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工法汇编要求及样本

国家级工法汇编要求及样本
国家级工法汇编要求及样本

出版《工法汇编》编写要求及文本范例

一、出版《工法汇编》编写要求

1.工法题目层次要求:

(1)工法名称;(2)完成单位名称;(3)主要完成人。

每个层次要换行,位置要居中。

2.工法文本格式采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的格式进行编排。

(1)工法的叙述层次按照章、节、条、款、项五个层次依次排列。“章”是工法的主要单元,“章”的编号后是“章”的题目,“章”的题目是工法所含的11部分,题目位置要居中;“条”是工法的基本单元。编号示例说明如下:

章节条款项

(2)工法中的表格、插图应有名称,图、表的使用要与文字描述相互呼应,图、表的编号以条文的编号为基础。如一个条文中有多个图或表时,可以在条号后加图、表的顺序号,例如图

1.1.1-1,图1.1.1-2…。插图要符合制图标准。

(3)工法中的公式编号与图、表的编号方法一致,以条为基础,公式要居中。格式举例如下:

A=Q/B×100% (1.1.1-1)

式中A—安全事故频率;

B—报告期平均职工人数;

Q—报告期发生安全事故人数。

3.工法文稿中的单位要采用法定计量单位,统一用符号表示,如m 、m 2、m 3、kg、d、h等。专业术语要采用行业通用术语,如使用专用术语应加注解。

4. 文稿统一使用A4纸打印,稿面整洁,图字清晰,无错字、漏字。

二、工法文本范例

工法编号(仿宋_GB2312,三号)

导洞施工防护隔离桩墙施工工法(仿宋_GB2312小二)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仿宋_GB2312 五号)

马锁柱王先堂(仿宋_GB2312 五号)

1.前言(仿宋_GB2312 四号)

(正文+ 仿宋_GB2312, (符号) 宋体)(仿宋_GB2312 五号)在城市修建地铁,不可避免地要在地面建(构)筑物附近穿过,为了争取最好的线路运营方案,也需选择从地面建筑物附近穿过,这不仅需要保证隧道工程本体施工的安全,还须妥善地解决隧道工程对附近既有建筑物的影响问题。

北京城铁13号线14标区间为下穿高层楼房的浅埋隧道,需防止隧道暗挖施工引起地层移动

和地表下沉,防止地表及周边既有建筑物发生过量变形与破坏是一具有相当重大的技术难题。

中铁隧道集团联合设计单位和大专院校开展了科技创新,取得了“导洞——隔离桩墙防护技术”这一国内领先、国际首创的新成果,于2002年通过北京市建设委员会鉴定,获得了2003年北京市科学技术二等奖。同时,形成了导洞施工防护隔离桩墙新颖的施工工法。由于在处理地层与结构、隧道施工与既有建筑物相互作用方面效果明显,技术先进,故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工法特点(仿宋_GB2312 四号)

2.1 利用地下导洞施作钻孔隔离桩,并将隔离桩与导洞衬砌连接在一起,能有效地保护邻近既有建筑物,使地下工程的施工中对它的影响非常之小。

2.2 采用新的“地下基坑”围护结构分析模型和解析方式,用简单的代数运算即可预测地层沉降和水平位移值,与实测值相比在同一数量级上。

2.3 将数据处理和信息反馈技术应用于施工,利用监控量测指导施工,动态修正施工方法和支护参数,确保施工安全、快速。

2.4 将地表作业转入地下,使施工对城市地面、路面的占用和交通影响极小,能满足城市地下施工的高环保要求。

3.适用范围

临近建(构)筑物、地面条件限制、地层构造复杂、富水条件下的暗挖地下工程施工。

4.工艺原理

采用“地下基坑”围护结构分析模型和解析方式,在主体隧道两侧与贴近既有建筑结构基础的地

下各设计施作一导洞,在导洞内施作钻孔灌注桩,桩顶与导洞格栅连接,将各根钻孔桩连接成为一道整体性较好的桩墙,而导洞之间的未被开挖掉的土体则成为两道桩墙间的横撑,从而成一个稳定可靠的“地下基坑”的围护结构,承受因开挖双连拱隧道(犹如基坑内挖土)而产生的土体的侧向压力,并限制桩墙外土体的竖向变形(沉降)。

同时,对富水地层进行洞内水平降水。在导洞-隔离桩墙防护下,区间隧道施工以新奥法为依托,采取加密超前管棚、加强超前注浆、初支背后注浆加固、增设临时仰拱等支护方法,控制地表下沉,通过全过程的施工监控量测,监视土体及结构的稳定,随时调整支护参数,使主体结构能安全顺利地建成。

5.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

5.1施工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导洞施工→隔离桩墙施工→ 洞内水平降水施工→隧道开挖及初支→隧道结构施工。 5.2操作要点 5.2.1 导洞施工

导洞断面大小由施工工艺、围岩条件、采用设备等因素确定,可为拱形直墙或曲墙。视情况可采用全断面或上下台阶法施工(导洞施工工艺流程参见图5.2.1-1,导洞-隔离桩墙断面结构示意参见图5.2.1-2),施工中的具体要求有如下几点:

Y型住宅楼(东侧)箱型基础

箱型基础

Y型住宅楼(西侧)

