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政廉政谈话制度
关于廉洁勤政谈话内容(精选范文多篇)

关于廉洁勤政谈话内容(精选范文多篇)关于廉洁勤政谈话内容(精选范文3篇)2022-01-16 11:26:42公文范文内容是汉语词汇,拼音是nèiróng,意思是指事物所包含的实质性事物。
一个艺术作品的表现、基本含义、廉洁勤政谈话内容3篇廉洁勤政谈话内容个人廉洁勤政承诺书个人廉洁勤政承诺书篇一本人自愿承诺:一、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及规定,确保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二、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三、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私自索要钱财、通讯工具等。
四、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礼金、礼品,安排娱乐等。
五、做到持证上岗、着装严整,严禁吃、拿、卡、要等行业不正之风发生。
六、严格执行“十不准”和“六条禁令”规定。
七、严禁公路“三乱”行为,瞒案不报、徇私办案、或私自减免职权范围外的赔补偿款。
八、保证不发生有理投诉或新闻媒体曝光的责任事件。
以上八条,我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遵照执行,如有一款行为发生,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日期:个人廉洁勤政承诺书篇二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带头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委推行的《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郑重承诺:一、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父母、配偶、子女不接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二、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相互请吃,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三、不私自从事营利活动。
不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四、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五、不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不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
纪检监察廉政谈话制度

领导人员廉政谈话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各级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xxxxx 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廉政谈话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严格管理,促进领导人员廉政勤政。
第三条廉政谈话由各级行党委统一领导,各级行纪委、纪检监察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
第二章廉政谈话的谈话人、谈话对象、分类和方式第四条廉政谈话的谈话人为各级行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
第五条廉政谈话的对象为各级分支行行领导、行长助理、部门领导。
第六条廉政谈话分为一般廉政谈话、任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履职谈话。
第七条廉政谈话的方式可以是个别谈话,也可以是集体谈话。
第三章廉政谈话的组织实施第一节一般廉政谈话第八条一般廉政谈话,是指上级行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与下级行主要负责人或领导班子成员、行长助理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廉洁从政进行的,以关心爱护领导人员为目的,以交流思想、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研究问题为基本内容的谈话。
第九条一般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行党委决议、决策及重大工作部署情况;(二)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 等制度、规定的情况;(三)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四)作风建设工作情况;(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七)其他情况。
每次谈话的内容及重点,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上级行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与下级行主要负责人谈话,一般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也可以根据情况,与下级行领导班子成员、行长助理进行集体谈话。
第十一条一般廉政谈话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二条谈话对象确定后,要提前将谈话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通知谈话对象。
干部廉政诫勉谈话制度

干部廉政诫勉谈话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干部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通过诫勉谈话在保护、监督、教育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院干部队伍的拒腐防变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通过诫勉谈话,强化组织监督,完善约束机制,增强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明辨是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通过事前警戒,避免和减少党员、干部犯错误,防患于未然,激励和鞭策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
第二条干部廉政诫免谈话的对象为:1、医院领导班子成员;2、医院中层干部。
第三条廉政诫勉谈话要有针对性,突出党性、党风、党纪的贯彻落实,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具体内容为:1、提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方面发现的苗头性问题,主要是:群众反映突出,虽构不成违纪,但已产生不良影响的问题;群众举报属实,但属于自查自纠范围内的问题;组织上认为需要提醒、告诫或需本人做出说明的其他问题。
2、对于有违纪或有不廉洁倾向但没有作为初核案件的人进行诫勉谈话,要加强严以律已的教育,时刻提高警惕,端正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切不可因一念之差而造成终生之恨。
对于初核了结未立案的人进行诫勉谈话,观点要明确,敦促反思,及时纠正和防范错误的发生,以崭新的面貌投入到工作当中。
3、对于科室出现问题的诫勉谈话,要突出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各类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第四条谈话者要将谈话的内容、要求明确告诉谈话对象。
