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闲置土地形成原因及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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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土地闲置的成因与对策分析

当前土地闲置的成因与对策分析

当前土地闲置的成因与对策分析土地闲置是指土地所有者没有进行有效利用或租售,导致土地处于闲置状态的现象。

土地闲置的成因多种多样,包括政策原因、经济原因、社会原因等。

对于土地闲置问题,需要采取综合措施,包括政府政策调整、市场化运作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策略。

针对政策原因,需要政府采取相应的对策。

一方面,政府应该加强土地供应的规划与管理,提高土地供应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及时根据市场需求进行供应调整。

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对土地使用的监管和审批,防止滥用土地的行为,确保土地的有效利用。

二、经济原因也是导致土地闲置的重要原因。

一方面,土地所有者对于土地的开发利用能力不足,缺乏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导致土地处于闲置状态。

另一方面,土地的经济效益不高,无法吸引投资者进行开发利用。

针对经济原因,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

一方面,政府可以出台土地流转政策,鼓励土地所有者将土地租赁或流转给有能力进行开发利用的企业或个人,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率。

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采取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投资者进行土地开发利用,提高土地的经济效益。

三、社会原因也是导致土地闲置的重要原因之一、一方面,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使用意识不强,缺乏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意识。

另一方面,土地市场不完善,缺乏流通与交易的机制,导致土地难以进行有效流转。

针对社会原因,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

一方面,需要加强土地资源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土地所有者的使用意识和责任意识。

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土地交易市场,完善土地流转与交易的机制,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率。

综上所述,土地闲置的成因多方面综合作用,其中政策原因、经济原因和社会原因是较为重要的因素。

解决土地闲置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努力,政府要加强土地管理和监管,改善土地供需关系;企业要提高土地开发利用能力,增强经济效益;社会要加强土地资源的宣传与教育,完善土地流转与交易市场。

只有各方共同合作,才能有效解决土地闲置问题,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措施— 闲置土地整改措施

措施— 闲置土地整改措施

措施—闲置土地整改措施措施—闲置土地整改措施一、背景介绍在城市化进程中,闲置土地问题逐渐凸显。

闲置土地不仅浪费了珍贵的资源,还可能导致环境污染、社会不稳定等问题。

因此,制定并实施闲置土地整改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二、问题分析1. 闲置土地的成因:闲置土地的成因多种多样,包括规划调整、经济形势变化、土地权属不清等。

2. 闲置土地带来的问题:闲置土地容易成为垃圾堆放场所,引起环境污染;闲置土地还可能成为违法建设的场所,导致城市管理难度增加。

3. 闲置土地整改的难点:闲置土地整改面临土地权属不清、拆迁补偿问题、资金来源等难题。

三、整改措施为解决闲置土地问题,以下整改措施可供参考:1. 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土地使用监管,明确土地用途和权属,减少土地闲置现象的发生。

加强土地规划和土地利用监测,及时发现并整改闲置土地。

2. 加强土地权属调查对于存在土地权属不清的闲置土地,进行全面调查,明确土地归属,解决土地权属纠纷。

加强土地登记和土地交易信息公示,提高土地交易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3. 完善土地使用政策制定并完善土地使用政策,鼓励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开辟。

采取差别化土地政策,对于闲置土地赋予相应的惩罚措施,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4. 加强土地流转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促进土地资源的流动和集约利用。

鼓励土地流转,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同时,加强土地流转市场监管,防范土地流转中的违法行为。

5. 加大闲置土地的整治力度对于已经闲置的土地,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治。

例如,对于闲置土地进行绿化、美化,提高土地的环境质量;对于闲置土地进行改造,开展适当的建设项目,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

6. 加强社会监督和参预鼓励社会各界对闲置土地问题进行监督和参预。

加强与社会组织、企业和居民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闲置土地整改工作的开展。

四、预期效果通过上述整改措施的实施,预期可以达到以下效果:1. 有效减少闲置土地数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 降低闲置土地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社会不稳定风险;3. 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4. 提高土地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增强市场监管能力;5. 增加社会参预度,形成共治共享的土地整改格局。

闲置土地基本情况及今后工作建议

闲置土地基本情况及今后工作建议

闲置土地基本情况及今后工作建议闲置土地是指国家或个人所有但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的土地。

