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乙等非法拘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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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6起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检发布6起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检发布6起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2.07.07•【分类】其他正文最高检发布6起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典型案例案例一陈某甲组织他人偷越国境、陈某乙等人偷越国境案——拉拢引诱多人跨境偷渡应予以严惩【关键词】组织拉拢羁押必要性审查追捕漏犯【要旨】为了躲避国内打击,犯罪分子在境外建立窝点并召集国内人员前往当地实施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

有的行为人在境外人员的领导指挥下,拉拢引诱多人共同偷渡,有的行为人在高薪诱惑下,逃避边防检查偷越出入国境,给我国国(边)境管理秩序以及国内人民财产安全带来风险隐患。

检察机关坚持全链条打击,依法能动履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基本案情】被告人陈某甲,男,1989年3月29日出生,户籍地为四川省古蔺县。

被告人陈某乙,男,1995年1月29日出生,户籍地为广东省雷州市。

被告人文某某,男,1998年7月16日出生,户籍地为广东省潮州市。

被告人谢某某,男,1995年12月10日出生,户籍地为广东省饶平县。

被告人周某某,男,1998年9月4日出生,户籍地为广东省雷州市。

2021年3月初,被告人陈某甲在其位于四川省古蔺县的家中,通过刷单、股票聊天群认识了发布招聘广告昵称为“菠萝”的微信网友。

“菠萝”提出让陈某甲到“金三角”地区做销售,待遇保底八千加提成,并答应为其支付路途中的一切费用,同时承诺陈某甲另外带人到国外后有提成。

陈某甲明知到“金三角”地区是从事赌博或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但经不起高薪诱惑,表示同意。

陈某甲随后又以在国外可领取高薪为由拉拢、引诱被告人陈某乙一同到国外工作,后陈某乙又联系被告人周某某、文某某、谢某某一同前往。

后陈某甲按照“菠萝”的安排,与陈某乙、文某某、谢某某、周某某及其他三名偷渡人员张某某(另案处理)、王某某(另案处理)、彭某某(另案处理)在云南昆明碰面,分段乘车准备偷渡到缅甸。

《刑法学》复习题A(专升本)

《刑法学》复习题A(专升本)

《刑法学》复习题A(专升本)一、选择题1、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采取的原则是()。

A.从新原则 B.从旧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2、建立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重要依据是()。

A.犯罪对象 B.犯罪的同类客体 C.犯罪的一般客体 D.犯罪的直接客体3、韩国公民金某曾在印度、缅甸、泰国等国多次进行国际贩毒犯罪活动,并曾被其所属国韩国通缉。

某日,金某到我国境内旅游被拘捕,金某即以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也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犯罪为由提出抗议。

我国依法可以对李某采取下列措施:()。

A、无权进行刑事追诉,应当立即驱逐出境B、因其是国际犯罪,应交国际法院制裁C、可以对其进行刑事追诉,依据是对国际犯罪的普遍管辖权D、可以对其进行追诉,但审判要有韩国、印度、缅甸、泰国等国的共同参与4、甲误以失效的农药投毒杀乙,未发生死亡的结果。

甲的认识错误属于()。

A.法律的认识错误 B.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C.犯罪手段的认识错误 D.行为差误5、甲贩运鸦片,驾车路过一检查站时,被工商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朱某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朱抓住汽车的把守不放,甲为摆脱朱某,在疾驶后突然急刹车,朱某被摔在地,头部着地死亡,甲对朱某的死亡的心理态度是()。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6、赵某因倒卖外汇于1995年9月被法院以投机倒把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修订后的刑法实施后,赵某提出申诉,理由是现行刑法无此罪名要求改判无罪,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撤销原判,改判无罪;B.释放并给予国家赔偿;C.驳回申诉,维持原判;D.考虑赵某已服刑2年,改判有期徒刑2年并释放。

7、李二憨一日到邻村赴宴时醉酒,回家途中遇本村痴呆女孩傻姑,因酒乱性,将其奸淫,酒醒后后悔不已,到乡派出所投案,对李二憨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A、李二憨是由于醉酒乱性才奸淫傻姑的,这种行为并不是他的本意,也不是他所能控制的,其主观心态不是犯罪故意,因此他的行只是一般违法,不应当认为是犯罪。

柏浪涛的30个刑法案例

柏浪涛的30个刑法案例

更多司考干货~扫码关注厚大司考~柏浪涛30个刑法案例——@厚大司考整理自柏浪涛老师微博一、【杀手案】案情:甲指使杀手乙杀死丙,给乙看了丙的多张照片和生活视频,并多次带乙近距离偷看丙,指认丙。

