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档案管理规定(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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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贷款管理办法

个人信用贷款管理办法

XXX支行信用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优质客户的贷款融资需求,挖掘信贷市场潜力,提高我行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相关信贷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信用贷款是指本行向资信良好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个人经营用途的,无需提供担保的人民币贷款。

第三条信用贷开办原则是“定向发放、择优准入、差别授信、总额控制、动态管理”。

定向发放指定向经营正常、资信良好的个体商户、正式在编在岗的公职人员(不含临时工、合同工、内退人员、劳动代理人员等)发放。

择优准入指优先选择资信状况良好,收入较高且稳定,还款能力强的商户和公职人员发放。

差别授信指根据商户和公职人员信用状况、职级、收入水平、还款能力等额度测算,进行差别化设定授信额度。

总额控制指根据个体商户和公职人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我行最高制定额度,不得化整为零。

动态管理指强化贷后管理,结合客户经营、资信状况等变化,及时调整授信额度,严格控制风险。

第四条个人信用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个人信用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

第五条信用贷款坚持高效、灵活、限时办结原则。

第六条信用贷款严格执行信用等级评定制度。

第七条信用贷款办理应遵循“一次建档、自助办理、自动审核、综合授信、随用随贷”的原则。

一次建档:通过信贷管理系统将客户信息导入为客户建立信息档案;自助办理:客户通过微信、客服电话等渠道申请贷款;自动审核:系统根据行内数据、客户经理调查数据、征信信息等大数据对客户进行准入筛选;综合授信:系统根据客户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等信息,自动测算客户综合授信额度;随用随贷: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客户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随时用款、还款。

第二章借款人对象、条件及用途第八条个人信用贷款的对象适应辖区内所有符合个体商户、公职人员、城镇居民、农户。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个人贷款精选试题及答案二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个人贷款精选试题及答案二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个人贷款精选试题及答案二单选题(共100题)1、下列属于个人贷款受理、调查环节操作风险的是()。

A.借款申请人的主体资格不符合银行有关规定B.业务风险与效益不匹配C.未按规定办妥公证事宜D.借款人伪造申报资料【答案】 A2、个人贷款前,需要先进行贷前调查。

贷前调查人须验证借款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件,主要内容有身份证照片与申请人是否一致,是否经有权部门签发,是否在有效期内。

这属于贷款调查的()内容。

A.调查材料一致性B.调查借款申请人基本情况C.调查借款申请人的信用情况D.调查担保情况【答案】 B3、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不包括()。

A.贷款风险较高B.时间短C.操作流程短D.质物范围广泛【答案】 A4、( )是指商业银行在贷款发放以后所开展的信贷风险管理工作。

A.实贷实付B.贷后管理C.诚信申贷D.贷放分控【答案】 B5、普惠金融的内涵不包括()。

A.普惠金融是一种理念B.普惠金融是一种创新C.普惠金融是一种责任D.普惠金融是一种理想【答案】 D6、由于个人信用贷款免去了繁琐的担保手续,成为年轻人喜爱的贷款产品,对贷款银行而言,个人信用贷款是一项()的业务。

A.低资本成本、高风险成本、低营运成本、低利率定价B.低资本成本、高风险成本、低营运成本、高利率定价C.高资本成本、低风险成本、低营运成本、高利率定价D.高资本成本、高风险成本、低营运成本、高利率定价【答案】 D7、“假个贷”的主要成因不包括()。

A.开发商利用“假个贷”恶意套取银行资金进行诈骗B.消费者为了获得银行贷款而实施“假个贷”C.开发商为获得优惠贷款而实施“假个贷”D.银行的管理漏洞给“假个贷”以可乘之机【答案】 B8、国务院批准和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利率是()。

A.公定利率B.固定利率C.浮动利率D.法定利率【答案】 D9、实施押品的()是防范押品风险的重要举措,是实现银行债权的重要保证。

A.精细化管理B.风险管理C.贷后管理D.常规化管理【答案】 A10、关于个人教育贷款,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流程(终)解析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流程(终)解析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操作流程旨在推动助贷险业务建立高效、准确、清晰及完整的操作流程,指导专营机构顺利完成各环节作业。

第二条本操作流程主要针对助贷险线上业务制定(险种代码:BBR),线下业务也可参照执行(险种代码:BBW)。

第三条实施专业化的流程管理, 以最低的成本和最具竞争力的服务不断地满足客户的需求和业务发展的需求。

规范业务流程各环节上各岗位的操作职责,减少作业差错,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条本操作流程包括新建专营机构基础配置、系统对接测试、投保申请登记、核保审核、复核面签、保单签订、合同签订、贷款资料移交及归档、提前结清、逾期催收、理赔处理、委外追偿、财务处理等业务环节。