导洞

导洞

隔离桩

施工准备

测量放线 竖井加固 超前管棚注浆 导洞挂洞门 导洞开挖 初期支护 背后回填注浆

破除井壁混凝土割除井壁格栅

图5.2.1-1 导洞施工工艺流程图图5.2.1-2 导洞剖面示意图

1、严格控制导洞线路精度,确保导洞与结构关系。

2、喷混凝土封闭后开挖前排设超前管棚,间隔一个作为超前注浆管,于开挖前超前注水泥水玻璃双液浆。

3、严格控制开挖进度,每次开挖一榀,并留核心土,严禁多榀一次开挖。

4、遇到导洞上方存在人工杂填土,开挖过程出现不良地质情况及时对开挖面进行网喷封闭,进行加固处理后再施工。

5、严格控制钢支撑间距,网构钢架应精确定位,注意“标高、中线、前倾后仰、左高右低、左前右后”等各个方位的位置偏差,钢支撑保护层临土侧50mm,背土侧30mm。安装允许误差见表5.2.1。

表5.2.1网构钢架安装允许误差

方位中线高程倾斜度左、右拱

脚标高

左、右钢架

里程同步

允许误差2cm +2cm -0 ≤2°±2cm ±2cm

6、按设计施工双层满铺钢筋网,将纵向联接筋、钢筋网与网构钢架连接牢固。

7、滞后掌子面5m 回填注浆一次,浆液为纯水泥浆,在楼房段注意控制注浆压力,避免破坏楼房地下室。

8、导洞施工过程中,加强量测频率,及时反馈量测结果,以便根据量测结果及时修正支护参数,确保安全。

5.2.2 隔离桩墙施工

依据测量控制桩点及设计图纸定出桩孔平面位置,选择满足地下导洞狭小空间和钻孔深度要求的钻机。钻孔灌注桩采取1、4、7跳格法施工,成桩后将桩顶与导洞支护结构结为整体。隔离桩墙施工工艺流见图5.2.2。

图5.2.2 隔离桩墙施工工艺流程图

施工准备 桩 位 放 线 埋 设 护 筒 钻机就位

钻进、掏碴 清 孔 成 孔 检 查 安放钢筋骨架 下 导 管 灌注混凝土前准备工作

钻机移位 灌注架就位

灌注水下混凝土 灌注架移位 拆、拔护筒 制 泥 浆

泥浆净化

测量孔深、斜度、直径 组装灌注架 制作混凝土试件 配制混凝土

测 回 淤 钢筋骨架制作

安装清孔设备

向孔内注水及粘土

桩位复测 桩头剔凿清理

基桩无损检测 试件养护

恢复底板钢筋

孔口回填

5.2.3 水平降水

先在已施工隧道底板施工作水平降水基坑,在水平降水基坑内用水平钻机成孔,埋设水平降

水管,超前将隧道施工范围内地下水降至隧道底部仰拱以下1.0m左右,保证后续开挖初支在无水条件下施工。

1、施工方法

根据水平抽水钻机工作空间确定工作坑尺寸,施工后安置水平钻机。采用Ф89mm钻头打孔清水钻进,Ф89mm套管跟进。将套管打到预定长度后,停止钻进冲孔。从套管中放进Ф60mm/Ф50mm 螺旋打眼缠丝PVC滤水管,拔出Ф89mm套管,将PVC滤水管留在土层中,封孔口使地下水从PVC滤水管中自动流出。

2、降水要求

采用坡度降水,控制成孔时的砂土流失和水量(抽水含砂量<1/200000,水位保持至设计标高),避免抽水过度引起地表下沉。

5.2.4 隧道施工工艺的改进

1、增设临时仰拱,及时封闭,步步成环

大跨度隧道分台阶开挖,从拱部开挖至底部仰拱封闭历时较长,不利于掌子面的稳定,易造成拱顶及地表沉降。遵循浅埋暗挖及时封闭步步成环的原则,增设上半断面临时仰拱,使上半断面及时封闭。同时,利用临时仰拱形成上部施工通道,避免上下施工干扰,缩短施工循环时间。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2、仰拱基底换填碎石和注浆

受降水时间限制,仰拱部位有滞留地下水,基底粉细砂层在水浸泡和人工扰动后液化软弱。为控制沉降,增加基底承载力,在仰拱基底换填一层碎石,喷混凝土封闭后及时注纯水泥液浆加固。

3、加密拱部超前管棚、增设边墙超前管棚及锁脚锚杆

进行地面、地下降水后,开挖后掌子面自稳性差,围岩可注性差。为有效控制掌子面土体稳

定和地层沉降,环向和纵向加密拱部超前管棚,增设锁脚锚杆。

4、加强超前注浆和背后回填注浆

1)施工方法

拱部开挖前将超前管棚间隔一个作为注浆管超前注入水泥浆,滞后掌子面几米在初支背后进行回填注浆,以有效地保证自稳性差的开挖面及周围地层的稳定。

2)超前注浆参数

注浆管:Ф42,L=2m@300,每榀布置

外插角:10°~20°,围岩可注性差时取小值

布置范围:拱墙

浆液:水泥、水玻璃双液浆

浆液配比:水泥浆∶水玻璃:1∶0.5

水泥浆水灰比:1∶1,水玻璃为35Be′

注浆压力:0.4~1.0MPa,可注性差时取大值

注浆结束标准:达到设计注浆量或达到设计压力保持20min。

3)背后回填注浆

喷混凝土完毕后进行拱墙、底部背后注浆,以起到充填空隙、加固地层的作用,使隧道结构与周边土体密实,有效控制地表沉陷。背后注浆滞后初支封闭成环后3~5m进行,注浆压力控制在0.3~0.5MPa。

