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01-汽车轮胎理赔工作管理办法
新规 轮胎轮毂理赔流程

新规轮胎轮毂理赔流程咱今儿个就来唠唠轮胎轮毂理赔这档子事儿。
一、啥时候能理赔呢?要是你的轮胎或者轮毂出现了问题,先别急着抓狂。
如果是质量问题,那可就有得说道了。
比如说,轮胎莫名其妙地鼓包了,轮毂莫名其妙地变形了,而且这可不是因为你自己开车瞎造的哦。
就像你正常在路上开着,也没去压啥特别大的坑,没去撞马路牙子,突然就发现轮胎或者轮毂不对劲了,这时候就有可能是质量问题,可以考虑理赔啦。
二、发现问题后怎么做?一旦你觉得轮胎或者轮毂可能有问题需要理赔,你得赶紧行动起来。
第一时间啊,你就把车开到你买车的4S店或者是正规的维修店。
你得跟人家维修师傅好好说,就像拉家常一样,把你遇到的情况原原本本告诉人家。
比如说,“师傅呀,我这轮胎不知道咋回事,就突然鼓了个包,我平时开车可小心了,绝对没有乱搞。
”然后维修师傅就会对你的轮胎或者轮毂进行检查。
这时候你可别嫌麻烦,要积极配合师傅的工作,师傅让你提供啥信息,你就赶紧给啥信息。
三、检查与鉴定。
维修师傅检查完了之后呢,要是他们也觉得可能是质量问题,就会进行更深入的鉴定。
这个鉴定过程可能有点复杂,你得有点耐心。
他们可能会查看轮胎或者轮毂的磨损情况,还会检查一些小细节,看看有没有啥外伤之类的。
你就在旁边看着就行,要是有啥不懂的,你就随时问师傅,比如说,“师傅,你看这个小划痕会不会影响鉴定结果呀?”师傅肯定会给你解答的。
如果鉴定结果出来了,确定是质量问题,那你就离理赔成功又近了一步。
四、理赔流程。
要是确定是质量问题可以理赔了,这时候你就要按照店里的要求来走流程了。
一般来说,你得提供一些相关的资料,像购车发票啦,车辆的保修手册啦之类的。
这些资料可不能丢啊,要是丢了的话,那理赔可能就会遇到麻烦了。
把资料给店里之后,他们会根据轮胎或者轮毂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是给你换一个新的,还是进行维修。
如果是换一个新的,那你就等着新的轮胎或者轮毂到货就行啦。
在等待的过程中,你也可以时不时地问问店里的工作人员,“亲,我的轮胎啥时候能到呀?”这样也能让他们知道你很在意这个事儿。
轮胎索赔规定

关于汽车轮胎理赔的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车型。
二、是否理赔的判定基准:1、 以下情况给予理赔:钢丝带束层脱层(胎面与带束层、带束层与带束层、带束层与胎体之间分离)原因为:粘接力不良、硫化不良、橡胶间有异物,无外伤痕迹的理赔。
钢丝带束层脱层2、 以下情况不予理赔:2.1修补过的轮胎,翻新轮胎不予理赔,。
2.2因使用不当导致的早期损坏的轮胎不予理赔。
2.3橡胶表面发生龟裂的不予理赔。
2.4其它经鉴定不属于轮胎品质问题的不予理赔。
2.5伪造质量缺陷、标识、生产编号、层级的轮胎不理赔。
2.6低气压、超负荷、高速行驶时使用不当引起的热脱层,撞击破裂或起鼓,外伤处水分、灰尘等异物进入引起的脱层等不理赔。
3、 不予理赔的故障模式:胎面划伤原因:气压过高,或臭氧引起的橡胶龟裂,行驶中被尖锐物冲击、划伤产生。
橡胶间有异物,无外伤痕迹。
胎面划伤带束层折断●带束层折断原因:因路面(未铺装路面)或其他障碍物冲击等原因导致带素层钢丝局部折断●钉子或尖锐物刺穿钉子或尖锐物刺穿●胎面啃坏或掉块原因:刹车频繁、使用用途不适合的产品、气压过高/速度过快●冠爆原因:在铺装路面与未铺装路面连接处或障碍物,因速度过快等引起的过渡冲击,导致带束层钢丝完全折断。
冠爆胎面碎片状磨损●胎面碎片状磨损原因:在非铺装路面或其他恶劣路面使用●胎面异常磨损原因:四轮定位(前束)不当,车轴负荷过大,未定期进行轮胎换位(偏磨);气压过高(轮胎中部磨损过重),气压过低(轮胎两侧磨损过重)●胎侧外伤原因:道路损伤、边石切割、尖锐物冲击●胎侧鼓包原因:有擦伤痕迹,轮辋相应凸缘处有橡胶积压的黑色痕迹(胎里有明显“一”裂痕或褶皱),属车辆行驶中遇路面凹陷或障碍物后,未予减速或避让不及时,产生瞬间极强冲击力,使胎体极度变形,被轮辋凸缘切伤断纱,充气后表现为鼓包。
●修补胎缘线折断●胎缘线折断原因:轮胎气压超过危险气压,错误使用拆装胎机,轮辋使用不当或轮辋变形、损伤产生●胎里裂纹原因:外部冲击损伤导致内裂;气压不足/过负荷引起轮胎内部过多发热产生胎里裂纹缺气碾坏●缺气碾坏原因:气压不足,轮胎持续行走使胎体屈挠过度,引起帘线断裂、剥离(胎肩或胎侧对应胎里部位圆周方向线状或锯齿状损伤,严重时整侧脱落)缺气碾坏。
轮胎理赔标准

轮胎理赔标准
轮胎是汽车行驶过程中最容易受损的部件之一,因此轮胎的理赔标准一直备受关注。