第二章活动描述、角色和职责第五条新建专营机构基础配置工作及与银行进行系统对接测试第六条投保申请登记环节第七条核保审核环节第八条复核面签与保单签订环节第九条借款合同签订及放款环节第十条放款后贷款资料移交及归档环节第十一条逾期催收环节第十二条贷款提前结清环节第十三条理赔追偿环节第十四条线上业务的财务处理环节附件1:人保助贷险业务流程图附件2:与银行网点对应关系表专营机构与合作银行网点对应关系表填报日期:备注:被保险人关系代码是在承保系统中,录入被保险人关系信息时,系统自动生成的“关系人代码”。

若业务类型为线下业务,合作银行方面支行名称和一级分行名称相同。

服务运营岗签字:专营机构经理签字:附件3:人保助贷险专营机构业务档案清单附件4:需要银行提供模板单证1、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2、授权委托书-代扣保费3、借据4、贷款合同5、贷款结清证明-提前还款6、贷款结清证明-理赔结清附件5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资金使用说明书个人贷款保证保险资金使用说明书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本人向贵公司申请投保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借款期限为个月,该贷款用途将用于:□个人消费□企业经营(二选一),并承诺不用于房地产开发、购买住房和股票、购置机动车辆等投资、消费或其它非法经营活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附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3年6月23日,中国保监会核准(保监复〔2003〕110号)2003年7月6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2003年7月30日,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2003年8月18日,中国保监会批准(保监复〔2003〕145号)2004年6月15日,公司200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第二次修订2004年8月26日,中国保监会批准(保监发改〔2004〕1377号)2006年6月23日,公司200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第三次修订2006年10月18日,公司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次修订2007年1月4日,中国保监会批准(保监发改〔2007〕2号)2010年6月25日,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第五次修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1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简称“《保险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家其它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保监复〔2003〕110号文批准,于2003年7月6日以发起方式设立,并于2003年7月7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是:03800。

公司的发起人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原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经中国保监会保监复〔2003〕120号文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更名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并于2003年7月11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完成变更登记。

2007年5月23日,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复名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完成变更登记。

200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获得中国保监会整体改制的批复,2009年9月28日,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正式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贷款担保说明与范围界定

2024年贷款担保说明与范围界定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贷款担保说明与范围界定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术语定义与解释1.1 贷款1.2 担保1.3 借款人1.4 贷款人1.5 担保人1.6 合同第二条贷款基本信息2.1 贷款金额2.2 贷款期限2.3 贷款利率2.4 还款方式第三条担保范围与方式3.1 担保范围3.2 担保方式3.3 担保金额3.4 担保期限第四条担保人的权利与义务4.1 担保人的权利4.2 担保人的义务第五条借款人的权利与义务5.1 借款人的权利5.2 借款人的义务第六条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6.1 贷款人的权利6.2 贷款人的义务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7.1 合同的生效7.2 合同的变更7.3 合同的终止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8.1 协商解决8.2 调解解决8.3 仲裁解决8.4 法律途径第九条合同的履行地与适用法律9.1 履行地9.2 适用法律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义务10.2 例外情况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 违约行为11.2 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强制性条款12.1 强制性规定12.2 遵守法律法规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3.1 附加条款13.2 补充协议第十四条签署14.1 合同签署日期14.2 签署地点14.3 签署人信息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术语定义与解释1.1 贷款:指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提供的货币资金,用于借款人的合法经营或者消费等活动。

1.2 担保:指担保人为了保证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而向贷款人提供的财产或者信用担保。

1.3 借款人:指在本合同中接受贷款人贷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还款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4 贷款人:指在本合同中提供贷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贷款本息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5 担保人:指在本合同中为借款人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6 合同:指由本合同目录、本合同、本合同附件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条款组成的书面文件。

1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多年期)条款和费率表

1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多年期)条款和费率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多年期)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适用于订立个人无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称“贷款合同”)的借款人和银行。

第三条凡根据国家监督管理部门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与银行订立贷款合同,具有中国公民身份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人,可作为本保险的投保人。

第四条凡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个人贷款业务的银行,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当超过贷款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日或被保险人宣布的贷款提前到期日,投保人仍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在规定期间内的还款(或付息)义务,且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期限(以下简称“赔款等待期”)的,视为保险事故发生。

