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概论
《经济法概论》第11章 金融法

2、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 (1)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2)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3)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4)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 市场; (5)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 (6)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7)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4)中国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存款、贷 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并根据 收紧、放松银根的需要进行调整。 (5)各商业银行之间互相拆借资金的利率,由 借贷双方协商议定。 (6)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利率由中国人民银 行按管辖范围负责审批和管理;国债利率由 人民银行总行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三、结算管理的法律规定 1、结算的概念和作用 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 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 证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支付及其资金清算的 行为,是国民经济活动中资金清算的中介。 –现金结算 –转账结算
三、中国银监会 是指在国务院领导下,统一监督管理全国的 银行、金融资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 存款类似机构,维护维护银行业合法、稳健 运行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1、银监会的监管对象 (1)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 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 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 (2)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 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 融机构。 (3)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我国 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在境外 的业务活动。
五、非银行金融机构 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一定范围的金融业务 的金融企业。 –这类金融企业有:中国邮政储金汇业局、 城乡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保险公 司、保险经纪人公司、保险代理人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期货 公司、证券公司、证券登记公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信用担保公司、典当行、信 用卡公司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从 事金融业务的机构。
第一章金融法概述

第一章金融法概述金融法是指规范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运作的法律体系,它涵盖了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工具以及金融业务等各个方面。
金融法的目的是保护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金融法的产生和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法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金融法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促进金融创新、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金融法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金融市场法、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
金融市场法是指规范金融市场运作的法律,包括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外汇市场等。
银行法是指规范银行机构的法律,包括银行的组织、业务、监管等方面。
证券法是指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的法律,包括证券市场的监管、投资者保护等方面。
保险法是指规范保险行业的法律,包括保险公司的组织、经营、监管等方面。
金融市场法是金融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范了金融市场的运作和监管。
金融市场是指信息和资金交易的场所和平台,包括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外汇市场等。
金融市场法主要涉及到的内容包括市场监管、市场参与主体监管、交易制度等。
金融市场法的目的是保证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促进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银行法是指规范银行机构的法律,主要涉及银行的组织、业务和监管等方面。
银行是金融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承担着存款储备、贷款融资、支付结算和金融中介等重要职能。
银行法的目的是保证银行的安全稳定运行,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发展。
证券法是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的法律,主要涉及证券市场的监管、交易制度和投资者保护等方面。
证券是金融市场上的一种重要金融工具,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和风险性。
证券法的目的是保证证券市场的正常运作,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保险法是指规范保险行业的法律,主要涉及保险公司的组织、经营和监管等方面。
保险是金融体系中的一种重要风险管理工具,它通过合同方式以经济补偿的方式来对各类风险进行保障。
07947金融法概论

07947金融法概论一、单选选择题1、世界上第一部银行法是(英格兰银行法).2、新中国金融体制经历了三种体制形态,分别是(复合式中央银行制、混合式中央银行制和单一式中央银行制).3、中国人民银行主要执行(金融宏观调控职能),其主要职责是(调控货币总量)。
4、(中央银行)在一国金融体系内居于核心地位,是依法制定和执行国家货币政策,调控货币流通与信用活动,实施金融监管的特殊金融机构。
5、早期的中央银行,是随着资本主义商品及货币信用经济的发展,在大私人商业银行的基础上逐步蜕变而来;中央银行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过程,是中央银行不断舍弃自身营利目的、与国家政权结合的过程;中央银行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是中央银行职能不断充实与完备的过程;在中央银行制度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存在以所有权私有为主向所有权国家公有为主转化的明显轨迹。
6、美国目前的中央银行体制是(单一中央银行制).7、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8、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
9、我国第一部金融基本法律是(中国人民银行法)。
10、中国人民银行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属国家所有;在隶属关系上,中国人民银行直属国务院领导;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分提供贷款。
11、我国拥有人民币发行权力的是(中国人民银行)。
