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自学成才奖励办法
员工自学激励制度

员工自学激励制度
班组员工自学激励制度
为充分调动员工自学成材和自主创新积极性,全面提高广大职工的学习能力、创造能力和竞争能力,强化职工的进取意识,树立“在学习中成长,在工作中争优”的理念,激励引导员工自主学习,不断提升自身文化知识,增强工作业务技能,促进全员素质不断提高,制定员工自学奖励制度。
学习指导思想
坚持从实际出发,为企业发展服务;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以员工素质建设为重点,以增强员工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员工的学习权和发展权,推进知识化进程,为我所实现更大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学习总体目标
倡导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员工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着力提高职工的创新能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形成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团队学习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氛围和机制;努力建设各类学习型组织,为职工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成才机会;促进人才队伍建设,为各类人才不断涌现和充分发挥作用奠定坚实基础,打造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建立员工自主学习奖励机制
为激励技术人员及广大职工自主学习积极性,供电所对员工自学科目经考试合格后均对其实行100—500的奖励。
对自主学习取的相关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均实行报70%的学费.
通过自主学习对技术改革创新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将对其进行100-500的奖励。
学习奖励办法

员工学习奖励办法为充分发挥职工学习深造的积极性,鼓励职工提高个人技术和知识水平,同时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及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在职员工。
二.学习资料购买员工可根据本岗位知识需要,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主管领导同意。
可购买一定金额的自学书籍,但所购书籍应归属公司公有资料,资料费购买费用需经董事会办公室审核后方可报销。
三.奖励办法(一)学历深造奖励:在职期间,取得比现有学历高级别的由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历。
1、取得大专学历,一次性奖励元;2、取得大本学历,一次性奖励元;3、取得研究生学历,一次性奖励元。
(二)工人技术资质深造奖励:取得比现有技术资质高级别的由国家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或北京市劳动局认证的技术资质或职业资格的,在由公司聘任后,按月享受工人技术津贴。
1、工人高级工:元/月;2、工人技师:元/月;3、工人高级技师:元/月。
(三)执业资格深造奖励:取得比现有执业资格高级别的由国家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或河南省人事局认证的执业资格的,且由公司聘任后,按月享受职业资格津贴。
1、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元/月, 元/月;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元/月, 元/月, 元/月;3、注册会计师:元/月。
四.有关规定1、除学历深造奖励为一次性奖励以外,其他各种资质深造奖励均为按月享受、动态变化,即被公司聘任则享受津贴,若被解聘则取消津贴。
2、各种奖励均由各公司在预算工资总额中列支。
3、在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资质,但未被公司聘任的人员,仍享受原有已被聘任级别的津贴标准。
4、公司内部调动人员,继续聘用的享受原聘任津贴标准。
5、各类津贴标准根据公司相关调职调薪文件进行调整。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奖励:撤销奖励包括收回其奖励证书、奖牌、奖金,并终止其享受的有关待遇,撤销奖励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决定、执行。
1、弄虚作假,伪造证件,骗取奖励的;2、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各项荣誉称号的;3、申报奖励过程中,有意隐瞒严重错误的;4、出现严重错误,造成恶劣影响应当予以撤销的;5、违反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学习成才奖励办法

员工学习成才奖励办法第一篇:员工学习成才奖励办法员工学习成才奖励办法一、目的为创建学习型企业,鼓励员工参加在职学习和培训,改善员工队伍的学历层次和专业结构,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规范公司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二、参加学习、培训条件(一)参加学历教育、职称(包括执业、注册、认证资格,下同)考试(包括考前培训,下同)和各类业务(包括政治理论,下同)培训的员工,一般应是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关报名(考)条件。
(二)因工作需要和上级安排,经公司行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可不受职务和工龄限制。
(三)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一般应根据工作需要并与本职工作对口或基本对口。
(四)报考各类学历(学位)教育应由低学历层次向高学历层次递进。
不得同时兼报两个(含本数)以上相同学历层次的学历教育。
三、报考、报名办法采取本人自愿和公司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附承办学校(单位)招生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经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公司综合管理部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提交行政办公会议审定。
四、学习时间(一)各部门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应尽力支持(例如:周六、周日不安排加班等)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业余进修学习(包括职称统考),对与单位资质审查必备条件(注册投资师、注册结构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会计师、监理工程师、预算工程师等)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性统考,要尽量调整工作,为参考人员临考前复习创造条件。
(二)经公司批准的短期学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占用工作时间。
(三)凡经公司批准同意的专业学习,应以业余学习为主,如公司批准占用工作时间的学习,应用公休、加班时间冲抵。
单位可视工作安排情况给予每学期三天考前复习假,可作公假处理。
员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管理办法 - 河北畅达集团员工自学成才奖励办法

