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没给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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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没有合同怎么办

买房没有合同怎么办

买房没有合同怎么办引言在购买房产过程中,签订购房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购房合同作为买卖双方的法律约束,保障了双方的权益,避免了纠纷的发生。

然而,有时候我们可能会遇到买房没有合同的情况,这给购房者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本文将探讨买房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

1. 确定买房意向首先,如果您发现自己买房没有合同,您需要确定您的买房意向。

确认您是否真正有购房的意愿,以及是否愿意继续完成这次交易。

2. 查明原因买房没有合同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种,例如合同遗失、未签订合同等。

您需要尽快查明具体原因,这有助于您解决问题并采取合适的措施。

3.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发现自己陷入买房没有合同的困境中,建议您尽快寻求法律援助。

专业的律师将能够为您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指导您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4. 收集证据在处理买房没有合同的情况时,收集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您可以收集相关的购房文件、交易记录、付款凭证等,以证明您确实存在购房行为,并为您争取权益提供有力的证据。

5. 协商解决一旦您收集到了足够的证据,您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

您可以与卖方进行沟通,尝试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6. 考虑法律途径如果协商解决的方式无法达成一致,您可能需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律来保护您的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

7. 预防措施在未来购房过程中,为了避免买房没有合同的情况再次发生,您可以采取一些预防措施。

例如,在购房前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所有交易都以书面形式记录等。

结论买房没有合同是一种不幸的情况,但并非无法解决。

通过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您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寻求合法的解决方式。

在购房过程中,合同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因此确保在购房时签订正式的合同是至关重要的。

买新房销售商故意不给合同

买新房销售商故意不给合同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购买新房。

然而,一些销售商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故意不给消费者提供购房合同,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故意不给合同的现象及原因1.现象:一些销售商在消费者支付定金或全款后,故意拖延时间,不给消费者提供购房合同。

有的销售商甚至直接拒绝提供合同,要求消费者自行打印。

2.原因:(1)销售商担心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对自己不利,如合同中规定退房条款,销售商不愿承担风险;(2)销售商认为合同只是双方的一种约定,没有法律效力,不如口头承诺;(3)销售商想通过不提供合同来逃避法律责任,一旦出现问题,可以推脱责任。

二、故意不给合同的危害1.损害消费者权益: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载体,不提供合同,消费者无法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出现问题,维权困难;2.增加纠纷风险:销售商故意不提供合同,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难以提供证据,维权成本高;3.扰乱市场秩序:销售商这种行为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其他诚信经营的销售商的利益。

三、消费者维权建议1.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遇到不给合同的情况,要及时维权;2.收集证据:消费者在与销售商交涉过程中,要收集相关证据,如付款凭证、交涉记录等;3.寻求法律帮助:消费者可以向相关法律机构寻求帮助,如消费者协会、律师事务所等;4.举报违法行为: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销售商的违法行为,如工商部门、住建部门等。

四、总结新房销售商故意不给合同,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要提高维权意识,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开发商不给购房合同怎么办

开发商不给购房合同怎么办

开发商不给购房合同怎么办
现实⽣活中有不少开发商在与买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却不把合同给买房者的事情,从⽽导致了⼤量房产纠纷的发⽣,那开发商不给购房合同怎么办呢?下⾯店铺⼩编就该问题为您详细的介绍,感谢您的阅读!
⽹友提问:
我去年贷款买的房⼦,交了⾸付后来房⼦交⼯前我把全款付清了。

可是从交完⾸付签的合同到后来全部付清签的合同都是我签完字他们就收起来了。

说是要盖章,可是已经好⼏个⽉了,也没把合同给我。

⽽且房产证也迟迟不给办理。

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要回合同,怎么要求他尽快办理房产证。

我该向什么部门求助。

律师解答:
合同是买卖关系的证明,也是双⽅履约的依据,如果没有合同,当发⽣违约情况,当事⼈难以主张⾃⼰的权利。

你可以继续向开发商索要,如果原件确实只有3份,可以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在上⾯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异”印章。