5、及时稳定开挖面

分部开挖工序多,完成一循环时开挖面暴露时间较长。除采取留核心土外,还需及时挂网并初喷较厚的一层混凝土,才能保证及时稳定开挖面。

5.2.5监测技术与分析

确保工程建设安全的关键是全过程监测隧道周边建(构)筑物的变化情况,及时测量各主要工序施工阶段引起的动态沉降数值,并与分析计算值比较,及时反馈指导设计和施工。主要的监测内容参见表5.2.5。

表5.2.5 监 测 项 目 汇 总 表

序号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仪 器 监 测 频 率 监 测 目 的 1 地表沉降 WILD-N3精密水准

仪,铟钢尺

初期:1~2次/天,后期:1~2次/3天

掌握隧道及地表及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2 建筑物沉降与倾斜 3 地下管线沉降 4 拱顶沉降 苏光DSZ-1水准仪,钢挂尺 初期:1~2次/天,后期:1~2次/3天

了解隧道施工过程中支护结构变位情况及规律 5 结构收敛 坑道收敛计 6 围岩压力 压力盒,频率接收仪

初期:1次/3天,

后期:1次/7天

了解隧道施工过程中围岩压力、接触应力及结构自身应力大小及分布情况

7 初支与二衬间压力 8 初支钢筋内力 钢筋计,应变计、频率接收仪

9 二衬钢筋内力 10 混凝土应变 11

地下水位

电测水位计

初期:1次/天 稳定后:1次/2天 掌握基坑及暗挖隧道需降水段地下水位情况

注:可根据施工条件和沉降情况增加或减少观测次数,随时将监测信息报告给现场技术人。 5.3劳动力组织(见表5.3)。

表5.3 劳 动 力 组 织 情 况 表 序号 单项工程 所需人数 备注

1 管理人员 4

2 技术人员 4

3 导洞施工 48

4 钻孔灌注桩施工 48 5

钢筋加工

15

6 杂工 5

合计124人

6.材料与设备

本工法无需特别说明的材料,采用的机具设备见表6。

表6 机具设备表

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单位数量用途

1 异型钻机台 3 灌注桩施工

2 手拉葫芦st 台 1 钢筋笼吊放

3 正铲装载机ZL50 台 1 运土

4 卷扬机3t 台 1 拉直钢筋

5 钢筋弯曲机GW40 台 1 钢筋加工

6 电焊机BX-300 台 4 钢筋加工

7 钢筋切割机GJ40 台 1 钢筋加工

8 搅浆筒台 2 制备泥浆

9 混凝土喷射机PZ-5B 台 2 喷射混凝土

10 注浆泵KBY-50/7

台 1 回填注浆

11 通风机SDFN0.6.

5

台 1 导洞通风

12 混凝土输送泵HB-30D 台 2 灌注混凝土

13 漏斗及导管Ф200 套 1 灌注混凝土

14 泥浆泵TBW850/

50

台 2 抽泥浆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 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技术创新,提高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水平,规范水 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以下简称工程协会) 章程,制定本办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协会对水利企业工法的开发、应用和备案管理,水利行业工 法的评审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以下简称水利工法)是指以水利水电工程 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将先进技术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经过一定工程 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 水利工法按专业划分为土建工程、机电与金结工程、其他工程 3 个类别。 第四条水利工法按层级分为水利企业工法和水利行业工法。 一)水利企业工法是水利水电施工相关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在建立了企业工法管理 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特点、通过工程实际应用开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方法,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并报工程协会备案。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 二)水利行业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工程协会组织评审和公布,报水利部备案,并从中择优推荐参评国家级工法。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 第五条工程协会每年定期对水利企业工法进行备案管理。水利行业工法原则上每年评审 一次。 第二章备案管理 第六条申请备案的水利企业工法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法完成企业有完备的工法管理制度,开发、编制、评审和公布均符合国家、行 业和企业的相关规定; 二)工法符合国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

用性; 三)工法的关键性技术应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水利水电工程行业内领先水平, 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水利水电行业有所创新; 四)工法已经过 2 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 安全可靠, 并得到建设单位认可,具有较 五) 工法内容不得与已公布(有效期内的) 的水利行业工法、其他行业相关专业工法 雷同。 第四章 申报单位和程序 第十一条 水利行业工法的申报单位原则上为一家企业,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 第十二条 申报程序: 和实用性; 三)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等在水利水电行业有所创新; 四) 工法已经过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 并得到建设单位认可,具有较高推广应用 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 第七条工程协会根据 “第六条 ”的要求, 对申请备案的水利企业工法进行审核, 作出予以 备案和不予备案的决定。 第八条 水利企业工法备案有效期为长期有效。 第九条 完成备案的水利企业工法,在申报水利行业工法时,不得变更完成单位、 主要 完成人等信息,但可以补充工法应用证明、关键性技术评价(鉴定)报告等资料。 謀荞抟箧飆 鐸怼类蒋薔。 第三章 评审范围及申报条件 第十条 申报水利行业工法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公布为水利企业工法且在工程协会备案; 二) 符合国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具有先进性、 科学性和实 工法中 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 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 5 人。申 报企业应是开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 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

2020年(管理制度)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科技管理制度汇编

(管理制度)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科技管理制度汇编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科技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部分 中建八局科技管理制度

