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债券回购交易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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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债券回购交易

第九章 债券回购交易

第九章债券回购交易第一节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第二节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第三节债券回购交易的清算与交收第一节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第节有资金需收益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概念交易上市的各类债券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投资者甲投资者乙有债券,需资金有资金,需收益证券交易所、同业拆借中心两个交易主体,两次交易契约行为期初:甲将债券质押获得资金;乙出借资金获得债券抵押权期初:甲将债券质押,获得资金;乙出借资金,获得债券抵押权期末:甲赎回债券,付出相应资金(本金+回购利息);乙获得资金并取得相应利息投资者甲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投资者甲: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投资者乙: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债券质押式回购:以债券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短期信用行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以债券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短期信用行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概念场所发展历程品种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交易(一)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交易()一、回购制度和回购品种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实行质押库制度。

当日购买的债券,当日可用于质押券申报,并可进行相应的债券回购交易业务。

当日申报转回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

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实行标准券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不再区分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实行标准券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不再区分国债回购和企业债回购;深圳证券交易所需要区分国债同购和企业债回购。

交易所回购品种上海证券交易所l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l天、182天9个品种证券交易所回购品种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63天、91天、182天、273天11个品种企业债1天、2天、3天、7天4个品种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交易(二)二、交易流程1.债券回购交易申报中,融资方按“买入”(B)予以申报,融券方按“卖出”(S)予以申报。

()2.到期反向成交时,无需再行申报。

3.债券回购交易的融资方,应在回购期内保持质押券对应标准券足额。

回购工作总结

回购工作总结

回购工作总结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公司开展了一系列回购工作,旨在提高公司股价、
增加股东价值、减少股本数量等目标。

经过精心策划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回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在我来对这段时间的回购工作进行总结。

首先,我们公司在回购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市场信息的作用,及时把握市场波动,合理确定回购时机和数量。

通过对市场行情的及时分析和研究,我们成功地在低谷时期进行了大规模的回购,有效降低了公司的成本,提高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其次,我们公司在回购工作中注重了与股东的沟通和合作。

我们积极向股东宣
传回购的意义和好处,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通过有效的信息披露和沟通,我们成功地获得了股东的信任和支持,为回购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外,我们公司还在回购工作中注重了风险控制和合规操作。

我们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回购程序,保证回购行为的合法合规。

同时,我们也对回购行为进行了风险评估和控制,避免了因回购操作而带来的潜在风险。

最后,通过这段时间的回购工作,我们公司不仅提高了股价,增加了股东价值,还减少了股本数量,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我们也意识到在回购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总之,回购工作是公司治理中的重要环节,我们将继续加强回购工作,不断提
高回购的效率和水平,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做出更大的贡献。

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回购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果。

第九章 债券回购-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的有关规则

第九章 债券回购-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的有关规则

● 定义:银行间买断式回购交易需遵循三方面。

● 详细描述:(一)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有关规则市场参与者进行买断式回购应签订买断式回购主协议,买断式回购交易订立书面的合同,包括同业中心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或者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形式,买断式回购主协议和交易合同构成买断式回购的完整合同。

交易双方认为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1天。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延长回购期限。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以净价交易,全价结算。

到期交易净价加债券在回购期间的新增应计利息应大于首期交易净价。

(二)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风险控制1、 保证金或保证券制度;交易双方可以协商设定保证金或保证券,一定程度上弥补交易对手违约损失;2、 仓位限制。

(1)任何一个市场参与者单只券种的待返售债券余额应小于该只债券流通量的20%, (2)任何一个市场参与者待返售债券总余额应小于其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的自营债券总额的200%。

(三) 全国银行间买断式回购监管与处罚同业中心负责买断式回购交易的日常监测工作,中央结算公司负责买断式回购结算的日常监测工作。

例题:1.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的期限由交易双方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 )。

A.7天B.31天C.91天D.180天正确答案:C解析: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的期限由交易双方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91天2.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业务中,( )负责买断式回购交易的日常监测工作。

A.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B.中央结算公司C.中国人民银行D.中国银监会正确答案:A解析:同业中心负责买断式回购交易的日常监测工作。

3.全国银行间市场买断式回购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 )。

A.保证金制度B.保证券制度C.仓位限制D.期限控制正确答案:A,B,C解析:全国银行间市场买断式回购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保证金制度 保证券制度 仓位限制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以净价交易,全价结算。