12、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准备;可以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可以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但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13、我国目前依法获准设立的黄金交易所是(上海黄金交易所)。
14、《中国人民银行法》未就其(内设机构)作出规定。
15、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
16、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委员会通过会议履行职责,实行例会制度;召开临时会议,需经主席或1∕3以上委员提议;委员会组成单位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17、中国人民银行本会计年度的亏损是由(中央财政拨款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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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业务类型,金融机构可以分为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 等;按照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国有金融机构、民营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
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关系
相互依存
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相互依存,金融市场为金融机构提供 了交易平台和资金来源,金融机构则通过参与金融市场活 动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和风险管理。
04
金融监管与法律责任
金融监管的定义和目的
定义
金融监管是指政府或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金融 市场的稳定和公正,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目的
金融监管的主要目的是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防止金融风险和危机的发生 ,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金融监管的体制和内容
体制
金融监管体制是指金融监管的组织结 构和监管方式,包括监管机构、监管 对象、监管手段等。
金融市场是指资金供求双方通过各种 金融工具进行交易的场所,包括货币 市场、资本市场等。
分类
按照交易标的物,金融市场可以分为 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外汇市场、衍 生品市场等;按照交易方式,可以分 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
金融机构的定义和分类
定义
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的企业,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
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01
02
03
04
05
金融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要求金融市场参与者在
;以 循公平、公开、公正的
及规范和监管金融机构 原则,不得进行不正当
行为原则。
竞争和欺诈行为。
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要 求金融机构应当以客户 利益为重,遵守法律法 规和行业自律规范,确 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 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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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兰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 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
3.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Biblioteka 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联营组织
4.自然人
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
1.3.2 金融法律关系的主体
❖ 指参加金融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 1.管理主体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2.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 3.金融行政法规。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并且为了实施金融法律 依法制定的各种有关金融活动的规范性文件。
❖ 4.金融地方性法规。省级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和经国务院 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为执行和实施宪法、 金融法律和金融行政法规,根据本行政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 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发布并在本辖区内施行的规范性文件。
5.国家或政府
1.3.3 金融法律关系的客体
❖ 指参加金融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 对象。
❖ 1.物 ❖ 金融工具:货币、金银、有价证券、票据、电子货币、
电子票据、标准化合约,以及其他金融资产 ❖ 2.金融行为 ❖ 金融监管行为、金融发行行为、债券交易行为、
金融服务行为 ❖ 3.智力成果 ❖ 交易规则及方法
1.2.6 金融法的新发展
❖ 英国:《金融服务法》、《金融服务和市场法》 ❖ 美国:《金融现代服务法》
《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
金融法概论课件第一章金融法总论.

三、我国现行的金融法
法律: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反洗钱法、银行业监督 管理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保险法、信托法等。 同金融法相关的法律主要包括,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等。这 些法律是我国金融执法与司法的基础性依据。 法规: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 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金融机构撤 销条例、外 资 金融机 构管 理 条例、 金融租 赁公司 管理办法、企业集 团财务 公司 管 理办法、金 融 许可证 管理办 法;储 蓄管理条例、个人 存款实 名制 规 定、查 询冻 结 扣划银 行存款 的通知、人民币存款管理 办法、 贷款 通 则、国 内信 用 证结算 办法、支付结 算办法、网上银行 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管理条 例、现 金管 理 暂行条 例、 货 币出入 境管理 办法、 残缺人民币兑换的 规定、 大额 现 金支付 登记 备 案规定、假币 收缴鉴 定管理办法、外汇 管理条 例; 证 券交易 所管 理 办法、 信托投 资公司 管理办法、保险代 理人管 理暂 行 规定、 保险 经 纪人管 理规定 ;以及 因虚假陈述引发的 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
二、金融法律关系
