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之船舶结构防火的检查
船舶结构防火特点及检验

第48卷2019年7月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船海工程SHIP&OCEANENGINEERING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Vol.48Jul.2019㊀㊀㊀DOI:10.3963/j.issn.1671 ̄7953.2019.S1.015船舶结构防火特点及检验杨威1ꎬ田斐2(1.中国船级社江阴办事处ꎬ江苏无锡214431ꎻ2.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ꎬ武汉430060)摘㊀要:分析船舶结构防火的特点及检验中常见的问题ꎬ结合规范公约的要求ꎬ分析㊁归纳防火区域的划分ꎬ分隔㊁耐火分隔的完整性ꎬ脱险通道布置及检查要点ꎮ关键词:结构防火ꎻ脱险通道ꎻ端壁ꎻ环围中图分类号:U692.7㊀㊀㊀㊀文献标志码:A㊀㊀㊀㊀文章编号:1671 ̄7953(2019)S1 ̄0053 ̄03收稿日期:2019-03-18修回日期:2019-03-30第一作者:杨威(1983 )ꎬ男ꎬ硕士ꎬ工程师研究方向:船舶结构设计与制造1㊀散货船结构防火的基本要求根据«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II-2章和船舶检验规范的要求ꎬ船舶结构防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用耐火分隔将船舶划分若干个区域ꎻ②用耐火分隔将起居处所与失火危险性大的处所隔开ꎻ③在有各种开口和贯穿件的情况下ꎬ有效地保持耐火分隔的完整性ꎻ④限制可燃材料的使用ꎻ⑤保护脱险通道ꎮ对于货船ꎬ按照上述公约和规范的要求ꎬ考虑到可操作性ꎬ在具体涉及到结构防火的检查时一般分为三部分ꎬ即防火区域的划分和分隔的检查ꎻ耐火分隔的完整性检查ꎻ脱险通道的检查ꎮ2㊀结构防火的检查2.1㊀防火区域的划分和分隔的检查货船上的起居处所和服务处所按照其所在的位置及用途ꎬ用不同结构和隔热的舱壁及甲板将处所划分成相对独立的区域ꎬ并利用IC法㊁IIC法或IIIC法中的任何一种保护方法对分隔区域进行防火保护[1]ꎬ以防止火灾蔓延ꎮ公约根据处所的失火危险程度和在船舶位置上的重要性ꎬ将船舶处所分成了11类ꎬ对每类处所区域的舱壁及甲板的耐火性规定了最低要求ꎮ国际航行货船目前一般采用IC法对起居和服务处所进行保护ꎬ在走廊㊁梯道和脱险通道内安装烟雾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ꎬ在每个起居处所㊁服务处所及控制站的出口遍布手动报警按钮ꎬ同时ꎬ上建舱壁在未明确规定防火等级的部位均采用B级不燃分隔材料分隔ꎬ不低于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要求ꎮ2.2㊀耐火分隔的完整性检查在耐火分隔完整性方面的检查ꎬ主要集中在机舱与走廊之间的隔舱壁及其舱壁上的防火门㊁生活处所内的梯道(如与机舱相邻时)及其防火门㊁应急电瓶间与机舱间的隔舱壁㊁应急发电机与机舱之间的隔舱壁㊁固定式灭火装置间舱壁(如二氧化碳间与机舱间的隔舱壁及起居处所间的隔舱壁)㊁应急消防泵间与机舱间或货舱间的隔舱壁及机舱内逃生通道与机舱之间的隔舱壁等位置ꎮ以某国际航行系列散货船现场检查为案例ꎬ举例说明检查重点ꎮ2.2.1㊀二氧化碳间端壁及地板的耐火完整性本系列散货船的二氧化碳间与医务室采用共同一道横端壁ꎬ此端壁需采用满足FTP规则的A60级材料进行防火分隔ꎻ二氧化碳间的尾部端壁与氧乙炔及氧气储藏室共用端壁ꎬ也需采用A60级分隔ꎻ另外二氧化碳间处甲板以下为机舱ꎬ采用A60级敷料ꎬ考虑到耐火完整性ꎬ敷料与二氧化碳室靠近走廊的共用端壁必须用A60级陶瓷棉延伸450mmꎻ注意此端壁的450mm延伸ꎬ如设置在二氧化碳间内ꎬ为方便检查与保养维护适用于外部敷设ꎻ如设置在外侧走廊ꎬ由于走廊端壁一侧设置的衬板将防火材料遮盖在内ꎬ不方便港口国检查ꎬ脱落之后也不方便维护ꎬ建议在二氧化碳间一侧延伸450mmꎮ2.2.2㊀应急消防泵间与机舱之间耐火完整性的检查35控制站和A类机器处所之间耐火分隔的完整性检查为重中之重ꎬ两个处所不仅是船上失火危险程度最高的处所ꎬ也是在船舶营运和应急中占据突出位置的重要处所ꎮ比较典型的控制站包括应急消防泵舱和舵机舱ꎮ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要求ꎬA类机器处所与应急消防泵及其动力源所在的处所之间ꎬ不允许有直接通道ꎮ当此种布置不可行时ꎬ主管机关可接受一种替代布置ꎮ本系列散货船最初的结构布置为应急消防泵舱设置在舵机舱之内ꎬ二者之间直接以梯道连接ꎬ未设置门或其他隔离ꎻ舵机舱与机舱共用一道端壁ꎬ该端壁上舵