甲然后问乙:认识丙了吧?不会搞错对象吧?乙:丙烧成灰,我也认得。

甲遂放心,等乙好消息。

乙清晨藏在丙小区地下车库,看到丁出来,竟以为是丙,打死丁。

甲构成:A.对象错误,B.打击错误,C.杀人既遂,D.杀人未遂,E.过失致人死亡罪分析:甲构成打击错误。

依法定符合说构成杀人罪教唆犯既遂。

依具体符合说,内部两种观点,1、对丙构成杀人罪教唆犯未遂,对丁构成过失致死罪,想象竞合;2、对丙构成杀人罪教唆犯犯罪预备,因为乙对丙未着手,对丁构成过失致死,想象竞合。

若甲对乙没有交待很具体,则甲对乙杀错人便有概括故意,无认识错误二、【枪杀追捕者案】案情:甲乙丙欲共同入户盗窃,并约定:若有追捕者,要向其开枪,阻吓其追捕,以帮助自己及同伙逃跑。

三人窃得财物,出门逃离时,甲看到身后一个身影,由于是雾霾天,误以为是前来追捕的主人,实际是同伙丙,向其开枪,致其重伤。

甲乙:A.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并罚;B.构成事后转化抢劫致人重伤?丙:A.仅构成盗窃罪;B.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并罚;C.构成转化抢劫致人重伤?分析:甲乙构成抢劫致人重伤,对象错误也能转化抢劫。

甲不是偶然防卫。

偶然防卫是客观上制止了不法侵害,但主观上没意识到。

追捕行为不是不法侵害,何况丙未追捕。

在此不要与攻略上的案例搞混。

基于部分实行全部责任,丙也转化抢劫,但不构成抢劫致人重伤,因为这里的致人重伤不能包括被害人自己。

三、【跳楼案】案情:甲女因失恋,站在楼顶欲跳楼,楼下吃瓜群众围观,丙起哄:赶紧跳,我还等着上班呢!经此一激,甲向前迈了一步。

楼下的乙(暗恋甲已久)很气愤,捡起一块砖将丙拍晕(轻伤),丙消停了。

甲见状也停止了脚步。

丙:A.教唆他人自杀,构成犯罪;B.无罪。

乙:A.正当防卫;B.防卫过当;C.紧急避险;D.故意伤害罪——摘自《车浩的刑法题》北京大学出版社分析:一,丙不是教唆自杀,因为甲已有自杀念头,丙是心理性帮助自杀。

白某日走私、贩卖毒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非法拘禁案

白某日走私、贩卖毒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非法拘禁案

白某日走私、贩卖毒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非法拘禁案文章属性•【案由】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拘禁罪•【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程序】死刑复核正文白某日走私、贩卖毒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非法拘禁案一、基本案情被告人白某日,男,1981年12月25日出生,无业。

2017年7月,被告人白某日招募多人组成犯罪团伙盘踞在境外,向国内走私、贩卖毒品。

白某日犯罪团伙在境外多地建立吞毒点,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招工信息,诱骗、招募和组织曹某(同案被告人,已判刑)、韩某宇(未成年人,已另案判刑)等数十人从境内偷渡至境外,并集中在上述吞毒点看管,以暴力或者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手机和身份证等手段逼迫上述人员吞下包装好的海洛因,采用体内藏毒等方式走私毒品入境并运往云南省昆明市、四川省成都市等地贩卖。

白某日还安排人员在昆明市、成都市等地建立多个排毒点,用于接应走私毒品入境的吞毒人员、接收毒品并交予下家。

白某日负责该犯罪团伙全部犯罪活动,包括组织毒品货源及销路,对资金、人员进行管理等。

截至2018年8月,白某日犯罪团伙多次组织他人向国内走私、贩卖海洛因累计2万余克。

二、裁判结果本案由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

法院认为,被告人白某日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伙同他人走私、贩卖海洛因,其行为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其行为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依法并罚。

白某日走私、贩卖毒品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系共同犯罪中地位和作用最为突出的主犯,且利用未成年人走私毒品,应依法从重处罚。

据此,依法对被告人白某日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核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罪犯白某日已于2024年4月30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三、典型意义走私、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历来是打击重点,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对于走私、大宗贩卖毒品犯罪团伙中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判处。

案例刑法学(4)

案例刑法学(4)