在目前,随着国家四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闲置土地问题越来越严重。

因此,需要制定相关政策来规范土地管理,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资源,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提供支持。

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1、大量闲置土地得不到利用:根据最新统计数据得出,全国共有1300万亩土地处于闲置状态,这些土地是可以开展农业、建设、工业、旅游等各个领域的利用的,而现实却面临不同的问题。

2、社会对闲置土地的利用需求越来越高:随着国家经济缓慢发展,老百姓要生活越来越好,对土地的利用需求在不断扩大,其中包括新的耕地、居住区、生态公园等多种类型的土地需求。

3、闲置土地的规模逐步扩大:由于市场的发展、经济的进步,造成了多种原因的土地闲置现象,其中包括因政策调整出现的闲置土地、因拍卖竞价高导致的闲置土地、因经济下行带来需求不足的土地等。

当前的闲置土地问题需要解决的问题:1、完善土地管理的政策法规:建立统一的土地保护和开发管理体系,推动闲置土地的利用和规划,避免闲置土地的浪费。

2、加大土地出让力度:简化土地出让程序,降低土地成本,加快土地出让速度,挖掘新的土地利用价值。

3、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对闲置土地环境的保护,推广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保持生态平衡。

4、发展新型农业:根据农业适应性的要求,实现精细操作,提高产量和质量,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和可持续性。

对于闲置土地的工作建议:1、注重闲置土地的管理: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在流转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2、积极探索新的利用方式:推广农业、旅游、园林、生态养殖等新兴产业,不断开拓新的土地利用价值,满足社会需求。

3、加大土地保护力度:制定严格的土地保护措施,依法惩处破坏土地环境和资源的行为,加大对环境破坏者的处罚力度。

4、政府加强监管:加强政府在闲置土地管理和开发过程中的监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土地流转和利用,推动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使社会资源在政策引导下有更充分的发挥。

土地闲置问题的成因及分析

土地闲置问题的成因及分析

土地闲臵问题的成因与对策研究土地是最重要的稀缺资源之一。

随着国家城市化和住房商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房地产市场近年来发展迅猛,与此同时,土地闲臵的问题也十分突出。

土地闲臵可扰乱土地交易市场,导致商品房供应量减少,引发供求关系失衡,致使房价非正常上涨,甚至滋生房地产泡沫,给宏观经济运行带来不稳定因素。

合理利用土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如何防止土地闲臵,从而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是摆在政府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我国土地闲臵的概念界定根据《闲臵土地处臵办法》规定,闲臵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臵土地: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己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关于闲臵土地的定义存在严重的漏洞,致使很多事实上的闲臵土地不能纳入统计数据。

首先,由于地方政府通过出售土地给开发商而取得财政收入,双方存在利益关联,给予地方政府的裁量度过大,容易形成滋生腐败的温床。

定义中含有“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如此,即使开发商造成土地闲臵,只要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就可以不认定其为闲臵。

其次,“三分之一”和“25%”的量化指标过于宽松。

根据规定,以下三种情形不属于土地闲臵: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超过三分之一,但余下的近三分之二面积不进行开发;己投资金额占总投资额比例超过25%,但中止进一步开发;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但事前经批准。

上述三种情形均造成了事实上的土地闲臵,从而给开发商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土地闲臵的主要成因目前的土地供应制度以及巨大的土地增值空间是造成土地闲臵的深层因素。

有关闲置土地存在原因和建议

有关闲置土地存在原因和建议

有关闲置土地存在原因和建议关于闲置土地存在的原因和建议当前,在我国土地资源稀缺、供需矛盾突出,特别是在全国耕地面积越来越逼近18亿亩“红线”的严峻形势下,中央加大了对土地的宏观调控,土地征用实行了严而又严的审批制度,征用土地也成了一些地方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

然而,在有些地方,部分土地征而未用,土地荒芜、土地闲置的现象却仍然大量存在,造成了资源和资产的浪费,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整治清理闲置土地势在必行。

一、闲置土地存在的原因分析(一)由于原国有企业改制造成土地闲置。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许多国有企业被兼并、重组或关闭,有的停产、转产或破产,从而造成大量土地闲置。