保险人对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在所投保的贷款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全部贷款本金和相应的利息(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罚息、复利)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赔款等待期是指保险人为了确定保险损失已经发生,被保险人提出索赔前必须等待的一段时期。

赔款等待期从贷款合同中约定的应付款日开始,由保险合同双方商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责任免除第六条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未经保险人同意,投保人、被保险人擅自变更个人贷款合同;(二)个人贷款合同无效。

第七条对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因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恶意串通损害保险人利益的行为导致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二)除贷款本金、利息(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罚息、复利)以外的任何费用;(三)按本保险单列明的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金额。

保险金额和免赔率第八条本保险的保险金额为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本金与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确定利率计算的贷款利息(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罚息、复利)之和。

该保险金额为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

第九条本保险合同实行绝对免赔,绝对免赔率为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所欠被保险人贷款本息的一定比例。

人保助贷起诉真实案例

人保助贷起诉真实案例

人保助贷起诉真实案例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佛山公司)与被告蔡小康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人保佛山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翟蓉,被告蔡小康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人保佛山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保险理赔款26464.26元;2.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保险理赔款的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以欠付理赔款为基数,从2020年2月22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2019年8月4日,被告与石嘴山市惠农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惠农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在惠农信用社贷款34190元,贷款期限12个月,年利率8.2%,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本息,贷款用途为个人或家庭消费,如被告逾期还款的,惠农信用社有权宣布《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

为保证贷款归还,被告向原告投保了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保险金额35754.64元,保险期间自2019年8月4日零时起至2020年8月4日24时止。

保险条款约定,在保险期间内,当超过贷款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日或被保险人宣布的贷款提前到期日,投保人仍未履行或完全履行在规定期间内的还款(或付息)义务,保险单载明的期限内,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对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在所投保的贷款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全部贷款本金和相应利息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固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投保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上述合同签订后,惠农信用社于2019年8月4日向被告全额发放了贷款。

后被告未按期归还贷款,惠农信用社要求原告承担保证保险责任,原告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于2020年2月22日向惠农信用社赔偿了剩余贷款本息合计26464.26元。

现原告有权依法代位行使惠农信用社对被告请求赔偿的权利。

2021年农商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

2021年农商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档案管理办法欧阳光明(2021.03.07)(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信贷业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做好信贷管理基础工作,促进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加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确保信贷资料的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贷档案是指在信贷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盘片、声象等不同载体和不同门类的文件材料,它是信贷工作的历史记录,是维护农村金融工作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资料。

第三条信贷档案管理,是对各支行、分理处在信贷业务经营管理活动中对所形成的文字材料、图表、声像、各项合同、协议、文件、函电、账表、记要、记录、发票、法律文书、通知、证件等形态的历史真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保管的过程。

信贷档案管理工作是农村商行信贷工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维护信贷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第二章信贷档案分类第四条信贷档案应分为信贷管理档案和贷款资料档案两大类,即:(一)信贷管理档案:包括:1、信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如《贷款通则》、《担保法》、《商业银行法》等;2、信贷管理规章制度:如《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管理办法》等;3、各类信贷业务文件资料、通知、检查反馈等;4、会议记录:信贷工作会议记录、贷款审批会议记录和贷款风险分类会议记录等;5、各类贷款台帐:“三违”贷款台账、已置换不良贷款台账、贷款十大户台账、新增不良贷款台账等。

6、总行、监稽、人行等上级部门对贷款运作问题稽核意见书、通知书和整改意见书;7、其他与信贷管理有关的资料。

(二)贷款档案资料:1、客户基本信息资料;2、每笔贷款业务资料。

第五条信贷档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严格监督、定期检查”的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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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以下简称:助贷险)业务档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提高档案工作质量,维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充分发挥档案的信息咨询作用,不断提高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人保助贷险业务操作流程》、《人保助贷险理赔指引》等相关制度,结合助贷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档案,是指助贷险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经过整理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包括文书档案、保险业务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审计档案、合同档案等。

第三条助贷险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均属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宗。

其最终处置权属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助贷险的各级机构应根据本规定管理本单位的助贷险档案。

第二章档案工作管理体制、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助贷险业务档案工作实行系统垂直管理体制。

相关各级机构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助贷险业务档案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五条助贷险业务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确保各门类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实现档案的综合管理和有效利用。

第六条相关各级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助贷险档案工作机制,为档案工作提供充足的人员保障。

第七条各级机构档案管理的主要职责:(一)总公司信用保证保险事业部个人信用风险业务管理处1.负责针对助贷险业务的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标准化管理;2.负责对各级相关机构助贷险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3.负责对总公司助贷险各类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4.负责在制定业务管理规定或操作流程时,加入归档管理的环节,实现有效的闭环管理;5.协助总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总公司助贷险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利用、鉴定、销毁。