中建八局“十五”(2001—2005)科技发展规划 为使“科技兴局”得以贯彻实施,以科技带动企业的全面进步,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编制未来五年科技发展规划。 第一部分:“九五”科技发展状况 一、“九五”期间科技事业的新进展 (一)科技意识进一步提高,“大科技”发展战略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九五”期间,全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所提出的“科教兴国”和“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指导思想,根据经营发展要求,先后于1997年和1999年两次召开科技工作会议,提出了以“大科技”发展战略作为全局的指导思路,走以发展质量为中心,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狠抓技术创新、加速成果转化步伐、加强科技队伍建设的科技发展之路。各级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使科技进步逐渐深入到企业的各个层次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为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科技意识进一步得到了加强,有力地推动了全局的整体发展。 (二)科技进步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九五”期间,坚持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和发展企业科技进步运行体系: 1、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科技管理体系 科技管理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形成了以企业第一管理

者为企业科技进步的领导者,以总工程师责任制为核心的企业科技进步组织指挥体系;以科技委员会、科技(技术)部、科技协会等组成的企业日常科技管理组织体系;以科技发展计划、科技发展资金管理、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验收、科技进步和科技推广奖励等为主要内容的制度规章体系。 2、全局科技创新体系已初见雏形 (1)积极进行制度的创新,建立以局长为领导者,总工程师为组织实施者的科技创新指挥体系,进行科学决策,制订长期规划,发挥对全局科技创新的指挥领导作用;建立以局科技部为科技创新的管理保障体系,负责科技推进机制的考核,中长期规划的落实,发挥对创新机构的服务监督和保障作用。建立以技术中心为科技创新的推动体系。“九五”期间,所属一、二、三、四、安装等公司相继建立了开发部和科研所,并在机构的功能、资金投入、技术开发方向、人才发展战略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2)坚持管理创新,突出信息化施工的重要性。“九五”期间,在工程管理领域,继续深化和完善了总承包管理模式,坚持走管理密集型与技术密集型相结合之路,强调管理水平的提高与信息化施工发展相结合,在编制电子标书、工程成本控制、质量进度、施工组织等领域加强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同时,在企业管理工作中,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与互联网技术,建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已开始实现跨地区、跨经营层次的信息共享与交流,提高了企业管理与决策水平。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编写与推广应用,促进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积累和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公司科技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及中国冶金建设协会、中国中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技术与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按照公司施工专业范围,公司工法分为矿山工程(含隧道等地下开拓工程和矿山设备安装工程)、土建工程(含路桥和市政工程)、安装工程(含工业设备安装、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二章工法的特点、内容及书写格式 第四条工法要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五条工法编写内容应齐全完整,层次分明,文字简练,词句规范,数据准确、可靠,其深度应满足指导项目施工与管理的需要。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前言:概括工法的形成原因和形成过程。其形成过程要求说明研究开发单位、关键技术审定结果、工法应用及有关获奖情况; (二)工法特点:说明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点,与传统的施工方法比较,在工期、质量、安全、造价等技术经济效能等方面的先进性和新颖性; (三)适用范围:适宜采用该工法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某些工法还应规定最佳的技术经济条件; (四)工艺原理:阐述工法工艺核心部分(关键技术)应用的基本原理,并着重说明关键技术的理论基础; (五)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 1.工艺流程和操作要点是工法的重要内容。应当按照工艺发生的顺序或者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来编制工艺流程,并在操作要点中分别加以描述;对于使用文字不容易表达清楚的内容,要附必要的图表; 2.工艺流程要重点讲清基本工艺过程,并讲清工序间的衔接和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关键所在,工艺流程最好采用流程图来描述;对于构件、材料或机具使用上的差异而引起的流程变化,应当有所交代; (六)材料与设备:说明工法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名称、规格、主要技术指标;主要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等的名称、型号、性能、能耗及数量;对新型材料还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检测方法; (七)质量控制:说明工法必须遵照执行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名称和检验方法,并指出工法在现行标准、规范中未规定的质量要求,并要列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要求,以及达到工程质量目标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