机舱通往机舱的开口设置两道门ꎬ一道为防火门ꎬ另一道为钢质门ꎮ为保证耐火完整性ꎬ将舵机舱与应急消防泵舱作为一个控制站ꎬ机舱为A类机器处所ꎬ公约要求控制站与A类机器处所之间共用舱壁采用A60级分隔ꎻ为保证耐火完整性ꎬ两道门形成的环围处所的周界端壁须全部敷设A60陶瓷棉ꎬ环围内甲板敷设A60敷料ꎬ两道门中靠近机舱一端的防火门须为A60级门ꎬ且设置自闭器ꎮ按照法规II-2章第10条要求ꎬ此处ꎬ因为舵机舱与应急消防泵舱作为一个处所ꎬ适用于消防泵舱的要求也适用此共同处所ꎬ则舵机舱与机舱之间的双道门理应采用气锁设施ꎬ即靠近机舱的门为A60级自闭门ꎬ须在此通道上另设一门至少为钢质门ꎬ适度气密并自闭ꎬ两道门在舵机舱与机舱的直接通道上必须形成气锁ꎮ2.2.3㊀其他开口和贯穿件的耐火分隔的完整性检查其他开口和贯穿件主要包括走廊舱壁的门上开设的通风口ꎬ以及处所装设的贯穿舱壁的通风导管和电缆及其他管路ꎮ在走廊舱壁内ꎬ有住室和公共处所的门上及门以下可开设通风口ꎬ但开口只允许设在门的下半部ꎬ若开口在门上时ꎬ还应装有用不燃材料制成的百叶栅ꎮ检查的重点在于通风导管㊁电缆管或其他管路在穿过 A ̄15 A ̄30 A ̄60 级耐火分隔时在规定的长度范围内敷设与该分隔相同的隔热材料ꎬ通风导管还应按要求装设自动挡火板ꎮ2.3㊀脱险通道的检查货船上的脱险通道分为机器处所脱险通道和除机器处所外的其他处所的脱险通道ꎬ由于其所处的位置不同ꎬ失火危险性也不同ꎬ所以对不同处所脱险通道的要求也有所区别ꎮ在结构防火检查中ꎬA类机器处所的应急脱险通道是检查的重点ꎮ2.3.1㊀通道敷设类型的区分对于货船应急脱险通道隔热材料敷设一般分为外侧敷设和内侧敷设ꎬ外侧敷设在向火面ꎬ内侧敷设背火面ꎮ以某40万tVLOC和38800DWT散货船的脱险通道为例ꎬ都是采用的隔热材料外侧敷设ꎮ外侧敷设的优点:①对环围内钢梯焊接固定点的防火要求很容易满足ꎬ即«海上人命安全公约»4.2.1要求的 钢梯的安装方式应使热量不能通过未隔热的固定点传入该环围内 ꎻ②易于检查维护ꎮ营运检验中便于在机舱区域巡检时对隔热材料的敷设状况进行检查ꎮ部分船舶会在脱险通道内侧敷设隔热材料:缺点在于由于梯道环围内部一般会设置垂直加强构件ꎬ施工阶段需要对构件进行敷设ꎬ增加了施工难度ꎻ且在环围内部敷设隔热材料势必会减少通道净宽ꎬ增加了净宽不够的风险ꎮ2.3.2㊀通道钢梯固定点的防火绝缘保护由于机舱脱险通道梯脚钢梯固定点的防火绝缘布置不满足法规要求被船旗国开出滞留缺陷ꎬ此种情况时有发生ꎮ根据某次滞留项的内容描述ꎬ机舱一逃生通道(围壁竖梯)竖钢梯与围壁连接点未做隔热绝缘处理ꎬ不符合«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4篇第2-2章3.3.1(3)的规定ꎮ根据国内海船法规和«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ꎬ皆要求 钢梯的安装方式应使热量不能通过未隔热的固定点传入该环围内 ꎮ针对该问题ꎬ一般可采取如下补救方案:在通道外部固定点的相应位置包覆绝缘ꎬ每个梯子固定点外部包覆450mm直径的防火绝缘ꎮ2.3.3㊀通道净尺寸问题根据公约第II-2/13.4.2.1.1条要求:提供从A类机器处所至开敞甲板的脱险通道的受保护环围可安装一个舱口作为环围至开敞甲板的出口ꎮ该舱口的最小内部尺寸800mmˑ800mm[2]ꎮ对于2016年2月1日及以后签订建造合同的船舶ꎬ已明确机舱脱险通道的设计方法ꎬSOLASregula ̄tionsII-2/13.4ꎬ同时对机舱环围脱险通道的尺寸测量方法进行了明确ꎬ作为港口国检查的参考ꎬ见图1ꎮ影响通道净尺寸的四个因素及注意事项如45图1㊀脱线通道内部示意下ꎮ1)垂直梯子:已明确环围内的垂直梯子可计入环围的内部尺寸ꎮ梯子的横档中心距离垂直面不小于150mmꎬ但一侧梯面的存在应使得该侧梯面至水平结构的净宽减小至不小于600mmꎮ2)垂直结构及其附件结构ꎮ结构的布置情况很重要ꎬ较大尺寸的结构尽量不要布置在环围壁中间ꎬ一切以确保结构的设置不会影响穿着消防员装备的船员通过此通道为准ꎮ3)水平结构ꎮ水平结构不计入环围内部尺寸ꎮ如受保护环围包括了水平结构部分ꎬ其一侧净宽(环围距离梯面)应不小于600mmꎮ4)隔热物ꎮ环围内A60材料敷设厚度为40~50mmꎬ不计入环围内部尺寸ꎮ5)电缆㊁照明等设备ꎮ不计入环围内部尺寸ꎮ建议不必布置在环围围壁中间位置ꎬ尽量布置在环围角落ꎮ对于散货船结构防火ꎬ根据其载货的不同和结构型式的各异ꎬ在现场检查中也会有各种不同的要求ꎬ需要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ꎮ3㊀结论航运及船舶制造产业日新月异的发展对检验本身提出更高要求ꎬ如何深入理解法规和规范ꎬ扫除检验中的诸多迷障ꎬ为船舶业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ꎬ需要各方齐心合力ꎮ参考文献[1]孙吉清.船舶高级消防[M].