(二)省市级分公司信用保证保险产品线1.负责对辖区内的助贷险业务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2.协助所属本级分公司负责本级公司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利用、鉴定、销毁。

(三)助贷险专营机构1.负责每单业务的档案收集、归档、保管等相关操作;2.负责按照小额信贷系统提示完成档案影像上传工作。

第三章档案工作人员及职责第八条地市级及以上公司档案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一)负责收集、整理、保管、统计本级机构助贷险的全部业务档案;(二)负责统一管理本级机构助贷险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三)负责参加档案的鉴定、移交、销毁工作;(四)负责对各类档案整理、归档及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五)负责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积极开展档案编研及多角度、高层次、全方位的档案利用工作;(六)负责对接收的档案及时进行核对验收,并做到有序存放,妥善保管,方便查找;(七)负责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变质档案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八)负责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断完善档案工作制度,改善档案保管条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九条助贷险专营机构的档案管理职责(一)展业岗及团队经理1.根据承保政策要求,收齐客户投保资料;2.对资料的安全性负责,严格执行资料保密制度;3.不得违规使用、外泄客户资料信息,客户信息或数据;4.不得在专营机构内或与其他专营机构共享;5.不得将客户投保资料信息卖予他人或同行业公司;6.不得发生任何违反销售员品质管理的行为。

(二)服务运营岗1.负责助贷险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2.严格遵循投保资料的处理时效;3.妥善保管待处理投保资料及待移交档案资料;4.对资料的安全性负责,严格执行资料保密制度。

(三)专营机构经理1.对各环节投保资料处理流程及时效进行监控;2.执行资料抽查制度;3.对资料的安全性负责,严格执行资料保密制度。

第四章业务档案的整理第十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总公司、省级分公司、地市级分公司单列全宗,所形成的档案分别由本公司保管。

区县及以下机构不单列全宗,实体档案可上交地市分公司进行统一管理,也可存放在本单位档案库房,如存于本单位档案库房保管时,需按照地市分公司分库房进行管理,所有形成的档案目录需上交所属地市公司备案。

各级机构档案的移交、销毁应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立卷归档工作的基本分工是:专营机构经理立卷,地市级及以上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指导、督促、检查。

归档范围内的档案不得分散保存在个人手中。

第十二条人保助贷险各类单证资料的整理与系统上传(一)投保资料的整理1.展业岗负责收集客户申请资料,收集资料清晰、齐全后填写《团队资料交接清单》。

要求展业岗在当日将申请资料移交到团队,如遇客户原因不能及时搜集资料的,可由服务运营岗保管,待资料收集齐全的两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移交至专营机构,若两个工作日仍无法将资料收集齐全,则由服务运营岗将资料移交至专营机构作取消处理。

申请资料需严格按照《专营机构资料交接清单》中规定的顺序进行整理。

2. 投保申请被拒绝或取消后在对应客户的申请资料《专营机构资料交接清单》上备注均“拒绝”或“取消”原因及日期,确认资料无误后签字移交给专营机构经理,其签收后将其放入防火资料柜保管。

(二)成功放款的贷款资料的整理风险管理岗与客户签订保单后,服务运营岗将该客户的保单等资料进行整理,并将相关资料移交给银行。

银行与客户签订合同,将用印后的合同资料移交到专营机构,服务运营岗接收合同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与申请资料一并进行整理,将合同资料放在申请资料的后面,填写《专营机构资料交接清单》并签字确认。

连同客户资料一并放入文件袋,当日移交给专营机构经理做好移交登记,专营机构经理将成功放款的贷款资料放到防火资料柜里面保管。

(三)合同的客户联资料的整理未领取的合同的客户联资料由服务运营岗做好整理登记。

移交时,需认真填写《贷款档案移交清单》,交由专营机构经理放到防火资料柜里面保管。

(四)退保客户资料的整理服务运营岗将退保客户资料按下列顺序摆放:客户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存折复印件;贷款结清证明(提前还款);保险单/保单遗失声明;退保批单;特殊客户情况说明。

整理完毕后移交专营机构经理,专营机构经理将资料放到防火资料柜里面保管。

(五)提前结清档案的整理客户提前结清,服务运营岗应及时从合作银行经办支行获取贷款结清证明(提前结清)、账户还款记录及还款流水,并连同上述退保客户资料及时完成整理工作。

