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5揭煤防突专项设计
区域防突设计

一区域综合防突技术措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六条要求,防突工作应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五条要求,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二)区域防突措施;(三)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四)区域验证。
本章主要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宏远煤业煤层赋存和开采技术条件,对15号煤层区域防突技术方案进行设计。
1.1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1.1.1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有关要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应当根据煤层瓦斯压力P进行预测。
如果没有或者缺少煤层瓦斯压力资料,也可根据煤层瓦斯含量W进行预测。
考虑到宏远煤业现场实际情况,区域突出危险性采用瓦斯含量进行预测,预测临界值如下:⑴瓦斯含量W<8m3/t,区域属于无突出危险区;⑵瓦斯含量W≥8m3/t,区域属于突出危险区。
1.2 区域防突措施区域防突措施包括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2类。
从我国煤矿瓦斯突出区域治理的实践来看,当层间距离合宜时,保护层开采措施的区域防突效果普遍好于预抽煤层瓦斯措施。
因此,《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46条要求:在突出矿井开采煤层群时,如在有效保护垂距内存在厚度0.5m及以上的无突出危险煤层,除因突出煤层距离太近而威胁保护层工作面安全或可能破坏突出煤层开采条件的情况外,应首先开采保护层。
宏远煤业属于煤层群赋存井田,15号煤层处于煤系地层的最下方,之上有14#煤层局部可采或不可采的薄煤层,因此,想要采用开采保护层区域防突措施,也只可能是开采上保护层。
从上保护层的有效保护垂距和煤层厚度两个条件来看,下距15号煤层4.53-12.15m、平均煤厚0.84m的14号煤层是唯一能作为上保护层进行开采的煤层。
采区防突专项设计提纲

采区防突专项设计提纲由于采区防突专项设计目前没有标准模式可循,所以,以下所列提纲仅供参考使用。
在具体编制设计时,可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
一、采区概况1、采区位置、几何尺寸、储量、服务年限等;2、工程地质、煤层赋存情况;3、开采技术条件(水、火、瓦斯、煤尘、水文地质等)。
二、采区突出危险性分析与预测1、预测方法;2、预测所需要的瓦斯地质资料:1)煤层赋存及稳定性;煤层的厚度、倾角、层节理发育、煤层的硬度系数等;2)煤层埋深、煤层瓦斯压力、煤层瓦斯含量,瓦斯等级鉴定情况,邻近矿井突出情况;3)地质构造类型及特征;4)相邻采区的瓦斯涌出情况、突出情况以及预测指标等情况;3、突出危险性分析。
根据以上因素综合分析,得出基本结论。
三、采区综合防突措施设计(一)采区开拓开采1、采区开拓方式;2、煤层开采顺序;3、采煤方法(采煤方法选择要有利于瓦斯治理);4、采区巷道布置(采区通风、行人及提升运输等,重点在于通风系统独立、可靠);(二)区域防突措施设计1、区域措施选择(根据煤层赋存与巷道布置选择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措施);2、区域防突措施设计(开采保护层或煤层瓦斯预抽具体设计);3、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检验方法、检验指标);4、区域措施验证(验证方法、验证指标)。
(三)局部防突措施设计1、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1)石门(断层)揭煤工作面预测;2)煤巷掘进工作面预测;3)回采工作面预测。
2、采掘工作面防突措施1)石门(断层)揭煤工作面防突措施;2)煤巷掘进工作面防突措施;3)回采工作面防突措施。
3、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1)石门(断层)揭煤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2)煤巷掘进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3)回采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四)通风安全设施设计1、采区通风系统1)采区通风上山以及采区集中回风巷布置;2)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通风线路:3)采区配风量及风量分配。
(具体计算)4)进回风断面及风速。