水利部2019年职称评审参考条件及说明

项目评审条件说明 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申报期内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2.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水利工程相关技术工作满5年。 经历能力A A1.[基础经历能力]具有全面系统的水利工程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所 完成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本专业科技发展及前沿技术具有重要引领作用。 本项主要依据申报者身份角色及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专业工作年限赋分。基层服务年 或参加援疆援藏援青和其他途径选派的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1年按2年折算。A2.[项目组织能力]作为项目负责人之一,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或流域(区域)规划,或大、中型工程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等某一专业技术 工作。 “大、中型工程”指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行业规范规定的大一型、大二型、中型或其它相 同等级的工程。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流域(区域)规划、大、中型工程项目须提供项 目合同书或立项批文、相应报告署名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A3.[技术创新能力]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在发明创造、自主创新、技术推 广应用、工艺流程标准开发、产品质量提升等方面能力突出,取得明显的经 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有关部门认可和业内专家公认.。 须提供技术创新的相关合同书或证书、相应报告署名页、专家咨询意见、成果验收文件 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A4.[应急处置能力]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能运用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 有效处理突发事件,化解风险或避免危险事态蔓延,避免和减少损失方面发 挥关键作用,得到有关部门和业内专家认可。 本项主要依据工作角色、量级并兼顾工作质量(层次)赋分。突发事件是指具有较大社 会影响或对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具有较大影响的事件。 A5.[咨询评价能力]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或大中型项 目的审查、咨询、论证、鉴定、评估等工作,具有准确评估、科学评价的能 力。 本项主要工作角色、量级并兼顾工作质量(层次)赋分。申报者须提交作为咨询论证专 家身份参加相关咨询论证工作的原始证明或专家签字表复依据印件,以会务人员身份参 加的相应活动的不能赋分。 A6.[指导培养能力]具有指导中青年技术骨干或研究生开展技术工作的经历 能力;或在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的技术类培训、研讨等活动中讲授相关业务 知识。 人才培养是作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一项义务;明确人才培养和传帮带任务的,应出具 培养协议;没有明确固定培养对象的应由单位人事部门提供证明;人才培养也可用编辑 培训教材,专题讲座替代。 业绩成果B B1.[基础性成果]作为主要贡献者,编写完成的重要基础技术资料、科技文 献、取得的重要检测监测成果,被成功应用或被省部级主管部门采纳。 本项主要依据工作角色、质量层次并兼顾数量赋分。须提供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或被省、 部级主管部门采纳的证明。 B2.[专项性成果]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流域 (区域)规划,或大、中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运行管理工作,并通过相应 级别的审查和主管部门认可。 “大、中型工程”指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行业规范规定的大一型、大二型、中型或其它相 同等级的工程。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流域(区域)规划、大、中型工程项目须提供项 目合同书或立项批文、相应报告署名页、相应级别审查部门对成果的审查或验收意见的 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B3.[创新性成果]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 入运用;主持完成的科技成果被省、部级列为推广项目,并已成功应用于生 产实践或被省、部级主管部门采纳。 “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为水利专业技术领域的创新技术和服务,且须提供省部 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三新”开发计划名录复印件,或经其批准认定为“三新”的文件复 印件。科技成果必须列入科技推广目录或被省、部专业主管部门采纳。“科技成果被省、 部列为推广项目”,或“被省、部专业主管部门决策采纳”,须提供列入科技推广目录 的文件及证书证明、鉴定书或文件复印件。 B4.[突破性成果]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在科技攻关或工程实践中,解决某一 关键性复杂技术难题上取得重大突破,得到有关部门和业内专家认可。 “解决了某一关键性的复杂技术难题并取得重大突破”须提供专家会议论证意见或相应 验收、鉴定报告。 B5.[代表性成果]作为主要贡献者,在本专业领域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国家 或行业工法,或由本人主导的技术研究取得重大原创性成果,或由本人提出 的重大科技计划、建议被省部级主管部门采纳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国家发明专利”、“国家级工法”须提供相应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受益单位出具有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证明 或提供会议验收、论证意见。 B6.[规范性成果]主持编写或作为主要编写者完成的国家、行业、省部、团 体、流域或大型企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导则等)、政策法规、发展 规划、管理办法、技术手册被颁布实行。 本条认可的成果为已颁布施行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法规、管理办法、发展规划、 技术手册,申报者须提供本人完成相应成果的证明。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 标准层次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B7.[奖励性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获 得国家优秀勘察设计奖(等级内额定人员);获得省部级或行业科技进步奖 (优秀科技成果奖、科技成果推广奖)二等以上奖励;获得省部级优秀勘察 设计三等奖以上奖励(等级内额定人员)。 评审中认可的奖励成果包括: 1.国家级奖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中设立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 以及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星火科技奖。集体奖不作为个人业绩成果。 2.省部级奖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科技厅或国家部委办局颁发的科 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咨询奖一 等奖、二等奖分别按照省部级一、二等奖赋分,全国优秀工程咨询奖三等奖和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等奖按照省部级三等奖赋分。 集体奖原则上不作为个人业绩成果,集体奖颁发部门盖章的有具体贡献大小人名排序 的,依据相应条款予以赋分。同一项目获得多重奖项,取最高奖计算一次。 论文著作C1.[工作报告]主笔撰写的调研报告、科技建议或总结报告以及重要学术会 议上交流的论文,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不少于3篇。 本项主要依据报告类型赋分及篇数赋分。第一作者每篇算1篇,第二作者2篇算1篇, 第三作者论文不再折算。撰写的各类报告被省部级部门认可或在省部级层次的交流论文 学术论文报告与厅局级部门认可报告均有时,每3篇厅局级可折算成1篇省部级。须提 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C2.[发表论文]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领域论文不少于3篇。 本项主要依据论文篇数及刊发检索情况赋分。公开刊物指有ISSN或CN刊号的专业期刊。 收录在论文集上的论文,不属于公开发表论文。本项论文篇数不足不赋分。第一作者每 篇算1篇,第二作者2篇算1篇,第3作者以后,不再折算。须提供有关论文版权目录 页、论文摘要、引用论文有关内容的复印件。 C3.[专著译著]正式出版相关专业领域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本人撰写不 少于5万字。 本项主要依据专著字数及作者角色状况赋分。著作是指作者根据在本专业领域研究的成 果撰写成的理论著作,该著作应对学科的发展或建设有重大贡献和推动作用,并得到国 内外公认。著作必须为本专业,有ISBN书号。汇编、年鉴、教材等不属于著作。一部 著作字数不足时,可由两部著作累加。本人撰写字数不明确时,按著作总字数除以作者 数平均计算,字数不足不赋分。

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doc

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推动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工作深入发展,不断提高石油工程建设技术水平,按照国家建设部《国家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石油工程建设行业的实际,特制定《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证明是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经济适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所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未经工程实践检验的科研成果,不属工法的范畴。 工法应主要针对某个单项工程,也可以针对工程项目中的一个分部,但必须具有完整的施工工艺。 第二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及石油行业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三条工法的关键性技术具有先进水平。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没有相应的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

