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公务员申诉与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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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的申诉与控告

公务员的申诉与控告

公务员申诉的特点
员; • (2)必须有国家行政机关的处理行为,即有关国家行 政机关的处理决定直接涉及公务员的切身利益,行为 当事人的国家公务员不服该处理,并且认为处理决定 明显违反政策和法律,或者是处理明显的不公正不合 理时,有权依法提起申诉; • (3)国家公务员的申诉是为国家公务员创立的一种权 利补救制度,其目的在于保障和维护国家公务员个人 的合法权益。通过申诉,给受处理者提供一次或几次 表达个人意见、要求及修改不当处理的机会; • (4)受理申诉的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的人事部门或原 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及有管辖权的行政监察机关。
不适用调解原则
时效原则 申诉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
公务员申诉的基本程序
• 一、提出。在接到行政机关人事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
或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提出。
• 二、受理审查。受理机关在接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
,做出予以受理、不予受理或限期补正的决定,并通知申 诉人。
• 三、立案。受理申诉的机关决定立案后,由公正委员会
负责案件的审理和对案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等工作。受理 申诉的机关在5日内将公正委员会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 申诉人和被申诉的机关,并告知其有要求公正委员会成员 回避的权利。
公务员申诉的基本程序
• 四、处理。
(一)工作机构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向被申诉的机关 发送《应诉通知书》和申诉书副本,告知其应在接到《 应诉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受理申诉的机关提交作 出人事处理决定的有关材料,并提交答辩书。工作机构 应在接到答辩书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书副本发送申诉 人。 (二)受理申诉的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依法、全面、 客观地收集证据。 (三)公正委员会成员认真审阅案件调查报告以及其他 有关材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评议。 (四)受理机关做出申诉处理决定后,制作申诉处理决 定书,送达申诉人和原处理机关。 (五)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 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第十六章 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

第十六章 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

(5)免职。免职就是免除公务员担任的现 任职务。包括二种情形:一种是正常的免, 如公务员转换职位任职、调离原工作岗位等, 都需要办理免职手续。还有一种免职是因公 务员的过错或不当而免职,如不胜任工作、 工作失误等。公务员对免职提出复核或申诉, 一般是就后一种情形进行的。
(6)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的。辞 职就是公务员因个人原因主动辞去公职。除 法定不得辞退或提前退休的情形外,任免机 关应当准许公务员辞职或者提前退休,如果 任免机关不批准公务员辞职或不按规定批准 公务员提前退休,公务员就可以提出复核申 请或向上级机关申诉。
(4)程序不同:申诉一般是先请求原处理 机关复核,原处理机关如果不予复核或公务 员对复核决定仍不服,再向同级公务员主管 部门或上级机关申诉。控告则可直达上级机 关或专门机关。
(5)功能不同:申诉的重点是保护国家 公务员个人的合法权益,及时纠正行政机关 的不当处理;而控告的重点则是国家公务员 对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的监督,以保证其执 行政策和法律的准确性、严肃性。
(原处理机关)——公务员对复核决定不服——申 诉(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上一级机关)。
复核是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 向原处理机关陈述理由,并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
原处理机关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书后的三十日 内作出复核决定。
申请复核是一个可选择的救济程序,公务员可 以不经复核,直接提出申诉。
2. 径直申诉程序 公务员对机关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申
诉(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上一级机关)。
申诉即公务员向原处理机关的同级公务 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 一级机关提出申诉的程序。
3. 二级申诉程序 公务员对第一次申诉的结果不服——再
向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CCM公务员申述

CCM公务员申述

公务员申诉与控告1、公务员申诉、控告的含义分别是什么?答:(1)公务员申诉,是指公务员对公务员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原处理机关、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要求的行为。

申诉是公务员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也是维护自身权利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2)公务员控告,是指公务员对公务员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公务员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指控的行为。

控告权既是鼓励和保护公务员同不法行为作斗争的有力武器,也是公务员保护自己不受他人非法侵害的有效手段。

2、公务员申诉、控告的特点是什么?答:(1)公务员申诉、控告的主体必须是公务员,即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申诉、控告的原因是公务员认为公务员机关作出的人事处理决定或者公务员机关及其领导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3)公务员申诉、控告的目的是维护公务员因职务关系而享有的权益,而不是作为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