5)附:矿井(采区)通风系统图2、瓦斯监控系统1)监控系统线路布置;2)监控设备布置;3)各类传感器安设;4)技术要求(断电、闭锁等);5)附瓦斯监控系统图。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2019编辑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防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工作(以下简称防突工作),预防煤矿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和有关单位的防突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或者经鉴定、认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第四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突出矿井应当建立突出预警机制,逐步实现突出预兆、瓦斯和地质异常、采掘影响等多元信息的综合预警、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理。
第五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依据本细则,结合矿井开采条件,制定、实施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㈠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㈡区域防突措施;㈢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㈣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㈠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㈡工作面防突措施;㈢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㈣安全防护措施。
突出矿井应当加强区域和局部(以下简称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的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确保质量可靠、过程可溯。
第六条防突工作必须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按照“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的要求,实现“先抽后建、先抽后掘、先抽后采、预抽达标”。
突出煤层必须采取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否则严禁采掘活动。
在采掘生产和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喷孔、顶钻等明显突出预兆或者发生突出的区域,必须采取或者继续执行区域防突措施。
第七条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并分析查找原因;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
【精品】揭煤防突专项设计(DOC)

揭煤防突专项设计(D O C)巷揭煤防突专项设计一、前言为确保揭煤安全,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结合11采区11060下顺槽向西探煤巷实际情况,以揭煤方案编制本设计,与本次揭煤相关的单位及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二、揭煤区域基本情况(一)工作面位置及周边采掘情况11060下顺槽在11采区上山保护煤柱与11采区二车场交界处以280°方位定向掘进。
总工程量为620米。
(二)揭煤区域地质构造顺槽所处二1煤层构造复杂程度属简单构造,位于秦岭纬向构造带北亚带嵩山大背斜的北翼。
总的构造形态为一走向280~290º,倾向10~20º,倾角7~14º,单斜构造,区内褶皱不甚发育,巷道经范围内无落差1m以上断裂。
也无火成岩侵入体及陷落柱。
巷道所处煤岩层的硬度系数在0.1~2.5之间。
(三)煤岩赋存情况下顺槽布置在二1煤中,煤层厚度在0~20m,局部夹泥岩夹矸,煤层为近东西向的单斜构造,滑动构造发育,煤层以粉末状为主,煤的原生结构遭破坏,呈现经层间挤压、揉搓的构造煤特征:偶夹块煤,亦为煤粉压固而成,表现为滑面发育,强度极低,f值较小,指压即碎,遇水则产生大量煤泥。
煤的比重较大,平均1.79 t/m3,容重达1.6t/m3。
煤层较松软,易发生冒落。
二1煤层直接顶板多为砂质泥岩或泥岩,局部为细砂岩;直接底板多为泥岩、炭质泥岩或砂质泥岩,局部地段仅以薄层炭质泥岩与太原群上部灰岩相隔,下距灰岩0.39~34.51m,间距变化甚大。
11060下顺槽所处二1煤层预计瓦斯涌出量为1.2m3/min。
煤层不易自燃、煤尘无爆炸危险性。
该工作面处于非突出区域。
根据《防突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经开拓后区域预测后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揭煤作业时,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区域验证。
三、控制煤层层位措施和准确确定安全岩柱厚度的措施1、地测科要及时探明掘进头到煤层法向的距离。
在掘进工作面距离煤层20米前,由防突科按照揭煤程序开始下一步的工作。
石门(立井、斜井)揭煤技术管理规定

石门(立井、斜井)揭煤技术管理规定石门(立井、斜井)揭煤技术管理规定第三百一十四条石门揭煤定义石门(立井、斜井)工作面从距突出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线距离5m 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5m(最小法线距离)的过程均属于揭煤作业。