要严格掌握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注重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不准挟嫌报复,不准假公济私,不准提不正当要求。
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信访人的单位和姓名,不准将举报信访件或者谈话对象不宜阅看的其他材料给谈话对象阅看。
注意保密,不得泄露谈话内容。
第五条被谈话者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汇报本单位或本人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严格遵守党纪政纪,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如实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并按谈话要求提供有关书面材料。
廉政谈话约谈制度办法

廉政谈话约谈制度办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廉政谈话、约谈制度。
一、谈话目的。
(一)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要求,从关心爱护、严格要求干部出发,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督;(二)坚持早提醒、早防范、早查纠,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三)检查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促进依法审判执行和廉政从政;(四)深入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研究问题,交换意见,保证党员干部正确使用权力。
二、谈话对象(一)廉政谈话对象X.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X.新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X.在廉政建设方面群众有反映的干部;X.其他需要进行廉政谈话的干部。
(二)约谈对象院党组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谈话内容。
(一)廉政谈话内容。
l.部门主要责任人的谈话内容:(X)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上级工作部署的情况。
(X)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X)贯彻执行民zhu集中制原则,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
(X)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X)对开展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及其他需要交谈的问题。
(X)提出认真履行主题责任、“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
X.对新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的谈话内容(X)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政策规定;(X)提出自觉执行各项廉政规定,严于律已,主动接受监督,在勤政廉政方面作出表率的要求。
(X)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履行职责、思想作风和廉洁从政等方面的要求;X.对群众有反映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转达群众反映,了解核实情况,提醒注意。
针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可要求其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或根据需要,要求本人回复,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党风廉政谈话制度

党风廉政谈话制度
为了加强局机关的廉政建设,加强内部监督,帮助和教育干部增强廉政意识,搞好廉政和勤政,建立和实施廉政谈话制度。
一、谈话对象
廉政谈话的谈话对象主要是各股室的主要负责人,新提拔的股室干部,在廉政方面有反映的干部,及其他需要进行廉政谈话的干部。
二、谈话的内容
1、对各股室负责人的谈话,主要是谈加强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
听取该干部前一段时期本股室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打算。
谈话人对该领导干部及该股室廉政建设的情况进行评价,提出今后的要求,转告群众对其他人及其股室廉政情况和廉政工作的反映,要求加以纠正、改进或注意。
2、对新提拔的股级干部的谈话,主要要求该干部在职务提升后,要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廉政和勤政意识,严于律己,管好家属、子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廉政方面做出表率。
3、对有反映的干部的谈话,主要是要求该同志对反映
的问题,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谈话后如需要,还要求该同志写出说明材料送交谈话人。
三、谈话人
与各股室负责人谈加强廉政建设工作问题,由主管局长负责;
与有反映的干部谈话,涉及股级干部的,由纪检组负责,涉及一般干部的,由各股股长负责人负责,谈话结果报纪检组。
四、有关事项
1、以上各项谈话均个别进行。
2、谈话时间,与各股室主要负责人谈加强廉政建设工作一般在年底进行,要提前通知,做好准备;与新提拔的干部谈话,一般在任命后一个月内进行,与有反映的干部谈话要及时进行。
3、本廉政谈话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行。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廉政访谈的形式、程序

廉政访谈的形式、程序(一)任职谈话:针对职务变动或新任的工作人员,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谈话要结合工作实际,对谈话对象进行廉政教育,沟通思想、鼓劲打气;对谈话对象如何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加强党性和思想道德修养进行教育;对其在带头执行并监督班子成员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提出要求;对其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予以提醒。
(二)诫勉谈话:针对群众在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经查属实或有其他轻微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
谈话要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帮助其分析问题的危害性,要求其就存在的问题做出书面或口头说明,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令其做出书面改正承诺。
(三)警示谈话:针对理解和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出现偏差,在一定时期内、一些工作上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工作人员,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
谈话要在认真客观分析的基础上,对其在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进行谈话提醒,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对其今后工作提出具体建议、希望和要求。
廉政谈话的程序:(一)进行谈话前要认真做出计划安排。
