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新广州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精选版精心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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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函〔2014〕90号)和《广州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是指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的专项资金。试点期内,市财政按每年保持3000万元规模的原则安排资金,不足3000万元时通过部门预算安排补足,专项用于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

第三条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市金融局和市财政局共同负责管理。市金融局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专项资金安全使用,指导相关金融机构开展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审核申报材料,并做好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拨付、监督检查和总体绩效评价工作。

第二章补偿对象和补偿标准

第四条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的对象是按有关规定承办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第五条对于各银行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对应贷款不良率5%以内的, 银行和保险公司按20%:80%比例承担贷款本金损失风险。保险公司以当年累计保费收入扣除运营成本(不高于保费收入的15%)剩余部分先行赔付,不足部分保险公司代为赔付,再由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给予风险补偿。政府补偿部分以专项资金的规模为限。

第六条对各银行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对应贷款不良率超过5%部分的贷款损失,政府资金和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不予补偿,由银行和保险公司按照60%:40%比例共同承担损失。

第七条保险公司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赔付率的统计指标口径,为一年内该保险公司与其所有合作银行开展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产生的保费收入和相应赔付,具体按照保监会规定的综合赔付率指标公式进行计算。保险公司开展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承保利润率超过5%时,超出部分在次年申请财政专项资金补偿时扣除。

第八条银行和保险公司对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须建立呆坏账核销和追偿制度,有效追偿期限不少于二年,以最大限度减少贷款损失。试点期内,保险公司当年追回的已核销呆账金额扣除追讨费用后按比例应缴还市财政部分,次年需申请财政专项资金补偿的,从补偿资金扣除,不需申请财政专项资金补偿的,直接上缴市财政;试点期结束后,保险公司追回的已核销呆账金额扣除追讨费用后按比例直接缴还市财政。

第九条对于试点期结束而保险公司存在未到期保险责任的,政策性小额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继续运作,待所有保险责任到期后再进行最终清算。根据保险公司的累计承保情况、实际发生的赔付和运营成本,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进行清算、补偿。

第三章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第十条补偿时间为每半年结算一次。每年1月31日和7月31日前,由保险公司向市金融局申报上一会计半年度发生的贷款损失,提交相关资料。经市金融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后,在一个月内安排风险补偿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给相关保险公司。

第十一条申报材料。

(一)书面申请文件(加盖公章):应写明申请补偿的金额、基本情况说明、受偿单位的开户行、账号等;

(二)赔付明细情况汇总表;

(三)单独核算的利润表;

(四)相关银行收到保险公司赔付的证明文件;

(五)其他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保险公司按季度统计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开展情况,报送广东保监局和市金融局,作为审核拨付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依据。未按要求报送者不可申请补助(贴)。

第十三条市财政局和市金融局可通过财政监督、委托审计、委派中介机构等方式,对申报的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呆坏账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对弄虚作假或虚报冒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损失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除全额收缴贷款风险补偿金外,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市财政局会同市金融局按照《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市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建立广州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市金融局会同市财政局在管理平台发布《广州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申报指南、项目资金申报情况、资金分配程序和分配方式、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审计结果以及公开接受和处理投诉情况等。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各区政府、市职能部门可参照本办法,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安排专项资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发展。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或者有关法律政策变化,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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