如果开发商仍然拒绝提供,可以要求房产管理部门介⼊。

如果开发商不给你销售合同,这样对你来说你⾮常没有保障,万⼀以后你的房屋质量有问题你就没有维权的权利,同时你没有购房合同,那么你的房产证你没有办法去办理的,开发商说拿你的合同帮你去办理房产证,是欺骗你,因为在你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般会帮你签订好⼏份,其中⼀份马上就会给你,另外还有⼏份时给房地局、银⾏等相关部门的。

所以你最后先去房地局问问开发商到底帮你办理了没,如果没有马上去帮开发商拿你该拿的东西。

以上信息就是店铺律师给出的专业意见,希望能够帮助你解决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需要解决,可以上⽹咨询店铺,也可以致电店铺,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买房后销售不给草签合同

买房后销售不给草签合同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买房。

然而,在购房过程中,一些销售人员在购房者交完定金后,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草签合同,这让购房者感到十分无奈。

本文将针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原因分析1.销售员个人原因部分销售员为了追求业绩,在购房者交完定金后,会以各种理由拖延提供草签合同。

他们可能认为,没有草签合同,购房者就无法追究自己的责任,从而更加放肆地推销。

2.开发商原因有些开发商为了规避风险,在购房者交完定金后,故意拖延提供草签合同。

他们认为,在没有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购房者无法追究开发商的责任,从而减少自己的法律风险。

3.行业潜规则在一些地区,房产销售行业存在一定的潜规则。

销售员在购房者交完定金后,故意不提供草签合同,以此来获取更多的利益。

二、解决办法1.明确合同签订时间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购房者应与销售员明确合同签订时间。

如果销售员以各种理由拖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或销售员提供书面说明。

2.保留证据购房者应保留好与销售员、开发商的沟通记录,如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

这些证据在日后维权时,将对购房者有利。

3.咨询律师如果购房者遇到销售员不给草签合同的情况,可咨询专业律师。

律师会根据购房者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法律建议。

4.投诉举报购房者可以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要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在压力下,开发商或销售员可能会提供草签合同。

5.选择正规渠道购房者应尽量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房产,如知名开发商、信誉良好的中介公司等。

这些渠道在合同签订方面相对规范,可以降低购房者遇到此类问题的风险。

三、总结买房后销售不给草签合同,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购房者应提高警惕,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要时刻关注合同签订情况,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为购房者创造一个公平、透明的购房环境。

买房时贷款合同没给

买房时贷款合同没给

买房时贷款合同没给在购房过程中,贷款合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它规定了买方与贷款机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有时我们可能会遇到买房时贷款合同没有给到的情况。

本文将探讨这种情况的原因以及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该采取的措施。

一、问题的原因1.1 通信问题:在购房过程中,涉及到很多沟通环节,如与房产中介、贷款机构、开发商等的沟通,有时可能会出现信息传递不畅或遗漏的情况,导致买方没有收到贷款合同。

1.2 处理延迟:买房过程中,涉及到很多手续和文件的处理,如银行贷款审批、合同签订等,可能存在处理延迟的情况,导致买方无法及时获得贷款合同。

1.3 错误操作:购房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操作失误,比如贷款合同被寄送到错误的地址或者复制文件时忘记附上贷款合同等。

二、应对措施2.1 第一时间联系相关方:一旦发现自己没有收到贷款合同,应立即联系房产中介、贷款机构或开发商等相关方,了解具体情况并协商解决方案。

2.2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无法与相关方取得联系或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专业人士可以帮助你评估情况并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

2.3 查看合同附件或备份文件:有些情况下,即使你没有收到正式的贷款合同文件,但可能在其他合同附件或备份文件中找到相关信息,比如购房合同的副本或者邮件附件。

2.4 与贷款机构重新签订合同:如果找不到原始的贷款合同,可以与贷款机构重新协商,并重新签订合同。

确保在签订合同之前,仔细审查其中的条款和细则,以保证自己的权益。

2.5 寻求补救措施:如果因为没有收到贷款合同而导致了一些不利的后果,比如出现法律纠纷或无法完成购房交易,可以考虑寻求相应的补救措施,如赔偿或追究责任等。

三、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3.1 确认沟通渠道:在购房过程中,与房产中介、贷款机构等沟通时,尽量使用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并保留好沟通记录,以避免信息传递不畅或遗漏。