第三百一十五条巷道布置(一)巷道布置应尽可能实现不揭突出煤层或少揭突出煤层,确实需要揭穿突出煤层,其揭煤位置应尽可能布置在构造简单地带、突出危险程度相对较低的地带、或已解除突出危险地带。
(二)石门距突出煤层法距7m前,应于巷道两侧分别施工二个预抽或卸压排放钻场。
第三百一十六条地质探查在距煤层法距10m前(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20m前),必须准确控制煤层层位。
准确控制巷道顶板不小于7m、两侧不小于15m、底板不小于5m、前方超前距不小于20m范围内的煤层(煤线、煤包)及断层情况。
第三百一十七条揭煤防突专项设计(一)石门、立井、斜井揭煤前,矿要编制石门揭煤防突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石门揭煤前1个月上报集团公司;专项设计上报前,矿总工程师要认真组织审查;批准后,要对照批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组织审批。
(二)专项防突设计主要包括内容:1、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地质构造及巷道布置的基本情况;2、建立安全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及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3、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准确确定安全岩柱厚度的措施,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的钻孔等工程布置、实施方案;4、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及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预测及检验钻孔布置等;5、工作面防突措施;6、安全防护措施及组织管理措施;7、加强过煤层段巷道的支护及其他措施。
(三)揭煤防突专项设计必须附钻孔布置平面、剖面、断面图,措施孔必须附孔号、孔口位置、方位、角度、见煤深度、穿煤长度、终孔深度等参数附表。
(四)措施孔间距,要按照穿煤段轴线间距设计。
第三百一十八条区域预测凡煤层厚度大于0.3m,均要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测定瓦斯压力点不得少于3个。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及执行规定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及执行规定一、石门揭煤工作面防突措施(一)在井巷设计布置中,应尽量减少石门揭煤的次数。
应采取煤巷先掘到位,然后石门与煤巷贯通的措施。
(二)在地质构造复杂地段,地测部门和施工连队应采取先探后掘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岩石井巷误揭构造和煤层。
(三)石门揭煤必须编制防突设计,采取防止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其设计内容包括:1、突出预测方法及预测钻孔布置、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和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的钻孔布置;2、建立安全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并采取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3、揭穿突出煤层的防治突出措施;4、准确确定安全岩柱厚度的措施;5、安全防护措施。
(四)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打钻控制煤层层位、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或预测石门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2、在石门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垂距10m之前,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板不少于0.5m的前探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地质构造复杂带距煤层垂距20m前布孔探煤;3、在石门距煤层垂距5m以外,至少打2个穿透煤层全厚的测压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坚固性系数和钻屑瓦斯解析指标等。
测压孔应布置在岩层比较完整的地方,测压孔与前探孔可共用,如不能共用时,两者见煤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
当煤层瓦斯压力大于0.74MPa时,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
4、为了防止误穿煤层,在石门工作面距煤层垂距5m时,应在石门工作面顶部两侧补打3个直径42mm的超前钻孔,其超前距不得小于2m。
当石门距煤层垂距不足5m且大于2m时,为了防止误穿突出煤层,必须及时采取探测措施,确定煤层层位,保证岩柱厚度不小于垂距2m。
5、石门与煤层之间必须保持一定厚度的岩柱。
采用抽放瓦斯和排放钻孔的岩柱不得小于3m;采用震动放炮揭煤时,岩柱厚度不得小于1.5m,若岩石松软、破碎,还应适当增加垂距(岩柱厚度)。