在进行轮胎理赔时,需要注意哪些标准呢?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轮胎理赔的相关标准。
首先,轮胎理赔的标准包括哪些内容呢?一般来说,轮胎理赔的标准主要包括轮胎磨损、轮胎爆胎、轮胎破损等情况。
对于这些情况,保险公司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理赔,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其次,对于轮胎磨损的理赔标准是怎样的呢?一般来说,轮胎磨损是指轮胎花纹磨损严重,影响行车安全。
保险公司会根据轮胎的使用年限、磨损程度等因素进行评估,如果符合理赔标准,就会进行相应的理赔。
再次,对于轮胎爆胎的理赔标准是怎样的呢?轮胎爆胎是指轮胎在行驶过程中因外部原因或者轮胎自身问题导致的爆胎情况。
保险公司会对轮胎爆胎的原因进行调查,如果属于保险范围内的情况,就会进行理赔。
此外,对于轮胎破损的理赔标准又是怎样的呢?轮胎破损是指轮胎因外部碰撞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轮胎破损情况。
保险公司会对轮胎破损的原因进行评估,如果符合理赔标准,就会进行相应的理赔。
总的来说,轮胎理赔的标准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的,需要满足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条件。
因此,在购买汽车保险时,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轮胎理赔的相关条款,以便在需要理赔时能够顺利进行申请。
综上所述,轮胎理赔标准是保险公司对于轮胎磨损、轮胎爆胎、轮胎破损等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理赔。
在购买汽车保险时,需要了解轮胎理赔的相关条款,以便在需要理赔时能够顺利进行申请。
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轿车轮胎理赔标准

轿车轮胎理赔标准轿车轮胎理赔标准是指在购买轿车时,厂家或者车险公司对轮胎损坏或磨损进行赔付的一系列标准以及规定。
根据不同的车险公司和保险合同,轿车轮胎理赔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下面将从轮胎损坏类型、理赔条件、理赔金额、理赔流程等多个方面,详细介绍轿车轮胎理赔标准。
首先,轮胎损坏类型是指轿车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轮胎损坏问题。
常见的轮胎损坏类型包括破裂、漏气、花纹磨损严重等。
破裂是指轮胎遭受外力撞击导致出现裂纹或破裂;漏气是指轮胎内部气压不稳定,导致胎压下降;花纹磨损严重是指轮胎花纹磨损到一定程度,影响行车安全和性能。
其次,理赔条件是指进行轿车轮胎理赔时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般而言,轿车轮胎理赔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车辆保险合同中包含轮胎保险条款;2.轮胎损坏或磨损未达到既定寿命或已经过早失效;3.轮胎损坏或磨损是由于外界因素造成,而非使用不当或日常磨损所致。
第三,理赔金额是指轮胎理赔时可以获得的赔偿金额。
不同的车险公司和保险合同对轮胎理赔金额的规定会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轿车轮胎理赔金额是根据购买车辆时的实际轮胎价格计算的,即保险公司根据车辆购买发票上的轮胎价格进行赔偿。
最后,理赔流程是指进行轿车轮胎理赔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流程。
在发生轮胎损坏问题时,车主需要及时联系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如车辆购买发票、维修记录以及图片等。
保险公司会进行理赔审核,确认符合理赔条件后,车主可以选择维修或更换轮胎,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然后,车主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供维修或更换轮胎的相关发票和证明,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理赔。