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ꎬ2011.[2]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M].国际海事组织ꎬ2009.FireProtectionCharacteristicsandInspectionofShipStructureYANGWei1ꎬTIANFei2(1.JiangyinOfficeofChinaClassificationSocietyꎬWuxiJiangsu214431ꎬChinaꎻ2.WuchangShipbuildingHeavyIndustryGroupCo.ꎬLtd.ꎬWuhan430060ꎬChina)Abstract:Thecharacteristicsoffireprotectionofshipstructureandthecommonproblemsininspectionwerediscussed.Combinedwiththerequirementsoftherulesandconventionsꎬthekeyinspectionpointsofstructuralfireprotectionwereanalyzedandsummarizedꎬsuchasdivisionandseparationoffireprotectionareasꎬintegrityoffireseparationandescaperoutelayout.Keywords:constructionfireprotectionꎻpassagewayofescapeꎻendbulkheadꎻsurrounding55。
船舶结构防火的检查范文

船舶结构防火的检查范文一、船舶结构防火的重要性船舶是一个高度复杂且特殊的工作环境。
火灾是船舶上最严重的安全威胁之一,一旦发生火灾,将对船舶和人员造成严重的威胁。
因此,确保船舶结构的防火性能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船舶结构防火的相关检查事项,旨在提高船舶防火安全性,保护人员和船舶免受火灾的危害。
二、船舶结构防火检查事项1. 船舶结构材料首先,要检查船舶的结构材料。
船舶结构应使用防火性能良好的材料,如防火板、防火涂料等。
检查材料的防火等级,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 船舶隔热材料船舶的隔热材料也需要进行检查。
隔热材料是防止火灾蔓延的关键因素之一。
确保隔热材料的选择合适,并且符合相关的防火标准。
检查材料的状况,如是否老化、损坏或者存在缺陷。
3. 船舶电气设备船舶上的电气设备也是火灾的潜在源头之一,因此需要进行仔细的检查。
检查电气设备的接线是否正确,是否有漏电、短路等现象。
确保船舶电气系统的正常运行,减少火灾发生的风险。
4. 船舶防火门船舶上的防火门是防止火灾蔓延的重要设施之一。
检查防火门的安装位置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有效地阻止火势蔓延。
检查防火门的密封性能,确保其能够有效隔离火灾的传播。
5. 船舶火灾报警系统船舶上的火灾报警系统是保护人员和船舶安全的重要设备。
检查火灾报警系统的工作状态,确保其能够及时准确地检测到火灾的发生。
检查火灾报警系统的布局是否合理,能否覆盖到达各个区域。
6. 船舶逃生通道船舶上的逃生通道是在火灾发生时安全撤离的保障。
检查逃生通道的布局是否合理,通道的宽度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确保通道的开启状态良好,能够随时使用。
7. 船舶灭火设备船舶上的灭火设备是火灾发生时扑灭火源的关键设备。
检查灭火设备的种类是否齐全,位置是否合理。
检查灭火设备的使用状态,如是否过期或损坏。
8. 消防设备维护最后,定期检查船舶上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灭火栓等。
确保消防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得到落实。
检查消防设备的操作性能,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
船舶结构防火的检查

船舶结构防火的检查船舶在航行过程中面临着诸多的风险,其中之一就是火灾。
火灾不仅会对船舶本身造成严重损失,还可能威胁到船上人员的生命安全。
因此,船舶结构的防火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船舶结构防火的重要性、检查的目的和方法以及一些常见问题进行详细介绍。
一、船舶结构防火的重要性船舶作为一种特殊的工作环境,其结构设计必须具备良好的防火性能。