(4)公务员申诉、控告的受理机关与处理程序由公务员管理的相关法规专门规定。

3、公务员申诉与控告的区别有哪些?答:(1)从目的上看,申诉要求受理机关重新审查有关处理决定,改变或撤销不正确、不适当的决定,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控告的目的除此之外,还要求对违法违纪人员进行惩处。

(2)从范围上看,申诉针对的是我国《公务员法》所规定的的情况;而控告的范围相对模糊,只要公务员认为公务机关及其领导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就可以提出控告。

(3)从受理机关上看,受理申诉的机关是原处理机关、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受理控告的机关是上级公务员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

(4)从处理程序上看,申诉与控告依照不同的程序进行处理。

比如,提出申诉前公务员可以先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控告则是直接向受理机关提出。

4、公务员申诉和控告的条件、受理机关、程序是什么?答:(1)公务员申诉的条件:A.申诉的主体必须是公务员,即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本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5号令,经1993年4月24日国务院第二次常务会议通过, 1993年8月14日发布,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了实现对国家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优化、廉洁,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本条例由国务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全文共十八章八十八条。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二章义务与权利第三章职位分类第四章录用第五章考核第六章奖励第七章纪律2第八章职务升降第九章职务任免第十章培训第十一章交流第十二章回避第十三章工资保险福利第十四章辞职辞退第十五章退休第十六章申诉控告第十七章管理与监督第十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二章义务与权利第三章职位分类第四章录用第五章考核第六章奖励第七章纪律第八章职务升降3第九章职务任免第十章培训第十一章交流第十二章回避第十三章工资保险福利第十四章辞职辞退第十五章退休第十六章申诉控告第十七章管理与监督第十八章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4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国家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优化、廉洁,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国家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家公务员中的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任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公务员申诉与控告

公务员申诉与控告

公务员申诉与控告【公务员申诉与控告】公务员申诉与控告是指公务员对违法、失职、渎职等不当行为提起申诉和控告的行为。

作为一种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促进廉洁政府建设的重要方式,公务员申诉与控告在维护法制秩序、促进公务员形象提升等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公务员申诉的概念与形式公务员申诉是指公务员提出的对组织决策、领导指示和工作规定等不满的意见、建议或要求的行为。

公务员申诉通常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表达,可以向上级领导、组织机构或有关申诉机构提出。

通过申诉,公务员能够实现诉求,解决合理问题,改进工作环境和制度,提升工作效率。

二、公务员控告的含义与途径公务员控告是指公务员向有关机关对其他公务员或非公务员的侵害、违纪行为提起诉讼或纪律处分的行为。

公务员作为国家的官员,必须维护法制和维护公平正义。

通过控告,可以保障公务员个人的权益,维护国家民众利益,促进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三、公务员申诉与控告的重要性1. 促进公正裁决:公务员申诉与控告可以推动公共权力的透明化和监督机制的建立,防止腐败、违法行为发生。

公正裁决有助于建立健全的行政体制和公共服务机制。

2. 维护合法权益:公务员通过申诉和控告,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职业声誉和权威地位。

只有在一个公正、公平的环境中,公务员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

3.提升公务员形象:积极推进申诉与控告,使得公务员能够及时纠正问题,维护工作形象,增强公众对公务员队伍的信任。

四、申诉与控告的合法程序公务员在进行申诉与控告的过程中,应该遵守一定的程序。

首先,要保证申诉与控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能利用此机会进行陷害。

其次,应当选择合适的申诉与控告途径,确保信息传达到相关领导和机构。

最后,要按照组织程序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接受相应的审查和裁决。

五、申诉与控告的注意事项1. 提供充分证据:在申诉与控告时,公务员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确保申诉或控告的合理性。