金融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金融法律关系当事人。 监管机构:中央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自律机构:银行业协会、证券业协会、保险业协会、信托业协会、 金融交易所,以及清算机构等。 金融企业:商业银行、合作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公司、证券公 司、保险公司、投资基金、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 咨询公司、金融代理或经纪机构等。 社会公众:金融企业的业务相对人,各种单位和个人。 它们会形成金融监管关系、自律管理关系和金融业务关系。 金融客体: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独立于其他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定货币、存款货币、货币票据、电子货币、金融证券、金融行为 金融内容:主体在从事金融活动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注意法律关系与法关系的区别:法与法律、研究起点、司法裁判
自考金融法概论 07947(2)
金融法概论--07947 一、单项选择 1.中期贷款时之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贷款长期贷款时之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上的贷款。
2.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这种业务并不引起资产与负债比例变化。
3.中国人民银行收购的铂,由其各分行转售给物资部门,由物资部门统一管理。
4.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需要发行纪念币。
5.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
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
6.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管理人民币的主管机关,也是我国惟一的货币发行机关。
7.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设行长1人,副行长若干人,均由国务院任命。
8.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行长主持行长会议,研究决定以下重大事项 9.中国进出口银行在业务上接受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指导和监督。
10.中国进出口银行是我国外经贸支持体系的重要力量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1.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资本金全部由财政部拨付。
12.中央银行向政策性银行提供再贴现、再贷款或专项基金,构成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来源之一。
13.中央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实行人事结合。
14.中国银行协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自愿结成的非营制性社会团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是我国银行业的自律组织。
中国银行业协会及其业务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监督和民政部的管理。
它的成立.标志着银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的提高。
15.中国证监会在证券监管中,享有调查取证权、询问权、查阅、复制和封存权以及查询账户与申请司法机关冻结权。
16.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职责剥离以后,仍保留有重要的金融监管职责。
17.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
其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属国家所有。
18.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为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
《金融法》PPT课件
• 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信用调控 • 一、货币政策目标 • 货币政策目标是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
货币政策所要达到的目的。 • 1、多重目标论;2、双重目标论;3、
单一目标论。 • 我国: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
二、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产生的原因: 1.货币发行的需要; 2.政府融资需要; 3.票据清算和最后贷款人之需要; 4.金融调控与监管之需要。
1656年瑞典国家银行、1694年英格兰 银行 历史上最早的中央银行原型
• 三、中央银行的职能 • (一)发行的银行
(二)政府的银行 • (三)银行的银行 • (以上三大职能为传统职能表述) • (四)金融服务、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
• 3.公开市场业务。 • (1)含义:公开市场,是指各种有价证券自由成交,自由议价,
其交易量和价格都必须公开显示的市场。公开市场业务,是指 中央银行利用在公开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的办法来调节信用规 模、贷币供应量和利率以实现其金融控制和调节的活动,是货 币政策的最重要的工具。 • (2)优缺点。
(二)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 1.证券市场信用.4.25
16% 16.5% 15.5% 16%
23 08.3.25 15% 15.5%
22 08.1.25 14.5% 15%
21 07.12.25 13.5% 14.5%
20 07.11.26 13% 13.5%
19 07.10.25
18 07.9.6
17 07.8.15 16 07.6.5 15 07.5.15 14 07.4.16 13 07.2.25 12 07.1.15 11 06.11.15 10 06.8.15 9 06.7.05
金融法学总论部分
金融法学总论部分引言金融法学是研究金融法律体系及其规范的学科,它涵盖了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工具等多个方面。
金融法学作为法学的一个分支,其研究的核心是金融活动的法律规范,旨在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金融参与者的权益。
金融法学的基本概念金融法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它主要研究涉及金融活动的法律规范。
金融活动是指与货币、资本、证券等金融要素相关的一切行为或行动。
金融法学是通过立法、司法和行政手段来规范和调整金融活动。
金融法学的基本概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金融市场是金融法学研究的核心领域之一,它是指供求金融资金和金融工具相互交换的市场。
金融市场的基本功能是融通资金、定价资产、分散风险和提供流动性。
金融市场主要分为现金市场和资本市场。
现金市场是指短期资金的交易市场,如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
资本市场是指长期资金的交易市场,如股票市场和期货市场。
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是进行金融业务的实体,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
金融机构的主要功能是接受存款、提供贷款、投资理财、风险管理等。
金融机构在金融法学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其行为需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监管。
金融工具是金融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证券,包括股票、债券、期货合约等。
金融工具的发行和交易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以保证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金融法学的发展历程金融法学的发展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商法和金融活动的规范。
在现代,金融法学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金融市场的出现金融市场的出现标志着金融法学的初步形成。
在这个阶段,金融活动的法律规范主要通过国家法律和习惯法来实现。
第二阶段:金融法的立法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各国开始制定专门的金融法律,以规范金融活动。