船舶的防火工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预防火灾发生,即防火设计;二是及时发现并控制火灾,即防火检查。
船舶结构的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船舶本身:船舶的主体结构主要是由钢材构成,火灾一旦发生,燃烧时释放的热量和火势都极为猛烈,容易对船舶的结构造成严重的损害,甚至导致船体失去浮力,威胁到船舶的航行安全。
2.保障人员安全:船舶上通常会有大量的船员,如果火灾爆发,船员在烟雾和火势中逃生将变得困难,严重时将导致人员伤亡。
3.减少财产损失:船舶上往往装载有大量的货物和设备,火灾一旦发生,将对这些财物造成严重的损失。
4.环境保护:船舶常常在海洋中航行,特殊的环境环境下火灾的扑灭相对困难,一旦船辆烧毁,将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
由于船舶结构的特殊性,其防火工作相较于其他建筑物而言更加复杂和重要。
二、检查的目的和方法船舶结构防火的检查是为了及早发现和解决可能的安全隐患,确保船舶结构的防火性能达到要求,保障船舶和船员的安全。
检查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结构材料检查:船舶的结构材料通常是钢材,检查时需要确认钢材的防火性能是否达标,是否有锈蚀、腐蚀等情况。
2.防火分隔检查:防火分隔是指将船舶内部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区域,以减少火势的扩散。
检查时需要确认防火隔离的墙壁、天花板、地板等建筑材料是否完好,并且进行适当的防火封堵处理。
3.电线电缆系统检查:船舶上的电线电缆是可能引发火灾的重要源头之一,检查时需要确认电线电缆是否符合相关的防火标准,是否维护良好。
4.消防器材检查:船舶上的消防器材是预防和控制火灾的重要手段,检查时需要确认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并且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浅谈内河船舶的消防安全检查

自动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 ;检查驾驶室或负责
值班船员处所是否安装火警指示装置 ,且任何 探i 贝 0 器或手动报警按钮动作时 ,应在指示装置
1 2 1 l 灭火器 、消 防斧 、消防水桶 、黄沙箱 、消
防毯等 。主要检查灭火器 的数量是否与证书记 载 的数 量相 符 ,如发 现 短缺 、损 坏应 予 以换
命 、财产安全 ,船舶消防安全检查作 为船舶安
全检查 的项 目之一 ,显得尤为重要 。
及时 清理残油 ;检查 主 、辅 机排气 管, 过热 蒸 气管 隔热 包扎 是否 完好 ,外 表温 度是 否低 于 2 2 0℃ ;检查通风导管是否为不燃材料 或船检
认可的具有低着火危 险的材料制成 ,通风筒 、 风闸启闭装 置是否活络 ,开关方 向标示是否清 晰 ,有无定位装置 ,围板有无孑 L 洞 ;检查起 居
上发 出声 、光火警信号并表 明所在 的位置 ;检 查 时应对探火系统和失火报警系统进行模拟试 验 ,保证其效用性 。 3 . 固定灭 火 系统 。检查 消防泵 配置 的数
量 是否与证书相符 ,布置是否符合要求 ,进 出
新 ;检查灭火器 的类型和设计是否符合要求或 经 船检 认可 ,检查各 种 手提 式灭 火机 的有效 期 ,必要时抽 出一部分作效用试验 ;检查太平
1 .船舶 结构防 火及 防火设施 。主要 检查
防火舱壁 、甲板 、防火 门及其构件是否符合耐 火分隔的完 整性 ,必要时可拆开检查 ,查看分
无法靠 近救援 ,只能依靠 自己的力 量施救 。交 通运输部制定 的 《 中华人 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 查规则 》规定 :船舶安检的 内容包 括对船舶结
主机和机器处所及船长5 0 m以上 的旅游 客船 的 起居处所 、服务处所 和控制站是否设置 固定式
2024年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制度(2篇)

