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工作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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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工作规范的)

(推荐)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工作规范的)

附件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1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1.1 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1.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务内容。

1.3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实行按日(每周≥3天)预防接种。

1.4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实行日、周(每周1~2天)预防接种。

2 预防接种服务频率2.1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2.2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2.3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 房屋配备3.1 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周期相适应,应不少于40m2。

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各室/区有明显的标志牌。

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3.2 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3.3 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 设备与器械配置4.1 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

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4.2 疫苗专用普通冰箱≥2台,冷藏包≥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4.3 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1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1.1的比例配置。

4.4 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

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工作规范的)

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工作规范的)

附件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1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1.1 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1.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务内容。

1.3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实行按日(每周≥3天)预防接种。

1.4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实行日、周(每周1~2天)预防接种。

2 预防接种服务频率2.1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2.2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2.3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 房屋配备3.1 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周期相适应,应不少于40m2。

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各室/区有明显的标志牌。

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3.2 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3.3 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 设备与器械配置4.1 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

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4.2 疫苗专用普通冰箱≥2台,冷藏包≥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4.3 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1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1.1的比例配置。

4.4 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引言概述: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是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对接种门诊的管理、服务、操作等方面进行规范化,以确保接种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对于保障公众的健康、预防传染病的传播以及提高接种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的相关内容。

一、门诊管理的规范化1.1 门诊人员的培训与资质要求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要求门诊工作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他们需要接受系统的培训,包括疫苗知识、接种技术、安全操作等方面的培训。

同时,门诊人员需要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如接种技术培训证书、医疗从业资格证等,以确保他们具备合格的接种能力。

1.2 门诊设施与设备的要求为了保障接种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需要具备一定的设施和设备。

门诊需要有干净整洁的接种室,设有专门的接种台和储存疫苗的冰箱。

此外,门诊还需要配备必要的消毒设备和器具,以确保接种过程的无菌操作。

1.3 门诊记录与信息管理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要求门诊建立完善的接种记录和信息管理系统。

门诊需要详细记录每位接种者的个人信息、接种疫苗的种类和批号、接种日期和剂次等信息,并及时更新和保存。

这样可以方便门诊进行疫苗追溯和接种效果评估,同时也为接种者提供个人疫苗接种记录的查询和证明。

二、服务质量的规范化2.1 接种前的咨询与告知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要求门诊提供专业的咨询和告知服务。

门诊工作人员应当向接种者和家长详细介绍接种疫苗的种类、适应症和禁忌症、接种程序和注意事项等内容,解答他们的疑问,匡助他们做出明智的决策。

2.2 接种过程的规范操作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要求门诊工作人员在接种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他们需要正确选择和准备疫苗,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接种,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门诊工作人员需要做好接种者的观察和监测工作,及时处理接种过程中浮现的异常情况。

2.3 接种后的随访与评估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要求门诊对接种者进行接种后的随访与评估工作。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规范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规范

一、选址接种门诊应设在由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内。

避免与临床科室共处在同一层楼,严禁与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内科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检验等存在潜在感染风险的科室共用出入口及通道。

接种门诊要相对独立,有条件的可设在独立区域。

二、接种门诊结构布局1.接种门诊应包括预检登记区、候种区、接种区、留观区、应急处置室,以及冷链区和资料管理区。

按照“预检→候种→接种→上卡上证→ 留观”的先后顺序布局,尽可能使受种者单方向行进,避免交叉往返。

各区域间应分隔清晰、导示牌醒目。

2.预检登记区、候种区、留观区合计面积不少于40m²,在留观区应有相对独立的应急处置室。

3.接种区按接种单元配置。

一个接种单元由1 名接种人员和 1 名预检人员组成,单元区域包括接种台、桌面冰箱(或冰箱)、电脑和其他必需设施和设备。

每个接种单元面积推荐 8-10m²。

4.接种单元的数量、接种人员数、预检和留观人员数应根据该接种门诊所承担的预防接种工作量确定,以保证接种安全为前提,能满足最大工作负荷需要。

5.推荐1名接种人员平均接种量每小时不应超过20剂次,每个接种单元每日接种量不超过120剂次。

受种者预检与接种间隔时间以不超过30分钟为宜。

如工作量超出限定,预检人员数、接种人员数、预检登记区面积、接种单元数均应成比例增加,或延长接种服务时间。

三、预检、接种和留观人员数1.预检、接种和留观人员数要根据辖区服务人口或每日接种疫苗剂次数、接种服务周期来确定。

2.接种门诊服务人口少于1万或每日接种疫苗少于120剂次,接种门诊工作人员须达到一个接种单元人员要求。

接种登记人员专设 1 人,留观人员可由预检人员兼顾。

3.预检人员和留观人员须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质和执业资格,有应急处置急救的能力。

接种人员可为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执业医师、护士或乡村医生。

需经过预防接种知识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四、硬件配置1.基本设施设备包括登记台、接种台、工作椅、空调、洗手设备、资料柜、紫外线消毒灯等。

(工作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工作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一、预防接种门诊每周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福建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册、证。

预防接种册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

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入册或注消手续。

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

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

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

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

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

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免疫卡册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