3.2 定期跟进进展:在购房过程中,及时跟进每一项手续和文件的处理进展,确保不会因为处理延迟而导致问题的发生。

贷款买房销售不给购房合同

贷款买房销售不给购房合同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购房。

然而,近期有消费者反映,在贷款买房的过程中,销售不给提供购房合同,这无疑给消费者权益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本文将就这一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一些建议。

首先,购房合同是买卖双方在购房过程中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购房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房屋的面积、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重要条款。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部分销售为了追求业绩,故意不给消费者提供购房合同,甚至虚构合同内容,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一问题,消费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维护自己的权益:1. 提高自身法律意识。

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要充分了解购房合同的法律地位和作用,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以免在购房过程中上当受骗。

2. 仔细查看销售提供的材料。

消费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要仔细查看销售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等相关材料,确保房屋产权清晰、合法。

3. 保留证据。

在购房过程中,消费者要保留好与销售人员的沟通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向相关部门投诉。

如果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遇到销售不给提供购房合同的问题,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5. 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遭受欺诈,可以向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援助,依法维权。

针对销售不给消费者提供购房合同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1. 加强对房地产销售人员的培训。

房地产企业要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服务质量,确保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权益得到保障。

2. 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要求销售人员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真实的购房合同,不得虚构合同内容。

3. 加强市场监管。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不给消费者提供购房合同等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4. 建立消费者维权机制。

房地产企业要建立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对消费者的投诉及时处理,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全款买房迟迟不给签购房合同怎么办

全款买房迟迟不给签购房合同怎么办

全款买房迟迟不给签购房合同怎么办全款买房开发商不给购房合同,购房者可以主动向开发商要求给购房合同。

没有拿到购房合同,可以向开发商索要销售发票,并且保留好发票、⽀付纪录等,关键时⽤法律维权。

关于全款买房迟迟不给签购房合同怎么办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

⼀、全款买房迟迟不给签购房合同怎么办1、全款买房迟迟不给签购房合同的,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提出索要销售发票。

然后双⽅当事⼈签订合同,拿回属于⾃⼰的那份合同。

2、不管是按揭买房,还是全款买房,都可以拿发票和合同原件。

但还是需要在付全款的时候,双⽅当事⼈需要通过书⾯的形式,签订购房合同,更能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3、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三⼗五条民事法律⾏为可以采⽤书⾯形式、⼝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约定采⽤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特定形式。

⼆、购房合同签订后不履⾏应该怎么办针对违约⽅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以下⼏种⽅式解决纠纷:1、如果对⽅虽然违约,但不是蛮不讲理,态度也不是极为蛮横,有协商的意愿,有的还表⽰只要改变⼀些交易条件,就同意继续履⾏协议。

对这种情况,建议和对⽅协商,从情理上把道理说清楚,希望对⽅能按照协议约定执⾏,如果经济上可⾏,也可以适当做些让步,已图顺利履⾏合同。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律师发送律师函,从法律上把违约的后果和责任说清楚,通常可以起到解决纠纷的作⽤。

也可以请律师或专业⼈员和对⽅会谈,这样有利于促成和解意见的达成。

2、如果合同中确有约定不明的地⽅,应当和对⽅认真协商,重新达成补充协议,解决因为约定不清⽆法履⾏的问题,建议在协商补充意见时,如有可能尽量邀请律师或专业⼈员⼀起办理⽐较稳妥。

因国家新政原因致使房产不能过户,合同⽆法继续履⾏,是否属于情势变更,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买⽅是否可以要求退还定⾦。

3、如果对⽅执意违约,什么道理都清楚,但就是不想履⾏合同,有的甚⾄明确表⽰,要以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解除合同。