应经省部级以上技术鉴定、属填补空白的应经国家科委认定的机构查新。 第四条工法级别 工法分三个级别:三级(企业级),二级(省部级),一级(国家级) 1. 企业创建的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或超过本企业先进水平,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企业组织评定,为三级工法。 2. 企业创建的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或超过行业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评定,为石油工程建设工法(二级)。二级工法需已经企业评定为三级工法和推荐,由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评定. 3. 企业创建的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评定,为一级工法。一级工法经协会推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评定,每两年评审一次。 第二章工法的创建 第五条工法的选题分类 1.通过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形成有实用价值、带有规律性的新的先进施工工艺技术。

公路工程工法编制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工法编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法的开发、应用和管理,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提升企业技术管理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积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公路工程工法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黑龙江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法的开发、推广应用、管理,以及工法的申报、评审和考核。 第三条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第四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二章工法等级、分类和内容 第五条工法分为国家级工法、省部级工法、企业级工法。企业级工法是推荐省部级工法的基础。

国家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省部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省内或行业领先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企业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公司系统领先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企业工法划分为路基、特殊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工程、市政工程和旧路旧桥维修改造篇章。 第七条工法的内容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资源节约、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 第八条工法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如涉及专利技术属保密范畴的,申报时只需说明其代号、功能、用途、效益等。 第三章工法的编写 第九条工法的编写原则 (一)工法必须是经过工程实践并证明是属于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经济适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施工方法。未经工程实践检验的科研成果,不属工法的范畴。 (二)工法编写应主要针对某个单项工程,也可以针对工程项目中的一个分部,但必须具有完整的施工工艺。

湖南省工程建设工法编写规定

附件: 附录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书C.0.1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书封面

C.0.2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

湖南省工程建设工法编写规定 1 总则 1.0.1为规范湖南省工程建设工法的编写工作,提高工程建设工法的编写水平,使之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促进工程建设工法的推广应用,根据住建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和《湖南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试行)》(湘建科…2009?330号)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申报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含工业建筑、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及其构筑物等),土木工程(含公路、 铁路、市政、桥梁、隧道、堤坝、矿山和码头等),工业安 装工程(含设备、管道、电气自动化等)建设工法的编写。 1.0.3工程建设工法编写应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相结合,经工程实践并证明是属于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经济适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施工方法。 1.0.4在工程建设中通过应用具有省内领先及以上水平的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而形成的工程建设工法,具有自主创新知识产权。 1.0.5在工程建设工法编写时涉及到相关专利技术,应取得专利人或其代理人的同意。 1.0.6工程建设工法的编写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方针、政策、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1 编写原则 2.1.1工程建设工法编写对象是工程建设,应来自工程施工实践,是实践中成熟经验的总结,未经工程实践检验的科研成果,不属于工法范畴。 2.1.2工程建设工法编写应针对某个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不论工程大小,必须具有完整的施工工艺。 2.1.3工程建设工法编写内容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效,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2.2 工程建设工法选题内容 2.2.1工程建设工法选题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建设方针、政策、规范和标准规定。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限制实行和使用的施工工艺、工程材料、机具,不得编写工程建设工法。 2.2.2工程建设工法选题内容不得与本省现有有效工程建设工法内容雷同。对选题类似现有的工程建设工法,必须在施工工艺上有明显创新,且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而形成的新的施工方法。 2.2.3工程建设工法选题内容应是通过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形成有实用价值、带有规律性的先进施工工艺技术,其工艺

工法编制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工法编制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总结我局在工程建设中形成的先进成套技术,进一步推动工程局工法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作的开展,促进企业进行技术积累和技术跟踪,提高企业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中建总公司有关文件、工程局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中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它具有先进、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等特点。 第三条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开发应用新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 第四条工法分为国家级(一级)、省(部)级(二级)和企业级(三级)三个等级。企业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部)先进水平、有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省级(部)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企业级工法。 第五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仅适用于局属各单位企业级(三级)工法的编制与管理,以及省部级(二级)工法的组织申报工作。 第二章工法的归口管理 第六条局总工程师负责工程局工法的领导工作。 局属法人单位、局属区域公司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工法的领导工作。 第七条局科技部负责工程局企业级(三级)工法的归口管理。具体负责企业级

(三级)工法的年度编写指标下达、评审组织、审定发布、推广应用、及表彰奖励;以及从企业级(三级)工法中择优申报省级(部)级工法(主要指申报总公司级工法)。 第八条局属各单位、局属区域公司科技部门负责根据本单位承建工程任务的特点,制订年度工法编写计划,组织并指导编写工作,并对编写的工法进行初步筛选后,报单位总工批准推荐申报企业级(三级)工法;并负责本单位中工法的推广应用工作。 局属各单位、局属区域公司科技部门制订的年度工法编写计划中,应明确工法编制人、编制时间、完成时间。由项目组织实施。 第九条项目部具体负责工法的编写工作,以及工法在项目的具体推广应用。 第十条局属各单位年度工法开发与编写计划应在每年年初报局科技部,科技部每季度对工法的编写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章工法的编制 第十一条工法应反映企业的管理技术水平、应用和推广水平及效果。它不同于规程、标准等,内容上具有新颖、适用、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和保证工程安全等特点,在编制时,应符合如下条件: (1)工法中的关键技术经过鉴定,达到工程局先进水平,且技术难度较大(附技术鉴定证书); (2)经过工程实际应用,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较显著(附证明材料); (3)整体技术和装备对指导施工具有较高的使用价值和推广应用前景; 第十二条工法的编写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格式进行编制。工法中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前言:概述本工法的形成过程和关键技术的鉴定及获奖情况等。 (二)特点:说明本工法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点。 (三)适用范围:说明最宜采用本工法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 (四)工艺原理:说明本工法工艺核心部分的原理。 (五)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说明本工法的工艺流程(可用网络图表示)和操作要点。 (六)材料:说明本工法使用新型材料的规格、主要技术指标、处理方法、外观