第九章债券回购交易(新版教材)总结

第九章债券回购交易(新版教材)总结
第九章 债券回购交易
第一节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第二节 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
第三节 清算与交收
第一节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一.概念
1.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也称“封闭式回购”)是指融资方(正回购方、 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在将债券质押给融券方(逆回购方、买入返 售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 由融资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融券方返回资金,融券方向融 资方返回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
报价采用询价交易方式三个步骤
1)自主报价。包括:公开报价(向整个市场做出的、 不可直接确认成交的报价)和对话报价(直接向具 体的交易对手做出的、对方确认即可成交的报价)。 单边公开报价是报一个方向的价格;双边公开报价 是做市商同时报出两个方向的价格。
2)格式化询价。交易者按统一的格式内容填报。
3)确认成交。经历“对话报价—确认”的过程。
3)报价方式:每百元资金的到期年收益率进行报价。 4)上海,申报规则:
5)深圳,申报规则:
三.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1.定义: 全国银行间市场是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 主的机构投资者之间以询价方式进行的债券交易 行为。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债券是经人民银行批 准交易的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和金融债券等 记账式债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简称 “中央结算公司”同“中国结算公司”不同)是 指定的该市场登记结算机构。人民银行是该市场 主管部门。
3.规则
1 )债券回购交易申报中,融资方按“买入”( B )予以申报, 融券方按“卖出”(S)予以申报(注意理解为,在未来到 期时,现在的融资方买回他的债券,现在的融券方卖出债券 拿回自己的资金)。
2)初次成交后有结算公司进行清算交收;到期反向成交时, 无需再申报,交易所系统自动生成反向交易。当日转回的债 券,当日可以卖出。

证券交易_第九章 第三节 债券回购交易的清算与交收_2013年版

证券交易_第九章 第三节 债券回购交易的清算与交收_2013年版

1、按合同约定及时发送内容完整的回购结算指令,在首次交割日按合同约定的券种和数量出质债券,在到期交割日按合同约定的到期资金清算额支付款项是()。

A:正回购方的权利B:逆回购方的权利C:正回购方的义务D:逆回购方的义务E:答案:C解析:按合同约定及时发送内容完整的回购结算指令,在首次交割日按合同约定的券种和数量出质债券,在到期交割日按合同约定的到期资金清算额支付款项是正回购方的义务。

故C 选项正确。

2、债券质押式回购是参与者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短期()业务。

A:套期保值B:资金融通C:信用交易D:调节头寸E:答案:B解析:债券质押式回购是参与者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

故B 选项正确3、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参与国债买断式回购引入()制度。

A:会员资格审定B:业务风险控制C:交易权限管理D:交易权限审批E:答案:C解析: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参与国债买断式回购引入交易权限管理制度,即并不是所有会员均可参与买断式回购,只有满足一定条件、经过核准的会员公司才可以自营或代理参与买断式回购交易。

故C 选项正确。

4、目前,我国证券交易所以()作为债券回购交易的报价方式。

A:百元面值债券到期回购价格B:年收益率C:折现率D:债券面值E:答案:B解析:从1994 年9 月12 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债券回购交易中率先改用以年收益率作为债券回购交易的报价方式。

深圳证券交易所也于1995 年8 月1 日起,在债券回购交易中改用以年收益率进行报价。

以年收益率作为回购交易的报价方式是国外证券市场通行的做法。

我国沪、深证券交易所在刚开展债券回购交易时并不是以年收益率进行报价,而是直接就百元面值债券的到期回购价进行竞价。

故B 选项正确。

5、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采用询价交易方式的,包括()交易步骤。

A:自主报价B:格式化询价C:确认成交D:成交结算E:答案:A,B,C解析: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以询价方式进行,自主谈判,逐笔成交。

第九章 债券回购-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基本规则

第九章 债券回购-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基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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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债券回购 知识点: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基本规则
● 定义: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质押式回购业务是指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的机构
投资者之间以询价方式进行的债券交易行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 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办理债券的登记、托管与结算的机构。是全国银行间债券市 场的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对辖内金融机构的债券交易活动进行日 常监督。 ● 详细描述:
考点: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质押式回购参与者。 20.关于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交易方式,错误的是( )。 A.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交易以询价方式进行,自主谈判,逐笔成交 B.格式化询价是指参与者须按照交易系统规定的格式内容填报交易意向 C.自主报价分公开报价和对话报价 D.自主报价达成的交易是在确认交易后,结算前可自行对报价的内容进行修 改 正确答案:D 解析:参与者在确认交易成交前可对报价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交易一经确 认成交,参与者不得擅自进行修改或撤销。 21.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业务参与者不遵守有关规则或协议并造成严 重后果的,将被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这种情况将被处以3万元以下人民币的罚款。 22.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完整的回购合同应包括回购成交合 同与债券回购主协议。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回购成交合同与债券回购主协议构成回购交易完整的回购合同。 23.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参与者中的非金融机构应委托结算代理 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且只能开展现券买卖和逆回购业务。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参与者中的非金融机构应委托结算代 理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且只能委托开展现券买卖和逆回购业务。 24.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参与者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金融