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丢了如何处理3篇

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丢了如何处理3篇

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丢了如何处理3篇篇1购房合同是房屋买卖中至关重要的文件,它记录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是买房者合法权益的保障。

然而,有时候购房合同可能会丢失,这对买房者来说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

那么,一旦购房合同丢失,应该如何处理呢?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购房合同丢失后的应对措施。

首先,一旦发现购房合同丢失,买房者应尽快向卖房者或相关部门报告此情况。

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卖房者通报,要求尽快找回或补办购房合同。

在通报的同时,可以要求卖房者提供一份原始复印件或电子版的购房合同,以备日后需要。

其次,买房者还可以向房产交易中心或相关行政部门申请查询购房合同的备案信息。

在这里,可以通过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房屋信息等资料,向房产交易中心查询购房合同的备案情况。

如果购房合同已经备案,可以凭备案信息复印一份购房合同的复印件,作为备用文件使用。

另外,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找回购房合同,买房者还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或专业律师处理此事。

律师可以帮助买房者从法律角度出发,通过法律途径寻找购房合同的替代文件或维护买房者的权益。

最后,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建议买房者尽快备份重要文件。

购房合同、房产证等重要文件可以复印或存档在云端,以备不时之需。

此外,购房合同中的相关信息也可以记录在备忘录中,方便日后查阅。

总的来说,购房合同丢失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但只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找回或补办合同并不难。

希望以上介绍对购房合同丢失后的处理有所帮助,也提醒广大买房者在购房过程中要谨慎保管好相关文件,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篇2购房合同是房屋买卖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然而,有时候购房合同可能会丢失,这给双方带来了麻烦和困惑。

那么,购房合同丢了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一、购房合同丢失的原因购房合同丢失可能有很多原因,比如合同被不慎遗失、被他人盗取、被损坏等等。

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购房合同丢失,都需要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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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没给购房合同篇一:我们买了房子,现在宣布房子不能建了,钱要不回来,没有购房合同,怎么办在线法律咨询我们买了房子,现在宣布房子不能建了,钱要不回来,没有购房合同,怎么办?法律咨询网友:您好,我们买了房子,但是房子一直没有建,现在宣布不能建了,钱要不回来,说没有钱,我们怎么办?谢谢您!因为房子没有建所以我们只是签的购房协议,没有购房合同,受法律保护吗?律师解答问之法律网房产律师:您好,购房协议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您购买的期房没有建设的话,您可以要求对方退款,并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篇二:签订购房合同是常常被忽视的“陷阱”签订购房合同是常常被忽视的“陷阱”一、基本的“五证”齐全(要合法有效)。

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共五证。

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并且还要核对一下其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

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

就算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

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

最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

这个步骤,一定不能马虎啊!否则到时吃大亏就惨了。

一般情况违约责任约定不对等违规行为主要有三方面:①是对违约金数额约定不对等。

如某合同中约定买受人逾期付款超过60天,如继续履行合同,需按天支付违约金万分之五;而出售方逾期交房超过60天,则只需按天支付违约金万分之一。

②是对违约责任的起始期限约定不对等。

如某合同中约定,买受方逾期付款超过60日、出卖方逾期交房90日需承担违约责任。

③是对定金的约定违法违规。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理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但实际上,很多房产公司在订立合同时都规定,只要买受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出卖方都要没收定金。

④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

对于期房,由于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甚至交不了房的都有。

如果不是规范的《文本》,则开发商在合同上务必会大做文章,对买房者极为不利。

如含有模糊性词语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无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

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交房有两个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不能接受没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使用交付)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⑤对房屋及小区内的描述要清楚不可使用模糊字眼(具体地址、房屋面积、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以及绿化、会馆、学校、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超市、容积率、楼房间距等配套设施等描述)有时合同中还会进行如下描述:“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

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最好的?所以对于购房者一定要把每一个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具体的材料以及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落实在合同里。

有时还会出现以偏盖全是个泛指的概念。

有时会出现这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

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应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没有约定如果没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该怎样处理。