新的《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新的《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2014年7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内容如下:第一条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施工技术水平,规范工程建设工法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四条工法分为企业级、省(部)级和国家级,实施分级管理。 企业级工法由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根据工程特点开发,通过工程实际应用,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 省(部)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以下简称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和公布。 国家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推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审和公布。 第五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满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工法管理制度,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工法开发计划,定期组织企业级工法评审,并将公布的企业级工法向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企业应在工程建设中积极推广应用工法,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提升工程施工的科技含量。 第八条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工法开发和推广应用,组织省(部)级工法评审,将公布的省(部)级工法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 第九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两年组织一次国家级工法评审,评审遵循优中选优、总量控制的原则。 第十条国家级工法申报遵循企业自愿原则,每项工法由一家建筑施工企业申报,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申报企业应是开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 第十一条申报国家级工法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公布为省(部)级工法; (二)工法的关键性技术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没有相应的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已经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 (三)工法已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国家级工法汇编要求及样本

出版《工法汇编》编写要求及文本范例 一、出版《工法汇编》编写要求 1.工法题目层次要求: (1)工法名称;(2)完成单位名称;(3)主要完成人。 每个层次要换行,位置要居中。 2.工法文本格式采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的格式进行编排。 (1)工法的叙述层次按照章、节、条、款、项五个层次依次排列。“章”是工法的主要单元,“章”的编号后是“章”的题目,“章”的题目是工法所含的11部分,题目位置要居中;“条”是工法的基本单元。编号示例说明如下: 章节条款项 (2)工法中的表格、插图应有名称,图、表的使用要与文字描述相互呼应,图、表的编号以条文的编号为基础。如一个条文中有多个图或表时,可以在条号后加图、表的顺序号,例如图

1.1.1-1,图1.1.1-2…。插图要符合制图标准。 (3)工法中的公式编号与图、表的编号方法一致,以条为基础,公式要居中。格式举例如下: A=Q/B×100% (1.1.1-1) 式中A—安全事故频率; B—报告期平均职工人数; Q—报告期发生安全事故人数。 3.工法文稿中的单位要采用法定计量单位,统一用符号表示,如m 、m 2、m 3、kg、d、h等。专业术语要采用行业通用术语,如使用专用术语应加注解。 4. 文稿统一使用A4纸打印,稿面整洁,图字清晰,无错字、漏字。

二、工法文本范例 工法编号(仿宋_GB2312,三号) 导洞施工防护隔离桩墙施工工法(仿宋_GB2312小二)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仿宋_GB2312 五号) 马锁柱王先堂(仿宋_GB2312 五号) 1.前言(仿宋_GB2312 四号) (正文+ 仿宋_GB2312, (符号) 宋体)(仿宋_GB2312 五号)在城市修建地铁,不可避免地要在地面建(构)筑物附近穿过,为了争取最好的线路运营方案,也需选择从地面建筑物附近穿过,这不仅需要保证隧道工程本体施工的安全,还须妥善地解决隧道工程对附近既有建筑物的影响问题。 北京城铁13号线14标区间为下穿高层楼房的浅埋隧道,需防止隧道暗挖施工引起地层移动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的管理,推动技术创新,提高行业施工技术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以下简称工程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b5E2RGbC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以下简称水利工法)的评审和管理,以及工程协会对水利企业工法的开发、应用和备案管理。p1EanqFD 第三条水利工法是指以水利水电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将先进技术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经过一定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DXDiTa9E 水利工法按专业划分为土建工程、机电与金结工程、其他工程3 个类别。 第四条水利工法按层级分为水利企业工法和水利行业工法。 (一)水利企业工法是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在建立了企业工法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特点、通过工程实际应用开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方法,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并报工程协会备案。RTCrpUDG 二)水利行业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工程协会组织评 审和公布,报水利部备案。

(三)水利行业工法可优中选优推荐参评国家级工法。第五条工程协会每年定期对水利企业工法进行备案管理。水利行业工法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 第二章备案管理 第六条申请备案的水利企业工法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法完成企业有完备的工法管理制度,开发、编制、评审和公布均符合国家、行业和企业的相关规定; (二)工法符合国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三)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在水利水电行业有所创新; (四)工法已经过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并得到建设单位认可,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5PCzVD7H 第七条工程协会对申请备案的水利企业工法进行审核,作出予以备案和不予备案的结论。 第八条水利企业工法备案有效期为十年。 第九条通过备案的水利企业工法,在申报水利行业工法时,不得变更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等信息,但可以补充工法应用证明、关键性技术评价(鉴定)报告等资料。jLBHrnAI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条申报水利行业工法应满足以下条件:

上海市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2017

上海市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2017-02-06 第一条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创新,推进本市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和应用,提升施工技术水平,规范工程建设工法的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公布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四条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是本市工程建设工法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工法的审定和公布。 第五条工法分为企业级、上海市市级(以下简称市级)和国家级,实施分级管理。 企业级工法由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根据工程特点开发,通过工程实践应用,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并将公布的企业级工法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备案。 市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审定和公布,并将公布的市级工法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国家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在市级工法评审的基础上,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根据评审意见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择优推荐申报。 第六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满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 第七条本市企业、以及参评工法的实践工程项目在本市的非本市企业,均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申报市级工法,但已申报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工法的除外。 第八条工法申报遵循企业自愿原则,每项工法由一家建筑施工企业申报,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且按照主次顺序先后署名。申报企业应是开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 第九条市级工法每两年评审一次,评审遵循“好中选优,总量控制”的原则。 第十条申报市级工法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公布为企业级工法。 (二)工法的关键性技术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领先及以上水平;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尚没有相应的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 (三)工法已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包括前言、适用范围、特点、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应用实例等。 (五)工法内容不得与已公布的有效期内的国家级、市级工法雷同。 (六)关键技术及专利权属清晰,无争议、无纠纷。 第十一条市级工法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什么是施工工法

施工工法专业分类建筑市场标题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省份发布文号建建[1996]163号发文日期 1996-03-22 失效日期生效日期发文部门建设部城市发布说明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建[1996]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总公司),解放军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自我部以(89)建施字第546号文印发《施工企业实行工法制度的试行管理办法》以来,得到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建筑施工企业的普遍重视和积极响应,工法的编写水平和推广应用有了明显进步。为进一步推动工法开发、编写与推广应用工作的发展,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根据五年来推行工法的实践经验,将原《办法》修订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告我部建筑业司。附: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工法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作的发展,促进企业进行技术积累和技术跟踪,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它必须具有先进、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等特点。第三条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开发应用新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第四条工法分为国家级(一级)、省(部)级(二级)和企业级(三级)三个等级。企业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部)先进水平、有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省(部)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企业级工法。第二章工法的编写第五条企业应由分管施工生产的副经理或总工程师负责推行工法的领导工作,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归口工法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承办。第六条企业要根据承建工程任务的特点,制订工法开发与编写的年度计划,由项目领导层组织实施。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应指定专人编写。第七条工法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前言:概述本工法的形成过程和关键技术的鉴定及获奖情况等。1.特点:说明本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点。2.适用范围:说明最宜采用本工法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3.工艺原理:说明本工法工艺核心部分的原理。4.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说明本工法的工艺流程(可用网络图表示)和操作要点。5.材料:说明本工法使用新型材料的规格、主要技术指标、外观要求等。6.机具设备:说明本工法所必需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工具、仪器等的名称、型号、性能及合理的数量。7.劳动组织及安全:说明本工法所需工种构成、人员数量和技术要求,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采取的具体措施。8.质量要求:说明本工法必须遵照执行的国家及有关部门,地区颁发的标准、规范名称,并指出本工法在现行标准、规范中未规定的质量要求。9.效益分析:从工程实践效果分析本工法在质量、工期、成本等方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0.应用实例:说明本工法应用的工程项目名称、地点、开竣工日期、实物工程量和应用效果。一项工法的形成,一般须有三个应用实例。按上述内容编写的工法,层次要分明,文字要简练,数据要准确,其深度应满足指导项目施工与管理的需要。第三章工法的审定与公布第八条工法的审定工作按工法等级分别由企业和相应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审定时应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工法审定委员会,评委人数由组织审定单位确定,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评委不得少于30%。评委要保持相对稳定。对个别专业性强的工法,可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参加审定。审定工法时,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4]10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修订后的《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7月16日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施工技术水平,规范工程建设工法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四条工法分为企业级、省(部)级和国家级,实施分级管理。 企业级工法由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根据工程特点开发,通过工程实际应用,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 省(部)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以下简称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和公布。 国家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推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审和公布。 第五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满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工法管理制度,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工法开发计划,定期组织企业级工法评审,并将公布的企业级工法向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企业应在工程建设中积极推广应用工法,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提升工程施工的科技含量。 第八条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工法开发和推广应用,组织省(部)级工法评审,将公布的省(部)级工法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 第九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两年组织一次国家级工法评审,评审遵循优中选优、总量控制的原则。

工法管理办法

中铁六局集团北京铁路 建设有限公司工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铁道建设工程管理办法》、《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 法管理办法》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工法管理办法》, 推动北京铁建公司工法开发、编写和推官应用工作,加 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结 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工法,是指以工程对象,以工艺为核心,以科技创新项目为依托,在科研和工程应用基础上,运 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 通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技术应用方法。工法必须 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必须能保证工程质量和 施工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 保护环境。 第三条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开发应用新技术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 重要标志。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切实树立“知识产权,抢 占先机”的观念,不失时机的开发和申报工法。 第四条工法的等级分为:

国家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并经建设部组织审定确认的为国家级工法,其有效期为 六年。 省部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行业或地区级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经 省(部)组织审定确认的为省部级工法,其有效期为五 年。 企业级即中铁六局、公司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局级先进水平,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 益,并经中铁六局、公司组织评审确认的为中铁六局、 公司级工法。 第五条工法的成果产权归公司所有,工法中的发明创造及提出的“诀窍、绝招”等,应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工法 作者享有对该工法的著作权。 第六条公司科学技术发展部(以下简称科技部)代表公司统一归口管理全公司的工法工作,实行系统分级管理和 项目责任制管理。 第二章工法管理的组织体系及职责 第七条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权公司工法的领导工作,公司科技部负责工法的归口管理,负责编制工法开发的年度计划, 指导各单位的工法开发、编写、推荐、上报、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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