这个阶段,金融法学逐渐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并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研究者。
第三阶段:国际金融法的发展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融合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国际金融法成为金融法学研究的重要方向。
国际金融法主要涉及跨国金融交易、国际金融合作、金融稳定等领域的法律规范。
金融法概论复习资料
07947金融法概论1、金融法是关于我国国内的金融交易关系和金融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金融交易关系:是指金融交易过程中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建立的契约关系。
3、金融管理关系是指政府主管部门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交易的管理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P14、中央银行法律地位:是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它是发行货币的银行、银行的银行以及政府的银行。
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银行最核心的职责:金融宏观调控。
P65、中国人民银行的资本来源:全部开支来源于财政,其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列入中央预算单独管理。
它从事公开市场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活动形成的净利润全部上缴国库,亏损由中央财政拨款弥补。
P76、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的目标: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中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目标立法作用:(1)对货币政策目标的表述引入了法律的准确性,从而使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时有明确的方向(2)使检验中国人民银行绩效的工作有了法律的标准:货币币值保持稳定,表明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做好了;反之,就没有做好工作(3)从法律的角度否定了通货膨胀的货币政策,开始从双重目标制向单一目标制过渡P87、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产生的程序:《中国人民银行法》第10条规定了行长产生的具体程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长由国务院总理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由国家主席任免。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行长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主持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
P98、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
该委员会共11名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主席为货币政策委员会当然委员,其他委员中除一些相关部委的领导和国有独资银行两名行长外,还设有一名金融专家身份的委员。
P109、中国人民银行可以采用的货币政策工具包括: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再贴现、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以及通过公开市场业务买卖国债和外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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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期货价格的预期性:能够较为全面,真实地反映整个市场的价格预期,具有预期性和权威性
43中国人民银行应当于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编制各种报表。
44接管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45人民普通股又称为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又称为B股
19按贷款期限分类,有: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短期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含1年),中期是1年以上(含1年)5年以下的贷款,长期是指5年以上(含5年)的贷款。按风险承担主体来分类,有:自营贷款,委托贷款。
20中央银行对展期贷款有一定的限制:a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b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c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24权利的质押包括:1)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质押
25法律规定可以查询,冻结,扣划储蓄账户的部门有六个: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海关和税务机关。国务院还授权六家单位有权查询单位存款账户: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物价局,监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审计局,但不能冻结也不能扣划
31留置: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拍卖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2外汇管理:国家对进出本国境内的外汇收付、借贷、买卖、汇进、汇出、汇率、携带进出境等活动进行的管理。包括直接投资、各类贷款、证券投资等。
33利率:一定时间内的利息与贷出或存入金额本金的比率。
26现金从发行库发出,进入业务库,称为发行;现金从业务库回到发行库称为回笼
27外汇的形式:a外国货币b外币支付凭证c外币有价证券d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e其他外汇资产
28国际金融普遍接受的自由外汇有:美元,马克,日元,法郎,英镑
29经常项目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单方转移等项目。
30资本项目包括:直接投资,各类贷款,证券投资等
14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的经营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15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的行为: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背离市场自由竞争和供求关系原则,人为地操纵证券价格,以诱使他人参与证券交易,为自己牟取私立,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
16虚假陈述:是指对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事实,性质,前景,法律等事项作出不实,严重误导或者含有重大遗漏的,任何形式的虚假陈述或者诱导,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的行为。
55我国金融租赁的三种形式:自营租赁,回租租赁,转租赁。
56贷款人发放异地贷款或接受异地存款,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57《担保法》的立法目的:促进资本融通,保障债权的实现。
17欺诈客户:是指证券公司人等在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中诱使投资者买卖证券以及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愿,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18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债券。