总结起来,轿车轮胎理赔标准包括轮胎损坏类型、理赔条件、理赔金额和理赔流程等多个方面。
车主在购买车险时可以关注轮胎保险条款,并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在使用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合理维护和保养轮胎,可以减少轮胎损坏和磨损的可能性。
如遇到轮胎损坏问题,可以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并按照理赔流程进行操作,以保证自身权益的保障。
轮胎理赔规定

轮胎理赔规定一、目的为维护销售代理和轮胎用户的合法权益,协调和处理二者之间在轮胎理赔活动中的关系,进一步完善轮胎技术服务工作,规范市场,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特制定本标准。
二、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内销售轮胎的理赔方法及理赔标准。
本标准适用本公司生产并已销售轮胎理赔的质量鉴定。
三、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和使用的轮胎。
依据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台同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3.3 国家发布有关汽车轮胎方面的国家标准3.4 GB1190 《工程机械轮胎》3.5 GB2981 《工业车辆轮胎》3.6 GB1192 《农业轮胎》3.7 GB9744 《载重汽车轮胎》3.8 GB/T19047 《增强型载重汽车轮胎》3.9 GB9768 《轮胎使用和保养规程》3.10 GB7036.1 《充气轮胎内胎》第一部分---汽车内胎3.11 HG/T2177 《轮胎外观质量》3.12 企业标准――暂无国家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四、理赔范围4.1 因设计、配方、工艺等原因导致的胶与帘线之间或帘线与帘线之间脱层、接头开、冠露线、胎面胶起层、花纹沟基部周向裂口、子口裂等。
4.2 因胎圈钢丝松散、露铜、与橡胶粘合不牢、钢圈错位等引起的子口脱开、子口内裂、子口爆。
4.3 因帘线排列稀开或帘线断,充气后引起的肩鼓、侧鼓、侧空。
4.4 因生产工艺问题引起的胎侧裂口、胎里露线、花纹圆角、胎里不平、趾口露线。
4.5 因制做原因引起的胎面早期严重磨损。
4.6 胎体有杂物、气泡等。
4.7. 新内胎有沙眼慢漏气;4.7.1新内胎接头脱开、打折、局部薄;4.7.2 新内胎气门嘴、胶垫和内胎胎身脱开;4.7.3 新垫带欠硫;4.7.4 新垫带有气泡、杂质缺胶的等严重缺陷的;4.7.5 新垫带厚度不均。
轮胎国家三包标准

轮胎国家三包标准
轮胎的国家三包标准主要包括:
1. 在购买轮胎后的30天之内,如果未实际使用前发现有质量问题,可以进行理赔。
如果是外观问题,可以与商家协商解决。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可以与商家进行理赔。
2. 如果轮胎本身就是残次品,无法通过维修解决,厂家必须承担更换费用。
3. 如果已经超出30天,非外力因素导致轮胎出现质量问题的,维修费用全免。
4. 已办理理赔手续的有关质量缺陷的轮胎必须割去其商标标识,经过鉴定不予理赔的轮胎也必须割掉商标标识,与正品相区别和防止重复理赔。
需要注意的是,各轮胎生产厂家对于出现质量问题的轮胎所实施的三包鉴定标准不一定相同,以具体厂家的标准综合国家的规定后,做出的规定为准。
轮胎索赔法规

轮胎索赔法规
轮胎索赔法规是指针对汽车轮胎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或损坏
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规,消费者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提出轮胎索赔:轮胎质量问题、轮胎安装问题、轮胎磨损问题。
轮胎质量问题指的是轮胎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例如轮胎结构缺陷、气压不足等问题。
在此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向汽车厂商或轮胎制造商提出索赔要求。
轮胎安装问题指的是轮胎在安装过程中出现问题,例如轮胎未正确安装、安装不平衡等问题。