2024年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制度____年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船舶安全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海上交通安全,提高航行安全的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____年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船舶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三、工作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确保船舶所有人和船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监管为主原则:加强船舶安全监管,落实船舶安全管理责任。
3. 防患于未然原则:防范船舶安全事故,提前识别和排除隐患。
4. 公正公平原则:船舶安全检查应公正、公平、客观,不得有任何歧视。
四、船舶安全检查机构我国设立专门的船舶安全检查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实施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五、船舶安全检查要求1. 定期检查:所有船舶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并完成检查报告。
2. 不定期检查:船舶安全检查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不定期检查,特别是对历史事故较多或风险较大的船舶。
3. 特别检查:船舶安全检查机构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特别检查,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船舶采取临时措施。
六、船舶安全检查内容1. 船舶设备检查:对船舶的机械、电气、通信、导航和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2. 船舶结构检查:对船体、舱口、舱门等结构进行检查,排除可能导致泄漏或进水的隐患。
3. 船舶防火检查:检查船舶的防火设备和防火措施的有效性,确保船舶防火安全。
4. 船舶应急措施检查:检查船舶的应急疏散措施和救生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进行疏散和救援。
5. 船舶航行安全检查:对船舶的航行装置、航行通信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船舶可以正常航行。
七、船舶安全检查程序1. 申报备案:船舶所有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船舶安全检查机构申报船舶安全情况,并备案登记。
2. 安全检查通知:船舶安全检查机构应提前通知船舶所有人,约定具体安全检查时间。
3. 安全检查程序:船舶安全检查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船舶安全巡检规程

船舶安全巡检规程船舶是一种特殊交通工具,为了确保船上人员和货物的安全,船舶安全巡检是非常重要的。
船舶安全巡检规程旨在确保船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以及遵守相关的海事规定和国际标准。
本文将从船舶结构、消防安全、航行设备、人员安全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船舶结构巡检船舶结构巡检是确保船舶完整性和航行安全的基础。
在巡检过程中,应当特别关注以下方面:1. 船体外观:巡检时,应仔细检查船体外观是否有破损、锈蚀、变形等情况。
如果发现损坏,应及时采取修复措施,以确保船体的强度和稳定性。
2. 舱室密封性能:检查船舱门、油舱盖、货舱门等密封件的完好性,确保它们能够有效地防止水、油等物质的渗漏。
3. 舵机系统:查看舵机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并确保舵机油箱的油位和质量符合规定。
二、消防安全巡检船舶在海上航行期间,消防安全是非常关键的。
船舶应当配备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
1. 消防设备:确保船上的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喷淋系统以及火焰探测器等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遵循消防安全标准。
2. 防火隔离:检查船舱、船舶设备和机舱是否有良好的防火隔离措施,确保火灾的扩散被最大限度地限制在受影响的区域。
三、航行设备巡检航行设备是确保船舶航行安全的关键。