(六)理赔档案的整理理赔档案的整理需严格遵循以下顺序摆放:索赔申请书、保单原件或复印件、贷款合同复印件、贷款结清证明(理赔)、借据/出账证明复印件、代偿债务确认书原件、账户还款记录或还款流水,债权转移证明或赔款收据、其他相关资料。

(七)影像资料的上传1.贷前影像资料的上传请遵照审核政策,包括投保人各类证明材料、投保单、保单、贷款用途声明书、客户声明书以及线上业务中的征信查询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料通过承保系统上传。

2.贷款发放后影像上传资料包含如下类型:(1)贷款发放资料:借款合同正本、借据、其他资料。

(2)提前结清资料:贷款提前结清证明,提前结清客户联系情况记录单,还款凭证、盖银行公章的账户还款记录或流水等。

(3)理赔结清资料:索赔申请书,代偿债务与权益转让确认书,理赔结清贷款证明,还款凭证、盖银行公章的账户还款记录或流水、提前结清客户联系情况记录单等。

以上资料通过小额信贷系统上传。

第五章业务档案资料的移交第十二条贷款资料的移交每周星期一服务运营岗整理上周收到的贷款资料(包括成功放款的贷款资料及拒绝/取消资料)移交到市分公司(计划单列市、杭州、广州市分公司移交到市分公司信保部,其他地级市分公司移交到其档案管理部门)的档案管理员(以下简称“市档案管理员”),移交时,需按照不同的档案类型分类认真填写《贷款档案移交清单》并将清单电子版本邮件发至市档案管理员。

第十五条合同的客户联资料的领取与移交服务运营岗在取得贷款合同当日通知客户,客户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一工作日至专营机构领取合同资料,资料领取后,需填写《合同的客户联领取清单》,并交由专营机构经理放到防火资料柜里面保管。

如在规定时间内仍未领取的,则将资料移交至市档案管理员托管。

服务运营岗在每月第五个工作日之前将存放的合同客户联档案统一进行整理,将《合同的客户联领取清单》和未领取的合同的客户联资料移交到市分公司。

移交时,需认真填写《贷款档案移交清单》,并向市档案管理员发送邮件,邮件中需列明移交档案清单和移交日期。

如若合同的客户联已超过领取期限并归档至市档案管理员,客户后续仍需领取,为不影响客户权益,由市档案管理员将合同的客户联提供给客户,同时填写《合同的客户联领取清单》,由客户本人在清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客户退保客户资料的移交每月第五个工作日之前,服务运营岗整理上月的退保客户资料,填写《贷款档案移交清单》,确认无误后移交到市档案管理员。

第十七条业务档案资料的移交检查移交时,需按照不同的档案类型分类填写《贷款档案移交清单》,并向市档案管理员发送邮件,邮件中需列明移交档案清单和移交日期。

档案与《贷款档案移交清单》应使用文件袋密封,在封口处添加封条并加盖专营机构经理的签章,由服务运营岗将资料送交至市档案管理员,市档案管理员核对无误后在《贷款档案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

市档案管理员在接收各类档案资料时,应确认文件袋与封条是否有破损,同时检查封口处是否有专营机构经理的签章,接收的档案与《贷款档案移交清单》内容是否一致。

如果发现有破损及文件缺失,市档案管理员应与服务运营岗联系,并督促团队在五个工作日内将缺失文件补齐,在未确认补齐相关文件之前,本次移交不成功。

在档案的传递过程中发现有任何被拆阅的痕迹,市档案管理员应拒绝签收并及时与服务运营岗联系,待问题调查清楚后,确认没有问题方可进行签收,否则不予接收。

确认无误后市档案管理员要在五个工作日内签收并且通过邮件给团队回执。

第六章业务档案资料的保管第十八条人保助贷险业务各项单证的保存(一)成功放款贷款资料的保存市档案管理员将业务档案进行编号、装盒,放入指定密集档案柜归档。

并采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以保障档案的物理安全。

1.成功放款的贷款资料档案的存档编号规则险种代码--归档年度—专营机构代码--保管期限--件号(1)险种代码:例如BBW、BBR;(2)归档年度:归档文件的形成年度,以四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公元纪年;(3)专营机构代码:总部批复的的内部8位专营机构代码;(4)保管期限:归档文件的保管期限;(5)件号:归档文件在同一年度、同一保管期限中的排列顺序号。

编制件号时,同一年度、同一保管期限的归档文件按档案盒只编一个顺序号,件号不得重复。

2.归档文件应按件号顺序装满档案盒,同一年度、同一保管期限的归档文件可放在同一档案盒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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