(五)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当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必须采取抽放瓦斯或排放钻孔等防治突出措施,经效果检验有效后可采用运距离震动放炮揭穿突出煤层;若效检无效,应采取补充措施,经再次效检有效后,采用远距离震动放炮揭穿煤层。
关于规范防突专项设计专项防突设计和区域防突措施的规定

附件13关于规范防突专项设计专项防突设计和区域防突措施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和石门揭煤、采掘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以及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编制工作,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安徽省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办法》、《安徽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和验收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石门(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开拓工程首次揭穿高瓦斯矿井各煤层、突出矿井的非突出煤层时,在揭煤作业前必须编制专项防突设计,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突出煤层每个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都应当编制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突出危险区工作面必须编制区域防突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第三条防突专项设计是该区域煤层区域防突的原则、方法与要求,指导石门揭煤、采掘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和突出危险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的编制,煤矿相关单位管技人员依据批准的防突专项设计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专项防突设计与区域防突措施,指导现场具体实施。
第四条防突专项设计、专项防突设计和区域防突措施的制定依据为:《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安徽省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办法》、《安徽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和验收实施办法》(试行)。
第二章防突专项设计的编制第五条防突专项设计必须按下列目录内容编制:第一章采区(水平)地质和煤层瓦斯基本参数第一节采区范围与地质第二节煤层赋存及瓦斯基本参数第三节开拓前预测情况与结果第二章采区(水平)生产布局第一节开拓方式与巷道布置第二节煤层开采顺序与采掘作业方法第三章防突有关的主要系统第一节通风系统第二节瓦斯抽采系统第三节安全监控系统第四节避灾与安全防护系统第四章综合防突措施第一节区域综合防突措施1.区域预测(开拓后预测)2.区域防突措施3.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4.区域验证第二节局部综合防突措施1.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2.工作面防突措施3.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4.安全防护措施第三节石门揭煤1.石门揭开突出危险煤层措施2.石门揭开非突出区域煤层措施第五章防突工程计划及设备、器材明细表第六条防突专项设计相关章节内容按下列要求说明:1.采区(水平)地质和煤层瓦斯基本参数必须简要说明采区范围、回采起止标高和区内断层、火成岩侵蚀情况,列表说明可采煤层性质、厚度、倾角、硬度、层间距和瓦斯含量、压力、透气性系数等参数,简要说明开拓前预测依据及矿井以往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结果;2.采区(水平)生产布局中巷道布置叙述到首采工作面;3.防突有关的主要系统叙述范围与本条第2款同;4.区域综合防突措施中区域预测(开拓后预测)必须明确预测方法、参数指标和测点数量与布置,并附测点布置平面示意图;区域防突措施必须明确方法、钻孔布置原则和控制范围,并用平、剖面图示说明;效果检验必须明确检验方法、参数指标与钻孔布置原则;区域验证要求同上;5.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说明要求与本条4款同,安全防护措施必须说明个人防护及现场防护措施与设施;6.石门揭煤区域及局部措施都必须明确准确控制煤层层位、安全岩柱厚度的措施,明确测压钻孔布置原则,明确突出危险性预测与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和相应钻孔布置原则,用平、剖面图示说明采取防突措施的方法、钻孔布置原则与控制范围,简述安全防护与组织管理措施;7.防突工程计划列至首采工作面。
防突专项设计要点