员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管理办法 - 河北畅达集团员工自学成才奖励办法河北畅达集团员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员工定向自学,岗位成才,加大人才培养和开发力度,提高员工队伍和企业整体素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自学成才,是指未受过正规、系统的中等专业以上学历教育,主要依靠自身努力,坚持业余学习,通过自费自学获得专业知识和劳动技能的在职员工。
第三条凡通过自学并获得中专及其以上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集团员工自学成才奖:1、工作业绩突出,被评为集团及其以上级别各类先进个人。
2、在生产经营和企业各项管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革方案,经有关部门认定成效显著。
3、在县级及其以上组织报刊杂志发表过或在学术会议上发表过学术论文并获得荣誉证书。
4、在县级及其以上组织展出过作品并获奖或在县级以上出版部门出版过有价值的专著或译著。
5、立足本岗钻研技术业务,获得专业技术职称者。
第四条集团员工自学成才奖评审小组由集团领导和工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组成,集团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
办公室设在集团工会,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符合员工自学成才奖条件者,由本人填写《河北畅达集1团员工自学成才奖申报表》,交所在单位分会,由分会会同该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推荐上报集团工会,再由集团员工自学成才奖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第六条申报自学成才奖,应附送《河北畅达集团员工自学成才奖申报表》和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集团员工自学成才奖每年评审一次。
根据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颁发获奖证书和一定数量的奖金。
第八条奖励标准:凡经集团评审小组通过的自学成才员工,集团给予报销全部学费;在此基础上,凡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奖500元;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奖800元。
第九条员工获自学成才奖后,发现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经查明属实,撤销其荣誉称号及相应待遇,并通报批评。
激发员工自我学习动力的奖惩策略

激发员工自我学习动力的奖惩策略引言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员工的学习和发展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
激发员工的自我学习动力,不仅有助于提高员工的知识水平和能力,也能够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
本文将探讨一些激发员工自我学习动力的奖惩策略,并介绍它们的实施方式和效果。
奖惩策略1. 奖励制度a.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一种常见的奖励制度,通过将员工的奖金与其学习和发展的结果绩效挂钩,激励员工自觉主动地进行学习和提升。
企业可以根据员工学习的内容和成果,设定相应的绩效指标,并给予额外的奖金。
这不仅能够激发员工的学习动力,还能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b. 学习津贴学习津贴是一种直接给予员工学习资金的奖励制度。
企业可以设立学习基金,为员工提供一定额度的学习津贴,用于报名培训课程、购买学习资料等学习相关的费用。
这样的奖励制度能够鼓励员工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并增加员工的学习资源。
2. 个人成长规划a. 职业规划指导企业可以为员工提供职业规划指导,帮助他们制定个人的职业发展目标和学习计划。
通过与员工一对一的交流和指导,激发员工对个人成长的需求和动力,引导他们明确自己的学习方向和目标。
b. 个人发展计划个人发展计划是一种将自我学习和发展纳入正式计划的方式。
企业可以和员工一起制定个人发展计划,明确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并指定相应的时间和资源支持。
这样的个人发展计划可以让员工感受到企业对他们个人学习和发展的重视,促进员工的积极学习行为。
实施方式和效果评估1. 实施方式a. 内部宣传和推广b. 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为了评估奖惩策略的有效性,企业可以建立相应的评价机制。
可以通过定期的员工调查、绩效考评、培训成绩评定等方式,评估奖惩策略的实施效果,并据此进行调整和改进。
2. 效果评估a. 提高员工学习积极性通过奖励和惩罚,能够明确员工对学习的期望和需求,提高员工的学习积极性。
员工将更加主动地参与学习,提高自身的知识和能力水平,为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员工自学成才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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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学成才奖励办法
为鼓励员工自学成才,使企业呈现良好的学习氛围,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利用业余时间、自费取得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各类证书。
二、证书类别
、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1
、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2
、工程系列、会计系列、经济系列等中级及以上职称。
3
三、奖励
50000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博士学位的奖励、120000硕士学位的奖励元、
元;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还可以持国家认可的5000元、本科学历的奖励
发票报销学杂费、书籍费;
元、10000经济等系列高级职称的奖励会计、
取得国家承认的工程、、2
中级职称的奖励元。
5000
4000、取得劳动保障部颁发的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奖励3
元。
3000元、技师(二级)的奖励
、取得非国民教育系列、省级文件规定可享受同等待遇的本科以上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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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