在此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向相关维修站点或安装点提出索赔要求。
轮胎磨损问题则是指轮胎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磨损导致的出现
问题,例如轮胎磨损严重、轮胎花纹不均等问题。
在此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向轮胎制造商或相关服务站点提出索赔要求。
总之,消费者在购买并使用轮胎时,应注意轮胎安装、使用及保养情况,如出现问题应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同时,相关汽车厂商及轮胎制造商也应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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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理赔规则

轮胎理赔规则
根据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轮胎理赔规则也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轮胎理赔规则:
1. 轮胎损坏:如果车辆因为路面挡板、路沿石、路面坑洞等原因导致轮胎损坏,一些保险公司会提供理赔。
保险公司可能会根据轮胎残值和行驶里程数,来计算给你多少赔偿。
2. 轮胎失窃:如果车辆的轮胎被盗,保险公司有可能提供理赔。
有些保险公司需要你购买特殊的“全车盗抢”附加险,才能享受此项理赔。
3. 换胎费用:如果车辆的轮胎需要更换,由于磨损或失效,保险公司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会提供理赔的。
但是,如果轮胎在行驶过程中受到突然状况的影响,例如被钉子或玻璃碎片扎破,造成爆胎或其他损坏,保险公司可能会提供相关费用的理赔。
总之,如果你希望购买涉及轮胎理赔的车辆保险,一定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了解哪些情况下能够获得赔偿,以及具体的赔偿标准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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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轮胎理赔工作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维护轮胎制造方、销售方和使用方的合法权益,协调和处理三者之间在轮胎理赔活动中的关系,进一步完善轮胎技术服务工作,规范轮胎市场,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轮胎生产企业制造、销售和使用的轮胎。
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3.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有关汽车轮胎方面的国家标准: GB 9743《轿车轮胎》; GB 9744《载重汽车轮胎》; GB 7036.1《充气轮胎内胎》(第一部分汽车内胎); GB 9768《轮胎使用与保养规程》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化学工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2177《轮胎外观质量》。
5.企业标准:暂无国家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四、理赔范围
1.轮胎制造方和销售方销售的轮胎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必须高于国家标准)。
销售的轮胎必须通过国家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轮胎上应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的“CCC”标记。
使用方在购买后发现有不符合上述标准的轮胎可以理赔。
2.按国标规定条件正常使用的,从轮胎售出之日起一年内,胎面花纹磨损深度未超过原新胎设计花纹深度50%的,因制造质量问题而引起早期损坏的轮胎可以理赔。