债券实训报告交易心得

债券实训报告交易心得

一、实训背景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债券市场逐渐成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提高自身的金融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我参加了债券实训课程。

通过本次实训,我对债券交易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以下是我对本次实训的心得体会。

二、实训内容1. 债券基础知识学习在实训过程中,我们首先学习了债券的基本概念、种类、发行方式、收益率等基础知识。

通过学习,我对债券有了全面的认识,了解了债券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

2. 债券交易流程接下来,我们学习了债券交易的流程,包括开户、委托、成交、交割等环节。

通过模拟交易,我掌握了债券交易的各个环节,提高了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

3. 债券市场分析在实训过程中,我们还学习了如何分析债券市场,包括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分析、公司基本面分析等。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把握债券市场的走势,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4. 债券投资策略最后,我们学习了债券投资策略,包括期限策略、收益率策略、信用策略等。

通过学习,我了解了不同投资策略的特点和适用场景,为实际投资提供了参考。

三、实训心得1. 基础知识的重要性在实训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基础知识的重要性。

只有掌握了债券的基本概念和交易流程,才能在实际操作中游刃有余。

因此,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会不断巩固基础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2. 实践操作能力的提升通过模拟交易,我学会了如何进行债券交易,提高了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

在实际操作中,我明白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重要性,只有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

3. 市场分析能力的提高在实训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分析债券市场,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通过学习宏观经济、行业和公司基本面分析,我提高了自己的市场分析能力,为今后的投资提供了有力支持。

4. 投资策略的运用通过学习债券投资策略,我了解了不同策略的特点和适用场景。

在实际操作中,我会根据市场情况和个人风险偏好,灵活运用投资策略,以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

债券发行的回购交易了解债券回购的投资策略

债券发行的回购交易了解债券回购的投资策略

债券发行的回购交易了解债券回购的投资策略债券发行的回购交易:了解债券回购的投资策略债券回购,即发行人或持有人以约定的价格和时间回购债券的交易,是金融市场上常见的投资策略之一。

本文将介绍债券回购的基本概念、操作方式以及投资者应该注意的风险和收益。

一、债券回购的基本概念债券回购是指发行人(一般为金融机构或企业)在发行债券后,通过与持有人达成协议,在债券约定的到期日之前回购债券。

回购价格一般包括债券的面值和利息。

债券回购可以分为公开回购和私下回购两种形式。

公开回购是指发行人通过招标等形式公开向市场上的投资者回购债券,招标利率一般与市场利率挂钩。

私下回购是指发行人与特定的投资者达成回购协议,具有更强的合约性和灵活性。

二、债券回购的操作方式1. 债券回购的基本流程(1)发行债券:发行人通过公开发行或私募发行方式发行债券;(2)达成协议:发行人与持有人就回购价格、回购期限等事项达成协议;(3)回购交易清算:发行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回购款项,持有人将债券归还给发行人;(4)完成回购:发行人获得债券的所有权,并支付利息。

2. 债券回购的参与主体债券回购的参与主体包括发行人、持有人和回购商。

发行人是债券的发行方,持有人是购买债券的投资者,回购商是指愿意回购债券的金融机构或企业。

3. 债券回购的目的债券回购的目的多种多样,包括资产管理、资金周转、控制债务融资成本和投机等。

无论是发行人还是持有人,都可以通过债券回购来实现风险管理和收益增加的目标。

三、债券回购的投资策略1. 利益分析债券回购对于发行人而言,可以提前偿还债务,降低利息负担,增加企业信誉和灵活性。

对于持有人而言,可以通过债券回购获得利息收入和高额回购价格的投资收益。

2. 风险分析虽然债券回购可以带来许多好处,但投资者也需要注意其中的风险因素。

例如,如果债券发行人无法按约定时间回购债券,投资者可能面临违约风险。

此外,市场利率的波动和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也会影响债券回购的风险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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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债券回购交易小结一、基本概念1.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P265)(含义、交易主要场所、国债企业债券回购交易的启动时间)含义:融资方在将债券质押给融券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时间,由融资方按约定的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融券方返回资金,融券方向融资方返回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