2. 把握适当时机:公务员申诉与控告要选择合适的时机,不宜随意提起。

公务员申诉与控告的内容 PPT课件

公务员申诉与控告的内容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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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申诉与控告案件的时效
• (3)对于控告案件,受理机关应及时同有关部门 协调,本机关能独立处理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迅 速调查处理,并应将处理结果通知控告人,该由 其他机关处理的,应及时转交有关资料,并予以 配合,处理结果或处理意见也应及时向控告人通 报。
• (4)对于重大的申诉、控告案件,在受理时间限 制上应同一般申诉、控告案件区别开来,允许根 据情况适当延长处理时限,但不宜过长,这应视 为一种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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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务员申诉、控告权的条件
• 申诉条件:
• (1)申诉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公务员 • (2)存在涉及公务员本人的已经生效的人事处理
决决定不服 • (4)公务员应当在接到公务员机关人事处理决定
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 内提出。
6
三、公务员申诉、控告权的条件
十三、现阶段我国公务员申诉制度 的现状
• 第一, 公务员申诉控告的程序尚不十分完善。
• 一些程序没有明确予以规范。尤其是对提起中诉控告的缘 由、受理的机关、时限要求、处理结果的送达和执行等具 体事宜, 还没有制定出明确的单项法规或相应的实施细则 。如现有法规对申诉控告的时限只作了笼统地规定, 但并 没有详细规定受理机关超过时限没有作出处理应如何解决 ; 对受理申诉控告机关的规定也比较模糊, 没有具体规定什 么样的案件应到嘟一个机关提出中诉控告: 对申诉控告处 理结果的执行及不执行的处理等, 也没有作出规定。公务 员申诉控告程序的不完善, 必然造成申诉控告法制化建设 的相对滞后, 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申诉控告工作的正 常开展。
任务与目的。
• 第四,责任制原则。处理申诉、控告案件,不仅政策性很 强,工作量大,同时,还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果断、迅速地解决问题。因此,这就需要受理机关明确责

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

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
(2)控告的对象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违法违纪行 为,且该行为侵犯了公务员本人的合法权益。
(3)控告须有明确的被控告机关或被控告人员。
(4)被控告的机关和人员属于受理控告的机关管辖。
2、受理公务员控告的机关
(1)实施了侵权行为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 (2)行政监察机关
3. 公务员控告的程序:
1
2
改 前非。4月份,“一把手”因工作需要调到其他部门
任 职。新上任的“一把手”为整顿工作作风,自行决定
辞 退王某。王某不服,遂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控告。
关不予受理。)
5
必须向有法定管辖权的机关提出(原
处理机关、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行政监
察机关)
2、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
确定机关的 考虑
主要方面:
该机关有权改变或 撤销原处理机关作 出的处理决定,或 者有权向原处理机 关提出改变或撤销 原处理决定的意见 。
次要方面: 受理机关的行政 层次应尽量与原 处理机关靠近。 (及时有效处理 )
提出控 立案

3
调查
4
作出处 理决定
5
执行处 理决定
四、申诉控告制度中相关机关 及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一)公务员行使申诉、控告权时 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忠于事实的原则,不允许捏造事 实、弄虚作假、诬陷他人。
2、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诬陷他人的,公务员机关根据 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 3、如果触犯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务员控告的特点:
公务员控告的特点 (1)控告的主体必须是合法权益受到 侵害的公务员; (2)控告的对象是机关及其领导人员; (3)控告的目的是惩办违法违纪的机关 及其领导人员。

