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初中、高中建设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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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学校建设标准

福建省学校建设标准

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
1、校园用地面积:小学生均不低于15平方米,初中生均不低于20平方米(不含学生食堂宿舍用地)
2、校舍建筑面积:小学6.7—4.4平方米;初中6.6—5.2平方米。

(不含学生食堂宿舍面积)。

国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表
2
国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表
2
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占地面积、校舍面积基本指标一览表(参考)
注:小学和初中生活用房指标中不含学生宿舍和食堂面积,按寄宿生6平方米/人计算加入总需求数。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标准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标准

表1—2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m²
注:①上表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寒冷和严寒地区学校的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可根据实际墙厚增加。

②表中不含自行车存放面积。

自行车的存放面积应按1m²/辆计,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报经主管部
门审批后另行增加,并宜在建筑物内设半地下室解决。

表2 城市普通完全小学专用教室使用面积
单位:m²
注:每套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表3 城市普通完全小学公共教室用房使用面积表
单位:m²
注:各种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括号内数字系器材室。

表4城市普通九年制学校专用教室使用面积表
单位:m²
注:每套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表5 城市普通九年制学校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表
单位:m²
注:各种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括号内数字系器材室。

表6—1 城市普通初级中学专用教室使用面积表
单位:m²
注:每套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表7-1 城市普通初级中学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表
单位:m²
注:各种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括号内数字系器材室。

表8-1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表
单位:m²
表9-1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部分生活服务用房使用面积表
单位:m²
表10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学生宿舍生均使用面积表
单位:m²
注:K=0.60
表11 各类用房平均照度表
- 11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
3
2
300
表3-1城市普通小学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基本指标
学校类型
学校规模(班)
班额人数(人)
总建筑面积(m2)
生均建筑面积(m2)
完全小学
12
45
3670
6.80
18
45
4773
5.90
24
45
5903
5.50
30
45
7002
5.20
表3-2城市普通小学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规划
学校类型
学校规模(班)
150
≥30班
1(300 /400m,环形)
3
2
200
表12-1农村普通初中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基本指标
学校类型
学校规模(班)
班额人数(人)
总建筑面积(m2)
生均建筑面积(m2)
初级中学
12
50
4678
7.80
18
50
6310
7.01
24
50
7988
6.66
表12-2农村普通初中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规划指标
11138
绿化用地
3600
4500
6000
用地面积合计
17824
25676
29982
生均用地面积
30.00
29.00
25.00
表11农村普通初中运动场地配置标准
类别
规模
田径场
(块)
篮球场
(块)
排球场
(块)
器械体操+游戏区(m2)
≤18班
1(300 m,环形)
2
1
100
24班

中小学建设规模和用地指标参考标准

中小学建设规模和用地指标参考标准

中小学建设规模和用地指标参考标准
中小学建设规模和用地指标参考标准
一、普通高中: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18个班,最大不宜超过60个班,班额50人左右。

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30平方米。

示范性高中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

二、初级中学: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12个班,最大不宜超过36个班,班额50人左右。

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24平方米。

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

三、小学: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6个班,最大不宜超过36个班,班额45人左右。

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22平方米。

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

四、学校要有与规模相适应的体育运动场地。

高级中学一般应有4 00米标准环形跑道;初中一般应有300米以上环形跑道;小学应有200米以上环形跑道。

条件不具备的现有初级中学最低应有不少于6道的1 00米直跑道;小学应有不少于6道的60米直跑道。

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需要,增加建设体育馆或风雨操场、游泳池等其他体育设施。

五、校园环境要有一定比例的绿地。

人均绿地面积应在1平方米以上。

——摘自《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发规〔2005〕718号)。

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占地面积、校舍面积基本指标一览表(参考)

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占地面积、校舍面积基本指标一览表(参考)

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占地面积、校舍面积基本指标一览表(参考)
学校类型 县城、中心城 镇 乡 镇 生均校舍 占地面积 生均占地面积 校舍面积 面积(平 班数 学生数 (平方米) (平方米) (亩) 方米) (个) (人) 12 3 24 12 36 18 360 90 1000 500 1500 800 12 3 30 20 60 40 22 22 20 26 26 33 4000 800 8000 4350 12000 6500 11 9 8 8 8 8 5.6 5.6 5.6 5.6 0.72 0.72 0.72 0.72 学校规模 教学 办公 生活 备 注
小学
县城、中心城 镇 乡 村
县城、中心城 镇 初中 乡 镇
普通高中
36
1800
100
37
30850
17.14
7.93
1
中等职业学校
30
1200
60
33
20760
17.3
4.3
2
特殊教育学校
9
100
12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80
3000
30
注:小学和初中生活用房指标中不含学生宿舍和食堂面积,按寄宿生6平方米/人计算加入总需求数。
幼儿 园
生均室外公共游戏场地和分班游戏场地不低于4 平方米,生均集中绿化用地不低于2平方米。 农村寄宿制学校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按寄宿生数 1.68 量相应增加占地面积生均不低于10平方米、宿舍 及餐厅等生活用房建筑面积生均不低于6平方 1.68 米;城市区和县城部分老学校占地面积可适当减 少。 有寄宿生的学校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按寄宿生数 1.68 量相应增加占地面积生均不低于8平方米、宿舍 及餐厅等生活用房建筑面积生均不低于6平方 1.68 米;城市区和县城部分老学校占地面积可适当减 少。 办学规模超过1800人的,按生均37和18平方米的 标准增加相应占地面积和校舍面积。非全寄宿制 8.21 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可适当减少。12轨城市老 学校占地面积80亩视为达标。 办学规模超过1200人的,生均占地面积应不低于 11 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校舍建设 中要有与所设专业相应的实训基地(7平方米) 。 学校建设执行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试 行)》,校舍建筑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范, 适应特殊教育教学需要。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建设用地 校舍建设标准)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建设用地 校舍建设标准)