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要点(一)新水平、新采区地质概况煤层赋存条件及其稳定性、煤的结构类型及工业分析、煤的坚固性系数、煤层围岩性质及厚度、采区煤层可采储量、块段量(列表)、地质构造类型及特征、火成岩侵入形态及其分布、水文地质情况。
(二)新水平、新采区设计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区段划分、采区巷道布置、采煤方法、采煤工艺、工作面接替顺序。
(三)通风系统设计(专用回风道)(四)防突设施(设备)(五)供电、运输、行人系统设计(六)防突设计1、瓦斯地质情况:分煤层瓦斯含量及瓦斯成分、瓦斯压力、瓦斯放散初速度等原始参数、钻孔穿过煤层时的瓦斯涌出动力现象、邻近区域瓦斯地质情况。
2、区域综合防突设计(1)区域预测、区域划分的具体情况。
区域预测的方法、临界值,区域划分的范围等。
(2)区域防突措施(含石门揭煤)。
①开采保护层。
保护层的选择、沿走向及倾斜的保护范围及抽采被保护层瓦斯的方式等;②预抽煤层瓦斯。
预抽煤层瓦斯的方式选择、钻孔控制范围、钻孔参数设计、封孔要求等。
(3)确定区域效果检验的方法。
开采保护层、预抽煤层瓦斯的效果检验方法的选取,临界值的确定,检验区域内钻孔分布设计。
(4)确定区域验证的方法。
石门揭煤、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进行区域验证的方法的选取及临界值的确定,。
3、局部综合防突设计(1)确定工作面预测方法、采用的临界值、最小预测超前距等。
(2)工作面防突措施工程设计。
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穿突出煤层的专项防突设计、煤巷掘进和采煤工作面的专项防突设计。
(3)确定工作面效果检验方法。
石门及其他揭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方法的选取及钻孔的布置及临界值的确定,。
(4)安全防护措施。
采区避难所设置、反向风门、挡栏、远距离爆破措施、压风自救系统等。
4、首采面防突工程量计划主要通风系统、瓦斯治理巷道工程,各类钻孔工程包括地面井等。
(七)监控设计:监控系统、传感器设置等(八)抽放系统设计(抽放系统、瓦斯计量安设)(九)附图:1、含有瓦斯含量等值线的瓦斯地质图2、采区设计图3、采掘工程平面图4、通风系统设计图5、抽放系统设计图6、监测监控系统设计图7、供电系统设计图8、避灾路线设计图9、综合柱状图10、其它相关图纸(十)附表:1、瓦斯参数统计表2、邻近区域煤层瓦斯参数及瓦斯动力现象统计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兴文县金河煤业责任有限公司375m抽放巷石门揭煤防突专项设计二0一三年会审意见目录第一章概况 (33)第一节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采区情况 (33)第二节煤(岩)层特征 (44)第三节地质构造 (44)第四节水文地质 (44)第五节瓦斯、煤尘、及突出危险性 (55)第二章通风及监控系统 (66)第一节通风系统 (66)第二节压风系统 (77)第三节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77)第四节供电系统 (88)第三章石门揭煤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88)第一节石门揭煤实施流程 (88)第二节区域预测 (1010)第三节区域防突措施 (1010)第四节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1111)第五节区域验证 (1212)第四章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1313)第一节揭煤工作面预测方法 (1313)第二节揭煤工作面防突措施 (1414)第三节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00)第四节安全防护措施 (11)第五章防突管理 (33)第一节防突组织管理 (33)第二节揭煤防突安全措施 (44)第三节防突主要设备 (88)第四节避灾线路 (99)附图: 1.通风系统及避灾路线示意图2. 区域检验孔布置图3. 预测(检验)孔布置图4. 瓦斯排放孔布置图第一章概况第一节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采区情况一、地面相对位置该系统巷道相对应地面为大园顶以东山脊东面斜坡一带(西高东低);巷道距地表埋深300m,为一小型背斜构造,位于背斜轴东翼。
二、相邻采区情况巷道掘进层位全范围均为实体煤岩层,东翼330m处为K5煤层回风上山,上方100m处为+410mK5回风巷;下部102m处为+330mK5瓦斯抽放巷,西翼+230m 处为矿井田边界,其上部是k6煤层,均未布置回采巷道。
第二节煤(岩)层特征井田含煤地层为二叠系上统龙潭组,厚90~105m,含煤10余层,其中可采及局部可采煤层3层,自上而下为:K6煤层(大汉炭或高炭):位于煤系顶部,上距长兴灰岩6.0~9.4m,煤层厚1.0~2.36m,平均厚1.91m,全区可采。
煤层结构简单,局部含1~2层粘土岩或炭质泥岩夹矸,夹矸单层厚0.02~0.15m,煤层顶、底板均为粉砂质泥岩或泥岩、细砂岩,有时直接底板为粘土岩。
泥岩细砂岩为较稳固岩石,粘土岩具弱膨胀性,易底鼓,遇水尤为严重。
K5煤层(小汉炭):上距k6煤层6.0~10.0m,煤层厚约0.8m,局部可采。
K1煤层(细花炭):位于煤系底部,其下为黄铁矿层,厚约0.9m,结构复杂,局部可采。
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煤矿只开采K6煤层。
煤层综合柱状图见附图一。
第三节地质构造巷道掘进范围内无大的地质构造。
