然⽣)按⽣规模纳税⽣纳税;⽣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应税⽣为的企业可⽣⽣选择是否按⽣规模纳税⽣纳税。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税收入不超过100万元的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标准对于纳税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和纳税额度。

那么,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
首先,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年应税收入和年纳税额。

对于年应税收入,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年应税收入不超过100万元。

这意味着,如果一个纳税人的年应税收入超过100万元,那么他就不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需要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政策执行纳税。

其次,对于年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年纳税额不超过100万元。

年纳税额是指纳税人在一年内需要缴纳的税款总额。

如果年纳税额超过100万元,那么纳税人也将不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首先,需要核实自
己的年应税收入是否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如果符合,则需要进一步核实年纳税额是否符合标准。

如果年应税收入和年纳税额均不超过100万元,则可以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相应的税收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对于纳税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小规模纳税
人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纳税负担;另一方面,小规模纳税人也需要遵守相关的税收法规,如按时申报纳税、缴纳税款等。

总的来说,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年应税收入和年纳税额均不超过100万元。

纳税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并严格遵守相关的税收法规。

希望本文对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有所帮助。

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开票超过500万,不想成为一般纳税人要怎么挽救?

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开票超过500万,不想成为一般纳税人要怎么挽救?

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开票超过500万,不想成为一般纳税人要怎么挽救?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开票超过500万,不想成为一般纳税人,只有注销税务登记增值税的概念里把纳税人分为一般和小规模。

两种类型的纳税人在计税方式、税率、发票使用等方面都不一样。

最明显的区别是:一般纳税人税率高(根据行业不同分为16%、10%、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低(根据业务不同分为3%和5%)。

其中有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或累计4个季度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如果逾期不登记,就会被税务局强制按一般纳税人管理,还不准抵扣进项税。

如果销售额已经达标,又不想成为一般纳税人,只有注销税务登记,没有任何操作的空间,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

不过,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个方面考虑挽救的方法:一、销售额达标是否准确无误①500万元标准是不含税销售额,价税合计数是515万元。

只有价税合计销售额超过515万元才算达标。

②连续12个月或4个季度是一个完整的销售期间,超出期间的销售额是不需要算入达标销售额内。

以上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可按照3%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之所以不想成为一般纳税人,就是因为一般纳税人税率高,虽然可以抵扣进项税,但是自己又无法获得足够的进项税。

但是,一般纳税人如果符合简易征收计税条件可以选择简易计税,适用3%或5%的征收率。

总结来说:一般纳税人税率高,本身进项又不足,一旦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可能造成税负升高。

除了税务注销之外,一方面我们可以尽可能避免销售额达标,合理安排销售;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对照一般简易征收的条件,查看自身是否符合。

文:税里税外。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解读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解读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解读一、小规模纳税人介绍1.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符合国家规定的年度销售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

2.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比一般纳税人宽松带来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较低的增值税税率和免税额。

二、免征增值税政策解读1. 小规模纳税人自2018年发布新的增值税政策后,其中最常被讨论的就是有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和3%两种,如果销售额超过阀值,超出部分仍然采用一般纳税人的17%、13%税率课征。

2. 小规模纳税人的月销售额不得超过4,666,667元,收入越低,可以免征增值税的范围也越大,配套政策改善后,小规模纳税人拥有了更多地可免征增值税项目,纳入收入总额未超过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限额政策,及时补偿之前增值税未交纳的部分,使得小规模纳税人的负担降低不少。

3.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的增值税税率较低,销售额低于2018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应的税率免征额。

如果销售额在新的一年超出期间阈值,那么将采用新一年的税率免征额及税率,继续受益。

4. 小规模纳税人原来可以享受的减税政策有:免收购买固定资产所产生购置税;免税收入不得超过月经营额15%,但总额不得超过月经营额20%;每个月可免收2000元增值税,每年共8000元;免征机动车销售税;购置小客车使用。

三、总结小规模纳税人是指符合国家规定的年度销售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享受比一般纳税人宽松带来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较低的增值税税率和免税额,2018年发布的新的增值税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有着深远的影响。

其中最常被讨论的就是有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和3%两种,如果销售额超过阀值,超出部分仍然采用一般纳税人的17%、13%税率课征。

另外,小规模纳税人拥有了更多地可免征增值税项目,纳入收入总额未超过的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限额政策,及时补偿之前增值税未交纳的部分,使得小规模纳税人的负担降低不少。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般纳税⼈和⼩规模纳税⼈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定量标准——经营规模(1)从事⽣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适⽤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般纳税⼈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规模纳税⼈(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年应税销售额≥80...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般纳税⼈和⼩规模纳税⼈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定量标准——经营规模(1)从事⽣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适⽤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般纳税⼈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规模纳税⼈(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般纳税⼈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规模纳税⼈(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在连续不超过12个⽉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那如果是纳税⼈同时兼有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以及应税服务销售额的这种情况,⼜该如何判定呢?假设某批发企业兼营应税服务项⽬,有以下⼏种情形:批发零售年销售额85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400万元,由于应税货物达到85万,认定为⼀般纳税⼈;批发零售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505万元,由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达到505万,认定为⼀般纳税⼈;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450万元,合计520万元,虽然合计⾦额超过80万及500万标准,但由于应税货物及劳务年销售额未超过80万,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不应认定为⼀般纳税⼈。

⼆、定性标准——纳税⼈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模纳税⼈标准的其他个⼈(⾃然⼈)按⼩规模纳税⼈纳税;⾮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应税⾏为的企业可⾃⾏选择是否按⼩规模纳税⼈纳税。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般纳税⼈。

2023年小微企业纳税标准及2023年小微企业纳税标准表

2023年小微企业纳税标准及2023年小微企业纳税标准表

小微企业2023年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所得税2023年税收优惠政策如下:1、对于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如果是按季度交纳税收的,季度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可以免征增值税。

2、小微企业的每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减按百分之二十五计入纳税所得额后,按照百分之二十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

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减按百分之五十。

2023年小微企业认定标准2023年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为:根据企业里的从业人员数量、企业总的营业收入和企业总资产总额等指标来综合确定小微企业。

具体认定标准为一、工业的小微企业中从业人数少于100人,资产总额少于3000万元的。

二、其他行业的小微企业,从业人数少于80人。

企业的资产总额少于1000万元,每年应纳税所得额少于30万元的,工业中的小微企业纳税所得额也是少于30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20232023年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如下: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或者禁止的行业。

对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从业人员不超过一百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三千万。

其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从业人员不超过八十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一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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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8〕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三、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8年4月4日
第二十八条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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