巡检航行设备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1. 导航设备:确保船舶上的导航灯、雷达、GPS和罗盘等导航设备的正常运行,并进行定期的校准和维护。
2. 通信设备:检查无线电设备、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船员个体通信设备等通信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四、人员安全巡检人员安全是船舶运营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巡检人员安全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船员培训和执照:确保船员具备必要的培训和合格的执照,并定期检查其证书的有效性。
2. 人员逃生与救生设备:检查船舶上的逃生通道、救生艇、救生桶和救生圈等逃生与救生设备的完好性并进行相应的维护保养。
3. 船舶安全制度:检查船上的安全制度和紧急情况演练是否符合规定,并确保所有船员都了解和熟悉这些制度。
船舶安全检查管理规定标准

船舶安全检查管理规定标准船舶作为重要的交通工具和海上运输工具,对船舶安全管理非常重要。
有效的船舶安全检查管理规定标准可以确保船舶运营的安全性。
本文将从船舶建造、装备、操作、检查等多个方面,探讨船舶安全检查管理规定的标准。
一、船舶建造标准船舶建造是确保船舶结构坚固、安全可靠的重要环节。
船舶建造标准要求船体结构强度、材料选用、焊接工艺等符合国际公认的质量标准,以确保船舶在恶劣环境下的安全运行。
1. 船体结构标准船舶建造时,船体结构应符合船舶结构设计规范,包括船体强度计算、船体外观规格、货物存放空间规格等。
同时,还要保证船舶方向舵、推进器等设备的位置和结构合理,以确保船舶操作的安全性。
2. 材料选用标准船舶建造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际公认的质量标准,船舶用钢材、焊接材料、电缆等必须经过认证检验。
此外,在船舶建造过程中,还应遵守船舶防火要求,选择符合防火标准的材料进行使用。
二、船舶装备标准船舶的装备与设备也是确保船舶运行安全的重要环节。
船舶装备标准规定了船舶所需装备及设施的要求,以保证船舶的操作安全性。
1. 导航设备标准船舶导航设备,如雷达、GPS等,应符合国际海上安全标准,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与使用。
船舶导航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以确保其精度和可靠性。
2. 救生设备标准船舶救生设备包括救生艇、救生圈等,应满足国际海上安全标准。
船舶必须配备足够的救生设备,并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可用性,以应对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
三、船舶操作标准船舶操作的规范和标准是确保船舶安全运行不可或缺的要素。
船舶操作标准规定了船员培训、操作程序、通信规范等方面的要求。
1. 船员培训标准船舶船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航海知识和操作技能。
船舶操作标准要求船员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具备良好的航海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2. 操作程序标准船舶操作程序标准规定了船舶在不同航行状态下的操作程序,包括起航、停泊、锚泊、驶离等。
操作程序标准确保船舶在不同情况下的安全操作,并减少人为失误带来的安全风险。
船上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船上隐患排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船舶安全航行,保障船舶船员和货物的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制定本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二、责任分工1.船长:负责船上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船舶及船员的安全。
2.船员:配合船长开展船上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汇报发现的问题并落实整改。