主要交易场所:沪、深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各类债券均可进行)启动时间:(1)国债质押式回购:沪市:1993.12;深市:1994.10;(2)企业债券质押式回购:沪市:2002.12.30;深市:2003.1.3;2.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P271)(含义、与上交易的差异)债券持有人将一笔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再由卖方以约定的价格从买方购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

买断式回购:卖出债券的同时,所有权已经发生了转移(约定的是买回来的时间和价格)质押式回购:债券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得到债券方拿到的仅仅是质权(约定的是回购利率,赎回时序言约定的利率计算资金额)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行为)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质押式回购的债券(交易品种:政府债券、央行债券和金融债券)(P268)4.质押登记(P269)5.公开报价与对话报价(P269-270)(含义、具体分类)6.格式化询价(P270)7.标准券折算率(P277)(含义、发布机构及安排)8.见券付款、券款对付、见款付券(P279-280)二、基本问题#1.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制度(质押库和标准券制度)的内容与回购品种规定(P266-267)2.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流程(P267)签订协议(提示风险)---审查---按投资者申请内容办理---将结果通知注意:(1)申报方向:融资方为“买入”,融券方为“卖出”;(2)回购交易的融资方应在回购期内保持质押券对应标准券足额;(3)债券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将相应的质押券申报转回原证券账户,也可以申报继续用于债券回购交易;(4)当日申报转回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

#3. 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的申报规则(P267-268)(注意两个交易所规则的差异)#4.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P268-270)(交易品种、参与者、合同内容、交易期限、交易单位、询价交易方式的具体体现)交易品种: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和金融债券等记账式债券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参与者: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合同形式: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电报、电传、传真、合同书和信件等合同内容(双方协商确定):成交日期、交易员姓名、融资方名称、融券方名称、债券种类(券种代码与简称)、回购期限、回购利率、债券面值总额、首次资金清算额、到期资金清算额、首次交割日、到期交割日、债券托管账户、交割方式、业务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等(要求:需在中央结算公司办理质押登记;合同一经成立双方应全面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期限规定:质押式回购最短1天,最长1年;买断式回购最短1天,最长91天。

(在规定时间内可自由选择,不得展期;回购利率也由双方自行确定)交易单位:回购交易数额最小为债券面额10万元,交易单位为债券面额1万元。

询价交易方式:以询价方式进行,自主谈判,逐笔成交。

包括自主询价、格式化询价、确认成交三个交易步骤。

回购交易成交后,最后还有一个成交双方办理债券和资金的结算步骤(共四步)。

5.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违规行为的类别及处罚规定(P270)#6.质押式与买断式回购的比较(P271)7.买断式回购交易对于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意义(P271-272)有利于降低利率风险,合理确定债券和资金的价格有利于金融市场的流动性管理;有利于债券交易方式的创新。

#8.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有关规则(P272)(相对于质押式回购此方式不活跃)(主协议与书面买断式回购合同的统一、交易期限、交易价格确定方式)(1)应签订买断式回购主协议(具有履约保证条款)和书面买断式回购合同(合同形式:成交单、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等);(两者的统一才是完整的买断式回购合同)(2)交易期限: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91天;(3)交易价格确定方式:净价交易、全价结算(协商确定首期交易净价、到期交易净价和回购债券数量)(4)价格确定要求:到期交易净价加债券在回购期的新增利息应大于首期交易净价。

#9.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风险控制措施(P273)(保证金或保证券制度,仓位限制)(1)保证规定:双方协商设定保证金或保证券;设定保证券时,回购期间保证券应在交易双方中的提供方托管账户冻结;(2)仓位限制:单只券种的待返售债券总余额应小于该只债券流通量的20%;待返售债券总余额应小于其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的自营债券总额的200%。

10.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监管机构及主要职责(P273)同业中心—交易的日常监测及交易规则制定中央结算公司—结算的日常监测及结算规则制定人行各分支机构—辖区内市场参与者买断式回购的日常监督11.上交所买断式回购的基本规则(P273-275)(启动时间、交易品种、适用交易系统、参与主体、特定的交易权限管理、结算原则)启动时间:2004.12.6大宗交易系统上启动;2005.3.21竞价交易系统上启动;交易品种和回购期限:由交易所确定;十只国债期限设定为7天、28天、91天。

理论期限九种(1、2、3、4、7、14、28、91、182天)参与主体:在中结算上海分公司以法人名义开户的机构投资者(B、D账户);特定的交易权限管理:经过核准的会员公司可以自营或代理参与买断式回购交易;结算原则:一次成交、两次清算#12.上交所买断式回购的申报要求(P274)价格:按每百元面值债券到期购回价(净价)申报申报方向:融资方—买入;融券方—卖出最小报价变动:0.01元交易单位:手(1手=1000元面值)申报单位:1000手或其整数倍每笔申报限量:竞价撮合系统最小1000手,最大50000手。