这样,即使最后认定是开发商的过错,你也很难制裁他,最多是调解了事。

所以对于购房者与发展商签署的合同中要明确对开发商如果没有履行承诺、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和达不到质量等级等等的处理办法,做到越详细越好。

再举个简单的例子,你买的塔楼里有几部电梯,是否会全部同时开通,如果有不开的怎么办?不要小看这个问题,为了出面积、增利润,现在的高层住宅只安装几部电梯,而且平时还不全开,在上下班高峰时间极为不便,这种情况业主是否有权拒付部分电梯费呢?⑥公摊面积:不应该计入的包括仓库、机动车车库、非机动车车库,作为人房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单独使用的空间。

还有售房单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说开发商在大堂里做的销售中心等。

为多栋房屋服务的管理用房,通俗来说,就是与这栋楼不相连的部分,比如说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等。

在商品房买卖附件里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明,在主合同的第三条里,只是说分摊了多少,分摊的面积的数额,但是在合同的附件二,应该有一个房屋面积分摊的说明表,分摊了哪一部分,是经过哪一个地方批准的。

(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

建议购房人选择在合同里已经规定的第二种处理方式,即确定双方可以接受的一个误差比例,也就是说正负3%,超过此比例的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应退还房款以及利息,你也可以接受。

)⑦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

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对策:律师建议买家最好与发展商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得不到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这样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烦。

⑧合同陷阱几经斟酌后,客户便要决定购房了,因此得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

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

比如,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前不久我们从报上看到过这样的案例:迟延办证一年多,只赔付96元。

或者在不能按时办理好时,干脆让购房人退房。

还有的合同中写明的违约条款表面上貌似公平,实际不公平。

例如:约定任何一方解除购房合同都要支付总房款40%的违约金。

这实际上只是限制购房人,开发商自己一般不可能将卖出去的房子再收回不三、检查房屋质量。

在签约时,应查看并检查《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并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的附件,检查是否有开发商对质量问题的责任。

房屋的交接:开发商应该请房地产的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对房屋的面积进行实测,在交楼的时候,应该提供实测面积的数据,以及我们所说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提供证明原件不全的,可以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四、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一个不好的物业管理公司,一定让你永远觉得不舒畅。

所以要多看看物业管理公司具体如何,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五、重点约定违约责任。

①对于期房,甚至现房,都有可能与开发商的描述不一样,此时应该明确合同违约或与描述不一致时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

可参考: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别漏了违约责任的平等性。

②未注明因何种原因可以退房以及后果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需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

但在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开发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

所以买家最好与开发商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得不到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这样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烦。

③擅自扩大对“不可抗力”的解释,政府交通管制竟也在列《合同法》第117条对不可抗力有明确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而某合同中规定,“不可抗力是指在出卖方无过错的前提下,战争、恐怖活动、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施工中遇到的异常困难或者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包括施工期间,由于政府重大活动规定不得开挖、运土,交通管制等。

”合同条款明显违法。

④损害共有权益,将共有场地的车位同规划车位混为一谈《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但在实际《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经常通过明示或者混淆概念等方式,对买受人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进行限制或者排除。

如在某合同中约定:“买受人以物业共有人身份同意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商业用房的外墙面外立面、屋顶使用权由出卖人或出卖人授权的单位统一管理,自行使用或授权使用,产生受益归出卖人。

”明确排除了买受人的共有和共管权利。

此外,采用混淆概念对买受人共有权进行限制和排除也很普遍。

如把占用汽车的车位,同规划车位或规划车库混为一谈,明确排除买受人对这部分车位的共有权利。

⑤某房产公司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屋内出卖方提供的所有电器设备由生产厂商直接提供保修。

”“若因该电器设备质量事故造成人生损害或财产损失,买受方或受害方应直接向生产厂商索赔,出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但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而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以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九条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责任:(一)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二)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⑥登记手续约定违规,办“两证”大大超过法定期限《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但有些《商品房买卖合同》对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期限约定大大超过了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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