工会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知识和技能的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
为了适应新时代对人才的需求,以及激励职工自学成才,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各工会组织相继制定了各自的自学成才奖励条例。
二、奖励对象该条例适用于各企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不限制年龄、职务和工龄。
三、奖励内容1. 学习经费补助:工会将根据职工提交的学习计划和预算,按照一定比例向职工提供学习经费补助。
2. 学习期间工资补贴:在职工参加自学期间,如遇到工资减少或停发的情况,工会将提供一定比例的工资补贴。
3. 学习成果认定:职工完成自学任务并获得相应学历或资格证书后,工会将给予认定并在企业内予以表彰。
4. 职称晋升:对于获得高级技术职称或其他专业资格的职工,工会将积极推荐并争取其职称晋升或升级。
四、申请条件1. 提交学习计划:职工需事先编制详细的学习计划,并经过企业相关部门审批后提交给工会。
2. 自学成果证明:职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成绩单等。
3. 职工自付一部分费用:职工需要承担自学的部分费用,以表明其积极性和投入度。
五、奖励方式1. 现金奖励:对于获得学历或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工会将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
2. 奖状和证书:职工获得自学成果后,工会将颁发奖状和证书,以表彰其努力和成就。
3. 公司内部晋升:对于获得高级技术职称或其他专业资格的职工,工会将积极推荐其在企业内部晋升。
六、奖励评定办法1. 学习目标达成情况:对于职工提交的学习计划,工会将在一定时间内评估其学习目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确定是否给予奖励。
2. 学习成果认定:职工完成自学任务并获得相应学历或资格证书后,需向工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工会进行认定和评估。
3. 奖励结果公示:工会将公示获得奖励的职工名单,并在企业内进行表彰。
七、奖励的效果1. 激励职工:该条例的出台将大大激励职工的学习积极性,促使他们更好地提升自身素质和技能。
鼓励学习奖罚制度

鼓励学习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提升员工的学习积极性,促进个人与组织的知识更新和
技能提升。
2.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
二、奖励机制
1. 学历提升奖励:员工在任职期间通过自学取得更高学历的,公司将
给予一次性奖励。
2. 专业资格认证奖励:员工取得与工作相关的专业资格证书,公司将
给予奖励。
3. 内部培训优秀学员奖: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并通过考核的员工,成
绩优异者可获得奖励。
4. 学习成果应用奖:将学习成果有效应用于工作中,产生显著效益的
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
5. 知识分享奖:员工在公司内部进行知识分享,如举办讲座、研讨会等,根据反响和效果给予奖励。
三、惩罚机制
1. 培训缺勤惩罚:无故缺席公司组织的培训,将根据缺勤次数和情节
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2. 考核不合格惩罚:参加培训后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将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者,将予以绩效扣分。
3. 学习成果未应用惩罚:对于学习成果未能有效转化为工作绩效的员工,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绩效评估调整。
四、奖励与惩罚的实施
1. 奖励和惩罚的具体标准和金额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并报管理层审批。
2. 所有奖励和惩罚记录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一部分,影响员工的晋升和薪酬调整。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过管理层审议通过后公布实施。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员工需求,适时调整和完善奖罚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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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自学成才奖励办法
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学文化、学技术、学业务的积极性,引导和激励员工自学成才、岗位成才,制定本办法。
一、学历(学位)奖励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费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学习。
对通过业余自费学习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学位,并经公司认可、登记备案的员工给予奖励。
(一)专业对口的奖励标准如下:
(二)专业不对口的按上述标准的50%给予奖励。
二、技术(技能)竞赛奖励
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各类技术(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不断提高技术(技能)素质。
对参加公司级及以上技术(技能)竞赛获奖的员工,给予通报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可按有关文件规定晋升技能等级。
物质奖励标准为:
1、跨行业、跨系统的竞赛为一类竞赛,单一行业(系统)的为二类竞赛。
2、获得国家级一、二类竞赛第七至二十名的,须同时获得国家或行业技术能手称号,方可得到公司奖励。
3、原已在某一级别竞赛获奖,公司给予了奖励,又参加与该级别相当或更低级别竞赛获奖的,公司不再进行奖励。
三、技术(技能)资格奖励
公司鼓励员工不断学习岗位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对取得与从事岗位相近或相关的职称和职业资格,经公司认可、登记备案,并被所在单位聘任(各单位聘任比例不得超过65%)的员工,所在单位应给予一定的津贴待遇。
(一)职称资格最低津贴标准(元/月)
(二)职业资格最低津贴标准(元/月)
(三)鼓励员工在专长本岗位专业的前提下,钻研相近或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成为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
员工被单位聘任的技术(技能)资格达到中级职称或高级工(三级)及以上,又取得了相近或相关岗位(工种)的技术(技能)资格证书,且承担了相应工作任务的,可以在享受所聘岗位职称或职业资格津贴的基础上,额外享受一定津贴。
额外津贴最高不超过本人所聘岗位职称或职业资格津贴标准。
四、公司设立自学成才专项奖励基金。
本办法第一、二条奖励在公司自学成才专项奖励基金中列支,第三条奖励由各单位在内部分配制度中明确。
五、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悖的,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