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工作规范的)
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工作规范的)

附件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1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1.1 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1.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务内容。
1.3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 5 公里,实行按日(每周≥ 3 天)预防接种。
1.4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 1 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 10 公里,实行日、周(每周 1 ~2 天)预防接种。
2预防接种服务频率2.1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2.2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2.3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房屋配备3.1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周期相适应,应不少于 40m 2。
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各室 / 区有明显的标志牌。
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3.2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3.3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设备与器械配置4.1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
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4.2疫苗专用普通冰箱≥ 2台,冷藏包≥ 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4.3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 1 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 1.1的比例配置。
4.4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
上海市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2024年版)、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备案要求(试行)

附件1上海市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2024年版)为进一步规范本市预防接种门诊(以下简称“接种门诊”)设置,按照“规范化、标准化、温馨化、信息化”服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接种门诊。
二、基本标准(一)选址接种门诊原则上应设置在一楼或二楼清洁区,如设置在三楼及以上须配备电梯。
接种门诊应避免与临床科室共处在同一楼面,严禁与普通门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传染病科、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化验室等存在潜在感染风险的科室共用出入口及通道。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将接种门诊设置在独立区域。
接种门诊不得单独设立在医疗机构外(临时接种点除外)。
(二)分区和布局接种门诊面积应符合预防接种工作实际需要和人口发展趋势。
接种门诊应分为候诊区、询问预检区(最好与儿童保健室毗邻)/登记区/知情告知区、接种区、留观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区、冷链室/区等功能区。
按照候诊、询问、登记、告知、接种、留观的先后顺序布局,人员入口、出口尽可能分开,确保受种者单向行进,避免交叉往返。
区域间应分隔清晰、流程合理、导向标识明显,提供诊间支付服务,为受种者提供方便。
接种区应由2个及以上接种单元组成。
社区接种门诊应设置至少3个接种单元,其中至少1个接种单元提供成人疫苗接种服务。
接种单元是指1名接种工作人员进行接种服务的工作区域,单个面积应不小于5m∖其中包括接种台、桌面泳箱、电脑及其他必需设施和设备,并有方便受种者活动的空间。
接种单元间应相对隔断以减少噪音和保护受种者隐私。
接种单元的数量应根据该接种门诊所承担的预防接种工作量确定,须保证接种安全,能满足最大工作负荷需要,且接种工作人员平均接种量不得超过25剂次/小时,受种者接种前等候时间不超过30分钟;应及时根据辖区服务人口、疾病防控需求等合理增加接种单元、接种人员、接种服务频次或增设门诊。
规范化接种门诊标准

0.5 分;未按批号分别码放的扣 0.5 .5
分;
③疫苗库存量大于该疫苗前
1 个月使用量的扣 1 分,偏远接种点
的疫苗库存量大于该疫苗前 2 个月
使用量的扣 1 分 .
项 目
序 号
指标
分 值
内容与考核方法
评分标准
标得 准分 分
1 疫苗的需求
2 有疫苗年度及月计划,定期向县级卫
①无年计划或未上报的扣 1
项 目
序 号
指标
分 值
内容与考核方法
评分标准
标得 准分 分
规 1 接种人员须
5 接种人员都应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
接种人员中有未取得执业(助
5
章 0 经培训,并有应急
执业(助理)护士证书;接种人员需经过县 理)医师或执业(助理)护士证书的,
制
处理能力
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接 不得分;
指标
分 值
内容与考核方法
评分标准
标得 准分 分
理
2 免疫规划基
2 15 岁以下各年龄组人口资料、预防接
资料每缺 1 类扣 0.5 分,扣完为
2
及 3 本资料完整,并
种相关资料、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资料、相 止;每类资料不完整或数据有误扣
工
装订成册
关疾病发病和监测资料等应做好装订、保 0.25 分,扣完为止;未装订成册的,每
指标
分 值
内容与考核方法
评分标准
标得 准分 分
1 规范冷链管 疫
6 理,做好冷链设 3 苗
备档案管理工作 、 冷 链 及 注 射
冰箱有温度记录,每天上、下午各一
① 冰箱冰柜未按规定记录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规范