企业原有部分划拨土地长期处于闲置或低效利用状态。

大部分企业原来使用国有土地的方式是无偿划拨,后来又转移到个人名下,土地成本低廉,而政府又难以将这部分闲置土地收回重新处理。

这些企业因资金和规划等原因,暂时不会新上项目,所占大量国有土地仍将继续闲置,继续影响土地管理的正常秩序。

毕业好文网(二)尚未形成完善的闲置土地查处机制。

每一宗闲置土地的出现,都涉及相应的人、财、物,牵涉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

仅仅单一的依靠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来认定、处置,很难达到目的,必须依靠当地的政府、法院、公安、财政、建设、规划、审计等多个管理部门。

对于闲置土地的处置问题,因涉及地方政府前期的拆迁、人员安置、土地补偿、基础设施配套、规划审批等多种问题,闲置土地的查处难的问题显而易见。

此外,由于政策调整和规划变更等原因致使个别项目的审批程序上存在瑕疵,项目被搁置也在所难免,从而造成土地闲置。

(三)部分开发商存在囤地现象。

土地作为一种稀缺资产,具有保值和增值作用,从长远来看是有很好的增长预期,囤积和炒卖土地比正常的开发房地产要周期短、利润高,因此,一些开发商意识到地价的翻番是比建房、卖房更大、更快的暴利获取方式后,他们看中的便不再是土地的产出效应,而是土地的升值效应。

农村闲置土地盘活存在的制约因素及对策建议

农村闲置土地盘活存在的制约因素及对策建议

农村闲置土地是指在农村地区未被有效利用的土地资源,其存在既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也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

盘活农村闲置土地已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盘活农村闲置土地却面临着诸多制约因素,需要深入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存在的制约因素1. 土地流转困难农村闲置土地的盘活与流转一直是一个难题,传统的土地流转方式单一,缺乏有效市场化运作,加之部分地区存在着土地流转难、费用高等问题,使得农村闲置土地的盘活面临较大困难。

2. 农民对土地情感依恋由于农村土地多由乡村人家祖祖辈辈流传,农民对土地情感上有着特殊的依恋,对于土地流转持保守态度,这使得农村闲置土地难以盘活。

3. 土地流转市场化程度不高目前在一些地区,由于农村土地产权划分不清,土地流转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导致了流转难度增加。

二、对策建议1.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针对农村闲置土地盘活面临的问题,应当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程度,降低流转成本,鼓励农村土地盘活。

2. 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宣传应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农民对土地市场化流转的理解和认可,提升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程度。

3. 注重农村土地产权保护为了促进农村闲置土地的盘活,应加强农村土地产权保护工作,明确土地产权,为土地流转提供保障。

4. 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可以依托政府评台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为农村闲置土地的盘活提供有力支持。

5.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政府应当增加对农村闲置土地的盘活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各类土地盘活项目的实施。

总结:农村闲置土地的盘活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面临着多方面的困难与挑战。

只有针对存在的制约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方能有效推进农村闲置土地的盘活工作,从而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6. 制定土地流转奖励政策政府可以制定土地流转奖励政策,对于愿意流转出闲置土地的农民给予一定的奖励,以激励农民积极参与土地流转,减少流转的难度,推动土地盘活进程。

闲置土地处置的建议及对策

闲置土地处置的建议及对策

闲置土地处置的建议及对策作为一个日益城市化的国家,土地资源变得越来越稀缺。

然而,令人悲哀的是,本已被开垦的土地里仍有一些被闲置的土地。

相比之下,闲置土地在城市、乡村和沿海地区都存在。

闲置土地对于城市的发展、环境卫生和经济财富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闲置的土地处置对于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城市也必不可少。

以下是笔者对于如何处理闲置土地的建议及对策。

一、找出土地所有者并与其取得联系首先,政府和其他组织应该尽力寻找土地所有者,以了解土地的使用情况、属性和可能的使用价值。

土地所有者可能是个人、公司和政府机构。

如果土地所有者无法联系到或不愿配合,政府机构可以发布一系列的正式通知,提醒他们注意土地使用与闲置的危害。

如果土地闲置的原因是因为所有者不知道该如何使用土地,政府机构可以向他们提供一些有益的信息,如土地改造项目、停车场规划、公共绿化等。

二、制定并实施土地资源利用计划其次,为了遏制土地闲置的风气,就需要制定并实施土地资源利用计划。

这个计划应该详细说明如何管理、开发和监督土地资源。

计划的实施需要考虑到城市的发展、环境的可持续性和社会的需要。

比如,可以将一部分闲置的土地改造成花园、游乐场、集市等公共设施,这将会促进城市的繁荣和促进社区的联系。

三、设置奖励机制此外,政府还可以为土地所有者提供一些经济或其他的激励措施,以鼓励他们充分利用闲置土地。

这些奖励可以是财政奖励、税收减免和其他的非经济激励措施。

此外,政府可以采取一些更具体的奖励措施,例如,为那些将闲置土地改造成公共设施或低头产业的个人或机构授予“闲置土地利用创新者奖”等荣誉和称号,以便激励更多的人来参与这项工作。