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室,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

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工作规范的)

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工作规范的)

附件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1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1.1 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1.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务内容。

1.3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实行按日(每周≥3天)预防接种。

1.4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实行日、周(每周1~2天)预防接种。

2 预防接种服务频率2.1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2.2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2.3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 房屋配备3.1 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周期相适应,应不少于40m2。

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各室/区有明显的标志牌。

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3.2 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3.3 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 设备与器械配置4.1 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

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4.2 疫苗专用普通冰箱≥2台,冷藏包≥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4.3 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1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1.1的比例配置。

4.4 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一、背景介绍预防接种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了提高预防接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的建设和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的标准格式,包括门诊设置、人员配置、设施设备、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二、门诊设置1. 位置选择: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应选择在交通便利、人流量较大的地点,方便居民前来接种。

2. 门诊布局:门诊应设有接种区、候诊区、咨询区、登记区、药房等功能区域,各区域之间应合理布局,便于患者流程的顺畅进行。

三、人员配置1. 医生:门诊应配备有专业的医生,具备预防接种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准确判断接种适应症和禁忌症,为患者提供专业的接种服务。

2. 护士:门诊应配备有合格的护士,负责接种操作,包括接种前的准备工作、接种注射、接种后的观察和记录等。

3. 咨询人员:门诊应有专门的咨询人员,向患者提供接种相关的咨询和解答疑问。

四、设施设备1. 接种区设施:接种区应设有专门的接种台和接种座椅,方便医生和护士进行接种操作,同时保障患者的舒适度。

2. 候诊区设施:候诊区应设有舒适的座椅和足够的空间,方便患者等候,同时应提供接种相关的宣传资料。

3. 咨询区设施:咨询区应设有咨询台和咨询室,方便咨询人员与患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4. 登记区设施:登记区应设有登记台和电脑,方便工作人员进行患者信息的登记和管理。

5. 药房设施:药房应设有药品储存柜和冰箱,保证疫苗的储存和保存条件符合要求。

五、操作规范1. 接种前准备:医生和护士应核对患者的接种记录,确认接种适应症和禁忌症,向患者提供相关的接种知识和注意事项。

2. 接种注射:护士应按照规范的操作步骤进行接种注射,包括消毒、疫苗制备、注射技术等,确保接种的安全和有效。

3. 接种后观察:护士应观察患者接种后的反应情况,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并记录在患者的接种记录中。

4. 接种记录管理:门诊应建立完善的接种记录管理系统,确保患者的接种记录准确、完整,并能够及时查询和统计。

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

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

1、预防接种单位定义
• 定义:是指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依照《疫 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批准的,承 担第一类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有明确的责 任区域,并符合相关要求的医疗卫生机构。
2、接种单位应具备的资质
• (一)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
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 村医生。
• 5、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预防接种服务工作。
三、预防接种门诊设置和验收

根据《四川省预防接种单位建设标
准》,四川省预防接种单位建设分为:预
防接种点和预防接种门诊。预防接种门诊
分为示范预防接种门诊、规范预防接种门
诊、合格预防接种门诊三类。
三、预防接种门诊设置和验收
• 规范接种门诊和合格接种门诊由县级卫 生行政部门进行考核授牌,示范接种门诊 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考核授牌。考核 办法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各类预防接 种门诊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省级卫生行 政部门组织对示范免疫接种门诊进行抽查 考核,对复审或抽查达不到要求的限期进 行整改,对整改仍达不到相应标准的应降 级直到取消其接种单位资格。
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
内容
一、规范预防接种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 三、预防接种门诊设置及审核; 四、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
一、预防接种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 1、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2、国务院2005年签署434号令《疫苗流通 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 3》。
• 4、2005年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 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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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
1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1.1 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
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1.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
务内容。

1.3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
径不超过 5 公里,实行按日(每周≥ 3 天)预防接种。

1.4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 1 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 10 公里,实行日、周(每周 1 ~2 天)预防接种。

2预防接种服务频率
2.1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2.2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2.3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房屋配备
3.1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周期相适应,应不
少于 40m 2。

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
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各室 / 区有明显的标志牌。

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3.2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3.3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
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
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设备与器械配置
4.1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
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

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4.2疫苗专用普通冰箱≥ 2台,冷藏包≥ 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4.3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 1 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 1.1的比例配置。

4.4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

4.5配备室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

4.6配备取暖、防暑降温设备。

4.7配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设备(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实行预防接
种资料信息化管理。

4.8在候诊或观察区域配备宣传教育设备。

5预防接种门诊服务人员
5.1预防接种人员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资格认证,人员数量配置与辖区内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周期相适应,熟悉业务知识,有应急处置能力,相对稳定。

5.2预防接种时应有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登记、预检、预防接种等各项工作,卡介苗固定专人接种。

6预防接种
6.1预防接种前要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本次接种疫苗的有关内容。

6.2严格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本规范的要求实施预防接种。

6.3预防接种后现场留观30 分钟,无反应方可离开。

7资料收集、保存
7.1做好预防接种基本资料的收集、保存、报告工作。

7.2实施信息化管理的预防接种门诊应及时将相关预防接种信息及资料录入计算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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