(二)廉政谈话前,谈话工作承办部门要认真收集、汇总谈话对象的情况,任职谈话要结合谈话对象任用、调整的实际情况进行;诫勉谈话要在对群众反映或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后进行;警示谈话要在初步了解情况后进行。
(三)廉政谈话要有2 名以上人员参加,并确定1 名主谈人。
主谈人根据谈话对象的不同,对所掌握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谈话意见,并报送主管领导审定。
(四)谈话前,应将谈话主题、时间、地点、主谈人及有关要求通知谈话对象。
谈话对象应提前做好准备,必要时可写出书面情况说明。
(五)参与谈话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谈话情况记录。
(六)谈话结束后,主谈人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谈话过程及相关情况。
市发改局2024年度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制度实施方案领导干部廉洁谈话内容
市发改局2024年度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制度实施方案领导干部廉洁谈话内容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力度,各地纷纷出台相关措施,以推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市发改局作为地方经济管理部门,肩负着推动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公示制度落实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与任务1.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树立良好形象。
2.建立健全公示制度,确保公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3.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4.提升市发改局整体工作效能,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三、具体措施1.建立健全公示制度(1)明确公示内容:包括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工作分工、廉洁自律情况、群众反映问题及处理结果等。
(2)规范公示程序:公示前需报局领导审批,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3)加强公示平台建设:利用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平台,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2.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谈话(2)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
(3)谈话方式:采取一对一、面对面方式进行。
3.强化监督考核(1)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2)完善考核体系:将廉洁自律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与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挂钩。
4.加强宣传教育(1)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2)利用宣传栏、显示屏等平台,展示党风廉政建设成果,营造良好氛围。
四、实施步骤1.启动阶段: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实施阶段: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公示制度和廉洁谈话工作。
五、组织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公示制度、廉洁谈话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工作质量。
六、预期效果1.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廉政谈心谈话提醒制度(模板五则)
廉政谈心谈话提醒制度(模板五则)廉政谈心谈话提醒制度(模板五则)(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和《**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泉委办发〔**〕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任职廉政谈话制度(一)任职廉政谈话对象。
对提拔任用或转任岗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在任职前应当进行廉政谈话。
(二)任职廉政谈话的内容。
领导干部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提出要求;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廉洁勤政;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提出要求。
(三)任职廉政谈话的方式。
谈话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
任职廉政谈话由综合科具体组织实施,由办领导进行谈话。
二、信访谈话制度(一)信访谈话对象。
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
(二)信访谈话的内容。
转达群众的反映,了解核实情况,提醒注意问题。
要求被谈话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根据需要,要求被谈话对象回复,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三)信访谈话方式。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的隶属关系,实行分级负责的办法。
对班子成员、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谈话提醒由办主要领导负责。
对机关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谈话提醒,由分管副主任负责。
直属单位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干部谈话提醒由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五)正确把握政策。
正确领会中央提出抓早抓小政策的精神实质,处理好抓早抓小与从严治党的关系,做到“抓小”不“放大”;处理好抓早抓小与纪律审查的关系、避免以谈话提醒代替纪律处分;处理好抓早抓小与干部使用的关系、防止屡教不改、带病提拔。
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四篇)
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一、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握政治方向,提高思想觉悟,在工作中做到“讲党性、重品行、重表率”。
2.加强党纪法规的学习,要明辨是非,执行制度,遵纪守法。
3.加强业务、文化知识的学习,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二、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激励自己,克己奉公。
要正确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认真履行自己所在项目经理岗位的职责,对温州市域铁路sg7标项目部进行整体把控,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标段工作任务,为公司创造效益。
三、遵纪守法,坚决做到廉洁从业。