一、选址接种门诊应设在由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内。
避免与临床科室共处在同一层楼,严禁与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内科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检验等存在潜在感染风险的科室共用出入口及通道。
接种门诊要相对独立,有条件的可设在独立区域。
二、接种门诊结构布局1.接种门诊应包括预检登记区、候种区、接种区、留观区、应急处置室,以及冷链区和资料管理区。
按照“预检→候种→接种→上卡上证→ 留观”的先后顺序布局,尽可能使受种者单方向行进,避免交叉往返。
各区域间应分隔清晰、导示牌醒目。
2.预检登记区、候种区、留观区合计面积不少于40m²,在留观区应有相对独立的应急处置室。
3.接种区按接种单元配置。
一个接种单元由1 名接种人员和 1 名预检人员组成,单元区域包括接种台、桌面冰箱(或冰箱)、电脑和其他必需设施和设备。
每个接种单元面积推荐 8-10m²。
4.接种单元的数量、接种人员数、预检和留观人员数应根据该接种门诊所承担的预防接种工作量确定,以保证接种安全为前提,能满足最大工作负荷需要。
5.推荐1名接种人员平均接种量每小时不应超过20剂次,每个接种单元每日接种量不超过120剂次。
受种者预检与接种间隔时间以不超过30分钟为宜。
如工作量超出限定,预检人员数、接种人员数、预检登记区面积、接种单元数均应成比例增加,或延长接种服务时间。
三、预检、接种和留观人员数1.预检、接种和留观人员数要根据辖区服务人口或每日接种疫苗剂次数、接种服务周期来确定。
2.接种门诊服务人口少于1万或每日接种疫苗少于120剂次,接种门诊工作人员须达到一个接种单元人员要求。
接种登记人员专设 1 人,留观人员可由预检人员兼顾。
3.预检人员和留观人员须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质和执业资格,有应急处置急救的能力。
接种人员可为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执业医师、护士或乡村医生。
需经过预防接种知识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四、硬件配置1.基本设施设备包括登记台、接种台、工作椅、空调、洗手设备、资料柜、紫外线消毒灯等。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一、背景介绍预防接种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了提高预防接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的建设和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的标准格式,包括门诊设置、人员配置、设施设备、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二、门诊设置1. 位置选择: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应选择在交通便利、人流量较大的地点,方便居民前来接种。
2. 门诊布局:门诊应设有接种区、候诊区、咨询区、登记区、药房等功能区域,各区域之间应合理布局,便于患者流程的顺畅进行。
三、人员配置1. 医生:门诊应配备有专业的医生,具备预防接种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准确判断接种适应症和禁忌症,为患者提供专业的接种服务。
2. 护士:门诊应配备有合格的护士,负责接种操作,包括接种前的准备工作、接种注射、接种后的观察和记录等。
3. 咨询人员:门诊应有专门的咨询人员,向患者提供接种相关的咨询和解答疑问。
四、设施设备1. 接种区设施:接种区应设有专门的接种台和接种座椅,方便医生和护士进行接种操作,同时保障患者的舒适度。
2. 候诊区设施:候诊区应设有舒适的座椅和足够的空间,方便患者等候,同时应提供接种相关的宣传资料。
3. 咨询区设施:咨询区应设有咨询台和咨询室,方便咨询人员与患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4. 登记区设施:登记区应设有登记台和电脑,方便工作人员进行患者信息的登记和管理。
5. 药房设施:药房应设有药品储存柜和冰箱,保证疫苗的储存和保存条件符合要求。
五、操作规范1. 接种前准备:医生和护士应核对患者的接种记录,确认接种适应症和禁忌症,向患者提供相关的接种知识和注意事项。
2. 接种注射:护士应按照规范的操作步骤进行接种注射,包括消毒、疫苗制备、注射技术等,确保接种的安全和有效。
3. 接种后观察:护士应观察患者接种后的反应情况,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并记录在患者的接种记录中。
4. 接种记录管理:门诊应建立完善的接种记录管理系统,确保患者的接种记录准确、完整,并能够及时查询和统计。
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方案

[设计]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方案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方案为进一步加快我县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促进和完善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管理,提高预防接种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杜绝预防接种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及《贵州省免疫规划工作规范》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概述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是指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有经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固定的预防接种工作用房、设备,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免疫程序,实行定时定点接种的预防接种服务网点。
二、房屋配备和布局(一)预防接种门诊应为相对独立的区域,须与传染科、放射科、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等科室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交叉感染。
接种门诊所在楼层最好设在首层,不得高于第2层。
(二)预防接种门诊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
接种门诊应设有候种室、预检室/登记室、接种室、留观室、冷链室、工作人员办公室等。
各室通风良好、有专门的出入口,且衔接合理,保证接种工作有序进行。
候种室和留观室应分门出入。
1、候种室:供受种者及家长接受接种前休息、宣传教育和等待预检/登记。
设置要求:?设置“候种室(区)”标识;?配备足量的固定座椅(10张以上);?宣传资料架(夹);?健康教育设备(电子显示屏或电视机);?饮水机;?取号设备;?公示预防接种家长须知、预防接种流程、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品种及免疫程序、宣传画册、接种服务价格及咨询电话等制作上墙等;?组织人员1名。
2、预检/登记室:供受种者接受预检、登记和预约服务。
设置要求:?设置“预检/登记室”标识;?体检台或体检床,以及体检所需体温计(10个以上)、体重秤、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等;?冷暖空调;?预防接种卡及档案柜;?预防接种登记台及接种登记人员转椅、受种者座椅;?安装有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软件的计算机、打印机两台;?公示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新生儿和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疫苗接种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等,并制作上墙;?登记人员至少1名。
河北省预防接种单位标准化建设标准