(公务员管理)16.公务员申诉与控告

(公务员管理)16.公务员申诉与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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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复核与申诉比较表
名称 复核 申诉
受理机关 原处理机关
同级政府人事部门、上一级政府 或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
提出时限 接到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人事 接到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人事处 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 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接到复核 决定之日起15日内 审理时限 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 作出决定 接到申诉申请之日起60日内,案 情复杂的最长不超过90日
案例:公务员控告如何规定
• 公务员张某,2001年年度考核被定为不称 职等次,接到考核不称职的通知书后,张 不服,向所在的市人事局提出申诉,人事 局经过认真调查处理后,做出维持原处理 决定的 申诉决定。张接到申诉处理决定后, 认为人事局与原单位是官官相护,没有秉 公办案,向人事局的上级人事部门提出控 告。 • 对张某的控告案件应如何处理?
目的 依据
第十六章 公务员申诉与控告
4
16.1.3公务员申诉与控告的区别
公务员申诉
目的
公务员控告
不仅要求合法权益得到 恢复和补偿,还要求有 关机关追究实施不法侵 害的机关或人员所承担 的法律责任
使处理机关改变或撤销对公务 员的人事处理决定,以便恢复 其合法权益,并使已受到的损 失得到补偿
范围
公务员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有 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受到 关其个人合法权益的具体人事 不法侵害,要求对责任 处理决定不正确或不适当,对 人进行处理 已发生效力的人事处理决定不 服,要求重新审查处理 同级政府人事部门、上一级人 行政监察机关和上级国 民政府和有管辖权的行政监察 家行政机关 机关
受理 机关
处理 程序
复核、申诉、再申诉、备案
直接向受理机关提出5Fra bibliotek16.1.4建立公务员申诉与控告制度的 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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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给予行政处罚; 6、没收、追缴或者退赔违法违纪所得。
5、给国家、集体或公民ຫໍສະໝຸດ 成损失的,采取补救措施;十二、公务员控告的处理程序
立案 调查 审理 作出处理决定或建议 执行
(五)执行
上述机关或人员应当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执行“决定”或采
纳“建议”的情况通报控告的受理机关。
十三、申诉人和控告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六章 公务员申诉与控告
一、 公务员申诉、控告的含义
公务员申诉是公务员依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对国家机关作出的涉 及本人合法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时,向有关机关说明和陈述并 要求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保护的行为,它属于非司法上的申诉和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 公务员控告是指公务员认为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
八、 我国公务员的三种申诉程序
2、 径直申诉程序(提出申诉—提出再申诉)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绝对不服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
者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公务员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决定不 服向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与一般申诉程序相同是的,径直申诉 程序也适用于所有公务员,并且也适用于所有申诉事由。 与一般申诉程序相异的是,径直申诉程序减少了申请复核的步骤, 这为公务员行使申诉权提供了一个便捷途径,也就是说,如果公务 员认为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不能解决问题,或者由于某种原因不
立案 调查 审理 作出处理决定或建议 执行
(三)审理
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应指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承办人,负责对违法违
纪的事实和证据、性质以及责任进行审查核实,必要时,可以同被调查
者核对事实,听取其陈述和辩解,最后将审阅情况和初步处理意见提交 案件审理部门集体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承办人据此草拟审理报告,审 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后,连同相关材料呈报受理机关主管领导。
分决定的事由。
九、 公务员申诉案件的处理决定
1、正对一般申诉程序和径直申诉程序的案件受理。
受理申诉的机关对公正委员会提交的审理报告进行审核,并区
分不同情况作出如下决定:维持原处理决定、直接撤销或者建
议原处理机关撤销原处理决定、建议原处理机关重新审理、直 接变更或者建议原处理机关变更原处理决定 。
九、 公务员申诉案件的处理决定
2、针对特点申诉程序的案件的审理,检查机关需区分情况分别
作出如下复查(复核)决定:
维持原处分(复查)决定、直接撤销或者建议撤销原处分(复
查)决定、直接变更或者建议变更原处分(复查)决定
十、控告事由
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公务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十一、受理机关
十二、公务员控告的处理程序
立案 调查 审理 作出处理决定或建议 执行
(四)作出处理决定或建议
受理机关区分不同情况对控告作出处理决定或建议;监察机关可以作出
监察决定或者监察建议。
1、纠正或撤销违法违纪的决定、命令等; 2、纠正或撤销不适当的录用、任免、奖惩决定;
“决定”或“建议”的内容包括: 3、给予公务员行政处分;
七、 申诉的受理机关
1、 原处理机关及最初作出涉及公务员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的机关 2、 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即原处理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主要是指统计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
3、 上一级机关,即与原处理机关有隶属关系的,能够改变或者撤
销原处理机关之决定的上一级机关
4、 行政监察机关,这是行政机关公务员非处分不服而提出申诉的 另外一个受理机关
益,依法要求上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对这种侵权行为进行
调查、作出停止侵权行为的决定、追究侵权者责任的行为。
二、 公务员申诉与其他申诉的差异
1、 申诉者仅限于对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具体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公务员 2、 公务员申诉事由只想的是机关的人事处理决定,这种决定是机关的内部 行政行为 3、 申诉的对象是在行政上游隶属关系或者管理关系的党政机关 4、 受理申诉的机关是由公务员法确定的
嫌人员有接受调查的义务,也有陈述和申辫的权利。对于立案调查的案
件,经调查认定不存在违法违纪的事实的,或者不需要追究责任的,应 当予以撤销,并告知控告人和被调查单位及其上级部门或被调查人员及 其所在单位;经调查,若有证据证明违法违纪事实,需要追究责任或者 作出其他处理的,应当进行审理。
十二、公务员控告的处理程序
三、 公务员控告应当符合的条件
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且侵害权益的行为时违法违纪 的 有明确的被控告机关或者被控告人员 被控告机关或被控告人员属于受理控告机关管辖
四、 公务员控告和公务员申诉的区别
1、 目的不同。申诉是为了使处理机关改变或撤销对自己的处理
决定,以恢复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使已经受到的损失得到补偿; 控告的目的还要求追究实施不法侵害的机关或人员的责任 2、 原因不同。引起申诉的原因是公务员对已发生效力的处理决 定不服二要求重新审查处理;引起控告的原因是公务员因合法权 益受到不法侵害而要求对责任人进行惩处。
八、 我国公务员的三种申诉程序
1、 一般申诉程序(申请复核—提出申诉—提出再申诉):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向原处理机关提出复核
申请,公务员对复核决定不服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上一
级机关提出申诉,公务员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 不服的向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一般申诉程序适用于所有公务员,并且适用于所有申诉事由
愿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时,可以直接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 。
八、 我国公务员的三种申诉程序
3、 特别申诉程序(提出申诉—提出复核申请):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处分决定不服向行政
监察机关提出申诉,公务员对省级以下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复
查决定不服的向上一级监察机关作出复核申请。
特别申诉仅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并且也仅仅适用于处
五、 公务员申诉、控告的意义
1、 建立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是实现公务员权利的重要保障 2、 建立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是调动公务员积极性的重要保证 3、 建立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有利于促进公务员管理机关公正 廉洁建设
六、 申诉的事由
1、 处分 2、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3、降职 4、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5、免职 6、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7、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及时纠正错误的人事处理决定,及时终止侵犯公务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错误处理决定和侵权行为造成公务员经济损失的, 应当负经济赔偿的责任;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负责回复名誉、消除影 响和赔礼道歉 对造成错误人事处理负有过错责任的主管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应当 承担行政责任,由机关根据情节和危害程度,依法对其给予处分;机关 领导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利用职权打击、报复、陷害公务员的,