根据已掘的K5瓦斯抽放巷及K5回风上山地质资料反映,在巷道掘进范围内无大型地质变化,巷道在掘进过程中,不会遇到大的地质变化,但不排除遇到小的褶皱等地质构造,故在巷道掘进时应加强现场管理及先探后掘的措施。
第四节水文地质巷道位于K6煤层底板内,即含水性较弱的长兴灰岩下方,由于其与长兴灰岩间多为粘土岩及砂岩,易吸附涌水,总体造成煤岩层干燥成粉率高;根据原来已掘的同层位巷道反映,在K5煤层内有少量的含水,故在巷道掘进时顶底板可能出现少量淋水、积水现象,掘进时应防止其对巷道施工、巷道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的影响。
第五节瓦斯、煤尘、及突出危险性一、瓦斯参数矿井2009年委托中国矿业大学矿山开采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对矿井煤层瓦斯参数进行了测定,K6煤层瓦斯参数如下表:表1-1 金河矿K6煤层瓦斯参数测试结果汇总表二、煤尘爆炸性根据2004年对K6煤层采样送四川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煤尘无爆炸性。
三、煤炭自燃发火倾向性根据2004年对K6煤层采样送四川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K6煤层自燃倾向性为三级,不易自燃。
四、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矿井2012年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绝对瓦斯涌出量为7.913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43.83m3/t,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1.806m3/min,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10m3/t。
鉴定结果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矿井该309采区+260m水平于2008年9月5日曾发生煤与瓦斯突出重大事故,突出煤量1000吨,瓦斯涌出量10万立方。
第二章通风及监控系统第一节通风系统一.巷道通风系统+375m抽放巷石门揭煤区域已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通风路线为:新鲜风流:+410m主平硐→人行副井→+260mK6顶板集中运输大巷→309采区溜煤下山→+375m瓦斯抽放巷→碛头。
污风风流:碛头→+375m瓦斯抽放巷→309采区K5回风上山→+410mK5集中回风平巷→总回风上山→风井(详见+375m石门揭煤工作面通风系统及避灾路线图)二.巷道局部通风巷道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工作面采用双风机双电源供风,风机型号选用两台FBDN O2X5.6对旋式风机,一台使用,一台备用,电机为2X5.5KW,风量为140—220m3/min。
局部通风机配一台QBZ-2X80SF开关,可实行自动切换。
风筒采用¢500—600mm抗静电阻燃胶质风筒。
风机安设在309采区溜煤下山口内,配备大于250 m3/min的供风量,能满足工作面的需风要求。
三.通风设施1.在掘进此巷前,在+375m东K5瓦斯抽放巷处,已构筑两道正向风门和两道反向风门,风门之间的距离大于4m,风门的质量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构筑,墙垛厚度为1.0m。
第二节压风系统一.矿井在地面设置有一台10m3的固定式空压机,并安设有压风管路直通井下各用风地点。
二.在+260m集中运输巷距采区运输石门410m处设有压风避难硐室。
硐室内设有50个压风自救装置,该压风自救装置与+260m集中运输巷内的压风管路相接,可正常使用。
三.为掘进该回风巷,安排在+375m水平309采区溜煤下山口设有临时压风避难所,安设压风自救装置8个。
该压风自救装置与+260m集中运输巷内的压风管路相接,可正常使用。
第三节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监测分站安设330m上车场配电点处;1、在掘进碛头小于5m范围风筒异侧安设碛头瓦斯传感器,参数设置: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0%。
碛头瓦斯传感器在放炮时撤到距碛头20m的安全位置,炮后及时恢复到碛头;2、在掘进巷道回风内距全风压混合处10-15m位置安设碛头回风瓦斯传感器,参数设置: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0%,复电浓度≤1.0%。
探头位于巷中,距巷道顶板不大于30cm处;3、在煤电钻开关处安设远程断电仪,用于控制巷道电煤钻开关实行瓦电闭锁;在风机电源进线电缆上安设开停探头监控风机运行情况。
所有该回风巷的监测设备与地面监控中心站相连接,并与兴文县安监局的监控中心联网,可全天24小时实行监控。
第四节供电系统掘进工作面碛头电源来自+330m中央变电所。
风机电源来自局扇专用变压器及开关、+260m风机供电专线,实行三专两闭锁,其它电源来自+330m水平变电所的变压器和专用线路,在+260m集中运输巷运输石门以东50m处(采区下部车场)设采区配电点。
采用一台QBZ-2X80SF开关控制局部通风机,且能自动切换。
一台QBZ-80开关和BZZ-4-IV电煤钻综合保护开关控制煤电钻。
所有井下电器设备全部选用矿用井下防爆电器设备。