河北省预防接种单位标准化建设标准合格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建设标准(一)基本设施1、建设选址应设置在人口比较集中、交通便利、周围环境卫生较好的主要街道,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2、房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0m2。
接种室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50%,有专门的出入口,符合卫生学及无障碍设计的要求。
(1)分室或分区:接种门诊要有候种室或区(宣传教育、反应观察)、预诊室或区(登记、询问、体检)、接种室或区(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室),各室通风良好、清洁明亮,有明显的标志牌。
如有儿童保健体检,则接种室与儿童保健体检分室进行。
如实施狂犬疫苗的接种,需设伤口处理室,并与接种室分开。
(2)预防接种操作台:接种工作室或区内,至少设4个预防接种操作台,卡介苗必须设专台接种。
(二)基本职能1、预防接种工作职责(1)根据责任区域内预防接种工作需要,按照各项技术规范要求,具体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2)制订第一类疫苗使用计划和第二类疫苗购买计划。
做好疫苗管理,保证疫苗冷链。
(3)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儿建立预防接种卡(证),及时发现流动儿童,按规定建卡(证),给予接种或补种。
(4)开展常规接种率报告。
(5)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对预防接种后的一般反应进行处理。
(6)开展健康教育和有关咨询活动。
(7)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2、预防接种服务(1)接种服务形式:预防接种门诊有固定的免疫服务时间,尽可能增加预防服务频次。
农村按周接种、城区按日接种。
(2)流程合理:接种场所按健康咨询、登记、告知、接种、记录、观察流程进行,尽量做到不交叉。
(3)告知:接种前,要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本次接种疫苗的有关内容。
(4)接种操作:严格按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实施接种。
(5)留观:儿童接种后,留下观察30分种以上。
(6)资料收集、保存:做好预防接种基本资料的收集、保存、上报,并及时将相关接种信息及资料录入预防接种儿童信息系统。
山东省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

山东省预防接种门诊(室)建设标准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省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的实际,在原“山东省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建设标准。
一、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预防接种门诊是由城市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所)等医疗单位所设立、提供预防接种服务的基层服务网点,可分为合格门诊、规范门诊和示范门诊等三个级别。
从门诊设施和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疫苗、冷链和注射器材的管理等方面,就不同级别预防接种门诊的建设标准做如下规定。
㈠门诊设施和人员配置1、合格预防接种门诊⑴房屋①预防接种门诊必须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且与医疗卫生单位的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和放射科等用房分开,并保持一定的距离。
②预防接种门诊应有总面积不低于40m2的专用房,要有候种室(用于宣传教育和反应观察)、预诊室(用于登记、询问和体检)和接种室。
各室通风良好、清洁明亮,设置合理,有明显的标志牌。
如有儿童保健体检,则接种室与儿童保健体检分室进行。
③接种室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50%,有专门的出入口。
接种室内设专门接种工作区或接种工作台,做到一种疫苗一个工作台,并有醒目的标志。
卡介苗必须设专室接种。
④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资料,应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等;第二类疫苗(包括第一类疫苗的同品种自费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接种服务价格等;接种服务咨询电话;宣传资料。
⑵设备①预防接种门诊桌椅、档案资料柜齐全,能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
接种室内配置污物桶,操作台上依次摆设疫苗冷藏包(保温瓶)、接种盘、接种器材(包括75%乙醇、镊子、棉球杯、无菌干棉球或棉签)以及醒目的疫苗名称标牌等。
②配备足够的接种器材、体检器材和急救药品。
注射器材配备量一次门诊接种人次数的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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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
1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1.1 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1.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务内容。
1.3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实行按日(每周≥3天)预防接种。
1.4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实行日、周(每周1~2天)预防接种。
2 预防接种服务频率
2.1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2.2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2.3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 房屋配备
3.1 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周期相适应,应不少于40m2。
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
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
各室/区有明显的标志牌。
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3.2 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3.3 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
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
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 设备与器械配置
4.1 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
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
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4.2 疫苗专用普通冰箱≥2台,冷藏包≥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4.3 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1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1.1的比例配置。
4.4 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
4.5 配备室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
4.6 配备取暖、防暑降温设备。
4.7 配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设备(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实行预防接
种资料信息化管理。
4.8 在候诊或观察区域配备宣传教育设备。
5 预防接种门诊服务人员
5.1 预防接种人员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资格认证,人员数量配置与辖区内
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周期相适应,熟悉业务知识,有应急处置能力,相对稳定。
5.2 预防接种时应有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登记、预检、预防接种等各项工作,卡
介苗固定专人接种。
6 预防接种
6.1 预防接种前要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本次接种疫苗的有关内容。
6.2 严格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本规范的要求实施预防接种。
6.3 预防接种后现场留观30分钟,无反应方可离开。
7 资料收集、保存
7.1 做好预防接种基本资料的收集、保存、报告工作。
7.2 实施信息化管理的预防接种门诊应及时将相关预防接种信息及资料录入计
算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