19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21法定的抵押财产包括:1)抵押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51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52中国人民银行法律责任的特点:直接责任者负责,中国人民银行的行政诉讼的责任(当事人对中国人民银行所采取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53我国的商业银行一般以总分行制来建立。
54在中国境内已设立5个以上(含5个)分支机构或代表处的外国金融机构,可申请设立总代表处。
36股票的法律特征:a收益性b流通性c非返还性d风险性
37股票交易市场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竞价成交
38内幕人员的界定:a发行人的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的高级管理人员b发行股票公司公司的控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c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d由于所在公司职务可以获得公司有关证券交易信息的人员e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的职责对证券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f由于法定职责而参与证券交易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g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关人员
17金融租赁的特点:a融资于融物相结合b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c以租金形式分期归还本息
18综合类证券公司设立条件有:a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经纪类5000万);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c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d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分业管理体系。
23金融期货:是指以金融工具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24发行:是指现金从发行库发出,进入业务库。
25回笼:现金从业务库回到发行库。
26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贸易收支、劳动收支、单方转移等)
27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因资本输出和输入而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的增减项目。
28汇率:是一个国家的货币和另一个国家货币之间兑换的比率。
22禁止抵押的财产: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3抵押担保的范围应当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13外资金融机构从中国境内吸收的存款不得超过其总资产的40%
14信托最早起源于19世纪的英国,目前主要的信托业务是公司法人信托,信托业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或银监会管理。
15信托业的特点?答:a所有权处理的特殊性b信托收益的来源c受托人收益方式和风险承担方式
16信托投资机构的其他业务有:a代理业务b金融租赁c咨询业务d外汇业务
5货币政策工具是实现货币政策的手段。
6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商业银行按照中央银行规定的比例,将其吸收的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款额,缴存中央银行指定的账户。(我国为8%)
7公开市场业务:中央银行从事这种业务的目的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或汇率等指标。
8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境内经营的外国资本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包括外资银行、外资保险公司、外国投资银行和外国证券公司等。(我国的外资金融机构最多的是外资银行)
10同业拆借,拆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个月。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用于投资。
11中国人民银行采用的三种清算:a托管b接管c直接进入清算程序
12外资银行,合资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亿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外币;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外资金融机构的实收资本不低于其注册资本的50%;外资银行的分行应由其总行无偿拨给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
20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发行总额不固定,基金单位总数随时增减,投资者可以按基金的报价在国家规定的营业场所审购或赎回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21封闭式基金:是指事先确定发行总额,在封闭期内基金单位总数不变,基金上市后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转让,买卖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22商品期货:是指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期货合约
4中国的三大政策银行:1)国家开发银行2)农业发展银行3)中国进出口银行
5商业银行的经营方针:1)自主经营方针2)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方针3)自我约束的方针
6银行与客户关系的原则:1)平等原则2)公平原则3)自愿原则4)信用原则
7设立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为10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合作银行(现为城市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
8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外资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为5%。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低于25%;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
9银行经营的分业限制: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二选择
1货币政策目标:1)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直接目标)2)促进经济增长(最终的目标)
2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包括:1)存款准备金,2)中央银行基准利率;3)再贴现;4)向商业银行提供货款;5)公开市场业务买卖国债和外汇等
3中国人民银行监管的首要目的就是保证金融业的安全,保持金融市场运行的稳健。
46期货价格具有预期性
47人为的操纵证券价格,以有诱使他人参与证券交易,为自己牟取私利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
48竞价成交的原则有: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491995年3月18,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50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央银行,是国务院领导下的一个部级政府机关,实行行长负责制。负责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还是金融市场准入的审批机构和日常监管部门。
31套汇行为:驻外机构使用其在中国境内的人民币为他人支付各种费用,由对方给外汇的;
32我国由外汇管理局公布人民币外汇牌价
33人民币汇率定值的基础,从一开始就既不是黄金,更不是美元,二而是它所代表的商品
34价值结算工具有:汇票,本票,支票,信用卡。
35个人卡主卡持有人还可以为其配偶及年满18岁的亲属申领附属卡
金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