4-03争议问题
• 问题 • 在本案的处理过程中,大家一致认为,白某、于 某两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对两被 告人采用暴力非法拘禁被害人并将被害人放入涵 洞的泥水中导致其死亡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意见 分歧。主要有三种观点: • 第一种观点认为,对两被告人的行为应定故意伤 害(致人死亡)罪与非法拘禁罪实行并罚。
• 作为司机,杨某明知加速开车会造成他人 受伤或者死亡的结果而仍实施了该行为, 故杨某对自己所实施的危害行为可能造成 的危害结果在主观上无疑属于犯罪故意。 因此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关键在于把握杨某 犯罪故意的内容。
4-02分析与结论
• • • • 第一,杨某是间接故意而非直接故意。 第二,杨某是不确定故意而非确定故意。 第三,董某的死亡系杨某的行为所致。 综上所述,杨某放任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 的双重结果,造成了董某死亡,构成故意 杀人罪。
4-02驾车致人死亡案
• 杨某酒后驾驶一辆客货车由北向南行驶, 途中在超越与其同方向行驶的一辆中巴公 共汽车后,又向右打方向盘,引起该车车 主董某的不满。当两辆车行至十字路,遇 红灯停车时,董某下车走到杨某驾驶的汽 车驾驶室左侧,抓住倒车镜欲与杨某论理。 杨某见状即发动汽车,董某便扒上已经起 步的汽车左侧门外。
4-03基本结论
• 从案件的整个过程来看,两被告人实施的殴打行 为及强迫被害人吞服舒乐安定片的行为并不是刻 意要伤害或杀害被害人,而是为了排除被害人的 反抗,使非法拘禁行为得以进行下去,这一点从 殴打的强度比较轻的情况也可以得到说明。只不 过在当时的情况下,两被告人疏忽了在被害人经 过殴打之后,再给他服用超过限量的舒乐安定片 会造成被害人呼吸、心脏及脉搏跳动极为减弱或 暂停从而使他们误认为被害人已经死亡的情况的 发生。

柏浪涛30案例

柏浪涛30案例

柏浪涛30个刑法案例——@厚大司考整理自柏浪涛老师微博一、【杀手案】案情:甲指使杀手乙杀死丙,给乙看了丙的多张照片和生活视频,并多次带乙近距离偷看丙,指认丙。

甲然后问乙:认识丙了吧?不会搞错对象吧?乙:丙烧成灰,我也认得。

甲遂放心,等乙好消息。

乙清晨藏在丙小区地下车库,看到丁出来,竟以为是丙,打死丁。

甲构成:A.对象错误,B.打击错误,C.杀人既遂,D.杀人未遂,E.过失致人死亡罪分析:甲构成打击错误。

依法定符合说构成杀人罪教唆犯既遂。

依具体符合说,内部两种观点,1、对丙构成杀人罪教唆犯未遂,对丁构成过失致死罪,想象竞合;2、对丙构成杀人罪教唆犯犯罪预备,因为乙对丙未着手,对丁构成过失致死,想象竞合。

若甲对乙没有交待很具体,则甲对乙杀错人便有概括故意,无认识错误二、【枪杀追捕者案】案情:甲乙丙欲共同入户盗窃,并约定:若有追捕者,要向其开枪,阻吓其追捕,以帮助自己及同伙逃跑。

三人窃得财物,出门逃离时,甲看到身后一个身影,由于是雾霾天,误以为是前来追捕的主人,实际是同伙丙,向其开枪,致其重伤。

甲乙:A.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并罚;B.构成事后转化抢劫致人重伤?丙:A.仅构成盗窃罪;B.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并罚;C.构成转化抢劫致人重伤?分析:甲乙构成抢劫致人重伤,对象错误也能转化抢劫。

甲不是偶然防卫。

偶然防卫是客观上制止了不法侵害,但主观上没意识到。

追捕行为不是不法侵害,何况丙未追捕。

在此不要与攻略上的案例搞混。

基于部分实行全部责任,丙也转化抢劫,但不构成抢劫致人重伤,因为这里的致人重伤不能包括被害人自己。

三、【跳楼案】案情:甲女因失恋,站在楼顶欲跳楼,楼下吃瓜群众围观,丙起哄:赶紧跳,我还等着上班呢!经此一激,甲向前迈了一步。

楼下的乙(暗恋甲已久)很气愤,捡起一块砖将丙拍晕(轻伤),丙消停了。

甲见状也停止了脚步。

丙:A.教唆他人自杀,构成犯罪;B.无罪。

乙:A.正当防卫;B.防卫过当;C.紧急避险;D.故意伤害罪——摘自《车浩的刑法题》北京大学出版社分析:一,丙不是教唆自杀,因为甲已有自杀念头,丙是心理性帮助自杀。

关于法律的案例二十个(3篇)

关于法律的案例二十个(3篇)

第1篇被告人张某驾驶车辆在市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救助伤者,反而逃离现场。

经调查,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警方抓获。

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赔偿伤者经济损失。

案例二: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李某因琐事与邻居王某发生争执,持刀将王某刺伤。

经鉴定,王某受伤构成轻伤二级。

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王某经济损失。

案例三:盗窃案被告人赵某在商场盗窃价值人民币一万元的手机一部。

经调查,赵某有多次盗窃前科。

法院依法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例四:职务侵占案被告人孙某在担任公司财务主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资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经调查,孙某有自首情节。