3.对轮胎外观质量问题(国家标准允许的除外),在不影响产品使用价值,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制造方(或销售方)可与使用方协调解决。
五、不理赔范围
1.不按国标规定条件正常使用的,因使用不当而引起早期损坏的轮胎不能理赔。
2.胎面花纹磨损深度超过原新胎设计花纹深度50%的,属使用后期的轮胎不能理赔。
3.按非正品等级销售的轮胎不能理赔。
4.翻新轮胎不能理赔。
5.伪造质量缺陷、标识、层级的轮胎不能理赔。
6.使用方修补过的轮胎不能理赔。
六、下列情况属制造质量问题
1.外胎
[1]因各部件粘合不牢引起的冠空、肩空、肩泡、侧空、侧泡、脱接头、脱层。
[2]因胎圈钢丝松散、露铜、与橡胶粘合不牢,或两胎圈严重错位引起的胎圈空、胎圈爆。
[3]因帘线层排列松散、劈缝,充气后引起的兼鼓、侧鼓。
[4]因缺胶引起的胎侧裂口、胎里帘线外露。
[5]因设计、配方、工艺等原因,引起的胎冠露丝、胎面胶起层、花纹圆角、花纹沟基部周向开裂、胎圈裂。
[6]因轮胎欠硫引起的胎面早期严重磨损。
[7]胎内有杂质。
2.内胎
[1]新内胎有沙眼慢漏气。
[2]接头脱开、打折。
[3]气门嘴胶垫和内胎胎身脱开。
3.垫带
[1]气泡、杂质或缺胶等缺陷部位超标的。
[2]厚薄不均。
[3]欠硫。
七、下列情况属使用不当问题
1.存放不当
[1]油类、易燃品、化学腐蚀品混放,造成轮胎发粘软化。
[2]长期露天堆放、阳光直射、雨淋,引起轮胎老化。
[3]堆放不当引起轮胎变形。
2.装配不当
[1]轮胎装卸时叉车使用不当,叉坏轮胎胎圈或胎体。
[2]轮胎安装时,用强力硬撬造成胎圈变形、损坏。
[3]轮胎和轮辋装配不当,或轮辋变形、锈蚀造成磨胎圈、烧胎圈。
[4]锁环弹出或弯曲变形造成割胎圈。
[5]内胎气门嘴受外力引起弯曲变形。
3.充气不当
[1]气压过低,使轮胎变形大,胎温急剧升高,胎体变软,造成胎面异常磨损,胎里帘线松散、断裂、冠空、肩空、肩裂、肩泡、脱层或胎体碾坏。
[2]气压过高,使轮胎帘线受力增大,抗屈挠性能下降,造成磨冠、冠爆、胎面异常磨损。
[3]气压高低不一,并装轮胎一条气压高,一条气压低造成单胎超载损坏。
4.超载和负荷不均
[1]轮胎超载,造成胎面异常磨损,胎冠或胎侧爆破,肩空,胎里帘线松散、断裂,胎圈爆、胎圈折断。
[2]负荷不均,造成胎面磨损不均。
5.使用和保养不当
[1]车况不良(如车辆前束角、外倾角之间调整不当等)引起的轮胎偏磨、不规则磨损或随之发生的轮胎损伤。
[2]轮胎未定期换位,轴距偏差过大,造成胎面异常磨损。
[3]斜交结构轮胎和子午线结构轮胎混装,造成轮胎损坏。
[4]各种轮胎均有时速的限制,超速行驶造成轮胎损坏。
[5]因驾驶不当,使轮胎撞击其它物体,造成各种冠爆、冠刺穿、肩爆、侧爆、花纹沟裂。
[6]在甲、乙、丙级以外的路面,如便道、矿区等路面条件差的地方使用,造成轮胎胎冠啃坏、冠划伤、冠刺伤、花纹沟局部开裂、肩外伤或侧外伤。
八、承担责任
1.对轮胎早期损坏的原因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属制造质量问题的则由制造方承担责任,如属使用不当问题的则由使用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都有问题的,则应根据鉴定结果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因制造质量引起轮胎早期损坏,并由此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使用方有权向制造方(或销售方)要求赔偿。
3.因使用不当引起轮胎早期损坏,并由此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制造方(或销售方)不承担责任,并有权拒绝使用方的赔偿要求。
九、理赔标准
1.使用方在购买轮胎后未使用前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即可调换新胎。
2.使用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的,如果胎面花纹磨损深度载重轮胎小于2mm,轿车轮胎小于1.6mm的,可以不收磨损费调换新胎。
如果胎面花纹磨损深度超过以上标准,则制造方(或销售方)可向使用方酌情收取轮胎花纹磨损费。
3.轮胎花纹每毫米磨损费的计算:
轮胎外胎单价(实际销售价)*轮胎花纹每毫米磨损费=新轮胎花纹深度
4.每条轮胎磨损费的计算:
每条轮胎磨损费=该轮胎花纹每毫米磨损费×该轮胎花纹实际磨损深度(新轮胎花纹深度-旧轮胎剩余花纹深度)