三、隐患排查内容1.船舶结构及设备的检查:检查船舶外部和内部结构,确保外壳完好无损,设备正常运转。
2.船用设备的检查:检查主机、辅机、电气设备等,确保设备运转正常。
3.消防设备的检查:检查灭火器、喷淋系统、消防栓等消防设备,确保消防设备齐全有效。
4.安全设备的检查:检查救生圈、救生衣、救生筏等安全设备,确保安全设备完好。
5.其他隐患排查内容:包括甲板、舱室、甲板设备、舱室设备等方方面面的检查。
四、排查频率1.船舶每次起航前:船舶每次起航前,应对船上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船舶处于安全状态。
2.定期排查: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应定期对各项设备和设施进行排查,预防事故的发生。
3.特殊情况排查:船舶在受到恶劣气候、大风浪等特殊情况下,应加强排查,确保船舶安全。
五、隐患排查记录1.船舶每次排查都应有记录,包括排查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等。
2.排查记录应在船舶文件中保存,备查。
3.需要向船舶管理机构报告的隐患,应及时报告并整改。
六、隐患整改1.发现隐患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2.整改措施应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确保整改的有效性。
3.整改完成后,应进行验证确认,确保隐患得到彻底解决。
七、监督检查1.船舶管理机构应加强对船舶隐患排查工作的监督检查。
2.定期检查船舶排查记录,确保排查工作的有效进行。
3.对违反规定或发现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船舶,应采取相应的监督制裁措施。
八、处罚措施对发现隐患未及时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船舶,应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依法给予处罚。
九、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管理机构批准。
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执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船舶结构防火的检查
一、国际公约对船舶结构防火的基本要求
根据《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74)第Ⅱ-2章和船舶检验规范的规定,船舶结构防火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用耐火分隔将船舶划分若干个区域;
2.用耐火分隔将起居处所与失火危险性大的处所隔开;
3.在有各种开口和贯穿件的情况下,有效地保持耐火分隔的完整性;
4.限制可燃材料的使用;
5.保护脱险通道。
耐火分隔是指由钢或其他等效材料和/或不燃材料按一定结构形式建立起来的舱壁或甲板。
耐火分隔根据其使用的材料和所达到的隔热效果的差异,可分为“A”级分隔、“B”级分隔和“C”级分隔,其中“A”级和“B”级分隔的耐火完整性需经标准耐火试验确认。
一般情况下,船体、上层建筑、结构性舱壁、甲板及甲板室应以钢或其他等效材料制造。
保持耐火分隔的完整性就是通过使用结构材料和运用一定的技术,使耐火分隔上的门、窗及其他开口和贯穿件等的耐火性能与其所装配处所的分隔的耐火性能相当。
二、结构防火的检查
1.防火区域的划分和分隔的检查。
货船上的起居处所和服务处所按照其所在的位置及其用途,用不同结构和隔热的舱壁及甲板将处所划分成相对独立的区域,并利用ⅠC法、ⅡC法或ⅢC法中的任何一种保护方法对分隔区域进行防火保护,以防止火灾蔓延。
为便于对船舶不同区域的结构及保护有针对的要求,公约根据处所的失火危险程度和在船舶位置上的重要性,将船舶处所分成了11类,对每类处
所区域的舱壁及甲板的耐火性规定了最低要求。
对这方面的检查,主要集中在船舶是否按规定对区域进行了防火分隔,防火分隔区域是否满足防火分隔要求。
检查中,要充分利用船舶上张贴的防火控制图。
根据公约规定,船舶防火控制图上应清楚地标明每层甲板的各控制站,“A”级分隔和“B”级分隔围蔽的各区域,所以船上甲板或舱壁的防火分隔标准可以从船上防火控制图上得到了解(除防火控制图的设计不符合相关公约要求外),检查时可先查看防火控制图,检查中进行核查。
有时还不能从防火控制图上看出具体的防火分隔要求,这时可以查看造船时的结构防火分隔图,从该图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具体的防火分隔标准,以此为标准跟实船进行对照检查。