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学校建设用地、学校校舍建设标准)说明:表中红色加下划线部分为按照《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补充规定》(教基字〔〕号)调整后的名称和数据,请照此标准施行。

小学部分小学体育场地配备标准说明:(1)田径场内设足球场和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25~45米)。

(2)每6个班设臵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臵比例为2:1,原则上不设在田径场内。

注:体育用地增加:12个班以下规模的学校,田径场地及跑道、篮(排)球场、室外乒乓球区(台)均按12个班标准要求设臵。

普通小学校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说明:(1)表3-2依据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和体育、绿化用地标准测算而成。

其面积不含校园四周代征土地面积。

(2)表中建筑用地不含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和选配功能室等建筑用地面积。

普通小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说明:(1)本表按照校舍建筑平面利用系数(K值)0.6计算,小学平房校舍建筑平面利用系数(K值)按0.8计算。

(2)表中建筑面积不含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和选配功能室等建筑面积。

附件1:注:1、语言实验室调整为选配。

2、综合电教室更名为多功能教室,与多媒体教室、农远教室合用。

3、机动教室、科技活动室为补充规定中新增校舍。

4、体育活动室24班以上调整为必配,面积为300平方米。

初中部分普通初级中学各类体育活动用地面积标准说明:(1)田径场内设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25~45米)。

(2)每6个班设臵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臵比例为2:1,原则上不设在田径场内。

(3)补充规定中,18个班以下田径场按18个班标准要求设臵,篮(排)球场按每6个班1片、室外乒乓球区(台)按每3个班1个设臵。

各种规模的学校其田径场均应设臵100米直跑道。

(2)本表校园占地面积不含选配功能室、寄宿生食堂、餐厅、宿舍、自行车存放用地等占地面积。

普通初级中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说明:(1)本表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K值)按0.6计算,平房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K值)应按0.8计算。