四、管理闲置土地的问题尽管土地资源很宝贵,然而在某些情况下,闲置土地也会带来一些问题,例如它们可能会变成垃圾堆积、卫生隐患和犯罪的重心。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采取行动来管理这些土地,并尝试解决它们可能存在的问题。

对于垃圾和卫生隐患,政府应该派遣工人去清理这些土地,并开展一些公益活动,以提高公众对土地使用和环境卫生的意识。

闲置土地基本情况及今后工作建议

闲置土地基本情况及今后工作建议

闲置土地基本情况及今后工作建议闲置土地是指在城市或农村地区中,由于各种原因而没有被有效利用的土地。

在我国,闲置土地的存在不仅浪费了土地资源,而且也制约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本文将介绍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分析其原因,并提出今后的工作建议。

目前,我国闲置土地的规模较大,特别是在农村地区。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农村闲置土地面积已经超过2000万亩,其中大部分是农田。

同时,在城市地区,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很多建筑用地也面临闲置问题。

造成闲置土地问题的原因复杂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土地承包制度存在缺陷,导致大量承包地闲置。

一些农民将承包地用于种植低效农作物,或者转租给他人,导致土地资源未得到合理利用。

其次,农民由于年龄增长或者其他原因放弃耕作,导致土地闲置。

此外,城市中的闲置土地主要是由于经济周期波动、地价上涨、城市规划调整等原因造成的。

有效利用闲置土地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可以极大地释放土地资源的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首先,应加快推进土地制度。

完善土地流转、承包、权属等制度,鼓励土地资源有序流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其次,应加大对农村土地的整理和规划力度,实施精准扶贫,支持农民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经营,避免土地空置和不得要领的经营方式。

另外,应加强城市土地的管理和规划,妥善安排闲置土地的用途。

可以通过推动城市更新、改造老旧小区、建设公共设施等方式,有效利用闲置土地资源。

除了政府的努力,个人和企业也可以发挥自己的作用,积极参与利用闲置土地。

个人可以种植蔬菜、花草等,既能利用土地资源,又有助于增加收入。

企业可以开展农业生产、养殖业、旅游业等,有效利用闲置土地。

综上所述,解决闲置土地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个人和企业共同努力。

政府应加强土地管理和规划,完善土地制度,积极引导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个人和企业应积极参与利用闲置土地,发挥自己的作用。

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利用闲置土地,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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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闲置土地形成原因及处理建议土地是国民经济建设的基石。

在全国耕地面积越来越逼近18亿亩“红线”形势下,中央加大了对土地的宏观调控,土地征用实行了严而又严的审批制度,征用土地成了众多用地企业、用地单位“焦头烂额”的头等大事,成了一些地方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

然而,与此不相协调的是,在有些地方,部分土地征而未用,土地荒芜、土地闲置的现象大量存在。

据国土资源部资料表明,截至2009年年底,全国仍然约有1万公顷闲置土地。

如何清理和盘活这些“沉睡”的闲置土地,使之科学利用与管理,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笔者就此谈几点初浅的看法。

一、闲置土地的概念及形成原因闲置土地是一个法定概念。

1999年,国土资源部发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闲置土地的认定进行了明确规定。

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在实践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一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二是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三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低效用地是指虽已开发建设,但未达到招商引资协议、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等约定的投资强度、投资进度、产出效益的建设用地,或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的建设用地。

土地是稀缺资源,“闲置”是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的“拦路虎”。

据《中国证券报》消息称,国土资源部8月份对全国1457宗闲置土地统计调查,形成了《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情况表》。

其中,北京160宗、广州54宗、海南77宗、江苏48宗,四地闲置土地数量占全国的近四分之一,70%以上闲置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成为闲置土地"重灾区"。