如防火控制图、结构防火分隔图上有明显的不符合公约要求的地方,除主管机关给予免除外,应以公约的要求为准。
2.耐火分隔的完整性检查。
在耐火分隔完整性方面的检查,主要集中在机舱与走廊之间的隔舱壁及其舱壁上的防火门、生活处所内的梯道(如与机舱相邻时)及其防火门、应急电瓶间与机舱间的隔舱壁、应急发电机与机舱之间的隔舱壁、固定式灭火装置间舱壁(如CO2间与机舱间的隔舱壁及起居处所间的隔舱壁)、应急消防泵间与机舱间或货舱间的隔舱壁及机舱内逃生通道与机舱之间的隔舱壁等位置。
舱壁和甲板。
检查中,利用公约列出的“分隔相邻处所舱壁的耐火完整性”和“分隔相邻处所甲板的耐火完整性”两个表格对不同处所舱壁及甲板的耐火完整性要求,检查核实在船舶不同处所的舱壁及甲板,是否采用了公约要求的耐火分隔并保持其耐火分隔的完整性。
在这11类处所中,要重点对控制站和A类机器处所与其它处所相邻舱壁及甲板的检查,因为这两个处所不仅是船上失火危险程度最高的处所,同时也是在船舶营运和应急中占据突出位置的重要处所,其舱壁及甲板通常采用最高级别的“A-60”级耐火分隔。
检查时,主要核实其耐火分隔是否按规定要求装设了耐火防护层,耐火防护层是否有脱落、破损现象。
门和窗及其他开口和贯穿件。
为保持耐火完整性,公约要求,船舶耐火分隔上的门、窗及其他开口和贯穿件的耐火性能应与其所装配处所的分隔的耐火性能相当。
这些方面的检查,主要集中在A类机器处所的门、窗及其他开口和贯穿件。
装设在A级分隔上的门及门框应为钢质结构,在B级分隔上的门应为不燃材料,并且装在A类机器处所限界面舱壁上的门,应适当气密和能够自闭。
在起居处所、服务处所及控制站梯道环围上的门如果要求自闭的,一般不应装门背钩,如装有门背钩应是故障安全型的,且能遥控释放。
A类机器处所的限界面上不能设窗,机舱的天窗应是钢质的,且不应有玻璃板,若装有玻璃板,则应在玻璃外加装钢质盖,该钢质盖应永久地附连于天窗上并能由一人从外部加以关闭。
其他开口和贯穿件主要包括走廊舱壁的门上开设的通风口,以及处所装设的贯穿舱壁的通风导管和电缆及其他管路。
在走廊舱壁内,有住室和公共处所的门上及门以下可开设通风口,但开口只允许设在门的下半部,若开口在门上时,还应装有用不燃材料制成的百叶栅。
通风导管、电缆管或其他管路穿过处所舱壁耐火分隔时,除要求这些贯穿管路由不燃材料制成外,还应注意在穿过“A-15”、“A-30”、“A-60”级耐火分隔时,在规定的长度范围内敷设与该分隔相同的隔热材料,通风导管还应按要求装设自动挡火板。
3.脱险通道的检查。
货船上的脱险通道由机器处所脱险通道和除机器处所外的其他处所的脱险通道,由于其所处的位置不同,失火危险性也不同,所以对不同处所脱险通道的要求也有所区别。
关于机器处所的脱险通道,公约规定,10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每一A类机器处所应有两个远离的脱险通道,其中之一是从该处所下部通往上部一扇门的钢梯,走出该门应有通往开敞甲板继而通往登乘甲板的通道;另一脱险通道要么是能提供连续防火遮蔽(达到“A-60”级)的通往处所外部安全地点的钢梯,要么是设有一扇可以两面操纵的钢门的通往开敞甲板的安全脱险通道。
目前,船上绝大部分采用具有连续防火遮蔽的钢梯,检查时,主要是核实通道敷设的耐火隔热材料是否达到“A-60”级标准要求,以及耐火保护层是否完整,通道是否连续且能通往开敞甲板。
对于除机器处所外的其他处所的脱险通道,公约要求应在起居处所的各层,从每一限定处所或处所群至少有两个远离的可通往开敞甲板的梯道和梯子(特殊免除的除外),对其检查,主要是脱险通道的布置是否符合公约要求,梯道的材料是否是钢质的,梯道环围上的门是否按要求达到
“A-0”或“B-0”级分隔要求且具有正常效用的自闭器。
4.可燃材料的限制使用。
可燃材料的限制使用主要涉及到走廊及梯道环围内的外露表面及外露表面上的油漆、清漆及其他饰面材料,以及起居处所、服务处所和控制站内使用的甲板基层敷料,对其要求,总的来说是要求其能起到预防失火和/或阻火的作用,即具有以下一个或数个方面的性能:不燃性、表面低播焰性、低发热值(不易着火性)、遇到高温不致产生大量的烟和毒气、不致发生爆炸危险等。
使用的这些材料,都应是经过耐火试验程序确定的认可材料,检查时,可让船舶提供相应的认可证书。
三、结构防火检查缺陷的处理
船舶结构防火方面的缺陷,尤其是涉及到耐火分隔,通常都是性质比较严重的,往往可能导致船舶滞留,所以,在检查中确定是否构成缺陷时,一定要准确把握,如果对其有怀疑又不确定的,可要求船级社登轮予以确认。
缺陷确定后,一般情况下,包括构成滞留的缺陷及其他非滞留缺陷都要求船舶在开航前解决,对于需要进行改造修理的结构防火的重大缺陷,船舶改造修理完成后,还可要求船方申请船级社进行临时性检验,以保证其符合公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