单笔交易数量在10000手(含)以上,可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现改为1000手或100万元)。

13.上交所买断式回购的风险控制措施(P275)与银行间证券市场相同,也采取履约保证金制度和仓位控制措施履约保证金与银行间市场的不同之处在于:双方均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金比率由交易所确定;履约金到期归属按规则判定(双方按约履行,履约金返还各自一半;单方违约,违约方的履约金归守约方;双方违约,履约金划归证券结算风险基金);违约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只以支付履约金为限。

仓位控制:每一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单一券种买断式回购未到期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券种发行量的20%;累计达到20%的投资者,在相应仓位减少前不得继续进行该债券的买断式回购业务。

14.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的清算交收依据与程序(P276)(初始清算交收与到时清算交收的规则)初始清算与交收:在回购交易日,中结算于当日收市后按成交金额将结算参与人当日回购成交应收、应付资金数据,与当日其他应收、应付资金数据合并清算,轧差计算出结算参与人净应收或净应付资金余额。

到期清算与交收:到期清算日收市后,中结算按到期购回金额将到期购回的应收、应付资金数据,与其到期清算当日其他应收、应付数据合并清算,轧差计算出结算参与人净应收或净应付资金余额。

15.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业务中,关于质押券管理的相关规定(P276)(1)在回购交易存续期间,融资方需在质押库中存放足额的债券作为质押。

其中:自营融资回购业务:将自营证券账户中的债券质押经纪融资回购业务:融资方结算参与人应根据客户的委托,以融资方结算参与人自己的名义,将该客户证券账户中的债券质押;(2)每个交易日收市后,中结算按当期适用的标准券折算率分别将各结算参与人提交的质押券折算成标准券,并与该证券账户发生的尚未到期回购融出的标准券总量、回购交易交收的履约情况进行比较,判断其是否足额;(3)发生新回购交易、标准券折算率调整等情况时,融资方结算参与人自身也应主动检查各证券账户是否发生质押券折成标准券少于其融资金额的情况(俗称“欠库”)(4)质押库欠库的,融资方结算参与人应当于次一交易日补足质押券;(5)结算参与人向中结算申请从质押库中转回质押券时,中结算在确保转回不会欠库的情况下,办理相关转回手续。

并在转回日收市后将质押券转入融资方结算参与人名下,也可按结算参与人要求从其名下转入其指定的证券账户。

16.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业务中,关于违约处理的相关规定(P277)质押券欠库的:(1)中结算在该日终暂不交付或从其资金交收账户中扣划与欠库质押券欠库数量等额的资金;(2)如次一交易日未补充申报提交质押券,或补充申报提交质押券后相关账户仍发生欠库的,从该交易日起(含节假日)向该融资方结算参与人收取违约金;(3)融资结算参与人补充申报足额质押券并向中结算支付违约金的,中结算在补充申报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将暂不交付的回购融资款项或划扣的资金支付给该融资结算参与人。

融资回购业务应付资金违约的处理:(1)违约后的一个交易日,融资方结算参与人支付融资回购业务应付资金及违约金的,中结算接受该结算参与人提出的转回多余质押券的申报;(2)未支付应付资金和违约金的,中结算可以按规定确定足额可供处分的质押券。

从违约后第二个交易日起,中结算有权依法处置质押券,以充抵结算参与人未支付的融资回购业务应付资金、利息、违约金及处分质押券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等款项;(3)质押券处分所得不足以弥补该融资方结算参与人相关未支付融资回购业务应付资金、利息、违约金及处分质押券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等款项的,中结算将依法采取扣取其自营证券等措施继续追索。

17.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的清算交收规则(P279-280)(1)同业拆借中心在回购交易中的职责:为参与者的报价、交易提供中介及信息服务(2)中央结算公司在回购交易中的职责:为参与者提供托管、结算和信息服务(3)对参与交易的金融机构要求: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将持有的债券托管于其账户;债券交易的资金结算通过中央结算公司的中央债券簿记系统进行;以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商业银行应通过其准备金存款账户和中国人民银行资金划拨清算系统进行债券交易的资金清算;商业银行与其他参与者之间、其他参与者之间相互债券交易的资金结算途径由双方自行商定。

(4)交易双方可以协商选择的交收方式:见券付款、券款对付、见款付券三种;(5)交易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发送债券和资金交收的指令,在约定交收日应有足额的用于交收的债券和资金,不得买空和卖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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