通过调查分析,笔者认为,造成土地闲置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地方政府成土地闲置主因。

因政府原因闲置土地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政府没有在约定期限内交地。

第二种是城市规划多变,造成开发企业来不及做相应的规划调整。

第三种情况,虽然是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了土地闲置,但拿地的开发商却是政府招商引资“求”来的。

因此,政府部门很难忍痛割爱。

根据国土资源部组织的房地产专项整治行动来看,由于《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缺乏对地方政府导致的闲置的相关约束,在各地上报的2815宗闲置土地中,因毛地出让拆迁难、调整规划等政府和客观原因造成闲置的约占六成以上。

如闲置土地满1年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满两年的,政府则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等。

但实际情况却是,这些政策在执行中都被严重地打了折扣,闲置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土地比比皆是,闲置时间超过5年的也不在少数。

这些政策之所以没有能够发挥作用,很大程度上不在企业,而在政府,在于政府没有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

而地方政府之所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皆在于地方政府需要依靠土地生财、土地创造政绩,每一块闲置的土地,都有地方政府的影子。

地方政府如果严格执行政策,就意味着土地财政会严重缩水,创造政绩的物质基础也大大减少。

更重要的是,这些闲置的土地,有相当一部分是地方政府拆迁不到位、补偿不到位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二)开发企业的原因。

一是用地者资金回笼不到位,没有资金动工。

开发商在土地拍卖会上你追我赶,竞相举牌,把地价炒得一个比一个高;把地价炒高之后,拿了地的开发商却又迟迟不愿开工建房,为的是等待房价涨得高些、再高些。

但自国家宏观调控楼市以来,出台了很多新政策,楼市交易少了,开发商资金回笼少了,银行收紧银根,开发商因自身资金周转或经济实力发生变化,现已无力进行开发,或者有的项目土地开发手续早已完善,但其间开发企业之间相互转让,造成开发时间延误,从而造成土地闲置。

二是用地者购地就是为了炒地皮,恶意囤积土地。

一些开发企业取得一块土地后,对其投入尽可能少的资金,然后拿这块土地抵押后继续购入新的土地,如此循环,以有限的资金取得了更多的土地,这样就使他们的固定资产迅速增加,同时增加了上市的筹码,当开发商的企业上市后就可以迅速融资,然后用这笔钱迅速在去买地,土地越多,开发商就越会受到追捧,股价必然上涨,开发商将获得巨大的收益,他们看中的甚至不是土地的产出效应,而是土地的升值效应,从而造成了土地利用率低下、土地闲置。

三是用地者推迟开发获得土地额外增值。

土地是稀缺资源,从长远来看是有很好的增长预期,开发商正是看到了这一点,因此他们十分乐意囤地,只要不及时开发,将开发周期延长,那么就可以享受到高额的土地利润回报,因为地价的翻番是比建房、卖房更大、更快的暴利获取方式,而且这些土地不需要流转而升值,土地增值税无法对这类土地闲置行为进行调节,推迟开发可以使开发商获得更多的利润而无任何损失,却导致了土地的闲置。

(三)政策、体制的原因。

一是由于现行的“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模式导致建设用地批而未供、闲置和粗放、低效利用现象时有发生。

就当前我国的国土资源管理模式而言,其工作的重心主要设置在农用地转用和建设用地的供应环节,而对于土地开发利用的后续管理,至今仍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和管理手段。

前期审批过程中的各项合同约定,后续监管中无法一一落实,仅限于宗地验收过程中的建筑占地面积的测定,而无法检查其合同约定的实施情况,合同也就成为一纸空文,从而形成了国土管理部门想管而无从入手的局面。

后续监管的可操作性不强,土地闲置现象得不到及时有效的遏制。

二是虽然《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有规定,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土地应收取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土地无偿收回,但同时又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的动工开发延迟除外。

这个规定弹性很大,许多用地项目的土地闲置在土地管理部门查处时都能找到规避处置的种种借口。

三是闲置土地查处机制没有形成,每一宗的闲置土地的出现,都涉及相应的人、财、物,牵涉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

仅仅单一的依靠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来认定、处置,很难达到目的,必须依靠当地的政府、法院、公安、财政、建设、规划、审计等多个管理部门。