义务:提出申诉、控告应当实事求是;不得提出过高或无理的要求;要
遵守法定的申诉、控告程序 责任: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五险他人的,机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 评或处分、触犯刑法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国家或他人造成经 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给他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公开赔礼道歉, 挽回影响。
十四、被申诉、控告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责任 。
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受理申诉、控告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受理申诉或控告的机关,不得对公务员的申诉或控告置之不理、敷衍塞
责或歧视、刁难,不得将控告材料转给被控告者,并应当对提出控告的
公务员予以保护;负责任地听取申诉、控告双方的意见,实事求是地调 查案件,查明实际情况,防止主观臆测;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回避、调 查取证等相关规定,秉公办案; 办案人员(包括工作部门的接待人员、调查人员、审理人员和受理机关 的领导人员)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泄露秘 密和打击报复,否则,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受理机关在收到控告书后,对控告事项进行初步审查,认为被控告者
存在违法违纪的事实,需要追究责任,且案件属于受理机关的管辖范
围的,予以立案。立案、不立案或案件转移应当告知控告人。
十二、公务员控告的处理程序
立案 调查 审理 作出处理决定或建议 执行
(二)调查
立案后,由调查部门组织实施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案件涉嫌单位和涉
拥有控告管辖权的法定机关,与公务员所在机关具有领导、监督、监察 或检查关系的机关。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控告的受理机关是上 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这里的专门机关主要是指行政监察机关和 党的记录表检查机关 。
十二、公务员控告的处理程序
立案 调查 审理 作出处理决定或建议 执行
(一)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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