必须增强法纪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依法纪办事。
学习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浙江省的相关要求,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办事。
四、维护班子团结,带好队伍。
大力维护项目班子成员的团结,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主要领导在团结问题上觉悟要更高一些,心胸要更开阔一些,律己要更严一些。
五、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要当好表率,敢于负责,干好自己的事,管好本项目部的人,不仅要保证自己不出问题,也要保证班子成员和下属不出问题。
针对书记的五点要求,同志表达了自己的想法:一、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党纪法规的学习、业务、文化知识的学习,在工作做好表率;二、认真履行自己项目经理的职责,对温州市域铁路sg7标进行严格的管理,抓好项目安全、质量、成本、变更索赔等工作,确保项目最终保质保量的完成,并完成公司下达的责任成本,为公司创造效益。
三、认真学习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当地的政策,在温州市域铁路sg7标的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办事,做到廉洁从业。
四、在项目的管理过程中,将加强项目班子团结的管理,与班子成员多沟通,对自己及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解决;并加强班子成员的廉洁教育,正确使用手里的权力。
五、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我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作用,以身作则的管理项目,搞好廉洁自律,确保自己和项目部的全体成员都能廉洁从业。
党风廉政谈话提醒制度
沌口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提醒制度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出现的问题,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提醒制度是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并按要求采取谈话提醒的办法,对提醒的对象进行一种教育和监督的制度。
二、谈话提醒的对象,是经群众反映有一定问题或有违纪苗头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进行谈话提醒:一是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发现问题苗头时;二是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通报批评的。
三、谈话提醒的主要内容: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规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文明执法,廉洁勤政;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四、谈话提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谈话人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
对党员干部谈话提醒,要事前将谈话提醒人谈话提醒的内容、方法、要求、注意事项进行研究,对反映有违纪苗头的谈话提醒,事前要搞好调查核实工作,谈话提醒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五、谈话提醒要采取个别进行的方法,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与谈话人谈话不得少于2人,要做好保密工作,保护举报、反映人,谈话的重要情况要留有记录,由被谈话人签字。
被谈话人对谈话提醒要正确对待,对存在的问题要如实说明,认真纠正,对有出入的,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六、谈话提醒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
凡因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和监督,发现问题不及时谈话提醒,而发生违法、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追究违法、违纪者责任的同时,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有关渎职类错误的规定,追究其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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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国家税务局
勤政廉政、教育谈话制度
为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及“两权”监督等规定,特制定本谈话制度。
一、被谈话对象及次数:被谈话对象为全县国税系统所有干部职工。
谈话次数为每年至少一次,特殊情况可多次。
二、谈话的形式:谈话可以由负责谈话的人员到被谈话对象单位进行,也可由被谈话对象到负责谈话的人员处进行。
谈话层次:股级干部由县局局长负责谈话或由局长委托其他副局长负责谈话;副股级干部由分管局长负责谈话;一般干部由县局派人汇同单位、部门负责人谈话。
三、谈话内容:
1、工作作风及服务质量。
(1)干部职工个人在工作作风及服务质量方面的情况。
(2)干部职工个人对县局领导、部门和其他人员在工作作风、服务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国家税务总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1)干部职工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2)干部职工个人对县局各领导、各部门和其他人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和建议。
3、“两权”监督:
(1)干部职工个人在以下税收执法权方面的执行情况和对县局领导、部门和其他人员的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①税收征收方面:是否有多征、少征、未按规定擅自变相缓征税款、不按照规定的期限报解税款、擅自改变税收的入库级次等现象。
②税收管理方面:是否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审批及领用存,普通发票的审批及领用存,个体工商业户的定额管理及停歇业,税收减、免、缓手续审批,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批,金税工程四个系统的运行操作等方面有违规违纪现象。
③税务稽查方面:是否严格按照“税务稽查操作规程”的规定实施稽查,在稽查过程中是否有以权谋私等不廉洁行为。
④税务处罚方面: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罚。
(2)干部职工个人在以下税务行政管理权方面的执行
情况和对县局领导、部门和其他人员的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①人事管理方面。
是否在干部的提拔任用、公务员的考核、人员的调动、工资管理等存在未按规定办理的现象。
②大综物品采购。
是否存在未按《大综物品采购办法》擅自或个别人员采购的现象。
③大额资金的使用上是否存在未经集体讨论擅自或个别人决定的现象。
④固定资产的变卖处理是否存在未经集体讨论擅自或个别人决定的现象。
⑤其他。
4、有关个人的思想、工作、生活上存在的问题等。
四、谈话记录的管理。
谈话记录采取活页式记录本,由局领导或谈话人指定人员负责记录。
谈话结束后双方签字及时交监察室留存,年终整理归入个人廉政档案。
五、本规定从二00三年一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