对于闲置土地的处置问题,因涉及地方政府前期的拆迁、人员的安置、土地的补偿、基础设施的配套、规划审批等多种问题,闲置土地的查处难的问题显而易见。

此外,由于政策调整和规划变更等原因致使个别项目的审批程序上存在瑕疵,项目被搁置也在所难免,从而造成土地闲置。

(四)社会、市场机制的原因。

我国正处于初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阶段,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上没有发挥基础性作用,土地自身的价值规律和价格杠杆作用被人为扭曲,未能有效建立土地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

前些年,土地资源的配置主要是以政府供应、协议出让为主,市场机制的土地资源配置未能在市场经济的大发展中起到价格的调节作用。

在地方政府GDP经济增长模式作用下,土地自身的价值未能得到真正的体现,政府供应价和市场交易价之间存在每亩数万元的价差,成为各方竞相寻租购买的内在动力,从而形成了大量圈占土地和土地闲置。

近几年,部分企业因对市场判断过于乐观,和过于激进的拿地导致过高的地价与当地周边房价几乎持平,部分地区地价甚至比周边房价还要高,正是这种“面粉贵过面包价”的怪现象使开发商不敢轻易进行开发,毕竟土地开发风险要比土地闲置大很多,因此开发商更加愿意囤地。

此外,一些项目通过毛地出让,供地后,在拆迁过程中遇到阻碍,土地不能及时交付开发;一些项目在供地前司法纠纷和债务纠纷没能得到及时解决,从而造成土地闲置。

二、闲置土地的危害及清理面临的难点闲置土地不仅破坏土地市场秩序,影响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制约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改善,而且严重阻滞城市建设步伐,与中央实施城镇化战略、加快城镇化进程的要求和地方赶超跨越的发展战略格格不入,极易引发社会矛盾。

一是会造成土地资源浪费,闲置地占用了大量建设用地指标,而真正想开发土地的企业却无地可用。

闲置土地占用了大量的建设用地指标,形成了无实力开发的企业占用土地,真正有开发实力的企业因没有土地而无法进驻的局面,既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又造成了开发企业财力、精力的浪费。

二是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土地,大量的土地不能形成有效供应,造成人为的资源紧张,引起房价上涨。

相当数量的土地被故意囤积或倒卖,开发企业通过炒作房价、地价赚取暴利,导致开发的房地产价格上升。

三是会影响城市化进程。

在城市中,有显著区位优势的土地闲置未开发,容易给外来投资客商及当地群众造成城市规划混乱、城市建设无序的印象,有大量土地闲置,势必影响城市形象和建设进程。

清理闲置土地,目前遇到的主要问题,一是清理涉及电力、电信、规划等多个部门,非常复杂。

在各地清理闲置土地的过程中,很多开发商借口规划调整等原因而逃避清理责任,因此仅依靠国土部门一家难以有效推进。

二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有的地方土地闲置时间长达十几年,那么原定的政策和签订的合同是否执行?政策从新还是从旧?如果处理不好就要容易引起社会矛盾。

三是闲置土地涉及补偿问题,涉及多方面的利益,相关部门处理措施力度相对不足,收回土地使用权遇到的压力和阻力比较大。

三、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的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立足长远的原则。

闲置土地的处置事关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问题。

因此,工作要避免随意性、简单化,应当在查清土地利用现状、闲置土地现状的前提下,从全局的高度对闲置土地提出科学、合理的处置方案。

只有在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土地、规划、城建、计划等各有关部门共同协调,综合治理,把闲置土地的处置作为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的突破口,才能有效地利用闲置土地,完善土地市场的管理机制。

(二)控制源头、依法规范的原则。

对清理中查出的问题,本着“依法清理、逐级负责、统一政策、分类处置、限期完成、促进发展”的原则,依照土地出让合同和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妥善处理。

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通过建立统一的建设用地供应市场,政府控制土地储备权的方法,防止新的闲置土地产生。

对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的处置,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处置。

(三)积极消化、优先利用的原则。

对闲置土地进行处置的主导思想,应该立足于有机地盘活土地资产,重新规划、利用。

要坚持公平公正,体现公开透明,根据具体原因,分门别类予以处理,区别对待,同类问题则采取同类解决办法,不搞特殊,不循私情,实事求是地兼顾各方利益。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统一控制,规范土地市场的运作机制,让闲置土地有序地流转起来,优先“活跃”利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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