5.轮胎花纹磨损深度的测量:按GB/T521《轮胎外缘尺寸测定方法》的规定测量。
轮胎花纹沟深度用游标卡尺(或专用量具)测量。
测量时应避开胎面磨耗标志,游标卡尺(或专用量具)必须保持与花纹沟底部互相垂直。
这其中: 1)纵向花纹轮胎:在轮胎圆周四等分处的四点上测量靠近胎冠中心线的花纹沟深度。
取算术平均值,保留到一位小数。
2)横向和越野花纹轮胎:对有磨耗标志的轮胎,沿磨耗标志圆周线测量轮胎圆周四等分处的花纹沟深度;对无磨耗标志的轮胎,在胎肩到胎冠中心线间1/2处,测量轮胎圆周四等分处的花纹沟深度。
取算术平均值,修约到一位小数。
十、理赔程度
1.使用方在购买轮胎时,制造方(或销售方)有义务向使用方介绍轮胎的正确使用和保养知识,提供轮胎品质保证卡。
使用方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可以向制造方(或销售方)的技术服务部门提出理赔申请。
使用方在提出理赔申请的同时,必须提供购货发票、轮胎品质保证卡和轮胎使用、损坏情况的书面材料。
2.制造方(或销售方)的技术服务部门要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在接到使用方提出的理赔申请后,要派轮胎理赔员进行认真的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如属制造方质量问题的,要尽快理赔。
如属使用方责任问题的,则不予理赔,但须出具技术鉴定书并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3.当制造方、销售方、使用方之间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1)双方协商;(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提请有关部门(国家和地方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技术监督局、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或仲裁;(3)上诉法院。
法院可委托法定的、具备检测手段和能力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鉴定,也可组织专家小组进行鉴定。
国家橡胶轮胎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做出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4.已办理理赔手续的有质量问题的轮胎必须割取商标;回收轮胎或破坏轮胎;经过鉴定不予理赔的轮胎也必须做上标记,防止重复理赔。
5.为做好轮胎理赔工作,制造方(或销售方)可根据本办法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
十一、下列情况属不正当竞争
1.不该理赔的轮胎给予理赔。
2.应该收取轮胎磨损费的不收或少收。
3.虚假广告、虚假承诺。
轮胎制造方和销售方都应加强自律,反对不正当竞争。
十二、理赔员
1.汽车轮胎理赔员必须加强法制观念,提高业务能力,根据本岗位的工作标准和职责权限,做到秉公办事、依法办事、实事求是、认真细致地做好轮胎理赔工作。
2.汽车轮胎理赔员必须是从事轮胎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并经过有关部门和机构的专业培训,取得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3.为了方便理赔,及时理赔,制造方可以委托销售方代理轮胎理赔业务,但代理人也应经过有关部门和机构的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及制造方的委托书。
十三
工程机械轮胎、农业轮胎、林业轮胎、沙漠轮胎出现早期损坏时,可参照本办法处理。
十四
本办法如有与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冲突的,应执行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
十五
本办法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
十六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国家橡胶轮胎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