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doc

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doc

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附件一:江西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目录一、总则 5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5(一)学校设置 5(二)学校规模8(三)校园规划设计8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9(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 91.建设用地 92.体育用地 93.绿化用地 10(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 10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11(一)校舍建筑组成11(二)校舍建筑面积11(三)校舍用房面积12(四)校舍建筑标准12(五)校舍安全标准12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12(一)通用教学设备12(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4)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4)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4)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 (15)4.体育科专用教学设备 (15)5.卫生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 (15)6.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 (15)(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16)(四)图书馆藏书及设备配备16(五)办公及生活设备 (17)六、师资配备标准 18七、公用经费标准 18附件:1. 江西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192. 江西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213. 江西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244. 江西省普通小学体育科专用设备配备标准275. 江西省普通小学卫生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标准306. 江西省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327. 江西省普通小学图书馆(室)配备标准 33江西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10]15号),特制定《江西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城镇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城镇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仪器准备室主要存放各种实验用的药品和仪器设备,并供教师做准备实验使用。
〈六〉合班兼视听教室。主要供合班上课、观摩教学、声像教学、集会等使用。
〈七〉电教器材室。主要存放投影、幻灯、声像等电教器材,一般与合班教室组合设计。
〈九〉学生阅览室。规模较小的初中可设1间,规模较大的初中、完中和高中可将报刊阅览室和图书室分设。
〈二〉音乐教室。音乐教室的数量和面积要适应教学计划和需要,以及家具和大型乐器的布置。该教室除上一般音乐课使用外,还要考虑合唱课的要求。另外,每校附设乐器室1间用以存放各种乐器。
〈三〉自然教室。主要用于小学自然常识课的演示和实验,以及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使用。实验台面尺寸为
1200mm×550mm,面向黑板布置,同时考虑了可在室内布置陈列橱,陈列模型和标本,便于直观教学和开发学生智力。
第十一条校园规划设计。城镇普通中小学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都必须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办学规模、建设规模做好总体规划设计。总体规划设计要尽可能将建筑物组成庭院,并与校园绿化、美化融为一体,构成优美的校园环境和人文景观,以便给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休息、活动、交往的校园环境空间。
规模较小的中小学校,主要用房可设计在一栋楼内,但应注意各功能部位布置合理、联系方便、避免干扰。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校舍建筑项目构成
第七条城镇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系根据学校规模、学校服务半径、教育改革和发展对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所需用房的配套、各类用房的面积指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
学校规模系参照国家教委对中小学学制和班级定员的规定、生源、实行“规模”办学的程度、办学的社会效益及有利于合理确定教职工编制、便于教学管理等原则确定。
面积 12班 18班 24班 12班 18班 24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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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中小学用地总 项 要点 中小学校用地细项 教学用房 教学辅助用房(按照100位 老师计算) 行政办公(校务、教务等行 政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 、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办公 室、文印室、广播室、值班 室、安防监控室、网络控制 室、卫生室(保健室)、传达 室、总务仓库及维修工作 生活服务用房(饮水处、卫 生间、配餐室、发餐室、设 备用房,宜包括食堂、淋浴 室、停车库(棚)。 宿舍用地 小学面积 (使用面 积) 24380 600 小学面积(建筑 小学占地面积 面积) 34828.57143 857.1428571 中学面积 (使用面 积) 47130 630 中学面积(建筑面 积) 67328.57143 900 中学占地面积 备注
10714.3-23077
2858
1020-2198.4
15000
5357-11538
总占地面积合计(㎡) 88074.2-189698.3(最小值区间) 102218.14-220162.15(最大值区间)
.3~2. 8标准计算。
班型占地面积64800㎡,其中绿
整理人:杨博
集中绿地
零星绿地
绿化用地
水面和供教学实践的种植园
小动物饲养园
小计
根据《辽宁省城镇绿化条 例》,绿地面积不低于学 校总面积的35%
17160.5---36962
消防车道 用地面积计量范围 应界定至路面或广 场、停车场的外缘 机动车道 道路及广场、 。校门外的缓冲场 停车场用地 地在学校用地红线 以内的面积应计量 步行道 为学校的道路及广 场、停车场用地。 无顶盖且无植被或植被不达 标的广场及地上停车场 小计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800 1143 5000 408.2-879.2 1200 1715 10000 612.5-1319.2 预估无数据支持 预估
预留发展用地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合计用地面积
小学按23个班型建筑面积合计(㎡)
99918-119719.5
初中学30个班型建筑面积合计 (㎡)
总建筑面积合 计(㎡) 146689.8-166491.3 246607.8-286210.8
小学每班按照45人,中学每班50人计算,学校规模为小学1000人,中学1500人计算;则小学按照23个班,中学30个班;容积率按照我国大中城市很多新建居住区的容积率为1.3~2. 8标准计算。 每1平方公里内可布置一座4万~6万人的居住区,其中有880名~1320名初中学生和1720名~2580名小学生,宜建设2~3所完全小学和1所初级中学或完全中学
根据《沈阳市普通高中办学标准(试行)》的要求,沈阳市普通高中30班型占地面积54000㎡,其中绿化面积1350㎡;建筑面积21600㎡;36班型占地面积64800㎡, 化面积1620㎡,占地面积25920㎡。
中小学建筑面积合计(㎡)
占地面积(㎡)
134428.57
48010.2—103407
30000
200
285.7142857
400
571.4285714
700
1000
910
1300
32630.00

46614.29
61470.00
87814.29
体操项目及武术项目用地 田径项目用地 球类用地
体育用地
场地间的专用甬路
小计 1 中小学校应设置 集中绿地。集中绿 地的宽度不应小于 8m。 2 集中绿地、零星 绿地、水面、种植 园、小动物饲养园 的用地应按各自的 外缘围合的面积计 3 各种绿地内的步 行甬路应计入绿化 用地。 4 铺栽植被达标的 绿地停车场用地应 计入绿化用地。 5 未铺栽植被或铺 栽植被不达标的体 育场地不宜计入绿 化用地。 6 绿地的日照及种 植环境宜结合教学 、植物多样化等要 求综合布置
5000
7142.857143
10000
14285.71429
自行车库及机动车停车库用地 设备与设施用房的用地 (变电室、配电室、锅炉房 、通风机房、燃气调压箱、 网络机房、消防水池等) 小计 设400m环形跑道 时,宜设8条直跑 道(设立一个体育 馆,分为五层,各 层进行项目划分, 总建筑面积在 30000㎡;标准要 求为26000㎡左 右,再加上一些生 活设施及办公,计 划30000㎡符合实 际需要)
750
1071.428571
900
1285.714286
预估小学按50㎡/ 间,中学按60㎡/ 间
建筑用地
1000
1428.571429 16648-35837
1500
2142.857143 31362.25-67549.5
预估小学按照125 ㎡/间,中学 187.5㎡/间 小学按500人住 宿,中学按1000 人住宿,。每人 10㎡ 预估 预估小学按照100 ㎡/间,中学130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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