第三章石门揭煤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第一节石门揭煤实施流程在+375mK5煤层距K6煤层最小法向距离7m前打2个穿过煤层全厚的超前探测钻孔,探明煤层位置、产状,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效果检验,直到有效→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5m前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区域验证(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工作面预测)→如果区域验证有突出危险,实施工作面防突措施,并进行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直到措施有效→如果区域验证为无突出危险或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并经效果检验有效时,则采用前探孔边探边掘,直至到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前的工作面位置(最小法向距1.5m)→采用工作面预测的方法进行最后验证,若经验证仍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则再次实施工作面防突措施,直到验证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如果首次揭煤的远距离爆破未能一次揭穿煤层,则继续按照揭煤的安全、技术措施“过煤门”,直到进入顶板2m以上→揭煤结束。
(见石门揭煤实施流程图)一、确定安全岩柱厚度在石门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7m前打2个穿过煤层全厚的超前探测钻孔,探明煤层位置、产状,准确确定距采取区域防突措施的巷道掘进位置。
设计钻孔参数如表3-1。
孔号孔径倾角方向角预计见煤点孔深备注1Φ65mm0平行巷道中线17.8m22m穿过煤层全厚0.5m2Φ65mm63平行巷道中线7.6m10.1m穿过煤层全厚0.5m钻孔布置如图3-1。
图3-1 石门揭煤超前探孔布置图根据实际见到的煤层顶底板钻孔长度,计算煤层倾角、煤层厚度,确定巷道与煤层的位置关系、煤层产状结构。
第二节区域预测根据历年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及矿井K6煤层曾多次发生突出事故的资料显示,判定K6煤层为突出煤层。
因此,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三十八条“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以及突出煤层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新水平、新采区开拓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必须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要求指标”的规定,在该处揭煤前,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
第三节区域防突措施按照目前掌握的煤层产状,K5煤层与K6煤层的法向距离为6~8m,为达到该处揭煤区域防突效果,决定在+375mK5瓦斯抽放巷内采用瓦斯穿层抽放的区域防突措施。
(详见+375m石门揭K6煤层穿层钻孔设计)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打穿层钻孔进行预抽煤层瓦斯,设计钻孔最小控制范围:石门揭煤处巷道轮廓线外12m,同时还保证控制范围的外边缘到巷道轮廓线(包括预计前方揭煤段巷道的轮廓线)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m。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穿层抽放钻孔半径选用1.0m,现需在+375mK5瓦斯抽放巷布置15个钻场对此揭煤点进行抽放,每个钻场布置1~15#个钻孔穿透煤层全厚。
钻孔布置见375m石门揭煤穿层钻孔设计平面图,及剖面图。
第四节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根据区域防突措施抽采钻孔的抽采影响范围和抽采过程中测定的钻孔抽采参数计算区域瓦斯抽采率,当抽采率不小于30%或抽采时间不少于3个月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根据《防突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进行效果检验。
检验孔的布置如图3-2。
图3-2 检验钻孔布置图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检验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指标临界值如表3-2。
表3-2 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指标临界值如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仍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则在超指标的位置附近补打抽采钻孔,进行强化预抽,然后再进行效果检验,直至检验孔均在指标临界值以下,方可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进行掘进作业,直至距煤层的最小法线距离5m,严禁超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