法院依法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案例五:强奸案被告人周某趁被害人陈某熟睡之际,强行与陈某发生性关系。

经鉴定,陈某构成轻微伤。

法院依法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陈某经济损失。

案例六:故意毁坏财物案被告人吴某因与邻居发生纠纷,将邻居家的门窗、家具等物品砸毁,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赔偿邻居经济损失。

案例七:拐卖儿童案被告人郑某拐卖儿童,将一名女童拐卖至外地。

经调查,郑某有自首情节。

法院依法判处郑某无期徒刑,并赔偿被拐卖女童家庭经济损失。

案例八:贩毒案被告人陈某涉嫌贩卖毒品,经调查,陈某有自首情节。

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案例九:故意杀人案被告人黄某因家庭矛盾,持刀将妻子杀死。

经调查,黄某有自首情节。

法院依法判处黄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案例十:职务犯罪案被告人赵某在担任某政府部门负责人期间,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

经调查,赵某有自首情节。

法院依法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案例十一:聚众斗殴案被告人李某因琐事与邻居发生争执,纠集多人聚众斗殴,造成多人受伤。

经调查,李某有自首情节。

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

安徽高院发布打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安徽高院发布打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安徽高院发布打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6.23•【分类】其他正文安徽高院发布打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01丁营、郭木深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28952.6克,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基本案情】被告人丁营,男,1970年10月6日出生于安徽省太和县。

被告人郭木深,男,1980年10月7日出生于广东省陆丰市。

被告人郭俊才、郑乃添、高士良等人基本情况略。

经法院审理查明:1.2016年12月,被告人丁营联系郭木深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双方商定以每千克4万元的价格交易15千克冰毒。

后丁营到郭木深在广东省东莞市的家中将60万元现金交给郭木深,郭木深从上家购得15千克冰毒后交给丁营。

被告人高士良根据丁营的安排将冰毒伪装后乘坐从东莞至亳州的大巴车,在河南省新蔡高速路服务区内将15千克冰毒交给了唐文超(另案处理)。

2.2017年春节前的一天,被告人丁营携带55万元现金再次到东莞市找被告人郭木深购买冰毒。

丁营将毒资交给郭木深,后又告诉郭木深取消交易,并安排高士良找郭木深要回55万元毒资。

郭木深以做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向丁营借款5万元,下余50万元毒资交给高士良,高士良带回交给丁营。

3.2017年2月22日前后,被告人丁营通过被告人高士良同被告人郭木深商量冰毒价格后携带毒资赶到东莞市与高士良汇合,二人在郭木深的住处交给郭45万元现金,丁营将郭木深之前向其借款5万中的4万元抵付毒资。

同年3月1日晚,郭木深驾车从东莞市赶到陆丰市找被告人郭俊才购买冰毒,交给郭俊才40万元现金。

后郭俊才到陆丰市甲子镇找被告人郑乃添购买14千克冰毒交给郭木深,郭木深又付给郭俊才1.5万元现金。

3月3日下午,郭木深将14千克冰毒交给丁营,丁营安排高士良将毒品运回临泉。

3月4日,高士良乘坐大巴车、丁营乘坐火车赶回阜阳。

3月5日凌晨2时许,民警在大广高速河南省息县服务区内将高士良抓获,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13952.6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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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等非法拘禁案
【案由】刑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非法拘禁罪
【审理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审结日期】2014.02.14
【案件字号】(2014)浦刑初字第635号
【审理程序】一审
【审理法官】李俊英
【审理法官】李俊英
【文书类型】判决书
【代理律师/律所】陈建华,上海陈建华律师事务所;刘极军,上海陈建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建华上海陈建华律师事务所刘极军上海陈建华律师事务所
【判定罪名】非法拘禁罪
【刑罚】一、被告人xxx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二、被告人李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三、被告人沈某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权责关键词】从重自首立功缓刑悔罪表现考验期假释轻微伤拘役鉴定意见辨认笔录证明独任审判简易程序
xxx等非法拘禁案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4)浦刑初字第635号公诉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xxx。

被告人李某。

被告人沈某某。

辩护人陈建华,上海陈建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刘极军,上海陈建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刑诉[2014]28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xxx、李某、沈某某犯非法拘禁罪,于2014年1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唐某某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xxx、李某、被告人沈某某及其辩护人刘极军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10月4日10时许,被告人xxx为索要欠款,在本区惠南镇巧遇被害人黄甲后将其带至本区周浦镇横桥路XXX弄XXX号梧桐苑1502室内,伙同被告人李某、沈某某对被害人黄甲进行看管。

期间,被告人沈某某挥拳击打被害人黄甲。

当日18时许,被告人xxx、李某、沈某某又将被害人黄甲带至本区周浦镇民福居饭店,并授意李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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